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嘉宜了然:“的确,如果没有完整的制度,就需要补充一些额外的力量,才能压制住内部的混乱,所以这就是城寨,在梁醅手里,*城寨至少是稳定的。他不是个好人,更加不是英雄,但城寨需要他,现实总是很残酷。”
“你觉得梁醅认识你的祖父吗?”盛嘉宜好笑地问他。
徐明砚立刻道:“至少拜年的那几个人里没有他。”
盛嘉宜忽然伸手,在黑暗中握住了他的手。
徐明砚一顿,然后将她握得更紧了一些。
现在大多数人都已经搬迁,城寨里连最后用来照明的灯光都所剩无几,空荡荡的建筑遗址沉浸在某种不可名状的寂静里,偶尔有几丝光亮挣扎着照亮这条狭长的通道,但是光线似乎无法触及角落里的阴影,墙面上的旧漆剥落,露出下面冰冷的混凝土,大片大片的暗,永无边际。
手心里的温度,是仅有的,可以支撑她走下去的希望。
因为在暗处,所以很多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的话,也轻松到脱口而出。
“我在城寨长大。”
“嗯,我知道。”
“你知道的也太快了。”盛嘉宜叹息。
她有些感激他不曾放开过她的手。
不是每个人都能很好掩盖自己会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特性,这种倾向存在于任何一个人身上,只不过有的很明显,有的很隐晦。
“你的母亲,黄女士,会不会给我甩一个亿然后对我说,你这个卑贱的女孩,请离开我的儿子。”她带着突发奇想而来的感慨,笑着问道。
“不会。”他平静道,“她只会和我说,你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盛嘉宜咯咯笑了起来,因为在爬楼梯,所以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等好不容易平复下来,她认真道:“她说的对,你应该对你的选择负责。”
她感到握住自己的手紧了紧。
“你和我是不一样的,我们除了呼吸同一片空气,没有任何共同点,你可以选择一个和你一样的女孩,她会跟着你去美国,她从小就跳芭蕾、说英语、吃西餐,或者也从哈佛毕业,她不用出来抛头露面,或许跟家人撒个娇,你就能得到一个古老富裕的家族的支持和帮助。”盛嘉宜说。
“全世界都会祝福你,我也会祝福你,发自内心,我是希望你可以过得去好的,我很少这样去祝一个人的人生顺利,因为我自己总是过得不开心,我恨不得全世界跟着我一起倒霉,但我如今希望你可以过得好一点,就因为你知道我是城寨里长大的孩子后,还是能够握着我的手,我就已经很感谢了......”
徐明砚打断了她,他带着怒气质问:“这就是你要和我说的吗?”
但是盛嘉宜没有回答,她推开了最后一扇门。
夕阳像碎金子一样从天空中落下。
旧衣服随风轻轻摆动,像是忘了时间的鬼魂,铁丝网被斑驳的锈迹侵蚀,大片堆放的废弃物在光线的照耀下,拉长了影子。
他们沐浴在阳光下,骤然出现的光线绚烂到让人几乎要在这个瞬间里流下眼泪。
天台,是城寨唯一能长久沐浴在阳光下的地方。
这一次,徐明砚终于看清楚了盛嘉宜的神色。
平静、笃定。
他顿时心慌意乱。
”我们在一起半年,就没有任何事可以打动你吗?”他低哑着声音问道,“我可以帮你,如果你非要用这种方式逼我帮你,我......”
