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谈女友—— by泰哥儿
泰哥儿  发于:2024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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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豫成吓了一跳。
“抱歉,我身上有点脏。”李豫成从腰带里掏出一块手帕,交予弥什手上擦拭:“但是你别害怕,这不是我的血,而是别人的血,我刚刚救了一个流着血的姑娘。”
“小殿下人真好。”
弥什敛眸看着地面,倒不是她想装得贤良淑德,而是她怕自己看到李豫成的眼睛后会笑场:“流血姑娘也很幸运,能遇到小殿下出手相助,不像我,忘记带令牌只能在这里站一个晚上。”
正所谓绿茶在哪个朝代都行的通,弥什在什么时间都能迷住李豫成。
话音刚落,一切胜负已定。
李豫成一个能把陌生姑娘带回皇宫治疗的人,怎么受得了漂亮弥什装哭卖惨啊!
他二话不说,再次刷脸,将弥什带进皇宫里了。
至于进皇宫后,怎么说服李豫成将她带到身边,这就不是难题了。弥什只要随口编一句谎言:“忘记带令牌又晚归,担心主管怪罪,求小殿下将我带在身边做贴身宫女。”
剩下的就交给李豫成自己忙活了。
又或者说,以他这么随性自由的性格,皇宫压根没有能限制他的规矩。
他只要将弥什带在身边,弥什就是皇宫的人,压根不会有人去查她的真实身份。
他将弥什带在身边,说:“刚好我需要一个宫女帮我。我捡到一个流血的女人交给了太医院,他们觉得男女授受不亲,流血的房间也不吉利,不让我进去,可是我觉得这个姑娘有点怪…”
弥什闻言,惊奇了。
不会吧,李豫成居然发现了女人奇怪?这也不傻啊。
脑海刚冒出欣慰的想法,李豫成下一句就是:“我怀疑太医院害她,她也流太多血了吧。”
弥什:…
收回她刚刚的话。
他真好,他宁愿怀疑自己人,也不怀疑一个噗噗流血的女人。
李豫成将弥什带到太医院,正如他所说的,整个太医院都沾着血。大门到里堂这一路的点滴,应该是李豫成将女人带到医院一路滴下来的。
下人们进进出出,将一盆盆粘稠的血水带出来,别说李豫成了,弥什都没见过那么多血。
还如此集中地放进盆里,很难不让人想象是在故意取血杀人,李豫成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而且太医们不知道什么原因,忽然鱼贯而出,一时间全都走空了。
房子里只剩下流血的女人。
弥什看向李豫成,问:“殿下,你还需要我进去看看?”
“如果你不害怕的话。”
反正李豫成挺怕的。
他也挺有意思,血流在自己身上不怕,流在地上反而害怕了。
不过李豫成的要求,正中弥什所愿,她也想近距离观察这个女人,好从中获得副本的线索。她轻轻推开太医院里堂的门,轻手轻脚走了进去,朝最里面的病床走进去。
走一半,她忽然发现李豫成也跟进来了,就跟在她后面。
“我害怕你害怕。”
他解释道,人却躲在弥什身后,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害怕。
弥什没有理会,这里是李豫成的副本,理应让他自己体验这一切。
两人慢慢靠近最里面的房间,
弥什没有像莽夫一样直接闯进去,而是用手指沾口水戳开靠走廊的纸窗,她将眼睛怼向洞口——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弥什忽然意识到她做了一件记忆中熟悉的动作。
她如同说书先生的安先生一样,戳开了纸窗,用小洞窥视窗对面的女人。
不过做都做了,还能怎么办?
弥什将眼睛附到小洞上面,朝房间里望去。
…这是真实的吗?
她看到刚刚还算完整的女人,此时全身布满小洞,洞里还在噗嗤噗嗤喷血。
——原来血是这样来的!那么多洞,难怪下人端出去的一盆盆都是血。
女人的样子,分明就是说书先生故事里的模样。
果然无论女人还是故事,都跟副本有关。弥什心跳加速,她强迫自己将视线定格在女人身上,争取时间记住所有的细节。
就在弥什全神贯注紧盯女人的时候,血洞女人忽然睁开眼睛,好像没事人一样从床上坐起来。
她跌跌撞撞从床上爬出来,然后踉踉跄跄向前走,好像要去什么地方。
弥什蹙眉:“她要去哪里…”
“什么什么地方?”
