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穿成和亲公主后—— by画三春
画三春  发于:2024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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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没有大肆宣扬,狄霄只找了十几个身高马大的汉子过来,简单说了前因后果,复沉吟道:“距离九月初十还有一月有余,倘若非去不可,少不得有人参加大比。”
“我不欲与他族争斗,但也不愿族人被伤,所以接下来这段时间,你们除了骑马狩猎,也练练拳脚上的功夫,要是真到了大比的地步,也不至于被打个措手不及。”
这十几个人,都是往年参加过族内大比的,有那获胜的勇士,也有不幸落败的,但不管是谁,都是骑射拳脚的好手。
“齐齐比齐这是在搞什么,叫这么多族作甚?”
“首领可了解他们的勇士,我们能有胜算吗?”
“胜算什么胜算!”狄霄冷声呵斥了一句,“就是有胜算,你们也给我压住了,只要不受伤,能不冒头就别冒头。”
二百多人的小部族,和数十万人的草原第一大部落相比,狄霄只怕自己藏得还不够深,还搞什么胜算。
被呵斥了两句,几人也熄了出风头的心思。
狄霄只是再三叮嘱:“不管用不用得到,切要练练拳脚,假使我真要带你们出去,就一定要把你们全须全尾地带回来。”
想到秋祭大比,狄霄只觉糟心,好在话里话外都点到了,剩下的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了。
等这十几人离开,他又去找了阿玛尔。
当年草原大胜大越,狄霄收了和亲公主,同时在百部联盟中占了两个席位,其一为他,其二便是阿玛尔。
阿玛尔随狄霄在外征战数年,战功虽比不得他显赫,但也算小有地位,当初大军解散,还有小部族的可汗要将小女儿嫁给他,只阿玛尔念着家人,死活不肯罢了。
这回派人去外面打探,也唯有他能让狄霄放心。
“……基本就是这样了。”狄霄又将齐齐比齐的来帖说了一遍。
阿玛尔皱着眉头:“首领是想?”
“我想让你先行一步,你知道齐齐比齐的领地在哪,也能分辨出外族人,我想让你去看看,对于此次大比,其他部族是何想法,又有多少部族参加。”
狄霄说:“如果可以,你先不要暴露行踪,倘若不小心被人发现了,也无需反抗,他们叫我携公主同往,既是大越公主到访,你先行通知,叫他们准备也合乎情理,总之以你的安全为先。”
“入了九月,你若还未归来,我便带公主和族内儿郎去齐齐比齐寻你,若归来了,你我再行商议。”
“是。”阿玛尔应声,又问,“首领不愿参加?”
狄霄抬眼反问:“你愿意?”
“自是不愿的。”阿玛尔咧嘴笑了,“咱们族里有的是勇士,自家人知道便罢了,何必叫所有人都知道。”
再说了,族内勇士选比,那都是点到为止。
等到了族外,谁知道是拳脚比试,还是生死搏杀。
阿玛尔算着时间:“那我今晚就出发,只要不被人捉了,一定能赶在九月前回来。”
“万事小心,安危为重。”
临行前,阿玛尔和家人说了一句,并未明言去处,只说了个大概时间,叫家里人别担心。
入夜,一人一马赶着夜色从拔都儿部离开。
之后几天,阴雨连绵,人们被困在帐里,哪都去不得。
从搬到东南聚居地后,狄霄始终忙忙碌碌的,不是在族里收拾,就是带人出去狩猎,时常深夜了才归来。
明窈也有自己的事要做,白日要早起,夜里就熬不得,自然也没办法次次等到狄霄才睡。
这样一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人很少能好好在一起说说话,不过饭后睡前,三两句闲聊罢了。
大雨虽误事,但两人都出不去,也能坐下好好说说话。
明窈拿着笔在纸上勾勾画画,漂亮的绢花小楷板正又精致,随手画一朵小花,花瓣团簇在一起,栩栩如生。
她一面随便写画着,一边细声说话:“族里的面粉差不多研磨好了,我叫狄宇做了统计,等雨停就能分发出去。”
“今年的收成还好,应该能满足一年的吃用了,要是怕不够,可以去边城再买上小一百斤,肯定够大家吃了。”
“等到了明年,族里全用上改良麦,收成至少会翻四倍,到时候再也不用愁吃穿了,甚至还能看看玉米蕃薯什么的,也是饱腹的好东西。”
“对了,还有湘湘她们新做出来的皮袄,是用了羊毛和狼皮做的,我试穿了一下,特别暖和,都快比得上棉衣了,今冬不然试试羊毛和狼皮混做,要是好用,还能拿去边城卖。”
“算起来也有好久没去过边城了,在下次迁徙前还要去吗?”
