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的那段话,只不过是他对她产生好感的契机。那个梦,还有她美丽动人的相貌,才是他喜欢上她的真正原因。!
第9章 Chapter 9
切莉在埃里克的身上花了二十法郎四十苏,誓要从他身上捞回本。他不管说什么,她都热情洋溢地回应。
他们开始频繁地约会——她每次去加尼叶歌剧院,都能碰见埃里克,自作主张地把那里当成了他们约会的地点。埃里克没有反驳这个说法。
她是天生的调情高手,没有羞耻心,说错了话也不会感到羞涩,而是用一阵明快的笑声取笑自己的错误。她说话的时候,两只手总是兴致勃勃地上下比划——她不管做什么事,都兴致勃勃。他实在不明白,她的兴致为什么每时每刻都如此高昂。
她问他在剧院做什么工作。他没能答出来,只好在半夜用一种上不了台面的手段,取代了剧院里的一位钢琴手。乐队指挥不了解那位钢琴手的遭遇——被打晕扔到一辆出城的马车上——还当众嘲笑他戴面具是为了哗众取宠。不过,当天晚上,那位指挥就一瘸一拐地找到剧院经理,说自己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需要回老家养病。
就在剧院经理发愁,没人替代指挥时,指挥说:“有位叫埃里克的钢琴手,知道怎么指挥乐队。你放心,我已经检验过他的水平,完全可以驾驭乐队指挥这个职位——就是,他有点儿小怪癖,不喜欢别人看他的脸。”
剧院经理松了一口气:“没事,只要他会指挥就行,至于怪癖——这年头,哪个天才没点儿怪癖,只要他别像一些钢琴大师一样总是敲断钢琴的琴弦就行。”
就这样,埃里克在短短一天内晋升为了歌剧院最年轻的指挥家。
切莉不懂音乐,不知道他这个晋升速度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中,只可能存在于一本名为《剧院经理的贪污生涯》的小说里。她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会去问那位提前退休的指挥,为什么选埃里克当自己的接班人。然后,她就会明白,她的“肥羊”手段多么恐怖凶残,令人发指,比一些报道过的连环杀手还要吓人。但她并不知道,还兴高采烈地去看了他们的排演。
她一直觉得,埃里克只是一个普通有钱人,喜欢戴面具,不喜欢说话——她和他在一起时,他总是一言不发,像是无话可说,很少发表自己的见解,除非她说了一些类似“瓦纳格”的蠢话,他才会开口指出她的错误,否则会一直沉默下去。
他如同一个没有性格、没有脾气的幽灵,除了一副动人的嗓音,她在他的身上看不见任何迷人之处。
但听完他指挥的乐曲以后,她竟无法控制地对这个古怪的男人生出了好感。
她听过有人指挥的交响乐,不知是她的问题,还是什么,她总觉得其他指挥家站在台上,不像在指挥音乐,更像是一种装饰,一种摆设,为了能让乐池呈现出对称美的摆设。
埃里克却没有给她这样的感觉。
他似乎明白所有乐器的特性,知道如何将它们调和在一起,化为最谐和、最动人的音乐。他明明昨天才当上指挥,却有一种早已指挥过千百遍的气势。
他穿着黑色的长礼服,拿着象牙柄的乌木指挥棒,那黑色的指挥棒就像是他手掌的延长部分,强势而精准地引领着每一个乐手——是的,每一个,剧院乐队有三十四位小提琴手,十二位中提琴手,十位大提琴手,八位低音提琴手,在那些乐手的后面还要长笛手、短笛手、英国管手、单簧管手等等,那么多乐手,但切莉可以肯定,每一个乐手被他以一种不容置喙的力量领导着。
在指挥台下,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幽灵;在指挥台上,他却是一个居高临下的领导者。
怪不得交响乐演奏会,指挥的名字总是排在最前面,因为他是所有乐曲的节奏、结构和情感,是一场演奏会中最沉默,也是最掷地有声的掌舵者。
埃里克的手上没有任何乐器,也没有五线谱和羽毛笔,切莉却有一种感觉,是他创作了这首乐章。
要是他面具下的脸庞足够英俊的话,切莉可能就爱上他了——不要钱也要和他谈恋爱的那种爱。
一曲完毕,她鼓着掌站起来,提着裙子跑到了乐池边上。埃里克正抱着手臂,跟一个小提琴手说话。他没有拿乐谱,却准确地指出那个小提琴手在哪一章、哪一页、哪一个乐句犯下了错误。接着,他又对小提琴手身后的长笛手说了同样的话。
切莉一开始并没有把他训斥那些乐手的话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的听觉和记忆力是如此惊人,竟能从这么庞杂的乐声中,分辨出是哪个乐手犯了节拍上的错误。
说完以后,他走到乐池边上,单手扣住地板的边沿,轻而易举地跳了上来,走到她的身边:“有事?”
