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by多梨
多梨  发于: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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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誉之扭头,看见她:“你口渴吗?”
林格说:“谢谢,我不想上厕所。”
林誉之忍俊不禁:“我问你,口不口渴。”
林格猛然惊醒:“不渴。”
这是林誉之的厨房,一切布局收纳,她都不熟悉,只看着林誉之低头收拾东西,把林臣儒做的那些东西拿出,有条不紊地填充着这个大而空旷的房间。
林格站在厨房门口。
有一个装糖蒜的玻璃罐子破了角,翻涌的汤汁冒出,濡濡的白。
林格减肥,不怎么吃咸菜,她也知林誉之不吃腌菜,主动提出,把这装着的四头糖蒜随便装进哪个塑料袋中。
林誉之不同意。
他取出装咖啡豆的剔透玻璃罐,装好那几头蒜,平稳地摆在橱架上。摆好后,他看着装了糖蒜的玻璃瓶子,顺手调整一下摆放角度,玻璃光柔和,如一层层淡出的清波。
林格说:“几头蒜而已。”
“因为爸爸疼你,所以你觉得它只是几头蒜,”林誉之打开水龙头,清洁双手,“我没有父亲。”
说这话时,他语气平稳,不是怨怼,更非不公。
只是平和地告诉她,格格,我没有父亲。
水声清冽,林誉之仔细清洗着手指,身形如松。
林格却为他这样的沉静而微微心震。
“如果你父亲还在,而且还很想你,”林格试探,“你会认他吗?”
林誉之将擦干净手的毛巾放回毛巾架,微笑:“你对父亲的定义是什么?”
林格说:“血脉相连。”
“类比一下,接过吻就能算夫妻吗?”
林格说:“你不能这么类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林誉之颔首,征求她的意见:“你认为把接吻替换成什么合适?牵手?拥抱?还是?”
林格静默两秒,开口:“我明白你为什么要考飞行执照了。”
林誉之感兴趣:“你认为是什么?”
林格说:“可能因为地球容不下你这张嘴,天高海阔任你吹。”
地球一定容不下林誉之。
猛犸象如果知道后代会有这样的人类,一定会率先踩死准备进化的那几只猴子。
林格回房间休息,杜静霖适时打来电话,热情洋溢地追问着她。明天她什么时候去公司呀?请这么多天假现在是不是感觉到巨无聊?是不是有点想念他这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首次开播是不是超级紧张?要不要他来深夜送温暖请客搓一顿?
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无忧无虑的萨摩耶。
林格闲来无事,和萨摩耶·杜静霖开视频聊了一阵,旁敲侧击,问了问他的家庭情况。
“我爸啊?我爸最近工作挺忙的,我觉得他和我妈快离婚了——”杜静霖说,“不过离婚的可能性不大,要是离了,先不说公司的人员、股权……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资产,不好切割。记得新闻报道的那个什么总吗?离婚后现在还在和老婆打官司呢,就为了争公司控制权。”
林格问:“为什么离婚?”
“没感情了吧,反正我妈一直不喜欢我爸,要不是我爸那张脸,她也不一定能坚持到现在,”杜静霖满不在乎,“咋啦?”
“没什么,”林格说,“我有事先睡了,晚安。”
杜静霖笑眯眯:“你再考虑一下我呗,林格格,你想,咱俩同年同月同日生,这不算天大的缘分吗?”
“算,”林格说,“证明上天想让咱们当双胞胎兄妹啊。”
杜静霖说:“你这个嘴嗷,真和你哥一模一样,损人不露声色,藏好喽,别让人偷走。”
打完电话,林格盘腿坐在床上,又翻出林许柯给的那几张宣传册。
她咬着手指,手指从宣传册上的房子轮廓上描摹,想起林臣儒今天早上的暗示。
只要约林誉之和林许柯见一面,成功地让他们吃顿饭,心平气和地谈一谈。
林格始终将家人放在优先级上,但在这件事上,说没有私心完全不可能。
谁不想“不劳而获”地获得两套房子呢?
她北漂够了,一年又一年地搬家,挪地方,扪心自问,这种如浮萍的感觉真的好吗?这种房东冷不丁涨房租、就要重新寻觅住处的生活真的好吗?
