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抢到锦旗的是蓝组,得手的男儿兴高采烈朝看台这边晃了晃手中的锦旗,以示风采。
众人兴奋喝彩。
然而夺得锦旗并非意味着得胜,还得把锦旗拿回来才算。
另外四组人马纷纷狙击夺旗,场面顿时陷入激烈的争夺中。
这时候就要考验马术技艺了。
地上尘土飞扬,马背上的男儿们你争我夺,光靠蛮力远远不够,还得靠战略巧劲儿。
身强力壮的儿郎们个个不服输,骨子里的血性被激起,争强好胜。
方才蓝队抢得锦旗,不曾想红队横冲直撞委实彪悍,从中截获。
各路人马纷纷追击。
萧煜和萧六郎两面夹击,趁着红队被黄队纠缠脱不了身时,一招神龙摆尾,萧煜只身闯入围堵中。
马背上的人忽然消失不见,众人哗然。
那儿郎以极其刁钻的角度挂到马腹上,施展障眼法,趁着红队跟黄队纠缠顾不上其他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锦旗顺走。
此举引得众人振奋,全场响起雷鸣掌声,纷纷喝彩。
红队丢了锦旗,彻底犯懵。
萧煜夺得锦旗欢喜不已,咧着大白牙笑,端的是桀骜不驯。
萧六郎高兴道:“四郎好样的!”
其余四组见锦旗落到蓝队手里,连忙围堵追击。
这回所有人马非常有默契组成包抄的方式把萧煜围堵,不让他跟萧六郎对接。
在追逐途中,萧六郎不慎受到撞击从马背上滚落,那时马场上尘土飞扬,围观的人们无不惊呼。
萧同晖和萧三郎惊骇不已,连连呼道:“六郎!”
夺得锦旗的萧煜见萧六郎坠马,无心再战。
哪晓得萧六郎在地上滚了一圈,避开了马群踩踏,叫嚷道:“四郎休要管我!皮肉伤不碍事!
“那玉如意你六叔相中了,小子定要给我抢回来!”
得了他的话,萧煜松了口气,于混乱中回应,“六叔你等着!”
施救的家奴们连忙打马上前查看萧六郎的伤势,也该他运气好,坠马下来只有擦伤,并未伤及筋骨。
按赛马规则,只要从马背上掉下来,便再无资格继续竞技,萧六郎只得退赛。
萧同晖等人连忙过去询问伤势。
萧六郎灰头土脸,由家奴搀扶,行动并无大碍。
萧同晖放下心来,说道:“今日六郎运气好,竟未被马蹄踩踏,实属万幸。”
萧六郎神色激动,“方才四郎悬于马腹,那才叫惊险!”
萧同晖不由得感慨,捋胡子道:“都说那小子不学无术,不曾想马术竟这般精湛。”
萧六郎赞道:“那可不!上回他说学识比不过家中的兄长,但论起武学来却是拔尖儿的,今日一见,没说大话。”
正说着,赛场上再次传出喝彩声。
只见萧煜以一敌八,时而悬于马腹躲过围堵,时而倒仰马背人马合一躲避进攻,身姿敏捷,宛如猛虎群中狡猾机警的狐猴。
看台上的女郎们无不被那道抢眼的风景吸引。
连沈映蓉都情不自禁屏住呼吸观望,就想看看那纨绔要如何从八王围剿中突围而出。
鼓声阵阵,赛场上争夺得激烈。
底下有人热议,小声道:“到底是京中出了名的小霸王,若没有一点实力,是没法在赛场上竞技的。”
旁边的人接茬儿,“那倒是,听说萧四爷曾一拳打翻过一匹马来着,今日得幸瞧见这身手,不仅马术了得,武艺只怕也不差。”
“依我之见,权贵之家养出来的骄子,哪能真像传闻中那般不学无术呢,定然也有过人之处。”
“此话甚有道理,若不然,国公府如今在京中的权势,岂不是靠嘴皮子博来的?”
人们就萧煜低声热议,皆因他太过招摇惹眼,且名声又不好,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
今日得幸见识其人在赛场上的英姿,刻板印象得到改观。
就算面对八王围攻,萧煜仍旧稳如泰山,不仅马术精湛,胆识也过人。
在被红队双面夹击时,果断跳跃脱离马背,一脚踩到旁边王二郎的肩膀上,借力躲过他们的抢夺,最后以险些落马的姿势稳住身形,爬了上去。
此举引得众人哗然。
看台上的甄氏瞧得直冒冷汗,连声道:“这小祖宗,今儿非得吓死我,倘若有个闪失,我拿什么去交差?”
