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誉之问她:“俩枕头,一粉一蓝,你想要哪一个?”
林格指了指蓝色。
林誉之铺好枕头,抬手,林格心不在焉,条件反射地往后躲了躲。林誉之没勉强,伸手捏了捏她脸颊:“等会儿吃烤肉,你想喝什么?我去买?”
他的动作很自然,完全没有因为林格的抗拒而僵硬。
林格问:“什么烤肉?哪里吃烤肉?你去哪儿买?”
林誉之说:“想吃什么就说,相信你哥。虽然我没什么超能力,但还可以让妹妹吃点她想吃的东西。”
林格想了想:“那就可乐吧。”
林格再一次窥见林誉之那高超的交际能力。
他用了德语、英语和法语,尝试和八个人进行交谈,并成功地用钞票换来一罐可口可乐。烤肉是一个爱好美食的意大利人做的,他车上随身携带着烧烤架和一个储存着生鲜牛肉的大保温箱。林誉之付了钱,和林格一块儿坐在离烧烤架最近的露营椅上,看着杰莫和他的女友调试好天幕和投影仪。
他们放了一个很老很老的爱情电影,1961年的《犹在镜中》,风雨交加的夜晚,患有精神疾病的姐姐和自己的血亲弟弟发生了关系。
专注看电影的人不多,大家都在聊天,等待烧烤架上的肉发出噼噼索索的声音。意大利人用英语抱怨着买不到没有臭味的猪肉,一边又热情地告诉林格,有机会一定要去阳光充沛的意大利南部看看,那边的温暖能让她苍白的脸好起来。
林格不觉得自己脸苍白,她想,可能只是电影中的情节吓到她了。
林誉之拿来一张毛毯,顺手盖在她身上,替她遮挡着风,他甚至还“交易”了一杯热可可,自己一口未喝,全递到林格手中。
冷不丁,林格想起,之前林誉之回家带零食,也是只给她带一杯奶茶。
只属于妹妹的奶茶。
林格本以为今晚很快就会过去,烤肉很好吃,而那些人讲的德语,她听不懂,林誉之和他们聊了些什么,她也不知道。只能大概猜到,林誉之对外的介绍是她男友,因杰莫递饮料时越过了林誉之,他对林格的解释是——
“你男友明天开车,不能喝这些有酒精成分的东西,”杰莫耸肩,“这些人不怕,也无所谓,但你男友看起来是个正派人。”
事实证明,林誉之此人的确很正派。
说归说,等林格和林誉之去帐篷中夜宿的时刻,林誉之挺规矩的,没有碰她,也没有袒露自己,在换睡衣时,他甚至还关掉了灯,避免林格看到他的尴尬。
林格双手扯住被子,像一个被人往爪子上放了小纸牌的龙猫。
第一次在野外露营,感觉很新奇,远处人的笑声,说话声,十分清楚,还有人用音响放的歌,木吉他——一切混在一起,都抵不过林誉之躺在她身旁时,发出的细微呼吸声。
这种短暂的呼吸声很快就被外界的骚乱打断,只听见尖叫,还有不知道什么语言的咒骂,林格从床上坐起,下一刻被林誉之握住手:“别出去,我先看看。”
林格竖起耳朵听:“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叫声?”
“鹿,”林誉之在睡衣外多加一件外套,淡定,“大约是鹿闯入了野营地,野鹿和驯化的鹿不同,会主动攻击人。”
林格问:“那怎么办?”
“赶走就行,”林誉之打开帐篷门,一顿,从枕头下摸出一柄东西,递给林格,“开着灯,野生的鹿惧光,我就在外面——万一有人进来,你拿这个捅他。”
林格摸着那柄刀,傻眼了:“你哪里来的?”
“杰莫的,”林誉之说,“听动静像是鹿群,应该是误入的,别怕。”
林格说:“你说了这么多,我怎么可能不怕呀?”
