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上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制笔之人于千万毫中拣一毫,精工细作,方得一宝帚,千金也难求。
而那竹造笔管上,赫然刻着“邬瑾”二字。
此笔非金银所能估量,是以比那十两银子重。
更重的是莫聆风的心意。
莫聆风知道他没有好笔,特意让莫千澜去信宣城,求一枝紫毫,直到今时今日,这枝笔才千里迢迢而来,到了他手中。
这份心意,足以涤荡他满身苦楚辛劳,让他心神安定,卷着满身栀子花香气往外走,他一路走回十石街去。
十石街还是那样狭窄逼仄,门与门仅仅隔着一堵矮墙,街面永远油腻肮脏,热水铺、脚店、肉案、碗头铺穿插其中。
正是晚饭前后,拥挤的屋宇中挤满了拥挤的人,食物贫瘠的香气飘荡至街上,两个赤脚小孩子正在为了一文钱扭打在地,互扯衣裳,哭号喊娘,各自的娘没有出来,只在屋子里大骂。
一个男子提着一坛小酒,哼着小曲回家,沿途大声和人打着招呼,相互调侃嘲笑的声音充斥着整条街。
邬瑾身上的栀子花香气瞬间变得微不足道,墙角开着一丛地锦苗,花朵粉嫩,然而气味刺鼻,引来一大群野蜂蚊蝇。
这是贫贱、肮脏、酸臭之地,也是他熟悉的、看惯了的家。
“哟,瑾哥儿回来了啊。”
“在节度使府上发财去了啊,还是读过书的聪明,能去大户人家干活。”
“不然怎么把意哥儿也送去念书,瑾哥儿,你家意哥儿现在也不得了,出去卖饼,有钱人家的少爷连饼笼都给他包下了。”
“早知道,我也省吃俭用,送山宝念书去。”
“瑾哥儿,你这新衣裳也是东家赏的吧,穿着好看,不像你娘做的,老也不合身啊。”
邬瑾含着笑不回答,但是叔叔伯伯婶婶的叫了一路。
邬父邬母翘首以待,见他回来,也都喜不自禁,邬母先拿眼睛打量他,仔细看他神色、衣裳、包袱,见没有异样,犹嫌不足,伸手使劲拍打他身上看不见的尘土:“可算回来了!饿不饿,吃了饭没有?”
邬父坐在椅子里,行动不便,满面笑容的拿眼睛抚摸他:“回来了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哥!”邬意气喘吁吁奔回家中,一个冲刺跃上邬瑾后背,两只手不住往他身上爬,“哥,你不在家,我都睡不着觉,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邬母枯瘦的脸上皱纹舒展,伸手撕下邬意:“别闹你哥,让他歇歇,老大,饿了吧?”
“我吃过了,阿娘,你们吃过了吗?”邬瑾转身关门,又将门闩横上。
邬母略有些失落,摇头道:“等着你们呢。”
邬意悄悄瞥了一眼门闩:“阿娘,我饿了。”
他一溜烟进屋放下书袋,又一股风似的旋进厨房,对着厨房里的饭菜垂涎三尺——厨房里有干菜蒸肉、烩菜、黄米饭、卤驴大肠。
邬瑾放下包袱,也进了厨房,一见饭菜,便对摆桌椅的邬母道:“阿娘,我好久没吃您做过的卤驴大肠了,再吃点。”
邬母动作立刻轻快起来,眉眼都带着笑意:“可不是,我都多长时间没做了,这东西麻烦,一直没空,昨天程少爷府上那个大海来传信,说你应该是今天回来,索性我就没做饼,去买了大肠回来。”
邬意用手指叨了块肉吃:“哥,你在莫府干什么?好不好玩?他们都说你要入赘......”
“你哥是去苦读,”邬母横他一眼,“哪里像你!”
