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像觉得,他是一个需要被照顾保护的人。
明明自己个头还没有他肩膀高,却对他有种莫名的保护欲。
与此同时,她对他发脾气也越来越熟练了。
朝他最大声说话发火的那次,是因为他生日那天,吃了她带回来的一个八寸的蛋糕,胳膊上长了一片红疹。
她忍无可忍地吼他:“你鸡蛋过敏怎么不早说,知道鸡蛋过敏还吃这么多?!”
“不是你说必须吃完的吗?”闻九则坐在沙发上,反问。
“我又不知道你鸡蛋过敏!你怎么不说啊!你是傻子吗?!”
“有什么好说的,就一点过敏,很快就好了。”闻九则都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比被狗追还生气。
他从小就鸡蛋过敏,那时家里穷,每次他妈都会把鸡蛋留给他吃。
小时候这种过敏情况严重一些,吃了鸡蛋会喘不过气,但母亲不知道什么过敏,她和很多家长一样,觉得鸡蛋有营养,是好东西,怎么会不能吃呢。
长大后,这种过敏情况好了很多,只是吃了含鸡蛋的制品会长一点红疹而已。
对于经常身上带伤的闻九则来说,这种过敏长红疹的小毛病都没有理会的必要。
从小到大没注意过,鸡蛋照吃,他不也好好的。别人不在意,他自己也不在意,面包鸡蛋,有什么吃什么。
但发现他会鸡蛋过敏的那一天,薛铃骂了他一顿,又去给他买了过敏药,催着他吃了。
她抓着他的胳膊,皱眉看着,摸了摸他的红疹。
“现在还痒不痒啊?”
之前没感觉,被她手指戳着,那块皮肤突然痒了起来。
她的手指凉凉的,指腹有些软,触感鲜明,唤醒了一些从前没注意过的感觉。
那天晚上,他总不自觉去抓挠手臂,抓出了长长的红痕,才压过那种痒意。
后来,薛铃再也没往家里买过面包蛋糕,她连去超市买面条,都要看清楚是不是鸡蛋面。
“……有必要这么注意吗?”
她翻看着配料表,头也没抬:“当然有啦。”
他默默跟在她身后,单手提着沉甸甸的购物篮,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薛铃。”
“嗯?”
“心疼男人,人生不幸。”就像他妈一样。
薛铃回头没好气地瞪他:“你又开始了是吧,一天不看到我生气就浑身难受吗你?”
“薛铃。”
“又干嘛呀?”
“你以后可千万别给人当贤妻良母。”
闻九则想,她以后要是这样照顾谁,把那男的养成幼稚废物,有她苦日子过的。
他只是想一想就感到不爽了。
薛铃对着货架上的调料翻了个白眼,麻木敷衍:“行行,我不当贤妻良母,让给你当,以后你来当贤妻良母。”
每天不知道在狗叫什么。
闻九则不知道自己对薛铃是什么时候从讨厌变成喜欢,等他注意到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更加讨厌闻煊了。
因为闻煊喜欢薛铃这一点,他变得更难以忍受闻煊的存在。
闻煊这种货色,凭什么喜欢薛铃?