“你还是不懂。”盛嘉宜说,“我从来没有想过逼你,帮你是我心甘情愿的事,一开始我知道你是徐家人,我的确想过从你身上得到些什么,我希望能有一个靠山,我想借你的手来做我想要做的事,但是我现在想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未完成的事要做,我也一样,我要做的事,我应该自己来。”
风刮得很大,吹的她脸生疼,她知道风是从太平洋上来的,从天台上遥望远方,可以看到远处浸润在金光下的城市。她也知道,在夏天的晚上,霓虹灯光会像火一样,在山下熊熊燃烧。
徐明砚反复想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别的情绪,可惜毫无收获。他的心脏越跳越快,几乎要从他的胸腔里出来,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加速了涌动,他急切道:“我不明白。”
“如果你担心我的家庭,我只能告诉你不会,我的母亲和父亲都没有办法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我不受他们控制。”
“我不在乎你是在城寨里长大还是在太平山豪宅里长大,对我而言这根本就不重要。”
他越说越快,说到后面,风声太大,他不得不停下来。
“我钟意你。”他说,又换成国语,“我爱你。”
“madly、deeply、truly......in love with you。”
“not because of who you are,but because of who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何其有幸,能在此刻听到这样的告白。
盛嘉宜想,大概她这一生,都不会再得到这样热烈的回应,在堆满杂物的天台,在整个香江最贫穷的土地上空,这个曾经坐拥亚洲最多财富的家族的继承人,用赤忱的心向她说——我爱你。
可是盛嘉宜静静看着他,过了很久,她轻声道:“你爱我,是因为你从来都不了解我。”
这一刻,徐明砚觉得她的理性,简直残酷到可以杀人。
“你觉得我漂亮,认为我聪明,在你的眼里我和其余相似的女人一点都不一样,拥有我让你认为十分得意又满足,你成功让一个美貌又不肤浅还有名气的女明星成为你的女友,这是没有人做到的事情。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你拥有我不曾有拥有过的一切,并且可以慷慨地馈赠予我,你理所当然认为你在拯救我,把我从荒芜的世界里拉上去,你总是觉得什么都掌握在你的手里,并且享受着这种控制一切的快乐,你说要我放下一切和你一起走。”
“可是我不想走。”
一群鸽子迎着日暮往城寨飞来,越过头顶,扇起一阵温热的风。
城寨顶层专门的鸽舍养赛鸽,赛鸽昂贵,能卖很多钱,但饲养不易,这么多鸽子养在一起,气味难闻,而且容易发出噪音,在寸土寸金的香江,再也找不出哪处地方,比城寨更适合养赛鸽。
城寨的居民不怕恶臭,也不怕噪音,他们只是很需要钱。现在城寨就要拆迁,可竟然还是有鸽群会飞来,停在紧闭的蓝色玻璃窗外。
那些年,记忆里总是很少下雨,因为下雨,盛嘉宜也没有机会看见。
混泥土遮住天空,楼房抵挡海风,只有爬到楼顶,才能窥见世界的一角。
反复想起的那些日子,无一例外都在烈阳下,无穷无尽的阳光,和空气里的沉降物,慢慢,慢慢,落在她的回忆里。
如果说城寨是香江黑暗的印记,那她的过去却像棉絮一样柔软,那是停留在废墟里的沉沦,等她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第77章 春光乍泄
“我不需要任何人来拯救。”盛嘉宜说,“我曾经站在这里,跟另一个人也说过这句话,我问他如果有机会离开,是不是可以重新开始?那个时候,我做梦都想离开,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换一个新的环境,没有人认识我,一切都可以重来。但是时隔十年我才明白,人生不可以倒退,更没有办法重新开始,我从来没有走出来,我也不需要走出来,我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往前走。”
剧烈的噪音裹挟着狂热的风呼啸而来。
徐明砚抬头,看到飞机以从未见过的低度,擦着城寨的上空飞过。那刺耳的轰鸣震得他耳膜生疼,无数片玻璃都在颤抖,从一条条缝隙中发出尖锐的鸣叫,狂风掀起晾晒的衣服,在空中翻滚成一团。
盛嘉宜的长发被风吹乱,她拨开粘在脸上的发丝,看着飞机的影子逐渐消失在远方的启德机场跑道上。
“我曾经想过很多次,是什么样的人坐在飞机......他们会不会透过玻璃窗,看到站在顶楼的我。城寨离港口很近,但是妈妈不许我出门,更不许我离开城寨,她说如果我没有身份证,如果在外面被警察发现,会被送去安置所,像难民一样被遣送到其余的国家。”
