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生哥一摊手:“你们看,这么个简单故事,里面多少生词儿!”
“象牙梳子,清朝格格,陪嫁,对了,还有一个秃子!”
宋浣溪难掩笑意,“那你不会的单词怎么办呢?”
阿生哥笑了起来:“问老师呗,不过,一开始只是简单复述自己的经历就行,后来就加入了各种场景练习:老师会假设,他是卖肉的卖水果的,叫我们装成顾客,然后再反过来。”
宋浣溪恍然,怪不得阿生哥能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掌握最基础的日常对话,原来全是大量的实战演练。
就像是她们在学员训练班中,每天进行的大量排练一样,练的多了,也就熟了。
阿生又叹了口气:“若只是这样,也还罢了,他有时候,还会让我们用英语来练习其他课程。”
“反正国文,数学,英语,全是他一个人教,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了!”
阿生哥显然已经委屈很久,说起来就滔滔不绝:“他数学刚讲了一个啥子负数,我开始不明白,数字咋还有负的呢,他就解释,正数,就是我赚到的钱,负数,就是花出去的钱——”
“然后他就教我们,正数用英语咋个说,负数又咋个说!”
宋浣溪:“……”
怎么感觉难度突然增加了——
这位夜校老师,有点心狠手辣啊。
宋浣溪若有所思,不知道这一家夜校,收不收在校的中学生——
她由衷道:“你真是遇到了一个好老师。”
阿生哥大力点头:“志杨少爷的确是个好老师。”
角落里,郭云琛眉头一挑:志杨?是志杨侄儿吗?
阿生哥又说了些补习班的趣事,只是他人笨口拙,来来去去也都是那点儿事,无非英文教习又扮作了修理水管的,收税的,还有阿sir和Boss。
客人们渐渐觉得乏味,又央宋浣溪读起报来。
宋浣溪倒是听得津津有味,不过她也分得清主次,从善如流,继续读了起来:“……少女一声长笑,双袖一卷,把落下的花朵,又卷入袖中,悠悠闲闲的倚着桃树,美目含笑,顾盼生姿。”
老客们都听得入神,遥想当时场景,不由心驰神往。
陆兴邦却眉毛一挑,轻声道:“她读的,比平时快了至少三成。”
郭云琛亦是发现了这一点,他略一思考,就明白了其中缘由,不由笑道:“也不知道这位无酒不欢先生,拜了哪路神仙,这么让阿浣看重!”
阿浣读的比平时快,原本的连载,自然就支撑不到打烊,客人们就只剩下两个选择,离开,或者听一听无酒不欢的新书!
果然,宋浣溪读完今天的连载,比平时足足早了半个时辰,她还来回翻了翻报纸,一脸可惜地道:“只剩下无酒不欢的新书了,要不,咱们今天就到这里?”
老客们习惯了每天到点才回家,早回家一分一秒,都是对自己花在池记面馆的小食钱的不尊重!
他们并没有纠结,纷纷叫了起来:“那就读一读无酒不欢的新书好了!”
“姑且听一听,若是故事讲的不好,再把他的排名往后延一延!”
“他已经倒数第一了,还要怎么延!”
“阿生刚才不是说了,还有负数的啦!”
“那个不是赚钱花钱?”
“哎呀,就当无酒不欢欠我们每人一块钱不就好了!”
“那就叫他多负一些!”
就有老客和颜悦色地看向了阿生哥:“阿生啊,最多可以负多少啊?”
宋浣溪眼见无酒不欢转眼就要负债累累,忙开始读起了这本叫做《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新书——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笑道:那等你买的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吗?”
阿水伯一拍桌子,第一个叫好:“这李寻欢,倒是性情中人!”
他一脸欣欣然地道:“若是他在这云吞面馆里,我定然要请他喝上一杯!”
阿生哥咳了两声,提醒道:“阿水伯,你忘了,店里是不卖酒的了吗?”
阿水伯悻悻然:“所以我才说要请他喝上一杯!”
