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红—— by多梨
多梨  发于: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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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叶洗砚说,“您都结婚又离婚两次了,能在十年内结两次婚,您一定也认为结婚很好。”
叶熙京听出了叶洗砚话里的讽刺意味,也看到叶平西脸上挂不住。
他笑着对叶洗砚火上浇油:“哥,这次得听爸的,谈恋爱确实好。看看我和岱兰,现在我们感情可好了——这方面,你可得多多向我学习。女朋友——就像岱兰,当女朋友和当朋友时候是不一样的,哥,你知道吗?”
叶洗砚不想继续话题,示意叶熙京跟他出去。
关上玻璃门,走到单独的小阳台上后,才问:“岱兰什么时候到?”
“恐怕今天来不了,”叶熙京无奈,“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又生了我的气,把我手机号码都拉黑了。”
叶洗砚说:“你没说今天爸请她吃饭?”
“我本想着今天再说,”叶熙京忧虑,“哪里想到她一大早就出去了?唉,该不会她昨天晚上真听见我们说话了吧?那我完了……”
叶洗砚没和他废话,直接找出千岱兰的号码,打过去。
去年,他想资助千岱兰读书时,存了她的手机号。
很顺利地接通了。
迎接他的是女孩气势汹汹的一顿话。
“——真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昨天晚上我不仅睡得好睡得很香,还和熙京花前月下互诉衷肠情意绵绵永远不分开,共度了完美的良宵——”
叶洗砚差点以为自己打错了电话。
但那声音,的确是千岱兰的。
辣辣的,刺刺的,像仙人掌火红火红的花朵:“——告诉我,你现在是不是很失落啊?啊?说话啊狗东西,你是不是很难受?”
他沉静地说:“还行。”
手机彼端安静了很长时间。
他才听到千岱兰低下去的声音,她很有礼貌,礼貌到仿佛刚才只是中了病毒:“哥哥?”
“是我,”听到她叫哥哥,叶洗砚中指的茧存在感突然强了起来,他说,“你现在在哪儿?中午有时间一起吃饭吗?没时间也没关系。”
“熙京让你打来的?”
“嗯。”
“不要,我已经和朋友约饭了,”千岱兰断然拒绝,她说,“麻烦你告诉熙京,这次我真的生气了,今天晚上我就会搬走——多谢你的照顾了,哥哥,再见。”
不给叶洗砚说话的机会,通话结束。
风风火火。
叶熙京倚着玻璃门,问:“她是不是不来?”
他听不到电话里的声音。
“她和朋友约了吃饭,”叶洗砚隐藏了那个叫做“狗东西”的朋友,“熙京,爸提吃饭时,你应该拒绝他。”
“钱都在他手里,我哪儿敢?”叶熙京脸色沉下来,“哥,我真羡慕你,不用听他的安排。上学,工作……将来怕是我结婚,他也要插手——”
突兀的话锋一转,叶熙京说:“狗东西,我就知道,岱兰来北京,也不是为了我。昨天晚上,我敲门,她一定听到了,却不愿意理我;今天也是,一大早就出去,就为了见他……”
说到这里,叶熙京自言自语:“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像个他们之间的第三者。”
叶洗砚一停,不动声色地问:“岱兰的那个朋友,很重要么?”
“青梅竹马,”叶熙京回答,侧脸看叶洗砚,笑着说,“我有时候真想杀了他——嗯?”
他探身,好奇地问:“哥,你脖子怎么搞的?怎么……像是人抓的?昨天还没有呢。”
叶洗砚穿普通的白衬衫,这种衬衫,休闲时候穿,纽扣不能全扣上,他解开了顶端两粒,但在衣领遮盖下,仍有三道鲜明的抓痕。
叶熙京惊讶地发现它看起来很像人的抓痕。
再详细些,像女人的抓痕。
千岱兰就会在他脖颈上留下这种痕迹。
他很喜欢和千岱兰亲亲,有时候把她亲着急了,就这么用力地挠他脖子,挠几道指甲印。
叶熙京喜欢这些痕迹。
喜欢她指甲划破自己皮肤的感觉,有时候甚至会故意把她亲生气、或窒息,她越是挠得用力、越是将他脖子挠破、抓出伤口,叶熙京越兴奋。
他偶尔冒出奇怪的念头,会想要将岱兰的抓痕纹成纹身,那种细细的、红色的抓痕,就像她给予的烙印。
“有蚊子,”叶洗砚若无其事地问,“岱兰的朋友叫什么?”
