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抽风神话 中(穿越)——格蕾思琳
格蕾思琳  发于:2011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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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路途十分顺利,或许挡路的强盗都被肃清了吧,再也没有从树丛里面突然冒出来的黑影。

他们又花了三天时间,终于到达了雅典城。

这里是希腊最繁华的城邦,雅典娜守护的地方,一片片纯白色的小屋绵延不尽,宽敞的街道穿梭在建筑群里,早起的人们忙碌不停。

集市更是热闹非凡,各国的商旅在这里汇集,带来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人潮密集摩肩擦踵,叫卖之声此起彼伏。

“啊,这里就是我的祖国!我很快就能见到父亲了!”

“呵呵,恭喜你啊……”

“赫斯,等我当上王子,一定好好招待你!”

“不必了……”

两人正往王宫的方向走,就在这时,有人在街头高声大喊:“出事了!有个外乡人在广场上宣称要挑战雅典的英雄,已经打败了国王的好几名武士了,如果我们城中没有一位勇士能够站出来面对他的挑战的话,雅典的名誉将会受损!国王呼吁热血青年都站出来,如果能将那外乡人打败,国王重重有赏!”

那人的呼喊顿时激起了青年们的热血,大家纷纷涌上前,要去看看到底是谁如此大胆,磨着拳头想去教训他一番。

“走,我们也去看看!”竟然有狂妄之徒敢来挑事,忒修斯义愤填膺,随着人流向广场走去。

赫尔墨斯只得跟在他身边,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广场位于雅典市中心,虽然这里的最高君主是国王,但却是一座十分民主的城市,一旦城中有大事发生,国王总会召集全体市民到广场商量,只有得到过半数的市民同意,才会施行法案。

一听说有大事发生,市民们都迅速地聚集到广场上来,只见中间的平台上,站着一位高大威武的年轻勇士,脚下是刚刚被他打败的雅典武士。

这名挑战者浑身金甲,桀骜不驯的眼光望向底下黑压压的人群:“怎么,雅典人就这名点本领吗?怪不得他们都说这是一座没有英雄的城市,看来我来错地方了!”

面对挑战者的狂妄之言,雅典市民却沉默了,他说得没有错,雅典已经有上百年没出过英雄了,国王甚至连子嗣都没有,国家的前途一片茫茫。

在这个时代,没有英雄的国家势必会遭受邻国的欺凌,雅典城市繁华商业发达,却年年要向其他国家进献贡品,对每一个雅典人来说,都是一件耻辱的事情。

人们对英雄的渴望与崇拜,甚至超过了国王,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的王子宁愿放弃优越的生活,也要外出磨练修行,他们不仅希望成为自己国家的国王,更希望成为这个国家的英雄,赢得更多的尊敬。

听完了外乡人的挑衅,忒修斯怒不可遏,紧握着拳头就要冲上去,却被赫尔墨斯拉住了:“等等,我的朋友。”

赫尔墨斯皱着眉头,这平台上的挑战者不是普通人,他的那身金甲不是凡间之物,而是出自锻造之神赫淮斯之手!

竟然能让高傲的赫淮斯为一名凡人打造武器,这家伙一定有很深的背景!

赫尔墨斯看着那名武士的脸,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长得剑眉星目轮廓分明,小小年纪已是锐气逼人,可惜锋芒太盛,看来还没遇到过真正的对手。

这家伙会是谁呢?这么俊朗的脸,如果以前见过,一定会记得的。

“赫斯,为什么拦着我?”忒修斯心中不解,不过这次旅途中他经常为自己出谋划策,知道他是个有智谋的人,也想听听他的意见。

“忒修斯,这不是一个凡人,你有勇气和他对打吗?”

“有!”忒修斯斩钉截铁,“即使是天上的神灵,只要触犯到祖国的荣誉,我都将挺身而出与他决一生死!”

“好,那你听着,他身上的这身铠甲刀枪不入,唯一的漏洞就在右肩那里,你要引他露出那道缝隙然后一击即中,那是你能取胜的机会!”

虽然不知道赫斯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但是忒修斯选择相信他,于是毅然地推开人群站了出来:“狂妄的外乡人,我愿代表雅典,将你打得抱头而归!”

忒修斯的怒吼引来了全场的注目,不仅台上的武士也转过头来打量对手,高台上观战的国王也十分关注。

“很好,带上你的武器上来,让我见识你的本领!”

忒修斯走上平台,国王让侍卫给他送去了一套护身的铠甲,忒修斯接过战甲,默默地望向白发苍苍的父亲,鞠躬向他表达谢意。

穿上战甲之后,两位武士一手持刀一手执盾,双目含着杀气对峙着。

“外乡人,让我知道你的姓名!”

“哼,即将成为尸体的人没有资格知道!”

“狂妄之徒!今天我要让你知道,雅典也是有英雄的!”