客人皆笑。
池老板也从后厨探了个头,凑趣道:“卖酒,也不是不行。”
今天下雨啦,终于凉快了,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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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
宋浣溪读着读着,突然感觉不对,以往读到新出场的绝色美人,老客们总爱点评一番——
今天却格外安静。
就好像诺大的天地间,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宋浣溪忍不住抬起头,向四周看去,顿时一怔,只见一个个熟客脸上,全都如痴如醉,双眼迷蒙,就仿佛集体坠入了武侠的桃花障中,中毒甚深。
她停顿了片刻,也没见客人们有所清醒,宋浣溪下意识地向角落里看去——
陆兴邦举起咖啡杯,对她笑了笑,郭云琛却别过眼,并不看她。
宋浣溪的脸蓦然一红,缩回了报纸后——无酒不欢原文中,让这位绝色美人脱的一干二净,她略改了下,让美人最后尚余一袭白纱,若隐若现。
只是按照陆兴邦的恶趣味,定然是一边看着连载,一边听她读报!
郭汉桑坐他旁边——
宋浣溪不敢继续想下去,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到了手中的报纸上:“……李寻欢的手已抬起,刀锋自他脖子上轻轻的划了过去,鲜血测在了她胸口的白色薄纱上,如雪地上绽放的一朵朵鲜艳梅花。”
就像是一瓢冷水泼入滚烫的大油锅,客人们瞬间炸锅:“他竟然下的去手!”
“天啊!这已经不是柳下惠了!这是个大杀神啊!”
“这样的绝色美人,生平只在书中闻,李寻欢有幸见了,居然舍得割破这冰肌玉骨!”
议论片刻后,画风渐变,阿水伯率先拨乱反正:“我倒觉得,这李寻欢当真是个人物!如此美人都不心动,才是大丈夫!做大事的人!”
阿水伯堪称池记云吞面馆的一柄标杆,素来追随者众,他话一出口,立刻就有人表示支持:“我家的黄脸婆打扮一下,使唤我做事,我都抵挡不住,何况这样的绝色美人!”
“各位难道忘了吗?这位绝色美人,可是有不少的裙下之臣了!全是她的工具!”
“这么一说,这李寻欢倒是令人钦佩了!”
宋浣溪咳了咳,提高音量:“诸位,今天的连载还剩一小段,让我读完可好?”
即使她如此说了,客人们依然又热议了一会儿,声音才渐渐小了下去。
宋浣溪继续读道:“……只听她恶毒的骂声远远传来,‘李寻欢,你根本就不是一个男人!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和你最好的朋友跑了!’”
这句话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一直到宋浣溪读完连载,并在连载最后,再次强调了一遍:
“李寻欢目光悲苦,那少女的话就像一根根针刺入了他的心中:
未来的妻子……最好的朋友……”
客人们这才反应过来,却没人说话,一个个瞠目结舌面面相觑——
小李探花,如此惊艳的登场,如此侠胆豪情的人物,连江湖第一美人,都能坐怀不乱,竟竟然——
被绿了?!
绿他的,还是他最好的朋友?!
众人百般滋味在心头,口上楞是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半晌,阿水伯轻声道:“阿浣,能不能劳烦你再从头读一遍?”
其他客人没有说话,只一个个的盯着宋浣溪,若是陆兴邦不在,宋浣溪怕是就要拒绝了,既有人相送,宋浣溪干脆地答应了下来。
少女悦耳的声音重新在云吞店里响起,不知为何,一向开朗的声音中似带了淡淡的哀愁,就如同她读着的李寻欢:“……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经自刀下,悄悄地溜走。”
这一次,所有客人都明白了,李寻欢一直雕刻着的,就是他的前未婚妻,雕完又深埋土中。
雕的是相思,埋的是旧情。
第一遍不懂书中意,读懂已是书中人。
这一次,宋浣溪读完,满室客人,依然一片寂静,不少人的嘴唇动了动,最后却依然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千头万绪在心中交织成一团乱麻,已经寻不到头了。
半晌,阿水伯长叹一声,往日里越嚼越香的五香花生米,今天吃来竟是寡而无味。
阿水伯开口道:“不妨再设一个群英谱,建议李寻欢,暂列第一。”
堤坝上被开了一个口子,众人心中汹涌澎湃的洪水,终于倾泻而出:“善!”
“好!我没意见!”
“可以可以,就这么办!”
于是,又一个全新的榜单诞生了。
无酒不欢只怕完全没有想到,他写《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本意,是为了争夺群芳谱的榜首,结果所有读者的重点,全放在了书中的男主角身上!
一出道即巅峰!
直接登顶群英谱的榜首!
