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很安静,山谷吹来的风呼呼作响。
三座火堆,自顾自地燃烧着……
狼王的喉咙咕哝了几声,目色陡寒:“你的意思是说——我错了?”
“是的,大王。”修鱼稷双手捧着狼头,郑重地交给了身后的修鱼鉴。
几百年来,从没有一个修鱼家的人敢于像这样跟狼王讲话,敢于跟他当众叫板。
他一定是不想活了。
狼王的拳头渐渐收紧,全身骨骼喀喀作响,一字一字地道:“你再说一遍。”
“您不配做狼王。”修鱼稷干脆挑明。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全都瞪大眼睛看着修鱼稷,以为他疯了。
狼王的声音越来越冷:“你敢挑战你的父亲?”
修鱼稷的语气却越来越强硬:“正如您挑战过您的兄弟。”
“唰”地一声,狼王提着狼牙棒,大步流星地向修鱼稷走去。
人群自动散开,以两人为圆心,空出一块百米见方的场地。
狼俗:只要有人提出挑战,狼王就要交出金枝,接受决斗。如果输了,将产生一位新的狼王,成为金枝的主人。
这种决斗非常残忍,非旦一方必死,为了防止复仇,战胜的一方往往会杀掉死者的妻子和所有的子女。当年狼王挑战他的大哥修鱼彰,完胜之后立即杀掉了他的妻子和三个儿子。
修鱼谦看了一眼唐晚荻,又看了一眼修鱼鉴,以为他们会过去劝修鱼稷改口,不料两人呆若木鸡,就像丢了魂一般。他急得推了修鱼稷一下,修鱼稷根本不理会,淡定地抬起一只手,对着不远处的一辆马车说道:“请九爷。”
年迈的九爷被人从马车上掺扶了下来。他是族中年纪最大,地位最高的长老,牙齿早掉光了,平日昏昏欲睡,只有大事才会请他出来。
九爷颤巍巍地走到场中,老眼晕花地认了半天,才认出面前站着的是修鱼稷:“……阿稷,你确定要向大王……提出挑战?”
他冷静地点点头:“是。”
“大王,你是否接受修鱼稷的邀请?”
狼王的眸子如北极的星辰闪着刺骨的寒光:“接受。”
“交出你的金枝。”
狼王从腰带上解下一个长满绿叶的花环,递给九爷。
“徒手,还是兵器?”
“兵器。”两人同时答道。
“来人!”好像终于醒透了,九爷一下子来了精神,“拿狼酒!”
有人递过来一只木盘,上面盛着三杯白酒。九爷念念有词,将第一杯洒在地上祭神,然后递给他们一人一杯,颤声道:“父子有亲,刀剑无情,干了这杯,森林之神将在你们之间挑选他的继承者。愿生者无敌、死者无恨,天祐狼族,昌华永驻——”
两人将狼酒一饮而尽、酒杯一扔,九爷退出场外,大呼一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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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双方各出一招,狼王一掌挥出,空中化拳,重重地砸在修鱼稷的胸口上!
群狼一阵惊呼!
明明可以轻易避开,修鱼稷居然一动不动,身子猛地一沉,硬生生地承受了这一拳。
力量太大扛不住,“噗”地吐出一大口血。再看他双脚之下的地面,已各踩出一个半尺深的土窝。
狼王讶道:“你不还手?”
