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飞鹏犹豫了一下:“要不,我们也和你们一起去?”
何明玉拖了他一把,使了个眼色。
朱飞鹏这才反应过来,嘿嘿一笑,冲着赵向晚挤眉弄眼:“行行行,你们两个单独行动,我不打扰你们二人世界。”
赵向晚看了他一眼:“你还知道二人世界?”明眸清亮,映得朱飞鹏有点心虚,瞬间闭嘴。
旁边几个起哄的,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冷静下来。
高广强站起身,摇了摇头:“我老喽,不跟你们年轻人混。”
刘良驹跟着起身整理办公桌上的资料:“我家小妞妞还等我回家陪她玩呢,就不跟你们去吃大餐了。”
祝康、黄元德、艾辉这三个单身汉你看看你、我看看你,忽然就泄了气,抬手摸了摸一头的短发,第一次感觉到单身的挫败感。哼!连朱飞鹏都开始谈恋爱约会了,怎么我们连个暗恋对象都没有?
这么一想,蹭饭吃的快乐瞬间消失,三个人拿起饭盆就往外走:“算了算了,我们还是到食堂喝免费的绿豆汤去,消暑、清火……”
忽拉拉,偌大的办公室里只剩下许嵩岭和两对年轻人。
朱飞鹏无辜地伸出手,哀嚎道:“喂——你们,吃饭都不积极的啊,还是不是朋友啊?四季大酒店的饭都不肯吃了吗?”
许嵩岭觉得眼前场景实在是太好笑,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边笑,许嵩岭一边往外走。
“哈哈哈哈……”
走廊里回响着许队那响亮的笑声。
两边办公室的门接二连三地打开,众人好奇地探出头来,议论纷纷。
“许队这是捡了钱?笑这么开心。”
“升官也不用这么嚣张吧?啧啧啧。”
“难得见到许黑脸这么高兴,肯定是重案组又立了大功。”
听到这热闹的笑声与议论声,赵向晚抿着嘴笑了起来,拉了季昭一把:“走,吃土豆饼去。”
黄昏,霞光漫天。
赵向晚第一次与季昭单独走在大街上,感觉很新鲜。
赵向晚穿着很朴素,短袖圆领浅蓝色衬衫、卡其色长裤、白色运动鞋,从上到大唯一的配饰是一个扎头发用的黑色发圈,发圈一侧挂着两颗亮晶晶的彩色石头,是她和章亚岚逛夜市的时候顺手买的,便宜得很,才几毛钱。
季昭穿的都是季锦茂为他准备的,雪白的短袖衬衫、黑色长裤、黑色皮鞋,腰间一条黑色皮带,零乱的刘海遮住半边眉毛,可却掩不住昳丽之色。霞光仿佛全都洒在他一个人身上,虽然是黑白两色的打扮,却很耀眼。
两人都是高挑之人,并肩而行,一个清俊贵气、一个清冷秀美,路人不自觉地被吸引,感慨了一句:年轻,真好啊。
赵向晚走在左侧,让季昭走在道路的内侧。季昭现在虽然开始打开内心,用眼睛观察这个世界,但在外面依然略显呆板。连小朋友都知道的:“过马路要小心,一停二看三通过”都不懂,她不放心让他一个人走路。
不知道为什么,赵向晚忽然脑中闪过周巧秀说过的话:男人应该保护女人,季昭这个样子,你怎么指望他保护你?
赵向晚伸出右手,轻轻牵起季昭的左手。
季昭的手柔软而纤长,骨节分明,皮肤温热而细嫩,触感绵软,赵向晚刚刚拉起他的手,季昭便像个欢喜的孩子一般,手掌一张一扣,将她的五指包裹进自己掌心,紧密而温柔。
季昭转过脸看着赵向晚,看到她额角有汗水流下,不知道为什么胸口闷闷的。他在家的时候,如果感觉到热,还不等他开口,父母就会安排好一切,电扇、冰块、冷饮……只要是能够降温的物件,一切都会送到他面前。可是赵向晚呢?她要是感觉到热,应该怎么办?