“你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林格,”林誉之笑,离开帐篷前,摸了下她的额头,“我相信你。”
林格并不怎么能相信自己。
她这可是第一次露营,听见林誉之的脚步声渐渐远了。自驾游这一路上,她不是没有见过野生鹿,不是那些可可爱爱的小梅花鹿,这些被允许射杀的野鹿有着灰黑色的皮毛,以及“嘶嘶”的声音。德国等几个欧洲国家允许射杀野鹿,也是因为这些动物的泛滥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系统,对植被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想而知,这些东西绝不是什么蹦来蹦去的小可爱,也非诗经中所歌颂的“呦呦鹿鸣”。
人在害怕时会疯狂分泌肾上腺素,现在的林格就怕极了,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嘈杂,吵得像一场集市。林格当然知道林誉之留她在帐篷是在保护她,更清楚她现在出去也帮不上什么忙,那是野兽,而她没有面对野兽的经验,也不了解野鹿的习性。
大约过去了十分钟。
她的心在煎熬中始终提在嗓子眼。
胡思乱想中,终于听到沉闷的脚步声渐渐接近。
林格放下尖刀,近乎欣喜地打开帐篷门:“哥!”
裹着外套的林誉之躬身,摸了摸她脑袋,顺带着将她整个人塞进帐篷,不动声色阻挡身后的视线:“格格,把我包里那瓶活络油拿出来。”
林格转身,去翻活络油,听见杰莫感慨:“你们小情侣可真有意思,平时也叫哥哥妹妹?”
林誉之说:“她怕羞,你再调侃,等会儿这活络油可就不给你了。”
杰莫笑:“别别别。”
他的脚在刚才驱赶野鹿中崴了一下,在这荒郊野外,林誉之的备用医药箱派上了大用场。
杰莫拿着活络油道谢,一瘸一拐地在热辣女友的搀扶下离开,而林格,还没有把包拉链拉上,迎面被林誉之抱了个满怀。
方才在杰莫面前的镇定自若完全消失不见,林誉之紧紧地拥抱着妹妹,下巴搁在她头顶上,亲昵地蹭了又蹭。
他声音低低:“刚才我快被吓死了。”
林格说:“这应该是我的台词才对吧?”
“我知道你也很害怕,”林誉之叹,“我也很怕,格格。别动,再让我抱会儿,我的腿有点痛。”
林格紧张:“是不是刚才跑步时受伤了?”
林誉之说:“可能是风太冷了,不碍事,小问题。”
林格小声问:“你说你怕,是怕什么?”
林誉之说:“这是你第一次和我露营,我害怕这次经历给你留下不愉快的印象——以后你就不肯跟我出来了。”
林格说:“以后我们也没有机会露营呀?”
这话一说,她就察觉到失言。
不对,不该在这个时候忽然提到这种事情。就像不能在大婚之夜提到将来离婚如何如何怎样——尽管她知道这只是一段并不明朗、仅仅是互相慰藉的情人关系,可贸然说出这些话,还是过于煞风景。
为了遮掩尴尬,林格清了清嗓子,说:“林誉之,你往后退退,腰带硌到我了。”
又是一阵沉默。
半晌,林誉之镇定地说:“我现在穿的睡衣,没腰带。”
林格说:“你不打算给我台阶下吗?”
林誉之说:“我以为我们之间已经熟悉到可以谈论这个话题。”
林格抬起手, 没有打他,又落在身体两侧:“林誉之。”
“抱歉,”林誉之叹气, “我尽量控制——还害怕吗?”
林格当然怕。
这里是陌生的国度, 外面刚刚过去那么多的野鹿, 说不定还会有其他的野生动物;露营同宿的人员中,疑似有人带枪,还有刀……
林格嘴硬:“现在不怕了,你当我是胆小鬼?”
她挣扎着要起身,又被林誉之轻轻地揽住肩膀。
林誉之说:“嗯,你最勇敢,但我害怕。”?
