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入信州,一派丰收之景啊,吴太守功不可没,我一定会向皇上如实禀报。”
“陈公公辛苦了,吴某感激不尽,”吴太守得了这话,脸上露出欣喜之色,殷勤地给陈公公夹菜,“陈公公来吃菜,这鸡肉滋味与众不同。”
桌子上鸡鸭俱全,有鱼有肉,菜肴十分丰盛。
陈公公时常能吃到御膳房的菜肴,皇帝吃剩的赏下来,于公公是皇帝身边第一人,得的从来都是最多,然后又赏给徒弟,陈公公自然口福不浅。
菜做得再好吃,还能好过御膳了?
陈公公漫不经心地把鸡肉送入口中,咀嚼片刻,顿住,又继续细细品味,只觉肉质细嫩,唇齿留香,回味悠长,竟是他从未尝过的美味,比御膳更胜一筹。
陈公公咽下鸡肉,惊道:“这怎么做的,这么好吃。”因为太过吃惊,说话也不文绉绉的了,直白无比。
这话郑远钧最有回答权,于是解释:“这是用铁锅炒的,先……,再……,放入调料……”巴拉巴拉。
陈公公听得睁大了眼,连声感叹:“从没见过用铁锅炒菜的,二公子所做之事,总是前所未有。”
现代无菜不可炒,但在这里,还真没人尝试过炒菜。
当年郑远钧炒菜一出,惊艳了整个都督府,现在都督府的餐桌上,每次都有几盘炒菜。
炒菜方子郑远钧也没瞒着,后来信州也就渐渐流传起了炒菜。
但一般人家是吃不起炒菜的,首先一口铁锅就价值不菲,然后炒菜常常需要多放油,这也是一个金贵物什,还要放入各种调料。
有些调料现代常见,而在这里却十分罕见,甚至没有,还需要找替代品。
总之,炒菜只能让上层人家打打牙祭,想要普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至少要等到百姓都有饭吃,有余力去想到改善生活,还要油价降下来。
今天郑远钧的主推项目不是炒菜,而是蛋,盐蛋、卤蛋和皮蛋。
“陈公公,吴太守,白县令,你们尝尝这蛋,看滋味如何。”郑远钧让庄民给每人送上一个盘子,每个盘子里装了三种蛋。
盐蛋和皮蛋切开了,一瓣瓣的放在盘子里,另外放了两个整蛋,一个卤蛋和一个皮蛋。
郑远钧一一介绍:“这是卤蛋,这是盐蛋,这是切开的松花蛋,这是没剥壳的松花蛋。”
是的,松花蛋比皮蛋好听,郑远钧决定还是叫松花蛋。
陈公公看那盐蛋十分漂亮,黄白分明,夹起一瓣,去掉蛋壳,送入口中。
蛋白细嫩,最好吃的是蛋黄,松软可口,有极细腻的沙粒感,咬一口满满的全是油。
陈公公享受地眯起了眼。
吴太守倒是觉得松花蛋符合他的审美,灰色的壳,黄褐色的蛋清,像一块琥珀,晶莹剔透。
他夹起尝了一口,清凉爽口,香而不腻,在这夏日吃着,让人大开胃口。
白县令吃了卤蛋,评价道:“卤蛋十分味美。”
“晶莹而剔透,鲜香而味美,”吴太守拍手赞叹,“松花蛋才是一绝啊。”
陈公公埋头吃着盐蛋:“我就觉得这盐蛋好吃。”
不管是什么蛋好吃,郑远钧都高兴。
庄子里鸡鸭多,蛋多,她准备把这三样蛋推销出去,销路好还可以扩大生产,然后去招些流民来。
最好是一家家地招来,一家骨肉不分离,不会生出别的心思,好安心地给她做事,也比分散的流民好管理。
先把青壮年挑选出来,训练后组建军队。
资质不好不能当兵的可以种地,皇帝赏下的一千亩地还荒着呢。
老弱妇女可以养鸡鸭,养猪,人人都有事干。
郑远钧打算把这三种蛋的制法保密,做垄断生意,销售对象是中上层人家。
盐蛋制法最简单,恐怕不久就会被人仿制出来,价钱定低点,鸡蛋八文一个,那么盐蛋就十二文一个。
卤蛋和松花蛋稍有技术含量,制作的材料也比盐蛋复杂,就十五文一个。
吴太守和白县令是郑远钧销售对象的领头人,又是本地人,占地利之便,是销售对象中的重中之重,可要好好的笼络一番。
郑远钧转到两人中间坐下,拿起一个整的松花蛋,剥开壳给他们看:“这蛋清上有一簇簇松花,故取名松花蛋。”
两人仔细一看,白县令先叫了出来:“果真有松花。”
吴太守拿着松花蛋,端详半晌,爱不释手,叹道:“果真是雅致之蛋,当赋诗咏之。”摇头晃脑,凝神思索。
白县令实际一点,问:“不知这蛋做价几何?”
