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开侦探馆暴富了—— by肖肖
肖肖  发于:2024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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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朝风俗,端午节赠送香囊具有特别的含义,多为情人间互赠,或者单方面赠送给喜欢的人表达爱慕之情。
除了白素素的紫色香囊,再没有紫色香囊现身,凶手可能藏在身上没有拿出来或者藏在了别处。
“搜身。”裴越客冷声道。
众人愣了一下,还以为耳朵出了毛病听错了,一个个面面相觑。
捕快和衙役们也都不知所措地互相交换着眼神,确认着是不是听错了。
“都愣着干什么!搜身!”裴越客对捕快和衙役喝斥。
贵女和贵公子们顿时炸了锅,他们何曾遭受过 如此无礼地对待,搜身,那可是对待平民和罪犯的手段。他们可都是身份显赫的权贵,若是被传出去还不被笑掉大牙?
程俊之首先出声反对,不客气地质问,“裴府尹,你这是把我们当成杀人嫌犯了,敢问你有何凭据?无凭无据你凭什么搜身?”
有人带头,其他人的愤怒都压不住了,纷纷斥责裴越客欺人太甚。
虽然裴越客出身威远侯府,家世比在场不少人都要显赫,可因他只是一个不受宠的庶子,不能袭爵,前途暗淡,贵圈对他表面客气,实际上颇多鄙夷。
此刻他们仗着身份显贵闹将起来,说白了就是不把裴越客放在眼里。
“啪!”
重重一掌将小几拍得颤了三颤,几上的茶水都跳起一指高洒了一大半。
裴越客这一掌把所有人都震住了,现场顿时鸦雀无声。
“凭什么?就凭你们案发之时都在院中,你们每个人都有嫌疑!凭什么?凭本尹是皇上亲封的顺天府府尹,执掌京畿狱讼案件。不管你是出身权贵,就算是天潢贵胄,只要你有杀人嫌疑,本府尹都有权利将你羁押,更何况只是搜身。”
裴越客掷地有声,神色凛然,
“搜身!”
一声令下,捕快和衙役们不敢再耽搁,一对一“伺候”那些贵公子。
只是捕快和衙役都是男子,面对诸位贵女们却犯了难,有一个缺心眼儿的年轻衙役刚一伸手还没碰到贵女的衣衫,就被狠狠赏了一巴掌。
“凭你也配碰我?找死啊你!”
“裴府尹,你要是让这些低贱的臭男人碰我一下,我现在就咬舌自尽。”那贵女竟真的伸出半截舌头用牙齿咬住。
其他贵女们纷纷附和,宁死也不愿让低贱的衙役触碰一下。
裴越客略一沉吟,看向白素素,“既然白姑娘已经洗脱了嫌疑,那就有劳白姑娘辛苦,替衙役们代劳。”
话说得客气却不是商量的语气,白素素没有拒绝的余地。
白素素答得干脆,对众贵女拱拱手,“那就得罪各位了。”
白素素的侦探瘾又犯了,搜查得比捕快和衙役都要仔细,从上到下,从正面到背面,连鞋袜里都不放过。
裴越客冷眼旁观,心里却嘀咕,这白素素有做捕快的潜质,她从哪里学的?
“秦姑娘,请你将鞋子脱下来。”
白素素眼尖地发现这位秦姑娘的鞋子里塞了什么东西,以至于大半个后脚跟都露在了鞋子外面。
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位秦姑娘就是原身白素素纠缠一生的情敌,程俊之爱慕的白月光,秦羽柔。
秦羽柔面露尴尬,慌张得咬紧嘴唇。
那边厢,一名捕快也有了斩获,举着一枚香囊向裴越客邀功。
“府尹大人,搜出来了,这是从程世子身上搜出来的!”
众人向那半空中摇曳的香囊看去,正是紫色的!

沈小姐眼前一亮,惊呼,“就是它。我看到的就是它。”
闻言,众人都诧异地看向程俊之,紧挨着程俊之的两位公子不自觉地站得远了些。
程俊之穿的衣袍是月牙白色的,和沈小姐所述正好对应上。
他见人人都以怪异的目光瞧着他,愣了一瞬才意识到问题所在,懵懂道,“这,这不是我的香囊,怎么会在我身上?”
反应了一瞬,又道,“定是凶手偷偷塞到我身上的,我,我没见过这东西。”愤然地质问,“是谁要害我?”
