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工团美人认错随军对象by似伊
似伊  发于: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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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思来想去还是过来知会一声。”
宋老太太若有所思,“那倒是恭喜了。”
她知道那孩子——倒是个苦瓜。
就是不知道那孩子娶了谁家的姑娘。

第93章 上门的失望
宋母记得那孩子, 是因为她曾远远见过一面,那个时候那孩子还不大,应该只有八九岁的样子。
大冬天哈市零下快三十度, 他就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穿着一双破洞鞋子, 因为太冷以至于脸的冻的有些发紫发青。
说实话,电机厂家属院的孩子,从来没有哪个孩子像是这样过。
哪怕是最难过闹饥荒的那几年,大家也都还有粮食吃,有衣服穿。
哈市的冬天多冷啊, 下大雪结冰的时候,能冷到零下三十多度。
这种天气穿单衣等于是找死啊。那个时候,她还觉得那孩子可怜,爸死了,妈改嫁了, 把他一个人丢在老家。
宋老太太当时就在想,她那孙女是不是也是这样。因着心软, 她还把当初私底下做给孟莺莺的衣服, 拿给了他。
只是,她那个时候做给孟莺莺的衣服, 都是女孩子喜欢的棉袄, 还有点碎花的那种, 在加上孟莺莺那个时候才六七岁, 所以棉袄也小一些。
但是那棉袄她拿给刘厨,给那孩子换上之后,大小竟然差不多合适。
也就是说,那孩子其实比莺莺大两岁, 但是实际上他一个男娃的身量,和她当时做的那衣服大小刚好。
这孩子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的,不然一个男娃不可能生得这般瘦小。
她给了拿衣服后,那孩子没说话,但是她记得那孩子低头的时候,有眼泪掉在鞋面上,朝着她磕了一个头。
再后来,宋老太太摆摆手,让刘厨带他去了贺家,自打那以后,她便有十多年的光景没听过那孩子了。
所以再次听到对方要结婚的时候,宋老太太还有些恍惚,连带着恭喜都是真心实意,“那孩子总算是熬出来了。”
刘厨记得宋老太太当年的好,当年他才领了小悍回家,被自家婆娘给赶出了家门,他实在是没办法,孩子身上也没衣服,他只能带着孩子来找他妈。
结果,来的路上也是遇到宋老太太,宋老太太当时给小悍拿了一套女孩子穿的碎花棉袄。
很新也很干净,而且里面用了新棉花,一件棉袄用了快一斤的棉花,装的很扎实,也很暖和。
那一套棉袄陪了小悍好几年,哪怕是后面那外面的那层布料小了,却依然能够拆开,把棉花给取出来,单独在装一件棉衣。
哈市的冬天冷,小悍小时候那几年最难的时候,全靠这一件棉衣熬了过来。
所以,刘厨对宋老太太也多了几分真心实意地感谢,“宋阿姨,当年您算是救了我家小悍的一条命,等到时候我家小悍结婚那天喝喜酒,您一定要过来喝一杯。”
宋老太太摆手,“说救一条命那就过了,只是一件棉袄而已。”
她感慨,“时间过的真快啊,没想到那孩子也长大要娶亲了。”
当年,她就是看着那孩子没妈以后的日子,过的太过凄惨,她也担心女儿留下的那个孩子过的不好。
她走不开,但是私底下却让自己的大儿子跑过去看过。
她记得那时候大儿子回来给她的回话。
那孩子被养的很好,黑胖黑胖的,眼睛明亮,就是屯子里面的一个小霸王。
没有人能够欺负她。
因为孟百川把所有的爱和钱,都花在了她的身上。
也是有了这话后,宋老太太才彻底放心了去,只是每次做棉衣的时候,却依然忍不住往里面多塞棉花。
她怕那孩子别和贺家那孩子一样,成了个没妈要的小可怜,连带着日子也过的艰难。
刘厨也知道宋家的地位,见对方拒绝了,他只是觉得可惜,却很有分寸没有再次邀请。
“那成,若是有机会,我让那孩子亲自给你送喜糖过来。”
“就当感谢您之前对他的好。”
这一次,宋老太太没有拒绝,她含笑点头,“成,也让我看看当年那小可怜,如今长成什么样子了。”
那孩子就来了电机厂家属院那一次,打那以后截止到现在足足有十五六年了。
他一次也没来过。
有时候宋老太太就在想,当年那孩子去了贺家,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才会让一个半大的孩子都能记了这么多年,从不上门一步来看望已经另嫁的母亲。
只是想来,应该是发生了不太愉快的事情。
宋老太太话到嘴边,却又咽回去了,“你去吧,我瞧着贺家的灯在亮着,你这会去那边刚好有人。”
刘厨道谢,胖胖的身体穿着臃肿的棉袄,这才转头离开,消失在夜色下。
宋老太太站在寒风里面久了,关节有些疼,她有些受不住,转头便也跟着回了家里。
她在想,那孩子离母亲这么近,他都不愿意来一次。
而如果她家的莺莺,在得知母亲没有死,姥姥姥爷也都在的情况下,她会认他们吗?