她眼睫毛扑闪了一下,看向他面具眼洞后金黄色的眼睛。她其实不太喜欢这种金色的眼睛——太像野兽的瞳孔,狼、虎或狮子的眼睛都是这个颜色。刚开始,她与他对视的时候,还以在跟一头丑陋、未开化的野兽对视。现在,她发现自己错得离谱,金色的眼睛并不丑陋,反而有一种野性的美丽。想到他刚刚翻身上来时,身手如此矫健,手臂的肌肉紧绷而结实,她的心就像被擦出火花似的滚热。“有事?”他又问了一遍。
她点点头,本想长篇大论夸奖一下他的指挥,搜肠刮肚半天,才想起自己压根不懂音乐——她之所以能体会到那首乐曲的奇妙之处,只是因为被他的魅力折服了而已。
“这个男人有钱又有魅力,”她想,“我一定要得到他。”
于是,她放弃了累赘的长篇大论,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吻上了他脸上唯一没被遮住的地方——嘴唇。
埃里克怔住了。
就像他猜想的那样,她是一个天生的调情高手——也许是后天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被她吻了。她的嘴唇没有看上去那么干裂,贴在他的唇上时,犹如蜂蜜般柔滑而甜蜜。她像玩游戏的天真小女孩一样,玩闹似的碰着他的唇,一触即离,又迅速贴上来,若即若离地逗弄着他。
他没能像专注于床笫之事的小说描写的那样,品尝到她口中的唾液,却闻到了她脸上润肤膏的香味。原来,他之前闻到的麝香气味并不是香水的味道,而是润肤膏被她的肌肤吸收后散发出来的香气。他的血液被她脸颊上的香气引诱得勃然沸腾,一股奇异的亢奋烧灼着他的喉咙。
他闭上眼,被她吻得几近焦渴了。
半分钟后,亲吻结束了。她又吻了吻他的面具——那个他亲生母亲为了不看见他丑陋的脸庞而送给他的面具。如果说之前的吻,让他的欲念浮动;这一吻则令他有些惶恐了。
她轻抚着他的面具,柔声说道:“我没什么事,只是想知道天才的嘴唇和凡夫俗子的有什么区别。去吧,继续表演,我会在台下看着你。”
说完,她后退两步,理了理披肩,朝他抿嘴一笑。
她捋头发的时候,他再次看见了她腋下淡褐色的绒羽,于是只能发出一个简短而干涩的喉音:“嗯。”
切莉察觉到了他反常的反应,没有说什么,内心却有点儿得意。埃里克另一个让她喜欢的地方,就是面对她的亲近,他总是诚惶诚恐。
他在台上是居高临下的领导者,在台下却是一只被她亲吻都会呜咽的小狗狗。她爱极了这种感觉。
不过,切莉深知男人的秉性,哪怕是最可怜的小狗,也需要完整的尊严。她得维护这种尊严。于是,她假装没有看见他的惶恐与颤抖,浅笑着走回了观众席。
在那之后,他们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他其实不太喜欢切莉这样的女孩,她漂亮,甜美,脸颊上生着淡淡的雀斑,肌肤奶油般柔软。她大多时候肤浅又愚钝,喜欢扭着身子,发表一些粗浅而幼稚的见解;但她从来没有问过他为什么戴面具,也没有好奇过他的长相,这一点便弥补了她所有令人难以忍受的缺点。她非常喜欢夸赞他,夸赞他的气度,夸赞他指挥时的手势,夸赞他弹钢琴时的八度滑奏。
最重要的是,她吻了他,而他是一条可怜虫,从来没有被女人吻过。
她喜欢看他指挥乐队,他就力排众议,让她成为排演时唯一的听众。每次休息时,他回过头,都能对上她亮晶晶的眼睛。排演结束后,她会跑过来,亲吻他的嘴唇。乐手们都羡慕他这个怪胎能拥有如此美丽的女朋友。
没有排演时,她则喜欢在他的公寓里——他租了一幢带花园的公寓——用一种以为他看不出来的方式勾引他。他弹钢琴时,她会提起晨衣的裙摆,故作好奇地凑过来,让他看见她没有穿袜子的脚背。脚背的肤色是她真实的肤色,没有用任何能让皮肤变成棕色的防晒油,白皙而娇嫩。
在他们的关系真正有实质性进展那天,她注意到了他的视线,竟直接脱下鞋,从宽松的裙摆里伸出那只雪白的脚掌,问道:“好看吗?