“哥不在,我也去卖饼了!”邬意瘪嘴,看邬瑾抱了父亲进来,连忙抽椅子。
见邬父坐好,他也一屁股坐下,对着邬瑾笑嘻嘻的:“哥,我就说刘博文是我的好朋友,我去卖饼,他都领着人去捧场。”
邬瑾看他一眼:“爹娘还没动筷子。”
邬意赶紧把伸向筷子的手收了回来,讪讪地等爹娘都动了筷子,才开始大吃大嚼。
吃过饭后,邬瑾对于莫府之行,只是一语带过,见邬意贴着墙根往外溜,扒拉开门闩,壁虎似的顺着门缝爬了出去,便拿出十两银子到厨房,给洗碗的邬母:“阿娘,这是莫节度使给的赏银。”
邬母看着这一大锭雪花银,浑浊的眼睛瞪的滚圆,嘴唇哆嗦,两只手在抹布上擦了又擦,始终不敢伸手去接这一锭银子:“这、这么多银子,节度使赏你干什么?你在莫家是不是遭罪了?”
邬瑾将银子塞进她手中:“没遭罪,吃的好喝的好。”
“咱们不要,”邬母推还给他,“老大,你把银子还给他,咱们不受这个苦。”
她这做娘的认定儿子受了委屈,别人家的饭,岂是那么容易吃的。
邬瑾不说,她这个做娘的心里有数。
“阿娘,我现在好生生站在这里,身上连块油皮都没破,真没遭罪,”邬瑾扶着邬母坐下,“这十两银子,您拿着,明天一早就去楼务店,赁一个铺子下来,咱们这条街上的铺子,赁钱大约在八百文一个月。”
他给邬母倒一杯水:“把铺子赁下了,咱们开个邬家饼铺,往后就不用东奔西跑了。”
邬母渐渐平静下来,喝了口水:“可咱们挑出去卖也是一样的,何必白白费了赁钱?”
“阿娘,老二性贪,容易叫人哄骗,他出去卖饼,越发难以管束,以后白天学里有先生拘着他,放课回来就在铺子里,您和爹拘着他,我总觉得那个刘博文不对劲,他图老二什么?”
“这倒是,老二越大越不像话。”
“爹坐在柜里,顺带卖点蜜饯干果,也强过捡珠子,铺子开起来,咱们家的日子自然是越来越好。”
“好,都听你的,不过你得告诉娘,这几天你在莫家都干什么了?”
“阿娘,我想洗澡,您帮我烧一锅水吧。”
邬母一听,只能长叹一口气,不再追问莫府的事情,续起柴火,烧上一大锅水,好让儿子痛痛快快洗个澡。
邬瑾洗完澡,回到屋子里,点起油灯,把床上卷成一团的被子铺展整齐,桌上丢着两张揉成一团的竹纸,他展开一看,是两张写废了的大字,他将纸尽可能地压平——背面还可以接着用。
椅子上搭着一件外衫,是邬意刚刚脱下来的,皱皱巴巴,他抖开放到衣杆上去,又见邬意一双旧鞋,东一只西一只踢翻在角落,也拎出来摆好。
他这才坐下,摊开纸,研好墨,珍重地取出笔。
笔好,他舍不得写,简直怀疑自己的散墨会浸坏紫毫。
他是爱惜东西的人,一枝鸡毛笔,都能用上许久,凡是他屋子里出去的,哪怕是一件打过补丁的破衣裳,都比旁人的格外干净熨帖。
所以他想对这枝笔格外好一点。
末了,他起身出门,走出十石街去,来时路上,他看见一株野栀子在夜风中开的正好,此时寻过去,借着夜色看了半晌,最后连枝带叶折下来两朵,疾步回到家中,找邬母要了一只空的黄土陶罐,灌上一壶清水,把栀子花插了进去。
花香立刻蔓延,从容不迫地裹挟初夏气息,席卷陋室。
邬瑾看着这两朵洁白可爱的栀子花,饱蘸一笔墨,在竹纸上写了起来。
“元章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天晴。
莫聆风疹没热退,脉静身凉,已是大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必她亦是有后福之人。”
他忍不住去看这枝笔,心爱不已,继而写道:“我亦有福。”
邬瑾搁笔时,门外响起邬意鬼哭狼嚎之声。
片刻之后,邬意揉着红彤彤的耳朵躲回了屋子——邬母揪着他的耳朵,把他从听他吹牛的小孩里一路揪了回来。
他失了脸面,气哼哼倒在床上,两只手不住锤床,两条腿鱼似的扑腾,把刚刚收拾好的被子又搅了个乱七八糟。
只气了一刻钟不到,他就一个鲤鱼打挺,挺到邬瑾跟前:“哥,栀子花好香。”
他拿手指去拨弄花瓣,又把鼻子凑过去用力一嗅,香的打了个喷嚏。
“哥,你买了新笔!看起来至少一百文......哥,刘博文有一枝笔,特别贵,他说要一贯钱!”