宋老太太不知道,她只知道孩子们的心伤不得啊。
这一伤就在也没有被修复的机会了。
刘厨顶着寒风,按照记忆中的路线,经过一座座红色小楼,这才抵达到了贺家。
贺家和宋家一样,算是电机厂出了名的人家。只是,宋家人丁单薄,但是专出人才,不管是大宋还是小宋,那都是能保宋家在辉煌二十年的存在。
但是贺家却不一样,贺家人多,人丁兴旺。这一栋苏式红砖楼,住了一家三代,因为没分家的缘故,所以足足有二十多口人。
所以别看着房子蛮大,但是分到每个人的人头上,就有些不够看了。
刘厨过来的时候,贺家正在吃饭,他站在门口深呼吸又深呼吸,确定自己的情绪调整到位后,这才换上了一副弥勒佛的笑脸,敲了敲门。
过了一会,贺家的老保姆过来开门,对方瞧了一眼刘厨,便冲着屋内饭桌上的人喊了一声,“刘同志,你弟弟来找你。”
刘秋凤生得很漂亮,一双弯月眉,鹅蛋脸有些发福了,但皮肤很白,都有四十九岁了,但是从面上来看,却跟四十岁差不多,很是体面雅致。
听到老保姆喊话,饭桌上安静了下来。
这饭桌都足足十几口人在,上到她婆婆,下到孩子们这一辈,足足横跨三代。
刘秋凤脸皮有些热,强行挤出了一抹笑,放下筷子,低声说了一句,“妈,那我出去看看。”
贺老太太嗯了一声,“快去快回,别耽误了吃饭。”
刘秋凤嗳了一声,转头便跟着出去。她刚走,她下头的三弟妹便跟着说了一句,“妈,看来是二嫂那亲戚又来打秋风了。”
她们这几个妯娌,除了大哥为了等小宋没结婚外。
剩下的三个都结婚了,但是她们可都是根红苗正的体面人家,不然也不会嫁到贺家来了。
唯独老二娶的媳妇,十个寡妇不说,还带着一个儿子。
当初这消息传过来的时候,贺老太太气的好几天睡不着觉,贺家更是成了整个电机厂的笑话。
想到往事,贺老太太的脸色不太好看,便呵了一句,“吃都堵不上你的嘴。”
不过,到底是把那话听了进去,她看了一眼还坐在桌子上吃饭的祁东青。
哦不,应该是贺东青说,“你过去看看,让你妈警醒点,别什么都往外给。”
“贺家如今日子也难过,经不起这样挥霍。”
不然,也不会一家二十多口人,还挤在一座房子里面。
贺东青被当众点名了,他脸色有些难堪,但是到底是吃贺家的饭,他做不来拒绝的余地。
只能点头附和,“奶奶,你放心,我会看着我妈的。”
不是贺家的血脉,却要在贺家生存,没有人比贺东青更知道这里面的艰难。
所以,连带着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
从不敢越雷池一步。
刘厨甚至都没被老保姆给喊进来,他还站在门口吹冷风,瞧着那门内被打上油蜡泛着光的木地板。
轻轻地叹了口气。
刘秋凤是这个时候过来的。
她本来在饭桌上丢了脸面,想对自家弟弟发一顿脾气的,但是瞧着自家弟弟冻的脸色发白。
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这个点这么冷,你怎么过来了?”
