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君—— by坠欢可拾
坠欢可拾  发于:202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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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远好不容易劝走了王景华,程廷看王景华败走,乐的嘎嘎直笑,又冲石远挑眉,不像是偶遇,倒像是预谋在先。
“咱们一起跑几圈怎么样,不是我吹牛,我读书不在行,骑术还是很不错的。”
石远笑道:“行啊,可你要是输了,不要耍赖。”
程廷一拍胸脯:“绝不耍赖。”
石晴不由自主又看了邬瑾一眼。
邬瑾察觉不对,心知是程廷捣鬼,一时无法脱身,不由自主举目四望,忽然看到了莫聆风的身影。
她身上金光灿烂,宛若一道流光,从他面前划过。

邬瑾圈起两只手在嘴边合拢,放声大喊:“聆风!”
他嗓音不同从前清脆响亮,反而宽厚低沉,在众人耳中响彻,却没能传到莫聆风耳中。
程廷当即把两只手招展起来:“聆风!聆风!狗!阿狗!”
邬瑾也扬起手来,举手投足间却很儒雅,目光殷殷,一派温和,石晴不免多抬头望了两眼。
片刻后,莫聆风终于听到他的叫喊,慢慢打马过来。
她满脸是汗,荞麦花折腰断脊,在马辔夹缝中碾成了扁平状,显然很受了一番折磨。
殷南跟着她,细致地扫过邬瑾等人,尤其在石家兄妹身上停留了许久,连石晴头上一根素银十二行桥梁钗都不放过。
她的目光一旦慢下来,就像刀子,慢吞吞割在他们身上,邬瑾没动,任凭她打量审视,程廷心眼过于宽阔,也不曾留意,而石家兄妹感觉这目光过利,禁不住垂下了头。
等到殷南确认没有危险,漠然地移开了眼睛,他们才恢复自在。
几人下了马,重又聚在一起。
“聆风,”程廷拍她,“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等我们,刚才我大战王景蛤,你都错过了。”
刺目的太阳光让莫聆风皱起了眉:“王景蛤是谁?”
程廷兴奋道:“就是王……”
他一时想不起王景华的爹叫什么:“他爹是王知州。”
“哦,”莫聆风点头,“我知道了,王运生的儿子。”
王知州的名讳,她说的很自然,像是和王知州一个辈分的人。
石远听她说话不似寻常闺秀,又看她脖颈上的赤金长命锁,略一思索,便知她是莫节度使的妹妹。
难怪对王知州大名毫不避讳,而且他听说莫节度去哪里都要带着她,抱在膝上,片刻不离身。
石远又见她满头乱纷纷,通身孩子气,并不如传闻中那样乖戾,唯有一双丹凤眼,开合间神光摄人,神韵非常。
他拉着妹妹恭敬有礼的问了好。
莫聆风颔首,目光从石远身上划过,落到石晴身上,扭头看看邬瑾,看看程廷,有了一瞬间的了然,又落回石晴身上。
她一瞬不瞬盯着石晴,盯的石晴都手足无措起来,惶然地想自己身上打扮,越想,越觉局促,面色也变得通红。
“莫、莫姑娘……”
莫聆风收回目光,忽然从头上拔下一对短簪——今日是她自己梳的头,怕绳子不牢,又在两个角髻上插了一对细短的金簪。
金簪顶是一朵莲花,平平无奇,然而花心镶嵌着一颗莲子米大小的南珠。
她将这一对金簪送到石晴跟前:“送你,见面礼。”
石晴吓了一跳,低头一看,金簪倒是平常,可那两颗珠子光润晶莹,浑圆细腻,一看便是上好南珠。
她越发红了面孔,两手摆出了影子:“不、不、不,多谢莫姑娘好意——我不能收。”
石远亦没想到莫聆风会有此举动,大为震惊,也连连推辞。
莫聆风却直接将金簪塞进石晴手中,板着小脸,极具威严的喝了一声:“给你!拿着!”