郑远钧早就想好了,马上答道:“盐蛋十二文一个,卤蛋和松花蛋十五文一个,若一次拿蛋二十个以上,则盐蛋少一文,卤蛋和松花蛋少两文。”
白县令眼睛一亮,敏锐地察觉到了其中的商机。
吴太守的诗还没作出来,听到三种蛋的定价,不满了,回过头来:“你这价定得不对,松花蛋如此风雅之物,怎能和卤蛋一个价?”
郑远钧:“……”
郑世子苦笑:“吴太守,我二弟从小不爱读书,不识风雅,您见谅。”
吴太守坚持,一挥手:“不行,不能糟践了好物。”
郑远钧:“……松花蛋就十六文吧。”
“十八文。”吴太守一锤定音。
吴太守回府城,带着郑远钧送给他的三十个松花蛋。
白县令也得了三十个卤蛋,他还另外买了三种蛋各三十个,郑远钧估计他是想做批发商,先探探市场。
郑远钧给陈公公送了三十个盐蛋,让他和随从路上吃。
郑世子给陈公公送了什么土仪,郑远钧就不知道了,只知道陈公公非常满意,脸上笑开了花。
送走客人,郑世子留了下来,叫上郑远钧去了书房。等两人坐下,郑世子开门见山,问:“崔先生和霍青几个是什么人?”
这个郑远钧早有准备,打了无数次腹稿。
“他们是河州百姓,大水冲毁房屋,亲人离散,四人一路结伴而行,我从府城返回庄子,恰好和他们都在天台庙避雨,遭遇流匪。”
“他们有三个人受伤了,和流匪作战时他们也替我挡了刀剑,我不能扔下他们不管,就把他们接到庄子里养伤。”
郑世子看着妹妹理直气壮的脸,心中无奈。
假扮了十七年的男子,竟真把自己当男子了,常年一个人住在庄子里,做事不肯受一点拘束。
天不怕地不怕,撒起谎来面不改色,哪个女郎像她这样的?
“什么流匪?从青州远道而来的流匪?还是一个校尉跑到信州来当起了流匪?”郑世子冷笑。
郑远钧睁大眼睛:杨校尉早已经埋在了地里,大哥是怎么知道是个校尉的?
郑远钧大舅有两个儿子,长子鲁泽忠厚老实,比郑远钧大两岁,现在专职管着鲁老爷庄子里的研究团队,还负责带着庄子里的巡逻队伍。
很多郑远钧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两个亲卫腾不出手做时,她就是让大表哥去做的。
那天回庄子后,郑远钧马上秘密派人喊来了她大表哥,让他带人去天台庙埋了尸体,掩藏了行迹。
铠甲兵器都扒了下来,和无主的战马一起带回鲁老爷庄子,藏了起来。
郑远钧眼神中透出不可思议:“大哥你去挖人坟了?”
郑世子气得敲了一下她的额头:“杨校尉带着人马进入我们的地盘,还妄想我们无知无觉,也太小看我和爹了。”
“我的人是在鲁泽走后半个时辰到天台庙的,当然要挖开坟看看是什么情况。正好我军中有人认识杨校尉,一下就认了出来。”
郑远钧眼珠一转,哭丧着脸,抱住她大哥的手臂,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大哥,原来你知道啊,杨校尉想杀我,还不想让你和爹知道,我好害怕,怕没人给我报仇。”
妹妹确实在生死之间打了个转,郑世子不由心中一软,摸了摸她的头,缓和了语气:“怎么会,若有人害了你,我就是寻到天涯海角,也一定会找到他,必将他挫骨扬灰。”
郑远钧把脸埋在她哥的手臂上,半天不肯抬头。
郑世子温声安抚了一会妹妹,陡然回过神来。
妹妹可不是这么娇弱的人,这是想混过去?