李豫成好奇得百爪挠心,干脆学着弥什的模样,戳了一个洞。
然而他做完这件事没多久,女人忽然靠近,站在弥什和李豫成的一墙之隔。
意识到女人要做什么后,弥什瞪大眼睛,连忙向后一倒——她自己倒是避开了,却没来得及拉开旁边的李豫成。
于是李豫成眼睁睁看着,女人用自己的嘴巴对准窗上的小洞。
她对着他的眼睛,喷出了一口粘稠的血液。
李豫成被浇得满头满脑都是。
血在雪白的纸窗上呈现出瑰丽的烟花状,仿佛是谁用尽全力给副本写下血腥诡异的开场白。

弥什瞪大眼睛,连管李豫成叫殿下也忘了。
他手掌覆盖底下满是血红,粘稠得像是面具, 偶尔有几滴掉下来, 染红身上精美的缎布。
“啊!我的眼睛好痛”
李豫成一直后退。
直到后背狠狠撞上墙面, 他才好像找到一些安全感,顺着墙面一路滑落坐在地上。
弥什连忙上前, 用袖子帮他擦掉脸上的血, 呵斥:“把眼睛睁开!”
李豫成缓缓睁开眼睛。
只见被血喷到的白色瞳孔变得粉红,黑瞳也好像被染色一般地泛起了淡淡的灰色, 好像掉色了一样。
弥什眯着眼睛仔细靠近,随着她的靠近,李豫成面上心底的惊慌失措逐渐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属于青涩少年的羞涩紧张。
“你做、做什么啊?”
“别动。”
弥什慢慢靠近李豫成, 然后从他的眼睛里取出了一个小血珠。
紧接着,那玩意动了一下。
那女人喷出来的血会动?
弥什将血珠放在指尖,凑到眼前仔细观察。
直到它在弥什的指尖缓缓挪动,弥什这才发现它似乎不是血珠, 而是一个长了很多脚的虫卵!又因为体积太小了, 才会被弥什当成了血珠。
弥什感觉头皮发麻:原来那女人喷的不是血, 而是密密麻麻的小虫子。
又因为虫子太小了, 才会被她和李豫成当成粘稠的血液。
说书故事。
这些毫无关系的关键词放在一起, 构成李豫成副本的主题,却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或许要等更多的事情发生, 才能真正看见端倪。
李豫成见弥什一直盯着她指尖上的血珠不放,有些难为情地左顾右盼, 生怕有人见到他以为弥什要亲自己的窘态。
事实上也确实有人看到了。
两个人。
满脸杀意的大李豫成,和一脸凝重的梁砚行。
他们两个原本站在皇宫门外,眼睁睁看着李豫成将弥什带走后,才从昏暗的角落走出来。
如果此时此刻,有人看见一切,肯定会惊讶于:“怎么一个李豫成进去了,还有一个在外面?”
最要命的是,大小李豫成还长得一模一样,别无二致。
唯一不同的大概只有几百年的阅历了。
大李豫成指着缓缓关闭的宫门,说:“不是,不是说皇宫森严吗,怎么他就把人带进去了?”
万一是刺客咋整啊,这不省心的孩子!
梁砚行瞥了李豫成一眼,默默来了一句:“这句话不应该问你自己吗?”
副本里的李豫成,可是现在的李豫成曾经做过的事情啊。
他的反应就是几百年前李豫成最真实的反应。
也就是说,无论何时何地的李豫成,都会对弥什一见钟情…这对梁砚行来说,可不是好事。因为这相当于有两个情敌,会加重弥什心中对李豫成的感情。
好在,这两个情敌看起来也是互相敌视的态度,梁砚行敛了敛眸,再抬眼的时候又恢复平静:“走吧,我们也进去皇宫里。”
弥什不在这里,两人便恢复昔日第一第二名的高冷,不再斗嘴了。
他们朝皇宫外墙走过去,趁弓箭手还没有发现,一个使用了高科技隐身工具翻身进入皇宫,一个使用巫术像烟雨一般穿墙而过,几个跳跃快走间总算抵达太医院。
期间,李豫成时不时停下来,用一种怀念的目光看着某处。
梁砚行也没有催他。
因为他知道,重启溯源副本,对于玩家来说并不止是逆天改命,而是怀念亲人的唯一方式。
好不容易等他们赶到太医院,发现这边安静得如同无人之地,才意识到严重的事情正在发生。
两人一过来,就看到弥什从小李豫成的眼睛里挑出了一个虫卵。
“血是由虫卵构成的。”
梁砚行站在不远的昏暗处,即使距离甚远,也能看清弥什手上的东西。
李豫成完全不关注虫卵,他只看到自己以为弥什要亲他的傻样,露出了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他是不是有病啊,弥什给他挑个虫,他害羞个屁啊。”
真丢人!