和薛铃确定关系的第一天,闻九则想:我不喜欢她这样,软弱没脾气任人欺负。
和薛铃确定关系的第一百天,闻九则想:我不喜欢她这样,她最好变得暴躁坏脾气不会照顾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占她便宜,也不会再吸引垃圾男人。
他自己也在垃圾男人的范畴里面。
…………
烟烧到尽头,太阳出现轮廓,照亮野地。
闻九则从回忆中回神。
他终于重新骑上车,回到那个放车的院子。
院门还好好地锁着,他打开锁,走近车子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逐渐加快,沉重地激荡胸膛。
他仿佛这一刻才要真正和久别的人重逢。
在车门前停了一会儿,他先拉开了后座的车门。
薛铃的身影蜷缩在角落,一动不动。
闻九则望着她,竟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忽然他的目光扫到座位上的一个小盒子,是一盒抗过敏药。
他记得很清楚,之前车里是没有的。
闻九则的手盖在那盒过敏药上,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薛铃。
她脑袋抵在车窗上,他为她换上的裙子裙摆散开在座椅上,仔细看,上面有些不太显眼的灰痕和污迹。
她去为他找药了,她还有理智,她还记得他——
闻九则蓦然呼吸一滞,从昨夜至今的拉扯不确定、从时隔三年看见变成丧尸的薛铃而感受到的痛苦、这三年间寻找所催生出的无望……此刻全部呼啸退去。
只剩下一个想法:拥抱她。
他钻进后座,整个人压在薛铃身上,将她整个笼罩在怀里。
劳累进货一整晚的薛师傅,感觉身体被透支,正缩在车里静静歇着,被这忽然上车,一言不发挤过来的男人吓了一跳。
她本来就缩在角落,现在被闻九则挤得紧紧贴着车窗和椅背。
他用的力气非常大,感觉自己快要被他挤成一张饼,幸好她现在是丧尸不用呼吸,不然可能也要窒息了。
薛铃感觉他好像并不满足于把她挤成一张饼,伸手又把她捞进怀里死死抱着,手在她的后脑上无意识摸索,像在不断确认什么。
另一只牢牢按在她后背的手掌散发着惊人的热度,还在把她使劲往前按。
薛铃都没反应过来,脑袋已经挨住了闻九则的脖子。
这个姿势好危险!她一张嘴就直接可以咬到他脖子,就算闻九则反应再快也来不及阻止。
不过,他现在看起来神智也不是很清醒的样子,估计咬上去他也不会躲吧。
现在只有脑袋能动的薛铃想。
她的胸膛里安安静静的,早已没有了跳动的心脏,但此刻和她紧贴的胸膛里,闻九则的心脏跳动很快,她都能清晰地感觉到。
他的呼吸也很急促,偶尔停一下,好像正在尽力克制过于激烈的情绪。
闻九则所有的反应都在告诉她,他很激动。
薛铃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激动的样子,他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是平静的,无所谓的,一脸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的拽样。
薛铃记得从前有一次,他们去坐缆车,缆车开到中途突然因为故障停了下来,就停在千米高空上,久久没有动。
山风猛烈,把空中的缆车吹得摇摇晃晃,当时缆车上几个人都吓得面色发白,一个人哭着问“我们不会掉下去吧?”
只有闻九则还是一脸没睡醒的困倦,打了个呵欠,对同样紧张的她伸出手,把她整个抱在怀里,又将她的脸按在胸口上。
“怕就别往下看,不会有事的。”他随口说,最后甚至把下巴抵在她脑袋上直接睡着了,因为那天他是被她凌晨四点半拽起来去排队坐缆车的。
那时他的心跳就很沉稳,规律地跳动着。
不像现在,这样急促。
薛铃没想到他会有这种激烈的反应,毕竟前几天,他忽然在街上看到她,也没有这么激动过,还能平静地、笑眯眯地和她打招呼说话。
他难道是刚才出去一趟,受了什么其他的刺激了吗?
薛铃用力往后仰头,离闻九则的脖子远了一点,想去看看他现在什么表情,又被他的手掌压了回去。
薛铃……薛铃等了好久,等到有点不耐烦了,闻九则才终于放开了她。
他盯着她的眼睛,慢慢问:“你还记得我,是不是?”
薛铃从帮他拿了过敏药,就没想瞒着,一直装傻丧尸她有点憋不住,但她也不想轻易承认。
反正她是丧尸又不会说话,所以她不吱声,也不反应。
闻九则又问了一声,声音更低更温柔,灼热的手指擦去她脸上的一点灰。
薛铃眼神偏移,不和他对视了。
闻九则忽然又倾身往前,脑袋轻靠在她的肩上,他这个姿势看起来像在示弱,声音也是。
“你是不是生气了……理一理我,铃姐。”
薛铃:“……”
哟哟哟,听听,拽哥这是喊我什么呢?
比他大一岁,但以前就叫名字,死活不肯叫点好听的,现在知道张嘴了。
薛铃弯着手指,用指缝夹着闻九则的耳朵用力拽了一下。
闻九则就抱着她低声笑起来:“你真的还在。”
薛铃坐在他腿上,被他抱着左右轻轻摇晃了两下。
那股热气腾腾的人味和热气腾腾的脖子,又晃到她嘴边。
张开手掌,贴着他的脖子,薛铃坚定地把他的脖子连脑袋一起推远点。
你这和趁我减肥节食的时候当着我面吃烧烤有什么区别!