修鱼稷双手一拱:“谢大王养育之恩。”
众人心中一阵唏嘘,高手相较,计在毫厘。修鱼稷此番一搏,本没什么胜算,受这一拳,必有内伤,可谓死路一条。
狼王一声冷笑:“自家人不必客气。这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在狼族,只要打败别人,谁都可以当王。接下来各自努力。”
“我会。”
“你先请。”
狼王有狼王的风度,白占便宜的事不做。见儿子受了自己一拳,下一招就不肯先出手。
修鱼稷挥舞着双钺向前抢攻,扑、刺、削、劈——招招致命、始终不离狼王的咽喉。逼着狼王连退三步,仍被锋利的角刀削破铠甲,划出道道裂痕。
狼王一面让一面瞅准时机,用了十成的力道抡出一棒!修鱼稷正处于攻势,惯性原因,身子收不回来,只得硬着头皮将鸳鸯双钺迎头一架,只听“当”地一声巨响,火光四溅,鸳鸯钺上的鹿角刀被狼牙棒砸出一道缺口。
一股金属摩擦的气味在两人间弥漫开来,越发滋长了躁动的情绪。
这么近的距离,短兵器对长兵器,吃亏不少。
一旁观众在心中暗自替修鱼稷叫苦。狼牙棒是力量型武器,正面迎击,以狼王排山倒海的气势,虎口都会震开;硬性反抗,臂骨都会震裂;若是砸到脖子,整个头颅都会飞掉。
两人各自抽开兵器向后一让,开始下一轮的进攻。
正中央的场地,一黑一白两个人影在快速地移动。狼王企图拉开两人的距离以便更好地施展他的狼牙棒,修鱼稷偏偏紧追不放,只顾与他近距离缠斗。十招过后,他的前胸后背都已见红,不是被狼牙棒刮到就是被狼牙棒扫中,尖锐的齿钉透过盔甲,将他的肌肤勾出一团团血肉。
而狼王的身上,却连一道像样的伤痕都没有。
在场的人都看得出,这么打下去,修鱼稷根本不是狼王的对手。
不是武功不行,不是力气不大,而是用错了兵器。他的鸳鸯钺根本靠近不了狼王,就算把它当作暗器飞出去削人,以狼王超一流的反应速度,会立即被铁棒磕飞。修鱼稷也不敢冒险这么干,因为一旦磕飞了,就回不来了,他的手上就少了一件兵器。如果他用的也是狼牙棒,情况会大有改观。
修鱼谦看在眼中,叹在心中:归根到底,老六还是败在了这个花哨的兵器上。
正在这时,修鱼稷瞅住时机,一个空翻,向前一跃三丈,鸳鸯钺在空中猛一脱手,滴溜溜地向狼王的右胁袭去——
狼牙棒唯一的弱点就是挥出去容易收回来难。狼王长臂一伸,胁下会有一道空门,也是所有使用这种兵器的人难以避免的要害。
不料狼王早就料到这一招,手臂虽然收不回来,身子蓦地向里一缩,鸳鸯钺从胁下飞过,“哧”地一声,划了一道口子,在空中转了个圈,回到修鱼稷的手中。
与此同时,狼牙棒一个横扫,正好击中修鱼稷的后腰。
“噗!”
修鱼稷颓然跪倒,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腰部出现一个巴掌大的血窝——
狼王顺势一锤,砸向他的颈部!
这一锤用了十足的力道,以修鱼稷重伤后的跪姿,根本无法避开,势必砸碎他的脑袋……
唐晚荻靠在修鱼鉴的身边,看得心惊肉跳,连忙闭上眼睛,不敢再看下去。
这一锤竟然没中!修鱼稷身子向前一滑,从狼王的双腿之间钻过,反手一挥,鸳鸯钺飞出,直削狼王的后颈——
这是一招聪明的险棋,但必须计算准确,错一秒就会掉脑袋。
修鱼稷的身子滑出时,狼牙棒的齿钉正好从他耳边扫过,削掉了半个耳轮,而他抛出的鸳鸯钺亦正中狼王的后肩!