他推开妹妹的脸:“别想混过去,我问你,崔先生和霍青到底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郑远钧坚决不肯松口,让大哥去问崔先生吧,崔先生那么聪明,撒谎总比我强,不会一下子就被大哥看穿。
郑世子瞪着妹妹。
“真不知道。”郑远钧回瞪,毫不动摇,坚决不肯改口。
郑世子眯起眼,一字一字缓缓道:“霍青,姓霍,名青,青州,崔先生,青州双才之一,崔子元。”
郑远钧眼睛越瞪越大。
郑世子语气没有丝毫停顿:“据说霍二公子嫡妻跟着崔子元逃走时,怀有八个月身孕,若是那孩子生下来,今年有十八岁了,正好和霍青一般大。”
不管妹妹瞪得几乎要变形的眼睛,郑世子接着道:“杨校尉追杀崔先生,从河州追到信州,遇到郑大都督家二公子,竟要一并杀了灭口。”
“是什么人,让他非杀不可?竟不惜与一州之大都督结下死仇?”
“二公子,你告诉我。”
郑远钧死鱼脸:“……”
大哥,你都把故事讲完了,还要我说什么,还用得着我说吗?
大哥,你这样智商碾压,是不道德的。
郑世子气恼妹妹不知天高地厚,罔顾自身安全,重重拍了一下她的手臂:“胆子大得要上天了,这样干系重大的人物,谁让你自作主张,接到庄子里来的?嫌自己命大吗?”
“反正已经扯上关系,撇不清了……”在郑世子的瞪视下,郑远钧的声音越来越小,弱声道,“那现在怎么办,不会要把崔先生赶走吧?”
“赶走?不用!”郑世子冷声道。
自从知道杨校尉打算杀妹妹灭口后,他心中积存的怒气一直没有消散,因为没有发泄出去,怒火一路升高,憋得胸口直欲炸裂。
他怎么也想不到,就在自家地盘上,妹妹竟差点被人杀害。
“既然来了,就让崔先生安心住下。”郑世子越是动了真怒,脸上反而越发淡然,“崔先生和杨校尉进入信州的痕迹,我已经抹平了,孙将军若敢把手再伸入信州,我就断了他的手。”
郑远钧星星眼:大哥威武霸气啊!
“杨校尉喉咙上的箭,是谁射的?”
箭上有铁,是贵重物品,不能浪费,鲁泽把杨校尉喉咙上的箭拔了出来,带回来交给了郑远钧。
郑世子只看到了那伤口,应该是一种比较小的箭造成的,伤口极深,可见箭速极快,箭势极猛。
其他尸体上都是刀伤和剑伤,只有杨校尉喉咙上是箭伤。
“是我射的。”
大哥答应让崔先生留下来,又给她扫好了尾巴,在这些关系不大的小事上,就不要骗大哥了。
郑远钧掀起衣袖,展示给她大哥看,一边解释:“这叫袖箭,可以藏在袖子里。”摘下袖箭,递给她大哥。
郑世子接过袖箭,翻来覆去地观察,箭筒长约八寸,筒顶有盖,盖中央有一个小孔,里面装了一支箭。
“大哥你别动那蝴蝶片,一扭蝴蝶片箭就射出来了。”看大哥准备去动蝴蝶片,郑远钧生恐闹出误伤事件,急忙出声制止。
“当真是奇巧之物,又是在一本古书上看到的?”郑世子一边摆弄着袖箭,一边问。
“是。”郑远钧面不改色,一本正经地点头。
郑世子看妹妹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一个漏洞百出的说辞说了这么多年,也不想着改一改版本。
他这妹妹出生的时机很是凑巧。
十七年前,父亲在前线与安王作战,安王使人来劫走了他,母亲伤心晕倒,等母亲醒来,他失踪的消息早已传了出去。
父亲极重家族传承,对儿子看得犹如命根子,若是得知儿子失踪,必然心神大乱,恐怕前线有失。
母亲熟知父亲性情,既要担心儿子,又要担心父亲,心中忧急,却无计可施。
就在这时,鲁姨娘腹中疼痛,竟是要生产了,比算好的日子提前了半个月。
母亲急忙赶到,严密封锁了产房,又做了各种安排。
不管鲁姨娘这一胎是儿是女,生下来都必须是身有神异的儿子,并且要大张旗鼓地报到前线。
为了振奋父亲的精神,也为了震慑安王,万不得已之时,母亲想出了身有神异的说辞。
不想一语言中,妹妹确实身有神异。
“走,去试试效果。”郑世子兴致勃勃地拿起袖箭,拉着郑远钧向门口走去。
郑远钧挣脱她哥的手,一边向书柜跑一边说:“大哥,还有更好的,我拿给你看。”
从天台庙回庄子的第二天,郑远钧画了梅花袖箭的图纸,详细标明了各部位的尺寸,交给了藏在鲁老爷庄子上的工匠,让他们做出来。
昨天鲁泽把成品送过来了,还贴心地做了三十支不会伤人的箭,去掉了箭头,用厚厚的布包裹起来,专供郑远钧练习之用。
郑远钧从书柜中取出了梅花袖箭,塞给她哥。
“大哥,这是梅花袖箭,一次可连射六箭,是最厉害的袖箭。”
“它比一般的袖箭大,现在天气热,穿的衣裳少,藏在袖子里容易看出来。”
“等加衣裳了,我就戴上这个,就是再来一个什么校尉我也不怕了。”
郑世子眼神暗了暗,妹妹表面大而化之,其实这次还是被杨校尉吓着了。
孙将军实在可恨,怎么给他找点麻烦呢?
