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娱:顶流从大文豪开始—— by迷路的龙
迷路的龙  发于:202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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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结识了一位孙小姐,她人极温柔,又善良,听说我们三个单身汉同住以后,表示可以上门,帮我们打扫卫生烧饭。
我们居住的地方焕然一新,孙小姐做的饭也十分美味,选胜体大在校生。
孙小姐说,她现在和人同住十分辛苦,想搬来与我同住。
一笑小姐,你觉得如何?我是不是该伸出援手,帮一下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年轻姑娘?”
宋浣溪:“……”
她发现了,无酒不欢先生命犯桃花,只要笔耕一辍,必然招惹一位美人儿。
这才认识多久,都几位年轻小姐了?
她投稿的速度,都赶不上无酒不欢艳遇的速度!
这位孙小姐,明显有些心机,和人同住辛苦,和三个单身汉同住,就不辛苦了?
宋浣溪摇了摇头,继续看了下去:
“《护花铃》中新出现的棺材美人,有没有被惊艳到?!哈哈哈哈,这才是真正的女主角!
咳,那个,在你那个群芳谱上,能排多少名啊?”
宋浣溪哑然失笑,这才是无酒不欢先生写信的真正目的吧!
他就是想知道,自己的女主角的排名!
宋浣溪二话不说,铺开信纸,提笔就写:“店中今日阅读,三大热门书藉,让客人们选择阅读顺序,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选择了先读《护花铃》!
先生之优秀,可见一斑。
读完后,关于棺材美人的排名,又起了争执——因其出场太少,仅有旁人寥寥两句介绍。
最后凭借对之前出场的叶美人的力压,一举超过梁公子的白发魔女传中的练霓裳,位居第二!
先生真乃我之榜样!
另,关于那位孙小姐,先生不妨再等一等,若她依然勤于打扫,烧饭,可适当给予报酬。
我知先生一片侠骨丹心,就怕她只是一时热情,待冷时,反倒伤了先生的心!”
宋浣溪一口气写完,她这两天没有动笔,也没什么稿子附上,吹干了墨迹,直接就邮了出去。
熊耀英昨天真是气坏了,他是万万没想到,美酒和咖啡,会把他五天的稿子一口气的登完!
接到通知,被迫从舞厅返家,本来玩了一个通宵,脑袋里就像雷公在打鼓,还要顶着鼓声写作——
幸好他想起了红尘一笑小姐的美人排名,振奋了些,终于写完明日连载。
立刻执笔,又向红尘一笑小姐邀功。
熊耀英要求也不高,只要压过泔水和咖啡一头就行!
写完信,交给熬了通宵依然神采奕奕的体育生,托他把信寄走,熊耀英一觉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
一睁眼,就看到了摆在桌子上的回信。
熊耀英从床上一跃而起,直接奔到了桌边,于西楼和林子期,两表兄弟,立刻凑了过来。
现在读一笑小姐的信,已经是三个人的快乐源泉了。
看完第一段,熊耀英就忍不住手舞足蹈起来,哈哈大笑:“西楼!你看到了吗!客人们都要先听我的!”
“我的!哈哈哈!”
于西楼也跟着高兴:“一笑小姐身边,都是识货的人啊!”
熊耀英嗯哼一声,继续看起了信,片刻后,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看向了于西楼:“西楼,是我眼花了吗?一笑小姐,这里怎么写着排名第二?”
林子期仗着身高优势,探头看清了信上内容,随口应道:“是第二,就是第——啊!表哥,你干嘛打我!”
于西楼一脚踹飞这个没眼力见的,开口安慰好友:“一笑小姐不是说了吗,我们的棺材美人,还没有正式登场,只凭路人的介绍,就已经排行第二了,等她戏再多一点,就能登顶了!”
熊耀英却并没有释怀,他皱眉道:“不,现在超不过,以后更难超!”
棺材美人的噱头在于貌美如花心如蛇蝎,可事实上,这是一个误会。
熊耀英看了眼书桌上的稿子,直觉去了邪恶外衣的棺材美人,很难胜过白衣胜雪的古墓美人。
他虽然口口声声泔水和咖啡,对查先生,还是佩服的。
据他所知,整个明报,完全是围着查先生一个人转的,无论是审稿,排版还是发行,查先生全都一言以决之。
这就好像两个厨子,大家饭做得差不多,都很好吃,其中一个还开餐馆,餐馆还是连锁的,剩下这个只能给对方打工。
不过,熊耀英眼中燃起了熊熊烈火,棺材美人不行,他还可以继续换新人!
