苜蓿的滋味——Abbyss
Abbyss  发于:201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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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板着脸,挺生气的样子。“他让主人滚蛋,还说主人是个‘无情的伪君子’!”

什么?

“好啊!这个不识抬举的臭小子!”

帕特里西娅气坏了。其他的马也被惹恼了,马厩里闹哄哄的一片。按理说我也该跟着义愤填膺一把,但是……

“他怎么会说这种话?”我自言自语地喃喃,有点不敢相信。

“这就是他的坏蛋本性。”帕特里西娅断言,“哼!什么爱不爱的!人类总是那么自以为是!对马也是,对别的一切都是!非要占为己有不可!”

女性的见地总是那么一针见血。也许她说得没错,就普遍意义而言,我还真愿意举四蹄赞同;但是这次,我觉得结论不该下得这么武断。毕竟,这件事情背后的真相,我看得比谁都多。

渐渐地,大伙儿都静了下来。虽说前前后后发生了这么多事,可是夜深了,拉车的、发表演讲说的,全都累坏了,熬不住也该歇息了。对面屋子里的人也结束了一天的活动,各个房间的灯逐一熄灭。这个时候,“天”才真正“黑”了下来。城里人可真能折腾。

挨着挨着,我也差不多快睡着了;可不知怎么的,冥冥有种感觉,要我保持清醒,今天的故事还没结束……

一个清脆的咿呀声把我从迷糊的瞌睡中惊醒,睁开眼睛一看:主人已经站在我跟前了。

“嘘——”

他举食指轻轻按在嘴唇上。多么熟悉的景象!我顿时振奋起来,踏着小步走来他跟前。主人也来到我的栏门口,将手里的提灯挂在一旁的柱子上。这一连串的动作都唤起了我对那些个秘密夜晚的回忆;特别是他此时脸上的表情,带着些许狡黠的恬静自若。

主人抱住我的脖子,亲热地揉了揉我的鬃毛。“真的是你……”他小声感慨,如此情真意切,正教我感动得要流眼泪。

我凑上去,鼻子伸到主人背后的斗篷领子里,一吸气,除开衣服的香薰味,剩下的全是他本身的味道!没什么汗水,稍微和夏天的时候不太一样,不过这的的确确就是主人!永远都是我的主人!

“安静,崔斯坦,安静下来。”他稳住我,先去隔壁的工具房里拿出鞍具和笼头那一套物件,打开栏门把我放出来,亲自为我安置在身上。

这是要做什么?又是什么秘密活动吗?我激动地小声嘶鸣。主人拍拍我的脖子,忽然看到了我腿上的兔皮保护。他弯腰蹲在我的后腿边,顺着肌腱按摩,确认我的康复情况。我安静地一动不动,表示自己已经完全不会受这些影响了。

不知是不是机缘,他居然看到附近草堆里、被我藏起来的那口帆布包。主人把它捡起来,打开看了看,似乎也认出了这是谁的东西。

他小声叹气,似笑非笑地抬抬嘴角,就这么把它挂在一旁,然后对我说:

“走吧,崔斯坦,带我去找他。”

23.重逢

谁都不知道,我们就这样溜出了宅子。主人骑上我,出了院门,一直朝刚才管家提到的那个方向走去。

东边。我们沿着一条河走,或者说确切点,我是跟着河水的气味在走:乖乖!那味道可真够吓人的!这种臭气熏天的脏水沟,哪怕快渴死了我也不会沾一丁点而那里面的水!事实上,我严重怀疑那里面是否有任何生物的迹象。

多么怀念老家那条清澈的小溪,还有生长在那岸边的清香苜蓿。

我真没想到他会决定这么做——亲自去找那个坏脾气的臭小子,而且在这寒冬腊月的深夜。都怪那个光会耍嘴皮子的本管家,办事不力,害得主人这会儿“亲自出马”。

我毫不怀疑,眼下除了主人,谁都不可能解决好这桩麻烦了。可是有这个必要吗?我是说,非得在今天晚上就得把人找到?还是说,主人对那个人的用心程度,比我当初以为的还要多得多。