狼王果然是狼王,反应无以伦比。
修鱼稷料到他听见风声会下意识的将颈子一缩,这样的话,鸳鸯钺正好削中他的后脑——
不料狼王不仅没缩,反而身子一挺、双肩一耸,鸳鸯钺穿过盔甲,切入后肩,半只鹿角刀没入体内。
若是常人,中这一刀,早被切断了脊骨。狼王体形巨大,皮糙肉厚,对他来说,还不算重伤。他反手一抽,将鸳鸯钺从后肩生生地抽了出来,握在掌中,伸腿猛地一踢——将地上的修鱼稷一脚踢飞,重重地摔在地上。
寂静的场地,可以清晰地听见骨骼破碎的声音。
修鱼彬碰了安平蕙一下,低声道:“走吧。”
“嗯?”
“避避风头。”
“你怕什么?”她乜了他一眼,“修鱼稷赢不了。”
“万一呢?”修鱼彬将她拉到一边,压低嗓音,“万一他赢了呢?会饶过我们吗?——现在走还来得及。大王赢了咱们再回来也不迟。”
“我不走。”安平蕙自幼好武,看得兴起,“要走你自己走。”
“夫人——”修鱼彬欲言又止。
“再怎么说我也是修鱼稷名正言顺的妻子,他不敢动我一根毫毛。”
“难道大王不是修鱼稷名正言顺的父亲?你看他们像是在打着玩儿吗?”
安平蕙白了他一眼,不以为然,继续观战。
修鱼彬叹了一声,慢慢地向后退了几步,穿过人群,正准备开溜,冷不妨撞到一个人。
“六哥,”修鱼谦身子一横,挡住了他的去路,“去哪儿?”
“找个地方……方便一下。”
“正好,我也想方便。”修鱼谦抬眉冷笑,“一起去?”
修鱼稷哼了一声,半天没有爬起身来。
只觉浑身剧痛难忍,摔倒时吃了一嘴的泥沙,被他和着血吐了出来。一只眼皮肿得厉害,地面大约是被炙烤之故,又硬又烫。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摔倒的地方正好在一个火堆的边缘,再往外滚出三尺就进了火里。
他趴在地上喘着粗气,咬紧牙关,想支撑着自己站起来。无奈双腿好像被人废掉一般,使不上劲儿。
耳边传来一个细小的声音:“阿稷!”
他用力睁开眼睛,看见唐晚荻站在离他不远的人群中,一双眸子满是眼泪,她用尽力气大声叫道:“起来啊!阿稷!”
他想起自己的承诺。
他们将共度患难、共享荣华、厮守终生、直到时间的终结。
这一战若是输了,就算狼王不斩草除根,修鱼彬也会杀掉唐晚荻。
属于他们的生命和时间都还没有好好地开始,就更不能如此草率地终结,他不允许!
安静的人群传来一阵喁喁私语,不知是谁又低低地叫了一声:“起来!”
狼王转身向众人看了一眼,目光阴沉,想找出那个喊话的人。
喁喁之声退潮般低了下去,片刻之内,又嘈杂了起来。
“加油!”一个远处的声音叫道。
不大,却很清晰。
狼王恼怒地举起了狼牙棒,在他的身后,叫声开始此起彼伏——
“起来!”
“加油!”
“好样的!”
“必胜!”
这些喝彩没有主语,不知道指的是谁,也不知道谁将“必胜”——
但狼王知道主语不是自己。
渐渐地,喝彩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响,形成一道环绕在他身后的声墙,在夜空中不断地回响。
他的耳中一阵刺痛,气急败坏地看着修鱼稷在众人的鼓励下慢慢地爬了起来,先是四脚着地,接着单腿曲膝,最后一咬牙,摇摇晃晃地站直了身子。
修鱼稷是站起来了,但观众的心却趴了下去。
大家不约而同地感叹:这人伤成这样,怕是活不成了。
他一身血污,盔甲被狼牙棒上的铁钉钩得七零八落。鼻子不停地流血,将胸前的盔甲打湿了一片。
火光驱散了夜雾,空地一片通亮,众人围成一圈,各种呼喊此起彼伏。
修鱼稷用脚一挑,将地上的双钺挑到手中,大喝一声,向狼王扑去!
