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画面一点儿也不滑稽,因林誉之正侧脸,看她工位上的一捧鲜花。
鲜花下悬挂着一个小吊牌,白色的,龙飞凤舞地写着杜静霖的名字。
林誉之转脸,看到她,手从花束上的小吊牌上移走。
他说:“花挺漂亮,静霖很有眼光。”
林格说:“是挺有眼光的。”
林誉之说:“不过字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能力不够,需要练练。”
林格抱起花,嘟囔着:“你说人字丑还这么拐弯抹角——来干嘛?”
“林爸给我打电话,说你手机关机,担心出问题,让我来看看,”林誉之站起来,“毕竟是你哥哥。”
毕竟是你哥哥,总要关照你的安危。
林格说:“手机可能没电了吧。”
林誉之说:“我车上有充电线,你上去充。”
有免费的车可以坐,林格自然不会推辞。她现在很累,也不想下去等网约车司机,夜间的打车费也贵——虽然公司给报销,但也是一个月统一地报销一回。
林格还不想垫进去这么多钱。
上了林誉之的车,插好手机,电量太低了,手机屏幕还是黑的,未能自动开机。她又疲又累,躺在副驾驶上,几乎秒睡。
连停车场都没出。
林誉之无声叹口气。
他将车子停在路边,从后面取出薄薄的毛毯,搭在她身上,又调整了空调的吹风方向,免得冷风吹到她的脸。做好一切后,林誉之把从她手中滑掉一半的手机捡起,稳稳地放在安全、她醒来后能第一时间抓到的地方。
刚刚放稳,手机屏幕亮了。
她现在的锁屏是她自己的一张自拍,浓妆后的一张脸,红色的细细吊带裙,火辣又热烈,瞩目地抓住了林誉之的眼球。
林誉之很少见她这样的神态,凝神看了眼手机屏幕,又默不作声取出手机,拍了一张。
中途手机屏幕暗下去,他抬手触了一下屏——
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手机屏幕上的微信新消息。
「甜蜜暴徒」:您终于想起我了主人!
「甜蜜暴徒」:您忠诚的小狗,随时随地接受您的召唤!
「甜蜜暴徒」:您明晚有时间吗?可以约吗?
「甜蜜暴徒」:保证让您腰酸背痛,不满意不收钱
林誉之早就知道林格受欢迎。
这个跳过幼年时期、直接以成人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的“格格妹妹”, 有着奔放的性格和难以想象的乐观心态。
第一次的见面并不愉快,林誉之那时尚不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他已经和姥爷沟通过, 明确表示, 倘若在这里住的不舒服, 改日便搬出去。
姥爷勉强同意了他的想法。
他那时还没有成年,唯一的舅舅路毅重和林誉之关系也差。造成关系差的原因一言难尽,一是当初路毅重和林誉之母亲路启藻之间的兄妹关系破裂,二则因为路毅重唯一的儿子、林誉之那唯一的堂弟,路材文。
路毅重有弱精症,和妻子婚后六年,才终于有了这么一个孩子,视若珍宝。这来之不易的孩子也聪明, 和他名字一般, 文秀俊逸, 将来堪当大材,三岁就开始识字,四岁时就能背诵多篇诗词歌赋, 五岁时能同时用中文和英文和人交流。
意外就在路材文五岁这年,他自己在午睡时跑出去, 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跌落泳池,满头满身的水;林誉之随姥爷一同来路毅重家做客,恰好看到, 毫不犹豫跳下。
路材文被成功推上,他母亲疼惜不已, 哭喊着叫救护车。林誉之呛了一肚子水, 早就没了什么力气, 慢慢地沿着扶梯爬出。一群人都去看落水的小孩,紧张地抱着路材文往外跑,只有姥爷脱了自己的衣服披在他肩膀,问他,难不难受。
路材文没有因为溺水而死亡,但这次落水时他的头撞到了池底的硬物,撞坏了脑子,吸了好几天的氧。好不容易苏醒,说话却不利索了。
起初都没放在心上,直到一个月后,路材文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记忆力严重下降,眼神仍旧清澈,却始终停留在那种只属于孩童的单纯中——