林格不动了。
“再让我抱会儿,”林誉之低声, “胆小鬼想要被勇敢的人抱一下。”
说这些话的时候, 他小心翼翼地触碰着林格的肩膀, 温柔不逾矩,下巴仍旧搁在她头顶,轻轻地蹭了两下。
林格没有动。
她的心是一碗糖浆, 是一盆刚和好的淀粉面团,是雨后小河里的泥浆, 她的心是非牛顿流体,遇硬则硬,碰软则柔。
别人一放低姿态, 甚至不需要多说些什么来解释,林格自己就先心软了。
林誉之人高马大, 一整个人斜斜地压下, 林格仰脸, 被人结实拥抱的时刻,她的双手连环抱他的背都觉吃力,现今的林誉之果真早就不是林格记忆里的那个样子,这点和肉眼所见也完全不同。他的肌肉更结实,更成熟,骨架完全长开,更重,不同的是他身上的气味,那幽幽的,淡淡的,若隐若现的熟悉沐浴露气味。
那款已经停产了的沐浴露。
他真的很干净,哪怕是这种情况下,开了一路的车,身上还是这样的香味,温温柔柔的,像一朵膨胀的草木云,抖一抖就能落下夹杂着香根草、月季枝和薄荷的新鲜叶子。不等林格开口,林誉之先出声,声音依旧低低:“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在想你。”
林格尝试推开他的手僵硬地抵在肩膀,动不得,退不得,不上不下地卡着。
“我记得那个时候你问我,为什么开始和你用同一款沐浴露,我说是因为省钱,”林誉之低头,她的唇就压在她头顶上,林格头发浓密,有两个头旋,都说“一个旋好,俩旋坏”。他的呼吸恰好就落在这距离甚近的头旋上,一呼一吸,热气顺着字渡出,在她头顶缓慢四溢,好似能透过皮肤传入大脑,“其实是想和你用一样的味道……偶尔,想起我们闻起来相似,我就很开心。”
林格说:“可是爸妈和我们也在用同一款。”
“不一样,”林誉之抚摸着她的脸,外面的气温在降低,他身上还有些未消的凉意;而林格一直在这避风隔温的帐篷中,她摸起来就像一朵太阳下刚刚开放的小雏菊,“每个人身体的味道都不同。”
每个人都有着独特的气味,只是许多人长久地嗅到,开始对此不自知。
就像我们的眼睛,会潜意识中忽略掉鼻子的存在,只有当你集中精力去留意时,才能看到自己的鼻子。
林格察觉到有些事情会在今天发生,她并不抗拒,只有略微的,遮盖不住的颤栗。她努力让自己的注意力从林誉之身上移开,不去关注那掩在棉睡衣下的枪。
她说:“就像口红?”
林誉之微微退后一些,他低头,看着林格的脸:“虽然我不太了解女性的化妆品,但我想,你举的例子一定十分恰当。”
“比如眼睛,像葡萄,”林誉之触碰着她的眼皮,“脸颊这里,像刚切开的早秋蜜桃。”
林格急促:“脏。”
?“我不脏,早晨我洗了三遍澡,用了三遍你最喜欢的那款沐浴露,”林誉之说,“全身上下都干干净净,你随时可以检查。”
林格什么都说不出来,她已经完全地坐在林誉之的怀抱里,这是林誉之先前最喜欢的姿势,只要他双臂挽过她的腿弯,站起来时就能将她抱起,像小时候抱着孩子嘘嘘的耻态。现在不是,现在的林格侧坐在他腿上,只要一抬手就能勾住他的脖颈同他接吻。
“你自己都不知道,”林誉之说,“你闻起来很像月季花。”
月季花,月季花。
在江苏户外能够茁长成长,但移植到盆中却病病恹恹的花朵,花季时呼呼啦啦一大片,漂亮又香,林誉之在阳台上种植最多的花朵。
他的手指就有着碾碎月季叶片的味道。
“像葡萄上面挂着的一层白霜,”林誉之低头弯腰,帐篷中的电灯燃着,他轻轻地贴在林格嘴唇上,浅浅的一个吻,交换着她的气息,“也像月季花瓣上的露水。”
月季花瓣上的露水。
那是林格偶发的一次奇思妙想,她看多了书,忽然宣称要去复刻那本小说里提到的“香体丸”。热切地等着夏天降雷阵雨,等雨停了,用一个小瓶子去收月季花瓣上的露水。林誉之悉心栽培的几盆月季,也由着她去霍霍。她收累了,他去裁了两枝月季花,放在她唇上,要她含着,别发声,他则低头,含住妹妹的月季。那一次,林格失去的露水,远远比她从林誉之月季上得到的还要多。
往后的林格再没尝过月季花瓣上的露水,每一点相似的、浸透了月季花瓣的清新香气,都能让她想到自己差点被弄死的那个雷阵雨后下午。
“你自己没尝过,”林誉之抚摸着妹妹嘴唇,他说,“你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味道,对吗?”
