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切莉上前一步,紧紧地盯着乔斯夫人的眼睛,“不,你儿子才是恶魔。”
“你——胡说八道!”
“你儿子绑架了我,把我带到一个废弃的歌剧院,想在那里强.奸我,”切莉说话毫无顾忌,不会像大多数妇女那样避讳露.骨的词汇,这句话说完,一些怕羞的贵妇小姐纷纷用手帕捂住嘴巴,切莉则面无表情地继续说道,“他把我绑在椅子上,把冰冷的白兰地浇在我的身上,还扯开我的胸褡,将冷冰冰的酒瓶塞进去(人们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呼),最后残忍地划燃了火柴,想把我烧死——请问诸位,这样的行径不是恶魔是什么?”
乔斯夫人看看维克多,又看看切莉,咬牙切齿地说道:“你在撒谎……我最了解我的儿子,他不是这样的人!这是你为了救你的未婚夫,编造出来的谎言。你们这对歹毒的男女,不仅致使我儿子毁容,还想污蔑他的名誉——”
最后一字还未落地,切莉已在手帕里呜呜哭出了声(乔斯夫人慷慨陈词时,她就拿出了手帕,酝酿好了眼泪)。她虽然没有大智慧,却有一肚子小聪明,知道如何最快地博取人们的同情。
“我为什么要拿我的贞洁撒谎?”她抽抽噎噎地说,“敢问诸位,一个女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童贞。我的母亲从小就教导我,女人丢掉性命也不能丢掉童贞——未婚女子与男子不清不白,可是要下地狱的!谁会拿这种事情信口开河?”
说着,她抬起一双红肿的眼睛,楚楚可怜地望向众人:“请问各位夫人,虔诚的天主教徒们,你们会拿下地狱的事情去污蔑一个人的名誉吗?名誉可以挽回,失去了上帝的信任,该怎么挽回呢?”
一个男子忍不住安慰道:“佩蒂特小姐,上帝只惩罚那些放.荡享乐的女子,你不是自愿的,祂不会让你下地狱的。”
“佩蒂特小姐说得对,没有哪个女人会拿自己的贞洁去诬陷一个大男人,”又一个男子说道,“每个女人都这样做的话,世界岂不是乱了套,女人想污蔑谁就污蔑谁。我相信佩蒂特小姐的说辞!”
“我也相信!”
“我们都相信……”
若不是攸关埃里克的性命,切莉差点笑出声音。她浑身颤抖着,死死地用手帕捂住口鼻(在外人看来,她已伤心到浑身痉挛):“埃里克先生是我的未婚夫不假,他也确实割掉了维克多的嘴唇……但倘若他不来救我,我就被维克多活活烧死了!他是救了我性命的勇士,这才是善良的绅士该有的作为,不是吗?难道大家要谴责这样英勇的行径吗?”
大家当然不会谴责英雄救美的绅士,于是纷纷谴责痴呆的维克多:
“没想到乔斯家的儿子心肠居然如此歹毒……”
“他的母亲还说他是善良的绅士,绅士会想要烧死一个可怜的女孩?”
“太恶毒了,太恶毒了。”
也有人提出微弱的质疑:“佩蒂特小姐也是一面之词,你们为什么都相信她说的话,万一她在撒谎呢?”
乔斯夫人立刻尖声附和道:“她肯定在撒谎,除非她拿出铁证!”
切莉用手帕揩了揩鼻涕,暗暗翻了个白眼,语气却黯然神伤:“我当然有铁证,只是这样一来,我就非下地狱不可了。”
“别说笑了,你要是有铁证,肯定一早就拿出来了。”乔斯夫人咄咄逼人地说,“我再清楚不过你这样的人,你就是因为没有证据,才会长篇大论说那么多……”
说到一半,乔斯夫人的声音戛然而止。切莉当众拉开了裙子后面的拉链,露出洁白的束腰。
善良的贵妇小姐们一拥而上,团团围住切莉,挡在她的身前。
一个年轻女子皱着眉毛,掷地有声地说道:“她不是说了么,她差点被你善良的儿子烧死,那么她的身上肯定有被烧伤的疤痕,只需让我们检查一下,便可知道她有没有说谎。乔斯夫人,你真觉得你儿子的名誉,值得一个女子用贞洁、用身体、用信仰去污蔑?”
