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灰缸里满满的烟头,他看着这随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已经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热血少年了,现在的他,很多东西都已经玩不起
了。
他不是不愿意相信任祺日,他只是不太相信“人性”罢了。
这种心痛的感觉,他比想像中的还要快调适过来。
以至于在第二次见到任祺日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任祺日看到他的时候,显然很惊喜,他看不太出,那惊喜之中还没有带有其他的成分。
不知这是不是也是巧合,任祺日当上了律师。
他捻息了烟——少年时候的话,他自己想了,都隐隐觉得幼稚。
任祺日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他带着他去吃法国餐,不管是气质或是餐桌上的礼仪,任祺日都掌握的很好——他以前怎么不明
白,这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而任祺日又不太一样,他骨子里似乎有种柔软的正义,那么为了一个检察官的朋友,而舍身取义来接近
他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
他这一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一个简单的结束。
但是,后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
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
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
他觉着,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
就像吸食毒品一样。
一方面明知危险,一方面地受他吸引。
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着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一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么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
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后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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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
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么一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
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后,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着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
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着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后,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么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一位传言中没什么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
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一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够把这么一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一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
。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走到这份儿上,这一位没少出一份力,人死后才来做些什么,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一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么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后,不知是不是
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一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么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着踩着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么多的表面功夫,不嫌多余么?
杜亦捷带着一束百合,跟着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着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
他一个佣人天天带着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一站就是一天,拉着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
不过听说也差不多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站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一定要写,不过看着,像是缺少了什么。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多年。
最后,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一生。
番外八
那是任定邦,也就是任大老爷很是风光的一段岁月。
那时候的任大老爷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英俊的摩登先生,底下拥有一家大公司和零零碎碎的企业,而所住任家大宅占地甚广,外观颇是
富丽堂皇,在那时局刚刚平稳的年代来看,任氏也算是颇为显赫的一门华族了。
任定邦年近五十,面容帅气俊秀,祖辈先前在内陆已是望族,后来举家迁到南洋,先靠着淘锡起家,兜兜转转到现在,任定邦能把家业
发扬光大,可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然而,任定邦这一生最为人所耻的事情,应该就是抛弃了原配妻子而娶了在英国认识的王家女儿。
这事情知道的人太少了,毕竟在那时候来看,也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任定邦是什么人,大家氏族的子弟,而那一位原配却是连个名字也叫不上,还是个没读过书、思想落后的女人。那是任定邦的父亲早年