细细碎碎,没什么要紧的大事,可不管哪句话,都离不开族里,离不开日后。
明窈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也会为了柴米油盐操心,但这段时间的体会下来,这种感觉竟然还不错。
明窈说着正事,一抬头,却发现狄霄的神色有点不对。
“……怎么了?”她懵了,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怕沾上什么脏东西,可摸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劲。
随着纤白的指尖在面颊上滑动,明窈的眸色又深了几分。
明窈按捺不住,只好又问:“到底怎么了?”
谁知狄霄不答反问:“我记得,你一直在教族里的孩子认字。”他微微低着头,故意将眉眼藏在阴影之下。
明窈看不清他的表情,也就没发现他的不怀好意。
她单纯地点了点头:“是啊,从去年就开始了,你不是知道吗,族学的毡帐还是你定的位置。”
“嗯。”狄霄说,“他们都识字了。”
“是啊,怎么?”明窈不解。
狄霄说:“我还不识字。”
他的语气平平淡淡的,抬起头,脸上也没有任何自卑或不忿,看似是在说一个事实,可莫名的,叫人觉得远不止这样简单。
明窈不说话了。
她有一种小动物般的直觉,紧了紧手心,甚至想当场离开。
直到狄霄又说:“你也要教我。”
说完,他迳自起身,快步走到屏风后,看映在屏风上的影子,似是在床榻上翻找什么。
不等明窈逃离,狄霄已经捏着一本薄薄的书册回来了。
在看清书册外貌的瞬间,明窈面上浮现一抹绯红,回神的瞬间,便猛地站起来,也顾不得帐外大雨了,头也不回地往外跑。
“去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明窈心如擂鼓,就在她左脚即将踏出毡门的瞬间,一只有力的大掌箍在她的小臂上。
“你、你松开……”明窈的声音发颤,她完全不敢回头。
狄霄不听,又往前一步,将胸膛贴在明窈的后背上:“外面还在下雨。”
“我不怕下雨,你松开我,我要去给孩子们上课,我还要去做饭。”族学早在大雨的第一天就停了,而做饭这些,除了农忙时,极少有用得到明窈的时候。
明窈都快哭出来了,可若是从正面看,不难发现,除了慌张,她面上更多的还是羞愤。
“别去了,你要教我。”狄霄比她更固执,话音才落,闪身便到了明窈正前,完全挡住了她逃离的去路。
明窈咽了咽口水,开口便说:“不。”
她的拒绝被狄霄自动过滤,狄霄在她耳垂轻轻捏了一下,明窈瞬间软了身子,再推拒也没了原先的力道。
她被狄霄手把手牵着,从毡门回到桌前。???
书册被放在桌上,明窈目光游离,不管看哪里,总归不肯看册子,便是书册被推到眼前,宁愿闭上眼睛,也不敢多看一眼。
狄霄说:“公主教教我。”
明窈不明白,这人是怎么说出这般恬不知耻的话来的。
她不言语,狄霄就一直重复,翻来覆去,直羞得明窈耳尖通红。
见她面有松动,狄霄终于闭嘴。
他慢吞吞地揽住明窈的肩背,手指微动,仍不见明窈有什么动作。
却不知,明窈深知自己逃不出去,思绪乱飘着,颇有些摆烂的意思。
直到他将人打横抱起来,顺手带上了书册。
“不行!天还亮着!”明窈惊慌地喊了一声,想到自己在做什么,又羞耻地捂上嘴,努力不发出一点奇怪的声响。
狄霄却说:“在下雨,没人会来。”???
“那也不行……”明窈仍旧不愿,可话还未说完,就被狄霄扔到了床上。
身子落下的瞬间,她下意识地想躲去里面。
谁知狄霄忽然喊了一句:“好窈窈。”语带缱绻,不似平日那般冷厉,而是一种截然不同的语调。
明窈愣住了,便是被人摸上后颈,也没能回过神来。
狄霄凑到她耳边,轻声又唤了一句:“好窈窈。”这回的声音更轻更飘,但落在明窈耳朵里,好不亚于雷鸣。
“教教我,我看不懂。”狄霄将床下的书册捡起来,循着记忆,将页码翻到上回的位置。
他又向后翻了一页,全新的图画,叫人精神一振。
青天白日。
这是明窈从未想过的,连提都觉得害臊。
她根本不敢出声,泪眼婆娑着,张口咬在了狄霄的肩上,意识混沌之际,仅存的念头便是——
看不懂个屁!
