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红—— by多梨
多梨  发于: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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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然可以这么想。
可她现在不想这么想了。
叶熙京说:“兰小妹。”
他伸手,抓住千岱兰的手臂,这一次,她用力挣扎,叶熙京却怎么都不肯放开了。
被拳打脚踢,叶熙京一动不动。
“凭什么?”千岱兰压低声音,质问叶熙京,“凭什么?凭什么我就得委屈求全,凭什么我就要善解人意?凭什么必须要牺牲我的意愿来成全你的爱情?凭什么一定要我放弃这么多、这么难受、才能和你在一起?凭什么两个人谈恋爱,只有我遭受这么多的不公平对待?凭什么我要将这种东西当作理所应当、当作合理化——凭什么?我是杀人还是放火了?凭什么就因为你也有苦衷,我就得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难过?”
凭什么她就要忍让呢?
凭什么她就要迁就呢?
凭什么她谈恋爱就一定要顾忌他的情绪呢?
凭什么她连自己男朋友的升学宴都不可以参加呢?
这样公平吗?
她只是谈个恋爱,又不是把自己当牲口卖。
千岱兰觉得自己可能哭了,也可能没有,她感觉到自己在发抖,叶熙京也在抖。他没有再道歉,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将脸颊贴到千岱兰脸颊上,轻轻地蹭了蹭。
千岱兰睁大眼睛,感受到叶熙京温热的脸上,连串的、冰凉的泪。
他始终在无声哭泣。
或者说,他一个人坐在这黑漆漆的楼道里,坐在这掉了水泥灰、缺了角的台阶上,不知道等待了她多久,一直在安静地流眼泪。
“兰小妹,对不起,对不起,”叶熙京声音发抖,“我知道,都是我没有用,是我无能,是我……太天真,太幼稚,以为一切都能处理好……我……我太自以为是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兰小妹……求求你……求求你,别这样,你看看我,看看我好不好?”
他哽咽,剩下的话说不出口,强制性地压上千岱兰的唇。
“等我,”叶熙京含糊不清地说,乞求,“再等我两年,我就可以了……”
千岱兰推他,没推开,用力挠了叶熙京的脖颈,但这样的行为只会令叶熙京更用力,最终,叶熙京的嘴唇被千岱兰咬破,他松了口,还没说什么,千岱兰恨恨地按住他后脑勺,亲了回来。
那些无声的软弱,说不出的话和抱歉,少男少女之间无言的苦恼、挣扎的忧愁,都被淹没在这个混杂着两人眼泪的吻中。
——为千岱兰送她遗落在车上小手机的叶洗砚,在黑暗中不适应地走到二楼时,清楚地听到这些模糊不清的声音。
他脚步一停,意识到。
那是弟弟和千岱兰的接吻声。
成年人眼中稍微幼稚的小苦恼,未丰的羽翼无法保护同样瘦弱的爱人,对异性好友的不成熟处理,即将到来的长时间跨国域别离,彼此鲜明个性无法妥协的怨气。
他们就像枝头的酸橙,摘下来咬一口,酸酸甜甜,还留有苦意,但青春逼人,饱满鲜明。
这是独属于少男少女之间那黏黏糊糊、青青涩涩、别别扭扭的酸涩初恋。
年长的兄长不过是误入的局外之人。

千岱兰狠狠咬了叶熙京的唇,然后用力推开他。
叶熙京闻起来像把一枝刚开放的玫瑰碾碎,混杂着绿叶子搅和成汁,这就是他的味道。
生涩的青草,初开的玫瑰花,清清爽爽的微苦,运动后闻起来像刚洗过澡、晒太阳的大狗。
“刚开始谈恋爱时,我可开心了,我现在还记得,去年三月,你翻墙找我的那个晚上,”千岱兰说,“那么冷,你就穿了一个大衣,还被墙上的碎玻璃片刮坏了,冻得手红成胡萝卜,还是笑嘻嘻地和我说,一点都不冷,挺暖和的。”
她觉得自己可容易被感动了,叶熙京悄悄从北京去沈阳找她,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冻得手又红又肿,猪蹄似的,还一点都不在乎,看她就笑。
那个时候的叶熙京最爱她。
千岱兰爱着最爱她的叶熙京。
叶熙京说:“如果——”
“没有如果,”千岱兰说,“刚谈恋爱的时候太开心了,你太好了,好到我觉得什么都可以忍受,可那也仅仅只是’我觉得’而已;叶熙京,我不想以后每一次难过的时候,都在用刚谈恋爱时候的开心来哄自己坚持下去。我也是人啊,不是机器,再开心的事,用一次就难过一次,时间久了,开心的也变成不开心。我不想等以后想回忆你,留下的这点好也被磨没了。”
叶熙京艰涩地说:“但我现在没办法。”
向爱人承认无能为力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他也只敢在黑暗中向千岱兰诉明:“英硕只要一年,只要一年,我就回国;回国后,我会开始工作,不用住在爸妈家中,也不用住在哥那里,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到时候你不用再这样辛苦工作,在家里——”
“不是出个国就什么都有了,出国不是万金油,”千岱兰打断他,“你太想当然了,你怎么觉得,只要你毕业,爸妈就不会再约束你?”