旁边有家副食店,店老板站在店门口,穿着件洗脱了色的蓝背心,手拿把蒲扇扇风,他的身后,摆放着一个大大的冰箱。
季昭眼睛一亮,拉着赵向晚快走几步,赶到店老板面前。
店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笑眯眯地看着季昭漂亮的脸蛋:“小伙子,你要买什么?”
【买冰汽水,给你喝。】
季昭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拉了拉赵向晚的手,第一次感觉到了语言交流的重要性。如果他能说话,就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必一定要赵向晚代为转达。
赵向晚对店老板说:“有冰汽水吗?”
老板哈哈一笑,自豪地侧身,指着身后那个大大的冰箱说:“别说冰汽水,我这里还有老冰棍、玉米棒雪糕、白雪冰砖卖,要不要?”
季昭重重点头,将钱包交到赵向晚手中。
【都买。】
赵向晚正想说她来买,店老板却笑得合不拢嘴:“谈恋爱嘛,男孩子就应该给女孩子买东西,来来来,我推荐这一款白雪冰砖,香草口味,奶香十足,好吃得咧~”
【钱包给你,你用。】
季昭对钱没有什么概念,这个钱包还是季锦茂把他送到市局单身宿舍住的时候,塞进他口袋的。季锦茂嘱咐过他:你住在那里,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只管用,不够找我要,绝对不能让赵向晚花钱。
赵向晚打开钱包,被那厚厚一迭子一百块闪花了眼。真的是,季锦茂准备这么多钱,不怕季昭被人打劫吗?
老板眼睛尖,一眼看到钱包里厚厚的票子,顿时喜得瞪大了眼睛:“来来来,我这里有零钱找,不怕不怕。”
【这小伙子看来是个有钱人啊,钱包里装了至少有两千块,顶我两个月的流水,啧啧啧,虽然好像不能说话,但这怕什么,有钱就行!】
经历过八十年代的市场经济发展,华国市场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人人都知道钱是好东西,人人都在努力挣钱,但同时也滋生出“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男女恋爱,只要有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性别都没有关系了。
赵向晚看了店老板一眼。
老板被赵向晚这么一看,感觉自己的小心思无所遁形,缩了缩脖子,嘿嘿一笑,打开冰箱,拿出两块冰得硬硬的冰砖递过去:“这大热的天,吃冰砖正好!拿在手上正好解暑。”
赵向晚付了钱,两人拿着冰砖,一边吃一边走。
冰砖太冷,拿在手上时间长了冻得手都没有知觉。一般人吃呢,撕开外边的包装纸,得两只手轮流托着往嘴里送。可是赵向晚与季昭舍不得松开手,便一只手拿着冰砖,另一只手牵着。过一分钟手冻得扛不住了,再换只手牵。
换手相牵的那一刹那,冰冰凉凉、还带着点滑滑腻腻的触感,两个人也不嫌弃对方手上粘了融化的冰淇淋,相视而笑。
店老板看着这两人的背影,摇了摇头:呵,恋爱,真好。
季昭只要和赵向晚在一起,心里、眼里都只有她,看赵向晚笑得开心,也乐得开了花,小世界里早已是鲜花满地,美得如仙境一般。
小云雀在枝头欢叫,恨不得让全世界都感受到它的快乐。
季昭的喜悦也成功地感染给了赵向晚。
今天在外面调查了一整天,看到顾文娇身上的伤痕,听到她内心的伤痛,对赵向晚的影响是巨大的。
莫名的愤怒情绪,让赵向晚拳头捏得紧紧的。
记挂母亲周金凤,执着地想要追寻她被杀的真相,难道错了吗?
不愿忘怀过去,坚定报仇的意愿,难道不对吗?