一日又一夜,明窈睡够了,终于舍得睁开眼睛。
帐外大雨还在下,也不知是停了又开始的,还是连着下了两天一夜,反正一直淅淅沥沥的,听得人昏昏欲睡。
狄霄一直没出去,身上干燥温热,见到明窈醒来,他当即凑过去,摸摸她的手心,再贴贴她的额头,见人不冷不热,才放下心。
明窈没有追究昨日,她喝了两口温水,润了润干哑的嗓子,张口第一句便是:“册子呢?”
狄霄只怔愣了片刻:“什么册子?”
明窈冷笑,扭头看向周围,不出所料,早没了那本黄色的书册,连无人那边的被褥都被铺的平平整整。
“你藏到哪去了?”那害人的破册子,当初可叫明窈一通好找,为了寻到它,她就差把毡帐拆开了,仍没能找到。
后来部族迁徙,明窈也亲眼看着狄霄拆了毡帐,可那个时候,她也没看见册子的影子,这才将这事忘了个干净。
直到今日——
春宫册子一直在,只是她没找到罢了。
明窈又气又好笑,不错眼珠地盯着狄霄,一定要男人说出个一二三来。
可经过了昨日,狄霄有了经验,不辩解不认错,遇事先唤上一句:“好窈窈。”
“?”明窈呆住了,“不是,你别这样……”
“好窈窈。”狄霄凑过去,替她塞了塞被角,沉声道,“睡吧,我去给你煮粥。”
明窈迷迷糊糊地点着头,直到狄霄走远,才后知后觉,脸一红,开口想咒骂两句,话到了嘴边又被咽下了,只自己往下滑了些许,将脑袋藏进被子里。
——她也不想的。
——可狄霄叫她好窈窈诶。
就这样,她几次被狄霄糊弄过去,到最后也没能问出书册的下落,或许又要等到下回“学习”,才能再见图画之精妙。
大雨一连下了数日,雨停那天,在毡帐里闷了数天的族人全涌了出去,在草地上跑跑跳跳,呼吸着新鲜又略带湿润的空气。
明窈也随人们跑了出来,回头看见莫拉阿嬷也拄着拐杖,头也不回地找了过去。
“阿嬷好久不见,这几天阴天,您的腿可又有疼?”
“没有了,公主给的药可好用。”莫拉阿嬷笑说道,她正想拍拍自己的膝盖,可一扭头,不经意发现明窈耳下的一点艳红。
小小的一点赤色,像被蚊虫叮咬的,但又更红更润。
“公主耳——”莫拉阿嬷话说一半,忽然想到些什么,眼睛蓦地睁大,后半句再也说不出了。
“什么?”明窈没听清。
“没什么。”莫拉阿嬷掩面轻笑,“我是说,公主也要多注意保暖,不然老了,浑身是病。”
一老一少亲昵地凑在一起,在外站了片刻,就回去了。
至于被明窈远远落在后面的狄霄,他摸摸了鼻子,自觉不去讨人嫌,回头在人群里找了半天,终于寻到他要找的人。
不出意外,这是今夏的最后一场大雨了。
雨水来得及时,正好将刚收成的土地浸润,为了保证明年耕种,土地还需再翻耕两回,一回松软土壤,一回添些麦叶草梗,等其自然腐化。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多罗可汗的派贴像跟刺一样梗在狄霄心头,不管觉得膈应,管了又总有些迟疑。
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先准备着,旁的不说,只族里汉子们的拳脚训练,就该提上日程。
只这样一来,他就没有时间管耕田那边的事了。
狄霄在人群里看了许久,才发现弘古塞因的身影,小老头笑呵呵的,伸展着腿脚,跟旁边的人大声谈笑。
直到狄霄找来又道明来意,弘古塞因愣了一下,旋即便是莫大地兴奋:“首领放心!我一定好好安排,绝不负首领所托!”