他的学习能力和思维永远地定格在落水时的那一刻,之后再未成长。
路毅重家大业大,又有顶尖的医生,对此都是束手无策,伤得是大脑,影响的也是大脑部分。路材文的妈妈开始发怒,一口咬定是林誉之故意推她儿子下水,目的不纯。
这也是林誉之姥爷不敢将林誉之托付给他们的原因。
真真假假的事情,早就无人在意。林誉之起初还会为自己辩驳,后来渐渐发觉,路材文的落水总要找个人负责,那天本该看顾他的母亲失职,却又不想承认是自己的一时偷懒害了孩子;人在痛苦的时候总要再找个东西、找个理由恨一恨,仿佛如此才具备着继续活下去的动力。
林誉之不幸地成为了她发泄情绪的对象。
路启藻去世那日,林誉之守灵,半夜里听见路材文在外面咿咿呀呀地玩祭品;他走出门,迎面撞到舅妈,舅妈扯了路才文的手往外走,走到门口时,路材文不肯走,一定要蹲在门槛上好奇地数地上石头的花纹。他人高马大,舅妈扯不动,只好站在儿子身旁,冷冷地瞧着林誉之,露出嘲讽的讥笑。
那是两人的最后一面,在这个笑容的第二周,林誉之就见到了林格。
他本不想和这个多出来的妹妹相处,起初也只想遵循林臣儒的叮嘱,维持表面的礼貌。寄人篱下本身就不是一件多么风光的事,林誉之正值青春期,敏感多思也寻常。
他的确想做一个好的兄长。
看着林格总能从书包中惊讶地抖落出情书,看着她因为被朋友表白而头痛,看她……
林誉之对她的魅力没有任何异议。
谁说东西方审美不相通?无论在哪个国度,青春期时活跃的人总能更容易受到同龄异性的喜欢,林格也是如此。她热心肠,参加活动也积极,成绩虽然算不上拔尖,但也属于深受老师重望的潜力股。
林誉之陪着她上下课,顺带着替妹妹挡一挡周围那些不安好心、企图搭讪的男学生。
起初他看那些人,就像看不懂事的孩子;而究竟从何时起,开始对那些追求林格的家伙充满敌意了呢?
林誉之说不出。
他只知林格一日比一日漂亮,多奇怪,这种随口就能说出的形容词,并不是兄妹间的禁忌;就连林格也能在有求于他的时候,露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双手交握,虔诚而不含丝毫杂念地说一声:“林誉之你越来越帅了。”
在林誉之这边,却只藏在暗暗的角落中,在格格洗过澡,披着湿漉漉的发走出浴室时;于她央求着林誉之帮她拉一下裙子后背拉链的那一刻。
浓密黑色头发下被热水烫到发红的皮肤,合体的裙子在身上紧紧束缚后留下的浅浅痕迹。
他都感觉漂亮。
一种他这个身份不该出口的“漂亮”。
林格最漂亮的一次,还是林誉之生病时那次,她倒了杯热水,趴在林誉之身旁,起初只是陪着他聊天,后面变成了陪伴,最后经不住困意,头一歪,沉沉地趴在他面前睡着。
林誉之微微抬手,触着她散落下来的、乌压压的发,感觉她的陪伴同样漂亮。
如此漂亮的林格,从来不缺乏追求者。
在同他分手后,又有多少男性曾有荣幸见识过她的漂亮。
林誉之不知。
时隔多年后,他看现在因疲倦而在车上酣睡的林格,仍觉她魅力丝毫不减。
魅力大到开始吸引“小狗”。
什么小狗,主人,dom,sub。
林誉之都知道,他不是一成不变的老古董,对这些林格看过的东西略有印象。
有些人喜欢被约束,有的人喜欢约束别人。
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似乎也谈不上犯法,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林誉之不想对他人的爱好指手画脚,他只是一顿,重新审视林格。
林格一动不动。
她太累了,累到察觉不了外面的变化,不知自己正被人沉默地注视着。
林誉之抬手,拿走她肩膀上一根掉落的头发。头发多的人同样面临着掉发的困扰,因发量多,掉的头发也不少,就像长毛的猫咪,卧过的地方,毛絮远远多于短毛小猫。
她掉落的头发在林誉之手掌心紧紧握住,他没有立刻上车,用干净的纸巾将头发包裹,叠成一个小小、方方正正的纸张,捏在掌心。
在小区的地下车位中停好车时,林格仍在睡,毛毯裹着她,像花朵包裹着一只小蜜蜂。
林誉之并不打算把她抱下,如今这种动作过于暧昧。
他只不过在主驾驶座安静地等了半小时,林格就醒了。
挺好,才半小时。
她睡眼惺忪,察觉到自己睡着后,第一时间揉着眼,惊讶:“我睡着了?”