林格说:“没有。”
人都是尝不到自己味道的,正如当局者迷,谁也不能剖开胸膛,取出自己的心看一看。
她也不能。
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谈过一场不能见光恋爱的人。
林誉之也真的没让她尝过,他在亲月季前后都要去漱口,一个有洁癖的人,完全不在意妹妹的所有东西,却不想让妹妹对此有什么阴影。更不要让林格低头去咬,只一次,差点成功,林誉之把她抱起,阻止了她下一步行动。
林誉之不需要这些,对他来说,互相拥抱,或者令她快乐,就已经胜过生理的万千愉悦。
林格半倚靠在哥哥肩膀,她想起那天雷阵雨后的房间,窗户开着,夹杂着土腥味的雨水和月季的清新空气被风送入。那时的她咬着一支剔除了刺的月季,而此时的林誉之,正捏着月季的心。
“放松,格格,”林誉之说,“别紧张。”
林格说:“我没有。”
“嗯,我知道你没有,”林誉之低声,“但我好紧张,格格。”
“我们分开的时间太久了,我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喜欢以前的东西,”林誉之说,“我去了很多店,询问这款沐浴露的销售情况和渠道,我知道它们已经停产,所以尽可能地买下所有还在的产品。”
“我去找了专业的调香师,请他来调配原有的味道,但是不行,我得到了许多种香型类似的产品,也仅仅是类似,并不能做到完全的一模一样。”
“就像我,”林誉之顿一顿,“我也不能做到和那时一模一样。”
都说人经过七年就会完成一次细胞的重新替换,时间,经历,这些东西缓慢地改变着他们。隔了这么久的时光回头看,他们都不知对方是否还是当初的喜好,一如二人都明白自己心境和之前已经大相径庭。
曾经的兄妹相恋是地下一把野火,是暗河底的岩浆。热烈起来有着能煮熟世界的沸腾,可现在,父母,责任,这些世俗的压力是镇压爱意的冰山。
林格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再沸腾了。
不在她之内的那只手握着她的脸颊,林誉之说:“你瘦了好多。”
不需要下一句话了,林格仰起脸,透过不透明的帐篷顶,她好像能看到漫天星空都旋转着下坠,她是地球上渺小、微不足道的蒲公英,在林誉之掌中呼呼啦啦抖开一团又一团毛绒绒的风。一秒钟,一秒钟下了一场月季露水的雨,林誉之抬手,抹在她脸颊上,在林格迷茫的注视下,捧住她的脸,又悉数吃去。
“现在是月季花的味道,”林誉之说,“别排斥我,格格。”
别排斥我,格格。
你知道我最爱你。
你知道哥哥最疼你。
我最爱的永远都只有你一个。
不能出口的话,转化为一次胜过一次的力气。林誉之不能再收敛,已经太久了,太久了。每一次斡旋,每一次悄悄的探望,林格都不会知道。
就像林誉之也不知道,她在这几年中,交了多少男友,又曾有多少男人幸运地的到了她一时的眷顾。
露营帐篷的隔音效果约等于无,在这个中文已经不算加密语言的时代,更不要说一些难以控制的声音。林誉之捂住林格的唇,不让更多的声音溢出,沉闷的,甜蜜的,压抑的,快乐的,都不能发出。林格要被清新的月季味道给淹没了,她睁大了眼睛,手指徒劳地将毯子的边缘抓起一个凌乱的痕迹。
这里不比她们昨天看电影时的柔软,不到十下就察觉到膝盖破损,林誉之低头,吻掉她膝盖上的血痕,又要她坐下,示意她坐在他身上。这样令接吻变得困难许多,难到林格深刻怀疑林誉之迟早要患颈椎病,兄妹二人,一北一南,若不是林臣儒的贪恋钱财,只怕她们也没有认识的机会。
林格的生父是林誉之父亲的心腹,而现在,林格感觉自己的心腹也要完全被兄长所替换。她都不知自己还能有如此多的位置,可以容下不速之客。双手撑着地毯,掌心的汗把那一小片儿柔软漂亮的白色短毛完全染成深色,偶尔脚下一滑,林格皱着眉坐底,趴在林誉之肩膀上,能清楚地看到原本洁白地毯上的花纹,深深浅浅不一,像是是月季味道的地图,又像大海上漂浮不定的冰山。
他们是冰山的创造者。
林誉之扶着她,还在问:“这些年,你交过多少男友?”
林格不说话,她自己捂住自己的嘴巴。
久违的感觉骤然造访,她像个近乡情更怯的孱弱病人,脑袋已经撞得浑浑噩噩犹如一碗豆花了,她实在无法再去回答林誉之的问题。
林誉之单手捧她的脸,另一只手不再扶她,而是稳稳托住小豆蔻:“不用非得是男友,除我之外,还有多少男人见过你这幅表情?”
林格咬牙:“林誉之!”