众人半信半疑,谁都不敢为程俊之说句话。
白素素站出来,“我相信程世子不是凶手。玉珠被杀之时程世子正在歇心亭奏对,除非他有分身之术,否则不可能杀人。还有和程世子一起奏对的五位公子也都不是凶手。”
雪中送炭,程俊之没想到刚才自己没有理会白素素的求助,此时白素素却不计前嫌帮他澄清。看来白素素对他真是一往情深,一心要嫁入淮南王府。
裴越客问那衙役,“这香囊是从程世子身上何处搜出来的?”
“是从程世子的袖中搜出来的。”衙役道。
“程世子,你仔细想想,谁有机会把香囊塞到你的袖中?必然是和你关系亲密之人。”裴越客的目光扫过众贵女和公子,更加确定凶手就在其中。
程俊之见自己没有了嫌疑,松了一口气,点点头,“若是想到什么我定呈报裴府尹。”言毕,便低头思忖起来。
那衙役又道,“禀告大人,程世子的袖中好像还有一枚香囊。小的还没来得及取出。”
“哦?那就请程世子拿出来一观吧。”裴越客道。
程俊之神色尴尬,眼神左右飘忽,直了直腰身,颇具威势地道,“那枚香囊不是紫色的,是本世子的私有之物,既然本世子没有杀人嫌疑,那香囊便和本案无关,就不必拿出来了吧。”
裴越客笑道,“程世子的香囊还真是多啊。不过,本尹刚才说了每个人需把身上所有香囊交出来,和本案有没有关系需得看过才知道。请程世子不要让本尹为难。”
程俊之的眼神游移不定,似乎在寻找什么人。
白素素敏锐地捕捉到,他的目光在秦羽柔身上停留了一瞬。
秦羽柔微不可见地轻轻摇了摇头。
白素素将二人的眉目传情看在眼里,不动声色地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裴越客敛起微笑,毫不容情地道,“程世子莫非还想要衙役代劳?”
“不必!”程俊之怒道,不情不愿地从袖管中取出了香囊。
果然不是紫色的,是一枚天蓝色祥云形香囊,造型别致,绣工精巧,隐隐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一看就是心血之作。
更引人注意的是上面的纹样,是一对戏水鸳鸯。
白素素一看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怪不得程俊之不敢拿出来示人呢。
一位贵女欢喜道,“这香囊可真好看,绣的是鸳鸯戏水呢,这一定是白姑娘送的定情之物喽。”
程俊之脸色难看,不置可否,他感受到来自白素素的目光却不敢正面去看。
秦羽柔把头压得很低,悄没声儿地挪动脚步躲到了人群之后。
白素素娇声一笑,对那贵女道,“姐姐你误会了,我笨手笨脚,女红又差,做不出这么精美的香囊。定是哪一位姑娘爱慕俊之之才送给他的吧。”
场面顿时陷入绝顶的尴尬,那说错话的闺女讪讪干笑了两声不说话了。
程俊之的拳头在袖管里握紧,恨不得转身甩袖而去。
白素素看向秦羽柔,“秦姑娘,差点把你给忘了,你的鞋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若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香囊吧,请你把鞋子脱掉拿出来吧。”
她已经隐约看到了香囊的边角,直接点破,让秦羽柔没有拒绝的余地。
秦羽柔低垂着头,浓密的睫毛铺在白皙的脸上,轻轻颤动仿若鸦羽,她绞动着手帕,几乎快急哭了,小模样甚是可怜。
程俊之低声斥道,“白姑娘,你让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当众脱掉鞋子,成什么体统!裴府尹让你暂代衙役之责,你可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
以往只要程俊之只要咳嗽一声,白素素就诚惶诚恐地检讨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说白了她就是一个毫无尊严的舔狗。
这一次程俊之以为白素素会和以前一样,只要他稍微表现出生气的样子,她就会言听计从不敢造次。所以他才会不顾白素素的脸面当众斥责。