“郭树,”叶熙京说,“但岱兰给他取了个新名字,叫……殷慎言。”
“殷慎言。”
相隔八条街之外,一家干净小餐厅中,靠窗的位子上,千岱兰的头发胡乱地用黑发圈扎了起来,高高地堆在头顶上,是个蓬松潦草的丸子头。
店里风扇坏掉了,任何一缕垂在脖颈上的头发都是煎熬,她飞快地吃掉裹了虾米、姜末和青蒜末的菠菜,得意洋洋样地继续炫耀。
“殷慎言殷慎言,我早说我能在北京留下来吧,你还不信,”千岱兰骄傲,“别以为就你们这种学霸才能来北京,我也能!”
“吃饭。”
殷慎言瘦高个,戴眼镜,黑色头发潦潦草草,身上有着紫色校名和校徽的文化衫还没脱下,眼神阴郁。
他说:“以你的成绩,你当初要是好好学,早就考——”
“这个好吃,”千岱兰打断他,“这个菜叫什么?”
“肉片烩鲜蘑菇,”殷慎言看她狼吞虎咽,垂了眼,“喜欢吃就行,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天天——红红。”
“别叫我小名,”千岱兰抗议,“再这样,我也要叫你小树了!”
殷慎言说:“千千,你现在看起来完全不像共度良宵,更像蹲了一晚上大牢。”
千岱兰恶狠狠地嚼蘑菇。
“我早说那家伙靠不住,你俩迟早要分,他就是看上你的脸,”殷慎言说,“下午就急着找住的地,看来他终于出轨了。”
千岱兰怀疑:“你好像一直盼着他出轨。”
“是意料之内,”殷慎言看着她,“我早说了,千千,我们和他们不是一路人——那些一生下来家里就有钱的家伙,即使嘴上不说,也瞧不起我们。”
千岱兰倔强:“你在以偏概全。”
“算了,说正事,”殷慎言单手打开易拉罐拉环,将噼里啪啦、冒着丰富小气泡的橙汁汽水递到千岱兰面前,“你想找哪里的房子?”
殷慎言,原名郭树,比千岱兰大八岁,勉强算得上是小青梅老竹马。
如果千岱兰家里是穷的话,那殷慎言家里就是非常特别以及超级穷。
生下他后不久就选择离婚的妈,赌鬼酒鬼色鬼三合一的爸,常年病重、需要吃药的奶奶,撒手人寰的爷爷。
在这样的状况下,比常人晚一年入学的殷慎言,还能成绩名列前茅、最终在高考中以701分拿下当年的市理科状元,简直就是奇迹。
学习的确可以改变命运。
殷慎言困顿的生活因此得到转机,市状元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奖学金,再加上当地企业家的资助,还合作卖出了“市高考状元学习笔记”——
更幸运的事,他在这一年还死了亲爹。
真是双喜临门。
有了钱读书、不用被赌鬼老爹拖累的的殷慎言,专心上学、读研、寻求各种实习机会和赚钱机遇;研三最后一年,在同学还在准备秋招的时候,他早已和意向公司签了工作,现在开启了按部就班的实习。
千岱兰这次来找住所,也是殷慎言帮她,提前半个月就开始联系。
九月最不适宜租房子,这是毕业生租房和为读书孩子就近选择房子的高峰期,房子不愁租不出去,租赁市场成交量逐月攀升,价格也是蹭蹭蹭地涨。还好殷慎言人脉广,从一个学姐那边找了个合租的房子——没有二房东,房主直接出租,但要求只租给女孩,不租给情侣和男性。
是个老小区了,五层楼,爬楼梯,一共仨卧室,一个没窗户的卫生间,有个小小的客厅和厨房,要求押一付三,每月租金五百五十块。
其他俩租客,也都是在附近上班的女孩,今天是周末,也很安静——大家都在房间中补觉,像正在安静充电的手机。
幸好学姐是转租,还剩下一个多月房子才到期,千岱兰只需要交一个月租金、一个月押金就好,等到房子到期,再一次性交齐未来三个月的房租。
因为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学姐还大方地把被褥、毛毯等等带不走的大件免费送给了千岱兰,殷慎言也洗干净了四件套,她今晚就可以住进来。
签订租房合同后,千岱兰手中只剩下了一千一百五十七块钱。
得尽快去上班了。
金钱上的窘迫和房租都快交不起的困境,让千岱兰没心思再去多想叶熙京相关的事情——她甚至还没想好自己的英文名。
和殷慎言告别后,她独自乘公交车到了叶洗砚居住的小区,预备着拿回自己的行李箱。
推开门,千岱兰尴尬地发现叶熙京和叶洗砚都在。
兄弟俩大约是在客厅喝水聊天,电视中播放着球赛,穿严谨端正白色衬衫的叶洗砚,手中还有一本英文杂志。
她刚换好拖鞋踏入,还没开口,叶熙京就如狗冲来,用力抱住她,把她整个人从地上抱起,偏偏将脸埋在她脖颈里:“岱兰,我知道错了,你别不理我……看看我,好不好?”