这话说得太好了。
切莉眨巴眨巴眼睛,趴在年轻女子的肩头上,呜呜抽泣了两声。年轻女子充满怜惜地拍了拍她的后背。
乔斯夫人的脸庞惨白如纸,嘴唇翕动着,再吐不出一个字。
贵妇小姐们簇拥着切莉进屋,检查她身上的烧伤。半分钟后,她们护送着切莉走了出来。年轻女子淡淡地宣布道:“佩蒂特小姐说的是真话。她的后背的确有被烧伤的痕迹。”
这话一出,人群哗然。
这的确是铁证。
铁证如山。
人们面面相觑,窸窸窣窣地交头接耳,不时厌恶地瞥一眼面色惨白的乔斯夫人和轮椅上的维克多。
至此,局面彻底扭转。
埃里克从可怕凶残的恶魔变成了英勇的绅士;切莉也从害维克多被割掉嘴唇的妖妇,变成了宁可失去名节也要证明爱人清白的烈女。
切莉泪眼朦胧地跟那些好心的贵妇小姐们一一拥抱道别,挽着埃里克的手臂,在众人的祝福声中走出乔斯夫人的大花园。
姗姗来迟的调查官则在大家异口同声的指认中,带走了痴傻的维克多。尽管以乔斯家的名望及财力,调查官不一定会对维克多·乔斯做什么,但对切莉来说,这不啻于一个巨大的胜利。
坐上马车,确定车子行驶了一段距离,不会被偷听到对话以后,切莉才放下捂脸的手帕,喜气洋洋地大笑出声。
“今天真是惊险! 她拍着大腿,眉飞色舞地说,“不敢相信,我竟然凭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局面,救下了你的性命。哎, 她用胳膊肘儿撞了撞埃里克的手臂,“我觉得我其实挺聪明的,你说呢?
没有回应。
她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就在她泫然欲泣与乔斯夫人对质时,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从头到尾都怔怔地望着她,如同一座屹立已久的雕塑。
如果是平时,他看见她当众拉下裙子的拉链,早就上前阻止了;但当时,他竟跟白痴似的,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回想起他在沙龙上的异常举止,切莉蹙起眉毛,终于察觉到不对,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到底怎么了,今天一整天都怪怪的。我不知道这是维克多妈妈举办的沙龙,要是知道,绝对不会来……
话未说完,她的后背重重地撞上了车壁。
他垂下头,一只手扣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握住她的腰,粗暴而野蛮地堵住了她的唇。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而强势地吻上她的唇。!
第34章 Chapter 34
切莉眨巴眨巴眼睛,坦荡地搂住他的脖子,十分热情地回吻了过去,但他却扣住她的手腕,紧紧地攥在手中,不允许她的手碰他的身体。
“怎么啦?”切莉问,“我只是想抱抱你,不摸你的脸。”她知道他有不喜欢被直视和抚摸脸庞的怪癖,所以很少触碰他的脸庞,偶尔会亲亲他的下巴。
要是以前,她这样一解释(她认为他们的关系能维系到现在,全归功于她总是能及时清楚误会),他就会松开她的手,任由她施为;今天,他却始终扣着她的手腕,低低地问道:“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不摸我的脸。”他的声音几近嘶哑。
切莉很疑惑:“你不是不喜欢被摸吗?办那事儿的时候,每次我想摸你的脸,你都会把我的手拿开。”
他沉默。
他拿开她的手,只是不希望她快乐地沉浸在欢爱时,察觉到欢爱的对象是一个丑陋、恐怖的魔鬼。
他知道她很少盯着他的脸看,也知道她很少碰他的脸,只有特别高兴的时候,才会像奖赏忠诚的狗似的,亲吻或捧着他的脸颊。
最初,他以为她这样,是因为恐惧他可怕的相貌;后来,他以为她这样,是因为同情他可悲的身世。
他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却唯独没有想过她这样,只是因为他不喜欢。
是他想太多了吗?
