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乐筠不了解行情,但她在末世时见多了卑劣的人性,能看得出田家夫妇的善良和实诚,他们说怎么办,她就怎么办,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
从田家回来时,她走了前门,刚要用钥匙开门,便又有了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唐乐筠回望过去,隔着马路,与一双黑沉沉的眸子对了个正着,眸子里射出的目光阴冷难懂。
她下意识地以为那是末世里的高阶精神系丧尸,精神力快速积聚,正要发力,大脑就尖锐地刺痛了一下。
这刺痛提醒了她,她不在末世,已经换了副皮囊,这具肉身的大脑暂时承担不了发动精神攻击时过载的精神力。
而且,再也没有末世了,他是人,不是丧尸!
唐乐筠在心里提醒自己,正要转头回去,就见那小白脸忽的一笑,大步朝她走了过来。
这是谁,原身的熟人吗,和在酒楼二楼偷偷观察她的是不是同一个
唐乐筠还在思忖着,小白脸已经到跟前了,后面跟着一个身形微胖、脸颊溜圆,表情紧张的小厮。
小厮手里提着一只大荷包,灰蓝配色,遍绣金钱纹,里面鼓鼓囊囊。
这玩意儿瞬间让小白脸有了名字。
纪霈之,这人就是纪霈之。
原身和纪霈之不在一个社交层级上,可谓素不相识。
她在生云寺时要拦的人原本是原书男主顾时——顾时是京城纨绔,江湖浪子,在唐家颇有些名声——并不知道纪霈之也在生云寺。
加之有女主安排的人在一旁怂恿,促使她见到一个前簇后拥的华服公子就冒冒失失地冲了上去。
不过,她当时留了后手——如果顾时爱她美貌,她就万事大吉;反之,如果顾时对她不感兴趣,她就以江湖儿女自居,并诚恳向对方认错。
然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她碰到的不是顾时,而是纪霈之。
纪霈之的小厮深知自家主子的禁忌,直接把原身放倒,原身摔落放生池,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个大脸。
在整个过程中,她连纪霈之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唐乐筠看书毛躁,对男二的长相描写没什么印象,但对他的文玩核桃记忆深刻——那金钱纹的荷包就是装核桃的。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对了,他常年在附近的小温泉庄子养病,镇上也有他的产业,出现在这里再正常不过。
既然不认识,那就不必招呼了。
她镇定转身,用钥匙打开了药铺的小门……
纪霈之被唐乐筠的骚操作搞懵了,活了二十三年,他靠这张脸就能所向披靡,还是头一回被姑娘家无视得这么彻底。
他略一迟疑,到底跟着她进了空荡荡的药铺。
唐乐筠本以为,只要她装作不认识,凭纪霈之的傲娇人设,肯定不会主动跟随,之前的事即便不那么算了,也不至于当面刁难她。
但他既然跟进来了,不招呼必定会再得罪一次,那就得不偿失了。
唐乐筠福了福,“公子万福,有事么!”
纪霈之没搭理她,径直走到后门门口,观望一番,这才淡淡问道:“你不认识我!”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声线不粗不细,就像泉水流过山涧,不徐不疾,清澈悦耳。
唐乐筠道:“不认识。”
“你撒谎!”拎荷包的小厮应该就是推原身落水那位,他言辞激烈地揭穿了唐乐筠,“你在生云寺冲撞我家王爷,掉到了放生池里,差点被淹死,怎么可能不认识!”
“哦……”唐乐筠不太会演戏,嘴里发出了然的声音,表情却是冷清和刻板的,“原来如此,不过……当时我想冲撞的另有其人,因为没看清王爷的脸,所以才闹出了那个小误会。”
她没敢提及女主,以免影响后面的剧情走向。
纪霈之走过来,定定地看着唐乐筠,黑眸深邃,艰涩难懂。
唐乐筠回视他,寸步不让。
纪霈之的精神力没有攻击性,可他的容貌有——即便皮肤苍白得可怕,形体也较常人瘦弱,但五官、脸型都不错,骨相尤为完美,让人见之难忘。
末世二十年的人类只剩一息尚存,大家都疲于奔命,难得遇到这么干净好看的年轻男子。
小厮见她看得一瞬不瞬,冷哼一声,“大胆,居然敢与我家王爷对视,你配吗!”