薛铃有段时间想要减肥,晚上吃的少,八点之后绝对不再吃东西。
然后闻九则开始每天带夜宵回来,那个香味无孔不入,生生勾引得薛铃放弃了减肥,最后两天都没能坚持。
想到这,薛铃又揪了一把闻九则的头发。
他的头发有点硬,还有点天然卷,因为疏于打理乱糟糟的。
这一头乱发,无意识地在她身上蹭了一会儿。
终于被放开,外面太阳都升得很高了。
车里闷热,薛铃坐在院子里的树下,闻九则消失了片刻,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块小黑板。
就是那种放在街边小店门面里,通常会写着推荐饮品的小黑板。
他大概是想让她用写字和他交流,薛铃动了动自己僵硬的手指。
做弯曲抓握的动作还行,但捏笔写字就不太方便了。
看到摆到自己面前的小黑板,还有一盒彩色粉笔,薛铃不想动。
闻九则蹲在她身前,抵着那个小黑板说:“不会说话,那还记得怎么写字吗?”
谁不会写字了?!
为了证明自己,薛铃抬手抓了一根粉笔,慢慢在小黑板上写起来。
第一个字:你
写完感觉很丑,而且写的很大,一个字就占据了小黑板一半。薛铃默了默,继续往另外半边写。
第二个字:是
“我是……”闻九则抬手把占满小黑板的两个字擦了,让她接着写,并且猜测,“我是怎么知道你还有自我意识的?我是来安溪市做什么?”
薛铃一笔一划缓慢但坚定地写了第三个字,也是最后一个字:狗
这个字逐渐成型时,闻九则也沉默了一下。
然后他突然轻笑,一脸无所谓:“好,我是狗,汪汪汪。”
他要是会在意这点不痛不痒的骂,也活不到这么大。
薛铃:“……”
闻九则:“再写点什么吧,随便写什么都行,骂我也好。”
想要和她交流,还有很多话想说。
薛铃丢下粉笔,起身,动作僵硬地拉开车门,一会儿走过来把那盒被他遗忘的过敏药砸到了他的脸上。
闻九则的笑容滞了滞,又恢复正常,拆了一片药丢到嘴里。
“好了,吃了。”
薛铃在乎他。每一次意识到这一点,他就不明原因地感到痛苦。
此时也是。
他咽下药片,忽然凑过去在薛铃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薛铃立刻瞪大了眼睛,也难为她用丧尸的脸露出这么明显的震惊表情了。
她一言难尽地盯他片刻,主动拿起粉笔,在小黑板上写:我是丧尸!!!
那几个粗粗的感叹号表达出了作者的震惊之情。
“你是丧尸,我知道,所以呢?”闻九则笑眯眯。
薛铃立刻在擦干净的小黑板上写:你疯了?
闻九则一本正经回忆了会儿,说:“有可能,最近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他越来越容易对所有人和事不耐烦,在找到薛铃之前,他已经连听到人说话都需要压抑心里的烦躁。
薛铃又去车上翻了翻,她从改装过的车座底下拖出一个大袋子。
闻九则看着袋子上的安溪文康医院字样,才知道她是去了哪里给他找药。
薛铃在袋子里窸窸窣窣翻了一阵,找出两个药盒。
闻九则接过来一看,治疗躁狂、抑郁、双相……的精神类药物。她拿的还挺齐全。
闻九则没吃,他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很好,非常好,比这三年来的每一天都要更好。
他们围着那个小黑板,薛铃陆陆续续乱七八糟地写了些没什么内容没什么实质意义的话语。
闻九则一逗她,她就想写点什么反击,已经忘了自己最开始不想写字这个事实。
闻九则大部分时间托着腮看着薛铃慢慢写字,他一点都不急,还会及时帮忙把小黑板擦干净,但偶尔薛铃没写完他就开始擦。
一个复杂的字好不容易写了一半的薛铃:“……”
一看就知道他是故意的,又开始手贱。
明知道他是故意的,她还是如他所愿地生气了,在小黑板上怼断了两根粉笔,在他身上怼断了三根粉笔。
“太复杂的字不用写,空着也行,我可以自己猜。”闻九则体贴提议。
你可以猜?你猜得出来吗?薛铃不服。
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句子填空,她故意漏字。
九个字的句子,薛铃漏了四个字,让他去猜。
你不是很能吗?你猜!