方安也心惊肉跳,尽管马场上有精通马术的家奴在一旁盯着随时施救,不免惶惶。
要知道赛马是一件非常危险的竞技活动,一旦操作不慎,伤筋动骨有之,马蹄丧命有之,怎不叫人担心?
甄氏一颗心悬得老高,就怕小祖宗有个闪失,她没法回京交差。
所幸萧煜真有几分真才实学,硬是靠着过人的胆识从八王围剿中艰难突围,成功把那面锦旗带了回来。
当时他搏得一身臭汗,灰头土脸的,高举着锦旗朝看台上的众人驰骋而来,把围堵他的八人远远甩在身后。
哪怕周身狼狈,仍旧如星辰般闪耀。
那时雷鸣掌声响起,众人齐声喝彩,无不激动振奋。
沈旭连声叫好,素来腼腆的性子难掩激动,手舞足蹈。
冯云朝则疯狂吹口哨,萧家的子弟们高声欢呼,不论男女,全都为这场精彩纷呈的竞技佳赞。
八王围剿,绝地求生,让众人体验了一把前所未有的刺激。
锦旗归位,那年轻儿郎犹如耀眼的小太阳,咧着大白牙笑得恣意张狂。
那种青春飞扬的朝气蓬勃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仿佛看到他,就如同看到了大雍铁血男儿在战场上的勇猛进取。
沈映蓉虽然不耻他的品行,但今日这一战实属精彩,叫人看得心潮澎湃。
马背上的萧煜冷不丁朝她这边瞥来,犹如王者审视全场。
四目相对,那双眼睛仍旧亮晶晶的,目光灼灼,带着窥探。
沈映蓉也未回避,落落大方迎视对方的打量。
她这般反应倒让萧煜诧异,故意抬了抬下巴,十足的挑衅意味。
沈映蓉:“……”
啧,幼稚。
第十一章 心机BOY
那臭屁的毛头小子翻身下马,萧六郎兴奋拥上前,大声道:“我们萧家的子弟当了不得!”
萧煜应道:“六叔既然相中了那彩头,我便要给你取回来。”
萧六郎笑得合不拢嘴,“你小子!”
败阵下来的几组男儿们无不心服口服,纷纷称赞萧煜马术精湛,让他们开了眼。
面对众人的吹捧,少年郎仿佛又回到京中众星拱月的日子,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甄氏见不得小子一身臭汗,亲自过来叫他去梳洗打理干净。
萧煜依言去了。
路上甄氏不停地碎碎念,萧煜耐着性子哄她。
甄氏到底被吓坏了,从小养到大的小祖宗,跟命根子似的偏疼,气不过揪他的耳朵。
萧煜“哎哟”连连,身后的家奴们掩嘴偷笑。
马场那边的宾客们还未散去,皆在议论方才的赛马情形,意犹未尽。
沈旭年纪小,无比崇拜萧煜的马术,提及那场神龙摆尾,整个人热血沸腾。
他素来腼腆内敛,从未像今日这般激动过。
吴阅打趣道:“瞧阿宝今日兴奋的模样,想来对马术颇有兴致。”
沈方哲爱怜地看向自家崽子,捋胡子道:“马背上的活计,一般的家境可养不起,你老子没这个本事,阿宝可会怨我?”
沈映蓉插话道:“太过危险,阿宝还是用功读书好。”
沈旭不好意思道:“阿姐说得是,我没有萧四爷的胆量。”
沈映蓉:“阿宝无需自鄙,你以后也不会比别人差。”
沈旭腼腆笑,眼睛弯弯的,像女孩子似的秀气。
稍后见天色不早了,有宾客陆续离去。
女眷们想要荷花,府里的家奴特地采摘,给她们带走。
吴阅问沈映蓉要不要,她并不想跟萧家的任何东西有沾染,包括人。
萧煜出来送客,换上一身体面衣裳,丰神俊朗,站在人群里鹤立鸡群。
因着赛马光环加持,引得不少女郎们侧目。
遗憾的是国公府的门楣,就算心动,也没多少人敢上门提亲,只得远远观望。
吴阅等人上前致谢告辞,说道:“今日多亏四爷解围,吴某心生感激。”
萧煜彬彬有礼道:“吴县丞言重了,举t手之劳不足挂齿。”顿了顿,“二位在府中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海涵。”
吴阅:“四爷客气了,今儿我夫妇得幸来府,涨了不少见识,也开了眼界。
“多谢四爷盛情款待,让我等在赛马场上见识到如此精彩纷呈的一战,大饱眼福。”
萧煜抿嘴笑,用余光瞥沈映蓉,她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
那心机男孩儿别有用心,故意说道:“先前我差家奴归还珠花与吴夫人,不知吴夫人可有收到?”
