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室友也笑过她单纯得几乎是单蠢,她嘟囔着,也许我会因此吃些亏,但不管什么时候,心存善念都是对的,我要争取做个好人。
她说话的神情像个懵懂的小淘气,让人远远地看着,欣赏着,怜惜着。但总带着一点儿揪心。她那样纤尘不染,而严酷人生会令其蒙尘,可她自己,却是无辜的。
满天的星子流动着,月亮在天边。想起了一句话,说是,月亮是天空里最寂寞的星辰。忘记是在哪儿看到的。
我记得第一次对小三讲起时,我们坐在商店门口的一条石栏上,那晚天很黑,她的眼睛很亮,不晓得她还记得吗。
我越来越迟钝了,经常不大记得上司吩咐的事情和朋友说过的话,因此有人叫我猪头。我很满意这个称呼。我相信,有些痛苦的来源,就是记性太好。可我总是无法忘记和小三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大约缘于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忘记。
那时我对她说过,我爱你,小三,即使有一天我矢口否认,请相信,那是我在说谎。
在小三之前,我不曾对任何人说过这句话。在她之后,也不会对任何人说了。这些,本来都是可以遗忘的,可我偏偏没有。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记得。可能早就忘记了吧,在另一个国度,在另一个女人身边,用另一种语言说起缠绵的情话。
嗯,大约是这样。
是。我不会忘记,小三,在另一个国度。那里现在是白昼。当我在这里眺望星空,想起和她相处的辰光时,她在睡梦里。
一下子很有挫败感,我不得不承认,我跟她之间,是一点牵系都没有了。
四年了。连挽回的契机都没有。我只知道她在荷兰,除此一无所知。
我不知道这样苦苦坚持的原因是什么。就算身边有别的女子出现,可是在每个恍惚的刹那,我会犹疑,这是不是真实的生活?身边人,是不是就是梦中人?
答案是否定的。尽管看起来,我总是平平常常的散淡模样,对身边的女子也算真心,似乎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可无论幻觉里,或者是梦里,冷汗涔涔间,我知道,还是小三。她如烙印,深深地,深深地,存在我的骨子里,作为身体的一部分,无法自拔。
这四年间,一个个女子走近我,又离开我,繁华若星,在天明退场,我不见得完全没有留恋,告别的时候会有点痛,但见得多了,我已无话可说。
只有薄灰,让我依稀看到了小三的影子。她不经意的俏皮天真,她问我的那些问题,都是属于小三的。
可有些什么用呢,薄灰漂亮的房子,她的单人床,她英俊的男友,她的纸条,以及她心底的藏青,无一不让我想要止步而心不甘。我知道,这是个有故事的人。
回到家的时候,我翻开一本日记本,这是属于我大学时代的记忆。自从毕业后,我不曾写过任何哪怕一句心事。倒不是无话可说,而是一日日倦怠地消磨光阴,渐渐失去提笔的兴致。
这本日记是大学的室友,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子送给我的呢,我叫她小二。小二小二,她笑称像个茶馆伙计。我也笑。
那是一段洁白的时光,我在日记本上写很多零散的句子,每个周末给她看。她其时有男朋友了,我不敢写暧昧的句子,常写一些短小的故事给她看,字里行间,轻轻浅浅地吐露几句心思,若有所指又若隐若现,她觉得喜欢,给男朋友写信的时候引用两句。
每个星期给小二写两篇小文章几乎成了我的任务,直到小三出现。
自从认识了小三,我不再将日记本给小二看。我一向懂得隐藏自己的情感,她可能没有看得出来,可是我心虚得很。况且,那段时间,想起小三,脸上会不由自主地浮出一个恍惚的笑容,走在阳光下,突兀地笑起来了,落到纸上的,也是缠绵的句子,太私人化,不乐意与人分享。
今天翻出来看,看到这样的句子:我非常爱你。这个非常,解释起来是很很很很……的一个字。总是想到你,这个很很很很……的一个人。
这句话说得含糊之极,像是结结巴巴的表白,事隔多年,仍记得是初见小三时写下的。从来没有这么慌乱过,这么甜蜜过,这么飞扬过,这么紧张过。
是谁对我说的,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美丽又慌张的感觉?