她的脚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普通人一个模样,因为不常叫马车(切莉是个吝啬的姑娘,认为每小时1法郎15苏的车费相当昂贵),脚后跟有一圈干燥的、白色蜘蛛网似的纹路。
她见他看着那里,毫无羞怯地把脚后跟伸到了他的眼前:“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脚长得特别难看,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噢,别被那些傻瓜画家骗了,女人的脚和男人的脚一样,也会生茧子发臭,你看, 她露出自己的脚底,“我的脚底还有一些丑丑的褶皱呢。
并不,好看极了。
他没有说出这句话,怕她觉得他是个变态。但她的脚确实相当好看,脚趾头涂着黑色的趾甲油。他问:“为什么涂这个颜色?
她眨巴眨巴眼睛,说:“因为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可以捕获你芳心的女巫。 见他的耳朵红了,她哈哈大笑起来:“你居然信了,真可爱。当然是因为这么涂好看呀,我的傻瓜!
好看?他实在不敢苟同,整只脚最大的败笔就是那黑色的趾甲油,她应该涂红色或无色的指甲油,但她喜欢就好。她的大脚趾上生着几根细软的黑色汗毛,他想吻一吻那些可爱的毛发,却怕吓着她。
就在这时,她忽然抬起那只脚,搁在了他的肩上。
这是一个相当出格的动作。
他不用侧头也能看见她粉红色的脚底,一颗心顿时砰然作响。
“我感觉气氛到了,你觉得呢? 她声音柔媚地说,“早在你指挥乐队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你的迷人之处,你是一个迷人的男子,虽然我还不知道你长什么样,但那不重要,你的气质就已经足以迷倒我。
她果然是一条柔韧的蛇,一边说,一边把那只脚往他的脸靠拢。他感受到了她一只脚的重量,约等于没有;也感受到了她脚背的温度,那么温暖。
炽烈的火焰在他的胸腔内熊熊燃烧起来,那是一团滚烫、隐秘、可以把他的心脏烧穿的欲念之火。
她不是他的想象,也不是他头脑编织出来的梦境,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皮肤温热的、柔软而娇嫩的女人。
“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可能有点儿出格,但我早就想这么说了。 她另一只脚也搁在了他的肩上,两眼自上而下地、紧紧地盯着他,“我想要你亲我,抚摩我,把我当成一只猫,什么动物都可以,只要你尽兴——我想要你,埃里克。 !
她想要他?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女人对他说这句话——她想要的不是英俊但毫无才能的男演员,也不是脸色苍白、脚步虚浮的贵族,而是埃里克,丑陋、卑贱、无耻的埃里克。
他看向她的嘴唇。她尤其青睐淡红色的口红,嘴唇涂得像两片丰美的花瓣。不久前,她还用这两片花瓣逗弄过他。在花瓣的轻拂下,他的腹部燃起了罪恶的烛焰,渴望去烧灼她的躯体。但他压抑了那种肮脏的冲动,因为知道,不会有女人愿意与他交合。他从生下来——得到这张丑陋的脸庞那一刻起,便注定永远无法体会肉.体上的欢愉。
但切莉竟然想要他。
为什么?
……他究竟哪里吸引了她?
“难道你不想要我吗?”见他久久不说话,她撅起嘴,发出小猫呜咽一样的抱怨,“难道你还没有喜欢上我吗?”
再不回答恐怕就没有机会了。他闭上眼,攥紧一只拳头,低涩地答道:“我想要你。”
她的头微微垂下,油亮的鬈发从他的脸庞上拂过,甜蜜的深褐色芳香包围着他:“那你为什么不亲我?我想要你亲我,先从手开始,好不好?”
她说着,把一只手贴在了他的脸上。
她的身材娇小,手也娇小,几乎盖不住他的下颚,他却能用一只手捂住她的脸蛋儿。他深吸一口气,握住她的手腕,像一个将死的病人那样颤抖,因为她的手就在他的面具旁边,只要她生出一丝不该有的好奇,揭下他的面具,就能看见那张叫人作呕的恐怖脸庞。
但她没有,连问都没有问一下,像没看见他的面具似的。不管她因为什么而不好奇他的长相,他都想像信徒一样下跪感激。
就在他侧过头快要吻上去时,她忽然抽回了手,故作生气地说道:“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呢。”
答案还用说吗?