还有没有一点□□皇子的样子。
李豫成恨不得亲自上去,扇自己两耳光。
经过那么多年,梁砚行早已习惯李豫成跳脱的样子,面不改色地将话题拉回原位:“你还记得,你把这个女人带回皇宫后,发生了什么吗?”
发生了什么…
李豫成眯起眼睛,努力从早已模糊的记忆中,翻出这个“平平无奇”的红衣女人。
“我记得我将她带进太医院,想跟进去看,却被太医拦下,不让我进去。”李豫成性格再随意,也是高高在上的皇子,当然不好进入这些脏污狼藉的地方。
当时的李豫成又没遇到弥什,没有再次造访太医院,也就没能直击女人变异的夜晚。
如果没有弥什,李豫成就看不到女人,也不会被喷到虫卵。
也就是说…弥什改变了李豫成的命运。
这对于他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梁砚行用余光打量对此一无所知的李豫成,没有出声。
两人旋身跳上房梁,将身体紧贴房顶的同时压低呼吸,安静又迅速地靠近小李豫成和弥什。
两道沉默的视线定格在她们身上。
就这会儿功夫,弥什已经帮李豫成,将眼睛里所有的虫子挑出来了。
她将所有蠕动的虫卵放在手帕里,仔细包裹好,再看向李豫成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不红了,黑瞳也从浅灰色恢复回原本的黑色。
还好,此时的李豫成没经过无限空间的身体进化,看不清这一颗颗虫卵。
没有被看吐。
他虽然奇怪弥什为什么要收集他眼睛上的血,却只是好奇瞥了几眼,乖巧地没有发问。
他用警惕害怕的目光,看向太医院的纸窗,从女人喉咙里喷出来的血还粘在雪白的纸窗上面,以他戳出来的圆洞为中心,呈现爆炸式的放射状。
李豫成是真的很好奇,那女人究竟是怎么了,但他已经不敢偷看了。
“喷那么多血,不会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吧?”
李豫成担心地问弥什。
他脸上是直白坦率的担忧,如果不是弥什死死拉着,恐怕他就要找太医过来看了。
对比他见到血后的迷茫,弥什冷静得不像一个正常人,她说:“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弥什一脚踢开房门。
首先感受到的是气味。
——怪味扑面而来。
浓厚的血味附在古朴大气的雕木家具上面,将木头味道染成腥味,表面泛着若隐若现的红。
弥什和李豫成同时捂住鼻子,抬眼望房内望去。
映入眼帘的是满室血红。
刚刚女人行走带来的点滴血液,汇成一条完整的轨迹,她先从床上挣扎起来,然后走到窗边,朝李豫成吐出一口虫卵后,又跟没事人一样走回床上躺着了。
弥什抬脚就要往床边走去,却被李豫成抓住了手腕。
“别,我过去。”
李豫成一副壮士断腕的悲痛表情,说:“人是我带进来的,如果出了意外,应该由我担着。”
弥什挑眉。
虽然李豫成后期长成油腻又爱跳脚,但不得不说,他的原生性格真的很好。
作为堂堂的皇子,李豫成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将自己和普通人摆在同一位置。
就像现在,他拉开无限流玩家弥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毅然决然地顶上去了。
…就是他手指颤抖得厉害,不知道的,还以为古代就有帕金森综合症了。
李豫成走到床边,探头朝中央的女人望了一眼。
女人安详地躺在床中间,满身满脸都是血污,皮肤上的洞倒是消失了。仿佛一切只是幻想,她只是一个出血量巨大的重症患者罢了。
李豫成看着床上的女人,傻眼了:“好像没…”
话还没说完,女人忽然睁开双眼,用尽全身力气盯着李豫成。
她露出友善的诡异笑容,冲着李豫成的脸,语气平静地说:“是殿下救了我,是吗?”