千岱兰挣扎:“放开我!!!”
明明是久别重逢,明明是半年来和男友见的第一面。
不知怎么,她第一反应是去看叶洗砚。
后者仍稳稳地坐在那张可供三人翻滚的超大黑色沙发上,看一本英文杂志。
她看不清杂志封面,也看不清叶他的脸。
叶洗砚头也没抬一下。
叶熙京不肯放,抱着千岱兰,像吸猫,吸够了,才松开,为自己昨夜的谎言解释:“岱兰兰,我不是故意瞒你的,主要是你之前老是为了这件事吃醋,我害怕——”
“你那不是害怕,是心虚,”千岱兰锐利地质问,“如果真的是坦坦荡荡,为什么会害怕?还是说,你觉得我就是一个很容易乱吃醋、无理取闹的家伙?”
叶熙京愣了一下。
他伸手,还想去抱千岱兰——
沙发上的叶洗砚终于开口阻止:“熙京,别太过分。”
千岱兰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叶洗砚还在看那份英文杂志:“让岱兰回去休息,她今天面试应该很累。”
“我不是来休息的,是来拿行李,”千岱兰说,“我下午已经租好了房子,等会儿就把东西搬过去。”
她这样果断。
叶洗砚合拢已经看了五分钟的那一页杂志,终于看向千岱兰。
距离和光影让他的眼神静而暗。
他问:“今晚就搬?”
很像客气的、不那么熟悉的男友哥哥。
“嗯。”
“别告诉我你要和殷慎言那狗……小子住在一起,”叶熙京醒转过来,“你下午一直和他在一起对不对?”
千岱兰说:“嘴巴干净点,别以为我没听出来你想骂他狗东西。”
叶洗砚微微皱眉,问:“你打算怎么过去?”
“坐公交,”千岱兰说,“有直达,我查看过公交运行表了,最晚一班的始发时间是十点,足够了。”
“房子在哪里?”
千岱兰只说了大致区名。
叶熙京意识到什么:“你真的今晚要走?已经签完合同了?一天也不多留了?”
“我不能住在这儿,”千岱兰直接对叶熙京说,“我不想等吵架的时候,听你说什么’这是我的房子,你给我滚出去’。”
叶熙京说:“我不会那样说……”
但千岱兰只是深深看他一眼:“你之前也和我说过,不会骗我。”
叶熙京哑口无言。
她对叶洗砚客气地说谢谢哥哥,去卧室里收拾自己的行李箱。
来时带的双肩包被暂时放在桌子上,一下午奔波,那拉链不知道什么时候坏掉了。明显的空隙中,隐约露出一本陈旧的书。
叶洗砚将手中杂志放在玻璃茶几上,顺势俯身,仔细看那本书,注意到那是《新概念英语》的第四册 ,书页因为经常翻阅而皱起,卷起来的一页上,隐约可见密密麻麻、详细的手写笔记。
“这脾气,怎么这么硬,穷硬穷硬的,”叶熙京自言自语,又求救地看向叶洗砚,“哥——你能帮我送岱兰过去吗?这么晚了,她一个人,我实在不放心。”
叶洗砚说:“你放心我?”
“嗯,”叶熙京说,“她脾气就是这样,又臭又倔,现在和我生气,肯定不愿意让我送——我可不想便宜了殷慎言那小子。”
说到后面,他已经咬牙切齿:“求你了,哥,就再帮我我这个忙吧。”
叶洗砚却说:“我打电话让杨全过来接她。”
“也行,”叶熙京又小声,“你能不能让杨全哥顺便看看,她到底有没有和殷慎言那家伙合租啊?要是有的话,能不能今天晚上再把她接回来?我不想她和野男人住一块……”
他发现哥哥皱起眉。
“说话别这么难听,”叶洗砚不悦地说,“就算是合租,也没什么。”
“也是,”叶熙京说,“好像,那些明知人家有男友,还和人睡一个床的贱男人才叫野男人,哥,我骂他野男人过分吗?你说,这不是下贱是什么?——哎,哥,你怎么站起来了?哥,你去哪儿?”