她要拉着自家弟弟进屋去暖和下,贺家住的这家属院是有供暖的,所以整个房间内的温度都很舒服。
刘厨知道贺家人的性格,他挣脱了妹妹的手,哈了一口白气出来,拒绝道,“我就不进去了,我过来是有个事情和你说。”
“小悍要结婚了。”
这话一落,刘秋凤的脸色顿时恍惚了下,“那孩子都要结婚了啊。”
她这一生生过四个孩子,在前夫那生了东青和东悍,后来嫁给贺老二,又生了一双儿女。
其实,她对几个孩子都不错,唯独对小悍那是存了愧疚的。
“嗯。”刘厨不错眼地盯着妹妹的脸色,“他让我不要告诉你。”
刘秋凤的脸色瞬间苍白了下去,“那孩子这是在怨我啊。”
“不该你怨你吗?”
“秋凤。”刘厨甚至都没去喊姐,他们两人是双胞胎,年龄也不差上下,所以自小到大,他都没喊过姐。
“你这辈子生了四个孩子,唯独最对不起的就是小悍。”
“他让我不要来找你,我却来找你,秋凤,你知道这是为什么的。”
刘秋凤捂着脸,眼眶有些红,“你给我点时间,我来凑钱——”
“那孩子结婚我是该给点东西。”
只是,她这话还未落下,贺东青就从屋内走出来了,这么冷的天气,他只着一件白毛衣,很是清朗。
“妈。”他人未到声音就已经传了出来,很自然的把刘秋凤给往身后拽了下,“刚奶奶让我出来和您说一声,如今贺家的条件也不好。”
“全家都指着在西北基地的大伯支撑着,让您也想想贺敏和贺章他们。”
贺敏和贺章便是刘秋凤嫁到贺家后,又生下的一对双胞胎。若不是如此,她也不会以在嫁的身份,在贺家这么快的站稳脚跟。
刘秋凤的脸色迅速苍白了下去,“东青,我知道的,但是你也知道东悍是你弟弟。”
“他要结婚了啊。”
“我是当妈的不能一点都不管。”
贺东青没想到弟弟比他小几岁,竟然还要比他先结婚,他先是有些惊讶,接着才不经意间地说道,“妈,我比东悍还大几岁,我都没结婚,而且还有贺敏和贺章,他们也没结婚。”
“您不能眼里只有东悍这一个孩子,从而把我们几个孩子都给忘记了啊。”
这是在母亲面前争风吃醋了。
刘秋凤还想说什么。
刘厨看不下去了,他那一张向来胖胖的脸上,此刻都带着几分冷意,“东青,如果这你都要和你弟弟抢的话,那按照你的这个说法,你弟弟早都该过来抢你的位置不是吗?”
“毕竟当年你妈改嫁,严格来说是要带小的那个一起走的,但是小悍这孩子嘴硬,也不会哄人,不吭气,不像是你又哭又闹,所以才让你妈带走了你。”
“但是你不可否认,因为你抢了小悍的位置,所以这些年来小悍吃的苦受的罪,本该是你应该受的那份,他替了你而已。”
贺东青的脸色不好看,“舅舅,当年的事情已经过去了。”
“你能不能不要提了?”
“更何况,我说的也是事实,你觉得我和我妈是在贺家享福,实际上呢?我在装孙子,为了融入贺家,我连本姓都给抛弃了。”
“我妈呢?你觉得她是嫁到好条件家人来了,你不知道,贺家随便一个儿媳妇,都敢呵斥我妈,我妈过的好吗?”
刘厨自然也是心疼的,但是他却不能和他争辩这些,“这些是你妈选的,也是你选的。”
“我就问你最后一句话。”
“刘秋凤,小悍结婚,你表示不表示?”
刘秋凤脸色被寒风吹的发白,“我肯定有表示,秋生,你在给我点时间。”
现在人多,她就算是想回去拿东西,也不可能当着众目睽睽之下去拿。
不然,就算是她婆婆不说,她那几个妯娌,也会把她的脊梁骨给戳死的。
刘秋生有些失望,“算了,当我没来。”
他转头就走,刘秋凤不顾冷风她追了上来,跑到了最外面,没了外人,她把手腕上戴的手表取了下来。
“你先把这一块手表,拿给那孩子。”
“后面的东西我在来想办法筹集。”
刘秋生低头看着那一块手表,他没要,又塞了回去,“难怪小悍不让我告诉你。”
“秋凤啊秋凤,你是不是还想像是十五年前那样,打发小悍一样打发我?”