李豫成狠狠抖了一下。
弥什明白李豫成的害怕,刚刚还如同行尸走肉的恶鬼,一转眼就跟个正常人一样笑着说话,这种感觉就好像看到一朵巨大的、打着电光的乌云靠近,却不知道是否会下暴风雨的担心。
而且一个正常人流了那么多血,怎么可能还跟个没事人一样,说话气息平稳得不像话。
李豫成就是意识到这一点,才像失魂一样木在原地,放在身侧的双手抖得不停。
女人见李豫成没回答,居然从床上软软地坐起来,柔似无骨:“殿下救了我,我一定要报答你。”
吓得李豫成逃一样地跳开了:“不用不用,我就是顺便搭把手。而且救你的人不是我,是太医。”
李豫成解释的时候,眼睛还时不时瞄一眼弥什,害怕刚刚女人贴上来的时候他没及时反应,给到弥什不好的印象。
好在没有。
因为弥什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女人身上。
她一步向前,顶替李豫成原先站着的位置,毫无惧色地直面一脸血色的女人,问:“你是谁?为什么流那么多血,又为什么大晚上的站在街头?”
女人似乎对弥什毫无兴趣。
她斜眼看了弥什一样后,装模作样地扶住脑袋,说:“哎呀,我的脑袋好疼啊,我不记得了。”
紧接着她翻身背对两人,做出一副不愿意与其交谈的样子。
弥什还想追问,却被李豫成拉了出来。
弥什诧异:“拉我出来做什么,你不觉得她很奇怪吗?”
“我知道啊!”李豫成压低声音,轻手轻脚地阖上房门,说:“我拉你出来,是因为我刚刚发现,床底下堆着好几件太医、太监的衣服。”
“那又怎么…”
话还没说完,弥什就意识到这代表着什么了——
这代表着:太医没有离开,而是在这里,在这间血色充盈的房间里,骨头都不剩地被吃掉了…
太医们的衣服被女人丢到床底下,如果不是李豫成眼尖发现,估计他们到最后也不会发现。这也是李豫成为什么拉弥什出来的原因,一个能无声无息将太医们干掉的女人,绝对是…
“绝对是武林高手!”
李豫成信誓旦旦地,喊出这个只有说书故事里才会出现的词。
他如同名侦探,做出自以为最正确的推理,“她一定是那帮反对大李王朝的组织派出来的刺客,身怀绝世武功,一招吸星大法就能吸走人全部的精气…诶弥什你去哪啊!”
弥什:冷漠.jpg
原来油腻男孩的过去是中二男孩啊!
这李豫成的一生,怎么能贴上那么多个人标签?
弥什走着走着,停了下来,倒不是忽然理解了李豫成,她只是忽然想起——她没有地方去!
弥什本来就是假冒宫女,哪有回去的地方,一时间站在清冷幽黑的宫道上,不知道何去何从。
她咬了咬嘴唇,正犹豫要怎么提醒李豫成的时候,李豫成忽然回头了——
“愣着干嘛,还不跟上?”
李豫成高举右臂,在空中用力挥了一挥,“再不跟上,就自己找回我的宫殿咯!”
弥什:…
中二就中二吧,这不是挺可爱的吗?
她加快脚步,一前一后紧跟李豫成,往他寝宫的方向走过去。
走过去的路上,弥什从李豫成口中得知了不少关于他的事情,他的寝宫里没有多少伺侯的人,只有一个名为小德子的太监,日常负责穿衣洗澡叫醒服务等一切打杂的事情。
没有宫女,也没有嬷嬷,连蟑螂都是公的。
据说这是因为李豫成生性爱玩,天天往茶馆、茶楼里跑,他母亲担心他被美色耽误了前途,干脆将所有的雌性生物都调了出去。
弥什本来还担心假身份会被宫女掌事发现,提心吊胆了一路,结果这宫里就她一个女的。
李豫成大手一挥,说:“你随便找个空房间住就行了,有什么事情,小德子睡醒后会告诉你的。至于那个女人你也不用害怕,等天亮我就随便找个理由,将她移送到宫外的医馆就医。”
李豫成边说边打哈欠,他也得回去休息了。
现在已经是卯时,也就是天亮前最黑的深夜。
弥什随便找了一个房间住进去,打开窗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房间隔壁就是李豫成的房间!