“徐家的故事我听了太多。”她笑起来,“实在是太宏大了,就像看历史书一样,亚太地区的风云历史,很精彩,就是太远了,不如和你讲一讲我的故事吧。”盛嘉宜对着徐明砚弯起唇角,“只要听我讲就好了。”
“我的妈妈叫盛婉,她出生在内地东南沿海一个农村里,很小的时候就被拐卖,当成猪仔被卖到澳城。据她说,像她那样的女孩,通常会被送去当妓|女,但是我妈妈很聪明,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在智商上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盛嘉宜低下头,自嘲地笑了起来,“她擅长算数,当时会馆里领头的觉得很稀奇,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背后的金主。”
“从她十三岁开始,她就接受了专门的训练,澳城以出千闻名的赌神叶三平亲自教授她怎么听骰盅的声音,辨认出骰子的大小,骰盅一落地,她就知道里面点数的大小。再大一些,她就学会了扑克牌,她能同时记住上百张扑克牌的数字组合,由她坐镇的牌局,从来都是按照东家的意思定输赢,无一例外。”
“十六岁之后,我妈妈开始在魏权手下做事,担任赌场里的头牌女荷官。”看到徐明砚开口想说话,盛嘉宜淡淡道,“不用怀疑,就是如今澳城的赌王,魏权。”
魏权是澳城赌牌唯一的执牌人,换句话来说,就是澳城唯一一个可以合法开设赌场的人。他名下的赌场每年流水不止千亿,他从中抽取一利,就已经富可敌国。徐明砚常出入这种场合,和魏家几位少爷也是称兄道弟,塑料兄弟情十足,知道赌场里的顶级荷官,没有一个是干净的,无一不是最擅长出老千的高手。
“她很适合做这份工作,因为没有人怀疑她能做到叶三平那种程度,也没有人觉得自己输了牌局是因为她发的牌有问题,她很漂亮,漂亮到男人看到她的脸就已经无法思考。但是我妈妈不喜欢这份工作,她想脱离魏家的控制,她认为自己不缺赚大钱的能力,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她就像一株欲望滋生的藤蔓一样,急不可耐汲取周身土地所有养分,奋力向上攀爬,一直往上,直到顶峰。
她看得到远处的山,却看不见脚下的路,但这不是她的错,错的是这个世界,没有给她公平的机会,让她踏踏实实走好脚下的路。
盛嘉宜从未怀疑过盛婉一直是个雄心勃勃的女人。
盛婉坚信自己不该永远做一个容貌美艳的荷官,但是她也没有想好,自己到底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所以当她成功做出一些胆大包天的事情的时候,也不是一件什么奇怪的事情。
“那几年,宋家和魏家为了争赌牌,闹得很厉害,宋家有葡系家族在背后扶持,有恃无恐,竟然在魏权出行的车下安了炸药。魏权那天刚好提前下车,轿车在市中心爆炸,炸死了三个人。魏权很生气,可是他没有抓到宋家的证据,葡系家族都偏袒宋家,劝魏权大事化小,只随便抓了几个小混混,判了刑关进监狱,他忍不下这口气,所以想到了一个从古至今百试不爽的方法——美人计。”
“魏权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对我妈妈来说,她看到了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再收了魏权五百万的支票后,她勾引宋元父亲,成为他的情妇。我妈妈一开始以为自己能成为宋家的正房太太,这样她就不必再受魏权的控制,可是宋家实在是太依赖和大马银行的联姻了,哪怕当时的宋太太与宋先生两地分居多年,宋先生被我妈妈迷得神魂颠倒,他依然不愿意娶我妈妈。当时的婚姻法,还允许娶小妾,他却连二太太都不愿意让妈妈做,只是给了我妈妈很多钱,还有一小部分无关紧要的股份。当时魏权那边逼得很紧,于是妈妈就做了人生中最蠢的一件事。”
盛嘉宜直到现在都不明白,一向聪明的盛婉为什么在当时能愚蠢到那种程度,不过想想她在处理感情问题上的经历,又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
“她跟一位驻澳的外籍大使在一起,以为对方会带着她离开到欧洲去,可是那个男人,我的父亲,临走的时候拒绝了。她没有办法,只能继续自己的任务,去搜集宋家支持澳城黑手党的证据,她做得不小心,被宋太太抓到了把柄,魏权当然不会为了她一个小人物做什么,于是我妈妈知道,再留在澳城,她就要丢了性命。”
“一天夜里,她乘坐蛇头的小船,带着魏家找了很久一直没找到的,宋家跟□□交往的证据,在西贡的海边偷偷上岸。”
“她不愿意去别的地方,因为那个时候香江是亚洲的中心,是黄金之城,满地都是机会,而且香江接收越战后的难民,容易浑水摸鱼上岸,妈妈到了香江,怕被宋家和魏家找到,于是躲进了九龙城寨。城寨不仅外人进不来,外面的势力也进不来,她在这里最安全。来香江的时候,她已经怀孕,后来在城寨里生下我,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把我打掉。”