“因为我爸会发现他不能再生育,永远都不可能再有其他的健康孩子,”叶熙京急促低声,“岱兰,我——到了现在,我发现我完全不想和你分开。”
千岱兰安静了很久。
“说真的,我今天特别特别、特别的累,”她说,“我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明天我中班,现在我得快点去睡觉,不然会影响明天工作。”
“岱兰,”叶熙京恳切,“那你愿意接我电话了吗?把我从黑名单放出来吧。”
“嗯,”千岱兰按着脑袋,她理智地说,“我不能再和你聊了,我头痛了,会影响我明天上班。”
叶熙京没有继续强迫她,有这样的结果也已经很好。他躬身,用力地抱住千岱兰,在她耳侧低声:“这次我绝对不会骗你,再信我一次。”
他还想再吻千岱兰,但她躲过去了,只是用手掌心轻轻摸了摸他的脸,叶熙京闭眼,用脸颊去蹭她的手。
然后他走了。
千岱兰知道自己最好回房间去休息,她现在太累了,太累了,累到甚至想直接睡在楼道里。她租住的房子在背阴面,基本没有太阳,九月雨水多,旧小区返潮也严重,她专门用来背单词的小笔记本掉在地上,第二天捡起来时,发现最后一页的油性笔印都洇开了。
她真得很想躺下。
就在这里睡觉。
但是不行。
她缓慢起身,想把叶熙京的联系方式从黑名单中放出,但摸了一遍,才发现手机丢了。
啊,啊。
千岱兰捂住眼睛。
她没哭,或许刚才的争吵,一下子把糟糕的情绪全都哭掉了,现在就是个被抽离情绪的空躯壳,她吸口气,开始强迫回想,有可能把手机丢在那里,该怎么找回来。
如果找不到,又该怎么办。
漫长的寂静和黑暗中,她再度听到了叶洗砚的声音,属于成熟男性特有的低沉,平稳。
“岱兰,”他说,“你把手机落在车上了。”
没有月光。
千岱兰真感谢现在没有月光。
对方看不清她现在狼狈又窘迫的样子,她现在哭起来肯定很不好,眼睛肿,神情沮丧,可能不像小蘑菇了,更像烂木头。
“谢谢哥哥。”
千岱兰吸着气,伸手去摸手机,她那小小的、陈旧的诺基亚躺在叶洗砚手掌中。
这个过程中,她的指尖不可避免地触到他温热宽厚的掌心,忍不住哆嗦一下,惶恐如误啄了人掌心的小鸟。
被戳的人毫无异样,仍旧平稳地托着她的小手机,等待着失措的她再去取拿。
她知道,叶洗砚一定听出她的不对劲了。
他什么都没问,体面地维护了她的尊严。
幸好他没问,
千岱兰不想被同情。
被同情意味着软弱可欺,她完全不希望和软弱这个词语扯上关系。
于是她再度伸手,从叶洗砚手中摸索小手机。
黑暗里,指腹磨过掌心,指节抵住指缝,视线受阻,不可避免的肢体接触让千岱兰出一身潮热的汗,好似方才车内迤逦梦境后意犹未尽的番外。
千岱兰稳稳抓住手机,急切想脱离,但那始终沉静的大掌反手握住她,将她抓住手机的整个拳头完整包裹。
像捕兔笼中的兔子,刚叼了胡萝卜就准备跑,笼门下落,不知所措地被死死困住,不许逃离。
她听到叶洗砚的声音。
“我先前说过的话,”他语气严肃,“都算数。”
千岱兰真不想再思考了。
她的脑子很痛。
幸好叶洗砚和她说过的话不多,千岱兰轻而易举就能想起,她担忧:“哪一句?劲儿、劲儿还挺大,把你脖子挠破了……要罚我那句?”