其实她很爱他,也很尊敬他,想要学习唱歌,也不是为了离开他,而是打算当众向他坦露爱意;而她选择那首歌,也不是因为想把他比喻成魔鬼,只是单纯地因为里面有示爱的词句。
至始至终,她都热烈、忠诚地爱着他,是他过于多疑,像谨慎、可悲的穷鬼一样,对着仅剩的珍宝疑神疑鬼,不敢相信自己能守住如此珍贵的宝藏。
他的头脑非常清醒,思维非常清晰,也看见了她眼中闪闪发亮的爱意——在此之前,他以为她的眼睛如此闪亮,是因为天赋异禀——可还是无法相信,自己这样的人能得到真情。
他闭上眼睛,想起了很多。
他出生于卢旺附近的小镇,一个木匠的砖瓦房里。他的父亲个子高大,面容阴郁,每根手指都长着粗糙的茧子;他的母亲是一个软弱迷信的女人,生下他以后,每天都在哭泣,怀疑自己被魔鬼附了身。
从出生起,他就没有感受过爱。
因为无法接受他恐怖丑陋的长相,他的母亲送给了他一副面具。
他的第一副面具。
小镇依靠碧蓝色的大海,站在银白色的沙滩上,可以望见富人区的房屋,那是一幢幢宏伟壮观的别墅。
他的记忆力和动手能力极强,看一遍那些房屋,就能在沙滩上堆出一模一样的沙雕。最开始,他不知道这是独一无二的天赋,还以为这是人人都有的能力,直到看见其他小孩堆出的歪歪扭扭的堡垒。
他将这一发现告诉父亲,以为父亲从此会看重他,温和地跟他说话,却被父亲痛打了一顿。
“离我远点儿,怪物。”父亲这样厌恶地说。
他离开了。
他加入了马戏班,像幽灵一样跟着班主四处巡演,用自己丑陋的相貌和悦耳的嗓音取悦前来寻求刺激的观众。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存在,就是一个笑话,一个滑稽的讽刺——不然为什么上帝给了他丑陋可怖的相貌后,还要给他一副悦耳动听的嗓音?
神如此安排,绝不是因为可怜他,而是因为想看他丑态百出。
随着走过的国家、看过的书籍、学会的语言越来越多,他不再像小时候一样愤世嫉俗,却也变得越来越冷漠、倦怠和麻木。
自卑使他无法对女人生出正常的欲念,无法像健康的雄性沉湎于古老的欢乐。他很少以人类自居,但是每到夜里,他都渴望像一个真正的人那样活着,有一位妻子,一个完整的家庭。然而太阳升起时,他却只能继续做一个漂泊不定的幽灵。
切莉引出了他的人性,教会了他什么是欲望。
他至今记得,她是如何娇媚而有经验地引诱他的欲望形成狠毒强壮的蛇,又是如何讨好那条蛇,榨出它毒牙里的毒液;她带他走进了伊甸园。他毕生孜孜以求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她轻而易举就做到了。
再后来,她离开了他,他找到了她。离开没什么,他就习惯了周围人因恐惧而逃离;他无法置信的是,她并不恐惧他,反而爱他,真的爱他。
她是一个轻浮的女子,可就算是这个世界上最轻浮的女子,也不会当众吐露险些失贞的事实;但她为了救他,挽回他可有可无的名誉,却当着所有人的面,绘声绘色地说出了那些一般人无法启齿的过去。
她头脑简单,却因为救他,拿出了所有能拿出的聪明才智;正是因为她的智力平平,才显得那些急智如此可贵。
想到这里,他其实已经再清楚、再确定不过,切莉是爱他的。然而,他却还是忍不住低声问道:
“你真的爱我吗?”
“当然,”切莉诧异地看他一眼,不假思索地答道,“我爱你。”
我爱你。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只要是长了舌头和脑子的人,都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他却像个白痴似的,低低地、重复地问道:“真的爱我?”
“你到底怎么了?”切莉并不笨,之所以显得愚钝,只是因为埃里克太过聪明而已。她蹙着眉毛,仔细想了想他最近乃至在沙龙上的异常表现,结合他反常的问话,立刻发现了不对劲——他不会一直以为她不爱他吧?
她马上把这话问了出来。
“我以为,”他说,“你跟我在一起,是因为我有钱,能给你富有且安定的生活。”
“什么?”切莉气得嗓音变了调,用力推开他的脸,“你再说一遍!”
他看着她生气的眼睛,理智上明白这时候应该向她道歉,毕竟经过沙龙事件,她的心意已再明确不过,再说这种话,就有了侮辱的嫌疑。可他的理智全被她的爱意吓跑了,现在他的脑中一片空白,只能作出傻子似的回答:“难道不是吗?”