“哦,确实不配。”唐乐筠从善如流,扭开脸不再看纪霈之,“抱歉,两件事都很抱歉。”
认个错而已,走嘴不走心,比想方设法的活着容易多了。
纪霈之的目光落在唐乐筠发红的耳朵上,他左眉高挑,眼神戏谑,再开口便换了话题,“你这店还想开么,如果开,打算做什么!”
唐乐筠心里一紧,“想开,也许是花店,也许是药店。”她不想说真话,但说假话也没什么必要。
纪霈之抓住重点,“药店!”
唐乐筠道:“想法而已……王爷有何见教!”
纪霈之嗤笑一声,朝门口走了过去,出门前留下一句:“这里做什么赔什么,你还是找个好人嫁了吧。”
纪霈之有经商头脑,生意遍布大炎,资财比如今的国库还多,是以,他这一句是忠告。
只是……他有这么好心么
唐乐筠狐疑地看着他瘦削颀长的背影消失在刺眼的太阳光线里。
人心最是难测,不猜也罢。
她收回视线,心道,毒在血液里,已然病入膏肓,却还能有如此精神气,药王谷和神医的手段可见一般,要说服他来自己这里治疗,只怕不那么容易。
“看看再说吧。”她耸了一下肩膀,把小门从里面插上,进了一进院。
纪霈之上了马车,双手抱上一只暖炉,靠在大迎枕上闭目眼神。
过了好一会儿,他懒洋洋地问小厮:“说说看,她的话有几分真!”
小厮叫元宝,闻言瑟缩了一下,但还是硬着头皮说道:“王爷,小的觉得都是真的。”
如果他说唐乐筠说的是假的,便说明纪霈之被骗了,纪霈之不允许有人骗他。
另外,主子被骗了,奴才也有责任,必须是真的。
“可以肯定的是,她确实不认识我,而且不怕我。”纪霈之睁开眼,“但后来好像又认识了,为什么!”
这是他进入药铺的根本原因。
元宝的头又低了两分,跪着往后退了一小步,“王爷相貌英俊,才名远播,她多看两眼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吧。”
“嗤!”纪霈之发出一个意味不明的声音,“真的是才名远播吗如果是,为什么一个寄居在唐家的民女都只瞧中了顾时,而非本王。本王又为何至今未婚!”
这是诛心之问。
元宝怕的就是这一句,他眨了眨喜庆的小眼睛,不敢回答,宽宽的额头上冒出一层细小的汗珠。
纪霈之收紧握住暖炉的手,随着黄铜盖子上的镂空花纹慢慢收缩,整个暖炉都在发生形变。
元宝头上的小汗珠凝结变大,一颗一颗地流了下来,“王爷,李神医说过,不可擅动内力啊。再说了,唐姑娘不认识顾小公子,所以她才错认了王爷呀……王爷切莫自苦,在小的看来,王爷武功高强、貌若潘安、财比石崇、智比诸葛,坊间那些流言不过是小人作祟罢了。”
他这番言辞颇为恳切,额头不住地磕在车板上,发出“嘭嘭”的声响。
“你慌什么。”纪霈之厌弃地丢开小暖炉,“罢了。你去找伍畅,让他盯着唐乐筠,定时汇报她的情况。”
元宝松一口气,忙不迭地把暖炉捡起来,从小几下面的抽屉里再拿一个新的,“是,王爷,小的马上照办。”
唐乐筠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她还在欣赏自己的新产业。
一进院是个长方形,地面铺了规则的长石板,东西两侧的院墙旁各有两口大缸,缸里没有水,但有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和一层干硬的泥。
二门便是那倒座房,门洞两侧各有一间房,原身父亲活着时,左侧是书房,右侧是客厅。
从门洞进去,沿回廊路过西厢,左转,走过梅树,就是正院通往后院的甬道。
后院比前院大多了。
东边墙角有个车马棚,棚外是一整片小花园,园心种着一棵高大的桂花树,因为去年先旱后涝,灾情严重,它和前院的梅树和竹子一样,都只剩一线生机。
车马棚的棚顶是茅草做的,烂得差不多了,但木材是好的,重新做顶即可。
原身父亲在棚子的东南角挖了个地窖,很隐蔽,里面大概有三四平米的样子。
唐乐筠此番到后院,就是想看看维修时会不会暴露这个地点。