怎么别人都能甩开过去,活得幸福快乐,顾文娇却不断反刍回忆,把日子过得一团糟?
真的是因为顾文娇不愿意忘怀,所以才过得苦?
赵向晚觉得不是这样的。
顾文娇之所以过得不好,是因为她嫁给了樊弘伟这个畜生!
哪怕顾文娇晕血、晕针,没办法当一名护士,但她在药房工作,认真负责,工资收入能够养活自己。
如果她嫁给一位善良热心的医生,或者其他任何一个知书达礼、温柔体贴的男人,懂得她的苦、了解她的痛,陪她一起回忆,一起追凶,化解她内心的愤怒委屈,那顾文娇也能走出阴霾,开始新的生活。
退一万步讲,不需要有这么一个知心爱人,顾文娇保持单身。她一边工作、一边怀念母亲,日子过得清静悠闲,难道不是一种幸福?
偏偏她找了个三观完全不合的樊弘伟。
樊弘伟是个江湖气息浓厚的混混,一步步靠着两张面孔走上权力之路,这与顾文娇的恬淡无争相悖。
樊弘伟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打打杀杀是常态,可顾文娇是在父母呵护下长大,讲究以理服人。
权、钱、色,樊弘伟无比渴望。顾文娇却只想要找到杀害母亲的凶手,除此之外,什么功名利??,她没有任何要求。
何况,樊弘伟对她只有利用,没有爱。甚至,如果赵向晚的怀疑是对的,那他完全就是心理变态,享受着征服与摧毁顾文娇的快感。
这种愤怒,让赵向晚一整天都不快乐。
她想快点将樊弘伟绳之以法,但现在没办法与樊弘伟面对面交流,赵向晚听不到他的心声,也没办法找出漏洞,定他的罪。一切都只是她的推理,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能徐徐图之。
现在和季昭单独相处,他的简单、纯粹,仿佛一股清风吹进浮躁赵向晚的内心,赵向晚长吁一口气,终于感觉舒服轻松起来。
两人手牵着手,一起来到省三医院对面。胡爱玉开的如意小馆,就在那一条热闹的临街铺面上。
老板娘胡爱玉正在忙碌地接待客人,摆桌、收钱、找零、开饮料、开酒……夫妻俩开的是小饭馆,夫妻店,舍不得花钱请小工,丈夫老刘在后厨炒菜,妻子胡爱玉在前面收钱接待,一到傍晚时分,七、八桌客人一坐下,真是忙得不可开交。
看到赵向晚,胡爱玉眼睛一亮,抬手擦了擦汗,在靠墙的位置收拾出一张小桌子,安排他俩坐下,近距离看到季昭的脸,胡爱玉愣了半秒,一脸姨母笑:“唉哟,小姑娘你这对象长得真好,比电影里的明星还好看。”
季昭不怒不笑不理睬,目光从胡爱玉脸上掠过,径直落在她身后墙面,那里贴着一张打印出来的菜单,菜名、价钱写得清晰明了。
土豆丝饼,三元,排在第一位。
【你想吃土豆丝饼,就是这个?】
进了店,季昭依然没有放开赵向晚的手,两人姿态自在随性,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昵。
季昭不理人,胡爱玉倒没有觉得被冷落,只是觉得季昭这样的美少年实在少见,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赵向晚拉着季昭坐下,对胡爱玉说:“今天中午吃的土豆丝饼太好吃,我晚上特地带他来吃的,做一个土豆丝饼,再来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两碗饭,就行。”
胡爱玉应了一声,麻利地在两人面前摆上碗筷。
小店翻台率高,桌面用抹布匆匆擦过,没有清理干净,还留着上一桌客人吃过的油渍,季昭一坐下,手刚放上桌子,袖口便沾上一大块印记。
胡爱玉心里喊了一声“罪过”,忙赔笑着拿过来一块干净抹布,把桌子再擦了一遍:“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店忙,桌子没擦干净。”
【这是食堂的味儿。】
油烟气,是季昭以前不熟悉的。因为他有自闭症,季锦茂把他保护得太好。出门都有保镖随行,临时居住的酒店顶楼豪宅里光是厨师就配了四个,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和赵向晚一起走进小饭馆,这对季昭而言很新鲜,至于袖口沾了点脏印,他根本就不在意。
赵向晚冲胡爱玉笑了笑,安慰道:“没事,回家洗洗就行。”
胡爱玉如释重负,赶紧从冰桶里拿来两瓶冰镇汽水,拧开盖子送过来:“抱歉抱歉,我请你们喝汽水。”
开店十几年,胡爱玉见多识广,原以为见惯了场面,碰到谁都不会发怵,没想到遇到像季昭这么金尊玉贵的人,她却有些怯了,大气都不敢喘,就怕喘气声儿大了,一不留神把他吹回天上去。
菜还没上桌,门外走进来一个男人,身型高大肥硕,皮带扣闪着金光,走路有点外八字,正是曹得仁。
赵向晚一看,瞳孔一缩:他怎么来了?