他伸长脖子看笔,又看纸上日录,极力想要分辨纸上写的什么,然而不学无术,仅认识一个日子。
“哥,以后我也要去做生意,等我有钱了,我给你买最贵的笔!买蜀中最好的猊糖,买十个、不,买一百个。”
他辗转腾挪,回到床上,仰面朝天:“哥,我不想读书了。”
哥哥头也没抬,收拾桌子:“不行。”
“可是他们都笑我,说我的笔像扫帚,说我的字写的丑。”
“明天我给你买一枝好笔回来。”
邬意没有从邬瑾身上找到丝毫松动,臊眉耷眼的抱怨几句——蒙学里的孩子只认课业,课业不好,总是不讨喜。
嘟囔几句,他忽然记起来一件大事:“哥,刚才外面都在说佳县塌了一方土崖,把一队行商埋了,听说挖人的时候,有人挖出来了玉佩,送到当铺里,发了一注大财!还有人挖出来一只鞋。”
他拇指和食指圈成一个圆:“鞋上都镶翠玉!哥,你说他们是不是比刘博文家还有钱?”
“哥,我要是也在那里挖就好了,”
邬瑾手中的书彻底放了下去,脑子里划过那张白净富态的陌生面孔。
掩埋在佳县的陌生行商队伍,会不会是他们?
这场较量,似乎是莫千澜略胜一筹,而万世江山,又添一抹鲜血,多几具尸体。
他以为莫家与天子的争斗还将继续下去,哪知此事一过,双方便就此沉寂,除了奏书来来往往,整整两年,都无其他动静。
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骄阳似火,莫府九思轩内却依旧凉爽,古树遮天蔽日,叫这斋学永不见天日。
斋学里又添了射箭等课,在火伞高张的这一日,殷北笑容可掬的充当了教课的先生,看着学生在花园湖边拉开弓箭。
邬瑾在莫府吃了两年饱饭,在十六岁的这一年越发高挑挺拔,长手长脚的拉开弓,拇指上戴着玉韘,纹丝不动地勾着弓弦,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前方靶子。
他的轮廓已经完全清晰,眉目浓黑,眼窝深陷,鼻梁高直,其爽朗俊秀,如徐徐清风,如绝崖孤松,如朝霞之光,栖于山水草泽中。
殷北走上前,稍稍将他的手臂往上抬了抬:“放。”
邬瑾松开弓弦,一箭正中百步外水榭中放置的大草靶,准头虽不足,力道却够了。
殷北满意点头,踱步到程廷身边,伸手一拍程廷的肚子:“烦请小爷的肚子不要挺着,吸口气,收一收。”
程廷公鸭子似的嘎了起来:“我收不起来,中午吃太多了!”