“这十几年你就没想过吗?为什么大家都在哈市,小悍一次都没登门来?”
“午夜梦回的时候,你真的不会良心痛吗?”
刘秋生丢下这话,根本不去管刘秋凤是什么脸色,他转头就走。
至于那一块手表,他没要。
徒留,刘秋凤穿着一件米白色的毛衣,摇摇欲坠地站在寒风里面。
还是贺东青过来了,他拿了一件大衣披在刘秋凤的脸上,“妈,舅舅和小悍不理解你,我理解你。”
“别人都以为我们过的光鲜亮丽,实际上却是苦不堪言。”
“走吧。”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快些进去,免得一会奶奶他们等急了,怕是要要数落人。”
这种体面人家,从来都不会张口去骂人,但是他们会用眼神,一点点忽略你。
瞧不起你。
蔑视你。
会让你自惭形秽,让你无地自容,让你拼了命的去想一点点融入他们 。
刘秋凤是。
曾经的祁东青也是。
他为了融入贺家,他甚至和自己的继父提出,要改名为贺东青。
刘秋生走了以后,站在电机厂家属院门外,哭了好大一场。
他不是为自己哭的,而是为祁东悍哭的。
他不明白,自家外甥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遇不到一个对他好的亲人。
亲生的母亲是。
亲生的大哥也是。
一个比一个自私自利。
也一个比一个让人心寒。
在这一刻,他甚至有些庆幸起来,小悍那孩子有主见,就算是在驻队升了团长,也不要让他对外说出去。
尤其是要瞒着刘秋凤和贺东青,以及贺家人。
他想,小悍是不是早都想过会有这一天啊。
祁东悍还不知道舅舅刘秋生,去找了他的亲生母亲,如果知道他话,他定然会阻拦的。
十五年前他就看清楚的事实,没必要十五年后再次去重复一次。
这么多年,不管有没有对方,他也已经磕磕绊绊的长大了。
既然如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才是。
祁东悍回去后没急着回宿舍,而是跑到了文工团宿舍楼下,这个点了,孟莺莺竟然不在宿舍,还在练习室练习舞蹈。
祁东悍便再次来到了练习室。
他到的时候,整个练习室都没有人了,只有孟莺莺一个人在里面跳舞。
泛黄的灯光下,她穿着一件黑色的v领舞蹈服,眉眼灵动,四肢舒展,跟随着音乐的节拍一起旋转,跳跃。
她宛如午夜下的精灵一样,炫目的让人挪不开眼。
起码祁东悍就是。
他没去打扰孟莺莺,一直等到孟莺莺把这一首舞蹈跳完后,他这才鼓掌,从灯光的暗处走了出来。
“莺莺跳的很好看。”
他的目光里面有着藏不住的欣赏。
孟莺莺完全没料到祁东悍会这个点过来,她低喘着气看了看手腕上的时间,“你怎么这个点来了?”
祁东悍从怀里递过去一只烧鸡,“我刚去了一趟国营饭店,和我舅舅说了一声我们打了结婚报告了。”
他没说自己去了文工团宿舍楼下。
孟莺莺嗅着烧鸡味,实在是香,她眉目盈盈带笑,五官灵动,“所以,你给我顺带带了一只烧鸡?”
祁东悍点头,就那样席地而坐,舞蹈室的木地板不会有人穿鞋子上去,所以一直都是明亮到洁净的地步。
他把还带着温热的烧鸡,放在凳子上,打开了油纸包,就那样撕开递给了她一个大鸡腿。
孟莺莺接了过来,也没客气而是咬了一口,练舞练了足足四个小时,这会确实饿了。
见她吃的香。
祁东悍也没打扰,一直等到孟莺莺快吃完后,他拘谨地做了好一会心里建设。
接着,他才小心翼翼地问道,“莺莺,如果我们结婚的那天,我的母亲不会来。”
“你会失望吗?”

第94章 去民政所打结婚证
在祁东悍的眼里, 他的母亲早已经在十多年前,选择改嫁离开,并且抛弃他的那天便死掉了。
他后面也曾放下过尊严, 去找她祈求一口饭食,一件冬衣。
可惜都没有。
反而是一位陌生的奶奶, 给了他的那件女孩子的冬衣,让他坚持了一个又一个寒冷的冬天。
孟莺莺一愣,她不再吃鸡,而是很认真道,“为什么会这么问?”