她安静聆听了一会儿,直到听见房间里的细小鼾声,确认李豫成安然无恙且已经入睡,才将注意力从隔壁房间收回来。
她看向窗前,也就是她和李豫成正对的地方。
那是一个阴黑的宫殿,宫门口居然种着柳树这么邪门的东西,纤细的枝干随着夜风轻轻晃动。成群的乌鸦站在宫殿围墙之上,冷漠的眼珠眨也不眨地盯着她。
弥什凝视着这座宫殿,莫名的,她浑身打了一个冷颤。
这是什么地方?
为什么皇宫里会有气氛如此诡异的角落,还偏偏在李豫成隔壁。
弥什全无睡意,一边等着李豫成、梁砚行过来找自己,一边闲着没事地看着落寞的宫门口。忽然,她发现——
那个女人出现在了宫门口!
出现的人不只有她,还有太监宫女一大群人。
他们挑着火红的灯笼,小心翼翼地扶她下软轿,毕恭毕敬地将她送进了李豫成的邻宫。
弥什瞪大眼睛,本以为女人第二天就会被送出皇宫,届时她能再探究她的身份,结果转眼间,女人就搬进了李豫成的邻宫,成为了他的邻居。
发生了什么?
属于小动物的第六感在发作,弥什光是看着她摇晃臀部走进宫殿的样子,就后背寒毛倒立了。
好奇怪的…
邻宫的女人。

弥什将窗户完全打开, 久久地凝视邻宫的动静。
她看着女人摇曳风情地走进隔壁的宫殿,消失在深处。
随后,护送她的太监宫女全员离开, 宫殿重新回到昏暗安静的状态, 仿佛刚刚女人住进去的画面只是弥什一厢情愿的想象。
宫殿里甚至连灯都没有点。
弥什被这种诡异的风平浪静吸引全部目光, 连梁砚行、李豫成出现在她身后都不知道。
“你走后不久,她就从太医院里偷跑出去, 一路目的明确地来到了后花园的静谧小径, 正好撞到当今陛下,也就是李豫成的父亲。”
“虽然没有当场临幸, 但陛下似乎对她很感兴趣,让她住进皇宫里数一数二的好地方。”
梁砚行简单的几句话,就理清楚了女人搬进来的前因后果。
还很简单明了。
果然, 一个好的队员能弥补事件的不同视角。弥什也总算感受到这种好处了。
本以为梁砚行说到这里就结束了,结果他话锋一转, 又加了一句:“果然古代的男人就是不行,三妻四妾、生性风流很正常,更别说皇宫出身的人了。”
李豫成站在隔壁,听着怎么这么不对味:“不是, 你小子点我呢?”
“嗯…差点忘记你就是皇宫出来的, 抱歉。”梁砚行温柔, 讲的话却能直击李豫成痛点:“你还是这位陛下的亲生儿子, 是我不对, 我不该说这种污蔑您父亲的话。”
李豫成:…
怎么会有这种人,道歉比挑衅更让人不爽的啊!
偏偏梁砚行说的还都是实话, 让他反驳不了,只能默默加一句:“不是每个人都这样, 我还没进无限空间之前,就已经发誓过这辈子只娶一个妻子,如此便不会有人像我母亲一样,每天坐在宫殿里发呆,数着青春逐年流逝。”
李豫成说着说着,五官逐渐耷拉下来,看得出来,他跟母亲感情很深。
人人都说皇宫水深,皇宫吃人,估计天性活泼善良的李豫成,也有不愿揭开的回忆魔盒。
于是除李豫成以外的两人,都没有追问李豫成父母的事,反正他们已经在回溯副本里,如果副本和他父母有关系就另说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弥什见过年轻的李豫成,知道他进入无限流之前是什么样子,莫名的,她居然产生怜悯疼爱的感情。
弥什用手用力搓了搓李豫成的头,就像抚摸小狗一样,说:“没关系的,还有我们呢。”
“嗯!”李豫成立刻扬起笑容,“我还有你呢。”
弥什和李豫成互动的时候,梁砚行就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
他看得出来:弥什之所以主动,是因为她从小李豫成那里更深入地认识了李豫成。
就好像弥什认识梁砚行,从无声的互动到抱着尸体痛哭流涕,前后只用了一个副本时间。
就是因为知道回溯副本的感情真实,梁砚行用警惕目光看着李豫成,心里已经开始后悔,觉得自己不应该把李豫成带出来了。
——好不容易当上第一,应该独占弥什才对。
可再怎么懊恼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隔壁宫殿的窗台好像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在场三个老油条立刻朝异动看过去,就看到有一个黑黢黢的窗口对准他们三人。
也对准了李豫成寝宫的位置。
“这个窗口正对着李豫成的寝宫,我感觉很不妙。”弥什蹙眉道。
“而且你们没发现,窗台好像更正了一些吗?”李豫成伸出四根手指,笔划出框框的模样,奇怪地说:“明明刚刚还有点偏,现在完全就是正对着我们,好像在偷听我们说话。”
不管怎么样,这个窗,这个宫殿,乃至里面住着的女人都很诡异,值得注意。
不知道是不是黑夜衬托的渊源,大大敞开的窗户幽黑深邃,好似怪物对着他们张开獠牙,可就是因为黑不见底,才好奇黑暗里有什么,会不会有一个被鲜血染红衣服的女人藏在那里,冲着他们舔舐尖利的舌头。
三人破天荒地安静下来,紧紧盯着窗口黑暗处,试图等出一些异象。
可惜,没有。
那女人走进宫殿后就仿佛死在里面了一样,别说开灯走路了,简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难道今晚就这么结束了?
