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心中的一只猫+番外——明仔
明仔  发于:2011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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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青春都耗在他手上了,哪还能让他跑掉!不管明的暗的,能把人留下,把人一辈子捆在自己身边,根本无所谓什么手段!

当天晚上回到家里,方晨正坐在沙发上,抱着廉颇老矣的猫夫给他梳毛,看到我,抬起脸,笑得无与伦比的美丽。

黎放,我绝对不会走。昏暗的房间里,他的身子压上来,带笑的声音在我耳边一次又一次的保证。

我的呻吟跟咒骂混在一起,所有的欲/望被他年轻健壮的身躯给逼迫得无处可逃。

又后来,我新买的房子装修好了,三房一厅。父母偶尔过来,看到房间里有另一个人的衣物时,并没有说什么。

方晨“回家”后,大方地喝着母亲的汤水,大方地跟我睡在了同一个房间。

其实他的努力功不可没,家族里但凡有些法律纠纷,都会找这个被默认的“媳妇”,甚至小叔出国后还不时打电话来咨询。

他第一次全权负责的经济案大获全胜。叶漠北的男朋友甚至还邀请他成为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本来想拒绝的青年在看到对方提出的聘用金后,冷哼一声“好汉不吃眼前亏”,就接受了邀请。

方鸿彦屡次诱拐儿子不成,最后甚至亮出了相亲的杀手锏。那时候方晨已经二十六岁,又有事业又有相貌又有背景,早在他父亲的交际圈里出了名,多少姑娘挤破了头都要加入这个相亲队列中。

最后多次被“偶遇”打搅到私生活的方晨终于忍无可忍地跟父亲摊牌:不结婚,老子是同性恋。

听他这么转述,我哀号一声捂着脸,几乎可以想象到那张威严的脸蛋会怎样扭曲。这只从猫进化而成的骄傲的老虎,竟然如此直率地说出真相。

分手!必须分手!不分手我就让你没法跟他在一起!据说方鸿彦暴跳如雷地指着儿子的鼻子骂。

方晨尖锐地跟父亲说:“不分手,为什么要分手?你有什么方法能让我没法跟他在一起?动用关系?我是学法律的,他们敢对我做什么,我就十倍还回去。你敢对他做什么,我就敢把你们公司里面那些中流砥柱全部给弄得坐立不安。要不是他,我本来是什么都没有的,你弄死他,大不了我也什么也不要。”

我直直地看着方晨重复这句话的表情。

傲气而又无所畏惧,因为早有预谋胸有成竹,所以完全占据了制高点。跟一个在法庭上舌战群雄的优秀律师一样。

只是被逆子气得连出席电视活动的时候都黑着脸的方总,未免有些可怜。

好久没提猫夫了。方晨大三那年我们给猫夫安排了一场“婚礼”,私心报复下,我把寅虎打扮成了新娘。虽然成亲时相当解气,可一看到入洞房后,新郎被狠狠欺压的模样,我嘴角还是抽了筋。

猫夫年纪本来就不小,渐渐地,每次寅虎“欺负”完后,动作恢复得有些迟缓。我更加注重起给这只猫的营养调养,以求他能更加健康长寿。

寅虎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三四年后,欺负的次数明显少了,最爱的动作只是将尾巴搭在对方的背脊上,轻轻地滑落,然后与对方的尾巴交叠。

用母亲教给我的方法给猫夫减肥,可寅虎一开始并不同意,还跟“请”来的那只柴犬打起了架。骄傲的猫毫不允许别人对他爱人的侵犯,我只好每次都把寅虎单独锁在别的房间里,猫夫锻炼完后,才交给他“安慰”。

方晨曾跟我说,猫夫是他小时候在路边捡回来的野猫,因为太笨,跟家人走丢了,孤苦伶仃地蹲在路边,虽然饿得要死要活,却不轻易吃别人送上门的东西。

我盯着眼前为了吃而减寿的家伙,有些不可置信。

虽然后来猫夫被黄土盖住,寅虎第二天夜里消失,方晨抱着我狠狠地哭了一晚,可我觉得,日子其实应该是在慢慢变好的。

后来的后来,方晨跟我出了一趟国。在圣母玛利亚面前交换了我们戴了五年的戒指。

秦丝丝的儿子会说话了,指着我说“叔叔”,然后指着方晨说“帅哥哥”。……这待遇差太远了吧!