祁东悍似乎从来没有在孟莺莺面前, 提起自己的过去,他有些不堪,也有些自卑。
那是他最为艰难的过往。
“我去问了一圈,我听说结婚一般来说,都要公婆在。”
说到这里他垂眼, 细密挺翘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阴影, “可惜我没有。”
“莺莺,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着你了。”那些不曾被提起的过往, 此刻被祁东悍再次一点点提起来, 就像是把曾经已经结痂的伤口, 再次抠开一样。
光开口就足够让人鲜血淋漓。
“我父亲牺牲的早, 我母亲在他牺牲的第三个月,便改嫁了。”
一句话便让孟莺莺骤然怔住,祁东悍的声音还在继续,“她当年改嫁的时候带走了我的大哥。”
孟莺莺几乎是条件反射地问, “那你呢?祁东悍,那你呢?”
祁东悍低头,声音艰涩,“我被我母亲留在了祁家,作为给我父亲延续香火的存在。”
孟莺莺甚至不敢去问后来呢?
因为祁东悍的过去,如果过的好的话,他不会只有舅舅这一个亲人 ,也不会小心翼翼地来问自己,如果他没有母亲到来,她会不会嫌弃了。
“我在祁家过的不好,基本上吃百家饭,也没人管,直到我八岁那年,我舅舅担心我过的好不好,便从哈市去看我。”
“后面他便把我带到了哈市,跟着他一起过日子。”
“那时候我舅妈不喜欢我。”祁东悍的声音很冷静,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不过我也能理解,对于我舅妈来说,我确实是入侵者。”
“我舅舅三个孩子,我舅妈还没工作,上面还有两位老人。”
“但是好在我舅舅在国营饭店上班。”他笑了笑,挺括的眉眼似乎带着几分回忆,“我年少时期就是跟着我舅舅在国营饭店长大的。”
孟莺莺没听完,她便上前轻轻地抱着祁东悍,“祁东悍。”
“嗯?”
“以后不会了。”
“什么?”
孟莺莺眉眼间带着几分心疼,走上前轻轻地抱着他,“以后我们会有一个家的。”
一个只属于她和祁东悍的家。
祁东悍没说话,他张开了胳膊,试探性地把手放了下来,“莺莺,我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所以婚后大概率是要靠我们自己的。”
孟莺莺抬头,很自然地接了下去,“好巧啊,我爸没了,我妈——”她语气顿了下,平静道,“很有可能也没了。”
“所以,祁东悍你不用自卑,我们俩本质是一类人。”
都是没有双亲的人。
只是,她的运气比祁东悍要好啊,她虽然没有母亲,但是她得到了孟百川百分之两百的爱。
在孟莺莺过去的记忆里面,她从不比任何孩子过的差。
她每年过年都会有新衣服,从来没有被冻过,也没有被人欺负过。
更甚至,在闹饥荒的年月,还能生得胖乎乎的,这自然是浇灌了孟百川所有的爱和钱。
祁东悍心说不是。
孟莺莺的内心充满了爱,他不是,他的内心如同一片干涸的土地一样,满目疮痍。
他没去说这些扫兴的话,只是埋在她的脖子处,哑声道,“莺莺,我们明天去领证吧。”
他迫切的想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孟莺莺想都没有想的回答说,“好。”
那一瞬间,祁东悍想那一块干涸的土地,慢慢似乎被浇灌了一些水进去,跟着饱满起来。
他没想到孟莺莺会答应的这般干脆,“你不再想想?”他怕她后悔。
怕她因为同情他,而这么快回答,她将来会后悔。
祁东悍想要知道她脸上的表情,所以拉开了距离凝视着她。白炽灯光下,孟莺莺眉眼柔美,肤色莹白,清雅又漂亮。
哪怕是认识很久,光看到她这一张面庞,还是会让人觉得惊艳的地步。
“不想了。”
孟莺莺抬眸,“结婚报告都打了,还想什么?”她莞尔一笑,抬手用食指去戳他的胸膛,“还是说,祁东悍,你现在还不想结婚?”
祁东悍见她的表情没有半分勉强,他这才说道,“在遇到你之前我确实是不想结婚。”
所以不管陈师长怎么介绍,他都拒绝的干脆,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有成家的能力。
但是遇到孟莺莺后,他觉得如果能结婚,能有一个属于他和孟莺莺的家。
似乎也不错。
“那就结婚好了。”
孟莺莺起身牵着他带着薄茧的大手,她眸光带水,柔软干净,“祁东悍,明天早上去民政所领证去吗?”