……最近血压有点高,换了药,试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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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小李探花(二更)
这本书是不行了,女主角已经换过一次了,再换剧情都不好编下去了。
那就直接开新书,写一个全新的美人儿!
熊耀英两眼放光,转眼就有了决定:他要写一个绝世美人!
她有着银铃般娇美的声音,羊脂美玉般的手,纤美销魂的脚——
唔,这样一个美人,再配上无双的心机:她谁也不爱,玩弄天下男人于指掌!
熊耀英越想越嗨,只觉此女一出,天下无双!
不过,这样的绝世美人,要怎样的男主角,才能匹配得上呢?
熊耀英一时有些怔忡,呃,他好像把女主设定太高了,男主角不好办了。
苦思半晌无果,他的视线重新落到了红尘一笑的信上,不由一愣,还有一段?
“……我知先生一片侠骨丹心,就怕她只是一时热情,待冷时,反倒伤了先生的心!”
什么孙小姐,什么做饭洗衣,无酒不欢全没注意,他眼中只有四个字——
侠骨丹心!
无酒不欢瞬间眉开眼笑,一笑小姐,真是太太太太太懂他了!
没错,他,无酒不欢,就是侠骨丹心!
熊耀英心中一动,他完全可以写一个侠骨丹心的男主角嘛!
侠,骨,丹,心,听听,多么讨人喜欢!
他的脑海中,浮现了一个青年的样子,他身披大麾,茫茫大雪中,独坐木屋之中,手持刻刀,一边咳,一边雕刻——
对!刻刀就是他的武器!
飞刀一出,例无虚发。
还要有才!如他这般!
长的也要帅!
有才且帅——
熊耀英立刻想到了一个身份——探花!
自古探花都是三甲之中最帅的那个!
唔,一个探花还显不出他的帅来,那就三个!
一门父子,三探花!
探花郎,还要受过情伤,也如他一般!
熊耀英一想到失之交臂的郑小姐叶小姐,就喟叹不已。
一个侠骨丹心的浪子形象逐渐丰满起来,熊耀英再也忍不住,把手中的信纸往旁边一丢,拿起笔,泼墨挥毫: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个酒瓶——
写到这里,熊耀英笔尖一停,一把抓起桌上酒瓶,狠狠的灌了一大口。
他继续奋笔疾书:
——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病态的嫣红。
旁边的于西楼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的眼睛瞬间睁大,紧张的口吃起来:“耀,耀英兄,你在干吗?”
他带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不,不会是又开了新书吧?”
熊耀英写的正酣,随口应道:“对!新书!”
于西楼满脸绝望,屋子里三张书桌,就熊耀英的还比较空,他的书桌和表弟的书桌,都已经堆满了积稿——一人三本书啊!抄都抄到手抽筋!
可他也知道熊耀英的性子,硬拦是拦不住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待他这股子泉涌般的思绪枯竭了,叫他写,都不会摸笔一下的。
于西楼磨磨蹭蹭的到了熊耀英身边,探头看去,和他一样动作的,还有林子期。
李寻欢笑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绝不喝,够清楚了吗?”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笑道:“那等你买的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吗?”
熊耀英举起酒瓶,只灌了半口——他写一段,喝一大口,原本就只剩下一半的酒瓶,直接就见了底。
他使劲儿晃了晃,用嘴接住了最后几滴酒,叹了口气,随手就要把酒瓶扔到一旁,四只手慌忙的伸过来,于西楼和林子期对视一眼,竟异口同声地开口道:
“我们去打酒!你继续写!不要停!”
林子期劈手夺过酒瓶:“我腿长!我去!”
体育生就是不同凡响,长腿一迈,瞬间化身成了一只兔子,一蹦三尺,转眼不见了踪影。
熊耀英重新拿起笔,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看的于西楼胆战心惊,生怕他停笔不写。
兔子很快带了酒回来,还不是一瓶,足足三大瓶美酒!