叶洗砚沉默了。
千岱兰感觉抓到她的手一僵,继而松开。
“可是,那时候我以为是熙京;再说了,你不是罚过了吗?”千岱兰忧心忡忡,“你当时就打我屁股了——”
叶洗砚沉沉地制止她继续说下去:“我已经忘了这些,岱兰。”
千岱兰尴尬地道歉:“对不起,我们能重新对话吗?你能重新说一遍吗?”
“可以,”叶洗砚重新说,“我先前说过的话,都算数。”
“哪一句,哥哥?”千岱兰说,“对不起,我学历低,脑袋笨,一下子想不到。”
“先前说资助你上学的事,”叶洗砚说,“如果你想——”
“我不想,一点都不想,”千岱兰立刻说,“对不起,我学习很差劲,在学校里也读不下去,抱歉,让您失望了。”
她感觉叶洗砚应该会特别特别失望。
他应该去资助那些特别需要上学读书的小姑娘,她们也比离开校园三年多的自己更需要帮助。
“不需要用’您’,”叶洗砚纠正,“什么时候改了主意,可以随时联系我,毕竟我是熙京的哥哥。”
千岱兰说:“谢谢哥哥。”
他不会勉强人。
千岱兰意识到这点。
其实叶洗砚大可不必有这么重的责任感,那天误打误撞差点上床也不是他的错;为了补偿,他还是会让杨全送来她需要、但暂时负担不起的昂贵杂志;
现在叶熙京和她有摩擦、叶熙京骗了他,和他这个哥哥也没什么关系,可他却会提出资助她重返校园——他真是个很好很好的长辈,千岱兰想,是很好很好的兄长。
如果叶熙京未来能长成叶洗砚这样负责的品德,就好了。
可惜,她应该感受不到了。
千岱兰不会压抑自己的难过,但她绝不允许自己沉溺在难过中。
这晚的她悄悄在楼道里哭了一阵,发泄完毕,打开租住的房门,她就发誓不要再为过去的事情伤心。
还用便签写了一张纸,用来激励自己。
「可以被打倒,不可以被打败」
贴在床头上,和那个「Tomorrow is another day」并列。
次日五点半,千岱兰的生物钟自然唤醒,今天没有早班,她多睡了半小时,才打开台灯,继续背英文单词。她给自己订了小目标,每天背三十到五十个单词,然后精读一篇英文报道。之前用便宜价格买了很多过刊的英文学习杂志,《疯狂阅读》、《新东方英语》等等,原价一本五块、十块,过刊后,只需要一元一本,就是脏污了些。
千岱兰不在乎,她不需要新鲜时髦的东西,她习惯了打折处理的面包、饼干和牛奶,习惯了过刊的英文刊物,习惯了临期的面霜、肥皂和牙膏。
她不介意晚来一步,只怕不肯迈出第一步。
翻久后会变蓬松的纸张,蓝笔黑笔红笔,密密麻麻的标记,夹杂着同样写满的草稿纸堆在一起。
千岱兰的小小书桌上,唯一没有过期的,就是叶洗砚送她的那几本崭新杂志。
那些包装精美的杂志和她简陋的小书桌格格不入。
刷牙洗漱的时候,千岱兰还在努力地默背。没有老师系统地教她如何学习英语,她就用陈旧的办法,背,单词背得多了,能读的东西就多;读的东西多了,就能更熟悉单词和语法的运用。
七点半,出去跑一圈,顺带着吃早饭,买创可贴;回到房间后,打扫卫生,整理东西,洗澡换衣服,然后继续读杂志。
中班十一点开始,九点五十,千岱兰啃着打折面包,离开家门,掉漆的Mp3里装着从网吧中下载好的BBC新闻,她一边听,一边乘公交,去店里上班。
昨天晚上,千岱兰开大单的事情已经传遍了。
交接班时,店长麦怡重点表扬了千岱兰,依旧是那些套话,表示要其他人继续学习千岱兰的耐心、服务好态度……
Emma笑出声。
“Mila真棒,”她带头鼓掌,看千岱兰,笑,“恭喜Luna带出的好员工,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啊!”