客卧门打开,千岱兰拎着行李箱,差点撞到叶洗砚身上。
淡而沉稳的乌木气息裹了她一身。
她不敢去看对方眼睛。
叶洗砚也移开了视线。
叶熙京感觉哥哥和女朋友之间怪怪的。
但他也说不出究竟是哪里奇怪。
“我让杨全去送你,”叶洗砚平静地接过她手中行李箱,像一个对弟妹关照有加的出色兄长,“太晚了,你一个女孩不安全。”
叶熙京没有说话。
他知道,以千岱兰的脾气,现在说话无异于火上浇油。
千岱兰没有再去强行拿行李箱。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叶洗砚完全硬气不起来。
可能因为昨天晚上他对她石更起来了吧。
“我炖了银耳百合莲子羹,是今年刚收的第一批建宁通心白莲子,”叶洗砚说,“杨全过来也需要时间,现在下班高峰期,路上容易堵车——你先吃饭,吃完饭再走。”
千岱兰还真没吃饭。
叶洗砚怎么知道她饿了?
她犹豫。
自己吃晚饭的话,又要花钱。
但叶洗砚这里是免费的。
可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
她又要付出“和叶熙京吵架”的潜在风险。
可她太喜欢叶熙京了,喜欢到现在完全不想以不理智的姿态和他争吵。她想等气消了,再和他好好聊——不然,现在她一定会将叶熙京上下十八代问候个遍,她可太清楚自己的嘴巴了,能把叶熙京骂哭。
她不想当着叶洗砚的面把他弟弟骂得哗哗掉泪。
“是啊,”叶熙京说,“我哥做饭可好吃了,你一定要尝尝,他特别会做饭——”
“熙京,”叶洗砚说,“去洗手盛饭拿筷子——那副粉色碗筷是岱兰的,别拿错了。”
叶熙京跑去厨房。
话赶话到了这里,千岱兰已经被“架”上去了,人家都已经替她做了决定,她这时候再说走,明显很不合适。
叶洗砚将她的行李箱轻轻放下,平和低声:“你放心,昨晚的事情我已经全忘了;熙京什么都不知道。”
千岱兰一直在看他裤线锋利、一丝不苟的黑色西装裤,听到这里,猛然抬头看他。
叶洗砚移开视线,转身去厨房,边走,边挽起衣袖,露出肌肉结实的一截小臂。
青筋凸起,侵略性极强,被遮掩在纯白衬衫下。
千岱兰终于明白,为何昨夜她怎么用力都无法推开、只能被迫承受了。
他看起来的确一直在健身。
叶熙京没说谎,叶洗砚的确有一手好厨艺。
两个人,他做了两个菜一道汤一个羹。
口蘑煨嫩豆腐,樱桃肉,莲藕排骨汤,银耳百合莲子羹。
长方形的北美黑胡桃木餐桌上,因为叶熙京率先将她的粉色碗筷放在自己位置旁边,千岱兰不得不和叶洗砚面对面,这让她有点尴尬。
尽管叶洗砚看起来已经完全放下了。
一整顿饭下来,两个人没有任何的眼神交流,甚至没有看向彼此,规矩守礼,仿佛有无形的界线牢牢地挡在二者之间,泾渭分明地将他们二人隔开,固守在“哥哥”和“弟妹”的身份之中。
唯一的接触,发生在餐饭即将结束时,心不在焉、又尴尬十分的千岱兰,和叶洗砚不约而同地去拿汤勺盛莲子羹。
叶洗砚的大手,握住她握汤勺的手——这是一次误触,以至于叶熙京甚至没有发觉。
肌肤相亲瞬间,叶洗砚立刻松开,但千岱兰仍觉头皮一阵发麻,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她大脑皮层用力炸开。
昨夜那被努力遗忘的记忆于此刻疯狂灌入,犹如强势台风,席卷她可怜的脑袋、思维。男人有力的大手,不容置疑地握住她的手、用力下压,吻住她的脖颈、锁骨,蓄势待发的焦渴,即将突破隐忍的俄罗斯超级坚果大列巴。
千岱兰猛然缩回手,不慎碰到桌上碗碟,暖热的乳白莲子羹洒在桌子上,蹭到她裙子腹部位置,像给昨天未完成的荒唐绯,事添了结局注脚。