切莉睁大双眼,呼吸急促,险些被他的反问气死。
原来,在他的心里,她一直是这样的人。
她扁着嘴巴,眼里含着两汪亮晶晶的眼泪,被他气哭了:“我要是真的为了钱,当初离开你的时候,就不会只带走你送给我的东西了!你真以为我是个蠢货,看不出你的手表和袖扣有多值钱吗?”她越说越委屈,越说越愤怒,抽抽噎噎地掉下了泪珠子,“我只是不想当小偷罢了!”因为过于愤怒和委屈,她理直气壮地忘了还拿了法郎和英镑这回事。
愤怒唤醒了她的记忆。怪不得他推三阻四地不肯教她唱歌,不时用一种冷漠不带任何感情的目光审视她。亏她傻乎乎地以为,他那样望着她是因为爱她!
还有,在沙龙上,他听见她的歌声,失态到太阳穴青筋暴突,重重地攥紧了手里的高脚杯。当时,他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她真挚的告白,其实是一场有预谋的骗局?
切莉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成功把自己气歪了嘴:
“好,你不相信我爱你是吧,那我换个说法——对,我和你在一起就是为了钱,现在我要去找一个更有钱的人了,反正不管怎么样,都不会碰到比你更丑的了!你知道我的性格,我不在乎贞洁,也不相信死后有地狱,所以,我会立马跟新交的情人上床,唱歌给他听。我相信,我这样对他,他很快就会迷恋上我,并且不会像你一样疑神疑鬼。
话音落下,她眼睁睁看着他的神情变得沉戾而恐怖起来。
她也觉得那些话过分了些,可一想到真心被这样误解就忍不住生气。
过去二十年,她从来没有对爱情认真过,像那些轻浮的有钱人一样玩世不恭。埃里克是她唯一真心爱慕、也是唯一想要共度一生的男人。可他却这样误解她,尤其是沙龙之后,她那么机智地替他摆脱了麻烦,他不仅不夸她,还冷冷地质疑她是否真的爱他——她怎么可能不生气。
这么想着,她的愧疚顿时烟消云散,张开双唇,想再说一些损人不利己的刻薄话,但还没有开口,就被他重重地吻住了唇。
他似乎比她还要愤怒,气息紊乱,动作粗暴。
她两只手撑着他的胸膛,几乎能感受到他强忍的怒意。假如他没有忍耐的话,一定会像旷野里的野兽一样,毫不留情地将她撕碎。
但是,他凭什么?
错的难道不是他吗?
明明是他误解了她。
切莉压根儿不怕他。说到底,他唯一能撕碎她的手段,不就是那事儿吗?在男欢女爱上,她就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弱者过。
想到这里,她一只手狠狠地勒住了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捧着他的脸,粗鲁地回吻了上去。
他不是讨厌被她摸脸吗?她不仅摸,还要摘下他的面具,让他用原本的脸庞面对她。
她像驯服一匹暴怒的雄马一样,骑在他的腰上,激烈地吻着他的脸颊、嘴唇和下巴。场面完全混乱了。车厢外,马蹄毫不留情地碾压过矮荆棘丛;车厢内,他突然反客为主,粗重的呼吸碾压了她的气息。不知是谁出汗了,发热了,颤抖了。她没工夫记住那些细节,只记得自己始终没有落到劣势去。最终,这匹暴怒的雄马被她制伏了。她浑身汗津津地伸开手脚,四仰八叉地倒在他的身上。他闭着眼,单手撑着额头,倚靠着车厢沙发,也出了一身汗。世界终于彻底安静了。
到此,争执结束,他们可以坐下来,平静而理智地谈话了。!
第35章 Chapter 35
“噢,就因为我离开的时候,”切莉一边吃糕饼,一边把掉落的糕饼渣捡起来,扔到埃里克身上,“没有拿你用过的东西,你就认为我不爱你?”她毫不客气地讥笑说,“亏你什么都懂,什么都会,结果连我真正的想法都搞不清楚,笨死了。”
埃里克低垂着眼,没有说话。
于是,切莉更生气了:“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是不是在心里偷偷骂我?”