◎还没哪个病人,敢让我滚◎
想到火锅店里曹得仁对季昭的调戏之举, 赵向晚快速抬手将季昭的头往下压了压,再将小桌往墙角挪了挪,借着饭馆拥挤的人头, 将两个人的身形掩藏起来。
透过人群缝隙, 赵向晚悄悄观察着曹得仁的动静。
胡爱玉显然是认得曹得仁的, 笑眯眯地迎上前, 快手快脚地收拾出一张小桌,摆上啤酒和花生米,问道:“曹老板今天几个人?是我安排还是您点菜?”
曹得仁长得胖,最怕热。拿着冰啤酒, 对着嘴咕嘟咕嘟一阵灌,打过一个酒嗝之后, 这才说:“三个人, 先上两个凉菜,其余你来安排, 我等我哥和嫂子。”
胡爱玉应了,下去安排, 经过赵向晚这桌时, 下意识地停了停。
赵向晚微微勾着腰,伸出食指,比在唇边, 比划了一个“嘘——”
想到赵向晚的身份, 胡爱玉立马心领神会, 点了点头, 示意收到。甚至为了将赵向晚这桌遮严实, 胡爱玉拖动了一下摆在角落、撂得足有一米高的啤酒箱子, 正好形成一个刁钻的角度。
——赵向晚只要随便探探头, 就能看到曹得仁那桌的情形,可是曹得仁那桌除非站起来察看,否则根本留意不到赵向晚这一桌。
赵向晚用口型说了一句:“谢谢。”
胡爱玉笑着摆了摆手,看一眼季昭,见他正低着头,双手捧着汽水瓶,默默用吸管喝着,睫毛长而密,一眨一眨的,在眼睑处投下青影,安静得让人感觉不到夏天的火热。
【这个男的也是警察吗?像个还在上学的大学生。漂亮是漂亮,就是怎么看着不太对劲,不爱说话,还是不会说话?不会是个聋子吧?唉呀,可惜了!小女警这是单纯带男朋友来吃饭,还是执行任务?为什么要躲着这个曹老板?难道他有问题?】
一刹那间,胡爱玉脑中闪过无数纷杂的念头。不过她是生意人,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情,麻利地招呼客人,忙碌地在七、八桌客人中间穿梭着。
土豆丝饼端上来,焦黄灿烂,面上洒着葱花与芝麻,香气四溢,赵向晚往季昭碗里挟了一片:“你尝尝,好吃得很。”
季昭向来都是别人给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对食物并不挑剔。他点点头,看着扇形的土豆饼形状很像披萨,索性直接上手,用手抓着放进嘴里。嚼了几下,他眼睛亮了亮。
【好吃,枯枯的、香香的,尖头软、边沿脆,难怪你喜欢。】
看季昭吃得高兴,赵向晚有一种投喂的快乐感,笑眯眯地看着他。
“饭馆的陈设与人群,你都记下来了吗?”