两个石让她镇住,全都僵持在原地。
莫聆风又道:“我还想骑马,你们走不走?”
两个石瞠目结舌,只剩下摇头的份,石远又讷讷的告了辞。
程廷一番美意,此刻已经让莫聆风搅的稀碎,他在心中翻了个硕大白眼,翻身上马:“跑马跑马。”
莫聆风和邬瑾也骑马跟上。
等和石家兄妹离的远了,程廷才勒了缰绳,对着邬瑾挤眉弄眼:“石晴是个很不错的姑娘,识字明理,又能持家,和你同岁,模样也很不错,你觉得如何?”
邬瑾很严肃地道:“休要败坏石姑娘清誉。”
程廷“嘁”了一声:“聆风,你也觉得石晴不错吧,你还送她两根簪子!”
“不是。”莫聆风随口回答,却没说缘由。
邬瑾不由看她一眼,心中隐隐猜到她送金簪的缘故。
石晴家穷。
家穷的人,哪怕把自己拾掇的再体面,也要露出马脚。
她身上所穿戴的,全都不相衬,却是她能戴出来的最好的东西。
然而邬瑾心中又忍不住疑惑。
莫聆风究竟是因为石晴家贫,才送她金簪,免她饥苦,还是以此金簪,使得石晴和他不必受程廷的撮合?
亦或是——二者皆有?
在他猜测之际,程廷还在说石家。
石家空有一座大宅,内里已经是家徒四壁,穷的连年都险些过不下去,当了一套祖上传下来的金丝楠木案架才把年过了。
石家父母如今就指望着石晴能够嫁个好夫婿,得一笔钱,石夫人对程太太透露出的意思,便是不拘年纪、家世,只要不是做妾就行。
石远也不想妹妹嫁的不如意,因此悄悄托了朋友遍天下的程廷,请他寻一个才貌相当的人。
程廷一听到才貌相当四个字,立刻就想起了邬瑾。
此刻,程廷对着邬瑾苦口婆心:“石晴的祖父是大儒,听说留有几本古籍,给石晴做嫁妆。”
邬瑾正色道:“我若娶妻,必是心爱她,不会图谋人家家财。”
程廷坏笑:“那你心爱谁?”
莫聆风也歪着脑袋看他。
程廷又嘻嘻笑两声:“哦,我知道了,你心爱赵先生,赵先生一来,你都不和我们说话了,我对惠然姐姐也是如此。”
“不要胡说。”邬瑾心中忽然生出一股无名躁动,扬起马鞭,在半空之中甩出一声脆响,两腿用力一夹马腹,口中低喝一声:“驾!”
马撒开蹄子,冲了出去。
他耳边风声啸啸,眼中劲草遍地,石家兄妹的好意、程廷的撮合、莫聆风送金簪,搅成一团,忽然在他脑中炸开来,触动他心中一个极其隐秘的小角落。
那是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秘密。
只是这样轻轻掀开来,就足以让他惊恐、失措,他一瞬间的念头竟然如此罪恶,让他对自己满心憎恶。
他要把自己的念头碾为齑粉。
于骄阳之中,他迎着玲珑剔透的金光,用力想自己家的饼铺。
纵然阿娘每天勤恳擦拭,依旧逼仄狭窄,油渍浸入了桌椅、柜台,永远也无法擦干净,阿爹用两手撑地,在地上行走,短褐纵使掖在衣角里,下摆也永远灰尘满满。
他、他的家、他的家人,这些他拥有的东西,不令他羞耻,但却是真实存在,足以毁坏任何玲珑剔透的琉璃珠。
也足以泯灭任何一次耀眼的悸动。

第43章 绿野
邬瑾再次扬鞭纵马,直到跑的大汗淋漓,头脑空空,让心内所有念头都烟消云散,才勒住马,等身后的莫聆风和程廷追来。
他只当自己已经抹去所有罪恶,却不知心不受人管束,在莫聆风追上来之际,又悄然裂开。
《阿含经》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又岂是一个小小书生能够参透的境界。
莫聆风纵马跟上邬瑾,却不停马,大喝一声,抬起手中马鞭,用力抽向邬瑾的马屁股:“跑啊!”