他做梦都想不到,此一时彼一时,此白素素已经非彼白素素,他那卑微的未婚妻已经换了芯子。
白素素心道,哼,渣男!为了维护你的白月光连未婚妻的脸面都不顾了。那我就没必要跟你们客气了。
她莞尔一笑,反驳道,“裴府尹让我暂代衙役之责,是对我的信任,我岂能辜负?更何况人命关天,容不得半点儿徇私。当下每个人都有嫌疑,秦姑娘也不例外,若是秦姑娘是清白的,我实在想不出为何她要把香囊藏在鞋子里。”
此言一出,逼得秦羽柔不拿出香囊都不行,不拿出来那就是心里有鬼。
秦羽柔眼圈发红,泫然欲泣。
程俊之心疼不已,恨不能走过去安慰一番,对白素素简直厌恶至极,他正要开口继续斥责,秦羽柔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不偏不倚倒在她身边的贵女身上。
“羽??????秦姑娘。”程俊之紧张地呼喊,一步跨到秦羽柔身边,惊觉不妥,又连忙后退两步。
“白素素,瞧你把秦姑娘逼成什么样子了,难不成非得逼死她才罢休?”程俊之愤怒地指责白素素。
白素素早知程俊之为人,心中只有冷笑并不气恼,但表面上她却作出懊悔之状,“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秦姑娘身子如此孱弱。”
她扑到秦羽柔身上,拿手摸了摸秦羽柔的脸,手指特意在秦羽柔的眼睛处晃了晃。
眼睛是最敏感的器官,如果是假昏迷一定会有反应,如果是真昏迷则没有反应 。
果然不出她所料,秦羽柔的眼睫毛轻轻颤了颤,昏迷分明就是装出来的。
白素素歉疚不已,抓住秦羽柔的双腿摇晃起来,“秦姑娘,对不起,我不该逼你的,都是我的错,你快醒醒啊。”
秦羽柔的鞋子里塞了香囊,鞋子本就不跟脚了,在白素素摇晃之下更是摇摇欲坠。
“啪嗒”一声,秦羽柔的鞋子掉了下来,接着又是“啪嗒”一声,一枚香囊也跟着掉了下来。
那香囊颜色款式纹样绣工,分明和程俊之那一枚一模一样。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都是看破不说破,默默看笑话。
偏偏就有手快嘴快的,捡起香囊大惊小怪地嚷嚷起来,“哎呀,秦姑娘鞋子里藏的还真是香囊,白素素你是有火眼金睛不成?不过不是紫色的,这个好像和程世子的那一枚一模一样呢。莫非是秦姑娘送给程世子的?”说完才意识到说错了话,连忙捂住了嘴。
场面尴尬到了极点,众人的目光在白素素、程俊之和秦羽柔三人之间来回转悠,全都是一副吃瓜看热闹的心态。
白素素暗自窃喜,脸上却一副伤心的模样。
她注意到秦羽柔的粉拳紧紧攥着,手指甲已经潜入到了肉里。
“只是巧合而已。”程俊之厚颜无耻地辩解,他一个堂堂淮南王世子,还没有陷入过如此难堪的境地,不禁恨恨瞪了白素素一眼。
他自感无地自容,只想逃之夭夭,向忠勤伯施了一礼,“伯爷,晚辈家中还有事,就先行告辞了。”
忠勤伯的爵位比淮南王要低,对程俊之自然高看一眼,左右程俊之也不是凶手,便颔首道,“世子请便。”
程俊之正要走,白素素豁然起身拦住他,“程世子留步,你还不能走。虽然你不是凶手,但凶手将香囊塞到你的身上,那你就脱不了干系,后续还需你帮忙寻找线索。”
此前白素素的行为已经让程俊之憋了一肚子火无处发泄,白素素这一阻拦无异于火上浇油,彻底激怒了他,他觉得白素素今天特别怪异,好像处处跟他作对似的。
“白姑娘,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这忠勤伯府的主人是忠勤伯,可不是你白素素。”程俊之咬着牙强压住怒火,不过这几句斥责已经相当严厉了。
“请你让开。”程俊之眼神如刀。
白素素毫无畏惧,站姿如山,岿然不动,“不让。”
这番好戏可让众人大饱了眼福。
“都别闹了!”裴越客大喝一声,“你们要吵架请另选吉日,别耽误了本官查案。程世子,你还不能离开,不仅是你,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得离开伯府,凶手就在你们之中,若是你们都仗着显赫的身份离开,岂不是会放跑凶手?谁要是敢离开,以共犯论处!”