“我喜欢你,”他低低地答道,如愿吻到了她的五根手指,那五根柔软、滑腻、芬芳的手指,“我喜欢你。你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切莉不由一僵,因为埃里克并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自从爬山丢掉处女.膜以后,她就不再在乎所谓的贞洁——既然连爬山都能丢掉贞洁,且丢掉贞洁以后,并没有下地狱,那她为什么还要在乎这种不会带来任何惩罚的东西?
切莉是个相当想得开的女孩,绝不主动把脑袋伸进会禁锢住自己的枷锁里。失去“贞洁”以后,她惶恐了一段时间,但因为没能体会到清教徒所说的害处,渐渐就放开了与男人胡闹。她不在乎贞洁与否,但显然埃里克是在乎的,不然也不会说这种话,像一个忠心耿耿的老处男似的。她斟酌了片刻,搬出了早就想好的说辞:“你虽然不是我第一个男人,却是第一个占有我的男人……”她语气轻柔地说,“我也很喜欢你,快点儿占有我吧,我还是个处女——四分之一的处女,有四个男人亲吻并抚摩了我,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生理上说,我还是纯洁的。”
她有过多少男人,他都不在乎。毕竟,只有她愿意把自己交付给他。他感激她的赐予,不会再奢求什么。
他终于履行了自己的想象——跪下来,亲吻她那双白如凝脂的赤足。他的唇沿着她胫骨逐渐竖起的汗毛,朝她红褐色的膝盖前进。她愉悦又害羞地尖叫了一声,喊道:“不要再亲了,好痒……亲亲我的嘴巴吧。”他便听话地停了下来,按照她的命令,吻上她粉嫩的嘴唇。
吻上去的一刹那,他也吻到了她几根褐色的鬈发,但并不想为了它们而专门停下,只好含着那几根头发吸吮她的双唇,轻轻地辗转着。他不敢用力,怕她后悔与他亲近。
他明显多虑了,她热情地回吻了过来,握着他两只手放在自己纤细的腰肢上,呜咽着,摇晃着,恳求他吻得再激烈一些。她却不知道,光是亲吻这件事,对他而言,就已经足够激烈了。
亲吻结束以后,这幢公寓变成了太古时期的伊甸园,他们像最初的男女那样面对面。她侧躺在床上,单手撑着下巴,一只脚犹如弗拉戈纳尔笔下故意踢掉鞋子的女郎般绷紧。她的面色绯红,朝他勾了勾手指:“让我做你的猫,好吗?”
在她娇媚的询问里,他一切顾虑都抛开了,好似提前进入了绮丽的天堂,而绮丽的中心只有一个小小的切莉。她翻过身,背对着他,露出两片琥珀色的肩胛骨。他粗暴地吻了上去,接着,整个人都被她温暖的皮肤烫得蒸发了,化为了一缕虚无的幽灵,在公寓的天花板飘荡。他的身体陷入了沸腾的海洋,随着浪潮起伏;飘荡的幽灵则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的女孩。她的肩胛骨在颤抖,像是要生出一对羽毛浓密的翅膀;她两只手抓紧了枕头,指节绷得发白,如同猫咪用指甲钩住了地毯,而她钩住的却是伊甸园的欲望之蛇。他急促地呼吸着,只剩下躯体还活着,只剩下前额叶还在这片嘎吱作响的海浪中闪亮着。
伊甸园消失的前一秒钟,他像野兽一样咬住了她的后颈,两只手臂紧紧地扣住了她的肩膀。她却愉悦地哼哼起来:“我喜欢你咬我……
他听着她欢快的轻哼,缓缓闭上了双眼。
还有比她更适合他的女孩吗?
不会有了。
她愚钝,他可以当她的脑子;她言语粗浅,他可以教她怎样避免肤浅;她喜欢看他指挥乐队,他可以永远为她拿着指挥棒。他不需要她付出什么,也不需要她给予他什么,更不需要她定期给他提供夫妻般的快乐。他只想像个幽灵一样,看着她,守着她,在她需要的时候亲吻她。这就够了。
结束以后,他们又来了两次。一开始,切莉还能应付埃里克,后来忍不住抱怨道:“狮子都没你有劲儿,消停点儿吧。我等下可不想叫马车回去,你又不给我付车费。
他沉默了片刻,开口说道:“别回去了,住在这里吧。我另外租个房子。
切莉正在吃樱桃馅饼,听见这话,惊讶地转过头:“你的意思是——让我搬到这里来?