唐家总共有四个简单机关,一个在倒座房的书房,一个在正房东次间,一个在西厢的拔步床上,还有一个就是这里了。
前三处很小,藏钱和小物件可以,储物不成。
唐乐筠找来扫帚,先把散落的茅草扫到一边,再推开喂牲口的木质食槽,露出一块一米宽一米半长的木盖板来。
因为年久失修,木盖板腐烂大半,糯米浆混合的防水三合土也有了裂痕。
打开木盖板,沿着笨重宽阔的木梯下到里面,唐乐筠惊喜地发现地窖里的防水还是完好的,四壁干燥,涂了桐油的木架子依然结实,架子上的木匣子、瓦罐、瓷瓶摆得整整齐齐。
等工匠换好棚顶,她再弄点三合土把地面重做一遍,换块新木板,这一处就可以启用了。
想着囤得满满当当的吃食,唐乐筠心满意足地出了地窖,走到那棵桂树之下——她是木系异能,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植物去死。
右手按在树的根部,将木系异能顺着树干向泥土里延展,用精神异能辅助木系,找到每一根活着的根须,持续滋养它们,树根得到能量,打鸡血般地精神了起来,本能地向下伸展……
这回死不了了。
唐乐筠收了手,回到二院,把梅树和竹子如法炮制一番,然后回屋整理带回来的衣物和新买的东西。
搬家的活计琐碎,一忙活就是小半天。
到了傍晚,田婶子又打发田小霜叫她吃饭,唐乐筠不好意思打扰,婉言谢绝了,独自去了街面上的秦记小面馆。
面馆里食客不少,大多是操着外地口音的外地人,大家边吃边聊,声音鼎沸,极是热闹。
唐乐筠在角落里找到一张空桌,点了两碗面——一碗臊子面,一碗炸酱面。
人多上菜就慢,好在她中午吃的多,耐性足够好,坐着听人聊天也觉得颇有意思。
“诶,你们听说了吗,顺州一带有老百姓造反了!”
“真的假的!”
“先旱后涝,老百姓有点余粮也不多,那还能有假!”
“会不会波及到京城!”
“已经压下去了,听说赈灾的粮食正往北边运呢。”
“去年遭灾的地方不在少数,官府还有余粮吗!”
“那不知道……”
他们不知道,唐乐筠却是知道的,国库空虚,贪腐盛行,官员尸位素餐,大炎的太平日子最多坚持半年,然后就硝烟四起了。
北边的大苍国和西边的大弘国趁机扩张领土,大炎四面楚歌,民不聊生,直到重生女主和男主辅佐新皇平定四方后,老百姓才有了喘息的机会。
“唐姑娘,面来了!”老板娘端着餐盘过来,放下两碗面和一碟子咸萝卜,“好久不见,送一碟子小咸菜爽爽口,慢用。”
她说完就回厨房了。
唐乐筠刚要向她的背影道声谢,就见右前方有两个男性食客看了过来。
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胖男人嘀咕道:“唐姑娘,莫不是唐家药铺的唐姑娘!”
另一个男子岁数大,嗓门儿也大一些,“这条街就她家姓唐,肯定是了。她不是投奔大官亲戚去了,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胖男人道:“估计出事了吧,听说她在赵记买了不少东西,一看就是要长住的。”
大嗓门儿问:“知道是跟谁回来的吗!”
胖男人压低了声音,“自己回来的,一个丫鬟没带,肯定被人赶回来了。”
大嗓门儿点点头,“这丫头生得忒好,听说还会点武艺,不像个安生的,可能是出大事了。”
“大事啊。”胖男人斜睨着唐乐筠,“看着就是个小骚货,肯定勾引人来的。”
他话音将落,就见一道人影蹿到了身边,随着“咄”的一声,一把匕首深深地扎进了桌子里。
与此同时,一小块指甲掉了下来。
胖男人呆呆地看着那块指甲,大嗓门儿则看着面无表情的唐乐筠,脸色变得煞白。
唐乐筠拔起匕首,拨了拨指甲,对胖男人说道:“逼死一个我,对你们没什么好处,你说呢!”
她在末世时绰号“毒医”,毒是狠毒的毒,收高额诊费、杀丧尸、斗恶人,从来不软。
胖男人难以置信地看看唐乐筠的座位,又看看同伴,磕磕绊绊地说道:“你你你都听见了!”