平日里裴越客对这些达官显贵都是客客气气的,今日却一反常态摆起了官威,一点情面都不留。这略显怪异的变化让他们有些不适。不过,略微一想他们就想通了,心道,毕竟死的是忠勤伯的掌上明珠,裴越客肯定是想借机讨好忠勤伯。
程俊之气得咬紧后槽牙,不再言语。他是这里家世最显赫的人,他都不敢说什么,其他人更不敢反抗了。
裴越客道,“沈小姐,你是第一目击证人,你是如何发现李玉珠小姐死亡的?之后你做了什么?一五一十说清楚。”
经过前面的教训,沈小姐再也不敢胡乱猜测和添油加醋,原原本本还原了她的所见。
“事情是这样的。戌时时,大家都在花园放河灯,我见玉珠不在便想找她一起放河灯,一位侍女说看到玉珠回了房间,我便前往。
“走到走廊上的时候,就从窗户看到有人进了玉珠的房间,那人穿着白色衣衫,坠着紫色香囊,我就想当然以为是白素素。
“我穿过走廊,来到玉珠的房间外敲门,没有人应答,我推了推门,发现门在里面反锁了,我想玉珠和白素素一定在里面,可为什么不回应我呢?我想不通。
说到这里,沈小姐面露羞惭之色,迟疑片刻后才继续道,“我很好奇,白素素和玉珠刚闹过不愉快难道是和好了?我便把窗纸戳破了一个小洞往里面瞧,结果就看到玉珠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胸口还,还有血。
“我吓坏了,大喊出事了,我想着说不定玉珠还有救,想去找人过来,在走廊上碰见一个小厮,还有罗菀,我把玉珠被杀的事告诉了他们,罗菀就说救人要紧,门进不去可以从窗户进去。
“我们三个又返回去开窗户,可窗户也是从里面反锁上的,我就让小厮把窗户踹开,小厮先进了屋。
“我们叫玉珠的名字玉珠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死了,我从小就怕血,一下子吓晕了过去。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客房的床上,我的侍女陪着我,我感觉身体没什么大碍,就回到玉珠的房间想看看怎么样了,后面的事你们都知道了。”
裴越客扫视众人,“罗菀是哪一位?破窗而入的小厮又是谁?”
一位小厮站出来,“回禀大人,小的便是。”
接着一位衣衫华贵的贵女上前一步,“我便是罗菀。”
裴越客多年来有一个行为习惯,看人下菜碟。京城贵女他接触甚少,一时不知罗菀的来历,他琢磨着哪一位显贵姓罗,九门提督罗人杰,想这罗菀应该是罗人杰之女,怪不得难掩盛气凌人之势。
“罗小姐,刚才沈小姐所言是否有错漏之处?”裴越客问道。
“没有。”
“沈小姐晕倒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让小厮通知伯爷玉珠出事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消息传开了,大家陆陆续续都到了玉珠的房间。我让沈小姐的侍女和伯府的侍女把沈小姐扶到了客房休息,后来沈小姐苏醒之后又返回了玉珠的房间。我敢担保,沈小姐这次所言绝无错漏。”罗菀眼含悲戚之色,看了看沈小姐。(反转)
沈小姐无比感激地对罗菀点点头,罗菀也轻轻颔首以作回应。
那小厮和沈小姐的侍女也都应和,表示沈小姐和罗菀所言没有错漏。
了解了大概案情之后,裴越客带着两名捕快、沈小姐、罗菀和小厮去勘察案发现场,让衙役们将宾客们带到一个房间,分开问询记录口供。
李玉珠的尸体还躺在冰冷的地上,胸口处的血液已经凝固,一看便知是利器所伤。
她的尸体距离门口仅两步之遥,房间其他地方没有血迹,仅胸口下的地砖上有一摊血迹。说明凶手是在门口处将李玉珠刺死,李玉珠毫无挣扎一刀毙命,倒在了门口处。
“你们三个进门之后,房间里只有李玉珠小姐一人吗?如果房间门和窗户都是从房间内锁上的,凶手很可能还留在房间内,当时你们查看了没有?”裴越客一边问,一边在房间逡巡。
整个房间装饰十分奢华,但并不太大,可以藏身的地方也不多,床底下,还有两个衣柜。
可是凶手杀人后没有道理还继续留在案发现场,但房门是从里面反锁上的,凶手是如何从外面把门锁上的呢?
沈小姐、罗菀和小厮站在门外候着,沈小姐道,“当时我们只顾着查看玉珠的情况,见她死了就慌了,没有想到查看房间。”
罗菀也点头道,“凶手杀人后应该是尽快逃离现场,岂会留在房间里坐以待毙?”
裴越客思忖片刻,“那也未必。沈小姐从走廊看到凶手进入房间之后,没有作停留地走到案发现场,这一段距离虽然不短,但也不算太长,凶手要完成杀人和逃走两件事,时间上也许并不够,也许凶手刺死李玉珠小姐之后刚要逃离,便看到了沈小姐赶来,情急之下凶手只好把门锁上,先藏起来,等沈小姐离开之后她再逃走。”
沈小姐点头称是。
“沈小姐,你从孔洞里看到李玉珠小姐倒地而亡,然后去找人,是在何处碰到了小厮和罗小姐?你们三个再返回案发现场,这中间花费了多少时间?”