切莉诧异地挑起了眉毛,没想到埃里克这么大方。她以为今天过后,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他送她两件漂亮衣服,答应给她付马车费,谁知他一开口就是一幢豪华公寓。
她眼珠子骨碌碌转着,试探着说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付不起租金,你知道,这里的公寓都特别贵,像你这种带花园的公寓,一年起码要几万法郎……你把我想得太有钱了,我付不起这么多钱,我和我妈妈还在住40法郎一个月的房子呢……
她一边说着,一边安慰自己,不可能有人将年租金几万法郎的公寓转赠给她,他肯定在说笑,或是释放以后说下的胡话。所以,就算他反应过来,收回了那句话,她也不要太难过。房子嘛,以后总会有的。
这些想法刚从她的脑海中闪过,就听见他言简意赅地说道:“租金你不用操心,和你妈妈一起搬过来吧。
竟然是真的!
她兴奋地尖叫一声,扔掉手里的樱桃馅饼,舔着手指头的糖粒,猛地扑进了他的怀里,勾住他的脖子,啄木鸟似的吻着他的唇:“你太好了,你太好了!你简直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亲爹都没有你好! 虽然她并不知道自己亲爹是谁,“我爱你,现在你是我最爱的人——噢,我的小可怜,让我们继续刚刚没做完的事情吧。
他被她的甜言蜜语砸得有些发蒙:“不疼了吗?
“疼, 她用一种甜美的、叫人怜爱的、嗲声嗲气的腔调答道,“但你亲亲我就不疼了。
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这种腔调尽管好听,却需要付出大量金钱才能听见,比如,送她一幢公寓。
但没关系,只要她开心就好,他有的是钱。
他漫不经心地想。!
第11章 Chapter 11
第二天早上,切莉收拾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行李箱,准备住进那幢带花园的豪华公寓。
她没有真的让妈妈一起搬过去——万一埃里克过两天又反悔了,那就糟糕了,她们会找不到房子住的。而且,她也不想让妈妈知道,小樱桃在男人面前是那副德行。
临走前,她拽下手腕上的金镯子——当初她在前男友的公寓里又哭又闹,满地打滚,就是为了有一天,它能成为母亲保障生活的家伙——放进了衣橱里,在桌上留下一张纸条:
亲爱的妈妈:
没钱了就去卖镯子,在衣橱里。记住,低于2000法郎不要卖,直接来马勒斯贝尔比大街找我。
等我赚够了钱,就给你换套大公寓,等我的好消息吧!
最爱你的,
她用杯子压住纸条,拖着行李箱,面带微笑地走向了公寓的一楼。
那个挺着大肚子的小姑娘还在干活儿,灰围裙,脏抹布,油腻腻的头发,嘴边长了个脓疮。不知道她多少天没洗澡了,切莉经过她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几近腐烂的体味,混合着除臭剂浓烈而刺鼻的香气,叫人胃里一阵翻涌。但她就像没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般,还笑着跟切莉打了声招呼。
切莉也对她微笑了一下,心想:“她的身体在发臭,而我的灵魂——也没有香到哪儿去。”
但是,那又怎样呢?
她才不要像头傻乎乎的母牛一样,怀着崽子还要耕地。
她用埃里克留下的钥匙,打开了公寓的大门。管家走过来,接过她手上的行李箱,恭敬地向她问了声好,告诉她要喝咖啡、牛奶或果汁的话,只需要在房间里拨打前台的电话号码。
管家戴着玳瑁眼镜,穿着熨烫平整的燕尾服。切莉定定地看了管家一会儿,冷不丁问道:“我每个月付你多少钱?”
“咖啡、牛奶和果汁是免费的,女士。”
“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想说的是——我每个月要付你薪水吗?”
管家这才注意到切莉的穿着——没有裙撑,没有蕾丝,没有丝绸手套,更没有珍珠和宝石,相当廉价的打扮,也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住进了这里。但他并没有表现出轻视和怠慢,礼貌地答道:“不用,女士。我的薪水已经包含在房费里。”
切莉继续问道:“那我要付电梯费吗?”
“不用,女士。”
“水费、电费呢?”“也不用,女士。”
切莉点点头,又问:“那小费呢?”