春节的时候,母亲跟我说:叫方晨今年无论如何也要回来,家里打麻将老是三缺一!

我看了他一眼,正在逗弄一只新生小猫的方晨笑得像个孩子。

方鸿彦给我打了个电话,声音醉醺醺的,不停地说:我怎么就没想到是你呢?喝了那么多次酒我怎么就没想到是你小子呢?

我轻笑。我们的世界其实很小,总会有交集的地方。

有天晚上,我做梦梦到了猫夫那张圆滚滚的脸。那双黑亮的眸子盯着我,然后那张只会为了食物而张开的嘴裂开了一抹笑容。

我很幸福。

它的身旁站着同样微笑的寅虎。

我醒来的时候脸上全是眼泪。我们告别了一些幸福,迎来了一些幸福。一些不能忘记的,应该忘记的,全都经历过了。

其实幸福就是抓着对你最好的那个人的手,千万不让他错过。

勇敢点,坦诚点,也许什么就都能度过了。

THE END

第 26 章 番外 你是我心中的一只猫——猫夫篇

你是我心中的一只猫 真猫篇

王希愿一出生就注定是被人簇拥着长大的。

他有一张端秀得叫人忍不住抱起来好好疼爱一番的脸蛋,有一个官商众多的大家族背景,这两张王牌就足够他吃到老了。

他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就是班里的孩子王。身高不算最高,力气也不算最大,可就是能率领一帮力气个头都比他大的小鬼们为他赴汤蹈火。

用班导的话来说,就是:讨人喜的外表鬼见愁的性格。

这个班级里有四十多名学生,要王希愿记下所有人的名字那是不可能的。少爷他不屑于记,也不喜欢去记。所以当他第一次注意到许谅的时候,已经是小学五年级。

那时候王希愿每天带着一堆零食上学,也不管自己吃不吃得完,放学前全部都分给了自己的“手下”,自己则坐在教室的最后排,打电子游戏。

那天刚好轮到许谅值日。他默默地扫着地,要不是扫到王希愿的位子,又不小心弄得灰尘有些大了,对方也不会注意到竟然有人在身旁。

“你轻点儿!”他朝扫地的人喝道。

正在分食的“手下们”看过来,皱起眉,呼拉拉地朝这边走。

“许谅!你故意的是不是?!”“你小子还没挨够教训?”“老大在打游戏你扫什么地!”话音还没落就开始推挪起来。

扫地的少年瞪大了眼,显然对他们的找茬感到不可理喻。

王希愿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有点面熟的人。一双很黑很亮的大眼,有些婴儿肥的身材,洗得发旧的校服,还有街边最便宜的帆布鞋。

啧,穷鬼。他撇撇嘴。

然后他也没插手接下来的欺负流程。许谅离开的时候,身上多了几个脚印,老旧的校服本来挺干净的,此刻也多了好多灰。

一群人骂骂咧咧地说着许谅的缺点。沉默孤僻,穷鬼,大胃王,死胖子。也许那时候,欺负一个人不需要什么恶形恶状,看不顺眼就是最大罪名。

王希愿眼皮也不抬。他早看惯了。

可打架他看惯,这么吃饭却很少看到。

他再一次注意到许谅是在学校饭堂里。平时人潮拥挤的饭堂他是最讨厌来的,要不是这天学校小餐馆煤气管道维修,他也不至于跑到这里来。

餐盘放到桌上,才发现坐在对面的就是那天一声不吭的许谅。

堆得跟小山一样高的素菜,还有比自己多了三倍的米饭。王希愿瞪圆了眼睛,看着那个低头吃饭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少年,看着他明明是一口口地吞咽却在很短时间内消灭了这一切的神奇动作,一直愣到对方收拾东西抬起头发现自己,他才回过神来。