这两年,他也在急剧变化,脸上的红疙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知不觉,身量也在变高、变宽。
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求学,吊在邬瑾身后,倒也不算是不学无术,只是很不耐烦,宁愿出去结交狐朋狗友。
殷北拍着他这个肚子,几乎要叹气:“放吧。”
程廷“咻”的把箭放了出去,箭垂头丧气,中道坠落在湖面,顿时荡起一大圈涟漪。
殷北又大叹一口气,再次拍了拍程廷的肚子。
随后他看向莫聆风,更想叹气——莫聆风不喜欢射箭,此时正捧着一个大脆桃坐在一旁,“咔嚓”一声,咬下来一大口。
她一面吃桃,一面旁观,坐在石头上纹丝不动。
不同于两个同窗的急剧变化,她还是薄薄的稚嫩模样,金项圈长命锁不离身,眼睛漆黑,嘴唇是樱桃红,笑起来露出一排珍珠米似的牙——但不能大笑,她的牙齿还未换完,大笑起来,便要露馅。
她对上殷北的目光,用脆生生的小嗓子理直气壮的道:“我还小。”
她不愿意射箭,殷北也不能赶鸭子上架,只能继续去教导邬瑾和程廷。
半个时辰后,殷北面对着程廷这根朽木,无论如何都笑不动了。
他提早下课,急急忙忙出了花园,边走边想这世上怎么还有王法这种东西。
一脚迈出花园,他抑制了自己回头揍程廷的冲动——他是法外狂徒,王法有什么可忌惮的。
酉时未到,三人忽然得了自由,程廷对那个大脆桃垂涎三尺,撒开蹄子就往九思轩跑。
莫聆风紧随其后,跑到一半,忽然停下脚步,随后蹑手蹑脚走到草丛边,叼着桃子,张开双手,猛地扑入草丛里。
一大群山鹛“扑啦”而起,惊慌失措地扇动翅膀,发出聒噪的叫声,而莫聆风叼着桃子直起身来,手里捏着一只青蛙。
她用眼神示意邬瑾过来。
邬瑾大步走了过来,从她口中接过桃子。
莫聆风捏着青蛙飞檐走壁,奔向九思轩,很快邬瑾就听到了程廷痛彻心扉的叫声——嗓子本来就沙哑,声音一大,越发叫成了破锣。
邬瑾习以为常,捏着这个吃了一半的桃子四平八稳地走,回到九思轩时,这二人已经偃旗息鼓,程廷把青蛙栓在门口,代替大黄狗看家。
九思轩随着他们的变化,亦有了变化,屋内换了高脚长条桌、方椅,可以垂足而坐,仍然呈‘品’字形摆放,上面设着笔墨纸砚四样东西。
除此之外,莫聆风桌上还放着一盆桃、一碟糖核桃,散落着三四个猊糖,程廷桌上放着一个棋笥,棋子乱糟糟洒落在四周,一个玉壶春瓶,出面插着一簇怒放的绯红海棠,花期已过,这是他在莫府花园背阴处寻到的最后一株海棠树。
许惠然爱海棠花,是以他插在春瓶里,准备送去许家。
他们二人桌上乱如草寇,邬瑾桌上却是书、邸报、小报整齐叠放,仿佛是列队待阅的士兵。
三个人,三种性子,宛如三种截然不同的花草,同开在仲夏的九思轩内。
这座府邸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每一根梁柱,都泰然自若地张开臂膀,将他们拥抱在自己的阴影之中。
究竟谁在瓮中?
亦或是人人皆在瓮中?
祁畅这只小小虫蚁送来水和巾帕,程、莫二人洗手擦脸,各自落座,享受初夏日的清凉幽静。
屋外有古树参天,剪碎天光,使得滚烫的日光圈圈点点,明明暗暗,悄然落地,又剪破夏风,使那风都绵软无力起来。
莫聆风伸手去摸埙。
邬瑾伸出修长手指,将手中的桃递了过去:“吃桃。”
她的埙吹的死气活样,听的人抓心挠肝,还是不听为妙。
莫聆风忘了埙,接过桃,继续把桃吃的“咔嚓”作响。
程廷瘫在椅子里,也对着桃子使劲:“对,别吹了,就因为你吹埙,莫府这块地都不值钱了,外头净传这儿闹鬼。”
莫聆风立刻回身,伸长手臂在他脑袋上打了一巴掌,巴掌声很响亮,力气也不小。
程廷叼着桃子做出回击,也扬起拳头,在莫聆风身上不轻不重地锤了一下。
拳头落在莫聆风身上,邬瑾看到莫聆风晃了一晃,替她疼了起来,连忙站到中间,阻止他们二人菜鸡似的斗殴。
程廷隔着邬瑾冲她龇牙:“明天跑马,你等着吃灰吧。”
明日旬假,他们相约辰时去草场骑马,一教高下。
说完,他又歪着脑袋看莫聆风:“你去不去的成?”