【嗯,记下来了。】
“回去之后能够画出来吗?”
【可以。】
季昭的笃定与随意,让赵向晚一颗心完全沉静下来。
季昭可以一眼记下所有场景,那自己也不能落后。赵向晚低下头,屏息凝神,努力捕捉读心术听到的各种声音。
寻常人说话的声音,与心声有些微的区别,有点类似于正常说话与电话里声音的区别。
心声略带些普通人听不出来的颤音。赵向晚也是听得多了,才慢慢习惯,只要认真倾听,就能清晰地辨别出来。
【什么请我吃饭,我看就是天太热,他不想在家做饭呗,懒死~】
【一下子花出去十几块钱,真心疼啊。】
这是隔壁桌一对小夫妻甜蜜的腹诽。
【桔子味的冰汽水真好喝,要是爸爸能天天这么高兴请我喝就好了。】
【明明的班主任长得真漂亮,以后多往学校跑跑,嘿嘿。】
这是旁边桌一对父子的内心独白。
【妈的,姓顾的那个臭女人屁事一大堆,樊哥非让我在饭馆等着,说要演出戏给她同事看。看什么看,要我说,女人嘛,除了能生孩子一无是处!一天不打上房揭瓦,像我家那个,早就被我打得服服帖帖,每天回家当大爷,多爽!】
这个声音……是曹得仁的!
终于找到曹得仁的心声,赵向晚更加专注地倾听着。
季昭这个时候表现出了极强的敏锐度,胡爱玉两次端菜上桌,他都快速接过菜碗,轻轻放在桌面,生怕惊扰到赵向晚。
曹得仁一个人孤独地等在饭桌旁,拿着啤酒瓶吨吨吨地喝着,就着花生米、凉拌黄瓜下酒,因为无聊,内心嘀嘀咕咕的声音显得特别响,赵向晚听得明明白白。
【你别说,樊哥找了顾文娇,简直就是给咱们那事装了根天线,派出所有一点风吹草动,我们都能了解得一清二楚。要不是姓顾的回来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现场门框上还留了半个指纹。周金凤那死女人被老子一枪爆了头,临死前竟然还把阮武的手套给扯脱下来,吓得阮武慌忙捡起套上,估计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指纹。】
是他!是他们!
赵向晚的心脏开始急跳,差点要跳出喉咙口来。此刻终于知道答案,所有猜测落了地,赵向晚恨不得立马跳出来,一把将曹得仁按倒在地,大喝一声:“曹得仁,你事发了!”
是他,是他枪杀了周金凤!是他拿枪杀了周金凤!
阮武?赵向晚想起来了,顾文娇曾经提过樊弘伟除了曹得仁,还有一个经常来往的小弟名叫阮武,只不过很久没有见到过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樊弘伟、曹得仁、阮武——三医院灭门惨案的凶手。
这个隐藏在人群里十年之久的凶手,终于在一刻被赵向晚揪出来。
阮武去了哪里?他是这个案子的关键。只要寻到他,比对指纹,就能找到真凶。
赵向晚连呼吸都不敢继续,就怕惊扰了曹得仁回忆往事。整个人因为憋气脸开始发热,颤栗感自脚底涌上天灵盖。
极致的紧张之下,脑子忽然一片空白,所有的声音全都变得遥远无比。
赵向晚的世界忽然变得寂静无比,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曾经因为读心术让她的脑海喧嚣无比,可是此刻当她想要倾听时,声音却突然消失了!
无数个念头自脑海中冒出。
——怎么办?我听不到他的心声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们跑了!
——经侦科行动还得等到明天,万一今晚他们跑了呢?