宋浣溪十分高兴,忍不住多了一句嘴:“那个,作家榜上,无酒不欢的名次,是不是可以提一提了?”
客人们瞬间翻脸:“群英谱榜首是小李探花,关他无刷锅水不欢什么事!”
“就是就是!小李探花如此人物,竟遭如此情伤,全怪他!依我看,负个五百都不为过!”
宋浣溪:“……”
糟了,好像弄巧成拙了。
客人们对书中情节心绪复杂,难以评论,对无酒不欢讨伐起来,倒是毫不嘴软。
足足说了一刻钟,才三三两两地散去了。
角落里的两位先生都已经悄然离去,宋浣溪却知道,他们在等着自己打烊。
这一个月来,两位先生不知达成了什么协议:其中一位不在的话,另外一位就会送她回家;两位都在的话,郭汉桑会和她道个别,再由陆先生送她回家。
宋浣溪手脚麻利地收拾完,出了池记,一眼看到了街对面的黑车——
二妹时不时的就要说姐夫真的来过,可这一个月,宋浣溪一次都没有见到,便只当二妹花了眼。
毕竟街面上跑的车,十有八九都是黑色汽车。
她快步走过去,郭汉桑已经从车中下来,宋浣溪欣然喊道:“郭汉桑!”
郭云琛听她喊过好多次,却依然有些不习惯,他想了想,大抵是只有自己有外号,阿浣却没有的缘故。
于是,他含笑回应道:“宋比特!”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林仙儿登场是真的绝,大家可以看看,前三章。
我当时看完书觉得,林诗音和林仙儿比,存在感真是弱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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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浣溪愣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比特,比特…… Beauty!
她长到这么大,经常被夸聪明,成绩好,她知道自己漂亮,却很少被当面夸赞。
一时间竟然有些手足无措,睁大了眼睛看着郭云琛,脸颊一点点地红了起来。
郭云琛看出她的紧张,唇角勾起,挤了挤眼,笑道:“现在你知道,每次你叫我郭汉桑的时候,我是什么感觉了吧!”
宋浣溪:“……”
突然就不紧张了!
少女笑了起来:“也好,我还是第一次被起外号呢,郭汉桑!”
郭云琛哈哈大笑:“那你要早点习惯啊,宋比特。”
两个人相视一笑,尽皆莞尔。
见气氛正好,郭云琛趁热打铁的问道:“你明天有空吗?”
宋浣溪一怔,摇了摇头:“有约了。”
郭云琛愣了下,神色间顿时露出些许遗憾:“这样啊——”
明天新任港督第一次宴请港城的各界名流,郭家十分重视,由大伯亲自带队,领一班年轻子弟前往。
大伯对他们只有一个要求:自备女伴!
郭云琛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宋浣溪,今天特意抽了空,来池记面见佳人。
没想到,佳人已有约。
宋浣溪亦是有些遗憾,虽然不知道郭云琛约她做什么,她莫名的就很期待。
宋浣溪试探着问道:“要不,下次?”
郭云琛一怔,脸上顿时绽放了一个阳光的笑容,些许阴霾一扫而光,他痛快地应道:“好!”
于是,两个人,又一起笑了起来。
宋浣溪感觉很奇妙,和郭云琛在一起的时候,好像什么都不做,他笑她也笑,就很开心。
两个人轻声道别,看着黑色轿车绝尘而去,宋浣溪心情甚好的向着家中走去。
刚走过一条街,路灯骤熄,前面是熟悉的一片黑暗,黑暗中,燕头上明灭的一点亮光,就像是一座灯塔,醒目的指引着宋浣溪前进的方向。
宋浣溪不由加快了脚步,很快到了黑暗中的高大男人身边,陆兴邦已经熄灭了香烟,剩的半只烟被他别在耳上,和往日相比,多了几分市井气。
看到宋浣溪,陆兴邦打趣道:“小先生今天为了无酒不欢的新书,可真是心机用尽啊!”
“这读报的速度都比平时快了许多!”
宋浣溪眨了眨眼,讪笑两声:“那是因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写得确实很好啊!”