裴越客站在门内望着门外的三人,他的眼角余光扫到院子里的一棵高大的花树,一个人影正躲在花树后面偷听,看那装扮和腰间的紫色香囊,分明就是白素素。
他暗自狐疑,这白素素鬼鬼祟祟偷听是想干什么?她不是应该在作笔录吗?

第4章 凶手
沈小姐指着另一条走廊道,“这条路通往前院更近,我便走了这条路,刚过月洞门就看到了罗菀和小厮。我们三个再返回来,时间,我说不上多长,但我感觉并没有花多长时间。况且,返回的时候我们也可以看到玉珠的房间,如果凶手这时候逃走,我们是会看到的。”
裴越客抬步走到门外,他的余光撇见花树后面的身影紧张地往后躲了躲。
他径直向花树走去。
白素素见避无可避,把 心一横干脆从花树后走了出来,讪讪一笑,“裴府尹,好巧啊。”
裴越客冷声道,“你鬼鬼祟祟躲在此处意欲何为?”
白素素纯粹是职业病犯了,见到命案就想参与侦查,在上一世,刚开侦探馆时她没什么名气,自然也没什么委托,全凭她主动出击,免费侦破了两件案子才渐渐打开了知名度。
李玉珠是忠勤伯的千金,这个案子一定会轰动京城,如果能帮忙侦破,那她一定会名扬天下,到时候开个侦探馆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这些心思自然不能外露,她笑道,“我只是想帮忙抓住凶手,早点抓住凶手就可以早点回家。裴府尹放心,我绝不会给你添乱的。”
裴越客半信半疑,一个贵女要帮忙查案子,真是闻所未闻,他才不信。看她今晚的表现,聪明机敏,当众把程俊之和秦羽柔私相授受的丑闻揭露了出来,打了他们的脸,她并不是好欺负的主儿,谁知道她到底有什么目的,或许是想好好表现一番,让程俊之刮目相看。
他对三人之间的三角恋不感兴趣,不过白素素能轻而易举洗脱自己的嫌疑,记忆力更是惊人,说不定还真能帮上忙。
他不置可否,转身回到了案发现场。
白素素见他没有驱赶她,厚着脸皮跟了上去。
等在门外的沈小姐和罗菀也听到了白素素和裴越客的对话,她们的想法和裴越客不谋而合,都以为白素素是为了出风头讨好程俊之。
裴越客没有进屋,绕着李玉珠的闺房转了一圈。
整个闺房坐北朝南,南北两面各有两扇窗户,窗外遍植翠竹花草,开窗便能观景吹风,夏季凉爽透气,冬季却有些冷,因此这座闺房是专为夏季而建。
通往闺房有三条路,一条是南面的走廊,一条是北面的走廊,还有一条是东面直通门口的石径,门口在东面墙上,石径从门口向东延伸。沈小姐就是在南面走廊上看到了凶手。
白素素跟在裴越客身后,相距五六尺左右,见裴越客走上石径,向东走去,她立刻意会他要做什么,忙道,“刚才我已经看过了,石径的另一头是一道木门,我问过李玉珠的贴身侍女,那道木门平时都是锁上的,钥匙只有李玉珠才有,平时都是带在身上的。我们得看看李玉珠身上有没有钥匙,如果没有,那凶手很可能是从木门逃走的。”
裴越客停下脚步,诧异地瞧着她,她竟然猜到他要去做什么,而且已经抢先一步做完了。
“刚才闲来无事,我就四处看了看。”白素素讪讪地解释。
裴越客回到房间,看着李玉珠的尸体犯了难,“来人,去把李玉珠小姐的贴身侍女找来。”
一名捕快道,“是。”
“且慢!”白素素忙阻止,“不必麻烦了,裴府尹,你是想让侍女看看李玉珠身上有没有钥匙吧?我可以代劳。”
裴越客惊异不已,这次不是惊异于白素素的聪慧,而是她竟然敢触碰尸体。
她从容地走向尸体,在李玉珠的腰间摸了摸,又拉起尸体的手往袖管里摸了摸,从袖管里摸出不少东西,丝帕,折扇,荷包,火折子,最后是两把钥匙。
整个过程她没有丝毫嫌弃和害怕,摸尸体就像摸寻常东西一样。
上一世裴越客对白素素知之甚少,心道,她以前的胆子也如此之大吗?