于西楼忙打开瓶盖,奉到熊耀英手边,熊耀英狠狠灌了一大口,顿时笔走龙蛇,再也停不下来了——
美人的手,大多是美丽的。
现在展现在他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像是一块精心雕琢成的羊脂玉。
丰盈但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的手臂。
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
熊耀英一口气写完这绝色美人的出场,突然把笔一扔,咕咚咕咚的灌了一大口酒,扭头看向于西楼,张口先打了一个酒嗝,酒气冲天中,笑嘻嘻地问道:
“西楼,子期,怎样,我这位刚出场的绝色美人,可是够资格,登上群芳谱的榜首了?!”
于西楼痴痴地看着桌上草稿,那些凌乱无比的文字,似乎组成了一个活色生香的绝世美人,于纸墟中缓缓浮现出来——
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那一抹甜香,也可以听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他呓语道:“够了够了——”
若这样的绝世美人都不够,那还要怎样才够!
林子期亦是一脸痴痴,长叹道:“耀英哥写出这样的绝世佳人,现实中又没有,叫我以后,还怎么娶老婆!”
熊耀英哈哈大笑,委实畅快之极,他的人已醉,双眼已迷离,握笔都勉强,却还是提笔写了下去——
就仿佛昏暗灯光,颠鸾倒凤之时,突然亮起一抹雪白刀光!
于西楼和林子期的嘴巴渐渐张大,从满面痴迷渐渐转向了震惊,最后不可思议地看向了熊耀英,一个喊:“耀英兄!”
一个喊:“耀英哥!”
下一秒,熊耀英手中笔一松,人已经瘫倒在了桌面上,酣声瞬起,如雷贯耳。
于西楼看着最后一页越发凌乱的字,由衷赞道:“耀英兄真乃鬼才也!”
林子期亦是点了点头:“美女投怀,坐怀不乱也就算了,还能一刀割破如此佳人的肌肤——”
他叹了口气:“李寻欢啊李寻欢——”
一时间,他竟然有些希望,自己就是书中的这位浪子侠客。
林仙儿……看了书以后真没法看电视剧了,演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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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盛夏已经进入了最热的时候,入了伏的天,早上上身的衣服,到了中午就会汗湿大半,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十分不舒服。
教室里开着扇,两台吊扇嘎吱嘎吱地转着,学员们人手一把扇子,依然难耐暑热。
秦刀最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事,每天上课,学员们开始编写剧本的时候,他一个人时不时地傻笑几声。
王宇也问过秦昊阳,后者也是一头雾水。
这一个月来,学员们先后改编了多个古典名著,包括《西厢记》,《杨贵妃》等,今天改编的,更是史上最强女帝——武则天。
宋浣溪的改编已不像最初的时候,次次都能独占鳌头,不过她也渐渐习惯了,心态放平稳之后,改编的水平反倒日渐上升。
又给荣昌投了两次稿子,最近一次,已经获得了字很好看先生的高度赞扬,距离成为荣昌的后备剧本只有一步之遥。
按照字很好看先生的说法,她现在缺的,只是一个出色的题材,优秀的样本,他盲猜到了她的年龄——不足二十。
阅历欠缺,所以难以写出更能打动人的剧本。
宋浣溪决定暂时停笔,静待一个好故事。
她改编了许多剧本以后,渐渐有了一个心得:功成名就固然让人羡慕,更吸引人的,却是为了成功而做出的努力。
就比如武则天,成为女帝以后,君临天下,人生却不如她为妃时的精彩。
所以,宋浣溪这次,选取了她被贬为尼时的经历,写她在被迫削发为尼以后,是如何通过种种努力,重回新皇身边的。
比如买通新皇身边的近侍,隔上一段时间就提一提她。
时常写信给新皇,对于庙中清苦生活,完全用幽默口吻说出:今日一块白玉豆腐,配青绿小葱,点之以酱油,以佐珍珠饭,不知皇上又是何等佳肴?