我真替他担心。就像之前,还没见到他的时候,我站在另一个人的立场上为之盲目鼓劲。如果他果真是那么在乎那家伙的,这段时间里,主人岂不是也挺难过的?连我也不在他身边……等一下,那个什么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越来越复杂了。

冬天的衣服很厚重,教我分不清现在的他是胖还是瘦了。上次我在冬天驮着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完全健康,充满活力的毛头小伙子;我们在雪地里飞驰,捕猎那时候毛皮最为厚实的肥狐狸。现在呢?两个都成了伤员,我痊愈了,而他没有。

不紧不慢地走了小半个钟头,我们来到所谓的“码头区”。根据管家的说法,这是罗宾离开警察局后,最有可能跑来带着的地方。其实就是贫民窟,里面有许多便宜的旅店和酒馆,当然,也少不了酒鬼和坏蛋。

我转动眼珠,不停地左右张望。倒不是说周围的景色如何如何,说真的,比起主人居住的正经街区,这地方又脏又杂乱,房子歪七扭八的,满是垃圾和老鼠的臭气。老鼠可真多啊!

我们走访了好几家酒馆。从值得注意的第一间起,主人就开始仔细询问。每次他都必须从我身上下来,亲自去叫门;没有任何人搀扶他,帮助他。他也不能丢下我,进屋子里烤烤火,取个暖什么的。到了后来,我明显感觉到他上下时的吃力,必须咬牙坚持才能挺住伤腿落地时的疼痛。唉,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别说骑马了,他根本就不该呆在外面!

我下定决心,待会儿只要一看到那个混蛋,不管主人怎么想,我都要冲上前咬住他!给他一顿狠狠的教训!搞不好我会踢他下裆。

“北方口音、马夫打扮的年轻人?”

这时候,我听见那间屋子里那个酒保模样的人重复主人刚才的问话。

“是不是金发高个子,穿棕色粗毛短外套的,还戴着折起来的护耳帽?”

他说的正是我所记得的罗宾的穿着!看来有门儿了!可是主人却不能因此肯定,我使劲打了个响鼻,给他提示——人类总是很相信动物们在特定时刻发出的行为,把它们视为所谓的“征兆”。

主人果然回头看到了我,略为思索了一下,对那酒保点点头。

“这么说他来过这里?”他接着问对方。

“当然,待了不久,可差点闹出是非。”

“怎么了?!”

“哦,说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酒保撇撇嘴说,“您说的那个人是大约八点过一点来的这里,那时候店里生意好着呢。他要了一杯杜松子酒,我没来得及收钱就给他送去了。结果这小子翻翻口袋,没一个子儿!算咱们倒霉呗!老板要把他赶出去,那小子说愿意赊账——一个流浪汉,您信他吗?这时候另外有个客人叫上他,就说跟他赌牌,赢了就请他喝酒,输了就赚他身上那件马甲——要我说也值不得几个钱。然后他们就开赌了,这小子真背运,一开始他还能赢呢!赚了差不多半瓶酒的量,可是不懂见好就收——熟人都知道,那老家伙是个地头蛇,窝在这里专门敲诈外地人——输了马甲,后来把靴子也赔上了,正说要赌外套呢!结果被那小子看出对方出老千,揪起来就打!要说他也是条汉子,发起浑来也怪吓人的。地头蛇也怕了他,放他一马把东西都给还了。可那小子还不依不饶,一本正经地要送他去警察局!老板担心事情闹大了,过来劝他,白请了他一杯酒,才把他打发走。”

他的一番描述绘声绘色,好一出惊心动魄的闹剧,还真像某人的风格——为什么总是学不乖呢?