陆兴邦点头笑道:“这点我不否认,可以说,超越了无酒不欢之前的所有书。”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于黑暗中,向着宋浣溪的家中走去。
宋浣溪笑道:“我本来以为,那位江湖第一美人就是女主角,结果竟然不是。”
陆兴邦挑了挑眉:“你有没有发现,这些写的人都有自己的习惯,无酒不欢的习惯,就是女主从不第一个登场。”
“比如《护花铃》中的梅吟雪,再比如今天的江湖第一美人。”
宋浣溪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突然想到,若是让无酒不欢,美酒和咖啡,还有梁公子,凑到一起,一人写一个几百字的短篇,读出来,再让听众来猜是谁的作品,一定很有趣。
宋浣溪和陆兴邦无话不说,当下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陆兴邦眼睛一亮:“好好好!这个主意不错!”
两个人很是认真的研究了一番,如何把这三位大家凑到一起,宋浣溪建议美食诱惑,陆兴邦说不如直接上门强请,宋浣溪立刻反对:自古文人脾气大,强扭的瓜不甜!
万一惹他们生气,把男女主一起写死了都说不定。
宋浣溪还举例说明,一位姓龙的先生,也是报纸上连载的常客,只是这位先生,好写开头,中途疲软,结局总是草草收尾,上一个,直接安排了一个彗星撞地球,男女主好巧不巧都被撞死了!
半个小时的路程,就在两人的热切讨论中行过去了。
眼见前方不远,就是自家的居民楼,宋浣溪终于想起了自己要爽约一事,她不好意思地开口道:“陆先生,明天晚上的电影恐怕要取消了。”
陆兴邦却笑了起来:“好巧,我也正好要说这个,明天晚上我有事情,不如我们改期?”
宋浣溪一怔,立刻反应过来,这一定是陆先生怕她愧疚,故意这么说的!
宋浣溪对陆兴邦的好感,不由又加深了几分。
其实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陆兴邦是真的有事:四爷亲自找上门来,请他陪同出席新任总督的晚宴。
他不想去,又辞不掉,幸而他听说,总督的晚宴,通常是自助餐的形式。
陆兴邦已经打好主意,去了以后,就端上一大盘吃的,找个没人的角落躲起来!
目送少女纤细的身影消失在楼道口,陆兴邦摸着下巴转了身,认真思考起来——
真不能派几个身强力壮的手下,把这几个善写的请来,每天连续不断地写全新剧情给他看?
每天几份报纸的副刊,也忒少了点!
宋浣溪回到家里,宋浣芸还没有睡,一个人忙忙碌碌,做着收尾的工作——明天周末,又是影院前出摊儿的日子。
这一个月来,每到周末,姐妹,两人就一起去影院门口卖小食,奉行一个薄利多销的路子,一天下来,竟也能卖二十多块钱。
要知道现在一个工厂的女工,做足十个钟,一天下来,也才十块钱。
宋浣芸甚至有了退学,回家卖小吃的打算,她的理由十分充分:上学有什么用?还要花钱!
宋浣溪也不反驳她,直接给她分析了一番:现在赚钱是因为每个周末才去,平时哪有这么多人跑去看电影!
成功打消宋浣芸想要退学的不良念头。
宋浣溪看宋浣芸已经是呵欠连天,旁边坐在小板凳上的文仔,小脑袋更是一点一点,睡的半梦半醒,她忙道:“剩下的我来做,你去睡觉吧!”
宋浣芸打了个呵欠:“就剩一点了,做完就睡。”
宋浣溪洗了手,过来帮忙,把钵仔糕从模具中一个个的倒出来,这个过程手一定要轻,不然磕碰掉边角就不好卖了。
本来想把温瑞安的四大名捕也安排上,查了一下资料发现温总现在只有八九岁,还流着鼻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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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任太的三个更衣室(二更)
宋浣溪一边轻手轻脚地忙着,一边开口道:“老规矩,明天早上我先把小弟送到任太那边,然后再去找你,你一个人行不行?”
宋浣芸一脸得意:“放心,明天陈家珠来帮我!”
不等宋浣溪详询,宋浣芸竹筒倒豆子,把陈家珠卖了个彻底:“她要是不来,就要在家照看弟弟妹妹,我给她开了两块钱的工资,她高兴的很!”
宋浣溪:“……”
二妹对赚钱是真的热衷,也是真的精明。
两个人一起效率就是高,转眼一大锅的钵钵糕都被去了模。
宋浣溪先把睡迷糊了的小弟送上了床,抱起小弟的时候,她愣了一下,小弟好像,又变轻了?