此话一出,吴阅愣住。
沈映蓉心下懊恼,压下小情绪道:“有劳四爷,那珠花魏妈妈已经拿到了。”
吴阅一头雾水,看向她道:“什么珠花?”
萧煜也看向沈映蓉,耍心机道:“上次在岩山寺,萧某无意间拾得吴夫人掉落的珠花,今日差人归还,还请吴县丞莫要误会。”
这话挑衅十足,沈映蓉听着不对味,却不敢表露出不满,怕吴阅多想,应道:“我有些乏了。”
吴阅忙道:“那我等就不叨扰四爷了。”
萧煜点头,“二位慢走。”
沈映蓉冷不防瞥了他一眼,萧煜装作无辜的模样,接着沈方哲父子也来寒暄告辞,萧煜彬彬有礼回应。
待几人离去后,他的视线一直盯着沈映蓉看。
仿佛察觉到身后的注视,沈映蓉立马往丈夫身边靠。
吴阅本能揽住她的肩膀,夫妻二人低头说着什么,甚是亲密。
萧煜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丝毫未察觉到心里头的酸醋滋生得很不合理,毕竟人家是合法夫妻。
几人出了府门,沈映蓉有话要同沈旭说,便让吴阅跟沈方哲共乘。
沈旭坐在车里规规矩矩,沈映蓉隔了许久,才道:“阿宝胆子小,以后长成大人了,可不行。”
沈旭没有吭声。
沈映蓉继续道:“日后我让爹多带你出来走走,学着与人打交道。”
沈旭垂首道:“阿姐行事稳重,落落大方,爹时常夸赞,我自比不上。”
这话沈映蓉不爱听,表情变得严肃,“你也不差。”顿了顿,“把背脊挺起来,头抬起来,看着我的眼睛说话。”
沈旭连忙挺直背脊,看着她的眼睛。
沈映蓉满意道:“你记住了,以后说话时看着对方的眼睛,莫要怯场。
“现在你还小,如果想要走科举这条路,日后总归得跟官场上的人打交道,含胸驼背的不像话,叫人轻看,明白吗?”
沈旭点头,“阿姐训导得是,阿宝记下了。”
沈映蓉:“还有,我们阿宝不比任何人差,甭管见着谁,你无需自鄙,抬头挺胸,堂堂正正,明白吗?”
“明白。”
“男子汉大丈夫,莫要像女儿家脸皮薄,咱们穷些不怕,怕的是心穷,眼皮子浅。”
沈旭认真听着,因为自家长姐真的很优秀,不论是做人还是处事,亦或才华,都是拔尖儿的。
见他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沈映蓉非常满意。
她是女儿身,无法延续祖辈的科举路,但沈旭不一样,他身上肩负着沈父对后辈的无限期望,自是盼着下一代能重走沈家祖辈走过的路。
对于这位弟弟,沈映蓉多数都是严肃的。
当然,他也非常乖。
不过有时候她觉得太乖了,反而缺乏少年郎的朝气。
男儿内敛些没关系,但小家子气就拿不出手,她耐心引导一番,由先前的严肃转变为亲和。
沈旭也逐渐打开了话匣子,似乎对萧煜异常崇拜。
他的那总崇拜沈映蓉倒也理解。
那纨绔小子家世背景强大,人又生得俊,且马术精湛,通身都是鲜活的朝气蓬勃,像个小太阳般惹人注目。
甭管是谁,见到他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她沈映蓉也不例外,毕竟人家确实生得俊。
只不过品行太差,在她眼里什么都不是。
面对沈旭的盲目崇拜,沈映蓉毫不留情打破他的幻想,说道:“萧四郎在京城里日子过得上好,如今却来了宜州,今日阿宝得好好学一学什么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当即把吴阅听到的传闻同他说了说,沈旭顿时露出无法直视的表情。
沈映蓉摇团扇道:“那等聚众招妓,草菅人命的权贵,外表光鲜,骨子里肮脏得要命,纵使他再夺人眼目,阿宝心里头也该有评判。”
沈旭皱眉道:“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沈映蓉:“权贵子弟,身上难免有恶习,不把平民当人看的比比皆是。
“他虽是明珠,也不过徒有其表,阿宝无需对他崇拜,更无需自惭形秽。”
沈旭点头,想起在春雨园萧煜看自家长姐的眼神,想说什么,终是止住了。
方才她已经说过那人的品行,一个敢不顾家族声誉聚众招妓且闹出人命案的东西,莫要污了长姐的眼。
到了分头的牌坊那边,沈旭下车与吴阅互换,双方道别,各回各家。
吴阅好奇道:“惠娘同阿宝都说了什么悄悄话?”