莫聆风点头:“去。”
酉时一到,邬瑾出莫府,回饼铺去帮工,程廷卷走了莫府的春瓶和海棠花,想办法送给许惠然,莫聆风则是去了中堂。
中堂明亮,不似九思轩凉爽,然而依旧糊着厚厚的窗纸,未曾改设纱窗和竹帘。
凉风催入屋中,两侧粉壁,紫藤缘木而上,从天棚似的花架往下垂,虬枝盘干,屈曲蜿蜒,叶片油绿,婆婆娑娑,满目清幽。
门窗大开,莫千澜与赵世恒对坐弈棋,口中低声说着佳县匪患一事,莫聆风跳进门槛,二人自然而然停了话头,齐齐看向她。
“哥哥!”
莫聆风跑进屋子,低头见莫千澜身前摆着一碗消暑的绿豆水,俯身嘬了一口,然而那水既不甜,也不冰,很没有滋味,她咂摸两下,便不喝了。
她三两下爬进莫千澜怀里,在他身上窝成细小的一团,伸出脑袋去看棋盘。
莫千澜用一只手搂着她,一只手去摸她的脑袋和脖颈,手掌立刻有了潮湿之意——莫聆风怕热,从九思轩穿过来,她身上有了汗。
莫聆风一面看棋,一面通知莫千澜:“哥哥!明天我要和邬瑾去骑马!”
莫千澜捡一颗白子随意落下,埋头嗅了嗅莫聆风头发上潮哄哄的香气:“不行,哥哥带你去看杂戏好不好?”
他不敢再让莫聆风离开自己的视线。
莫聆风是他的骨,是他的肉,是他的血,是他的眼珠子,三界犹如火宅,唯有看到莫聆风,他才能安心。
况且他在姨娘们肚皮上耕耘两年,一无所获,莫聆风更是莫家的一根独苗。
千倾地,一根苗,珍贵。
太珍贵了,以至于所有人都能察觉出她的独一无二。
莫聆风难得一次要出门去,听到不行二字,就气鼓鼓的从他膝上下来,攥着一只小拳头,重重殴打莫千澜:“我要去!”
赵世恒连忙放下手里的黑子,起身揽住她:“聆风,不能打哥哥。”
莫聆风很伤心地瘪了瘪嘴——这两年她几乎是失了自由,一次马都没去跑过。
她眼里含着一点泪,垂头丧气走了出去,孤零零蹲到花架下,去摆弄从前玩过的一根竹马。
莫千澜看她这样不高兴,也落花流水的萎靡起来。
他起身走到莫聆风身边,看她半阖着丹凤眼,脸上热出两团红云,嘴唇红而湿润,还残存着几分幼兽的性子,喜怒哀乐,全都浮在眼睛里。
“阿尨,”他伸手把她一整个的端进怀里,抱回屋中,放到椅子里,“小狗儿,哥哥明天带你去跑马。”
他身虚气弱,走的步步小心,心想小狗儿再长下去,长成大狗儿,自己就抱不动了。
“不要。”莫聆风摇头,知道莫千澜已经跑不了马了。
去年莫千澜骑马时犯了痫病,幸亏马跑的不快,只跌伤了头脸,从那以后,李一贴就不许他再骑马。
“没事,我慢慢骑,热不热?”