“没有。”他一字一顿地答道,然后抬起眼,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才接着说道,“我不知道说什么。我高兴坏了。”
切莉却很不高兴:“你高兴什么,我还没高兴呢。”
他高兴的事情有很多。
切莉真的喜欢他。高兴。
切莉真的爱他。高兴。
切莉离开时,没有拿他用过的东西,是因为不想被他当作小偷——他更高兴了,几乎无法抑制内心的喜悦之情。要不是怕切莉气坏了身体,他其实很想拿出钢笔和五线谱纸,把这一刻的心情记录下来,写成一首曲子送给她。
因为过于高兴,他闭上眼睛,甚至能感到体内的灵魂生出了蜻蜓的羽翅,腾飞到天鹅岛的上空——不过没飞多久,就被切莉一巴掌拽了下来。
“道歉!”她掰下一小块糕饼,丢到他的脸上,怒气冲冲地说,“你还没跟我道歉。”
“对不起。”他说,忽然看到了掉落在车厢地毯上的面具。完毕以后,他一直忘了戴上面具,而她看着他这张令人作呕的脸庞,居然没有露出任何反感的表情。他又忍不住高兴起来。
他尽管很少读文学著作,语言功底却不差;毕竟从某种角度来说,音乐和文学是相通的。乐章是文章,也是诗歌。乐曲也会流露出诗意。然而这一刻,他竟完全无法用语言形容心中的喜悦之情。
有那么一刹那,他前半生所经历的歧视、驱逐和嘲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
他不再执着于“胜利的唐璜”——唐璜胜利与否,已经与他无关了。从得知切莉是爱他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胜利了。
想到这里,他扣住切莉的手腕,放在唇边,轻吻了一下:“对不起……我太高兴了。”说着,他深吸一口气,又吻了一下她的手背,“我真的太高兴了。”
切莉有些莫名其妙。
她仍在生埃里克的气,想找个机会好好发作一番,排解被轻视和被误会的怒气。但埃里克好像真的高兴坏了,无论她怎么骂他、拧他、推他,朝他扔坚果壳和糕饼渣,他都不为所动,还握住她的手,着了魔似的说道:“我也爱你。”使切莉大为扫兴,失去了继续跟他计较的心情。
她懒洋洋地趴在车窗上,望着窗外美丽葱郁的景色,心想:“不管怎么样,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在沙龙上大显神威,救下了这个迷茫的聪明人……呸,聪明个鬼,连我真的爱他都看不出来。以后他再说我笨,我就拿这件事嘲笑他。”这么想着,她又洋洋得意起来。
虽然切莉确实相当机灵地救下了埃里克,还让维克多在监牢里待了几天,但她的名誉还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损害——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女性遭受侵害,都是侵害一方的过错。
“我认识维克多·乔斯,正如他母亲所说,他的确是一位善良、彬彬有礼的绅士,”一位年轻的学者如此说道,“能让这样一位绅士狂怒到杀人放火的地步,那位佩蒂特小姐,当时一定做了特别过分的事情。可惜乔斯先生已经疯了,没办法与她当众对质,不然这事的舆论绝不可能偏向一位放.荡的女士。”
切莉没能看到这位学者客观、理性、中立的发言——他说完这话的第二天,就被报纸曝光了学术造假,正在手忙脚乱地收买报社,试图掩盖丑闻。
不过就算看到了,她也不会有特别的感想。很早以前,她就知道,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受到苛责;比如,女性未婚而先有情人,就是轻贱、风骚的娼.妓;而男性未婚而先有情人,却是煊赫的功绩,生殖力强大的表现。
她觉得这些声讨女性的男人过于贪婪,像一头专吃好处的怪兽,把好处都吃光了就算了,还想让女人去分食他们吃剩下的坏处——想都别想,她也要吃他们吃的好处。
“还好小狗不是那种男人。”她想,“在他眼里,所有好处都是次要的;我能不能得到那些好处才是最重要的。忠诚的小狗。”
故事来到这里,其实已经进入了尾声;但在结尾之前,还有几件事要交代:
一是,他们是否会有子嗣。
切莉不讨厌小孩子,也做好了当母亲的准备。可惜,大夫怜悯地告诉她,除非上帝显灵,否则她几乎不可能生育了。
出于同情,他给了切莉一个中肯的建议——假如她从现在开始,说服她的丈夫(他们已于1897年①在玛德莱娜大教堂举行婚礼)去找一个能生养的情妇,或许能挽回她岌岌可危的婚姻。
切莉听完十分感动,然后拒绝支付剩下的诊金,还让埃里克把预付的诊金“要”了回来。
二是,那些足以摧毁半个巴黎的炸.药还在吗?