林格不想为自己的行为扯什么大旗,她一直很冷静,缺德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干。
年少时和林誉之偷尝禁,果,责任也不如林誉之所说——“都是年长哥哥的错”,林誉之经不住她的诱惑,属情于她,而最先勾引哥哥的她也要分担一份罪恶。林格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以前的她想要林誉之爱她,现在的她想要房子。而在达成这个目的之前,林格需要和林誉之恢复那良好的、甚至优秀的兄妹关系。
现在的林誉之只把她当作普通的妹妹。
林格需要嘘寒问暖,短暂地修复和哥哥那岌岌可危的关系。
林格一直是行动派。
她再踏出卧室时,林誉之正坐在餐桌前喝水。手上的表已经摘下,静静地躺在黑色的桌子上,他低着头,手中握着一个相框,身体在灯光下有淡淡的温润光芒。
林格屏住呼吸,走上前。
她看清楚,林誉之手中握着的,是昔日里他们一起拍摄的全家福,那时候林臣儒还未入狱,新年佳节,一家四口满脸笑容。
林格还记得,拍摄那天早上,她不小心误用了林誉之的筷子,以至于照片上的她脸颊都是红的。
林格状若不经意地伸个懒腰,长长地舒口气:“哎呀,怎么忽然饿了,想吃点面——哥哥,你想吃什么?”
久违的两字“哥哥”一出口,林誉之抬头看她。
林誉之大约没想到能从她口中听到这些话,确认:“你给我做?”
林格:“嗯哼。”
“做面?”
林格:“嗯哼。”
林誉之笑了,面容柔和:“会不会太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林格挽袖子,“捎带手的事,你想吃什么面?”
林誉之说:“随便吃点就行。”
林格说:“那就西——”
“西红柿鸡蛋面吧,”林誉之说,“橱柜最上层有牛油果油,放10g油,不能多也不能少,有称重量杯,家里的西红柿不新鲜了,记得打电话订购——只要今天早晨新摘的西红柿。600g西红柿配300g的蛋,重量要精准,盐——”
“林誉之,”林格说,“等会儿,你再重复一遍,我记一下。”
林誉之顺从重复:“橱柜最上层有牛油果油——”
“不是这个,”林格说,“再往前。”
林誉之:“西红柿鸡蛋面?”
“还要前。”
“随便吃点就行。”
林格仍旧摇头:“上一句。”
林誉之回忆:“会不会太麻烦了?”
林格点头,站起来:“是,非常非常麻烦,我不做了,当我没说。”

林格知道林誉之有多么的“难缠”。
作为从小就被朋友取“格格”此类外号的女孩子, 林格很少会用这个词语来形容其他人。林誉之是特例,两个人之中,倘若有所比较, 林誉之才是那个有“公主病”的家伙。
他严重挑食, 强迫症和洁癖共存, 他就不该出生在地球,外太空才是他的归宿;或者不要做人类,干脆直接去做乌木棺材里面一睡就是几百年的吸血鬼。
那碗番茄面最终没有做。
林誉之有公主病,林格也不是去照顾他的丫鬟。
她可是“格格”。
次日清晨,林臣儒又打来电话,谨慎地问林格,有没有同林誉之说这件事。
林格说没有。
“没必要现在就讲吧,您也说了, 觉得林誉之对他爸爸有点排斥, ”林格有些鼻塞, 她猜或许是昨天飞机上温度太低,瓮声瓮气,哗哗啦啦地翻找着感冒药, “我也不想这么直白地讲。”
林臣儒连连说好。
又聊了几句龙娇的恢复情况和机票问题,林臣儒又低声, 问林格,知不知道林誉之的舅舅为什么要培养他。
这真是一个不令人开心的话题。
一提到林誉之的舅舅——路毅重,林格便控制不住地想起和对方仅有的一面之缘。
拥有着昂贵菜品的高档餐厅中, 燃着洁白的蜡烛,路毅重看着林格笨拙地使用着刀叉——她没有吃过法餐, 完全不懂那些餐具的用法, 一字排开的银质餐具闪耀着冷冷的光芒, 纵使再阴冷,也抵不过路毅重那嘲讽的笑容。
路毅重笑着问林格:“誉之没有教过你这些吗?我以为他什么都会教你——不满意他只做你哥哥,所以才想通过勾引来实现你不劳而获的梦想吗?”
林格说:“您可以说些人能听的话吗?”
路毅重看她手中的餐具:“连怎么吃饭都不会?”
当初她怎么回答的?