Emma和几位黑钻客户关系好,她们到店选衣服基本只约Emma;听她这么说,麦怡也不批评她,只有Linda扯了她的衣服,阻止她继续说下去。
大约真是昨天的哭,哭走了坏运气;今天的千岱兰开始走运了。
十二点钟,千岱兰接待了一对小情侣,成功开了价值四千五百块的单子;但在准备继续去门口等客人的时候,Ava叫住了她。
“Mila,”她说,“昨天刚到的大衣,我一个人熨不动,你帮我一下。”
千岱兰犹豫了一下。
在档口干的时候,为了卖版,千岱兰从麦姐手里学得一手好熨烫功夫,就算是那种老式的铁熨斗,在她手中,也能将任何衣服熨烫得丝滑顺畅,即使去熨娇贵的真丝,她也能控制好距离和温度,保证不会熨坏衣服。
在店里,熨衣服这件事并不是由固定的人来做,而是轮流来。
Ava见识过千岱兰熨衣服的技巧后,就喜欢拉着她过来“帮忙”;先前几天,在无事的时候,千岱兰都不会推辞。
毕竟两个人的日常业绩都很差,Ava一开始还调侃,自从千岱兰来了,她就再也不是倒数第一了,所以Ava格外喜欢她。
难姐难妹嘛。
但现在千岱兰准备去接待客人。
她还在为接下来的考核业绩努力。
“Ava,”千岱兰说,“中午逛街的客人多,我想多接待几个。”
“放心啦,现在肯定大部分都是只逛不买的那种,接了也白接,”Ava催促,“快点过来呀。”
千岱兰还是拒绝了她。
Ava没有坚持,看她一眼,自己进去了。
如Ava所说,这个时候逛街的人,大部分只是看看,并不想购买什么东西;千岱兰口干舌燥,去休息室喝水时,才看到叶熙京发来的短信。
叶熙京:「晚上我去找你」
千岱兰:「别,我们合租的都是女孩,约定好不许带男友回去」
叶熙京:「那你来见我,好不好?」
千岱兰还没回复,听到外面有人问:“Mila?你在不在里面?有客人找你。”
她收好手机,走出去,意外地发现,进店的人是伍珂。
她还是昨天的装束,但换了一条淡紫色的连衣裙,眼睛熠熠如明日,笑容温婉。
伍珂向她深深鞠躬,歉意地说对不起。
千岱兰迎着同事和进店客人的异样目光,同样回鞠。
伍珂今天到这里,完全是为昨夜、还有之前的事情道歉,她满怀歉疚,告诉千岱兰,上次她生病的时候,叶熙京去陪她,她并不知那天千岱兰要来北京;昨天晚上也一样,她不知道千岱兰在这个店里上班,并不想为难千岱兰。
她还替熙京重新解释,慢声细语地告诉千岱兰,今晚的升学宴,不仅仅是叶熙京的家人,还有很多其他人,比如叶熙京的老师、叶平西的生意伙伴……
如果千岱兰去的话,可能会稍稍有些麻烦。
伍珂说得隐晦,千岱兰也理解。
就像昨天晚上一样,林怡女士带来的那种“麻烦”和难堪。
“我一直将熙京当亲弟弟一样看待,”伍珂抿唇,微笑,“虽然这样直接说,有些唐突,但今后或许我们会成为一家人,我还是不希望造成误解。”
千岱兰因为这个“一家人”愣了一下。
“对不起,”她说,“我好像不是很懂……熙京很少对我说家里的事情,请问您是……”
“我一直在追求熙京的哥哥,”伍珂大大方方地告诉千岱兰,“洗砚是很重家庭观念的人,你以后嫁给熙京,我们应该会常走动。”
千岱兰礼貌地笑了。
她其实已经不在意这些了,人就是这样奇怪,悬而未决、举棋不定时最痛苦,一旦下定决心,即使是割舍,反倒不痛了。
她已经下定决心,今晚就和叶熙京说清楚,两人体面地分手,彻底和这段潦草往事翻篇。
以前和叶熙京因为“伍珂”耿耿于怀,即使不曾见面,千岱兰也会潜意识中讨厌这个“情敌”,但现在,她彻底放下一切后,发现这种讨厌实在是太幼稚了。
伍珂没让千岱兰帮她试鞋子,但很郑重地请千岱兰帮她推荐了一款小高跟,说叶洗砚的妈妈今晚也会来,她想给追求对象的妈妈留下个好印象。
昨天的介绍,让伍珂很信任千岱兰的目光和专业。
她自己换上千岱兰拿来的鞋子,在镜子前走了两圈,微笑着告诉千岱兰:“请帮我包起来,我想要它,谢谢你。”
千岱兰又开出一笔价值三千五的单。
六点钟,即将下班时,Linda悄悄将千岱兰拉到员工更衣室中,小声告诉她。
“Ava去店长那边告你的状了,”她低声,“说你中午替客人试鞋时,没有按照规定,单膝跪地帮客人穿。”
千岱兰说:“啊?可是客人主动要求自己穿……”
“Ava那张嘴就是喜欢添油加醋,”Linda说,“你放心,店长知道怎么回事,不会因为这点事处罚你。但你以后还是离Ava远着点吧,当点心。”
说完,她意味深长地拍拍千岱兰肩膀,匆匆出去了。
千岱兰独自坐在店里,想了很久,她给叶熙京打去三个电话,发现他关机了。
晚上八点的升学宴啊。
她没有其他联系叶熙京的方法,甚至不认识他的朋友——犹豫许久,还是给叶洗砚打去电话。
叶洗砚很快就接了:“岱兰。”
“是这样的,哥哥,”千岱兰捂着手机,她问,“您说得很对,熙京的升学宴很重要,我还是要给他送礼物的……哥哥今晚去吗?”