他是去冬遭了雪灾的他赛雅布族族长,寻了拔都儿部的庇护,但总怕为可汗提防,现在被狄霄委以重任,责任感油然而生。
狄霄并未多言,只讲明白土地翻耕的要领,又说:“要是有不明白的,可以去找谷辛问问,你们都见过他。”
“近来族人们许会繁忙,翻耕不着急,你看着安排。”
就这样,后续的土地翻耕全交给了弘古塞因,弘古塞因毕竟曾为一族之长,对于人手分配,总比旁人有经验,他寻了几个相熟的,找大家有空的时间下地,既不耽误正事,也不误翻耕。
弘古塞因没什么野心,老老实实领了任务,后面干得也勤勤恳恳,狄霄去看了一回,见进度良好,就再没操心过。
族学又开起来,狄宇除了在仓房查点,其余时间仍跟伙伴们识字,千字文后,明窈又寻了《诗经》,不求陶冶情操,只做开拓。
而狄霄也未闲着,他带人去了族外的平地上,骑射拳脚无一落下,每天单训练的时间都不少于五个时辰。
进了九月,天气开始转凉,九月的第一天傍晚,阿玛尔回来了,满身风尘,脸色也没那么好看。
族人们不知他去了哪,围上来询问,皆被他拒绝了。
阿玛尔径直去了王帐,明窈和狄霄都在,晚膳也刚准备好。
狄霄招呼他进来,桌上添了一副碗筷,话不多说,先给他递了一碗热粥。
那粥是专门做给明窈吃的,里面全是白白胖胖的大米,添了一点碎鸭胸和嫩婆婆丁,咸香鲜美,入口即化。
这种精致玩意儿,向来只做一小锅,明窈吃上一小碗就饱了,剩下的留给狄霄。
如今给阿玛尔分出去一碗,就是从狄霄的分例里出的。
阿玛尔暗自咋舌,却也没客气,端起碗叽里咕噜一通,几息就吃了个干干净净,最后连碗壁都没落下,用手指刮了个干净。
“香,可真香!”他也不怕被说没出息,嘿嘿一笑,黝黑的脸上全是憨态,舔了舔嘴,全是回味。
而对面,不管是狄霄还是明窈,都未露出异样的神色,明窈甚至又给他盛了半碗,将小锅刮干净。
她笑说:“那等明天我多做一锅,叫念桃给你送去。”
“不用不用,公主别麻烦了。”阿玛尔连连摆手,“我就尝个味儿,公主可千万别替我费心。”
“这一路可是不容易,晚上冷得不行,也没口热水,还是回家好,齐齐比齐再大又怎么样,反正不如家里好。”
听他罗里吧嗦了半天,狄霄将他打断,问道:“如何?”
阿玛尔止了闲话,敛了敛神色,说起正事来。
他先讲了来去两程,路上倒是顺利,没有迷路,也不曾与外族人撞见。
“临近齐齐比齐,我将马儿留在了外面,徒步找过去的,好在之后几天,一直没被逮到。”
“我偷听到了齐齐比齐部的谈话,他们只是负责巡逻的族人,对内情了解不多,只说多罗可汗深觉草原各部过于独立,就算只是为了抵抗外敌,也该在平日多多联系感情,他就打算在大比中为二女择夫婿,做个表率。”???
“而且我在齐齐比齐族外待的这些天,见了许多熟面孔。”
“谁?”狄霄问。
“外族来客少有数十批,其中半数都是族长领队,还有好几个是当年百部联盟的将领。”
阿玛尔正色道:“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瞧着这回大比,可不单是为了联络感情给女儿寻夫婿。”
明窈越听越是紧张,一只手抓在了狄霄的手腕上,力道越来越大,最后都叫狄霄侧目。
狄霄先安抚了她一句:“别怕。”
然后又问阿玛尔:“依你之见,此次大比,拔都儿部可要参加?”