在这一段感情里面,好像一直都是孟莺莺比祁东悍勇敢。
不,应该说是孟莺莺是占据主动上位的那一方。
孟莺莺提,祁东悍是一定会答应下来的,但是祁东悍提,孟莺莺却不一定会答应下来。
这就是两人之间的区别。
祁东悍喉结滚了滚,他垂眼细长的睫毛遮住了眼里的情绪,声音嘶哑,“好。”
他的莺莺,怎么能这般好啊。
晚上,孟莺莺刚一回宿舍,叶樱桃这个狗鼻子就闻到味了,不过她倒是没问烧鸡。
而是问了另外一个话题。
像是试探。
“下午我们排练的时候,有人说你去找方团长打结婚报告了?”
孟莺莺拿着搪瓷盆正准备去洗漱,她点头,“是。”
叶樱桃本来倚靠在床边的,在听到她的回答后,一下子就尖叫起来,“孟莺莺,你打结婚报告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和我们说啊。”
“我们还是不是朋友啊???”
孟莺莺练了一身汗,她又拿了毛巾出来,笑了笑,“我想着一步到位,等领结婚证了再说的。”
叶樱桃眼睛唰的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进展这么快吗?”
孟莺莺身上有味,她想去公共水房洗漱,便歪着头说,“还好?”
“今天下午打结婚报告,明天去民政所领证。”
“樱桃,我和祁东悍也认识好几个月了。”
这种种的事情算下来,她觉得是时候和祁东悍结婚了。
叶樱桃叹口气,有些不舍,“你要是结婚了,怕是就要搬离宿舍了,往后又是我和林秋两个人了。”
她们也才刚习惯孟莺莺而已。
孟莺莺笑了笑,“没那么快,祁东悍的房子还没分下来,所以暂时还要住宿舍。”
她去洗漱,实在是受不了自己身上的满身汗臭味。
叶樱桃和林秋嘀嘀咕咕,两人商量了半晌,等孟莺莺过来了,她们却装睡了。
等到第二天早上,两人都是没等哨子响,便跟着起来了。
“莺莺,快起来,我们给你化个妆。”
“今天不是要领证吗?”
孟莺莺晚上睡不着,所以这会还有些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不过林秋特别贴心,连搪瓷盆里面都被打上了水
还体贴的给里面加了点温水,不至于那么冰脸。
全程孟莺莺都是懵逼的,等她再次反应过来,叶樱桃已经给她化好妆了,而林秋也替她找好了衣服。
“就穿这套衣服去,我记得当时你从国外回来的时候,穿着这件白色的羊绒大衣,把我给惊艳坏了。”
孟莺莺本来就皮肤白,生得也漂亮,白色羊绒大衣一穿,活脱脱的跟城里来的娇小姐一样。
孟莺莺犹豫了下,准备脱掉羊绒大衣,“我想穿驻队的衣服去。”
这下,叶樱桃和林秋忍不住对视了一眼,“虽然穿军装也很好看,但是莺莺,你真不考虑下吗?”
“要知道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是军装啊,结婚这天还要穿吗?”
孟莺莺没说话。
叶樱桃已经有了想法,“这样,军装穿里面,羊绒大衣穿外面。”
“对了,我去把我的红围巾拿过来,你戴上。”
她给孟莺莺这么一打扮,眼前都跟着亮了好几分,“对对对,就得这样。”
“白色羊绒大衣,红色围巾,再化一个淡淡的妆,我跟你说莺莺,保管你明天出去了,把祁团长给惊艳死!”
孟莺莺不动,任由两个室友给她安排。
五分钟后。
她们确实是把孟莺莺打扮成了一朵花的模样,很是漂亮。
“走了,我们去出早操,顺带在替你和教练请假。”
孟莺莺歪着头,“我也去,把早操出了,我在出去领证。”
这人真是拼命狂魔。
不是她拼命,而是她在为去首都歌舞团打擂台做准备。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孟莺莺时刻都在准备着。
叶樱桃和林秋对视了一眼,喃喃道,“难怪你天赋好。”
不光是天赋好,还比她们所有人都勤奋,她不出头天理难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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