感觉到赵向晚急促的心跳,季昭温软的手掌轻轻盖在赵向晚手背之上,温柔地按了按。
【不怕,有我。】
季昭学着赵向晚曾经对待自己的样子,开始宽慰她。
赵向晚没有反应,依然略低着头,漂亮的长眉眉尖微蹙。从十岁以来一直伴着她的读心术突然失灵,这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季昭伸出另一只手,搭在赵向晚后背,像哄小孩子一样有节奏感地轻轻拍打着。
【不怕不怕,有我呢。】
赵向晚终于回过神来,缓缓抬起头,对上季昭的目光。
季昭浅浅一笑,眸子里闪着柔美的光。
【我看到火锅店的那个人了,我用筷子打过他的手。你怕他吗?不要怕,你是警察。】
赵向晚凑近季昭耳边低语:“我现在还不是警察呢。”
季昭转过脸,鼻尖几乎与她贴近,呼吸相闻。这么近的距离,季昭那双黑得似墨玉珠子的眸子里倒映着赵向晚的脸庞,仿佛将赵向晚的魂魄都吸了进去。
【你会是。】
季昭的声音里透着无比的信心、坚定的信仰,莫名令赵向晚安心。
心情一旦恢复平静,所有的声音全部归位。
赵向晚长吁了一口气,示意季昭不要再说话,她继续探听曹得仁的内心。
【要不是姓顾的提供了这重要消息,只怕老子够死两回了。好在樊哥想起来是阮武那小子留下的指纹,当机立断把那小子给咔嚓了,手指头剁了个稀巴烂,埋在点翠山上。这么多年过去,估计尸骨早就成泥巴了吧。阮武啊阮武,好兄弟按理说得一起发财,但你可别怪我,哪个让你做事不谨慎,留下那么个要命的东西。现在警察厉害得很,听说只要一对指纹,马上就能定罪。要真是抓了人,审出个一二三来,老子肯定得吃枪子儿!】
赵向晚的心猛地往下一沉。指纹这一条线索,断了。
樊弘伟与顾文娇结婚,果然是为了探听警方消息。报纸上、通告上,指纹细节绝对不会透露出去,也是顾文娇执着,不断地探听,这才从当时负责侦破案件的警察那里听了去。
可恶!狡猾!
越是大案,越需要冷静。赵向晚迅速调整好心情,开始谋划对策。
第一,阮武是关键人物,虽然已经被杀,但他的家人那里也许能够探听出更多信息。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从他的随身物品中找到指纹,这可是本案最关键的证物,绝不能放过。
第二,樊弘伟既然把顾文娇当成探听案件进展的天线,那如果让他知道自己和何明玉来找过顾文娇,绝对会引起警惕。如果这个时候让他提前准备,或者与曹得仁一跑了之,到哪里去找?所以,必须加快速度,把他俩控制住。
第三,等下樊弘伟要与曹得仁见面,也许能引出更多细节,不如以静制动,守在这里。
思考到这里,赵向晚的心跳、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小桌上的饭菜香味飘来,她又开始饿了。
米饭不是一碗一碗的,胡爱玉送过来的是一个盛了个半满的搪瓷饭盆,饭盆里连个饭勺都没有。
季昭顺手拿起自己饭碗里的一个瓷调羹,往赵向晚的碗里舀米饭。动作虽然有些笨拙,一次舀起的饭量并不多,但他坚持而重复,很快就帮赵向晚盛满了米饭。
赵向晚一边竖起耳朵监听着曹得仁的动静,一边看着季昭盛饭,自己都没有发现,嘴角一直上扬着。
曹得仁这人闲不住,一个人的时候没办法说话,于是心里话非常密集,嘀嘀咕咕没个完,这倒是给了赵向晚很好的机会。如果在审讯室里,或许他不敢胡思乱想,但现在身处小饭馆,身边都是陌生人,曹得仁回忆起往事来简直可以用肆无忌惮来形容。
【狗日的蔡畅,死了活该。】
【还是樊哥有本事,杀人不眨眼啊。那花瓶砸过去,小姑娘一下子倒在地上,地上一滩血,看着人心里咯噔一下。老子手里有枪,可是比樊哥还慌,唉!樊哥把人推到我面前来,我扣扳机的时候腿都在抖……】
【我说要跑,樊哥不怕,还敢和杨旭刚这老小子谈条件,啧!】
【老子这辈子就跟着樊哥混,他心黑手毒,胆子大,脑子活,跟他混肯定能活出个人样儿来。】
【拆迁、拆迁,这活简直太合我胃口。打着城建局的旗号打人、断电、扒房子,这不是奉旨混黑.道吗?太他妈爽了!】
【今天重案组的那群狗东西,来城建局调查什么水库抛尸案。妈的!狗鼻子可真灵,老子玩个男人,不小心给玩死了,还是樊哥出主意,吊水泥块扔水库,哪里知道这么快尸体就浮了起来。】
听到这里,赵向晚停下了手中动作,一口炒蛋放在嘴里,忘记了咀嚼。
水库抛尸案的凶手竟然是曹得仁?没想到重案组的朱飞鹏等人误打误撞,真的帮重案三组都案子给破了!