她掌心发汗,湿了好大一片。
“嗯,”叶洗砚似乎知道她想说什么,直接问,“你在哪里?我现在让杨全去接你。”
千岱兰松口气,说出自己店的位置:“谢谢。”
不知怎么,这一瞬间,她感觉叶洗砚,好像《灰姑娘》里面那个无所不能的仙女教母。
“不客气,还有其他事吗?”
“没有了,”千岱兰说,“谢谢哥哥。”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中,叶洗砚刚放下手机,就听到母亲的声音。
“你让小全去接谁?”叶简荷问,“珂珂?还是婉茵?听你语气,应该不是她们。”
“都不是,”叶洗砚起身拿外套,“您猜?”
叶简荷略想一想:“你和我提过的女孩不多……该不会是熙京的那个小女朋友吧?”
叶洗砚穿外套的手一顿,“就是她”这三个字忽然增了重量,坠坠如千斤,突然令他无法启齿。
他本该自然地说出口,倘若没有那晚的混乱。
“是辛德瑞拉,”叶洗砚微笑地告诉母亲,“现在非常需要一辆南瓜车去拯救的小辛德瑞拉。”

杨全来接千岱兰的时候,意外地收到了一份礼物。
透明坚硬的包装盒外,用精美的淡粉色丝绸系出漂亮的蝴蝶结,六枚不同口味、样子的曲奇饼干以漂亮的角度倾斜着。
“这么久了,一直麻烦哥哥来接我,”千岱兰说,“附近这家烘焙店做的曲奇不错,我也不知道哥哥爱吃什么口味的,就每一种都买了一个。刚好,店里六种口味,六六大顺。”
杨全推了眼镜,推辞不过,才收了曲奇。
他很意外:“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
“之前第一次见的时候,听洗砚哥说过,”千岱兰抿唇一笑,“其实本来应该给洗砚哥也准备一份的;不过,听说洗砚哥对花生过敏,我担心这里面有过敏源,所以给洗砚哥选了其他礼物。”
第一次见面?
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杨全大为意外。
先前只觉千岱兰是个早早辍学、背井离乡来打工的小可怜,几番接触下来,他忽觉这种同情似乎有些不合适了。
“现在刚七点,”杨全说了接下来的安排,“我们先去拿订好的裙子,然后做个妆造,再送你去餐厅。”
“……订好的裙子?”
杨全笑盈盈地和千岱兰解释,说裙子是叶简荷先前订做的——也就是叶洗砚的母亲,叶女士。
叶女士和千岱兰身高差不多,瘦瘦高高,只是她最近发福了些,裙子穿着不合身,放着也可惜,刚好借花献佛,送给千岱兰。
千岱兰认得那个牌子。
Dior。
时尚杂志上经常出现的logo和标志,她曾经买过它们护肤线的眼霜送给麦姐。
店里的SA早已等待多时,温柔地将两人迎到贵宾室中,一人端来甜点和茶水,另一人去取裙子。
这件漂亮的小黑裙最终是由两个SA共同捧出来的,亲切不失礼貌地问千岱兰,需不需要协助她试穿?