小二对我不再将日记给她看很是不满,我说,那我再买个本子好不好?做两套工序?可是你希望我欺骗你吗?
当初是答应她了的,要记日记,只能用她买的。小二是个霸道的漂亮女孩。
她自然不依,凝神想了想,问,那什么,你是不是爱上了谁啊。
我说,是啊。
她问,是谁啊。
我说,你不认得。
她追着问,我只好说,哎,我对人家单相思呢,搞定了再说。
小二就作出一副同情之色,哪个系的,要不要帮忙?
我摇头,不用了,外校的。
那什么,你都发展到周边去啦?几年了,小二老叫我为“那什么”。
我这叫全面撒网,重点培养。我笑。
和小三是那么要好啊,她去海边游玩,用Walkman给我录海浪的声音,我为她抄录那些美丽的诗歌,抄到速写本上,一页页,雪白的纸,黑色的字体,有种分明的铿锵。
小三叫做沈默。沈阳的沈,沉默的默。记得初见面时,她这么介绍自己。到了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初恋女孩浅紫,去了沈阳,从此杳无音讯,沈阳成为小三生命里一座沉默之城。
小三说,你看,这是天意。我叫这个名字,她恰好去了这个地方。
她是个很信命的人。
我不喜欢这个解释。我将这两个字称为深墨。深切的墨。是那种浓厚成漆黑的颜色,非常地刚烈。
深墨,蓼蓝。我们都是极致的颜色。
睡觉之前,意外地收到了一条短消息,我拿起手机,看到是同事李发过来的,屏幕上是几句诗歌,来自徐志摩,那个肉麻的男人。说是:我可忘不了你,那一天你来,就比如黑暗的前途见了光彩。
我很受不了这样的句子,整个诗歌是深情磅礴的,孤零零地拎出几个句子,很做作。至少,我是这样认为。
我关了机。
早晨起来,开了机,几条短信呼啸着蹦出来。叹了口气,我知道是李。
这之前我从来都不会关机的。并且四年如一日地不换号码。我怕有一天小三回来找我,会找不到。
当真是李发过来的,仍然是几句诗歌。嗯,这人泡女孩的本事到此为止。
最后一条却是薄灰的。时间是凌晨四点半。只有一个字,蓝。
这一点和小三很像。当年我们都还没有手机,不见面就打电话,要么是书信联系。一来二往,也不过是简单的句子。有时她会寄一个字过来,蓝。我回过去,嗯。
当天晚上,我留在办公室加班,为老先生设计户型。我家里虽然也有电脑,可单位的设备、软件等等,都是最齐全的,我从来不把活儿拿回家做。太不方便了。
同事李也逗留在单位,趴在和我同一间办公室的另一台电脑面前玩游戏。我知道他是刻意的,以前他也这样,只要是我单独加班,他就会出现在办公室,但我们从来不说话,各做各的事情。
墙身用比较柔和的色调,放些精致的小摆设对视觉拓阔都有帮助。
小露台用落地玻璃门。
沙发给了10的自发光,这样是为了让它柔和一些,也避免出现灯照不到的死黑。用两组共8个灯来模拟室内靠窗部分的漫射光。
我盯着眼前的设计方案模型看了许久。同事李走过来了,站在我身后惊叹道:设计真牛!光是起居室的面宽就定了6.9米?一进去真像是一个大的loft!
我没理会他。他倒也不恼,讪讪地站着,顿了顿,他说,两个桶灯透视不够准确。
我诧异地回头望了他一眼。不错,他所提出来的也正是我在斟酌的。他又道,除此之外,灯光效果和整体的房体很对称。
我仍不搭理他,很沉默地在电脑面前修改几个参数。李就在我身后站着,他的气息近在咫尺。
我们两人就这么对峙着,大约十来分钟后,李问,蓼蓝,请教你,地面的真实程度怎么调出来的?