唐乐筠道:“习武之人,耳力很好。”
胖男人一哆嗦,“我们没没没说你,你你你误会了。”他一边说一边给同伴使眼色,站起身,转身就往柜台去了,高声叫老板结账。
大嗓门儿也起身开溜了。
唐乐筠转了转手中的匕首,看也不看地塞回皮套里,对赶过来的老板娘说道:“老板娘,桌子被我扎坏了,多少钱我赔。”
桌子是旧的,原本的伤痕就不少。
老板娘扫了一眼,笑着说道:“不用陪,这不好好的吗,唐姑娘不用客气,赶紧用饭,面坨了就不好吃了。”
说完,她又招呼旁人去了。
唐乐筠大声道了谢,回到座位上,飞快地吃了起来。
末世的土地污染严重,气候恶劣,暖棚和催熟食物居多,味道与这个时候无法相提并论。
肉臊子浓香扑鼻,肥而不腻,炸酱味道浓厚却盖不住面条本身的面香,根根劲道,两种面都好吃极了。
二十年来,唐乐筠还是第一次如此畅快地大吃特吃,心里别提多惬意了。
结了账,她刚要转身离开,就听老板娘说道:“那胖子是医馆的伙计,平日最是嘴臭,今日受了惊吓,只怕唐姑娘将来还要受些委屈。”
居然是医馆的人。
唐乐筠蹙了蹙眉头,随即道:“谢谢,我晓得了。”
田家荣包工包料,唐乐筠除了掏银子外,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
她给弟弟唐悦白写了封信,搭乘镇上的马车,包袱款款地去了汤县。
驿站坐落城南,唐乐筠寄完信就在城中逛了起来。
汤县在顺天府治下,城小,治安还算良好,只是不如生云镇热闹,摆摊、担担的小商贩不多,店铺萧条,门可罗雀,经济很不发达。
唐乐筠觉得还好,毕竟她见多了废墟,见多了丧尸,见多了变异的动植物,就是没见识过正常社会到底什么样子。
是以,她遇到包子买包子,遇到烧饼买烧饼,遇到板栗买板栗,就连两个孩童在胡同口吵架,都要停下来听一耳朵,学习人家是怎么骂街的。
从南城到西城,所有铺子走了个遍,还在两个药铺买了三副常用药。
找到客栈住下之前,她把生活物品的基本价格摸了一遍。
晚上宿在南城的小客栈里,距离县衙不到两公里——唐乐筠来汤县有两个主要目的,寄信是其一,其二便是去衙门办理营业证照。
跟衙门办事,男子的身份更方便些,但城里没有成衣铺,买不到男装。
穿过来的第三天早上,她不得不以女子身份进了县衙大门。
在户房办事的老百姓不少。
唐乐筠排了小半个时辰,总算走到了典吏的书案前。
说明来意后,唇上蓄着短须的中年典吏审视地看着她,“你的意思是,你本人要开药铺!”
唐乐筠点头。
“真是胡闹!”典吏的眉头紧紧地拧在了一起,“抓错一味药就可能害死一个人,你这丫头好大的胆子。”
唐乐筠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扫,她不慌不忙地说道:“大人被便秘之症困扰,已有不少时日了吧。”
典吏没想到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惊讶地“啊”了一声。
唐乐筠继续:“大人面色发红,唇有疮,口气颇重,想必尿短且赤,舌红,舌苔黄燥,有大便秘结之症。如果党参、乌药、甘草、干姜等药不起作用,可在饭后服用麻子仁丸通便润肠。”
她在末世主要靠木系异能救人,且主要医治外伤,学习资源有限,理论和实践基本脱节,中医水平很一般,但她的五感远强于普通人类,在望闻问切方面可谓登峰造极。
所以,尽管不曾问诊,不曾脉诊,只用看,就能发现典吏表露在外的身体状况。
“脸红”典吏扭头问一旁的小吏,“你觉得我脸红吗!”
小吏摇摇头,“不觉得,但是……”
典吏道:“你闻到我嘴有味!”
小吏嘿嘿一笑,“大人恕罪,确实有。”
典吏正色地看着唐乐筠,“你懂医!”
唐乐筠道:“我给您背黄帝内经。素问篇,五脏生成篇,‘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主肾也。肺之合皮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
“够了够了。”典吏制止她,拿起放在书案上的户籍材料,看一眼,又忙不迭地问道,“唐锐新是你父亲,你们和京城唐家是同族!”