“你口晚口鸡口狗口了……”闻九则思索,“我昨晚偷鸡摸狗去了?”
竟然猜对了!但薛铃立刻摇头,表示不对。
“好吧,没猜出来,那你想不想知道我昨晚干什么去了?”闻九则问。
在薛铃直勾勾的眼神中,闻九则眼皮一垂:“我去探望了一下剩余的亲人。”
“虽然他们对我不好,但是知道他们过得不错,我就放心了。”
差点被剁了的闻家兄妹:?
薛铃觉得他看起来有点难过,又开始在黑板上写字,把这个让他难过的话题转开。
粉笔摩擦小黑板,咯吱咯吱,习惯用粉笔写字后,她的字越写越小,可以写完一整句了。
她写:我不口口我为什么和口的口尸不一口。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和别的丧尸不一样。
闻九则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慢慢猜:“你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和其他丧尸不一样?”
薛铃点头。
闻九则也点头:“我知道。”
薛铃:“?”
变成一个保留了理智的丧尸,意识到自己的特殊后,薛铃曾无数次思考过为什么。
但这个问题对她来说就像是丧尸为什么爆发,末世为什么来临一样无解。
躺在路边野草丛里看星星的时候,薛铃想过,难道是因为自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遭到了辐射,所以才变异了吗?
坐在路边废弃瓜棚下躲雨时,薛铃又想,有没有可能是像蜘蛛侠一样,她被什么带病毒的虫子咬了所以成了丧尸侠。
走在漫长无人的高速公路上时,薛铃琢磨,该不会自己其实是什么实验室产物,过去的经历都是被人为灌注的吧,一切都是虚假的?!
在公园树下望着同类游荡发呆时,薛铃思维发散到自己曾经看过的小说,她其实是觉醒了异能吧?就是那种被丧尸感染还能保留理智的异能!
于是一路脑补到自己或许是终结丧尸病毒的关键,可以从她身上提取出消灭丧尸病毒的特殊抗体。
有一天穿着白大褂的研究人员会把她抓进实验室——各种小说电影里不都是这样演绎的吗?
结果现在闻九则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他知道原因。
……你知道原因?你为什么知道原因啊?我都不知道你怎么知道的?
薛铃又冒出那个疑惑:究竟你是丧尸还是我是丧尸?
她看着闻九则,闻九则看着她,两人大眼瞪小眼地沉默了一阵。
就在薛铃忍不住要扑过去使劲摇晃他肩膀的时候,闻九则开口了,他说:“是因为你吃了太岁。”
“tai sui”是什么?薛铃在小黑板上写出了拼音。
别说,丧尸写起这歪歪扭扭的字母,比中文更费劲更丑。
闻九则在她的拼音底下写出了“太岁”两个字。
薛铃看着那两个字,怀疑闻九则在耍她。
她上次看到太岁这两个字,好像还是在一部玄幻电影里面。
上面说太岁是秦始皇做长生不老药的原料之一,可以生死人肉白骨——这当然是玄幻作品的艺术加工,是胡诌的!
薛铃鄙夷地看了闻九则一眼,觉得他编的比自己脑补的那些更加离谱。
她又在小黑板上画了个问号,表达自己的疑惑之情,想听听他要怎么继续往下编。
薛铃猜测闻九则会像从前无数次一样,丢出个钩子,然后不说后面的,故意让她着急。
说话说一半,是这狗东西的老毛病了。
但这回闻九则竟然没有犯病,他看着小黑板上的两个字,语气很平:
“闻家三年前曾在祖坟里取出过一样东西,闻老爷子鉴定过后认为那是太岁,还是一种很稀有特殊的太岁,我取了一些太岁带回去,误打误撞被你吃掉了。”
这编的有点真了,薛铃又抱着小黑板画了个问号,想问自己什么时候吃了这玩意儿。
她写出“什么”还没来得及写“时候”,闻九则就猜到了她的疑问,说:“我放在冰箱里,用金纸包着的,被你吃了,还记得吗?”