他真是有病,在这个时候忽然讲这些。
“你说,”林誉之的大拇指摩挲着她的脸颊,“你最喜欢哪一个?嗯?”
林格捂住嘴,她听到帐篷外的脚步声,一声重一声浅,她猜测应该是杰莫,因对方的腿刚刚受伤。
林誉之看起来完全就像毫无廉耻。
他的锁骨一片红,红得像搅拌机打碎的一杯晚霞和樱花,但眼睛还是冷静的,是那种几乎无欲无求、感知不到任何情绪的冷静,唯独眼尾下有一点点淡淡的红。
他抬手,关掉了帐篷中唯一的灯。
黑暗沉静地笼罩两人。
摩挲脸颊的大拇指终于移到她唇角处,林誉之极有耐心,问:“你尝试过多少个男人?”
林格听见脚步声近了,她捂住嘴巴,用眼神祈求。
林誉之不为所动,他低声:“告诉我,几个?你告诉我,我不动。”
林格哑声:“没有。”
林誉之停下,放她自由呼吸,而不是只能断断续续地说话。
林格闭眼,哑声说:“没有其他人,我骗你的。”
话音刚落,外面的脚步声也停了下来。
又下一场月季雨。
帐篷外,杰莫笑着大声:“林誉之,睡了吗?我来还你活络油了!”
杰莫十分知恩图报。
刚才林誉之提出回帐篷给他找活络油的时候, 无意间提到,他的女友,那个会叫他“哥哥”的漂亮中国女生, 大腿肌肉有拉伤——这个活络油, 就是他买来给女友按摩的。
当然, 杰莫现在的情况更紧急,直接的扭伤,显然更需要这些东西。
他请自己的拉丁裔女友帮忙涂了活络油,用力按摩了伤处后,又一瘸一拐地拿来送活络油。因他那个火辣女友不太能分辨出亚裔的脸庞,杰莫担心她会找错方向。
也幸好是他来送。
还有几十米远的位置,杰莫看到帐篷还在亮灯。现在的露营帐篷注重隐私,大多会加一层遮光的涂层, 他看不清帐篷里的人在做什么, 只能看到帐篷在晃。
大概率是风, 今晚有横风,也是这种风带来了迷茫的鹿群。
但这不是什么问题,他们早知这片营地容易被野鹿光顾, 而在早晨出发前,杰莫也同林誉之确认过这点。
林誉之并不在乎这些, 他说自己会为驱逐鹿群出一份力。不过,他的女友胆子小,最好不要告诉她关于鹿群的事情, 也不要将这些谈话讲给她听,她会担心。
善良的杰莫一身的活络油气味, 一瘸一拐地靠近林誉之的帐篷, 在他视线中, 那帐篷的灯熄灭了。
周围算不上安静,有些情侣在这个时候发出的声音比黄黑网站上的那种还要高昂。有些国家、种族的人天生热情,他们甚至不算是情侣,只是结伴而行这一路上燃起了谷欠望小火花。
林誉之和他的女友很安静,安静到应该是刚刚准备睡下。
这也很符合杰莫对林誉之的印象,在两性关系上,对方看起来的确像传统教育下的那种东方绅士,或者说,比较理想化、现实中几乎遇不到的那种珍稀君子,平和,正派。
杰莫为自己即将打扰他们而感到抱歉。
但他不得不这么做。
他和女友很难收纳一些零碎的东西,这是对方给女友购买的活血化淤药膏,在中国尚好,在国外旅途中的确不那么容易寻找。杰莫不想让一个好心肠的人因为自己而弄丢女友的药物。
那帐篷又被风狠狠吹得晃了两下,骤然停止,杰莫一瘸一拐地靠近,耳边是后方的声音,夹杂着“oh baby”“F**k me”“yes yes”之类的简单单词,他想,天啊,希望那一片的草皮能够安然无恙地看到明日的太阳。
越靠近林誉之他们,这里越安静,安静到就像他们都已经睡着了,唯独风会令帐篷剧烈一颤,像一幅寂静月色图画上滴落的一滴澄澄月光色。
杰莫距离帐篷不足十米了。
他那被风吹到发痛的耳朵,终于听到帐篷中的一丝声音,不太寻常的一声,像女孩子的哭泣,不对,又像是争吵后低哑的分辨。
“……告诉我,几个……”
“……没有……骗你……”
听不清,完全听不清。
意识到两人似乎在吵架斗嘴,聪明的杰莫及时停下脚步,尽量不去介入小情侣之间的隐私。他立定,听到了不确定是哭还是其他的动静。
不能再往前了,杰莫故作轻松,笑着大声:“林誉之,睡了吗?我来还活络油了!”