这一次,他吸取教训,加快了抢攻的速度,鹿角刀又削又刺,根本不给狼王挥棒的时间。
狼王被他逼得不胜其烦,怒吼一声,狼牙棒直直地向前一捅,被修鱼稷双钺一格,死死地卡住。两人之间相隔数寸,狼王肥厚的眼皮微微抬起,不屑地看着面前的儿子,后悔当初没把这个杂种扔进她母亲的坟墓一起活埋。
他有些急躁,毕竟上百招过去了,自己居然还没把修鱼稷打倒,就算赢了也是险胜,也许人群中的一些人已经开始暗自盘算:既然修鱼稷可以挑战狼王,他们也可以。如果有机会,他们也想试一试……
哦,不。这个口子绝对不能开。一定要速战速决,要以压倒一切的优势消灭他,漂亮而血淋淋地干掉他。要让大家知道挑战狼王是一个恐怖事件,是这辈子永远不该做的一场恶梦。
想到这里狼王猛一发力,挥棒向着修鱼稷的头颅击去!
修鱼稷身子一弓,向前一蹿,整个人从他的胁下穿过,转身到了狼王的背后。他没有立即还手,而是继续向前冲了五步,手指一拨,双钺带着劲风一前一后向着狼王飞去——
他早已算好了方位,狼王听见风声往右一闪,成功地避开了第一个,后颈却被紧接而来的第二钺击中!
那一钺用了修鱼稷全身的力道,加上高速旋转带来的切割之力,只听“噗”的一声钝响,狼王身首分离,血溅十步——
修鱼稷腾空一翻,化作狼身,发出一声响亮的长嚎——
“噢呜——呜——呜——”
片时间,群狼轰动,齐声呼道:“大王!大王!大王!大王!”
九爷慢腾腾地走到场中,双手将金枝递给变回人形的修鱼稷,用衰老而颤抖的嗓音高呼:“今天,修鱼家迎来了新的狼王!这是神的安排、森林之王的旨意。大王,请接受我们的祝贺,我们将听从大王的号令,并愿意为大王献出我们的生命。”
修鱼稷郑重地将金枝挂在腰上,从上面摘下一片绿叶,轻轻地塞入修鱼亮的口中。默哀片刻后,果断地从人群里拉出唐晚荻:“这是新的狼王夫人!”
鼎沸的人声蓦地安静下来。
又有好戏看了。
几日之前,修鱼稷为迎娶唐晚荻,不惜与狼王公开争吵,是这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
而狼王为他安排的妻子安平蕙,争强好胜,绝不会忍气吞声。
狼族有结婚之礼,无离婚之俗。只要公开宣布自己有了第二个妻子,第一任的婚约就算自动解除。男女皆是如此。女方要是不肯,可以自己找他打架,也可以让父兄出面摆平。若是摆平不了,就会发生群殴,产生大量伤亡。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这么做,多数会在事先委托第三方斡旋,方方面面讲好条件,以期和平解决。
此时此刻,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安平蕙。因为安平蕙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也不能轻易地得罪。她是一族之长,身后有几百人的团队支持。且不说以后的战斗中,修鱼家需要安平蕙,就是现在,安平蕙一发火,两家动起手来,也将是一场可怕的群殴。
修鱼稷敢于这么做,要么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要么就是意在羞辱,以报复她烧伤唐晚荻之恨。
“安平夫人,”修鱼稷淡淡地看着她,“你要是反对,可以带着你的人马离开这里。”
他顿了顿,又说:“走之前,麻烦你把火烧六营的事儿说说清楚,给大家一个交待。”
安平蕙低头想了一下,两手一摊:“我不反对。”
“……”
“火烧六营,是大王的主意。我不过是奉命行事。”她态度坦然,“焚烧病人可以有效地控制瘟疫——这是我一向的观点,从未隐瞒。大王刚才对狼王的一席话,我听了也有所触动。我承认这种做法有违道德,从今往后,不会再伤害这些病人。大王若是信我,我将为大王而战,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大王若是不信,我带着人马就此离开,江湖之中再不相见。”
所有的人都怔住了,同时又有点哭笑不得。一直以为安平蕙性情乖戾、桀骜不驯,没想到关键时刻能屈能伸,果然是一方领袖,政治素质半点不差。
就连修鱼稷也吃了一惊,他看了唐晚荻一眼,低头思索片刻后说道:“留下吧,我信你。”
“谢大王。”
修鱼稷抬头看着人群,目光搜寻了一会儿,忽然冷笑一声:“来人啊,带巫师大人!”