林誉之说:“不是,我给你下了安眠药,打算把你送给山里的黑狗熊。”
林格:“……林誉之!!!”
“下去吧,”林誉之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时候不早了,早点睡。”
林格抓起手机,打开车门往外走,她边看时间边惊叹:“这么晚了。”
“路上堵车,”林誉之轻描淡写地抹去自己等的时间,单手关上车门,“等了一阵。”
林格已经困到开始流眼泪,打着哈欠往上走,没走几步,林誉之叫住她:“林格。”
林格转身:“嗯?”
“开车时听见你手机一直响,”林誉之说,“可能是你朋友有事找你。”
林格低头看,最后一条消息是健身教练发的。
甜蜜暴徒:「明晚七点半,不见不散」
林格心不在焉:“喔。”
她懒得打字,单手捏着手机,递在唇边:“明天晚上我不行哎,我直播,你明天下午有空吗?”
林誉之没想到她能毫不顾忌地说出这种话。
他已经按下电梯键,等待妹妹过来的空隙中,侧脸看,看到林格还在拿着那手机。
林誉之不知道那个幸运的男人回了什么。
他只听到林格坦然地发新的语音消息。
“可以呀可以呀,”林格在后面说,“下午两点好不好?我刚睡饱了觉,精力充沛。”
电梯缓缓下行,按键微明,闪烁一下。
林誉之站在电梯口,平静叫她名字:“林格。”
林格抬头看,跟在他身后踏入电梯。
她对着手机说:“好,那就明天下午两点。”
确定好明天的私教课时间后,林格才仰脸,从电梯壁光滑的反光上,看清林誉之绷紧的脸。
他没什么表情,像一个监考专业课的老师。
铁面无私、不会给学生放水的那种。
林格以为兄长会对自己说些什么,但什么都没有。
林誉之只在睡前提醒了她一句,泡澡前注意睡眠,可别再半夜湿淋淋地去找他。
林格对此报以肯定的笑容。
今天工作的时间长,次日白天的时间空出,让她好好休息睡觉。林格一觉睡到中午,才终于苏醒,出人意料的是,林誉之今天也在。
林格穿着睡衣,出门看到他的身影,吓到又退回房间——半晌,探头探脑出来,警惕看他:“你怎么还在?”
林誉之说:“今天调休。”
林格知道他的时间表一直排得比较满,有时候没有手术,他也会去医院中,除非……除非手伤发作,才会在家休息。
很久前,林誉之的手受过一次伤。两人一同去爬山,爬到最陡峭的那一段台阶时,林格一脚踩空,踉跄着差点跌倒,是林誉之及时扶住她。
他的手因承担两人的力量而扭伤——尽管手的扭伤很好恢复,却还是带来一些莫名的后遗症,最致命的就是他的手腕不能长久地做某些精细的事情,否则会有连绵不断的酸痛。
对于一个医生而言,这无异于一个致命缺点。
林格换了衣服,看着约定的时间,打算去厨房找些吃的就出门——出厨房后,她瞥见沙发上,林誉之半躺,依靠着沙发背,微微皱眉,沉默地揉那只酸痛的手腕。
林格问:“你手腕痛?”
林誉之说:“没有。”
林格不说话,她走到林誉之面前,盯着他那被衣袖遮盖的手腕,看着他不动声色的脸;几秒钟,林格转身,看到桌子上放的一瓶活络油。
她半蹲下,强制性地拉过林誉之的手腕,微微低头,嗅到那熟悉的、镇痛舒缓的药物味道。
林格说:“让你装,死鸭子嘴硬,都疼到用药了,还说不痛?怎么弄的?”