“但我想,因该是因为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让我从小就成为一个特殊的孩子。”
“刚进城寨的时候,妈妈过得很艰难,因为她的钱,都在外面的银行里,她拿不到。一个独身的美貌的女人带着刚出生的小女儿在城寨,连生存都成问题,我的眼睛太容易让人记住,她怕我有人在外面乱说我瞳孔颜色的事,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让找她的人知道她在城寨里,所以一直把我关在一间狭小的没有窗户的屋子里,不许我出门,我对着黑暗,最多只有一盏煤油灯,连电灯都用不上,回想那个时候,每天都很饿,很黑。”
盛嘉宜不意外在徐明砚眼中看到了复杂的神色,她也庆幸那其中交织的众多情绪里,没有同情。
她不需要人同情。
“但是我过得并不差。”盛嘉宜摇了摇头,“因为很快,妈妈就找到了在城寨生存的办法。她赖以生存的本领,在这里派上了很大的用场,你知道吗?她最多的时候一天赢下了城寨里六间店铺。说起来也是好笑,她一直追寻的机会,竟然是城寨给的。城寨看起来很可怕,但它对于底层人来说,才是真正的黄金之城。”
最有意思的是,香江已经成了全球金融中心,与东京、纽约这样的都市齐名,努力、勤奋、自强不息、刻苦耐劳、同舟共济、不屈不挠,狮子山的精神已经很少能在狮子山下见到,但在城寨,拥有这些的人,还可以找到一席之地。
“没有过多久,妈妈成了城寨的大地主,她拥有城寨七条街道及其街上商铺物业的所有权,城寨里的娱乐场所,歌厅、舞厅、电影院、妓|院,几乎都被她垄断,她带着我搬到城寨最好的楼里,面朝外面的大街,有阳光,有阳台,有水电,甚至有冷气机和电视,还没有从天而降的污水和垃圾,在城寨,从来只有权贵才能住进这样的屋子。”
“但是妈妈不满足,城寨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就频繁传出要拆迁的消息,里面的黑户都要被清理,如果是香江人,就补偿拆迁费用,住到外面的安置房里,如果是内地人,就遣送回内地,如果是我们这种哪里都回不去的人,就到当作难民,也许会被强制到越南或者泰国去。”
“妈妈和六叔梁醅就这件事商量过很多次,他们两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最密切的合作伙伴、最信赖的盟友、与最贴心的亲人,妈妈让我认梁醅做干爹,她每年会给梁醅交一大笔安全费,几乎可以养下来他手底下所有的人,梁醅则保证妈妈的生意没有人打扰。但是在身份的问题上,他们两个起了冲突,梁醅不愿意放妈妈走,他怕她走了,带走城寨里的产业,从此城寨的收入就像断了源头一样逐渐干涸。”
“我的妈妈,盛婉,她一直是个翻脸如翻书的女人。”盛嘉宜讲到这里的时候,低声笑了起来。
盛婉会因为感情而迷失,但一旦涉及到自身利益,她会毫不犹豫除掉阻拦自己的人,无论对方是谁,都无一例外。
“我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发现梁醅有一个助手,大概是胜和会的三号人物,叫阿豹,竟然是警方派来卧底。那个时候城寨已经变得不稳定,人口流动性大了起来,越来越多人进入城寨,六叔的位置做得不安稳,而妈妈为了拿到一个安全的身份离开城寨,和阿豹做了一个交易。”
“十年前,胜和会高层全军覆没,妈妈在其中添上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自那以后,我们两个改头换面,跟阿豹,也就是我的继父段宗霖住到了一起。因为立了大功,他被提拔为重案组B组组长,他的长官黄智贤被提拔为总警司,我成了警察的女儿,终于能够生活在阳光下,去私立学校念书。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几年,我继父死了,妈妈据说也死了,黄智贤是极少数知道内情的人,他当然清楚,是谁害死了他们,是胜和会,当年那场混乱中,有关键人物逃脱了,没有被抓到,后来,他们回来了。”
盛嘉宜握住温热的栏杆。
鸽子飞走了,天边最后一丝光终于暗下去了,明暗之间那道缝隙,在缓缓愈合。
黑夜降至。
“梁醅有一个养子,叫梁牧,是他的接班人。黄智贤、段宗霖、甚至妈妈,都以为他死了,那个雨夜,在港口,一切都很混乱,有人说看到他中木仓掉进海里,海浪很大,找不到尸体也是正常的。”
“可惜,他没有死。”
第78章 春光乍泄
“最早知道他没有死的人,是我。”盛嘉宜看着远方逐渐亮起的灯火,微不可查叹了一口气,“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的继父和妈妈,我对他们说,梁牧死了,我亲眼看见他掉进海里。”
有那么一瞬间,徐明砚觉得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如果他没有理解错......