莫聆风还是摇头:“热,我回去吹埙了。”
莫千澜见她懂事的可怜,一颗心顿时像是让一只大手狠狠攥了一把似的,不知道怎么爱她才好,伸手一摸她汗津津的脑袋:“就到这里吹,我叫人放冰来。”
莫聆风垂着四肢,耷拉着脑袋,坐到赵世恒身边,取出陶埙“呜呜”吹了起来,赵世恒凝神细听,时不时纠正她的气息。
冰盆搬了进来,放在角落中,冰山聚在盆中,细细碎碎坠落、消亡,冷气丝丝缕缕在室内铺开,由地而起,莫千澜离的近了,立刻打了个寒颤。
埙声“呜呜突突”,很是刺耳,他听在耳中,却如仙乐,又悄悄命人去取一碗冰乳酪来,送到案上。
碧碗盛着冰乳酪,从冰鉴中一出来,碗周就聚起密密麻麻的水珠,渐渐连成线,垂落在桌上。
莫聆风见了冰乳酪,才搁下埙,伸手捏起勺子,舀了一勺在口中。
乳酪甘酸,樱桃鲜甜,入口冰凉,她终于露出笑脸,又成了个眉飞色舞的孩子,漆黑的眼珠子流光溢彩:“哥哥,好吃。”
莫千澜一边笑,一边冷的起了满身鸡皮疙瘩。
赵世恒在一旁看着,毫不同情,他看莫千澜是自作自受——爱妹妹爱的过了份,因噎废食。
莫聆风吃了一碗冰乳酪,自己就很克制的不吃了,也不再提出去跑马的事,端起茶水簌了口,她拿着埙,一路吹回了长岁居。
翌日,莫千澜还是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又命殷北和赵世恒跟随,准备带莫聆风去骑马。
哪知他等来等去,不见莫聆风,只等来奶嬷嬷传来的噩耗——莫聆风跑了,还留下一副张牙舞爪的大字:“我去城外跑马,殷南跟着我,哥哥胆小鬼。”
莫千澜惊得险些当场发病。
还好,还有殷南跟着。
他折起那一张活泼的大字,贴身放入怀中,转身走入庭院里,长岁居静默不语,仿佛全都将他遗弃了。
第41章 春心
宽州城朔水河畔附近,大大小小养马场有近三十六个,朔水一发,整个马场都是碧草茵茵,欣欣向荣。
莫聆风有一匹白马,养在上阳养马苑,五更天不到,她就踩着露水出城,从奚官手里牵了马,带去朔水河边。
马温顺,自行在河边饮水,莫聆风弯腰在草地里拔粉色的荞麦花,踮起脚别在马辔上。
河风徐徐吹过,花草低伏,玉兔尚未西落,金乌便已东升,水面映照出一片动人波光。
马饮饱了水,打了个响鼻,莫聆风把手里剩下的荞麦花乱插一气,翻身上马,先慢慢踱步,一刻钟后,忽然扬鞭策马,跑成了一道影子。
殷南骑一匹黄花马,追逐着她身上那一点耀目金光,不远不近的跟随着。
旷野无人,任凭她驰骋,直到辰时,草场人才多了起来,打草的人背着半人高的背篓,拿着两股的木叉,遇到马场外的马粪也一并拾进背篓里。
程廷和邬瑾也联袂而至,一同在奚官处赁马。
邬瑾穿一件半旧的窄袖襴衫,头戴云巾,程廷要给他赁马,他坚持不受,自己挑了一匹不贵的青马,将牌子递还给奚官,扭头看向来时的方向。
程廷要了一匹青總马,从邬瑾手中拿过水囊,咕咚两口,长长“哈”了口气:“看什么?等聆风?”