林誉之微怔,随机笑了:“真没事,就一点点,可能是昨天握方向盘太用力。”
林格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要不是去接我,你也不至于开那么久的车。”
“不用,”林誉之微笑,“工作要紧,你要上班,又不是去见朋友。”
“没关系,”林誉之温温柔柔地说,“我自己疼一阵就好了,死不了。”
林格已经做好准备。
双肩包中装着换洗衣服和贴身的衣服、一次性的毛巾、马桶垫等等等等, 鼓鼓囊囊,还有些乱七八糟的洗漱、化妆用品。
她打算直接从健身房中去公司上班。
这个沉甸甸的双肩包不得不暂时放在桌子上,林格低头, 盯着林誉之的手看。
医生的手有多重要, 林格再清楚不过。从中学起, 林誉之的理想职业就是骨科医生。尽管后来阴差阳错去了口腔科,他后来进修的,也多是一些颌面精细手术。
那两次给林格拔牙,都是特意留出的时间。
医生的手意味着他职业生涯上的第二个生命,林格既无狼心,也没有狗肺,低头握住他的手臂,顺着手腕往上, 大拇指压在血管和筋骨处, 四指并拢, 她按了按,听到林誉之喉咙间溢出的闷哼。
“都疼成这个样子了,还说没关系, ”林格说,“我送你去医院, 我会开车。”
“去上班吧,我自己过去就好,”林誉之安慰, “我只是手痛,又不是手废了。”
林格不赞同:“你自己都是医生, 还不懂什么叫做休养啊。”
她从包里哗哗啦啦地翻驾驶证, 里面塞好的衣服和洗漱用品掉出, 她不在意,在林誉之眼皮子底下,从容不迫地把内裤文胸卷一卷,重新塞回去。
没什么可羞愧的,也没什么可以在意的。
林格想,再小一些,两个人什么东西没见过,彼此间哪里没有看清过。别说看一眼贴身的衣服,林格有段时间手过敏,碰到冷水就会冒红色的、大片大片的疹子。那段时间,她的贴身衣物全都是林誉之给她洗。
洗也要瞒着妈妈,彼时俩人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那连爱都称不上的暧昧躲在隐秘处,像太阳花丛中躲躲藏藏的狗舌草,贪婪隐蔽地享受着朝不保夕的养分。
林格记得林誉之在洗手台前偷偷为她搓洗衣服的场景,天气热,他只穿一件暗灰色的T恤,汗水从他的下巴往脖颈上滑,在昏黄的灯光下闪一点克制的光。
现在的林誉之已经不会再为她手洗衣服。
他微微抬头,视线从她卷着的、凌乱的换洗衣物上移开,落在她头顶的发旋,寻找礼貌的落足点。
他说:“格格,我不想你为我耽误工作。”
“不是工作,”林格说,“我今天下午……不去上班。”
林誉之说:“昨天听你在手机里讲,是约了朋友?”
林格说:“对啊。”
林誉之说:“我还以为是客户。”
他微带歉意:“你真的打算陪我去医院?这样放对方鸽子,他会不开心吧。”
差一点就把“鸽的是私教”说出口,林格终于找到驾驶证,也后知后觉到不对劲。
健身教练。
林誉之。
林誉之先前就对健身教练有敌意吗,他今天又巧合到不去上班,而且这个时候手痛。
他那个性格,要强的程度并不比她差。最开始扭伤手腕,为了不让她担心,都是自己在房间中默默涂药膏,喷镇痛舒缓的喷雾,怎么今天……
林格把驾照握在手中,坚硬的边缘硌着她的掌心,她抬头,对林誉之笑:“不会。”
开车把林誉之送进他的医院里,一说是肌肉痛,过来的医生眉头都皱紧了,仔细看他那条胳膊,一边按,一边问他感觉。
下午三点半才结束,结论是肌肉紧张导致的酸痛感,需要静养两日。
没有别的好办法,毕竟那是医生的手臂,灵敏度最重要。回去的路上仍旧是林格开车,这个时间点还没有那么拥挤,林格一边慢悠悠地开车,一边漫不经心地给教练打语音电话。
“下午五点到你那边,”林格说,“洗干净等我,你知道,我最讨厌男人一身臭汗味了。”
教练说:“好呀,我刚买了草莓味的沐浴露,你闻闻,喜不喜欢。”
林誉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表情冷漠,一言不发。
他那只手腕上贴着热敷贴,安静地等待着短暂的抚慰。微微的热潮尝试安抚他手腕酸胀的不适,而林格则在等红绿灯的间隙,将手机放在前排,开着免提,毫不顾忌他的存在,同另一个男性调笑。
“你上次的那个沐浴露味道就不错,”林格说,“就是上次借我用的那个。”
健身结束后一身汗,林格不喜欢带着一身的脏回家,每每都是洗完澡、换下衣服后再走。上次她带的小瓶沐浴露用光了,只好借教练的。
教练说:“好啊,你对我这么大方,一点沐浴露而已,我的就是你的。”
林格笑了两声,林誉之提醒:“绿了。”
教练听到:“什么东西绿了?格格,你身边是谁啊?”