沈映蓉道:“阿宝太过胆小,男儿小家子气不成体统,我同他说了说。”
吴阅道:“他才十三岁,往后经历的事情多了,自然能立起来。”
沈映蓉:“十三岁也该学着为人处世,多涨涨见识了,倘若日后运气好入了仕,跟官场上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只怕得哭鼻子。”
这话吴阅倒是认同。
夫妻二人不再说话,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映蓉忽然把萧煜给她的饰盒扔了出来。
“外男碰过的东西,郎君丢了罢。”
吴阅没有吭声,只默默拾起那饰盒,心里头显然有点想法。
他打开它,试探道:“惠娘什么时候丢了东西,怎不与我说?”
沈映蓉道:“这珠花当时魏妈妈就发现掉了的,因着寻常,便没放到心上。”又道,“当时魏妈妈还说,若是贵重的,我只怕得心疼坏了。”
吴阅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
沈映蓉心里头却不大痛快,掐了他一把道:“你怎么不说话?”
吴阅“哎哟”一声,笑道:“我又没说什么。”
沈映蓉阴阳怪气道:“瞧你这模样,心里头不知在腹诽什么。”
吴阅否认,“你莫要瞎想。”
沈映蓉“哼”了一声,愈发觉得萧煜那祸害不省心,故意给她捅些篓子出来,让她有口难言。
见她不高兴,吴阅连忙哄她,“惠娘莫要生气,你的脾性我心里头都晓得,只是有些意外而已,真没有多想。”
沈映蓉沉默了阵儿,道:“若是一个女郎忽然说你丢了物什在她手里,我只怕也会多想。”
吴阅:“……”
沈映蓉:“你最好别出这种岔子。”
吴阅无辜道:“合着还怪起我来了?”
沈映蓉娇蛮道:“我就是这般不可理喻,你能怎么着?”
吴阅:“……”
被活活气笑了,他还真被她拿捏得死死的,就吃她蛮不讲理的那套。
第十二章 萧老四半夜爬人家墙头
回到家中,夫妻到二老的院子里闲聊了阵儿,提起萧家的气派,吴阅心中感慨,不免艳羡。
沈映蓉倒比他懂得知足,说道:“各人有各人的活法,郎君可莫要被那富贵迷了眼。”
吴阅笑道:“惠娘说得极是。”
胡氏道:“权贵人家里头的日子可不容易,若是主子还好,其余关系复杂,稍有不慎,就会落得个里外不是。”
沈映蓉赞许道:“阿娘言之有理,像萧家那样的门楣,里头妻妾相争,不免生嫌隙,一般人是没有那个本事立足的。”
胡氏:“惠娘头脑清醒,着实难得。”
婆媳俩对生活的态度相对契合,知道自己的实力,也晓得摆正自己的位置。
相较而言,沈映蓉比吴阅更加务实,从不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懂得遵循本心。
这是胡氏欣赏她的地方,无论身处何地,她都有清醒认知,不易被外界的花花世界迷了眼。
稍后沈映蓉先回房,吴阅则继续在这边呆了阵儿。
他到底对珠花一事介怀,私底下偷偷询问当时一并去岩山寺的家奴,却并未问出什么名堂来。
并非他怀疑沈映蓉的品行,而是对此事多少有几分芥蒂。
自家女人的物什忽然出现在别的男人身上,不免揣测。
那朵珠花被沈映蓉嫌弃了,觉着被别的男人碰过,便不想再要。
吴阅也未过多追究,只将其扔进书房的抽屉里,算是翻篇了。
殊不知,那只是萧煜故意用来挑衅他的手段,真正的珠花还在自己手里。
白日劳累了一天,晚上萧煜早早就歇下了。
寝卧里插了几支荷花,散发着淡淡的馨香,烛火下的人凝视珠花,陷入了沉思。
回想沈映蓉提醒他称呼她吴夫人,他心中很是不屑。
今日私下里见她,又故意在吴阅跟前提及岩山寺,就是有意挑拨。
外头皆说二人伉俪情深,他才不信夫妻俩的感情稳如磐石。
吹灭烛火,萧煜整张脸隐藏在黑暗里,任由胸中对女人的渴望恣意蔓延。
他想起在牡丹院偏厅与她接触的情形,暗香浮动,撩人心扉。
尽管双方保持着t礼数,她却像猫一样戒备,有趣极了。
就算被她察觉到他的非分心思,她又能奈他何?