他满面红光,一个脑袋梳的油光水滑,穿一身簇新的红色窄袖圆领袍,脚上蹬着新马靴,精神抖擞。
行人三三两两,并不见莫聆风身影,邬瑾便回头道:“她昨日说来。”
程廷把水囊又丢到邬瑾手中:“她来不了,莫节度使绝不会让她来——我姑父吓破胆了。”
“小爷的马,你等着现买是不是?”他扬声催促奚官,又对邬瑾道,“咱们两个好好骑马,我有好些心里话想跟你说。”
他的心里话,自然和许惠然相关。
奚官急匆匆牵了马来,两人翻身上马,挽住马辔,卷着马鞭,轻轻一夹马腹,先走上一圈。
程廷细细和邬瑾说起昨日那一瓶海棠花,他托大姐转送给许惠然,许惠然取了花,将花瓶送还给程家,又在里面插上一枝芍药相赠。
程廷得此回礼,立刻单方面坠入了爱河。
殊不知许惠然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姑娘,既然是还瓶子,总不能得了人家的花朵,送还人家一个空瓶子,是以在里面插了一朵芍药,做为谢礼。
邬瑾温声道:“我们十石街的街坊,有时往我们家送一碗菜,我阿娘收了菜,也必定要往人家的碗里装点什么再还回去,可见无论高门大户,寒门小户,都是一样的礼数。”
程廷正独自一人爱的如痴如醉,骤然叫邬瑾点破,顿时不快,反驳道:“惠然姐姐若是不心悦我,怎么会这个年纪了还没定亲?我大姐都已经定了人家,十月出阁。”
他又嘻嘻地笑:“昨天我阿娘已经答应我,今天去许家提亲,待我订下婚事,我存下来的好多东西,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送过去啦,有一套打跟斗的小人,是我日后的姐夫从虎丘带来送我的,我都没有给聆风看……”
在他絮絮叨叨的讲述之中,空气渐渐干燥起来,热气升腾,零零散散的荞麦花散发着一股刺鼻气味,和马粪臭气交织着,直往人鼻子里钻。
邬瑾安静听着,心中忽觉一片柔软——程廷对许惠然的喜爱,是有了好东西就想给她的天真,是连莫聆风都没有的赤诚,纵然无人回应,却也分外美好。
程廷讲的口干舌燥,正想喝水时,就见不远处有一行人打马而来,便止住话头,换了脸色。
来人都是锦衣华服,其中一个正是和程廷极不对付的王景华——两人还是两年前在马场结下的梁子。
王景华一见程廷,便斗志昂扬,撇下一众同窗朋友,直奔程廷而来,里面还有一男一女,似乎也与程廷相识,跟了过来。
“程三,”随王景华来的少年郎先打了招呼,“邬瑾,你们也来跑马?”
他身边女子轻声叫了一声“三哥”,然而程廷只顾着和王景华大眼瞪小眼,没有听到,那女子一时尴尬,绞着手指,低垂着头不言语了。
“石远,”邬瑾笑道,“还没有谢你照顾我家生意。”
石远摆手:“是我家里人要吃,算不上照顾。”
他伸手一指自己身边的女子:“这是我妹妹石晴,比你小一岁。”
邬瑾这才看向石晴:“石姑娘。”
石晴就又半抬了头,看向邬瑾:“邬郎君。”
他们三人在这里互叙,程廷与王景华却已经按捺不住。
程廷扯着破嗓门,先发制人:“哟,图南书院的蛤蟆精也来骑马啊。”
王景华两只滚圆的凸眼,一张大嘴,敞开了笑活像是要吃人,而且越长越开阔,程廷给他取的外号已经响彻宽州两个书院。
王景华立刻露出个阴阳怪气的笑:“哟,这不是程白丁吗?”
两人夹枪带棒,立刻展开了一场短暂的攻击。
王景华说程廷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程廷回击没你像癞蛤蟆,王景华气的脸红脖子粗,骂他是疤瘌脸,程廷就说比你蛤蟆脸好看,王景华又说他是公鸭嗓难听,程廷就说比你“呱呱”叫好。
王景华几欲气死,鼻孔翕动,翻身就要下马,程廷乘胜追击,问他那小短腿要不要扶。
两个人眼看着要打起来,邬瑾连忙上前劝解。
石远也道:“蛤弟,程三,何必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还是以和为贵吧。”
王景华七窍生烟,未曾听清楚石远的口误,石晴却是听清楚了,硬生生憋了笑,移开目光,不期正撞在邬瑾身上。
邬瑾也正是要笑不笑的模样,向她微微一颔首,石晴便垂了头,面色微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