阿玛尔说:“当初草原百部结盟时,各方都公布过领地位置的,我们虽每半年迁徙一次,可每年都要回来,能躲得了这回,下回还会被找到,去与不去,也不过早晚的问题。”
而这,也是狄霄所顾忌的。
如此,便是必须要去了。
作者有话说:

第46章
狄霄忍不住庆幸,还好之前两手准备着,不然到了这种时候,再谈什么训练,时间上来不及不说,单是心理压力上,就足够叫人惶惶不安、误上许多事了。
此行一走数十人,何日归程也不知定数,狄霄要亲自带队,连带着明窈也要离开,要说继续瞒着,反而徒增忧虑。
狄霄在桌下摩挲着明窈的皓腕,暂且压下对她的安抚,转对阿玛尔说道:“你回去好生歇息一晚,明日我会召集族人,言明齐齐比齐秋祭大比之事。”
“我会带上七八人同行,公主也会同往,但族里诸事不能没有人,只能交由你操持着,我会给你留下足够的人手,到时宁愿少出猎,也一定要确保族里有足够的防守力。”
“边城的裁缝铺里还差着我们几千两银子,便是之后半年什么都不做,这几千两也能让所有人吃饱穿暖,这些话不方便广而告之,只与你说下,安全为重,没什么比得过性命。”
更多的交代,狄霄就没有再啰嗦。
前些年他连年不在族里,连阿玛尔都不在,人们拥拥簇簇的,不提温饱,总能保得住性命。
现在有阿玛尔护着,还会有许多英勇的族人,族里不缺衣食,只要没有外敌来犯,短短数月,不会出现任何过失。
“我明白。”阿玛尔点头,“我就不多呆了,首领公主早些歇息,明日再谈大比之事,若有什么麻烦,首领尽管来找我。”
离开时,明窈又给他塞了两个羊肉夹馍,软乎乎的面馍里塞满了新鲜的羊肉片和马蕨菜,再刷上一层咸甜的蘸料,连吃不惯羊肉的明窈都能吃上两口。
然送走了阿玛尔,明窈的脸色一下子绷不住了。
她苦兮兮地望向狄霄,张了张口,出声才发现声音已带哽咽:“我们要去齐齐比齐部了吗?”
明窈从不知道,原来她也有恐于见人的一天。
狄霄点头,牵她回到帐里,桌上的碗筷还没收拾,但这种时候,两人都没有心思管这些了。
明窈仿佛陷入了一个怪圈,一会抬头,一会焦躁不安。
狄霄只静静坐在她身侧,抬手在她背后轻抚,给她足够的时间思考接受,乃至渐渐平静下来。
“要去的。”明窈终于认清现状,没精打采地耷拉着肩背,但已没有了先前的焦虑,她仰头,眼巴巴地瞅着狄霄,等他跟自己说话。
“嗯,要去。”狄霄道。
不等明窈回答,他又说:“去便去罢,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明窈说了一半,复垂眸不语。
过了片刻,只听狄霄缓缓开口:“听闻大越皇城富庶繁华,街上随便一个衣帽不扬的行人,都能身揣百金,遑论街上富商贵族,更是数不胜数。”
“可惜我不曾去过望京,没有亲眼见过那般盛景,连几座临边的城池都饱经战乱之苦,失了原有的繁华,但我猜着,和平盛世下,百姓为生活奔波,亦有其风韵在。”
“你只见过拔都儿部的贫促,殊不知还有比拔都儿部大上百倍千倍的,一族若一城,那等草原第一大部族的盛景,兴许也不输你们大越皇城呢。”
“无需过分害怕,有我在。”狄霄为她描述了一副新奇之景。
他沉吟片刻又继续道,“你是大越公主,如今草原与大越交和,多罗可汗也好,其余可汗也罢,他们不会肆意撕毁合约的,对和亲公主,也只会以礼相待,你只当去做客,去观览游玩一场就是。”
“不要多想,你便想着,这是出去游赏了。”
说来简单,但真的去了,恐就没有什么游赏的心思了。
明窈被他逗得露了两分笑,虽还有些不赞同,但总算不会像之前那样心头坠坠了:“什么草原第一大部族,拔都儿部也不差,就算现在落后了些,总有追上他们的时候。”
“我们偷偷去看他们厉害在哪里,将所见所闻都记录下来,就算只是仿着他们,也能叫拔都儿部便强变大。”
这般说着,她终于起了兴致。
明窈从狄霄怀里钻出来,小跑到帐边的匣子旁,翻找半天,寻出几张便于折叠携带的纸,还有一支巴掌大小的炭笔,无需磨墨,单用炭笔就能写出字来。
找到她想要的东西后,明窈献宝似的摆到狄霄面前:“我带好纸笔,等我们看见好的,就全记下。”
“好,我也看着,有好东西都告诉你。”狄霄怎么也想不到,一次秋祭,倒叫明窈找出歪门来。
他只当把此行当做一场磨难,谁知到了明窈眼中,却成了学习借鉴的好去处。