在内陆定下的娃娃亲,任定邦出国前就娶了。这女人不知是真喜欢任定邦还是因为只剩下这么个依靠,任定邦回来后身边就多了个穿着
不俗、相貌姣好的女子,那女人却也默默承了——这王太太才是任定邦的法定妻子,这女人当初仓促之下嫁给了任定邦,连注册什么的
都没做呢。
后来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女人怀了孩子,后来难产,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死去了。
留下的大儿子任潇洋,任定邦不知是不是因为愧疚,总还是疼他的。
而王瑾柔王太太,之后也接连生下了一双儿女。
老二任筠雅是个健康漂亮的小姑娘,是任定邦的掌上明珠,可王太太偏要再拼个儿子——或许对非亲生的大儿子有疙瘩,总之王太太在
隔年就又再生了一个儿子。
这问题,全都出在了这个小儿子任潇云身上。
那确实是个标致得紧的孩子,比任筠雅长得还端正几分,可却是个难养的,一出生先是心脏有孔,动了手术之后以为总算没什么事了,
却又发现这孩子有血液病,浑然是来向他们讨债一样。
可毕竟,还是自己的亲骨肉。
王太太是个厉害的女人,却依旧拥有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对这个小儿子,她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都后来的几年,已然是处于半麻木
的状态——一方面希望他活下去,一方面希望他就这般走了,少点苦头。
有一点,她倒是全然放弃了,那就是让这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漂亮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争财产。
任定邦似乎也对这小儿子死心了,专注在培育大儿子上。只是,没有人敢说任定邦是不疼爱这任家三少的。
任潇云打小就离不开床,学走路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三四岁的事情,而开口说话——他们一度以为,这小儿子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在外人眼里,任潇洋是任定邦最有出息的儿子,而只有少数人知道,任定邦放在心尖上的其实是这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儿子。
在任家三少苦苦撑了十年之后,总算来了这么个危机的时刻。就算动手术,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王太太这会儿又不希望儿子死了,看
那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那眼睛和自己是这般相像。她突然觉着自己是深爱这个小儿子的,苦求着大夫怎么也要把儿子给救回来。
任定邦却把这选择权交到任潇云自个儿手中。
他是不明白这小儿子心里在想什么的。
任家三少身上插了好几个管子,把氧气罩摘了还得用力地吸几口气才能缓过来。只不过,任家三少没说什么话——或者说,他已经没什
么多余的力气发出声音了,他颤抖地拿着笔,自己签下了同意书,只落了个“云”字。
任定邦看着那笔触不稳的“云”,心情是前所未有的悸动,还有惋惜。
手术奇迹地成功了,任家三少又挣扎地活了下来。
其实,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能呼吸、能感受到生命的脉动。
然而,这样下去,对任潇云而言,就只是单纯地活着而已。
在这样修养了一年之后,任定邦开始让小儿子接触一些之前几乎不让他碰触的。可以是语言、数理、文商或者是艺术。只要是他想学习
的,就丝毫不会去限制。
转眼四五年就这么过去了,任家大少爷已经是个有为青年的模样,任家三少却还是养在房里,苍白单薄的身影就只有在逢年过节才能瞧
见,尤其是睡着的时候,要是没注意,好像就要这么睡死过去一样。
要说有什么改变,就是任定邦了。
他有些怔怔地坐在沙发上,点燃的雪茄被遗忘在烟灰缸里。
最后,任定邦两手用力地擦过自己的脸——他早上才从小儿子的房里走出来,父子俩感情不算深厚,但是一想到这儿子随时会走,他心
里还是不舍得的。
只是,今日这小儿子却说出了让他震惊的话语。
他早上有时候会和小儿子一起用饭,两父子不说话,任定邦怕闷,偶尔会把公司的东西带进房里——就跟一般人吃早饭的时候会看报纸
一样。
之后,他把文件给落了,去公司前又急急亲自上去取——这小儿子脾气怪,没几个人受得了,也没多少人敢随随便便进房,就连他有时
候也是斟酌了一会儿才踏进去的。
怎么说,成天对着一个濒临死亡的人,都是让人觉着不好受的。
任定邦进去的时候,看见任潇云在翻着那份文件,神情很是专注。
“三儿。”他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抚摸小儿子的头,对这个儿子,连说话都是要小心拿捏的。
任潇云抬了抬头,将文件还给了他,突然问了一句:“您忙么?”
任定邦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看了眼小儿子,就要踏出门的时候急急收回了脚。
那双眼神,实在不像是长年久病的人。
那天,任定邦在小儿子房里待了一个早上,午饭也是在那里用的。
走出来的时候,任定邦扶着楼梯把手,跟着他的仆人听到任大老爷嘴里喃着——
“唉……这是命啊……”
任定邦从那天起真的明白了,他这三儿子实实在在不是一般人。
但是,在瞧见任潇云靠在软椅,慢条斯理地服下那十几颗药丸,他又觉得,这儿子是真的不行了。
只是,任定邦也万万没想到,他比这小儿子,还要快、还要突然地离开人世。
任定邦死之后,当家作主的却是王太太。
她把权力紧紧地拽在自己手中,而真正的任家大少任潇洋当了个有名无实的副总,最让人意外的,是任定邦先前为防意外留下的遗嘱中
,曾明言任家三少任潇云为任氏总经理,手中持有股与母亲王瑾柔为相同百分比。
这事情任家大少表面上瞧不出,心底实际是不乐意了——这也不假,外人也觉着这里头有什么猫腻,怎么权力都往王家人手里去了,真
正有为的任家大少只拿了百分之十的股份,任家二小姐还有百分之五,这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
在那一段期间,任家似乎一直弥漫着一股诡谲危险的气氛。
而这僵化的原因,就在于任潇云频繁地出入任氏办公大楼,虽说不一定露面,时间也不定,看去随意,可做出的每一件事,没有一件是
不让人震惊的。
然而,兄弟之间并没有正面冲突,一切都处在一个堪称其妙的平衡点。
打破僵局的,估计就是在任三爷二十出头,原以为控制得当的病情突然恶化,一般人那叫病来如山倒,放到这任三爷身上,那真是一脚
踏进了棺材里,入了医院,住了一年,情况却是越来越不乐观。
一直到主治医生提出放弃的想法时,任氏主权者任夫人终是泪水决堤——这是复杂的情感,除了作为母亲的,似乎还有其他更多的因素
。
只是在所有人都以为任三爷到底是躲不过的时候,他又奇迹似地活了下来,甚至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最适合的骨髓捐赠者——这是一个
长期的保障,他的生命得以延续下来。
他人或许不知道,可任三爷本人对生命有种奇异的执着。
若放到常人来经历这二十几年,怕是宁愿直接死了,也省得这般折腾。
这任氏三爷想法却是不一样,他算不上积极就医,却也极是关注自己的身体,于是,就这般苟且喘息地走了过来。
而他修养了好长一些时候,回到任氏主宅,这在任大老爷死后还有任筠雅出嫁之后显得更加冷冰冰的大宅似乎增添了什么。
那是任家的小少爷。
如果说有什么是能吸引任三爷的目光的,估计就是那些健康的、充满活力和奔放的生命。
任三爷和任家大少的感情不见得好,却意外地喜欢逗弄那才几岁的小侄子。
说是逗弄,确实是如此。
任三爷早前是鲜少从房里走出来的,而家里多了个孩子之后,这冷冰冰的主子平白多了股生气,笨拙地抱着哭泣不止的小侄子在院子里
走动——好在这不是个白胖的大娃娃,要不然真要把任三爷的腰给折了。
叔侄俩的感情确实不错,任夫人看在眼里,对大儿媳的态度也稍好了点,只说:“三儿难得有上心的,日娃就给他照看几日也无妨。”
这些话就跟儿戏似的,林子馨低着头,却也找不到话去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