“香江总警司说我的父母是因为我而死。”盛嘉宜淡淡道,“也许吧,但是,我不后悔,我和他们感情不深,即便重来一次......”
“如果时间重来,我一样会对妈妈和阿豹说,他死了。”
盛嘉宜微微蜷起冰冷的手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她的秘密就像城寨一样,是黑色的。
她从不后悔为梁牧隐瞒,因为他曾经,是她仅有的,亲人。
“所以你要我帮他。”徐明砚忽然冷冷道,他现在对这个未见其人只闻其名的梁牧,无比憎恶,“你要我去帮你的青梅竹马?”
他的脑子不傻,相反,还很聪明,他很快就想清楚了,为什么胜和会和盛家母女结了那么大的仇,陈深还是在酒吧拦下了陈虎。因为梁牧没有死,胜和会群龙无首,他是胜和会的少主,他回来了,那些杂鱼烂虾自然就聚集在他的周围,听从他的命令。
所以梁牧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年纪应当不算太大,在城寨里和嘉宜一同长大,关系毫无疑问很亲密。
她们分享过彼此最痛苦最卑微的时光。
盛嘉宜呢?她知不知道?清不清楚?她是那么理性的一个人,却为梁牧撒下弥天大谎,甚至间接导致母亲和继父的死亡,她有为她的错误痛苦过吗?她有流过泪吗?那眼泪是为她亲人离开而流,还是为她爱的人的回来而流?
现在她还要自己帮梁牧。要拿着他的钱,借着他的势,去帮胜和会?
徐明砚真是恨不得这个梁牧死得干干净净,最好再也不要出现。
“你不要无理取闹。”盛嘉宜说。
“我无理取闹?”徐明砚气极反笑,“只要你一句话,我可以花钱买人杀了他。”
梁牧这个人的存在,对他,对她,都不是什么好事。
“别发疯。”盛嘉宜冷酷道。
“这对你来说才是最优解,从此没有人知道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你留着他,迟早有一天害了你自己。”
“我不需要最优解。”盛嘉宜忽然狠狠道,“我也不许你对他动手。”
徐明砚觉得自己要气疯了。
他这辈子没有这样生气过。
“那我算什么?”他质问道,“你竟然为了一个别的男人这么和我说话......I'm your real boyfriend!”他口不择言,说白话又说不过盛嘉宜,说国语又太别扭,这么多年呆在国外的习惯下,干脆彻底放弃大脑逻辑,开始用回自己最熟悉的语言。
“You can't treat me like this.”他有些委屈说道。
盛嘉宜双手抱胸:“You're just my boyfriend。”她顿了顿,还是狠心到,“he's my family.”
“我不需要你帮我,我已经知道那太不切实际了。”盛嘉宜说,“我应该自己来。”
“你可以走了。”
“我从欧洲赶回来,听你讲了几个小时的话,就是为了听你叫我走。”徐明砚讽刺地自嘲道。
“你可以跟我分手。”盛嘉宜从头到尾都表现得无比冷静,就像一个没有情绪波动的机器一样,“我会把你送给我的东西都退回去给你。”
“不需要了。”徐明砚咬牙听完她的话,然后笑了笑,他觉得自己笑得应该算是勉强,绝对比不上眼前这位“影后”的本领,“我不缺那么点钱,送出去的东西还要回来,让我觉得很丢人。”
“价值好几个亿呢。”盛嘉宜说,“你不会在背后骂我吧?”