当时的林格回答——
“我的确不知道怎么用这些东西,我只知道白蜡烛是给死人上坟用的。”
“您要是再这么咄咄逼人,今年我就撺掇着林誉之在正月里剪头。”
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一提到这个舅舅,林格喉咙中仍旧是辛辣的芥末味道,还有一股呛人的,她不喜欢的生肉气息。
她不喜欢吃没烤熟的牛肉,更不喜欢吃什么蜗牛什么鱼籽。
真讨厌。
林格一点儿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提到他,也不能违背父亲意愿,只含糊地应了声:“知道这个干嘛。”
林臣儒说:“我刚听说,林誉之的舅舅和舅妈离婚了。”
林格:“喔。”
“他舅舅没要唯一的亲儿子,”林臣儒问她,“感觉到哪里不对劲了吗姑娘?他舅舅这几年一直培养林誉之当接班人。”
林格心不在焉:“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培养我做接班人。”
“……”
林臣儒那边一阵沉默,片刻后,才说:“可能是我多想了,格格。”
林格直截了当地说:“您是觉得林誉之舅舅做的这事很奇怪,完全不符合您认知,对吧?一个父亲不养亲儿子、反倒养关系很差的外甥?现在一个两个的都找林誉之,您是不是也开始觉得林誉之是不是有点’祸水’的意味在?开始想是不是他做了什么妖法?”
林臣儒说:“也不用说这么难听吧。”
“林誉之虽然不是您的亲儿子,但也喊您一声爸,也一直把您当亲爹,”林格说,“谁都可以怀疑他,您不行,因为他喊您一声’爸’。”
手机另一端沉默了。
林格补充:“这可是您老板想拿两套房换的’爸’。”
林臣儒说:“我以后不会再提这件事。”
林格没有时间再和父亲争论其中问题,今日白天不开播,但晚上有一个小小的首播。她不是什么大明星,也不能算是平台力捧的对象,只在自己以前的账号上发了条视频,短暂地引来了一小部分喜欢她风格的粉丝。
她还是按照之前和直播运营部那边商议的路线来,不用热烈的、火热的卖货氛围,不要什么“一二三上链接”,更不要什么乱七八糟的“设置错价格了家人们,现在都是我自掏腰包给你们补上的差价”,林格就慢声细语地讲,介绍正上市的新品布料,工艺,她介绍裙子面料的选择倾向,讲当初设计师是如何完成整件衣服的雏形,讲制版师是花了多少心血去完整还原设计师的手稿,她还带来了素胚,介绍经过层层改良后的衣服品质。
她讲这件连衣裙适合在什么时候穿着,讲公园里夕阳落在连衣裙上的颜色,林格先前做过一段时间边直播城市边侃大山的这种主播,口才不错,寥寥几句提纲,她顺利地播满了四个小时,又延长了半小时才下播。
第一场的销售额算不上多么优秀,但也不差,有几个链接,五个尺码,基本全部售空,只剩下寥寥几件断码的,在直播最后半小时后,也全部被一买家拍下。
后来统计销售额时,林格听见小助理笑着说,最后这个人多半要倒卖、或者是林格的忠实粉丝——谁会同时买几件最小码和最大码。
林格喝水,润润嗓子,不赞同他的看法:“说不定是低价拿回去开店呢?”
小助理说:“肯定不是,谁这么傻。”
她赞叹:“有个人给你猛刷礼物哎,格格姐。”
林格瞥一眼送礼物的清单,有个人一口气给她刷了十个嘉年华。头像看着也熟悉,是个笑眯眯的白色萨摩耶。
看到头像时,捧着水杯的林格就开始重重地叹气了。
已经晚上十一点钟,在打车回去的路上,林格给杜静霖发短信,要他以后不要再刷礼物了,没这个必要,她又不是赚不到钱。
不多时,杜静霖立刻回电话,惊叹不已:“你怎么知道那个人是我?”
林格面无表情:“首先,你最喜欢用白色萨摩耶当头像,其次,这么多给我刷礼物的,只有这个号不私下找我要联系方式,不会在刷礼物的同时发一些骚扰话语,如此潇洒又别无所求,又不是我的粉丝,只能推测是我身边朋友。而在我身边,出手阔绰、又和我关系好到能一下子送这些礼物的人没几个。”
杜静霖感慨:“神了,你咋不想是你哥?”