邬瑾所骑的马并不出众,然而喜爱追逐,眼看莫聆风一骑绝尘,当即扬蹄跟上。
程廷望着前方始终不停的两人,气的破口大骂:“跑马跑马!不是让你们跑死马!”
等这一场疾驰结束,程廷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牵马在一棵老榆树下倒下。
老榆树碧冠遮天,碎阴遍地。
花草依着人的身体而伏倒,日光耀目,河风躁动,浮光掠影,鼻尖气味千变万化。
河水的腥气、堡寨中的生铁气、敌国的黄沙亦能带着干燥的气息传来。
他们跑的太远,草都比别的地方深很多,殷南目光警惕,四处逡巡,野鹭稍稍发出动静,都会令她侧目。
“水,给我喝点水。”程廷扬手。
邬瑾起身,从马上取下挂着的包袱,里面有水囊和饼。
他先递一个水囊给程廷,又将另一个干净的递给莫聆风。
莫聆风出了满身的汗,碎发湿漉漉贴在额头上,接过水囊,“吨吨吨”灌了半肚子,探身从油纸包里拿出饼,咬下一口:“甜的!”
于是她张开嘴,又咬下一大口。
程廷一听说是甜的,汹涌的食欲立刻消退,喝了个半饱,躺着不动。
“我总觉得我忘记了一件大事。”
邬瑾盘坐在地,见莫聆风叼着饼昏昏欲睡,思索片刻:“是不是忘记了今年秋你要参加别头试?”
“这我能忘?我又不傻。”
邬瑾再看一眼莫聆风,就见她仰面朝天,抱着半块饼,已经睡着了。
他挪动位置,让自己的影子彻底遮住莫聆风,又替程廷思索:“家状可送了?”
程廷猛地翻身坐起,目瞪口呆地望着邬瑾。
果真是忘记了一件大事。
学子应试前,都要将家状送至州府查核,他参加别头试,家状要送去其他州。
程廷暗暗的想这事不能怪自己——若是州学和图南书院,学子有先生督促,偏偏他在莫府斋学,赵世恒仿佛是忘记了秋闱一般。
他自己又一心数用,隐隐记得数月前邬瑾和他说过此事,结果转头就忘在了脑后。
程知府和程夫人倒是替他上着心,可程知府忙着查其他人的家状,程夫人见他一句话不说,照常念书,便都以为莫府已经将此事办了。
他哭丧着脸:“没、没送,你的什么时候送的?”
“过完正月就送了,八月就要应试,家状还需审查,自然越早送越好。”
“不怕、没事,还来得及,还有三个月,”程廷吓得脸都白了,“我回去就写家状,去州学找三位讲郎作保,再让胖大海给我送出去。”
想到此事尚未完成,程廷便坐不住了,欠身推了一把熟睡中的莫聆风:“走,家去。”
他推了两下,莫聆风纹丝不动:“这是起的比鸡还早?”
话音未落,沉默的仿佛是不存在的殷南忽然看向他们二人:“有人来了,我去看看。”
她神情凝重肃杀,似乎是来者不善,疾步往声音传来的西北方向掠去。
程廷也扭头看过去,眼中所见的却是越来越高的荒草,将殷南淹没其中,殷南身形又轻又小,也未露出丝毫行迹。
他这才意识到他们跑的太远了——太靠近西北方。
“不会是漏舶商吧,”他有几分心慌地靠近邬瑾,“听说漏舶商专门走这些人烟荒芜的地方。”
他见邬瑾满脸沉静,似乎没有听过漏舶商大名,小声道:“漏舶商就是专门做地下买卖的,听说他们杀人不眨眼,六亲不认,要是遇到咱们,会不会把咱们......”