唐乐筠颔首。
典吏脸上的笑容大了起来,“原来是蕴州唐家,那就没问题了。”
蕴州唐家是武林世家,擅长机关术,威名远播,他自然是知道的。
他手脚麻利地登记造册,办好后,又亲自把唐乐筠送了出来。
开店手续最难办理,这一关过了,其他准备工作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从衙门出来,唐乐筠找了家做匾额的铺子,定制一块牌匾,再买一辆马车,从汤县赶去了京城。
汤县到京城,比从生云镇到京城路途更遥远一些,紧赶慢赶,在关闭城门之前赶到了。
唐乐筠跳下马车,牵着马,排在百多米的长队后面。
太阳落山了,天边大团的火烧云渐次熄灭,巍峨的西城门慢慢隐匿在灰暗之中,像头巨大而凶猛的守城神兽。
唐乐筠喜欢这样的建筑,正兀自欣赏着,身后忽然响起了纷杂的马蹄声,听声音就知道人数不少。
她回头望去,就见一队衣着光鲜的人马裹在一团烟尘中奔腾而来,打头的男子扬声道:“快让开,让开让开,否则后果自负!”
在这样的关卡要塞飙马,这是何等的唯我独尊啊!
唐乐筠心里有气,却不想惹麻烦,甩了甩鞭子,带着马车离开队伍,把通道让了出来。
负责检查的士兵开始对老百姓推推搡搡,“让开,快点让开,都聋了赶紧的,赶紧让开!”
大部分人一边骂一边动了起来,在几息内避到了一侧。
有大部分,自然就有小部分。
一辆普通马车非但不让,还不慌不忙地越过排在前面的人,朝城门口去了。
守城士兵面面相觑,无人敢拦——这里是京城,从来都不缺贵人——即便这辆马车制式一般,平平无奇。
唐乐筠用余光瞄了眼后来之人,只见十几个护卫护持着一辆豪华马车,速度仍然不减。
马蹄声隆隆,大地彷佛震颤了起来。
再看前面,普通马车在城门口停住了,完全没有进城的意思。
哟,豪门狗咬狗,这下有热闹看了。
唐乐筠小小地期待了一下。
很快……
队伍里出来一个腰间挂着长剑的年轻男子,面对豪华马车的方向站着,姿势看似随意,实则蓄势待发,显然有功夫在身。
这位是那辆普通马车的打手吧。
“啪,啪,啪……”车队中的一个护卫脱颖而出,一圈一圈地挥舞着长鞭,“让开,都给我让开!”
年轻男子纹丝不动。
护卫便催着骏马笔直地冲了上去……
“小伙子快让让吧!”
“不要命了!”
随着两声提醒,护卫的长鞭到了,带着风声朝年轻男子的脸上抽了过去。
年轻男子弓步,挥剑,长剑便指向了长鞭,鞭稍与剑尖纠缠,借着惯性绕了三圈。
他右臂一震,大声喝道:“下去吧!”
护卫反应不及,被鞭柄上传来的大力甩出去,摔到地上,滚了几圈后,开始呲牙咧嘴地哼唧,显然是爬不起来了。
唐乐筠有点遗憾,看着嚣张,实力很一般嘛。
豪华马车减速了,三名护卫拔出长刀赶了过来。
一个守城士兵说道:“好像是邵大公子的人。”
他声音不小,像是在提醒普通马车上的主人,又像是提醒那名一招制敌的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不为所动,甚至还冷哼了一声。
三名护卫转眼就到,他们跳下马,挥舞长刀朝年轻男子砍了过去……
一众旁观者开始四下逃窜。
唐乐筠倒是不怕,但她的马没见过什么世面,吧嗒吧嗒地往旁边走了好几步,带着她离开了是非中心。
这是一场四个人的混战。
年轻男子剑法娴熟、身法奇快,出招稳准狠,在三人之间左挡右格,竟然还略占上风。
三个护卫久攻不下,豪华马车上的人坐不住了,车窗里伸出一只圆润白胖的大手,摆了摆,剩下的护卫便一起下马,气势汹汹地朝马车逼了过去。
太嚣张了。
普通马车里的人也太镇定了。
唐乐筠的脑海中灵光一闪,她猜到普通马车上坐的是什么人了。
纪霈之!
她记得书中交代过一句,若非邵家太嚣张,得罪了他,以他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绝对不会管男主和瑞王的“闲事”。
他和首辅邵文昌的矛盾,也许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吧。
“啊!”邵大公子的一名护卫惊叫一声,捂着胸口软软地倒了下去。
“核桃!”