两兄妹出了门,找地方去实验袖箭的威力。
郑远钧想着还要找几个活靶子,最好是身怀武功的,这样才能试出袖箭的真正效果。两个亲卫前天被她派出去做事了,找谁呢?
房间内,老张还在惊叹连连。
“真是不用母鸡孵,小鸡就出来了,我和崔先生去的时候,正好就有几窝小鸡在出壳,说是神仙手段真没说错,二公子真不是凡人。”
“这一批已经孵出了两百多只小鸡,说是还有四百多只,明天会出壳。”
崔先生补充:“今天孵出了两百四十三只小鸡,二公子还在计划扩大养鸡场和养猪场。”
“她养这么多鸡和猪,能赚很多钱吗?”霍青瞪大眼睛问。
“你们觉得,二公子的卖蛋生意会如何?生意会好吗?”崔先生不答反问。
“应该行吧,那蛋味道好,信州这么多人,应该不愁卖不出去。”老张有点迟疑,“不过一个蛋才赚几文钱,他堂堂都督府公子,差这几个钱?”
“岂止还行,赵军师说过,只要是独家生意,不管卖的东西怎么不起眼,小钱都会变成大钱,获利将是外人难以想象的。”
崔先生微微一笑,“何况那三种蛋是新鲜事物,世人从未见过,我听说吴太守十分推崇松花蛋,恐怕二公子的松花蛋马上就要供不应求了。”
“难怪二公子急着扩建养鸡场。”老张恍然大悟,“前天把两个亲卫派出去找地了。”
正说着,老牛一脚跨进房间。
“回来了,”崔先生看着他笑,“二公子的猪养得怎么样?”
“养得好,又胖又壮,能吃能睡,长得又快,到年底能长到三百斤。”
“猪能长这么大?”老张再次感叹,“二公子果然是神人。”
老牛想到二公子竟把猪阉了,嘿嘿一笑:“二公子可不是一般的神人,他做的事,一般的神人可做不出来。”
崔先生斜眼看他:“怎么个不一般法,说说看。”
“仔猪生下来十几天,二公子就把它们全阉了。”老牛坐下,灌了一大口水,“说是二公子从书上看到的方子,这样猪长得快,长得大。”
崔先生:“……”
老张:“……”
霍青:“……”
老牛抹了把汗,哈哈一笑:“崔先生,那本被烧的书是哪个写的,我现在就想见见这个奇人,你曾夸过口,一定会套出二公子的话,可要快点啊,我都等不及了。”
崔先生:“……”
一个庄民在外面喊:“崔先生,二公子找。”
“找崔先生什么事?”老牛问。
庄民挠挠头,憨憨地一笑:“二公子说,要试试什么袖箭。”
老牛一跃而起,直向门外冲。他早就对袖箭好奇,只是恐怕是二公子的秘密武器,不好开口询问。
现在机会来了,可以好好见识见识。
“久仰崔先生大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郑世子远远看到几人,连忙迎上前,拱手行礼,“两位壮士好,这位是霍将军嫡孙吧?”
几人齐齐看向郑远钧,眼中透着疑惑:不是你说的要瞒着身份的吗?