忒修斯的宣言,引来台下众人的一阵欢呼,大家高声叫好,齐齐为他助威。

在众人的鼓舞下,忒修斯砍出了第一刀,挑战者以盾挡住,向前大跨一步,刀尖直向忒修斯的面门刺去,忒修斯灵活的侧过了头,这一刀也是落空,双方都没占到便宜。

电光火速之间,挑战者的刀改变了方向,割向了忒修斯的喉咙,忒修斯探下 身,拿盾牌撞向了挑战者的腹部,力道之大,逼得对方退后了好几步。

挑战者站住了脚跟,很快就发动了进攻,招招刺向忒修斯的要害部位,锋利的刀刃虎虎生风!

忒修斯一面招架抵挡,一面看向对方右肩,当对手频于进攻时,必定会疏于防范,他在寻找机会给予致命一击……

台上双雄武艺精湛,搏斗得难舍难分,台下观众看得惊心动魄,大气都不敢喘。

忒修斯暗中惊讶,这少年至少小自己四五岁,招式却十分凌厉,力气也不减他半分,难道真如赫斯所说,他并不是凡人……

但他还是保持了镇定,无论如何也不能输给这种小鬼,果然年长四五岁的作战经验还是发挥了作用,在他的消极防备下,对手越来越勇,大肆的进攻中忘记了防守,忒修斯趁他再次将刀砍过来时,果断地出手,一刀刺向了他的右肩,刺穿了他的盔甲——然而却就此停住,无法进入他的身体半分!

忒修斯惊讶万分,就在他愣住的一刹那,对手砍断了他的刀,把他踢倒在地上。

挑战者恼羞成怒,挥起刀就要砍向忒修斯——

“住手!”台下有人出言喝止,宏亮的声音竟然镇住了挑战者。

“你又是什么人?!”

“无耻之徒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你说什么?!”挑战者愤怒地看着来人。

“不错,你就是个无耻之徒!我问你,你为什么要来这座城市挑战?”

“我要打败天底下所有的英雄,这样我就是英雄中的英雄!”

“哈哈哈,笑话!”赫尔墨斯对他露出了鄙夷之色,“你只是一介莽夫,连勇士都称不上,谈什么英雄!”

“你竟敢侮辱我,信不信我杀了你!”

“你手里有刀,力气又比我大,当然可以杀我!”赫尔墨斯毫无惧色地走近一步,“来,动手吧!”

年轻的挑战者却退后了一步:“我不杀手无寸铁的人,你去选一把刀!”

“呵呵,就算我拿着刀又怎样,我根本打不过你!就算我打得过你又怎么样,我只是血肉之躯,你却有刀枪不入之身,这场决斗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

听到赫尔墨斯的斥责,挑战者面露愧色,突然一言不发了。

“如果我没说错,阁下应该有神的血统?”

挑战者点了点头:“我母亲是海中神女忒提斯。”

挑战者这么一说,赫尔墨斯就记起他了,只是上次见他的时候,他还是个躲在母亲怀里吃奶的小婴孩。

他是忒提斯的独子,女神对他十分疼爱,希望他拥有神的身体,提着他的足踝泡在了冥河里,因而除了没被冥河水浸到的足踝,他的身体强壮得几乎和神无异。

“你是阿喀琉斯?”

“正是。”年轻阿喀琉斯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年轻人,这世上你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想凭一身武力独闯天下是不可能的。刚刚那位勇士刺穿了你的铠甲,如果你是凡人的话,已经死在他的刀下。你赢了他,不过是凭借了身体的优势,你觉得这种胜利方法够英雄吗?”

阿喀琉斯听这一番话,默默地低下了头。

“受人尊崇的英雄,不仅是因为他们力量强大,还因为他们利用了自己的力量做了些什么。想想伟大的克勒斯吧,他是神王宙斯之子,曾经除掉了十二头危害人间的怪兽,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变得狂妄,而是平和地对待其他人,这才是人们心中真正的英雄!”

阿喀琉斯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打败天下无敌手的想法多么愚蠢!

还好没铸成大错,他来到忒修斯面前,单膝跪下,将手中的刀敬献给他:“你赢了,输的是我。”

忒修斯接过战败者手中的刀,高举起来示意自己是胜利者!

这一刻,全体雅典人沸腾了!他们的英雄诞生了!

人们情不自禁地涌上平台,纷纷走到忒修斯面前,无数双手将他托举起来!

这时候的赫尔墨斯,却悄悄地退出了人群,走下了平台。

“等等!”阿喀琉斯叫住了他,“给我指引了方向的智者,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赫尔墨斯回头看着他,淡淡笑了:“我只是个凡人而已。”

说完便回过头,消失在人群里。

阿喀琉斯沮丧地走出了雅典,来到城外与师傅约定好的地方相见。

他的师傅正是人马族的喀戎,这位智者培养出了许多人间英雄,阿喀琉斯是他其中一名弟子,也是众多弟子中他最喜爱的一个。

看到阿喀琉斯垂头丧气,似乎在喀戎的意料之中,他捋了捋银白的胡子,微笑着问:“怎么了孩子,遇到不顺心的事了吗?”

“师傅,今天我战败了。”

“呵呵,这是好事,英雄都是从挫折中磨练出来的。”喀戎笑呵呵地问,“那你从今天的失败中学到了什么?”