他抬起手,横在脖颈上,从左拉到右,做了个龇牙咧嘴,凶神恶煞的表情。
邬瑾心里也正想着是不是漏舶商,见程廷如此,便低声道:“不要怕。”
他扭头看一眼酣睡的莫聆风——漏舶商若是见了莫聆风,恐怕比他们还要害怕。
很快,殷南就疾走回来,弯腰抱起莫聆风,看向邬瑾:“是羌人,走。”
邬瑾心里咯噔一下,立刻从地上坐起来:“是熟户还是生羌?”
程廷也紧跟着站起来,心知事态不妙——若是熟户,便还无事,熟户也都在宽州耕地,可若是生羌,那便是敌国的一杆枪,尤其还悄悄越过堡寨,即将进入宽州。
“嗯?”殷南并不懂得如何分辨熟户和生羌,在她眼里只有生羌和死羌的区别,略一停顿,“是活的。”
邬瑾先牵了莫聆风和程廷的马过来,听到殷南回答,心中大叹一口气:“快走。”
“姑娘,醒醒。”殷南拍了拍莫聆风,莫聆风眯着眼睛,并不想醒。
程廷七手八脚把剩下两匹马牵了过来,正要翻身上马,不远处草地上忽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而且走的很快,不过是片刻功夫,就靠近了他们。
“背着。”殷南把莫聆风贴在邬瑾背上,邬瑾连忙往后伸手,用力托住莫聆风。
而莫聆风半睡半醒,长长“嗯”了一声,埋着脸在邬瑾背上使劲蹭了两下,又拱了拱,伸出胳膊,环住邬瑾脖颈,含糊道:“要走了吗?”
邬瑾立刻道:“没事,睡吧。”
他看不到背后情形,只能感觉莫聆风的脑袋在他背上又拱了两下,然后侧着脸趴在他背上,一动不动。
眼看着殷南挡在他们身前,他更加的挺拔了身躯,要把莫聆风的面目和身躯全都藏在自己身后。
程廷这位小爷,一直生活在安乐窝里,见此情形,也跟着紧张起来。
挤挤挨挨的靠着邬瑾,他先闻到了莫聆风身上潮烘烘的香气,忍不住道:“邬瑾,我想撒尿。”
“忍一忍。”
时至晌午,热意更胜,就连风都是滚烫的,四处都是金光粼粼,目光所到之处,全都糊着一层金光。
那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追随着殷南前来,不过眨眼之间,两边人马就碰了面。
果真是羌人。
羌人是异族,面目本就与他们不同,脸窄,眉骨高,眼窝深,一眼就能分辨。
唯一不好分辨的是熟户还是生羌。

能追上殷南的,只能是比猎犬还要敏锐的生羌。
这一行生羌四人,因为天热,都戴遮阳斗笠,看不清面目,赤着上身,裤子半旧,赤脚穿麻鞋,凉衫搭在胳膊上。
他们穿着打扮和宽州城中苦力无异,但是皮肤黧黑,更为粗粝,无论怎么洗刷,都是如此——旱风如刀,在他们身上凿出了沟壑,黄沙顺着这些刻痕,侵袭进了他们的身体里。
身材最为高大一人掀动斗笠,露出鹰视狼顾之相,锐利地从邬瑾几人身上划过。
他看邬瑾——书生,长衫下隐隐透出起伏的筋骨,有几分力气,但是不足为虑。
看向莫聆风——黄毛丫头。
看向程廷,倒是多看了两眼——程廷满眼愤怒,整个人都绷直了。
而程廷对他的注视浑然不在意,紧紧夹着双腿,左右腿来回的交换,坐立难安,腹部满涨,几欲炸开。
他心急如焚,不知道这几个羌人到底想干什么,要杀要剐,也不给个痛快。
他要去撒尿!