林格说:“这也是最后我想说的,他不会用萨摩耶当头像,更不会起’纯情小火鸟’这样的昵称。”
杜静霖总结:“所以你精准地推理出是我。”
“嗯,”林格说,“还有,你主页第一条视频录脸了。”
杜静霖:“……”
“以后别刷了,”林格劝告,“有这闲钱还不如好好吃一顿。”
杜静霖小心翼翼:“那你答应和我一起吃饭了?”
林格按着太阳穴,她嗓子发干,喉咙发痛:“……你是不是抓错重点了?”
“我不听我不听,”杜静霖笑嘻嘻,“就这么说定了,改天我约你——一定要出来,不来不是人。”
他这次结束通话倒是干脆利索。
过了十二点,林格才踏入房门,林誉之早就睡下了,房间中静悄悄。
她一身疲惫,往房间浴室里放满热水,打算进去泡一泡,热水发汗也催眠。本只想短暂休息一阵,却在热水浸泡中睡着,脸上敷的面膜、眼罩一块儿随着她滑落沉进水中,猛吸一口水,林格呛住,咳嗽连连不止,挣扎着从浴缸中坐起。
她对水有一定的心理阴影,这和小时后被姥姥遗忘在洗澡桶中有关。怕水的她不会游泳,沉下去后不可避免地呛了一肚子水,爬出后开始猛咳,咳得惊天动地。
房间中的纸已经用光了,林格草草套上睡衣,转身往外面走。
鼻子和口腔里的水还好清理,困难的是耳朵,不知究竟进了多少水进去,整个耳朵都是嗡嗡的杂音。她本身就有耳鸣的毛病,水一冲,又痛又难受。
纸巾无用,太软,林格不得不寻找医用棉签。
这种翻箱倒柜的气势终于惊醒了林誉之。
他看起来已经睡下很久,头发都是乱的,推开卧室门,皱眉看她。
“大半夜不睡觉,”林誉之说,“你这是在扮耗子?”
林格抗议:“能不能用点可爱的词?”
“可以,”林誉之从善如流,“那我重新问一遍,那边翻箱倒柜的小姐,请问你大半夜不睡觉,是在扮演黑夜搬家小精灵吗?”
林格指耳朵:“棉签呢?饿黑暗搬家小精灵耳朵里进水了。”
林誉之松了口气:“幸好不是脑子进水。”
林格撸起睡衣衣袖,示威般地给他展示了下自己锻炼出的手臂肌肉。
林誉之走来,伸手,打开她头顶20公分左右的抽屉,取出一包面前。
林格说:“放那么高,是不想让低于190的人看到吗?”
“没有,”林誉之谦虚,“只怪柜子设计师太高了。”
林格没空和他在这里贫嘴,她的耳朵中还有水,很不舒服,晃来晃去,自己拿棉签也不敢动,犹豫良久,目光放在林誉之身上。
林誉之刚给自己倒了杯水,还没喝,侧脸,同林格对上视线。
不用说什么,他已然默认,大步走到沙发上,坐下,又拍了拍自己的腿:“过来,躺这里。”
林格犹豫:“站着不行吗?”
深夜躺在他腿上,这种姿势怎么看都有些暧昧。
“站着也可以,”林誉之说,“不过你要等一下,我先去厨房拿把剁排骨的刀。”
林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拿刀干什么?”