若是有豚食,不妨详细说来,贫尼自此变富尼,信中藏豚三百千。
其他组也各显了神通,经过一轮的磨合以后,每个组都有那么一两个改编剧本出类拔萃的人物,宋浣溪的对手,也渐渐固定起来。
靠墙一组的韩枫,另外两组分别是艾青青和陈思念。
韩枫展露头角从史太君遇仙开始,艾青青是独自一人演绎了喜怒哀乐,陈思念则是未出阁的王熙凤和糙汉。
这一次,他们也都按照各自习惯,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内容。
韩枫天马行空,选了民间传奇,武帝怒贬牡丹花。
讲的是寒冬腊月,御花园中枝条枯萎,武则天下了圣旨令百花于翌日齐放,结果御驾游览御花园时,只有牡丹自恃身份,没有开,武帝一怒之下把牡丹花贬出了长安,贬至了洛阳。
自此,牡丹真国色,洛阳花最盛。
艾青青选的是武帝为妃时,痛失爱女,继而从温柔可亲,黑化到了心狠手辣的路子上。
陈思念就比较有趣,延续了一惯的忠犬风:武媚娘国色天香,身边舔狗无数,其一侍卫统领,其二年轻太医,第三内阁学士。
宋浣溪艰难力压众同学,凭借和唐高宗的互动,再夺第一!
秦刀打完分以后,算了算训练班开课以来的总成绩,“宋浣溪同学虽然现在很少出演主角,凭藉改编剧本的加分,还是稳稳的第一。”
是的,宋浣溪有意韬光养晦,把客串龙套的机会让给了同学们。
得益于她的剧本,本组的学员们评分还是高于其他组。
王宇,关之洲,还有朱笙箫,都先后体验了龙套的滋味。
不得不说,王宇的运气是真的有点差,他客串的那天,刚好赶上一部以二战时期为背景的电影。
战乱嘛,最多的就是尸体。
王宇客串了一天尸体——
据他说,后面他都睡着了,导演一声Action,全场寂静,只闻他的鼾声响起。
关之洲就比较舒服了,演一个男大学生,还是女主的弟弟,因为爱姐心切,给男主角制造了些麻烦。
总的来说是个讨人喜欢的角色。
朱笙箫客串了一个比较符合她性格的角色——千金大小姐身边的丫鬟乙。
丫鬟甲还有个名字,小姐有什么事情,就喊一声小翠,丫鬟乙主要跟在小翠身后做事。
据说这是因为朱笙箫被硬插进剧组,导演没办法,干脆复制丫鬟甲,制造了一个丫鬟乙。
宋浣溪听到排名,直接吓了一跳,她千躲万躲,怎么累积积分又是第一!
她盯着眼前的稿纸,早知道就写武帝登基以后,广收男宠了!
一定干不过艾青青!
哎,说好了明天带老二和小弟一起去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
她还约了陆兴邦,看来要爽约了。
秦刀抖了抖手上的积分册,难得卖了一次关子:“因为是月积分排名,本周的奖励和之前都不一样。”
学员们一个个不由睁大了眼睛,议论起来:“难道不是龙套了,是主角?”
“主角一天怎么演的完?”
“那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了!”
议论纷纷中,学员们渐渐安静下来,一个个好奇地看向了秦刀。
后者唇角微微勾起:“宋同学,一会儿下课留一下。”
学员们:“……”
不愧是专业的笔杆子,秦编,你是懂卡情节的。
宋浣溪怔了一下,不由也期待起来,会是什么奖励?难道真的如同学们所言,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
艰难熬到下课,不少学员,拖拖拉拉磨磨蹭蹭的赖在教室,不肯立刻离去,一个个假装交谈竖起耳朵。
秦刀却带着宋浣溪向外走去,出了教室以后,又往班车方向走了一段距离,才交代道:“六老板明天晚上,要出席新任总督的晚宴,请你充当他的女伴。”
宋浣溪愣了下,迟疑着问道:“这就是月积分第一的奖励?”
见秦刀肯定的点了点头,宋浣溪第一时间就要拒绝掉,秦刀却又开口道:
“你既然踏入了这一行,就该知道,做一名女演员,演技固然重要,她的人脉,也非常重要。”
“旁的不说,若是首映的时候,某某太平绅士亲来捧场,报纸一刊登,你说普通民众,会不会对这部电影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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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作家榜垫底(二更)
秦刀又道:“再比如,你想拍某个剧本,老板不想拍,就以资金短缺来搪塞你,这个时候,你若是认识一个人傻钱多的地主家的少爷——”
秦刀的声音嘎然而止,一脸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微妙地看着宋浣溪。
宋浣溪:“……”
好像,确实很有道理的样子。
她认真问道:“就是说,陪不陪老板不重要,主要去有钱人面前,先混个脸熟!”