听听他说的什么话?玩个男人、不小心玩死了!这还是个人吗?
想到曹得仁、樊弘伟当初看到季昭两眼放光的模样,赵向晚感觉全身上下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无耻之徒!
“樊哥,大嫂,这里!”曹得仁忽然站起身,冲着门口挥手。
赵向晚透过啤酒箱往外看去,正看到樊弘伟一只手扶着顾文娇,笑着走过来。顾文娇皱眉抿唇,一脸的不情不愿。
【妈的,给脸不要脸!要不是你现在还有点用,老子早就把你杀了,让你跟你那老娘到阴间继续做一对母女去。老子现在杀的人多了,都杀出经验来了。从阳台推下去,再伪装一封遗书,谁能知道是老子干的?】
【昨天才打过,今天又来演,真恶心!老天爷啊,打个雷把他劈死吧,这样下去我真的活不下去了。】
再一次刷新三观,赵向晚目光寒意凛然。
——绝不能让这个畜生跑了!
顾文娇被樊弘伟半强迫式押进饭馆,樊弘伟笑着和胡爱玉打招呼。饭馆里有两桌食客是三医院的医生、护士,有认得顾文娇的都客气地抬头挥手。
“顾医师来了。”
“今天你爱人又来接你下班?真恩爱啊。”
“可不是,还提前让人点菜占桌,贴心。”
只有一个不太和谐的男子声音,冷冰冰地插了一句:“这么热的天,说这么多话累不累?”
这个男子声音一出,所有的奉承都停止,场面一度有点尴尬。
“嘿嘿,乔医生这是嫌我们多嘴了。”
“好好好,我们不说了。”
“赶紧吃了回家吹电扇吃西瓜,这鬼天,是真热。”
乔医生冷冷地扫了一眼众人,站起身走到柜台边付账。
赵向晚看清楚了,这是个很瘦的男人,个子不高,穿一件白色T恤,一条米色长裤,干净清爽,右手推着个行李箱,应该刚出差回来。
【顾文娇胳膊带伤,她丈夫的手却死死握着,没看到她眉毛、眼睫因为疼痛而颤抖吗?恩爱,恩爱个屁。】
乔医生观察仔细,性情耿直,有点意思。
乔医生结了帐,独自离开,经过樊弘伟这一桌时,不知道为什么停下脚步,皱着眉、耐着性子再看了一眼顾文娇。
顾文娇坐在桌边,胳膊依然被樊弘伟捏着,疼痛得近乎麻木。她的眼神有些迷茫,显然已经习惯逆来顺受。
樊弘伟好不容易装出深情的模样,准备在三医院门前生意最好的饭馆演一出恩爱夫妻的戏码,却不料被这个冷眉冷眼的乔医生打断,心里不舒服,手中力道徒然加重,痛得顾文娇叫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