林誉之平平淡淡:“先把我的腿剁掉二十几厘米,才方便我平视妹妹那尊贵的、进了水的耳朵。”
林格:“滚。”
拌嘴归拌嘴,其他姿势的确也不方便林誉之处理她耳朵中的积水。
林格最终还是躺在林誉之的腿上——他的身体散发着幽幽的、淡淡的香气,柔和的檀香木,一点点的香草。躺下后的瞬间,她才意识到,林誉之今天穿的睡衣,正是从她家中取走的、曾被她使用过的那件。
腰间仍旧一丝不苟地打着蝴蝶结,久洗后纯棉特有的质感,微微的硬。
随着他倾身,这蝴蝶结落在她脸侧,淡淡的茶花洗后的味道,她冷不丁想起咬住它时的触感。
林格闭上眼睛,侧躺着,脸颊向外,整个儿贴靠在林誉之的腿上,感受到耳朵被他轻轻拽起。
他专注看着林格的耳朵,不需要借助镜子,在初步勘测后拿起棉签。
“痛就叫我,”林誉之说,“别动,我不想弄伤你的耳膜。”
林格闷闷地应一声。
棉签的入侵又轻又柔,她耳朵里的积水其实并不多,只是人的耳道敏感,一只小飞虫就能引起不适,更何况是这样的水。她屏住呼吸,清晰地感受到那根长长的棉签在谨慎地试探着她的耳壁,少被触碰到的地方对任何的贯入和摩擦都敏感。林格闭紧嘴巴,不想发出丝毫声响,却仍旧在吸足水的棉签头撞到耳壁时叫了一声。
她的背部起了一层细细密密的痒,未知的颤栗从尾椎骨沿着脊椎升入大脑,忠诚地向周身神经宣告身体的颤抖。
声音也很颤抖:“哥”。
林誉之的手一顿,他极轻地说声抱歉,没有立刻拿出棉签,而是仔细地清理耳朵中的水,才缓慢抽离。
林格感觉整个耳朵都空旷了。
她坐起来,试着晃晃脑袋。
左耳中积水已经消散,她松了口气,又换角度,打算面对着林誉之侧躺,让他帮忙清理同样进水的右耳——
在脸颊即将贴在林誉之腿上时,对方伸出手,稳稳托住她的脸,掌心抚摸她的脸颊,克制地阻止她继续躺。
“先别躺,有点热,”林誉之淡淡地说,“让我先冷静一下。”

林格右耳中的水还在, 嗡嗡嗡作响,好似有蜜蜂在里面飞。
头发湿淋淋,不适感令焦躁感加重, 手撑着沙发, 林格一垂眼, 看到林誉之的长睡衣,大腿上的布料一大团的濡湿,是她方才枕上去的痕迹,长长的、如海藻一般拖拽出暗色,像一尾鱼垂死挣扎后的漉漉印记。
林格以为他洁癖症又犯了。
“枕一下怎么了,”林格说,“小气鬼,等会儿帮你洗衣服。”
林誉之没有立刻站起, 他双腿微微分开, 就这么坐着, 双手交叠,虚虚地遮掩。
“林格,”林誉之说, “你过来。”
林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干嘛?”
她走过去,林誉之伸手, 示意她蹲下。
林格迷惑,顶着一头湿发纡尊降贵滴半蹲。
林誉之伸手,平静地捏了一下她的手臂。
他出手很快, 很稳,在林格反应过来之前, 他的手已经覆盖在她手腕上, 灼热的温度令林格短暂失语。她呆呆望林誉之, 后者垂着眼,喉结上有一滴汗珠。
他仍掐住她的手腕——用力的那种掐,林格低头,瞧见林誉之手背上因用力而起的青筋,微弱的疼痛和桎梏感令林格此刻醒过神,她恼怒地大力抽出自己的手,重重地一下拍打在林誉之手背上,狠狠地一记脆响,压住他凸起的血管。
林格说:“你干什么?”
她用的力气又大,一巴掌下去,林誉之皎白的皮肤缓缓浮现出一团鲜明的红,像滚烫的、火一样的红。手指节的痕迹清晰可见,好似自母体中便带出来的胎记。
林格瞪他。
“疼,”林誉之抬手,抚摸着那一块儿被林格“殴打”过的痕迹,半晌,笑了,“看来不是做梦,我还以为我出现幻觉了,竟然听见你主动给我洗衣服。”
林格说:“不要说没有用的屁话,以前我也帮你洗过。”
“是的,我想起来了,”林誉之点头,“原来你将’把黑色和白色衣服一起丢进洗衣机搅——成功得到黑衣服和熊猫色衣服’这种事定义为洗,的确是洗,你在串色这件事上极其具备艺术细胞。”
林格捂着耳朵:“你还帮不帮我啦?我耳朵更痛了。”
林誉之笑了:“我有些冷,能帮我拿个小毛毯搭在腿上吗?”
林格说:“你不会自己起来吗?”
她狐疑:“你怎么回事?怎么又冷又热的?刚才不是说热吗?”