话音未落,空中忽现一道巨大的黑影,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见唐晚荻尖叫了一声,眼前出现了一只巨鸟,一双锐利的爪子抓住她的后背,将她整个人都带着飞了起来。
修鱼稷眼疾手快,一钺飞出,只见寒光一闪,大鸟松开爪子,飞向空中。
唐晚荻从半空中掉了下来,被修鱼稷飞身接住。
天空一阵唧喳作响,一群灵鸦飞过——
所有人顿时乱作一团。射箭的射箭,逃跑的逃跑,拿兵器的拿兵器,有人找到一把狼草扔入火中——
修鱼稷看见远处有两个人影正在奔跑,拾起地上的鸳鸯钺正要追去,无奈怀中的唐晚荻受了惊吓,已昏迷过去,他叹了一声,只得作罢。
眼睁睁地看着那只大鸟带着一群灵鸦掩护着两道黑影消失在了远处的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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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贺兰鹰来到南岳的队伍,这个词就经常从他口里冒出来。
Hygge,或者是它的另一种形式:Hyggelig。
比如有时候贺兰觿与沈双成正在说话,他忽然凑过去,怕人介意就会说:“没啥,我就是过来跟你们hygge一下。”
又或者在寒冷的夜晚,他会张罗着点起一团篝火,用野菜和鹿肉给大伙儿煮一锅浓汤,一面喝一面问大家够不够Hyggelig。
后来他喜欢上了小波,有事儿没事儿地就来找皮皮:“哈罗,我可以跟小波Hygge一下吗?”伏击战后,皮皮对他信任有加,就放心地把小波交过去。
“你们俩——”他一手捧着小波,一手指着贺兰,神秘地一笑,“也可以hygge一下呀。”惹得皮皮与贺兰同时瞪了他一眼。
开始的时候,皮皮以为Hygge跟抗日剧里的“索嘎”一样,是日语,音节跳跃短促,像奶茶里的珍珠,从贺兰鹰的口里说出,自带一种Q弹的软萌。问过贺兰觿才知道这位堂弟是位画家,长期生活在丹麦,Hygge是丹麦语,中文很难找到对应词。把“温馨、舒适、亲切、安逸……”之类的全加在一起,大致就是它的意思。
“Hygge追求的是每一天的快乐,和你喜欢的人在一起,”贺兰觿继续解释,“和谐、友爱、放松、享受、烛光、美食、蛋糕、酒、巧克力……”
皮皮不禁心旷神怡。
“皮皮,”贺兰觿话锋一转,“那我们现在,可不可以hygge一下?”