“他人现在在哪儿?”主人问道。

“这我们可不知道了,先生。我最后从屋子里瞅见他是沿着下游走的,您可以去船坞那边瞧瞧。那边允许生火,这会儿在那儿扎堆的人可不少。”

说着,他就伸出手指了指河流的东边。

“那人是罪犯吗,先生?我是说,瞧您这么急着要找到他,您是官家的人吧?”酒保打量着主人这衣冠楚楚的样子。

“不是。”

主人付给他一个先令作为答谢,转身回到大路上,重新骑上我。“走吧!”他轻轻夹一下我的肚子,显然受到了这消息的鼓舞,劲头又回来了。

我也信心倍增,决定发挥自己的特长,跟踪目标的气味。很多人都以为狗是一种嗅觉出众的动物,其实咱们马的鼻子也一点不比它们逊色!总的来说,都比人类来得强。

夜已经很深了,天气又这么冷,可在这奇怪的城市里,到处都还有人的活动。也许主人看不到,可这些鬼鬼祟祟的家伙却逃不出我的视力。他们像老鼠一样躲在角落里,有些人盯着主人看——当然,他的确值得注意——而且少不了也有人的视线是冲着我来的。

两边的街道窄得很,我真担心如此险境,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故,但是主人好像一点不担心这个,没有催我快跑,依然保持之前的步子,不慌不忙地走着。我真替他着急,在这种严寒的室外,拖得越久,对他的腿伤害就越大。

残酷的十二月,对动物们尤其如此,连熊都只能躲在洞穴里苦熬;然而在人类眼里,这却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刚才难得路过一间像样的房子,好像是商店;透过玻璃窗,我看到一棵被装饰得花里胡哨的针叶树。你们肯定知道,传说中的那位圣人,居然也是在马厩里出生的。

没多久,我们来到下一个目的地。相比于刚才那些曲折的陋巷,所谓的船坞是一片很大的空旷地。酒保说得没错,这里的确有不少人聚集,一堆堆围着那些铁丝圈起的简陋火炉。这让我想起在乡下举办篝火节的情形,不远处的小山丘上,乡民们载歌载舞,兴高采烈的模样跟这些城市贫民的愁眉苦脸截然不同。

主人唤我停下,准备再次下马步行,大概是要向这些脏兮兮的流浪者询问关于罗宾的线索。他很清楚,这些人看似低三下四,其实内心极其敏感高傲,骑在马上跟他们问话只会招来反感甚至危险。

不过我比他们有用得多。

是的,我已经嗅到了他的气味!的确就在这附近!

不等主人的命令,我循着味道,迈开步子走了过去。

“崔斯坦?”

我的举动把主人惊了一下。按照常理,在驮人的时候,我可是从来不会自作主张地到处乱跑。不过主人毕竟是了解我的,看到我低下头专心寻觅的样子,他也很快明白了我的用心,于是放松缰绳,让我自由前进。

我小心翼翼绕开周围那些人,尽量避免与他们碰触,惹上麻烦。然而鉴于主人出色的外貌打扮,还是免不了招来一个个好奇的目光,盯着我们看。目前看来,倒不至于有什么恶意。河边的风刮得特别猛,夹杂着不远处海水的咸味。开始下雪了,有几片落在我耳朵里,凉丝丝的,感觉还不坏。

罗宾的气味脱离了人群,变得独立清晰,清楚地指引我一路向前。忽然,主人扯了扯缰绳,稳住我。我停下来,摇晃着抬起头,只想看看怎么回事……

原来已经近在眼前了。

看来我有点过度依赖自己的特长了。他就站在离我们不到几码的地方,背靠一堵黯淡的灰墙,穿着他那身单薄的旧衣服——幸好没被骗子卷走,要不我们现在看到的准是一堆冰棍了,

我喷了个响鼻,算是跟他打招呼。

那家伙动了动,抬眼懒洋洋地瞅了一下,又垂下脑袋。

怎么了?他瞎了吗?难道没认出主人?还有我?