可许谅已经不自觉地露出了惊惧的神情,手上的动作开始有些混乱,匆匆地收了盘子,少年头也不回地朝大门口“跑”去。

王希愿再低头看向自己的餐盘,忽然觉得真的饿了。

其实他们并不是毫无交集,只是王希愿从来没认真注意到他。所以即使许谅跟王希愿总是差不多时间放学,走同一条道回家,他们也从来没认识过彼此。

等他注意到他以后,见面的次数直线上升。

许谅走路是眼神漂浮的,根本没有认真注意周边的东西,其实这么多年在同一条道上上学放学,早已磨平了他的好奇心。可王希愿不一样,大部分时间不是跟一帮手下嬉笑打闹回去,就是被老爸的司机接回去,能像今天这样一个人走路回家的机会是少之又少。

所以他才会“再次”注意到许谅。

许谅应该是住在这附近的老住宅区,而王希愿住的是比他还要远上一条街的高档小区。许谅快到家的时候遇到了不少熟人,那些熟人们笑着跟许谅打招呼,说得最多的不是“你放学了啊”,而是“阿姨/叔叔家做了些好吃的,待会去我那里拿。”

王希愿心想,他这辈子是不是跟吃很有缘?

许谅走得有些慢,王希愿嫌无聊,盯着他好玩,也故意放慢了脚步。一路上,这家伙先是去便利店里交了煤气费和水费,又去路口的蔬菜店里买了些青菜豆腐,然后又在巷口的修鞋摊里拿了自己的鞋子。

王希愿突然想起手下们曾说过,许谅这个穷鬼的父母在离市区非常远的工业园区里打工,一个月估计也就只能回来一次而已。

后来许谅进了一个老旧的巷子,王希愿住在另一个方向,他盯着巷口,看了一会才离开。

原来班上的人欺负许谅也是常事了。只不过王希愿老是在课后埋头打电动,从来没注意到。

慢慢地他发现,无论许谅前一天被怎么欺负,第二天他上学,还是穿得很干净,连被故意揉皱的书皮也被压得只剩皱纹而已。

王希愿心里有一股气。

他也参与了欺负许谅。嘲笑,推挪,可他从不用脚。他觉得许谅虽然看着可恨,可不至于用脚来蹂躏。

许谅被欺负的时候还是不说话,似乎全班人听他说话的次数少的可怜。只有不高兴的时候,他才会瞪圆了眼,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充满了愤怒。

有一天,许谅自己带了饭盒来吃午饭。大部分人刚要出去吃饭,他就已经打开了饭盒。几个欺负人最厉害的小鬼走过去,嗤笑:“都是青菜!许谅你是菜青虫啊!”“那些肉都是哪里来的!是不是回家偷了别人家的肉来吃?”

许谅没吭声,默默地吃着冰冷的午餐。

王希愿觉得按照许谅的饭量,中午吃那么少真是稀奇,于是也靠了过去,笑着问:“呀,减肥呢,许老板?”

许谅没理他。

王希愿最恨他忽视自己,一把夺过他的筷子,说:“问你呢!”

许谅瞪着他,那双眼睛很圆很圆。

“你是哑巴?从来不说话的?嘴巴长了就是为了吃,什么用也没有?!”王希愿噼里啪啦的嘲笑。

许谅忽然一把夺回自己的筷子,速度快得叫人难以置信。

所有人都惊了。王希愿死死瞪着他,伸手去抢筷子,许谅闪身,不让他靠近自己。

小学的课桌椅都是单独一个的,位子也窄,两人这么争夺着,王希愿就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桌子,刚打开的饭盒被这么狠狠一碰,突然,掉到了地上。

周围传来一阵幸灾乐祸的笑声。

王希愿却觉得心头一震。

脸蛋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身子几乎是不受控制地往后退了五六步。两眼冒星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听周围一群人叫嚣着要教训许谅,却听一声怒吼:“你们谁敢!来啊!我不怕的!谁来!”