不明就里的叶熙京,只看到女朋友疑似被烫伤,他立刻抽出纸巾,想给她擦。
千岱兰推开她,垂首往卫生间走,视野中看到叶洗砚站起来。
“哥……还是你……”
叶熙京说了什么,千岱兰没听清,她洗干净手,从面前的镜子中,看到叶洗砚走了进来。
他的衬衫衣袖还未放下,有伤疤的那只左手将一个小瓶子轻轻放在她旁边。
“将这个喷在衣服上,”叶洗砚像一个客气的哥哥那样讲话,“能除掉油污。”
“好的,谢谢你,”千岱兰也像一个客气的弟妹,“我知道了。”
叶洗砚微微颔首,然后离开。
交谈时,他一直在看着镜子,没有看她。
但千岱兰还是感觉有些不对劲。
擦干净裙子弄上的莲子羹,她缓慢后退一步,走到叶洗砚刚才站的位置,努力踮高脚,模仿着他方才的视线,盯着面前的镜子,想知道对方究竟在看什么。
她看到自己今天的旧裙子衣领口,若隐若现的一个鲜明吻,痕,因为过于用力而呈现出浓郁颓靡的紫色。
这是昨夜里,叶洗砚留下的。
她过于在意奈栀上的那些指痕和草莓印,以至于忽略掉锁骨稍靠下位置的这一个。
千岱兰以为它会被严密地遮住。
就像他们都会严密地假装什么都未发生。

今天的车格外拥堵。
杨全打电话来,说预计还有十五分钟抵达,这十五分钟内,如坐针毡的千岱兰,换掉了那件旧裙子,穿上长袖长裤,把脖子和锁骨遮得严严实实。
可叶洗砚脖子上还有抓痕。
这是他们的“罪证”。
叶熙京提出将裙子洗好后送过去,被千岱兰一口气拒绝。
“不要再和我说话了,”千岱兰说,“我现在很生气,你一和我说话,我就想野蛮地攻击你。”
叶熙京闭上嘴。
“等我气消了,再找你聊天,”她说,“现在最好闭上嘴巴,谢谢。”
叶熙京还是忍不住,问:“你什么时候能消气啊?”
千岱兰说:“你这样的话我永远都消不了。”
叶熙京只能闭嘴,向哥哥投去求救目光,想让他暂时充当一下这僵硬关系之间的润滑。
一直以来照顾他的叶洗砚,这一次却保持了沉默。他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弟弟的窘迫,面色如常地
和千岱兰说些很客套的话。
“新工作怎么样?”
“哥哥,我还不知道,明天才是第一天上班。”
“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
“谢谢哥哥。”
一般情况下,到了这个阶段,寒暄话结束,就该站起来告别了,可不知道怎么,杨全迟迟不到,眼看走不了,千岱兰索性问出口。
她已经找不到其他人商量了,殷慎言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况且又是理工科,计算机行业的,不一定懂这些规则;而她一时间也找不到比这兄弟俩更有阅历、文化的其他人。
“……我还真遇上了点麻烦,”千岱兰开门见山,“是这样的,店长让我取个英文名,我没怎么接触过老外,也不是很了解名字方面……我现在给自己想了俩名字,一个Cherry,一个Candy,哥哥觉得哪一个更好?”
叶洗砚在倒水,摇头:“这两个都不合适。”
“为什么?”千岱兰问,“是太大众化了吗?”
“Cherry在西方文化中有处,女膜的隐喻,”叶熙京抢先为女朋友解答,“所以他们会把’lost cherry’作为’失贞’的隐喻表达……我觉得不太合适。Candy虽然是糖果的含义,但很多脱衣舞娘喜欢用这个英文名字,剩下的Angel,Raven,Destiny……都是白人夜店里脱衣舞娘常用名。”
“我又没问你!”千岱兰警觉,“你怎么知道夜店里脱衣舞娘常用这些名字?”