切莉一直没有忘记那些炸.药——倒不是因为害怕自己被突然炸死,而是因为它们已经成为她吵架的重量级筹码。
她和埃里克的婚姻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时常有争吵;当然,都是她单方面在吵。自从知道切莉是真的爱他以后,埃里克在她的面前,就永远心甘情愿地落于下风了。
可切莉并不满足于此。她的人生最不能缺的就是金钱、酒精和争吵。她喜欢看埃里克有理却无言以对的样子,总是没话找话地跟他吵架。要是他敢反驳,她就会气冲冲地说:“在你把我气死之前,你干脆引爆炸.药,把我炸死算了!”
面对这种情况,他一般会保持沉默,避免她借题发挥,吵得天翻地覆。
他很少有忤逆她意愿的时候。然而,在她演出的歌剧大获成功的那一天,他却主动挑起了争端。
当时,他坐在梳妆室的椅子上,冷眼旁观她笑盈盈地接过一捧又一捧的鲜花,直到整个梳妆室都被鲜艳欲滴的玫瑰和百合包围;而她哼着歌,步伐轻快地走到陶瓷洗脸盆前,用热水卸掉脸上的妆容。
他原本也想说几句恭维的话,可嫉妒毫无征兆地控制了他的喉咙和手脚。他不由自主地站起来,拿起衣架上的外套披在身上,头也不回地朝梳妆室外走去:“两年前,那些炸.药就被地下河的水淹没了。现在,你因花粉病而死的几率更高一些。”
切莉抬起水淋淋的脸蛋儿,反应了很长时间,才反应过来,他这是在嘲讽她乱生气和收歌迷鲜花的行为。等她一跺脚追出去时,他已经离开了歌剧院。
尽管事后,他为表歉意,垂下头吻了吻她涂得红艳艳的脚趾头,但切莉每次想到这事,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有时候,切莉会想,他们的爱情真的一点儿也不高尚——总是在嫉妒,她嫉妒他对音乐的热忱超过了对她的爱意;而他嫉妒被她青睐的每一个人,每一件物品。他们彼此的心眼都小得针尖儿。
而且,她没办法做到精神与物质完全分开,和埃里克在一起的每一天,她都忍不住担忧他的过分挥霍,会导致他们将来沦落为无家可归的乞丐。
她想让他节省点儿,至少不要乱花钱,又怕他陷入“她只爱他的钱”的怪圈儿里——其实她也有些迷茫,这样究竟算不算爱他的钱呢?
最后,她自己想通了。
“管它算不算,”她想,“反正只要我在,他就别想和从前一样随心所欲地挥霍。他要是不愿意节省,我就骂到他愿意节省。”
出乎她意料的是,埃里克对于“节省”的提议,并无异议。切莉准备了一肚子骂架的话,没能骂出去,不由有些悻悻。
“算了,日子还长,”她没收了他的钱包,一边清点钞票,一边想,“总有他挨骂的时候。”
三是,那个梦——
如果没有那个梦,也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仅凭我们的男主人公,他是绝无信心与切莉对视,也没有信心相信他和切莉的相遇是爱情的开端。那是他命运的转折,也是他苦难人生的终点。所以,他还做过那样的梦吗?
其实做过。
与切莉举行婚礼的前一天,他梦见自己冷漠地威胁一个脸色苍白、满面泪痕的女郎,让她在蝎子和蚱蜢之间做出抉择。蝎子是嫁给他,蚱蜢是和成千上万的巴黎人同归于尽。女郎十分恐惧他,哭得几乎要晕过去,却仍然坚强地选择了蝎子。
他——不,梦里的他感到一阵狂喜,可紧接着就是心痛如绞。他深爱着女郎,但女郎是为了她的情人,才做出如此伟大的抉择。
她跑过来,哀恸不已地望着他,说愿意真心成为他的妻子,还允许他亲吻她。他小心翼翼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她没有拒绝。那一刻,他是真的愿意为她而死。他也的确为她而死了——他放走了女郎和女郎的情人,把自己的戒指当成结婚礼物送给了他们,然后死在了地下泉眼的旁边,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拥抱女郎的地方。②
醒来以后,埃里克隐隐猜到,梦中的那个人也是他,另一个他。
假如没有遇见切莉,他永远不可能与女人亲近,永远都是一只没有人爱、没有吻过女人的可怜虫。所以,当女郎愿意被他亲吻时,他宁愿孤独一辈子,在歌剧院的地下河边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意再禁锢她、迫害她。
他何其幸运,在遇见切莉的前一刻,做了一个影响命运的美梦,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漫长的一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