闻九则一提醒,薛铃就想起来了。
那是在他们分手前不久,临近七夕那会儿。
那天周末放假,薛铃一觉睡到快中午才爬起来。她当时低血糖,整个人起床的时候头晕眼花,就打开冰箱想找点什么吃的垫垫。
当时冰箱里只有矿泉水和生的绿叶菜,薛铃难受得厉害,忽然瞧见冰箱侧壁挂架上有一个用金纸包裹的圆球。
那个包装,就特别像是某个品牌的巧克力。
她不记得自己往冰箱里放过这个东西,那就是闻九则放的。两人同居好几个月,他也时常往冰箱里放些水果饮料零食。
这个巧克力,该不会是给她买的七夕巧克力吧,就买一个?
薛铃正难受,没有多想,剥开“巧克力”的金纸,看到里面东西黑乎乎圆溜溜的,就塞嘴里吃了。
一开始没有吃出什么味道,嚼了嚼咽下去,才有一股难以言说的苦味后知后觉地泛上来,上一刻还感觉自己要晕倒的薛铃,登时被苦得清醒过来。
她捂着胸口难受干呕,吐又吐不出来,喝了两杯水才压下那种要掀翻天灵盖的苦味。
她终于意识到那不是什么巧克力,捏着那个包装的金纸,怀疑自己是不是把闻九则放冰箱的跌打损伤膏给吃了。
恰好闻九则回来,看到她手里的金纸,他露出异样的表情。
“你把里面的东西吃了?”
薛铃当时看着他的表情,心里就开始打鼓:“这是什么东西,不能吃的吗?”
闻九则当时的神情是从未有过的严肃,他拧着眉毛,把薛铃都给吓到了,连忙紧张地问他那究竟是什么。
闻九则沉默片刻,才神情凝重开口:“那是我在路边捡的狗屎。”
薛铃:“……”
我看你像狗屎!
闻九则凝重的表情忽然一松,又露出那种欠揍的笑脸。他走过去接过那张还沾着点黑色的金纸收起来。
“好吧,里面其实是一种野生菌,一个朋友送给我的,用来整蛊……你怎么真吃了。”
“你故意放冰箱就是想整我是不是?”薛铃质问。
闻九则只是若无其事地笑,没有解释。
后来他硬把她带去医院做了个特别详细的检查,当时薛铃还觉得他小题大做。
并且因为他过于认真的态度,薛铃再次怀疑自己吃的那东西是不是有毒,结果刚紧张起来,闻九则就说,做那么详细的检查,是为了看她经常生气有没有被气出乳腺癌。
最后检查的结果什么都很正常,没有问题,这事就被抛到脑后。
直到现在,薛铃才明白当时闻九则为什么是那个反应。
……变成丧尸三年了,她甚至怀疑过自己小时候去天文博物馆看的那块陨石有辐射,都没怀疑过闻九则。
薛铃捏着粉笔,感到无言以对。
闻九则说:“我也是这次回去了一趟,才知道是你吃过的太岁有问题,基本上就是这个原因了。”
他表情看上去平静,但手里不停地玩着一根粉笔,把手指蹭得雪白。
如果薛铃没感觉错,他可能是在忐忑?
他是觉得,她会怪他吗?
变成这个样子,薛铃当然是痛苦过的。
但她知道,如果没有变成这种奇特的存在,而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丧尸,她现在可能徘徊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吃了亲人朋友,或者其他认识的人。
比起来,还是现在这样比较好。
讲道理,她还应该感谢闻九则。
但是!对闻九则她不用讲道理!
所以薛铃气势汹汹就锤了闻九则几下,把他的胳膊锤红了。
怒完,她又在小黑板上写了“xie xie”,中文的谢谢太复杂了,不想写。
得到一个谢谢的闻九则表情非常复杂,他终于松开那根粉笔,笑得像是根本不想笑,所以有点难看。
“你竟然还对我说谢谢。”
因为薛铃始终觉得,能活着还是不要死比较好。虽然现在她的躯体死了,这不是灵魂还没死吗,总比全部死了好吧。
实话实说,薛铃现在有种特别放松的感觉。
就是惦记了好久的推理题总算得到了答案,终于不用再惦记,不用时不时为此纠结的满足感。
还有点小小的失落——竟然不是异能觉醒也不是外星人实验!
因为误食墓里拿出来的,传说中的太岁而发生变异,这也太本土化了,搞得她现在不想自称丧尸,想自称僵尸。
薛铃突然灵光一闪,在小黑板上唰唰写:“还有人和我一样?”