千岱兰说需要,谢谢。
裙子的剪裁非常漂亮,长度一直到她脚踝,肩带宽不过两指,桃心领口是流畅的弧线,露出她雪白的脖颈和修长手臂,到了腰部又收下去,分毫不差地贴着她的肌肤,大裙摆细致又优雅地收着,随她走动荡出铃兰花似的曲线。
试衣服时候,帮助千岱兰穿衣服的SA,一直夸赞千岱兰皮肤好,身材比例好,千岱兰抓紧时间,很直接地小声问她,这裙子需要多少钱?
她说:“裙子是旁人送我的,我想知道大概的价格,这样回礼的时候会方便些。”
SA微笑着告诉她:“九万八千元。”
千岱兰眼前一黑。
SA贴心地问:“叶先生还让我们为您准备了鞋子,您也需要价格吗?”
“说吧,”千岱兰说,“我应该还能挺得住。”
“六千二百元。”
千岱兰眼前一黑又一黑。
她其实已经隐约能预料到,叶洗砚出手阔绰,第一次见面后就想资助她,他购置的东西必然昂贵。
但没想到会这么贵。
千岱兰现在是彻底没了能“还回去”的念头,完全还不起。
如果叶洗砚送她的东西总价值几千块,她咬咬牙,等站稳了脚跟,也能还回去;可问题是差距太大了,太大了,大到超过她的能力,钱也成了数字。
这些钱都能买一辆小轿车了。
感觉把一件小轿车穿在身上的千岱兰,慢慢地走出试衣间,去试叶洗砚为她挑选的鞋子,经典的黑,优雅小猫跟,包裹着脚掌的侧面和后面是印有「J’ADIOR」的窄窄缎带。
杨全低声问SA,有没有其他的首饰,没有预算——
“不用,”千岱兰飞快地说,“不需要,谢谢,这样已经够了。”
七点五十五分,杨全将淡妆的千岱兰准时送到餐厅。
不是千岱兰起初以为的那种有宴会厅的酒店,而是一个白绿二色为装修基调的西餐厅。窗户漆成介于淡青和柔绿间的颜色,透明的玻璃,门口簇簇地或悬挂、或摆放着绿与白的花朵,餐厅门外放置着「暂时不对外营业」的牌子,下车时,千岱兰隔着车窗看了眼,惊叹。
“比我们村首富二婚时候的场地还漂亮,”她说,“真好看。”
杨全忍俊不禁:“将来您和熙京结婚的时候,一定是洗砚哥准备;他如果来做,肯定比这个更漂亮。”
他下车,绕到后排,打开车门,请千岱兰下车,再一次提醒:“洗砚哥说了,如果有人问起,您可以说是他邀请来的朋友,不想说话的话,可以不理;洗砚哥给您留好了位置,等会儿我带您过去。”
千岱兰说谢谢。
她理解叶洗砚的意思。
“叶洗砚的朋友”,和“叶熙京的女朋友”,在现在的情况下,两者相比,前者显然更有拒绝聊天的底气。
作为叶熙京的女朋友,迎接的将是审视与为难,因为家人不赞同,外人眼中“不匹配”;
但作为叶洗砚的朋友,即使她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也不会有一个人敢来审判她。
深吸一口气,千岱兰穿着高跟鞋,稳稳地踩到柔软的羊毛毯子上。
不过,她今天来这里,就是要和叶熙京好好聊聊这段关系的。
分手应该体面。
十分钟前。
叶熙京刚拿到被水泡坏的手机,认认真真地听来自兄长的教育。
“公关还要负责各种类型的商务宴请,选场地、选菜单、试菜,都必不可少;选场地不需要我重复了,一定要优先考虑受邀人的便利,对方的空闲时间,交通是否便利,都是你该去思考的问题,”叶洗砚说,“还有菜单,最重要的过敏源问题应该不需要我多谈,还要考虑其他细节,如果有人近期在喝中药调理身体,那菜单中绝不能出现萝卜——”
叶熙京提出疑问:“那么多人,我怎么知道有没人在吃中药?”
“去调查,去问,在确定好宾客名单后,你就该去专门调查这些东西,”叶洗砚将菜单还给他,不悦,“为什么要选这家西餐厅?你有没有考虑到,有些客人不习惯吃西餐、可能不擅长使用刀叉?”
叶熙京不以为然:“都这个年代了,怎么可能还会有人不会用刀叉?”
叶洗砚闭了闭眼,伸手按太阳穴。
叶熙京问:“哥,你眼睛不舒服吗?”
“还好,”叶洗砚说,“有点疼,可能是被你的蠢言蠢语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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