林誉之一动不动,手仍虚虚搭着:“可能有些感冒。”
林格不想搭理他了,这个娇气怪。
她转身就去取毯子,拿了最厚的一条,抛给林誉之。
林誉之不让她继续枕他的腿,皱着眉说她头发太湿,态度坚决到如同一个贞洁烈夫,刚正到林格都想给他建一座牌坊。无他法,林格只能完全躺在沙发上,让林誉之坐在她后面,仔细去清理右耳中的积水。
这个姿势令林誉之离她更近。
人的耳朵主导听觉,少经摩擦的皮肤有着天然的敏感,她甚至感觉到林誉之的呼吸落在她的耳朵上,热热的、绒绒的,像冬天捧过来的一把热气腾腾炒栗子。
她甚至有种诡异的错觉,就像林誉之在亲吻她的耳朵。
林格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不自觉挪动了头,下一刻,林誉之把她按回去:“不想被捅破耳朵就别乱动。”
林格安稳了。
她小时候就听爸妈讲,某某家的爸爸在掏耳朵,他儿子上去给了爸爸一巴掌,那一下推动了手,爸爸直接将整个挖耳勺捅进去,聋了一只耳。
林誉之的手触碰着她耳垂微微向下的位置,捏住一点往下拉,棉签均匀地转一圈,才轻柔脱出。
“好了。”
林格如释重负,站起。
林誉之仍旧坐在沙发后面,坐在临时挪来的小软凳上。
他微微侧身,把棉签放在桌子上。
林格看着不顺眼,拿起丢进垃圾桶:“明天我丢垃圾。”
林誉之应一声,毛毯仍搭在下半身。
林格问:“需要我给你拿感冒药吗?”
林誉之说:“你现在立刻回床上睡觉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林格:“嗯?”
林誉之说:“大小姐,看看现在几点了,你是打算连夜修仙吗?”
林格不想理他了。
旁人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林誉之是长了个好看的人嘴、却不想说人话。
她明天上午还要去录制一些推广新品的视频,约定的时间是十点三十,现在的她抓紧时间去睡,或许还能保证八个小时的睡眠。
至于林誉之……
林格进卧室前回头看一眼,林誉之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只低头看自己的手,不知在想什么。
她自觉是一个友好的妹妹,和林誉之拌嘴归拌嘴,该干的事情,她仍旧会干。且不论能做什么贡献,林格亦会主动承担部分垃圾的处理。昨晚说了丢垃圾,今天林格离开家门前就去拆垃圾袋。
但已经被清理过了。
包含着那两根棉签的垃圾箱中空空如也,只有没一丝污垢的垃圾袋。
是林誉之这个大洁癖的日常作风了。
上午的拍摄十分顺利,唯一不太顺利的大约是林格在例行的身体测量数据中察觉自己的体型有微妙的变化。
林格知道,自己又得注意了。
人一上镜就容易显得胖,镜头一拍,至少胖十斤。她的职业注定她必须在镜头前保持偏瘦的身材,而不是只依靠软件的拉腿瘦腰瘦胳膊,那些乱七八糟的滤镜一开,她就没办法展示服装的细节。
这也是她近乎严苛地保持皮肤状态的原因,确定自己在高亮的镜头下完美无瑕。
中午在公司吃的简餐,统一订的盒饭,说不上好吃,也不算难吃,味道就像小学生食堂中的菜,中规中矩,平平无奇。
林格吃到七分饱,就放下筷子。
吃完了饭,杜静霖才姗姗来迟,他知道林格不喜欢大张旗鼓的追求,也不喜欢太高调的人,只低调的捎来了一束花——
“不在?”杜静霖问,“去哪里了?”
得知林格还在配合拍摄以及开会后,他点点头,只把花放在前台,托人转交后,潇洒离开。
直到傍晚时分,林格才看到那束花。
花挺漂亮,这里没有花瓶,只能暂时摆放在工位上,等待着下班后一起带回家。
晚餐时,林格发自己现在的身体数据给健身教练,请他帮自己加些训练力度。
健身教练没有立刻回复。
林格不着急,看了眼时间点,对方大约应该还在上课。
有些客人,白天上班,只有晚上下班后才有时间去健身房上私教课。
对方骚包了点(昵称都是“甜蜜暴徒”),不过在健身这个领域上,专业性不遑多让。他虽然是个男性,但在纠正姿势上挺规矩,从不动手动脚——这些都是林格一直选择他、在他那边续课的原因。
晚上的直播出了点小插曲,有一件展示品被弄脏,不得不紧急从最近的门店中往这边调。林格的直播时间也因此延长了半小时,等她下播时,外面已经很晚了。
她没想到林誉之会来接他。
一身疲惫地推开隔音的玻璃门后,她看见林誉之安静地坐在她的小位置上。空间有限,她的工位也很小,椅子也是为了贴合她身形而买的体量,她坐上去舒舒服服,林誉之坐上去就显得又些逼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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