我没有回头,一口气说道:地面材质的反射贴图中加如光影跟踪,强度不要过大。如果是用ls渲染,直接把地面定义成大理石的物理属性就可以了,如果在phtotshop中,可以把主要画面部分复制并变形,再把透明度改到20~30%。
我想我的语气是冷淡而漠然的。也许正是因此,激怒了李。
他突然趋身上前,两只手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声音低沉:我不明白你这女人怎么这么清高!
电脑面前是大幅的玻璃窗,灯光打在上面,使之形成了一面镜子,我可以看到自己被掐得发红的面孔,并且不断地咳嗽。
他的手加大了力度,我挣扎不已,奈何被他困在椅子和电脑桌面前这一点狭小的空间里,动弹不得。绝望当中我甚至想,难道我就要死了吗。
我不怕死。我只是不甘心被这么个男人弄死了。
好在在我窒息之前,李松开了手。
我撑着桌面慢慢地站起来,回转身盯住李的眼睛。他脸色发白,一脸不可置信地望着自己的手。我想他大约也被自己的行为吓住了。人有时好象就是这样,在盛怒之下会做出一些过激的事情来。可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是哪里惹怒了他。
大约是他所认为的清高。
呵呵,多么好笑,算好他住了手,不然我将死于自己的傲慢。
我浑身软弱,也无心再处理这套将近完工的设计方案了,关了电脑。
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李拦住了我,他说,蓼蓝,对不起。
我把他推到一边,大声道,让开。
他没有追上来。
路上行人纷纷,有女孩子偎在男友怀里甜蜜地笑,有中年人大声说着话,我很委屈,没有人会知道我在几分钟之前所经历的一切。
我不知道人性竟可以丑陋至斯。李在单位是个人缘糟糕的男人,他自私小气,刚愎自用,嫉妒一切比他能干的人。虽然也是科班出身,论及技术,还算有点能力,可太过自大,从不屑于做一些细节上的琐事,且口德不佳,不为领导赏识。他对自己只是个普通的职员非常不满,私底下散布职位比他高的同事的坏话,时间久了,没有人乐意与之交往。
我不知道我怎么这么倒霉,被他看上了。
回到家,蜷缩在房间里,懒懒地,不想动弹。爸爸在客厅里看他永远都不会看厌的革命战争片,妈妈在一旁织毛衣,拆了又织,织了又拆。两老都退休了,又没有别的爱好,只得呆在家里。
看到他们,我会不寒而栗,不知道自己年老时会是一副怎样的光景。
有一次我看到妈妈在织一件很小很小的背心,好奇心大起,问,这是什么?
妈妈抬头看了看我,手上的活儿仍没停下来,闲闲地说,你林阿姨的女儿快要生了,她忙不过来,央我织几件小孩子穿的衣裳。
我笑笑。知道她会借题发挥。
我猜得没错,妈妈说,哎,我可不像林阿姨那样,我会早早地给你准备好。她一脸笑意。
我不接她的话茬,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不喜欢小孩子,亦不喜欢动物。这一点和小三很不一样。她喜欢小孩,虽然她觉得自己也是个孩子。
房间里的摆设如昨。我对着蒙上淡蓝花布的电脑发呆。很想抽烟。忍了很久,终于还是没有。我不想被妈妈闻见烟味,不然她会唠叨很久的。她身体不太好,我不想她为此气病。
本来,我迟迟不带个男朋友回家,就让她够操心了。
很想薄灰。这个女子,有着明媚的真性情,我喜欢。
给她打电话,问,小四,你在做什么?