宋浣溪眉头皱了皱,小弟正是长身体的年龄,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她立刻就决定,明天卖完小食,让二妹买点排骨回来,给小弟补一补。
两姐妹简单洗漱以后,直接上了床。
很快,屋子里响起了细微均匀的呼吸声。
翌日一早,宋浣溪带着小弟,到了任太门前,刚一露面,房门就被从里拉开了。
陈嫂一脸笑意,看的却是小弟:“文仔来啦!阿姨今天做了鸡蛋卷,快来尝尝。”
宋浣溪识趣儿的松开了手,文仔有些恋恋不舍的小手又往前伸了伸,宋浣溪的手却已经落下了。
陈嫂牵住了文仔的手,笑道:“我带文仔进去了。”
她低头看了眼文仔,又笑道:“你晚上记得早一点来接文仔。”
文仔黑葡萄一样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宋浣溪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我今天还有一点事情,要麻烦任太。”
陈嫂的笑容就敛了些:“太太最近身体不大好——”
宋浣溪忙道:“很简单的一点小事。”
她主动解释道:“我老板今天晚上要我陪他出席港督的酒宴,我想找任太借一条裙。”
陈嫂的笑容立刻又真诚起来:“这个简单,我家太太的衣服多的穿不完,好多都是全新的呢。”
她牵着文仔率先进了屋子,又催促宋浣溪:“快点进来吧!”
陈嫂叫宋浣溪和文仔稍候,她先端了鸡蛋卷给文仔,这才去请任太。
没多久,任太穿着一袭淡青晨褛,缓步从楼上走了下来。
她一头秀发垂在肩头,衬着白净的脸仿佛一个女学生,看上去年轻许多。
宋浣溪立刻起身,礼貌地打起了招呼:“晨安,太太。”
任太笑道:“我听陈嫂说了,你要借一件晚礼服,你们老板那么抠门吗?连条裙也不给你准备。”
宋浣溪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他没说,我想着先预备上。”
按照秦刀编辑的说法,她得在全城的有钱人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
所谓人靠衣衫,马靠鞍,王子为什么会看上灰姑娘?
这么简单的道理,宋浣溪还是懂的。
任太上下打量一番宋浣溪,“比我现在是胖些,倒和我未出嫁的时候差不多。”
她轻声唤道:“陈嫂,请宋小姐去春花屋。”
任太又大方的嘱咐宋浣溪:“里面都是我没有出阁时置的装,你多试一些,喜欢哪条就拿哪条,多拿几条也没关系。”
宋浣溪有些受宠若惊,忙谢了任太好意。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任太和她心中所想完全一样,面冷心善,一旦熟悉,就十分喜欢照顾人。
真不知道这样善良又美丽的太太,任先生竟然狠得下心,连见都不见一次。
宋浣溪心中感慨,到了楼上的更衣室前,陈嫂主动解释道:“这件屋子装的都是太太没有出嫁前的衣服,太太说少女的时候春花灿烂,所以叫做春花屋。”
宋浣溪敏锐地问道:“那还有其他更衣室?”
陈嫂大概是话在肚子里憋了太久,一股脑的说给了宋浣溪听:“刚嫁任先生的时候,如夏天的日光般炽烈,那时候的衣服,也收到了一个屋子里,叫夏阳屋。”
陈嫂叹了口气:“太太生病以后暴瘦了好多斤,以前的衣服穿在身上都空空荡荡,太太自嘲,她这是秋天落叶,抬眼不见,低头嫌弃。”
“所以,最后一个更衣室,就叫秋叶屋。”
宋浣溪默然,她被贫穷束缚的一心只想发家致富,能够一边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一边赚钱养家,她已十分十足。
没想到,任太这样有钱的人,竟会烦恼到这个地步!
宋浣溪心中暗暗警醒:永远不要把感情看得太重,重到超越其他一切事物的地步。
当陈嫂打开房间的门,宋浣溪才意识到,她还是低估了任太的富有——
整间房子两面壁橱,近十米的长度,挂满了衣服。
宋浣溪一时犯了选择困难症,主动向陈嫂求助,陈嫂一指衣橱里侧:“晚礼服都收在那里,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宋浣溪从善如流地走了过去,一眼看去,不下二十件晚礼服,风格迥异,清新脱俗的白色珍珠裙,热情火辣的红色一字肩礼服,端庄典雅的黑色长裙——
宋浣溪忍不住心生遐想,任太年轻的时候,该有多美,才能驾驭的了这些不同风格的晚礼服!