叶熙京立刻说:“雅思老师提到过。”
“好了你可以不说话了,”千岱兰哼一声,语气放软,“我才没有问你。”
叶熙京从善如流,立刻打手语,比比划划,问千岱兰。
「那我可以这样和你说话吗?」
他先前参加过帮扶听障和语言障碍者的义工项目,还教会了千岱兰打手语。
这几乎是他们之间默认的小情,趣,一旦吵架,千岱兰不想听叶熙京说话时,他就打手语来哄她。
千岱兰侧坐过身,不肯看他。
叶熙京继续无声地比「我爱你」。
千岱兰还是不肯看他,但忍不住被他的举动逗得笑了一下,又立刻板起脸,决定不去看他的模样。
旁边,一直静坐的叶洗砚终于开口,冷冷静静的一句话又将她拉回正题。
“你想要什么类型的?”叶洗砚问,“什么要求?”
“希望能和我本人符合吧,最好客人一听到名字就能想起我,”千岱兰想,“做销售嘛,最好能给客人留下重要印象。”
叶洗砚说:“Jasmine怎么样?”
他的回答很快,快到像这个名字一直存在于潜意识里。
千岱兰努力回想:“茉莉公主……那个Jasmine?苏丹的茉莉公主?”
她看到叶洗砚表情凝滞。
“茉莉”似乎让他想到了什么。
“对不起,这个不合适,”叶洗砚说,“很多在英美生活的印度人喜欢用这个名字,听起来就是个素食主义者,不适合你。”
千岱兰坚持不去看他衬衫衣领下、自己造成的抓痕:“也有点复杂了,不适合顾客记——”
这种感觉很奇怪。
旁边就是叶熙京,就像小黄片里沉睡的丈夫那样无知无觉;千岱兰发现自己变得没办法正视着叶洗砚、和他自然交谈。
她担心眼神会出卖自己。
尽管她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东西会被出卖——她在畏惧那些连自己都不清楚的隐秘。
“别担心,能去你面试的那家店买衣服的人,”叶熙京笑着说,“虽然说不上学历多高,基本上还是能读懂英文名字的。”
“谢谢你再度提醒我这个初中毕业生,”千岱兰说,“我已经知道了,你不用一直讲一直讲,天天在这里叨逼叨。”
话出口她就有点后悔——今晚的情绪真的一直在失控,面对叶洗砚的不自在,三人相处的尴尬,那种隐秘的、瞒住叶熙京的罪恶感,还有叶熙京这几天做的“蠢事”……这些东西叠加起来,让千岱兰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她其实不该因为这件事吼叶熙京的,他犯的错在其他地方。
叶熙京还是打着手语,向她说「对不起」。
他一点都不生气,双手合拢,拜托拜托。
“那,Molly?还是Dolly?”千岱兰问,“这俩呢?”
“Dolly不适合,”叶洗砚否决,微微皱眉,“它有一个含义是洋娃娃;Molly还可以,本义是’海的女儿’——”
“那我不要了,”千岱兰说,“我才不要做变成泡沫的小美人鱼。”
“Mila呢?”叶洗砚说,“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或法文,它的读音都很接近——你可以直接按照中文拼音读。”
千岱兰问:“哪个?”
叶洗砚取了纸笔,顺手写下,指给她看。
千岱兰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他的手,右手修长,漂亮,中指顶端指节侧面有一个握笔磨出的茧子,长时间的摩擦让这一块皮肤呈现出一种粗糙干燥的质感。
所以,那天他探入的是这根手指,她吞掉的是它第一节 指节和茧子,难怪会有磨砺粗糙的感觉——停。
千岱兰想通过深呼吸来将糟糕的念头挤出大脑,却在这时候,听到叶洗砚的呼吸声。
很明显的一声,他似乎在压抑着什么东西。
她忍不住抬头,却发现他表情冷淡。
好似她刚才出现了幻觉。
“就这样,”叶洗砚声音还是冷淡的,写完后,撤下便签,右手握住钢笔,左手中指和大拇指按住便签纸转了一个圈,将纸张从光滑的茶几上压着转到她面前,“简单好记。”
Mila。
他写英文的连笔很漂亮,微微倾斜,漂亮不乏规整。
和他人很像。
千岱兰看到他左臂肌肉,因为用力而微微充血,上面的青筋看起来让人很想去戳一下——或者,咬一口。
很性感。
老天奶啊她怎么可以对着男友的哥哥有“性感”这样的念头?她应该像尊敬自己奶奶一样尊敬他。
“谢谢,”飞快地收好这张纸,千岱兰说,“谢谢哥哥。”
纸张被揉皱时,门铃终于响了。
堵车堵很久的杨全一边道歉、一边怀揣着对“三倍加班费”的渴望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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