萧煜喉结滚动,忽觉口干舌燥。
在某一刻,他意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无耻到占有他人之妻的地步。
在欲望面前,什么良知道德,统统抛之脑后。
十八岁正是青春叛逆的时候,也是喜欢一个人就会肆无忌惮热烈追逐的时候。
萧煜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正人君子,他想与沈映蓉有更进一步的接触,从骨子里想占有那个女人。
那种纯粹的抢夺欲望令他滋生出一个大胆的念头来,想在半夜爬墙。
爬吴家的墙头观红杏。
这个念头从脑海里冒出,连他自己都很诧异,他竟然可以无下限到这种程度。
萧煜不禁生出几分困惑,他真的有这般无耻吗?
可是他真的很想要那个女人。
那种最纯粹的欲望促使他抛却道德底线,破罐子破摔。
反正都是纨绔子弟,反正都声名狼藉,反正聚众招妓闹出人命案传得沸沸扬扬,再多这一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萧煜压不住身体里的蠢蠢欲动,疯狂想要接近她,那种渴求令他真的干出了半夜爬墙的荒唐举动。
哪怕仅仅只是想看她一眼。
吴家在冠云坊那边,坊与坊之间都有一道大门阻隔。
晨钟响起时大门会开启,方便各坊通行;暮鼓声响起时便会关闭,百姓们只能在坊内活动。
这样便于衙门管理。
冠云坊里有一家青楼,翌日萧煜在入夜时分摇着折扇逛窑子去了。
老鸨给安排了姑娘唱曲陪客。
萧煜坐到榻上,听着那位叫柳红的女郎用方言弹唱当地小曲儿,声音软软糯糯,带着几分媚人的嗲,酥到了骨子里头。
他听得乐呵,食指随着小曲儿的节拍轻轻敲到腿上,一副陶醉模样。
夜幕不知何时把天地笼罩。
吴家宅院里一片安静,书房里的吴阅还在温习功课,沈映蓉则已经歇下了。
也不知是闷热还是其他原因,吴阅忽然觉得厌烦,这些年他从未停止过精进学问,却愈发觉得迷茫。
看书有什么用?
日复一日的求学,却没有一点长进,想起王县令,他心中不由得憋了一股窝囊气。
那老儿也不过如此。
一小小芝麻官,在他跟前耀武扬威,说话阴阳怪气,时常贬低他三次落榜,着实叫人不痛快。
吴阅憋着浊气吐不出来,倘若他第四次会试落榜,又将以何种心态来面对自己的失败?
他不敢想。
也不愿去想。
心中烦闷,便再也坐不住了,背着手来回走动。
这书是再也没心情看下去了,吴阅不大痛快地吹灭烛火,回房去歇息。
沈映蓉酣睡得沉,吴阅躺到她身边都不知。
心里头想着事,吴阅睁大眼睛,无法入眠。
他知道自己走进了死胡同,一根筋跟科举死磕,倘若不那么早成名,他或许能接受自己现在的无力。
偏偏早年顺风顺水,一生的好运气仿佛都在十六岁前用尽了。
想到曾经的风光,吴阅辗转难眠。
二更时分,冠云坊陷入了静谧中。
青楼里的萧煜为了不引人起疑,特地讨了一位女郎陪夜。
那女郎对他的样貌特别满意,原以为能占点便宜,哪曾想那混账东西一掌将她砍晕。
女郎软绵绵地倒在了榻上。
萧煜对她没有任何兴致,他在京中时常跟那帮纨绔厮混,自然知道窑子里的女人接触的男人多,最易染上脏病。
小子虽然胆大包天胡作非为,却非常惜命。
把门从里头反锁好,他偷偷开后窗,恰巧有棵树能爬上来。
吹灭室内烛火,萧煜借着树干溜了下去,翻墙离开了青楼。
坊里的百姓早已酣睡,周遭一片静谧,不远处传来打更人的声音。
萧煜警惕地穿梭在黑夜里,既觉荒唐又觉刺激,他竟然真的癫到半夜去爬吴家的墙!
简直像个疯子!