皮皮眨眨眼,掀开帐篷的窗帘看了看外面。
晨光熹微,薄雾朦胧,营地里一片安静。
数里之外的拉玛湖是峻榞最大的湖泊。微风习习,清凉的空气中充满了水草的芬芳。
狼王偷袭战后,南岳人马按计划继续向龙焰山方向行进。七天七夜的连续行军弄得大家很是疲惫,于是决定休息一天。
贺兰觿在与狼王的交战中受到严重的内伤,回到营地后吐血不止。除此之外,肩上背上还有很多的皮肉伤,虽不算重,因牵扯到经络,短期内不方便使剑。接下来的三天,他只好听从花霖的劝告,在马车上静养。
说是静养,其实一点也不“静”。祭司大人换着法儿地折腾皮皮,说是趁着元气虚弱,正好可以多多地“hygge”。
皮皮不好反对。
一来她们好久没有hygge了;二来她也想通过hygge过度一点自己的元气,算是帮祭司大人治疗。
每次贺兰鹰带走小波,他们就会趁机hygge。
时值孟夏,峻榞开始进入苦雨季节。三天一大雨,两天一小雨。虽然山洪爆发、山道泥泞,眼过之处皆草木扶疏、繁花似锦。行走途中,经常看见可爱的小动物从身边的草丛、头顶的枝叶上奔跑而过,景致盎然,生机满满。
要是没有战争,这真是一趟充满野趣的旅行。
皮皮看了一眼在巢里熟睡的小波,它越长越大,一身羽毛漆黑发亮,形态像极了一只雏鹰。在它的翼区后缘,长出了一排坚韧的飞羽。它仍然像婴儿一样嗜睡,仍然拒绝吃任何固体食物。行军的闲暇,贺兰觿开始教它飞行,办法很简单:把它放在手里往天上扔。开始的时候,它不知道展开翅膀,就那么直直地掉下来。渐渐可以在空中扑腾几下了,一般飞不了很远的距离。
剩余的时间,它要么在草地上啄啄点点,要么就安静地站在枝头,任你怎么逗它,全都不理,只用一双淡定而孤独的眼睛眺望远方,一股刚劲之气蓄势待发。
有一天,沈双成从树下路过,抬头看见小波,一连打了几个响指它都不理,不禁对皮皮叹道:“这是猛禽啊。”
此时此刻,“猛禽“正在巢中安睡,皮皮关上窗帘,向贺兰觿歪了歪头:“抓紧时间。”
两人也不多说,各自脱衣,展开了架式。
欢情正浓,身后忽然传来“唧唧”两声。贺兰觿吓得将毯子一拉,捂住皮皮的嘴:“轻点儿,小波醒了。”
“行。”
皮皮继续配合,没过一会儿,贺兰觿一头倒下了。
“又怎么啦?肩膀又疼了?”皮皮以为他伤势发作了,连忙检查他的绷带,看是不是出血。贺兰觿指了指背后:“小波在啄我。”
话音刚落,耳旁果然传来“笃笃笃”的声音,两人同时从毯子里探出头,小波不知何时已经跳到了毯子上,正一脸严肃地盯着他们,还唧唧地叫了几声,似乎有话要说。
见他们吓得气不敢出,又向前跳了两步,依旧唧唧唧唧,叫个不停。
“是不是该喂奶了?”皮皮问道。
“刚喂过。”
“那它是想说什么?”
“不会以为我在欺负你吧?”