他听到那种声音停止。
帐篷轻晃,缓慢的,像一杯从酒杯中溢出的啤酒泡沫一般缓慢。
林誉之问:“什么?”
“活络油,”杰莫说,“我用完了。”
几分钟。
杰莫又听到一声:“我知道了,但我现在不太方便——”
杰莫也不想看到刚吵架后的情侣,他无意卷入这场纷争。
“我知道,”杰莫说,“我放在门口,这边有个大石头,我放在石头旁边,好吗?”
林誉之说:“谢谢你。”
那种隐约的、听起来像压抑不住的哭声又漏了一点。像含住了什么东西,又被捂住。杰莫能猜得到那种可怜的场景,林格一定情绪非常激动,用力捂住嘴巴想要自己不哭出来,却还是忍不住——哭一声,又被林誉之捂住嘴巴。
多可怜啊。
杰莫于心不忍,他不确定发生了什么,连劝架都无从提起。
踌躇半晌,干巴巴提醒:“早点睡,明天我们需要早点出发。”
林誉之说:“谢谢你。”
没有声音了,杰莫只觉得黑暗中帐篷狠狠地晃了晃,不过大约也是错觉。他低头,放下活络油,一瘸一拐地往自己驻扎的帐篷去。
半小时后的林格才用上那瓶活络油。
一股淡淡的中药味道,不算难闻,还有些薄荷的清凉,她穿着睡裙,撩开,点着灯,额头和脖颈上的红还没有消退,撑着下巴,看林誉之给她抹开活络油。
大腿上的已经擦过了,好久没有过剧烈运动,她都要疑心自己有轻微的肌肉拉伤。现在是膝盖,这地毯还是不及床垫,跪那么一小会儿就开始发痛,幸好没有严重的皮肤破损,就是骨头硬挺着不适,大概率是承载了大部分撞的力气。
狭窄的帐篷有着令人安心的小小封闭空间,林誉之避开她膝盖上的破损处,先在掌心暖化了药膏,又用指尖沾着往明显看得出红紫的肌肤上揉。
他说:“嘴还挺硬。”
林格说:“闭嘴。”
林誉之笑了一下,涂着活络油的掌心握着她的膝盖,抬头看林格:“为什么要讲自己包养了男人?还要说自己交那么多男友?你是想气我?”
林格说:“我哪有那么多美国时间,无聊。我什么都没说,你自己猜的。”
林誉之说:“那你也不早点告诉我。”
“早点告诉你做什么,”林格说,“反正我又不考虑你做男友。”
林誉之捏着那条腿,仰面看她:“不要说这些话,我会很伤心。”
林格噎住。
好吧,这种话似乎不适合做完后讲。
“早点睡觉,”林誉之倾身,他已经用湿巾清理完自己的脸和林格,现在的脸上没有丝毫她的液体,干净整洁,谅谁也不知,他方才如何俯身于她之下,“明天好好玩。”
林格确认:“我们不是要和艋艋在瓦杜兹见面吗?”
“他们不去瓦杜兹了,打算直接去卢塞恩,”林誉之说,“我们在卢塞恩和他们汇合。”
林格喔一声。
也在意料中,艋艋和赵蔷的语言水平都不太能过关。经过了被偷这件事,只怕是连接下来的旅途都没什么心情了。
林格还好。
她只是有点遗憾没能及时删掉手机里面的浏览记录和一些保存的图片和视频。转念一想,她的手机,如果破译不出密码,就算是对方拿到,也只是板砖一块。
这样才能略略开心一些。
次日的林格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杰莫,她不确定对方是否听到那些恼人的动静和声音,因林誉之及时捂住她的嘴。
思来想去,只好装睡,一路上半躺在调好的副驾驶座位上,裹着林誉之买的新毛毯,无心看窗外风景,帽子盖在脸上,就这么躺着吹车内空调的风。
杰莫很开心地和他们合照,约定好等回国后请她们吃饭,到底是什么时候回国——
他诚恳地说不确定,或许下年,也或许是下下年。
林格无心欣赏瓦杜兹的美景,抵达这里的第一件事就是睡觉。
瓦杜兹太小了,人口甚至比一所大学的师生还要少,在林格躺在能看得到雪山的房间中醒来时,看到林誉之刚好推门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