管家的语气终于带上了一丝不耐烦:“这个全凭您的心情。”
切莉丝毫不介意他的态度。比起被人轻视或鄙夷,她更怕花冤枉钱,所以必须弄清楚,这幢公寓是否还有隐藏的花销。
得知除了租金,不用再另外掏钱以后,她满足地笑了:“谢谢你耐心的回答,但我出来的时候忘带钱了,下次再给你小费,可以吗?”
管家微笑着点头。
埃里克的房间在顶楼。之前,切莉一直没时间好好欣赏它的布置,今天终于有空完整地观赏一遍:四壁贴着玫瑰色天鹅绒的墙衣,上面用金线绣着藤蔓枝叶的图案;她忍不住走过去摸了两下,指腹沾了一点儿亮晶晶的闪粉。天花板是一幅金碧辉煌的装饰画,水晶吊灯犹如硕大晶亮的葡萄串,折射着明晃晃的日光。
她闭上眼,展开双臂,在吊灯下转了一圈,心想:“就像在加尼叶歌剧院一样。”
公寓里有三架三角钢琴,一架在起居室,一架在书房,还有一架在露台的玻璃房里,被厚重的遮光布盖着。切莉在每架钢琴前都停留了片刻,用手指头戳了一段杂乱无章的音乐。她察觉到了管家鄙夷的目光,但不在乎,她沉浸在得到这幢公寓的狂喜之中。
鄙夷又怎样?
这钢琴,这吊灯,这沙发,还有那张软绵绵的大床,都是她的,她的,她的!
她再也不用在咳嗽声、争吵声、洗漱声、箱子滑轮滚动声和电梯嗡嗡运行的声音里睡觉了!
埃里克是一个讨人喜爱的男人,还在卧室的床头柜上留了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万五千法郎,让她用这些钱去买点儿喜欢的东西。
一万五千法郎!十五张一千法郎的钞票!
管家离开后,切莉踢掉拖鞋,拿着信封,扑到床上,高兴地哭了起来。
她完全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手里能攥着一万五千法郎的钞票,还能住进这样豪华的公寓里——哪怕埃里克面具下的脸孔丑得像个魔鬼,她也绝不会嫌弃他,再没有人比他对她更好了!
她不是一个好女孩,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怎样利用自己的美貌了——男主人一直没有子女,总是坐在花园里,望着荡秋千的她出神。他看着她的眼神没有肮脏的欲念,只有孤独、苦涩和绝望。当时,她尽管只有六岁,却明白在那幢别墅里,男主人的地位最高,于是一天午后,她故意在男主人的面前哭了起来,呜咽着问他,为什么自己没有爸爸。
她一点也不想知道那个抛妻弃女的男人是谁,只想从拥挤、吵闹的佣人房离开,住进三楼那些安静、舒适的房间里。
她成功了。
男主人怜爱地擦掉了她的泪水,喃喃说:“我可以当你爸爸。”
要不是他后来被一个交际花勾走了心,她本可以一直待在那幢别墅里,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女儿。
切莉没有过分纠结往事,是不是好女孩无所谓,反正她已经过上好日子了,不是吗?
等她成为埃里克的妻子,她也会让她妈妈过上好日子的。
一万五千法郎,切莉数出十张钞票,塞进行李箱的夹层里,然后把行李箱藏在衣橱的最底下。
她爱钱,绝不大手大脚地花钱。几十法郎的裙子已经很好了,没必要像那些奢靡的交际花似的,穿几千甚至几万法郎的裙子。但她也没有一昧地节省,埃里克是个有钱人,有时候会出席一些奢侈的场合,作为他的女伴,她总不能穿得像个寒酸的乞丐——要是他一个不高兴,收回了公寓,那就糟透了。
于是,切莉货比三家,买了一条闪耀但并不昂贵的钻石项链,又买了一条两千法郎的绿缎裙子。她试穿的时候,时装店老板一直推销一条四万法郎的裙子,切莉面上微笑着应付,心想:“傻子才买这么贵的裙子。”
接着,她又去百货公司买了一些中档的衣服和首饰。切莉斜戴着白色宽檐帽,上面镶嵌着几簇美丽的橙花,戴着钻石项链,穿着那条价值两千法郎的绿缎裙子,双手叉腰,当众和老板讨价还价起来。她不怕丢脸,只怕花了不该花的钱。最后,老板在路人的起哄声中,悻悻给她少了六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