崔先生叹道:“我以为二公子不管怎样,至少能撑到郑大都督来问,不想在世子这里就过不了关了。”
郑远钧:崔先生,你真是高看我了,我对不起你的信任啊,居然没撑到我爹来问,我大哥就把我秒杀了。
“我二弟是个直率人,藏不住事。”郑世子微微一笑,和几人一齐往前走,“崔先生怎能屈就于小小农庄,不如随我去府城,一展身手。”
郑远钧勃然大怒,转头瞪着她大哥。
居然当面就挖墙脚,崔先生可是我早就看好的人,他走了,我又去哪儿找带兵的人?
“不了,遭逢大变,心力交瘁,只想安度余生。”崔先生摆摆手。
他就不去应付郑大都督了,那是只老狐狸,他还要寻人,没有精力去应付。
再说,他现在对二公子极感兴趣,不想离开这庄子。
走到一块空地,前面竖了几个木耙,郑世子站在二十步开外,抬手扭动袖箭开关,“咄”的一声,一支箭正中红心,入木三分。
老牛看得眼馋,急道:“给我试试。”
郑世子褪下袖箭,递给老牛,夸赞道:“确是一件防身利器。”
除了郑远钧,其余几人都上前射了一箭,个个都射中红心,就连崔先生都不例外,且个个面色平常,理所当然的样子。
站在二十步处,郑远钧要射中红心,那得有十二分的好运气。
怎么就我一个废材吗?她无颜以对。
“这箭去了箭头,不伤人,我们试试。”郑世子又拿起梅花袖箭,对老牛道,“你要小心,这箭是连射的。”
等老牛抽出长剑,摆好架势,郑世子一箭射了过去。
老牛早有准备,一挥剑,挡住了射来的箭。
剑还没收回,忽然又一支箭来了,老牛大吃一惊,一扭腰,侧身躲过。
身子还没站直,竟又来了一支箭,老牛伏地躲过。
第四支箭来,老牛……伏地躺平,箭射在了老牛的胸口。
霍青站在郑世子面前,眼睛发亮:“来射我。”
躲过第六支箭后,霍青凝神等着第七支箭,却不想没了动静。
老牛凑上前来,郑世子把梅花袖箭给他,笑道:“一次只能连射六支箭,不过能躲过六支箭的,天下之人,寥寥无几。”
霍青面露傲色,转头睨了郑远钧一眼。
听见你大哥的话了吗?天下之人,寥寥无几。
郑远钧:“……”
什么意思?你向我显摆什么?我又没有武功,我和你在这方面没有可比性啊。
看到郑远钧疑惑的眼神,霍青气恼地撇过脸,神色冷下来,周身寒气缭绕,瞬间成了一个冰雕美人。
郑远钧:“……”
我又怎么得罪你了?我刚刚什么话也没说啊。男人的心,真是海底针。
老牛拿着梅花袖箭,连连感叹:“真是神物。”
“此物不能外泄。”郑世子叮嘱妹妹,想了想,“做五把给我。”
“好。”郑远钧答应,“我也给崔先生送四把。”
正好几人一人一把,特别是崔先生,和她一样不会武功,拿这个防身正好。
老牛大喜,连声道谢。
第二十一章
两个亲卫回来了,说找好了地,在庄子的东边,那一片有五百九十亩,二公子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郑远钧拿出白县令送来的图纸,仔细对比。
皇帝赏了一千亩地,全部安平县可卖的地,白县令都找了出来,在图纸上标明了,让郑远钧自己选。
选好了告诉他,再到县衙里办交接手续就行了。
看了一会,杜明眼睛一亮,指着图上一处:“我们选的地挨着这里的。”
那正好,两块地挨着方便,就是这里了,郑远钧拍板。
第二天一早,郑远钧和两个亲卫去看地。
那一千亩地离庄子不是很远,三人清晨出发,巳时就到了,大概是现代的九点多钟。
郑远钧站在田地旁边,眼前一片辽阔,远处有山,她挥舞着双臂,原地转了几圈,心情飞扬。
这么多地,都是我的啊!
曹刚比划着,双手划了一大圈:“这里是皇上赏的一千亩地,我们选的五百九十亩在那边,还要往前走,和这里是紧挨着的。”
郑远钧往前看了看,有点远啊。不过,自己的地,再远走着也不累。
“走!去看看。”她浑身都是力气。
两个亲卫看着,都笑了起来。
二公子最爱的是钱,第二爱的就是地了,这两样东西,二公子从小就念叨着,满都督府的人都知道。
曹刚发出了第一千次灵魂询问:“二公子,你要这么多钱和地,到底是要干什么?”