羌人目光最后看向殷南。
殷南是一身利落的窄袖骑装打扮,看似没有兵刃,实则头上、袖里、腰间、靴中,全都藏着杀人的利刃。
高大男子往殷南的方向走了一步,右手伸入搭着的凉衫下,里面立刻显出短刀的形状。
邬瑾立刻将身边的程廷往后拱了一下。
程廷往后退了一步,连忙又夹住了双腿,嘴巴伸到邬瑾耳边,低声道:“邬瑾,我憋不住了!”
邬瑾将莫聆风牢牢箍在背上,低声回应:“再忍忍。”
羌人对挤成一团的三人不再留意,而是很疑惑地看着殷南,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兴奋。
殷南确实是在兴奋,浑身的血液都因此而躁动起来,眼睛、耳朵变得异常敏感,舌头舔了舔嘴角,像是即将饱餐一顿的饕餮。
她往前走了一步,再往前一步,腰间的软剑已经抽出来一指长,眼睛里冒着亮光,迈出了第三步。
男子却忽然往后退了一步。
羌人崇尚自然,他们相信不可思议的神力,也相信自己遇到危险时的直觉,他从殷南身上察觉到两败俱伤的危险。
殷南再进一步,男子又退一步,回到队伍里最小的少年身边,又急又快地说了一串羌族话。
那少年便脱下斗笠,往前走了一步,用流利的汉话道:“各位朋友,我们一家是来归属的,没有恶意,我们马上就离开。”
说罢,他学着文人行礼的样子,拱手揖礼,生疏而滑稽。
在他抬头时,莫聆风睁开眼睛,扫了他一眼,又闭上眼睛,打了个哈欠。
殷南失望地退了回去。
少年重新戴上斗笠,也退回到长辈身边,高大男子领着他们离开,往宽州城方向走去。
走出去十来步,少年忽然回首,从手中抛出一块白色石头,大声道:“送你,美丽的小姑娘!”
那石头极有准头,直奔邬瑾而来,殷南骤然伸手,将石头抓在了手中。
少年笑着跟上家人脚步,很快消失不见,莫聆风转动脑袋,懒洋洋伸出手,从殷南手中取过石头看了一眼,随手又抛在了草丛中。
羌人一走,程廷立刻如同火药一般炸出去二三十步,脱裤子撒尿,哗啦啦尿出一条长河后,整个人都松快起来。
他如释重负,走回邬瑾身边:“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方才发生的事情,对他而言,已经随着尿一起撒了出去。
莫聆风使劲一揉眼睛,从邬瑾背上扑腾下来,回答程廷:“去有荔枝冰糖水的地方吃。”
程廷翻身上马:“那去羊百福,新开的正店,有羊肉包子和面条,糖水也有很多种。”
莫聆风也上马:“那就去羊百福。”
两人都未曾将此事放在心上,唯独邬瑾揣了心事。
没有战争、看似平静的边关,实则已经波涛暗涌,并不太平。
四人还了马,一同回城,饱吃一顿,程廷先行告辞,继续呼朋唤友的游荡玩乐,邬瑾决定送莫聆风回府,将遇到羌人一事告知赵世恒。
到莫府时,时候尚早,一轮红日,尚未西沉。
邬瑾站在角门外,门楣上的“福泰”二字几经风雨,仍然是干干净净,矮石柱上那两只蟾蜍憨态可掬,看着倒是比王景华要顺眼许多。
莫聆风“咚咚”地叩门,值更的门房迅速开了门——门房从前还有一丝人气,今天却是泥婴一般,垂着脑袋,连眼珠子都不敢过分的转动。
“邬瑾,来啊!”莫聆风冲邬瑾招手。
邬瑾正看那门房不对劲,来不及细想,就迈步跟了进去。
二人直入后花园,然后双双停住脚步,看向花园中守株待兔的莫千澜。
莫千澜坐在秋千上,双手握住粗麻绳,两脚点在地上,一荡一荡,树影倾斜,使得他那张脸也时明时暗,本就苍白阴郁的一张脸,越发显得阴晴不定,神色也令人心惊肉跳。
四周垂手而立的下人,全都噤若寒蝉。
赵世恒坐在一旁石墩子上,漫不经心地翻看《说卦传》。
邬瑾快步上前行礼:“学生见过莫节度使,见过赵先生。”
莫千澜将手一挥,示意他滚去一边,邬瑾立刻叉手敛衽,恭恭敬敬退至赵世恒身边。
莫千澜独自一人坐在府中,越想越气,气的半死,气的发疯,干脆在花园里等着莫聆风这股野风刮回来。
野风是刮回来了,结果还卷来了一个邬瑾。
这让他在火冒三丈之余,还“汩汩”的往外冒酸气,在秋千上坐稳了,他沉着脸问莫聆风:“去哪里了?”