那狂徒一边埋汰自己荒谬不干人事,一边又兴奋得不得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干出这般出格之事。
倘若让京中的祖母知晓他半夜去爬有夫之妇的墙头,只怕屁股都得被打烂。
萧煜鬼使神差地摸了摸腚,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跟做贼似的穿梭在大街小巷。
有些人家养得有看家犬,忽见巷子里冒出一个人,立马狂吠不止。
萧煜受惊跑得飞快。
他有功夫底子,像翻墙、跳跃那些动作比寻常人灵敏得多。
一路躲躲藏藏,总算抵达吴家院子。
那院墙老高了,他鬼鬼祟祟在周遭巡了一圈,最后选了一处最矮的院墙,硬是靠着过人的本事翻了进去。
他不熟悉吴家内院的布局,要命的是院子里养了一条看家的大黄狗。
萧煜运气不好,被黄狗察觉有贼人潜入,立马狂吠。
突如其来的犬吠声把家奴惊醒,萧煜受惊当机立断躲藏。
狗叫声一直不停,引起了家奴的重视,紧接着不少家仆都起床看情形。
院里一时被火把照亮,惊动了主院的吴阅,连带吴安雄也惊醒了。
沈映蓉听到外头的嘈杂,睡眼惺忪道:“郎君,外头怎么了?”
话语一落,门口传来魏氏慌张的声音,说家奴察觉贼人入院,怕是来偷东西的。
吴阅顿时炸了。
什么贼子这般大胆,竟然偷到公家来了?!
他当即下床披上外衣出去看情形,沈映蓉有些害怕,唤道:“郎君。”
吴阅安抚道:“惠娘莫要出来,我去看看就回。”
魏氏进屋作陪。
沈映蓉不放心,也披上外衫出去看情况。
前院聚了不少人,人们打着火把到处找贼子。
萧煜那狂徒歪打正着入了吴阅的寝卧藏身,外面的沈映蓉披散着发,心中惶惶。
吴阅安抚她一番,劝她回房,勿要出来。
魏氏也劝说。
沈映蓉这才回了寝卧,里头躲藏的萧煜受到惊动,当机立断翻后窗逃跑。
沈映蓉听到响动,再也不敢往里走,连忙把魏氏叫来。
魏氏取来一根木棍,主仆二人心惊胆战端油灯上前查看。
后窗是开着的,却无人影。
沈映蓉心细,发现窗台处有泥土,不做多想,立马退了出去。
吴阅得知贼人入室,忙进来查看。
外面的家仆到处找人,萧煜躲藏到一棵树上,看着底下的人们搜查,手心捏了把汗。
他真的有病,且还是大病!
也幸亏那条黄狗还拴着的,若是放了它,他铁定跑不掉。
在树上蹲了许久,趁着家仆到另一边搜查时,萧煜果断从树上跃下,翻墙外逃。
今晚算他运气好,居然未被人们发觉。
离开吴家后,萧煜不禁为自己的鲁莽感到懊恼,癫是真的癫,刺激也是真的刺激。
吴家的仆人们搜寻了老半天,也未发现贼人踪迹,只得作罢。
大晚上的,一家子都被惊动了,沈映蓉差人清点室内和库房里的物什,结果并未发现被盗。
他们只认为发现得及时。
闹剧过后,人们陆续回房歇息,明日吴阅还要上值,也未过多追究。
逃回青楼的萧煜顺着那棵树爬了上去,入了室内,那女郎还昏迷着。
他稍稍放下心来。
为了不引起怀疑,他故意把女郎弄得衣衫不整,随后掐人中把她弄醒。
那女郎还以为是自己不经事,拿了钱银稀里糊涂出了房门,一脸懵。
萧煜说他没有与人同榻而眠的习惯,“啪”的一声关闭房门。
女郎站在门口,总觉得这个男人有毛病,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待她走了后,萧煜才疲惫地躺到床上,无比嫌弃粉色帐幔,但一想到方才爬吴家墙头的举动,又觉得好笑。
也难怪他在京中人厌狗嫌。
萧煜算是对自己有了额外的认知,他原来这般癫,癫得像个疯子。
第二天一早,待坊门开启,萧煜就离开了。
吴阅去衙门上值,沈映蓉特地差家奴检查院子,确实发现不少可疑痕迹。
她去胡氏那边说起昨晚的事,婆媳二人都觉不可思议,到底是什么贼人这般大胆,竟然敢偷到县丞家中?
所幸没有物件丢失,算是发现得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