秦刀:“……也对。”
宋浣溪当机立断,做了决定:“好!我去!”
秦刀挥挥手,和她告别:“晚上老板会去接你的。”
宋浣溪点头应下,转身上了班车。
秦刀看着班车慢慢驶离,转身吓了一跳:“六,六老板!”
裴远洋点了点头,他这一个月来,有空就会载宋浣溪一程,当然,都是提前同秦刀打了招呼的,这家伙压堂是越来越熟练了。
他今日是要做一个最后的汇总,《梁祝》的剧组,马上就要拉起来了,这是他寄予了厚望,奔着夺奖去的片子,自然要做到尽善尽美,连筹拍时间,都比大半片子多了半个月。
裴远洋认真道:“若是宋同学想拍的片子,我会认真考虑的,不能拍的话,我也会告诉她原因。”
顿了下,裴远洋补充道:“不管是什么原因,绝对不会是因为资金。”
话罢,他转过身,朝着办公楼大步流星的走去。
秦刀:“……”
骗人,他不信!
整个兄弟影业,谁不知道,六老板小名就叫小抠啊!
裴远洋回到办公室,并没有马上开始工作,他翻了翻自己的名片夹,找出一张后,立刻打了一个电话过去:“是的,明天晚上,我知道来不及,准备成衣就好——”
“不用考虑价钱,我只要最好的。”
宋浣溪直接到了池记,习惯性的先看了一眼角落里,顿时俏脸上又惊又喜:
陆先生在!
郭先生也在!
今日份的开心,X2!
宋浣溪笑意盈盈地点了点头,打过招呼后,注意力放到了店中琐事上。
她招呼了老客后,拿起今日份明报,轻车熟路地翻到了副版,一眼看到了署名无酒不欢的新书,《多情剑客无情剑》,不由眼前一亮,笑问道:
“无酒不欢先生,开了新书,要不要听一听?”
瞬间一石激起千层浪,池记的老客们群情激愤,若是手中有杆,立刻就要拔之而起!
“无酒不欢?作者排行榜里垫底的那个家伙?!”
“无酒不欢一生黑!不听不听!”
“哼!漫天梅吟雪,不见护花人!还不如白发魔女传里的练霓裳!”
也不怪客人们生气,无酒不欢的上一部《护花铃》,前面部分,可谓神作。
尤其是绝世美人梅吟雪,化做一个丑陋的癞子,暗中保护南宫平,故意嘲讽自己是一个冷酷无情,心狠手辣的毒妇,南宫平却把自己放到了十分卑微的地步:“……她只要能让我跪在她脚下,我就已十分满足。”
梅吟雪感动至极,扑入南宫平怀抱。
就有了让无数老客动容,让宋浣溪反反覆覆读了七八遍的经典词句:南宫平亲着他头上的疤癞,再也看不到他的丑怪,因为他已经知道,这最脏,最丑,最臭的癫子,就是他最真,最香,最美的梅吟雪。
写到这里都还堪称完美,那段时间,宋浣溪一开始读报,必先读《护花铃》。
结果谁也没想到,后面情节急转直下,哪怕以宋浣溪的急智,也拉不回这跳进了悬崖深渊的剧情。
原著中是梅吟雪为了苍生,牺牲了自己的感情和身体,委身群魔岛岛主,还留了小纸条,祝南宫平,和另外一个美人,白头偕老!
真的是意难平!
宋浣溪读报的时候,都有一股强烈的冲动,顺着信封上的地址,登门造访无酒不欢,给他一个难忘的记忆。
因为情节太突兀,她也只能勉强地改成梅吟雪假意伺魔,与魔同归于尽,留下的小纸条也改了内容: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惟有香如故。
如此糟糕的结局自然是让客人们十分不满,梅吟雪依然高居池记群芳谱第二的位置,无酒不欢硬是凭藉一己之力,又开辟出了第二个榜单:作家榜!