狄霄经历过大越麦种的事,已不会轻视明窈的言语,听她在耳边絮絮说着,难免也多了两分憧憬。
两人不过说笑戏言,万不会想到,等真到了齐齐比齐,这几张薄纸反成了明窈的宝贝。
距离九月初十仅剩半月时间,减去路程,也就只剩七八天了。
狄霄召集了族内所有人,将多族秋祭大比告知,不论旁人是什么看法,此行他是必去的。
叫他们来,也只是叫他们知晓首领公主去处,要是一月后还没有他们音信,也无需再等,只服从阿玛尔安排,赶在秋日前进行今年的第二次迁徙。
下次迁徙地还未确定,狄霄却顾不上了,只能全权交给阿玛尔负责,好在阿玛尔办事稳妥,有他留在部里,能叫狄霄省许多心。
告知完毕,族人们被遣散。
之后的七八天里,狄霄要将族里的布防和物资全部安排好,相关管理人员也要定下,最后才是收整行装。
至于随行的勇士,则从近日训练的人里挑了八个,这八人孔武有力,在族内虽算不上顶尖,但也是狩猎搏斗的好手。
至于比他们更厉害的,则被留在族内,守族人平安了。
明窈本想停了族学,可又怕孩子们玩野了心,思来想去,索性请了宁湘和另一位姑娘来帮忙。
宁湘为郡王之女,自小也是博览群书的,她又善谈爽朗,自不惧与人交流,这半年下来,日常草原话也能讲的七七八八,过来教小孩子们识字念书,全然不成问题。
而另一位姑娘是前朝太傅后辈,这些年家中门庭没落,但仍是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是家中庶子,在衙门领了一个闲差,而她作为二女,在家中的存在感不强,却也没少了知书识礼。
姑娘姓陈单名一个梦字,长相温婉,平日不声不响的。
还是经过宁湘引荐,明窈才知她的存在,陈梦性情温顺,曾教幼妹识字,是有经验的,而且她语言天赋极高,从来了拔都儿部,明明鲜少与人交谈,但只是听着,就能将草原话掌握大半。
只现在听来,她那口草原话说的与土著毫无差别,若不是看她样貌,只听声音,很难猜出她来自大越。
两人互相照应着,也能尽快调整好状态。
为了防止宁湘两人压不住一帮皮猴儿,明窈又把狄宇叫来:“湘湘她们性子软,若有那调皮捣蛋的,恐制不住他们。”
“我想托你帮着点,要有那不听话的,好歹劝一劝,实在闹腾的,便先赶出去,等我和首领回来再说处置。”
“好。”狄宇点头,想了想,到底还是说,“嫂嫂多虑了,他们不会调皮的,你别看他们总被阿爹阿妈追着打,那都是对自家人,碰上那些阿姐,一准儿比谁都乖。”
家里强悍的阿爹阿妈,自然是怎么淘气都不为过。
但那些从大越来的阿哈阿姐,几个最调皮捣蛋的私底下一合计:“我们要是不听话,她们会不会被气哭。”
“唔——”大概就是欺硬怕软吧。
明窈不知他们所想,也不知自己也被划分到不能欺的“软”中,最后一次教课,特意带了宁湘和陈梦,两方互相介绍认识,趁他们互相了解时,才悄悄离开。???
一切安排妥当,距离出发也不剩两天了。
最后两天,狄霄和明窈没再忙碌,都回了毡帐,最后清点一遍行装,而这整整两匣子的衣饰吃用,则全是用来给公主充面子的。
因不知齐齐比齐的具体情况,狄霄和明窈商量好了,到了外族,他们便装成心面不和的样子,一个是远嫁草原的娇公主,一个是被迫和亲的首领,没什么感情,只受制合约,勉强住在一个屋檐下。
狄霄说:“娇滴滴的公主来了草原,不适应环境,又被养的骄纵,动辄吵闹,便是去了外族,也自恃身份,衣服首饰备了一大堆,碰上什么不顺心的,自然也可以要求更换。”
听起来有些招人烦,但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却能让明窈谋得不少好处。
而且嚣张些也好,要是太过温软了,太好拿捏,才容易被人欺负了去。
明窈不满地嘟囔:“什么娇滴滴,我才没有。”
狄霄笑她:“不知是谁吃不得一点荤腥,便是那刚捞出来的小银鱼,一点没处理干净就咽不下,出去骑一趟马,若没有厚绒垫子,回来的大腿内侧全是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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