她的声音很快乐:在宁碎金家里呀,他在做夜宵给我吃。你要不要过来?我们炸春卷呢。
不了。本来有很多话要说,想了想,还是罢了。她和我并不一样。起码,她有一份健康的明亮的感情,也许不是深爱,也算真心。
嗯,碎金的名字取得倒真是漂亮。宁碎金。宁为金碎。这四个字,一眼望去,就如同面对烈性子的人一般。
我本人是不太喜欢这样的个性的,太尖锐了,太直接了,会有很多受伤的机会。我自己,就是这样的性格,才会有今天晚上差点命丧黄泉的事件发生。
平日里,一向是个低调的人,不大合群,甚少参加单位组织的娱乐活动。习惯了独来独往。我知道很多同事在背后说我太过清高。但因为清高而令人起了杀心的,李倒是第一个。
不过,我相信今晚他倒没有想过要杀我,恼羞成怒罢了。当然,很多命案也就是这么发生的,那所谓凶手,不一定想要置人于死地,谁知就那么一下子,出手狠了些,结果一失足酿成大错,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
我知道从此得提防这个男人。他自我感觉太过良好,绝对接受不了自己示爱遭拒绝的事实,这会令他有很强烈的挫败感。我知道李就是这样的男人。
当年和小三去某座寺院算过命,有个老和尚说我的面相不好,少时孤苦,中年人才会转运,还说我犯小人,小人属兔,阔脸深目。
现在想来,也许命运真有它的深意。同事李的确属兔,阔脸深目。
如今想起这些当时不以为然的言语来,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同时记起了老和尚之后给小三算的命,别的都是一些泛泛的话,只一句,我印象特别深刻,说是,小三的泪痣生得特别不好,这颗痣,是滴泪痣,一生流水,半世飘蓬,所谓孤星入命。
小三的左眼下,有一颗小小的褐色泪痣,和多年后我所遇见的薄灰刻意做妆饰的那颗透明的小水钻,在同一位置上。
我记得当时还问过老和尚,是不是把这颗痣去掉就不会被命所说中呢?
他说,去掉也没有用,这就是命。
小三楞楞地站在那里很久,半天才说出一句话: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所爱的人,最终都会离我远去呢。
老和尚说,是这样。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握紧了小三的手。她手心全是冷汗,口里喃喃地说,难怪她走了,难怪她走了。
我知道她在说她的初恋,那个叫浅紫的女孩子。
事隔很久,小三还会在照镜子的时候摸摸泪痣,不断提起那句如同谶语一样的话语,一生流水,半世飘蓬,所谓孤星入命。
我很后悔带她去算命。后悔得几乎要把自己的舌头咬断,只说,别听他那一套,千万别听他那一套,算命的都是唬人的。
小三听不见去,一味沉浸在自己的悲观主义当中,我心疼得不得了,只得重新去找到那个老和尚,寻求解方。
老和尚还认识我,我磨了他半天,他才说,你那位爱人,是一块玉,通体冰凉,需要有人给她暖气,才可以渐渐复苏,而这期间,是不可以有任何背叛的,不然就功亏一篑。而这之后,也不能倦怠,不然,玉是很容易冷却下来的。你做得到吗?
我注意到,在谈到小三时,他用到了“爱人”这样的字眼。我真是无限佩服他,他竟是这样的敏锐,轻易地就看出了我和小三之间的关系绝对不是世人所以为的那样,好姐妹而已。
小三是一块温润的玉,需要爱人极度的宠爱和呵护才能向阳地生活下去,并且绝不相负。我记得这句话。可是后来,我没能够做到。
第二篇章:花火
高考的时候我考得很好,并执意不顾父母的要求,填报当时热门的金融学,而选择了建筑。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可惜学校的位置不大好,在城市的西北角,毗邻那座城市某个区的殡仪馆,逢上清明可以看到排成长队的扫墓车,还有满眼的菊花和花圈。在操场上做操时,可以看到殡仪馆里的那个高高的烟囱里喷出黑烟。
当年纳粹的集中营里,焚尸炉的烟囱对犹太人来说,那将是他们逃出生天的唯一途径。我看着那些滚滚黑烟,想,人生也许真的是个大集中营,那些人总算逃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