陈嫂嘘唏不已:“小姐年轻的时候,可是被称为澳城第一美人的!家境又好,不知道多少追求者——”
她的话没有说完,宋浣溪却完全明白她的意思——怎么就从一群大个里,硬是挑了一个矬子出来!
宋浣溪暗暗摇头,注意力放到了面前的晚礼服上,一件件看过去,看到衣柜最深处时,她的眼睛蓦然一亮——
那是一条宛如大海的颜色的裙子,裙子上用珍珠精心串出了海浪的样子,宋浣溪完全可以想到,穿上这条裙后,当她行走时,荡漾的裙摆就仿佛一层层的海浪。
真的是美极了。
宋浣溪也不客气,直接取了这条裙去试,看的陈嫂一怔,这条裙——
过了好一会儿,宋浣溪才从更衣室里出来,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少女转了一个圈儿,果然和她想得一样,就像是把大海穿上了身,荡漾出朵朵浪花。
宋浣溪直接做了决定:“就这条吧!”
说着,她就要把这条裙子换下来,陈嫂却阻止了她:“宋小姐,让我家太太看一眼吧!”
“你这么漂亮,太太一定很开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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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浣溪有求于人,自然不会拒绝这个举手之劳,她很痛快地答应下来。
陈嫂又亲自动手,帮她把头发挽了一下,露出光滑雪白的肩,和身上的蓝色长裙相映成辉。
陈嫂由衷道:“宋小姐真是漂亮。”
宋浣溪玩笑着问道:“那和任太年轻的时候比呢?”
陈嫂没有直接回答她,反倒陷入了回忆中:“这条裙子是我们家小姐成人礼的时候,老爷专门为她定制的,晚会的客人有澳城总督的儿子,船王家的少爷,还有一个什么银行家,姓罗的外国人——”
“晚会在船上举行,外面的烟花从晚上8:00一直放到了12:00过,好多澳城的市民携家带口来看热闹。”
陈嫂悠悠道:“只要说一句,华婉小姐生日快乐,就能得到一个澳城赌场的筹码,那天晚上,全城的赌场也都爆满了。”
宋浣溪不禁有些悠然神往,“我要是早生十几年就好了!”
家里三口人,不是白得三个筹码?
陈嫂哑然失笑,“好了好了,我们下去吧,小姐该等急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下了楼,到了楼梯口,陈嫂示意她稍候,自己先出去了。
“太太,你一定猜不到宋小姐选了哪件衣服!”
“是不是那条粉色的蛋糕裙?橘色的旗袍裙?浅黄色的鱼尾裙?”
宋浣溪神色有些微妙:任太猜的这几条裙,都是暖色系的呢,实际上,她更爱冷色系。
“都不是呢,太太!”陈嫂的声音已是带了笑。
任太笑道:“算了,算了,我不猜了,你请她出来吧!”
陈嫂走到了楼梯口,对着宋浣溪点了点头,宋浣溪面带微笑,昂首挺胸,一步步地从楼梯上走了下去。
当她出现在客厅中,一眼看去,微微一怔:任太旁边坐了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她,弟弟文仔,坐在一旁,乖巧地拿着蛋卷在吃,看到她,也瞪大了眼睛。
任太亦是睁大眼睛,一脸惊艳:“你竟然选中了这条裙子!”
宋浣溪低头看了眼裙,大大方方转了个圈,仿佛被海浪拱卫着的海洋女神,她浅笑道:“因为我觉得这条裙子很美。”
任太神情复杂的点了点头,示意她上前,宋浣溪快步走了过去,任太立刻注意到,宋浣溪还穿着自己的布鞋,和身上的裙子十分不搭。
任太皱眉问道:“你穿多大码的鞋子?”
宋浣溪笑应道:“脚有点大,现在要穿38码的鞋子。”
任太的眉头一松,看向陈嫂:“正好,我记得这条裙子,还有一双配套的鞋子,你去找来给她吧!”
陈嫂应了,却没有挪动脚步,而是又问了一句:“要不要给宋小姐准备一些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