莫聆风理直气壮回答:“我去马场了。”
她中气十足,毫不心虚,跑到莫千澜身前,想要和他一起坐秋千。
“站着,”莫千澜猛然喝了她一嗓子,“你还有理了,都是我太惯着你了!外面多危险你知道不知道!”
他这一呵斥,当真是晴天霹雳,不仅莫聆风瞪大了眼睛,就连赵世都也惊了。
邬瑾站在一旁,也觉得乌云盖顶——有一回,他去寻赵世恒还书,听到赵世恒问莫千澜种什么树,莫千澜说种樱桃树,还调侃了一句祖宗爱吃。
莫千澜的祖宗就是莫聆风,连一根手指头都没弹过她,这样的重话,就更别提了。
赵世恒立刻站了起来,担心莫聆风要哭,又暗暗在袖子里摸了摸,看有没有带糖。

莫聆风没有哭,然而气的要命,气的发疯,气的失去了理智。
她对着凶神恶煞的莫千澜,“啊”的一声长号,随后肩着小拳头,始足了力气,劈头给了莫千澜一个重击。
莫千澜始料不及,又是个纸糊的花架子,当场让她锤的往后一仰,从秋千上跌落下去。
不等莫千澜爬起来,莫聆风赶上去跨坐在他身上,大锤特锤。
她越是锤,越是气,嗷嗷的大叫,并且改换方式,扬起手掌,“啪”一巴掌打在莫千澜脑袋上,恨他脑袋糊涂。
莫千澜一面招架,一面留神她从自己身上翻倒,狼狈不堪,几乎玉碎。
邬瑾迈出半步,手亦往上抬了一抬,想去拉住莫聆风,然而很快发现了自己僭越,又退了回去——这是莫家家事。
他看着莫家兄妹,没有再动作。
霞光似锦,披在莫家兄妹身上,霞光如火,落在莫家兄妹眼睛里,霞光似血,在地上无尽蔓延。
整个天地都笼罩着他们二人,他们是同气连枝,血脉相融,是同享富贵,同担重任,是性命相依,心意相通。
他日,他们的牌位甚至都要并立而放,共享后代香火。
邬瑾站在原地,影子在地上拉的长而扁,孤零零贴在地面上,不和任何人的影子交叠。
赵世恒袖手旁观,欣赏莫聆风的暴行。
他爱莫聆风的野性,这种野性就像是一种预示,一种昭告,可以让他预见以后的时光里,莫聆风会经历一种怎样的成长。
然而在听到清脆的巴掌声后,他立刻上前,将她连拖带抱的搂了起来。
“聆风!不要打哥哥,你自己跑出去,他急的都要发病了,要是你出了点什么事情,你哥哥还活不活了?”
莫聆风停了手,冲着莫千澜哼出来两道冷气。
赵世恒安抚住她,又伸手将莫千澜扶起来,莫千澜仰着头,无声一笑——他痛快。
莫聆风方才如同天塌了,他高兴,莫聆风打他,他也高兴,因为莫聆风在意他,爱他,她的一举一动,喜怒哀乐,全是因他而生。
臭阿尨。
低下头,他隐去了自己的笑脸,对着莫聆风招手:“过来。”
莫聆风大着嗓门拒绝:“不!”