“我哥,”林格说,“灯绿了。”
“好了,”她说,“先不和你聊了,我抓紧时间把我哥送回家,然后快马加鞭往你那边赶。”
林誉之目视前方,不言语,只是用手轻轻触着自己那贴着热敷贴的手。
林格忽视掉他异样的沉默,急匆匆地将他送回家,仍旧背着自己的大包离开。她脚步轻快,完全不看林誉之那微皱的眉,只笑着说:“你一个成年人了,比我都大,也不是孩子,好好休息,一个人肯定可以吧?”
林誉之微笑:“你什么时候回来?”
林格摊开双手:“下班后就回来,你忘啦?我要上班的。”
“而且我放了朋友鸽子,他肯定很难受,”林格认真地说,“所以呀,我要好好地向人家赔礼道歉——嗯,哥哥,你晚上可以一个人睡的吧?”
林誉之抬头看她:“你晚上不回来了?”
“说不好,”林格说,“看情况吧,我得好好地和我朋友吃饭、喝酒赔罪。他什么时候接受我道歉,我就什么时候回来。”
林誉之点头:“好,我知道了。”
他说:“车钥匙给你,晚上不好打车。”
“不用啦,”林格说,“晚上喝酒呢,喝酒后不能开车。”
林誉之说:“自己不能开,叫代驾也行。”
“算了吧,”林格笑,“你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还有定位——怪怪的,我开你的车出去,总觉得自己也被你监视呢。”
林誉之微微笑了:“我怎么会监视你。”
“时间不早啦,”林格长长伸懒腰,“我要走啦。”
林誉之说:“晚上吃完饭后给我打电话,再晚我也去接你。”
林格拎起自己的大书包,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笑着,潇洒同林誉之挥手:“再见~”
她哼着歌离开,脚步轻快,没有回头。
林誉之独自吃了晚餐。
说晚餐或许都有些亵渎这两个字,或者说,更像一种随意配备的营养补剂。称重后的蔬菜放在水中煮熟后捞起,配上一个水煮蛋,一份煎牛排,一杯蔬菜和豆子打成的汁。
吃到最后,他才察觉。
喔,忘记放盐了。
不过不妨碍,他已经吃光了。
把碗筷碟放入洗碗机,林誉之去卫生间清理了自己的身体,他房间中有两种沐浴露,一种是他惯用的,另一种沐浴露较为便宜,超市中随处可见,十几块钱一大瓶,是他以前寄居在林格家中时,一家人常用的,林格说喜欢那个味道。
今天的林誉之用了后者。
做好一切后,林誉之坐在客厅沙发上,握着一本书阅读。
一本书从头读到尾,大约是作家年纪大了,水平严重下降,合拢书本的那一刻,林誉之已经完全忘记其中的内容。
他端起水杯,平静地喝了一口水,将玻璃杯轻轻搁置在桌上时,他抬起头,看到兢兢业业的时钟指针。
凌晨两点。
林誉之起身,挽起衣袖。
雇佣来的阿姨每日都会打扫卫生,但有些地方是林誉之嘱托的,比如林格房间中的垃圾桶,要等着他来清理。
理由是妹妹粗心大意,经常会把一些有用的东西丢进去,林誉之会在丢垃圾前做一次深度的筛选,将一些和妹妹相关的重要物品收好。
阿姨十分遵守规矩。
林誉之清理完垃圾,重新坐回沙发上。
在搬进来之后,这是林格的第一次夜不归宿,也是她第一次和男性朋友约会。
没有任何阻碍,能够光明正大和她聊天,互相发“小狗”“主人”这种恬不知耻的、下流、肮脏、无耻字词的肮脏男人。
林誉之喝光杯中最后一口水,将玻璃水杯搁置在茶几上。
他抬头看。
时针指向凌晨四点。
林格还没有回来。
林格不回家。
她在出门前就没打算回去。
林格在公司楼下的酒店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她健身结束后已经六点,晚饭倒是和教练一块儿吃的,严格配备的健身餐,没什么味道。
幸好和公司离得不算远,她赶去公司上班,准时开直播,下播后已经很晚,林格看了看时间,揉了揉操练到酸痛的手臂和腰腹,决定不回家了。
刚好有住宿的补贴,林格在公司附近的酒店中订了房间——还能多休息一阵。
健身中的人也最需要充足的睡眠。
直到次日十点钟,吃过早餐的林格,才神清气爽地回家。
她没想到,一推门,就能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林誉之。
他穿着白色的柔软家居服,从家里带来的那一件,也是给她清理耳朵的那一件。
腰带系着蝴蝶结,绳子边缘微微垂下。
林誉之看着她,露出一个极轻淡的笑:“怎么一晚上都没回家?”