“居然是核桃!”
一干护卫退了好几大步,其中一个慌里慌张地朝豪华马车跑了过去。
以核桃为暗器,说明普通马车的主人就是端王纪霈之——纪霈之武功高强,文玩核桃随盘随扔,是其行走江湖的重要标志。
那么,邵大公子要如何应对,他会下车请罪吗
唐乐筠又回头看了一眼——豪华马车的厚帘子依然紧闭,没有下车的打算。
这时,报信的护卫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回来了,对一干围住马车的护卫说道:“主子说了,你们不要惹事,马上退回去!”
邵明诚把这起纷争的根源归结为手下惹事。
护卫们不敢二话,拖着中招的护卫往回走——那人软绵绵地瘫在地上,已然没有了生机。
居然死人了!
排队的老百姓惊恐极了,又往旁边让了好几米,上百人的现场鸦雀无声。
唐乐筠摇了摇头,靠内力压制毒素的人居然为了这一点小事擅动内力,真是不知所谓。
疯子就是疯子。
不过,邵明诚拒不道歉,纪霈之要发飙了吧。
她的念头刚刚转过,就见那年轻男子提着长剑一步一步地朝豪华马车走了过去。
十几个护卫再次亮出长刀,呈扇形护在豪华马车前面。
年轻男子开了口:“多谢邵大公子让路之恩。”挺好的一句话,他说得咬牙切齿。
唐乐筠挑了挑眉,还真是邵明诚!
不过,再怎么示威,纪霈之都输了一局……也是,一个被皇帝厌弃,且没有封地和实权的郡王而已,不该在明面上跟盛宠不衰的邵家过不去。
他小不忍乱大谋了。
邵大公子装孙子,藏在车里一声不吭。
年轻男子没有多话,回到普通马车旁边,同车里人说几句,马车便启动了,木质的车轱辘压在油光锃亮的青石板上,发出辚辚的声响。
守城士兵不敢阻拦,直接放行。
马车过了城门,跪坐在门口的元宝抹了把汗,从小几的抽屉里取出一对新核桃,毕恭毕敬地说道:“王爷息怒,身体要紧。”
纪霈之阴着一张俊脸躺了回去,接过核桃,在手里“嚓嚓”地盘了起来。
元宝知道,今天这事只是个开端,未来的邵家肯定要倒霉了。
隔了一会儿,纪霈之道:“等会儿把唐姑娘给我拦下。”
“啊”元宝脸上闪过瞬间的茫然,但职业本能还是让他恭恭敬敬地应了个“是”。
唐乐筠的马车上除了吃的什么都没有,她顺利通过检查,牵着马匹穿过城门洞,踏上了宽阔的京城西大街。
天色黯淡,沿街的铺子都上了门板,街上行人寥落,西北风穿街而行,吹得店家门口的红灯笼摇摇晃晃,像极了鬼怪小说中描写的诡秘氛围。
有些时候,人心比鬼可怕多了。
唐乐筠不怕鬼,但还是左顾右看了一下。
纪霈之居然没有走远,他的马车就停在她前面不足百米处——持剑的年轻男子应该是暗卫,不知躲到哪个犄角旮旯去了。
他想干什么,等邵明诚道歉吗
唐乐筠回头看了眼,护卫们拱卫着邵大公子的豪华马车来了,从她身边疾驰而过,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咴咴~”她的马不安地叫了两声。
唐乐筠用了些木系异能,安抚地在马头上摩挲两下,它便安静了下来。
“锵!”风中传来一声长剑出鞘的细小嗡鸣。
唐乐筠神经一紧,准确地朝声音发出的方向看了过去,只见一道黑影从房檐上飞身下来,姿态飘飘地落在豪华马车的车顶上。
黑影停了两息,待稳住身形后,长剑在空中挽了几道剑花,“噌噌噌噌……”与他的动作相和,剑光所及之处,车厢也发出几道低沉且不易察觉的响声。
护卫们呼呼喝喝地勒住缰绳,靠近豪华马车,一起围攻上来,然而黑影并不恋战,单脚一蹬,飞身而起,上了另一侧房顶,消失不见了。
唐乐筠愕然,比起她的简单粗暴的攻击方式,此人的剑法可谓艺术——宝剑削铁如泥,招式漂亮有效,太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