“今天之前,我以为只要打败了所有的英雄,我就是最强的了……但是那个人却告诉我,即使我真的战胜了他们,也不是强者。”

喀戎眼前一亮:“哦?那个人是谁?”

“他不肯说。他说的话充满了智慧,尽管他看起来像是我的同龄人。”

“那他长什么样子?”

“十分俊逸,有一头褐色的头发,一双美丽的褐色眼睛。”

喀戎叹了一声:“唉,我知道他是谁了……”

“师傅,他是谁?”阿喀琉斯十分好奇。

“呵呵,孩子啊,去拜他为师吧。”

“什么?”

“你父亲自小将你托付给我,希望我把你培养成为一名英雄,日后继承他的王位。你很聪明也很努力,学到了精湛的武艺和丰富的知识,但是光靠这些是不够的,你还需要有位智者来指明道路。今天你遇到的,是天底下见识最广最懂得人情世故的人,你在他那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经喀戎这么一说,阿喀琉斯忍不住又问了一次:“师傅,那人到底是谁?”

“呵呵,记住,你要想留在他身边,最好就不要问。”

阿喀琉斯点了点头:“我这就回去找他。”

喀戎欣慰地笑了:“去吧孩子,不要停下你前进的脚步!”

就这样,阿喀琉斯拜别了恩师,回头去找那个神秘的人。

49.冥王现身

雅典国王和失散了多年的儿子相认,举国欢腾。

国王和王子一起在王宫的露台上向前来祝贺的国民们示意,男女老少从四面八方涌来,一睹英雄王子的风采。

赫尔墨斯看到这一幕,也算是完成任务,想着是时候离开雅典城,就在转身之际,眼角瞄到了有人伸出第三只手,悄悄地往人家的腰包摸去。

本来身为小偷和骗子的守护神,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他是不管的,但是看那荷包的主人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赫尔墨斯毫不犹豫地抓住了那只手。

小贼的手一抖,吓得荷包都掉了,赫尔墨斯伸手接住了它,看这小子年纪轻轻神色慌张,应该是个初哥,就笑了笑吓唬他:“这位小哥,雅典的刑律规定,偷东西是要剁掉手的哦,你是准备不要左手还是右手呢?”

“别……别……”小贼双腿不停颤抖,差点就跪下去了,“求您高抬贵手……”

赫尔墨斯伸手把荷包挂回到老太太腰间去,回头对那小贼眨了眨眼:“兄弟别怕,同行。”

“哎哟妈呀……”那贼松了口气,擦擦额头的冷汗,“你怎么不早说!”

“嘿嘿,虽然我是个偷儿,但是盗亦有道。你看那老太太就靠那几个钱安度晚年,你还好意思伸手啊?”

“唉,兄弟你不知道,我这是……头一回,就想着偷个年老体弱的,就算发现了也追不上……”

“你这就不够意思了,不仅偷的钱不多,还败坏我们行业的名声。”赫尔墨斯说着,指了指离他们不远的一个胖子,“看到没有,那种肚子比怀孕的女人还大的,不仅跑不动,而且钱多得不在乎没那么几个,偷一个就能让你过上一段好日子了。”

“说得也是……”

“这样吧,看你是后辈,今天我让着你,你去动手吧。”

“好兄弟,得手了咱一人一半。”

小贼蹑手蹑脚地靠近那胖子,此人正对着高台上的国王激动得振臂高呼,丝毫没注意周围的情形。

赫尔墨斯看他悄悄地伸出了手,就在他快要摸到那个胖鼓鼓的荷包时,却突然高声大喊:“有小偷!”

周围的人一下都停了下来,纷纷摸向自己腰间的钱包,东张西望地找谁是小偷。那偷儿的资历浅,吓得拔腿就逃,这下倒好,众人指着他的背影大喊:“抓住他!”

赫尔墨斯趁着众人转身的时候,唰唰唰地从后面抽了几个他看中已久的钱袋子,看着那群人追小贼去了。

手里掂量着那几个沉甸甸的荷包,心里暗笑:“小家伙,就这点本事也敢学人偷?”

话说那小贼被一群人追了九条街,虽然是笨了点,还好人瘦跑得快,体力不济的就被撇下了,不过就是有那么四五个,像猎犬一样穷追不舍。

眼看自己就快不行,心想这下完了完了……

就在这时,巷子里头有只手把他拽了进去,带着这只惊慌的小兔四弯八拐地转了几圈,在这蜘蛛网一样的迷宫里面,跟得上的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追逐的人影都不见。

终于安全了……

小贼背靠着墙壁,累得眼冒金星气喘吁吁。

“谢、谢谢你……”歇了口气,小贼睁开眼看一下谁是救命恩人,“靠!是你!”

“嘘——你想把人引过来吗?”

小贼气得脸红彤彤的,声音压低了几分:“你个骗子!竟然出卖我!”

“呵呵,我要是出卖你,就不会抄小巷过来救你了。”赫尔墨斯拿出钱袋子在小贼面前晃了晃,“钱到手了,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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