林格看不出他的异样,如实回答:“下班后太累了,时间也晚,所以在酒店里将就一晚。”
“嗯,挺好的,”林誉之点头,“你的那个’小狗’要和你一起将就?”
林格差点想不起“小狗”是谁。
她甚至在脑海中过了一遍, 思考到底是那位朋友姓“苟”——林誉之口中说出的词语是小狗吗?还是小苟?小勾?
林格不记得林誉之说过什么低贱下流的脏话,他连情,动都礼貌。再如何被撩拨, 也顶多喘着气, 用大拇指侧面摩挲着她的脸颊, 垂眼,压低声音问怎么这样会夹。最出格的话语,莫过于轻轻扇一扇花瓣,问流这么多是要给谁看。
仅此而已。
他从不说出什么以骚做前缀的词语,更不会叫出小,母狗这种词汇。那些过于通俗的词语被他从语言库中删除,倘若真要用动物来形容她,林誉之也优先选择小猫, 小兔, 小松鼠, 这些很少拿来骂人的物种。
林誉之的反应过于自然。
自然到林格忘掉了前天看到的简讯。
林誉之起身。
林格嗅到他身上淡而柔的气味,干净,舒缓, 熟悉,她一时想不出, 微微皱眉,思考它的来历。
澄净的水从细长的壶口中缓缓注入玻璃杯中,清冽微涩的柠檬味配合柔和百合花味道, 林誉之握住那透明的玻璃杯,侧身, 递给林格:“不需要和我解释吗?”
“解释什么?”林格接过那杯水, 喝了一口, 润了润干燥的喉咙,镇定,“解释我昨天为什么加班那么晚吗?”
“林格,”林誉之连名带姓地叫她,“别插科打诨,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我不知道,”林格说,“你当我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还是你奶大的孩子?凭什么要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又没有读心术。嘴长在你嘴巴里,你还想让我说出来?”
林誉之说:“你昨晚去见的那个小狗。”
林格想了两分钟,才短暂地将人和称谓对上号。她晨起时只吃了酒店自助的沙拉和水果,嘴巴有些干,低头又饮一口水,再抬头望林誉之:“你在说什么话,发烧了?”
“昨天晚上,你和他在一起?”林誉之抬手,阻止想要离开的林格,“我不是说,聚餐结束后给我打电话吗?”
林格说:“我也说过了,太晚了,没这么必要。”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林誉之说,“等了你一整晚。”
说这话时,他的眼神一刻也没从林格身上移开。声音平稳,没有一丝颤抖,只在开头的“一直”两字上咬了重音,像敲下了钢琴的A2。
“我没有让你等,”林格说,“——别张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说,这是爸妈要你管我,对不对?别忘了,你只是我哥哥,还不是亲的,只是我爸照顾过你一阵而已,别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也少给自己找借口。怎么?你再想管天管地,也管不了老子拉屎放屁。”
她长长一串话,一口气说完,林誉之没有打断,只是听她讲。
林誉之说:“你已经很久没有直白地对我说这种话。”
林格满不在乎:“你知道我什么德行,我最丢脸的样子,你也见过,现在说几句脏话怎么了?”
“别兜圈子,”林誉之说,“回答我的问题,林格。”
说到这里,他垂眼,瞥见林格脖子上一片微微的红,颜色稍深。
在她发丝遮盖中,若隐若现,隐约有指痕,像一只吸血鬼留下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