高级副本的第一个晚上就以“鬼魂作妾”,而不是“鬼魂作祟”的荒唐,草草收场了?
没有人相信无限空间会就此罢休,忽然,弥什想起什么,将藏在袖子深处的手帕拿出来,递给梁砚行和李豫成:“这是那个女人喷出来的血,都是小虫子。”
梁砚行将手帕打开,三人凑头过去看…哪有什么血啊,只有三四个红点点印在手帕上,更像是血液不小心飞溅上去的痕迹。
“奇怪。”弥什将手帕拿过来,翻来覆去仔细看:“我分明看到是小虫子才对。”
“确实是虫子,不过它们都死了。”
梁砚行仔细观看血点后,做出肯定的回答:“它们刚离开人体的时候还是虫态的模样,可单独放在外面久了后,就会自身消亡连尸身都不剩。这样的特征你能想到什么东西?”
“寄生虫。”
弥什和李豫成同时回答。
在场就没有一个不精通副本的玩家,更没有一个笨人。
就是李豫成觉得回答梁砚行的问题,显得他稍微有些小弟的既视感,于是急慌慌找补道:“如果寄生虫是寄生在血液里,就证明它无处不在。”
弥什敛了敛眸:“氧吸收。它以血红蛋白为载体,游走全身,只要人还会呼吸还活着,它就能一直呆在人体里,吸收人体营养长大。”
好好一个灵异副本,转眼变成了科学大课堂。
当然弥什和李豫成说的“无处不在”,并不只是寄生虫的营养存货方式,还泛指“血液”——只要是生物就会有血液,如果寄生虫是以血液为载体,那是个人就会中招。
在场三人也不例外。
“糟了。”弥什低声喊了一句:“因为我的原因,李豫成被喷到血了,他会不会被感染了?”
听到自己的名字,李豫成立刻转头看过来,却发现弥什正看着小李豫成寝宫的方向。
李豫成:…
怎么回事,这种被插足的不爽感又来了。
梁砚行比他认识弥什的时间更早,两人互动更亲密,他也就算了。
可几百年前的李豫成又算什么东西,不就是沾了他的光,仗着和他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就堂而皇之地瓜分了他的感情!
不然以小李豫成的毛头性子,怎么可能第一天就打开弥什的心房?
李豫成生自己的闷气,弥什对此全然不知,一心只想着刚刚被血喷到眼睛的李豫成——虽然她已经把眼睛里的虫子全部挑走了,可因为眼球结构复杂,难保会有遗漏。
这种血液型寄生虫的繁殖能力最强了,只要有附身的黏膜,氧气就能疯狂生长。
恐怕此时寝宫里,李豫成躺在床上,已经浑身是血洞了。
“我们过去看一眼吧。”弥什说干就干,拉着两人往寝宫的方向走过去。
他们三人用上不同的道具,悄无声息出现在李豫成的寝宫里。
此时天色尚晚还未明亮,偌大的宫殿只有一盏烛光微微晃动,照亮室内名贵高大的家具,还有床榻上睡得安稳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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