“不会。”他冷冷道。
“你知道怎么回去吧。”盛嘉宜甚至好心问了一句,“城寨路很复杂,不要迷路了。”
徐明砚深吸一口气。
盛嘉宜想太子爷人生顺遂了这么多年,这搞不好是他遇到过的最大的门槛,第一次有人敢这样气他。
不过她还是有些小瞧了太子爷。
徐明砚脸色差到她毫不怀疑他下一秒就要买凶杀人,但他还是很有气度地讲:“多谢你的关心,盛小姐,我记得住路。”
“嗯。”盛嘉宜点点头,伸出一只手,“请便。”
他重重的摔门而去。
天台上的铁栅门本来就不牢固,被他这么一摔打,铁皮都掉下来半边,耷拉着在风里。
盛嘉宜不知道看了有多久,直到耳畔只剩下风的呜咽声,才缓缓坐到旁边的废弃木箱子上,冷声道:“还躲着干什么?他已经走了。”
暗处慢吞吞挪出来一个黑影。
城寨的天台山堆满了废弃的旧物,实在是太容易藏下一个人。
盛嘉宜静静地看着他的出现。
梁牧其实和少年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变化,黑夜下他的脸被一盏暗淡的光打亮,
那张脸上还残留着少年的气息,细碎略带弯曲的黑发下,深色的眸子如古井无波,原本偏白的皮肤,已经晒成了小麦色。
从前的梁牧总是热烈又张扬,他毕竟是梁醅的干儿子,梁醅拉扯着他长大,和亲生儿子也没有什么区别了,身为胜和会的少主,城寨的二当家,他过得舒服又恣意,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无家可归的那一天。
“好久不见,哥哥。”盛嘉宜哑声道。
“好久不见。”梁牧说。
他停在离盛嘉宜几米远的位置,与她遥遥对视。
多少年不曾见过了呢?盛嘉宜想,已经有十年了。
十年足够他们之间的亲情逐渐消散,恨意渐渐凝聚。
狗吠声在楼下响起。
“快走。”梁牧拉着她从屋子里出来,“婉姨去我干爸那里了,今晚不会回来。”
“你怎么知道?”盛嘉宜被他拉得跌跌撞撞,走在昏暗的楼道里,隐隐约约闻到城寨里那股熟悉的汗酸味,不过靠近梁牧,这味道就淡了许多。他身上总是有浓浓的肥皂香味,像夏天傍晚街口皂角树的味道。
“他们晚上要请客,你知道吧,有大事要商量。”
“我不知道。”盛嘉宜不满道,“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些?”
“你怎么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梁牧抱怨。
因为到了太和楼,这里都住了普通居民,路过一间间房门,他不免压低了声音,玻璃后头人影绰约,这个时候,城寨里的人都到了做饭的时间,单独的厨房很少,许多灶台都在外头的长廊上,不知道谁家炖得肉汤,香得整层楼都可以闻到。
盛嘉宜在脑子里想象了一下肉在锅里炖得软烂的样子,忍不住暗暗咽了口口水。
“饿了?”梁牧斜着眼睛看她。
“有一点。”盛嘉宜点点头。
“你就说你,当初要不是我发现你那么可怜,每天给你送烧鸭腿吃,你早就饿死了。”梁牧就开始喋喋不休说了起来。
他很有当哥哥的自觉,对于保护弱小的盛嘉宜有着天生的责任感。
在盛婉还没有发际之前,梁牧就已经听说了城寨里关于盛嘉宜传闻,老人说盛婉养小鬼,她平时不让别人去她家里,就是因为怕被人知道小鬼的存在,外面传得神乎其神,甚至有人笃定道,小鬼有双蓝色的眼睛。
”就像猫的眼睛一样。”楼下广场打麻将的阿婆说,“怪吓人的,啧。”
就有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拉着他到角落里,讨好般的说:“梁少,你要不要去看小鬼?”
“什么意思?”梁牧挑眉。
“她偶尔也会跑出来。”男孩低声道,“我们想抓她,都被她跑了。”
梁牧就皱起眉:“哪里有什么小鬼。”
“真的有!”男孩说,“蓝色的眼睛,不骗你,梁少。上次阿龙朝她扔石头,还打到她了,结果没过两天,阿龙就从台阶上摔下来,在家躺了两天,你说怪不怪?”
梁牧抬起头,正好看到对面居民楼屋子里正亮着红灯,幽幽的光线打在木头底座上,照亮一樽面容诡异的佛像,背着光,佛陀的脸有一半都在阴影里,恰逢冷风吹过,黑色的鸟从城寨楼宇的空隙里拍打着翅膀钻过去,梁牧吓了一跳,背后都出了一身冷汗。
“你少乱说。”他不确定道,“这样好了......我和你们一起去,只不过,你们在明,我在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