皮皮的脸“蹭”地一下红了,连忙抬起头来,冲着小波甜甜地一笑。
“小家伙,想干嘛?”贺兰觿伸出手去,小波轻轻一跳,跳到他的掌心。唧唧咕咕叫个不停。过了一会儿,专心地吸起了元气。
“看,还是饿了。”皮皮笑道。
“孩子现在饭量大了,”贺兰觿抚摸着它的羽毛,“饿得快。”
不知为何,皮皮听见“孩子”二字,有点膈应。就像她当初听说贺兰觿是只狐狸,也是半天接受不了。
这狐狸好歹还长着人的模样,好歹还能说人话。这鸟……吃的不一样,喝的不一样,叫声也听不懂……将来会飞了,就完全跟父母不在一个空间内活动了。
除非他们愿意住在树上。
皮皮有点抓瞎,觉得离正常的人生真是越来越远了。
她也不知道如何做好一个母亲,不需要她喂奶,不需要她把尿,这小波该怎么长大她根本不懂。她有一种深刻的恐慌,夜里做梦,总觉得是某种恶魔吞掉了她真正的孩子。
关于玄鸟的来历和生物属性,贺兰觿遍问族中长老,发现大家都知道得不多。而据他与皮皮的观察,小波虽然来源于玄鸟,看上去与普通的鸟类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它身上的每一根羽毛都是真的,都能摸到,放在手中,有明显的重量,并不像灵鸦或玄鸟那样虚无,虽然飞来飞去闹出很大动静,说到底只是一团海的灵气而已。
小波究竟是不是玄鸟,抑或是什么新的品种,很难说。
总而言之,皮皮心中的疑团越来越重,而祭司大人的态度却越来越积极,各种劝她努力接受新生事物:“皮皮,你就当是你出国了,生了个孩子不懂中文。这鸟语不难学,音节简单,常用词汇少,等回到南岳,咱们把它的声音录下来反复研究,不怕学不会。”
疲于应付新情况,皮皮也懒得争论,只是嘱咐说:“别把元气都给它了,给自己也留一点儿,还要养伤呢。”
不知是因为伤重还是喂奶过多,皮皮觉得这一次祭司大人的伤恢复得特别慢。若在以前,一些皮肉小伤一夜之间就可以自行愈合、了无痕迹,如今过了四五天还疤痕累累。背上的伤就更不用说了,每换一次药都没有明显的变化,有些部位甚至发炎化脓。
帐外传来啾啾的鸟鸣,小波好奇地向帐外走去,皮皮一把将它抓到手中,叹道:“这孩子现在精力充沛,开始到处乱跑了。那天树上飞来一群乌鸦,它也站在里边,我硬是半天没认出来。”
贺兰觿一骨碌地爬起来,穿上外套,从皮皮手里接过小波:“出去走走。”
这已不是夫妇俩第一次教小波飞行,只是一直找不到大块的时间。
行军路上,只要停下来休息,贺兰觿就会让小波站在自己的掌中,反复地晃动手臂,教它学会振翅。一开始它有些害怕,双爪死死地抓着贺兰的手指,怎么晃也不飞。渐渐地可以从皮皮的胳臂飞到贺兰觿的掌心了。
两人于是慢慢拉开距离,让小波越飞越远。
但它还是不习惯飞行,毕竟它的父母谁也不飞,而它自己似乎也觉得是人群中的异类,眸中经常露出迷茫的神态,好像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
两人来到营地附近的一座山上,找到一棵二十多米高的橡树,皮皮全副武装,带着小波爬到十余米的高处,对着站在地面的贺兰觿道:“这么高,够吗?”
“够了,先试试吧。”贺兰觿伸出双手,“你让小波先在树枝上站稳,然后轻轻地推它一下。”
皮皮想了想,不放心:“要不要在它的脚上系一根绳子?”
“不用。就算它飞不了,掉下来我也能接住。”
皮皮怕的不是这个:“万一它真地能飞,从咱们的手里飞走了,再也找不回来了可怎么办?”
“不会啦!”贺兰觿拍拍手,示意她赶紧开始,“以它目前的水平,就算能飞也飞不了多远。我肯定能把它找回来。”
皮皮低头一想,也是。小波又不傻,就算贪玩,饿了总得飞回来“吃饭”吧?就像她小时候在街上玩,大人根本不担心,因为饿了就知道回来。于是轻轻地将它从布袋里取出来,放到南面的一根树枝上。
小波的双爪稳稳地抓住树枝,看了看皮皮,又看了看树下的贺兰觿,唧唧地叫了两声,见皮皮晃动树枝,不禁有些害怕,立即跳回到皮皮的肩膀上,紧抓不放。
皮皮将它抱在手中,轻轻地摸了摸它的羽毛:“小波,别怕,勇敢地飞吧!爸爸妈妈都在这里,你不会有事的。”说罢将它重新放回树枝。
小波在树枝上犹犹豫豫地站了十分钟,对着她唧唧咕咕地不知说些什么,总之就是不飞,皮皮只得又摇晃了一下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