“哦,”莫千澜一指邬瑾,“哥哥说了一句重话,你现在就要和哥哥生疏了,和你的朋友变成一伙的了?”
邬瑾薄薄的影子动了一下,感觉莫千澜是在向他宣示什么。
“对!”莫聆风应的干脆。
莫千澜上前抱起莫聆风:“阿尨啊,哥哥都要吓死了。”
他搂住莫聆风的细胳膊细腿,往中堂走,而莫聆风还不曾消气,气鼓鼓的,挣扎着用两只小脚踢打莫千澜。
待他们二人离开,随行的下人也一并离去,方才还乌泱泱的花园,瞬间就只剩下邬瑾和赵世恒二人。
赵世恒脸上的笑也逐渐落幕,只剩下一层虚无的笑意,转身看向邬瑾:“随我吃了晚饭再回,你是有话要说吧。”
邬瑾回过神来,点头应声,跟随赵世恒进了九思轩。
九思轩也静。
赵世恒看向正在清扫青石板上燕子屎的祁畅:“那个穿灰衣的,过来。”
祁畅缩肩拱背的迎了上来,是个瑟缩成一团的模样,不自觉一抬眼睛,觑了一眼赵世恒,见赵世恒盯着他,忙又把头低了下去。
赵世恒吩咐他先去煎茶,再去厨房传话,等酉时到了,把两个人的晚饭摆到花厅来。
祁畅依言而去,赵世恒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指着祁畅的背影,对邬瑾道:“人性本恶,孙卿言‘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人之所生而有也,’怎知却有君子、小人之分?”
邬瑾垂首答道:“学生以为人性本善,邹国公言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只是在形势之下,有舍有得,是以有君子、小人之分。”
赵世恒将目光从祁畅身上移开,踏上石阶:“此等小人,倒是不曾见善。”
邬瑾察觉他极为不喜祁畅。
不喜,却又留下,想必是有所用,再者人性之善恶,自古以来争论不休,也不是他能够辩明白的,便不曾接话。
赵世恒掀开斑竹帘,抬步进了花厅,在第一把太师椅坐下:“坐吧,只有我们二人,无需多礼。”
邬瑾在下首端坐。
大黄狗摇尾进来,立着耳朵蹲在一旁,赵世恒摸摸狗头,大黄狗便贴着他的腿边卧了下去。
“你是何事要谈?”
邬瑾道:“边关战事已休整多年,学生敢问先生,还能太平多久?”
赵世恒闻言,眉头登时皱起。
边关太平已久,寻常人总以为会千百年的太平下去,却不知狼烟已在眼前。
他和莫千澜,也正在借此机会筹谋。
而邬瑾提起此事,难道是窥探到他和莫千澜的一些动作?
他面不改色:“国家大事,未可知也。”
这时,祁畅端了茶进来,先奉给赵世恒,赵世恒端起茶盏,见茶沫柔嫩鲜白,煎的正是时候,才喝了一口。
他看向邬瑾:“怎么突然问起此事,你们今日在马场,可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祁畅不敢多听,连忙给邬瑾一盏茶,匆匆退了出去。
邬瑾点头:“今日在朔河边,学生见到四个羌族男子,并不是归属已久的熟户,说是前来归属,可学生观之,却有疑心。”
赵世恒听他是遇到了生羌,放下心来,言辞仍然十分谨慎:“羌人善骑射,又善战,朝廷对羌人十分厚待,每年都有羌人跨过堡寨前来归属,甚至堡寨里都有许多羌人,你为何疑心?”
邬瑾道:“学生做学徒时,见过归属的羌族人,无一例外,家中都有女子,但是这四个人没有,学生想,家必成于妇人之手,若缺少女子,就会过硬、过尖锐、过锋利,家会迅速消散,更不会千里迢迢来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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