“罗宾?罗宾·艾洛斯通?”

主人喊他的名字,那家伙还是不动。我向前走了几步,然后主人停住我,从我身上下来。不知是不是性急,他这次落地非常快,我真担心他的腿。

主人牵着我朝他走去,走路的姿势倒是没什么问题。

“离我远点!”罗宾威胁道。好吧,总算开口了,居然说这种话!

“怎么?”主人问他,温和的语气,一点没介意。“你在这里干什么?”

对方不说话。

“是你把崔斯坦为我送来的吗?”

“马是我偷的,是拿来卖的,只是不巧被警察抓了。”

“是啊,那还真是不巧。”主人似乎笑了笑,“难为你跑这么远,都到了我眼皮底下了。”

他这么说显然没把对方那副咄咄逼人的架势当回事。难得他居然开起了玩笑,不这样子似乎有点讨好之嫌。多半是因为那个笨蛋管家干的好事,主人还得主动打圆场。

“谢谢你治好了崔斯坦。”他说。

“您说错了,我不是医生。”

虽然还是别别扭扭的,不过好歹没那么僵了。这时候,从不远处的小巷子里,忽然跑来一个人。

“你们干嘛呢!”

这也是个年轻小伙子,身材矮小,看模样倒是有些机灵,不过也是一副平民的寒酸打扮。他走近看清了主人的装束,戒备地瞪了一下,然后转脸对另一个人说:“老板同意了,让你进去谈!”

罗宾对他点了点头,牵牵帽沿,看样子是打算跟他走了。

“你要去哪儿?”主人喊住他。

“不关你的事!”

对方恨恨地说,本来已经迈开步子,忽然回头看着主人。

“您不是要赶我走吗?”他说,“是的,我现在就是要离开这儿了,保证再也不会跟您有任何瓜葛了!”

“赶你走?”主人惊奇地说,“谁说的?”

罗宾眨了眨眼,似乎有所触动——事情不就是这么闹出来的吗?可是很快,他皱起眉头,模样显得比之前更严厉。

“得了,别再糊弄我了。”

“还磨蹭什么?”那个前来找他的年轻人过来按住他的肩膀,催促他,回头瞅了瞅主人,问他说:“那个人是谁?”

这时,主人走上前,礼貌地问他:“抱歉,请问你们是……?”

“我们是水手,隶属格林兰公司的‘北星号’……话说,你们俩认识?”

年轻的水手好奇地看打量着主人。主人点点头,“是的,我们是朋友。”对方的眼神更加惊奇了。

“行了,快走!”这次轮到罗宾着急了。

“这是你的决定吗?”主人问他,“你找了这份工作。”

罗宾看着他,垂下眼帘,若有所思。

“是的,总不能一辈子窝在乡下那种地方,让人瞧不起!”

他的语气挺坚决,好像还满怀抱负的。主人点了点头,似乎对这样的情况放心了。

“好吧,祝你一路顺风。”他微笑着说,转身回到我身边。

我转头看着他,对这现状感到疑惑:就这么完了?辛辛苦苦跑出来,找到了人,就是为了道个别?我无法理解。主人为人一向宽容大度是不错,可是在这种事情上……为什么反而让我觉得他很无情?

不过看来真是这么回事了。他收起缰绳,一手攀住马鞍,显然是要骑上我马上离开。可也许是受伤的腿实在难以承受,或者别的什么缘故,他无法专心,重心根本没能及时转移上来。我担心他会不会跌落下去,紧张地咴了一声……

结果,奇迹般地,居然稳住了。

原来是罗宾。他不知什么时候跑来主人身边,从后面扶着他。

主人庆幸地小声叹气。“谢谢你,”他回头看到另一个人,自嘲地笑着对他说,“还记得我是个瘸子……”

对方似乎哼了一声,挺不以为然地样子。可是紧接着,谁都没意料到,事情突然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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