然后是桌椅碰撞的巨大响声。

王希愿捂着脸看清一切的时候,周围已是鸦雀无声。

所有人铁青着脸,看着旁边被许谅的椅子砸得乱七八糟一切,而始作俑者则像一头被惹怒的老虎,随时要撕咬胆敢来冒犯自己的人。

等老师赶过来的时候,许谅已经拿回椅子,下楼吃饭了。听说是沉默的许谅干的好事,老师不但没有相信,反倒大骂了这帮混世魔王半个小时。

王希愿很久以后想起那张难得发怒的脸时,都会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蛋。不是脸疼,而是心在疼。

他那时已经依稀知道食物对许谅的意义。

后来许谅还是那个沉默孤僻的许谅,却没有人再敢站在他旁边嬉笑打闹。包括王希愿。

他不承认自己错了,可这之后许谅看到自己,眼神都是带着恨意的。王希愿心想又不是杀父仇人,为什么要记恨这么久。

可许谅没打算原谅自己。两人就这么恢复了一开始的状态,谁也不跟谁说话,就连眼神都不想有任何接触。

第 27 章

后来他们都升上了初中。那时候初中的名额是分配制的,小学生跟分配工作一样,谁跟哪所学校住的近,就去哪所中学。王希愿跟许谅几乎没差多远,自然分配到了同一所初中。

并且,还好死不死地分配到了同一个班。

本以为即使同一班也可以打死不相往来,可当有点近视的王希愿被老师照顾着调到前排后,第一次变成同桌的许谅盯着把桌子搬过来的他,眉头先是微皱,下唇被咬着,过了一会,才松开眉头,扭过脸,继续写作业。

王希愿上了初中还是做他的混世魔王。只要成绩保持中上,家里就不会理会他在学校里的荒唐。因此那破脾气即使长大了些,还是毫无收敛的迹象。

那时许谅的反应显然刺伤了这个骄傲的魔王的心,当即就抓着他的胳膊,逼他看向自己,恶声恶气地说:“不高兴?嘿,我还不高兴呢!要不是这位子不错,谁要跟你这个孤僻鬼呆在一起!”

许谅圆滚滚的眼睛透着反抗,可紧抿的嘴巴动了动,还是没说出什么反驳的话来。

两人的吵闹惹得全班的人都把视线投了过来,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在欺负弱小的王希愿松开他的胳膊,用力地坐了下去,修长的双腿交叠着搭在课桌上,狂妄得让人头疼。

从这天开始,两人保持着无交流的记录一直保持了一个多月。

可王希愿还是知道了好多关于许谅的事情。

比如他胃口仍然很大,甚至经常自己带馒头来当做课间餐;比如他很爱干净,即使书包校服鞋子什么的都透着一股老旧的气味,可每天都是干净得连王希愿那新买的NIKE都比不上;比如他其实并不笨,每次考试只要有不懂的题目,抄他的就绝对能拿全班前十。

有时候王希愿在自习课时带着耳机摇头晃脑地听摇滚乐,听着听着看到许谅那认真得几乎要把整个灵魂扎进课本里的模样,慢慢地就又不想听音乐了,摘下耳机,乖乖地写起作业来。

结果,王希愿那次期中考突飞猛进了七十多名,别说老师,就是王希愿自己都呆了。许谅没坐自己旁边,自己也不屑在大考的时候抄袭,结果还拿到这样的成绩?!

他忍不住偷偷地看了眼旁边那个连脑筋急转弯都做得全神贯注的家伙。

有着一八零的身高,王希愿不负众望地在篮球方面展现了很好的风采。有时午休,女孩子们都跑到了篮球场边,去看“打篮球的坏坏的白马王子”——据说这一款最近非常流行——的英姿。王希愿打完球后就去吃饭,吃完饭再小睡一会儿,然后耷拉着脑袋度过下午第一节课后,第二节课时才能恢复神气。

连任课老师都习惯了这样的“作息表”。

可这天魔王的作息表被一支外校来“切磋”的队伍打乱了,一群人打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地,刚比出结果,上课铃就不容拒绝地响了起来。

王希愿胡乱洗了把脸就跑回教室,一身臭汗地瘫软在座位上。静下来后,才发现肚子已经开始拉长了警报在呼唤食物的光临,可最难对付的数学老师正在讲台上口沫飞溅,根本没有他逃课出去买食物的机会。

他低低地哀号,然后趴在桌上,沮丧万分。球是赢了,人却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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