闻九则肯定看到了,不然他怎么这么确定呢?
“是谁?”薛铃还在写那个复杂的“谁”字时,闻九则就抱着胳膊转过了头。
他不想说,不想在薛铃面前提起“闻煊”这个名字。
在看到她这么急地问起来,就更不想说了。
她该不会觉得,闻煊和她情况相似,他们就是一伙的吧?
闻九则嗤之以鼻。
薛铃看他懒洋洋抱着胳膊不说话,抬手推了推他。闻九则把她面前的小黑板擦干净了。
薛铃:“?”
她仔细观察了一下闻九则脸上的表情,突然悟到了。
她以前说起闻煊,他就不爽,摆一张不高兴的拽脸,因为他很讨厌闻煊,不喜欢别人提这个人,所以该不会这么巧吧?
薛铃试着在黑板上写了一个“煊”字。
还没写完,就被闻九则给擦了,他笑容淡淡的:“单独写一个煊字,看上去是不是太亲热了。”
薛铃无语,丧尸写字这么困难,知道是指谁不就行了,还非要她写完整。
她用手里的粉笔砸闻九则,他一歪头躲过去,说:“没错,是他,但他已经死了,不用去看了。”
薛铃也没想去看,她就是确认一下,原来还有人和自己一样,那会不会还有更多和她一样的人?
薛铃的心情因为这个消息变好了,但闻九则的心情不太美妙。
他们开车离开这里,路上闻九则时常看着前方露出思索之色,薛铃在副驾驶上坐着,身上的两根安全带变成了一根。
窗户开着,外面的热风吹进来,薛铃看到自己熟悉的景色,也看到自己不熟悉的景色,但她看出来了,他们这是在离开安溪市的路上。
她怀里抱着一块闻九则不知道在哪找出来的,塑料儿童磁力写字板,这个比小黑板更轻便干净些。
她抠出卡在旁边凹槽里的笔,写了“去哪”两个字,朝闻九则举起来。
闻九则看了眼,不答反问:“为什么你现在都不出声了?”
之前时常就发出一阵丧尸吼叫,但露馅之后就不爱叫了。
薛铃:“……”
明知故问,她不要面子的吗,都知道她还有理智了,再叫得那么难听,她也是会尴尬的!
闻九则:“不要有包袱,想叫就叫吧。你现在叫声浑厚,还挺有气势的,像猛虎下山。”
行驶在安溪市国道上的黑色改装车,突然在路上歪歪扭扭开出S形。
闻九则将车开出安溪市的范围,才在郊外找了个地方停下休息。
长时间开车容易疲惫,闻九则坐在清澈的河沟边洗脸清醒一下,感觉身上粘腻,干脆又将身上的T恤脱了,丢水里打湿当做毛巾擦拭脖子和胸口的汗珠。
现在天气还很炎热,在车里闷出一身汗。
他擦拭着身上,脑海里构思着接下来的行车路线。
他从闻湘口中得知,她姐姐闻漪在末世初的混乱期离开闻家,是去了鞍东市。
闻漪大学和工作都在鞍东市,还在那边找了个男朋友,她很有可能现在还在那边。
鞍东市就在瑜市隔壁,之前闻九则在瑜市附近活动时,就听说过鞍东市也有一个基地。
所以他准备带薛铃去鞍东市那个基地看看,能不能寻找到闻漪,从她手里拿到太岁。
但闻九则同时也心知肚明,这个希望渺茫。
这么久了,闻漪不一定还活着,就算活着,她曾经带走的太岁也不一定还在。
如果他足够幸运,闻漪还没用掉太岁,那东西也不确定是否对现在的薛铃有用。
什么都不能确定。
闻九则不想这么早把这件事告诉薛铃。
他比任何人更知道,怀抱着希望去寻找又不断失望,有多么煎熬,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抱希望不知道。
闻九则湿漉漉的头发往下滴水,有顺着下巴滴到宽阔的胸口,有沿着后颈滑进背沟。
流畅漂亮的肌肉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旧疤痕,让他看上去显得格外精悍危险。
哗哗的水声中,闻九则捕捉到身后的脚步声,他手上拧着T恤,回头看。
薛铃拎着她的写字板,若无其事地溜达过来,眼睛直直往他腰上看。
闻九则的腰上有一条特别长的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