杜明在一旁幽幽抢答:“你不懂。”
活脱脱是郑远钧的声音和语气,二公子经常就是这样回他们的。
郑远钧:“……”
你们是真不懂,金钱和土地,这是现代人的终极梦想啊!
这两样我现在都有了,若是在现代,那就是妥妥的人生大赢家,可要羡慕死一大票人了。
三人一边走一边看,杜明跑到地里,挖了一点泥土,捻在手里仔细观察,又跑回来告诉郑远钧:“地还行。”
虽然不是顶好,也过得去了。
以二公子的能耐,肯定能将这块地养肥。
还行就好,郑远钧已经很满意了,顶好的地早就卖出去了,不可能剩下一千亩给她,还是连在一块的。
连着的好啊,这一千亩地就专用来种粮食,她要在这儿建一个农业大基地。
这块地差不多是一个长方形的形状,三人是沿着长方形的一条边走的,走了二十几分钟,来到了这一千亩地的尽头。
接着就是两个亲卫找到的地了,土地贫瘠,庄稼不生。不过没关系,郑远钧找这地不是用来种田的。
这块地有五百九十亩,再过去是一座荒山,人迹罕至。
这也是两个亲卫看中这块地的原因,完全符合郑远钧要求,保证足够隐蔽,不易被外人发现。
杜明满脸得色,凑过来问:“二公子,这地行吧?”
“行,太行了。”郑远钧拍着他的肩,语带赞许,“这地找得好,非常好。”
她想好了,这块地划分为三个区域:生活区、养殖区和练兵场。
养殖区上建养鸡场、养鸭场和养猪场,生活区又要分成两块。
一块住招来的流民,他们主要是种地和搞养殖的,一块住兵士,他们的训练是要严格保密的,不能和其他人混住。
练兵场就可以放到山脚下。
一头是荒山,一头有层层关卡,先是一千亩地,再有养鸡场、养鸭场和养猪场,最后还有生活区。
外人想悄悄潜入练兵场,那基本是不可能的。
对了,外公庄子上到底不是很安全,以后还可以把研究团队转过来,在这儿建秘密工厂。
她还要做白糖、蒸馏白酒、制玻璃、炼钢、造火药……这些都是不能让人知道的,必须藏得严严实实,这块地正合适。
“二公子要买多少亩?明天去办手续。”杜明问。
正好和皇帝赏的一千亩的手续一起办。
郑大财主一挥手:“全都买了!五百九十亩全买!”
我有钱,买得起!
曹刚在地里转了一圈,正走回来,听到郑远钧这番豪语,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连忙试图阻止:“二公子,这地不能种田,你买这么多,浪费银子。”
郑远钧摆手:“你不用担心,这地我不种田,自有其它用处。”
两个亲卫看了看她的神色,都不劝了。
相处久了,自然知道什么时候劝得动,什么时候劝不动,现在就是十二头牛来,那也拉不转二公子。
何况根据他们的经验,每当二公子坚决要做一件事时,那她一定是对的。
看完了地,三人回到庄子。第二天,曹刚赶去安平县,办好了过地的各种手续。
从曹刚手中接过地契,一千五百九十亩地的地契,全部在这儿了,郑远钧翻看一遍,长长吁了一口气。
不用靠爹,我终于也趟出一条路了,我只要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一定能在乱世中找到生存之法。
憋屈了十七年,郑远钧今天终于扬眉吐气。
虽然穿越的时代不好,她这辈子其实家世很不错,她爹是信州大都督,除了吴太守,谁也不用顾忌。
就是太守也只管信州民生民政,管不着她爹,她爹是在信州带兵的,和吴太守不是一个系统。
你说这是多好的条件啊!
她爹是信州老大之一,她完全可以放开手脚,大量地开垦田地,用现代的种植技术提高粮食产量。
建工厂,肥皂、水泥、玻璃、盐和糖随便来几样,钱不就滚滚而来了吗?
她有老爹这个背后大靠山,谁也不敢夺了她的产业去,明抢暗抢都不行。
至于她最头痛的军队的事,她老爹手下不是多的是兵吗?她可以给她老爹提供武器,很多新式武器,保证把军队武装得天下无敌,大杀四方。
想得太美了,十四岁之前,郑远钧都是这么想的,想得美滋滋。直到十四岁,她才死了心,彻底放弃了这些美好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