沈小姐和罗菀却惊异不已,她们了解的白素素胆小矜贵,是绝对不敢触碰尸体的,今天是怎么回事?李玉珠的死刺激了她还是说为了讨好程俊之豁出去了?
白素素和裴越客拿着钥匙去开石径尽头的木门,其中一把可以打开。
“这说明凶手并不是从这条路逃走的。”裴越客分析道,“沈小姐是在北面的走廊上遇到了罗菀和小厮,三人即刻返回,所以凶手也不可能从北面逃走,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凶手是从南面逃走的,等沈小姐去喊人时,凶手从南面窗户或者从门口逃走,再反锁上门,问题是她是如何从外面把门或者窗户反锁上的?”
二人站在窗户前研究着锁扣,两扇窗扇一旦关闭之后几乎没有缝隙,是无法从外面锁上的。门上的锁也一样。
白素素道,“窗户锁和门锁都无法从外面锁上,更重要的是凶手并没有把窗户和门锁上的必要。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一直到沈小姐、罗菀和小厮三个人进入房间,凶手一直藏在房间里。如果当时他们三人搜查房间就会发现凶手。”
沈小姐歉疚地道,“都怪我,我若是不晕倒的话,也许就能想到这一点了,就算我想不到,罗菀姐姐也一定会想到,罗菀姐姐一向聪慧过人。”
裴越客却道,“万幸你们没有搜查,否则凶手狗急跳墙一定会杀人灭口。”
闻言,沈小姐吓得心肝一颤,想到当时和凶手共处一室,差点就惨遭毒手,她后怕不已,捂着胸口拍了拍。
罗菀难为情地笑了笑,摇摇头,“你不要再自责了,我们都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朋友被害,我当时也是六神无主乱了方寸,只顾着看玉珠,想不到其他的。我们应该庆幸,凶手没有再伤害我们。”
“嗯。”沈小姐颔首,又疑惑地问,“那凶手是什么时候从房间逃走的呢?”她低头思索着,却没有头绪。
裴越客走到那一扇被小厮踹破的窗户前,窗台距离地面大概四尺高,普通人要跳过窗户需得先把脚踩到窗台上,再跳到窗外或者房内。
窗台上有一个脚印,裴越客问是不是小厮留下的,那小厮说是他跳进屋里时留下的。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脚印。难道凶手不是从窗户逃走的?那只能从门口逃走。
裴越客的目光从窗户转移到门口,又幽幽转移到罗菀身上。
“罗小姐,你们三个进门之后,有没有再离开房间?我的意思是说有没有三个人都离开房间的时候?”
罗菀道,“我们进门之后,沈小姐见血之后就晕倒了,我让小厮去把侍女找来,小厮走后,迟迟不归,我想自己去找人过来,我从北面走廊跑到了月洞门,远远看见小厮带着侍女过来了,就赶紧返回了这里。”
“也就是说,你和小厮都离开了,只留下了沈小姐,沈小姐却是昏迷状态。”裴越客简单做了总结,“凶手很可能是这时候逃走的。”
白素素蹲下身子,往床底下瞧了瞧,没发现藏人的痕迹,若是藏过人,地面上的灰尘会留下痕迹。
她又打开两个衣柜,衣柜里倒是有空间藏人,可里面的衣衫叠放整齐,也没有藏过人的痕迹,莫非凶手离开时把衣衫整理好了?
她摇了摇头,道,“裴府尹,我们的思路不对,凶手并没有藏在房间里。整个房间可以藏人的地方只有床底下和衣柜里,这两处都没有藏过人的痕迹,凶手不可能逃走时还有心思把衣服整理好。”
裴越客微微颔首,“有道理。可是你如何解释门窗反锁的问题?”
白素素一时无言以对,她再次走到李玉珠的尸体旁,抓住李玉珠的两只手腕提起来,李玉珠的手上很干净,可是指甲缝隙里却有隐隐血丝。
她起身走到门口,查看里面的门锁,锁上很干净。
她的目光倏然变冷,犀利地射向沈小姐、罗菀和小厮,扫视一圈,最后定在小厮身上。
小厮被看得紧张起来。
“你从窗户跳进来之后,就把门打开了?”
小厮回道,“不是。门是罗姑娘打开的。我跳进来之后,罗姑娘也跳进来了,还让我不要乱动。”
裴越客狐疑,“那为何窗台上没有罗姑娘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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