并成功登上了榜单倒数第一的位置。
宋浣溪任由客人们发泄不满,也不插嘴,一目十行地看完了无酒不欢的新书开头,心里顿时有了数。
也不违逆客人们的意思,直接读起了最近大火的另外一部连载,梁公子的《萍踪侠影录》。
“……忽见繁花如海中,突然多了一个少女,白色衣裙,衣袂飘飘,雅丽如仙,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宋浣溪声音一顿,果然,老客们迅速的热议起来。
阿水伯眯着眼,吃进一粒花生米,叹道:“梁公子的故事,讲的不如美酒和刷锅水,也不如无刷锅水不欢,写美人,却是一绝!”
客人们纷纷点头,无刷锅水不欢,是《护花铃》的结局出了以后,老客们意难平,直接把美酒和刷锅水的笔名,挪了过来。
宋浣溪有时想,若查先生再出什么妖蛾子,笔名只怕会变成刷锅水和刷锅水!
阿水伯瞪了赞同声音最大的阿生哥一眼:“你叫什么叫!媳妇都没有的人,你懂得什么是美人!”
阿生哥已许久没有来店里,闻言憨厚的挠了挠头,嘿嘿一声:“我做海员的薪水很高,等我回来,就托人介绍。”
客人们纷纷笑了起来,同时又有一些落寞,阿水伯不声不响,抬手又叫了一碗面:“云吞面,只要云吞不要面,双,不,三份云吞!”
待面到了,却往阿生哥面前一推:“吃吧!在阿伯老家,上车饺子下车面,这边没有饺子,你就吃碗云吞,算是咱们,给你送行了!”
宋浣溪看着这一幕,心中也感慨不已,阿生哥,只上了一个月的夜校,凭借苦读,现在已经能简单的用英文沟通了!
真该叫老二看看!
当然,阿生哥也说了,他之前走街串巷收卖旧货,很多主頋是洋人,也会几句简单口语。
时光流逝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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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正数和负数
阿生哥嘿嘿一乐,也不嫌烫,接过碗就吃,呼噜噜,转眼,一大碗鲜虾云吞就见了底,吃完,掏出了一方叠的整整齐齐的帕子,擦了擦嘴。
看的阿水伯一愣:“阿生,你这是哪里学的派头,还用上帕子了!”
以前,阿生哥吃完,可都是用手背一抹了事的。
阿生哥憨憨一笑:“我的夜校老师教的,他说,穷不要紧,一定要干净卫生,这样才能给人家留下好印象。”
他捉住自己袖口,往阿水伯面前凑了凑:“我现在衣服一天一换,袖口和领口,还是用香皂洗的咧!不信你闻闻!”
阿水伯一脸嫌弃的别开脸,待阿生哥缩回手,才仔细地又打量了一遍这年轻后生,见他头发剪的干净清爽,露出饱满额头,浓眉下的大眼炯炯有神,一身衣服也是干净整齐。
阿水伯由衷道:“确实招人喜欢了不少,你这个夜校老师很好啊!”
阿生哥大力的点了点头:“他人真的好好,他是富家少爷,却一点架子都没有,经常给我们讲哪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还说以后有机会带我们去吃去玩!”
阿水伯扬了扬眉:“那他就没有不好的地方吗?”
阿生哥立刻堆出了愁脸:“有!每次上课,他都要求我们用英语讲述一天的经历,你们知道,我收一些杂货来卖,很多杂货的名字本就古怪,中文我都写不出来——”
宋浣溪听的津津有味,忍不住追问道:“后来呢?!”
阿生哥挠了挠头:“我叫不出名字,就统一用The thing代替,哦,就是东西的意思。”
他当场演示了下:“I buy something,and than sell them。”
“我买了东西,然后又卖掉。”
宋浣溪哑然失笑:“那你过关了嘛?”
阿生哥苦着脸道:“没有,他说我每天的经历太简单,叫我不但说出东西的名字,还要说出东西原本的主人和来历。”
他叹了口气道:“就比如,我前两天送了一把象牙梳子,还是一位清朝格格的陪嫁,每到重要的日子,格格都会慎重的用这把梳子梳上三遍头发,据说这位格格活到了九十岁,去世的时候,头发还乌黑乌黑的。”
阿生哥再次叹气道:“如果不是卖梳子的人,是个秃子,可能我就信了。”
宋浣溪一怔,随即笑了起来,其他客人亦是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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