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回答,不免让冬宁想起自己刚才敷衍姚语桐的话,说她来巴黎“有几年了”。
跟她和姚语桐之间一样,她和盛誉的这个旧,确实也不是非叙不可。
冬宁继续笑着说:“是吗,那你先忙。”
他说:“我不忙。”
也对,枫丹白露是旅游胜地,亚洲人多过欧洲人,中国人多过法国人。
不过这话也不好接,冬宁顿了顿,才说:“枫丹白露的景色是挺好的,静下心来,能转一整天。”
“是吗。”盛誉抬眼,眼光随意地扫了圈四周,左手还插在西裤兜里,一边道,“你在这儿是?”
“有点事,准备回去了。”
“噢。”盛誉道,“法国人是不是对说英语的游客真不待见?我没请导游,这一路走过来,问路都没人理。”
法国人的确有这毛病。
冬宁皱了皱眉:“你要去哪?”
盛誉的左手还在裤兜里,空着的右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游客导览地图,递给冬宁,等她展开,他指了指上面的一处景点。
因为他右手上还拿着手机,要不是冬宁自己的心态也没好到哪去,就会发现这姿势的怪异之处。
冬宁拿着地图研究了会儿,发现盛誉要去的地方,就是他刚才来的方向,而且也应该挺显眼的,他没走错。
冬宁记得,盛誉的方向感一向很强,之前有一次,他俩去郊区骑车,一路上温度正好,晚霞缤纷,吹着微微的晚风,心情太好,两个人没注意骑了多远,盛誉犯懒没带手机,冬宁的手机没电了,京市道路错综复杂的五环外,盛誉纯靠记忆力把冬宁带回了出发地。
那天冬宁不想让他太得意,幼稚地打压说如果是晚上,他肯定不记得路,结果到了晚上,就遭了盛誉的报复。
他把她抱到客厅欺负,没完没了,冬宁哭傻了,他还是一口咬定自己晚上不记路,找不着卧室,回不去。
眼下,盛誉就站在冬宁身边,她的耳朵一阵阵地发热,她克制住紊乱起来的心跳,不让自己继续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埋头状似认真地研究盛誉递过来的那张地图,好一会儿,又掏出手机来搜,才说:“这不对外开放,前两年被人买下,成私产了。”
“地图估计好多年都没更新过,枫丹白露能打卡的地方还有很多,你换个地方去吧。”
盛誉又“噢”了声。
除了他的穿着不太休闲之外,看上去真是个随心所欲,想到哪走到哪的游客。
冬宁把地图还给他,准备告辞,盛誉随口道:“你回去是还有事?不忙的话,要不带我转转。”
他现在完完全全是老同学老朋友重逢的态度,冬宁深刻怀疑,在刚对上目光的那一瞬间,她对他进行了错误的解读。
他生硬回答的那两句话,可能只是猛然碰面时没有及时化解的尴尬。
“顺便一起吃个饭。”盛誉又说,“毕竟好长时间没见了。”
漫长的红灯终于结束,卓成云快步走到冬宁身边,站在她的左前方,将她挡住一半,以主人翁的姿态先看了眼盛誉,再问冬宁:“这是?”
冬宁道:“问路的游客。”
“中国人?”说着,卓成云又道,“没事了吧,上车吧,这儿不让停车。”
其实并没有那么着急,没有摄像头,这片区的警察不知道是不是混着也罢工去了,街上乱成这样,也不见踪影。
理论上讲是不应该的,不过理论这事儿,在热爱哲学的法国人面前,只是小菜一碟,不足为提。
冬宁答应了一声,让卓成云先上车,抬头从法语又切回中文,对盛誉道:“我同学来了,下午还有事,不能陪你转了。你自己一个人的话,白天转转晚上就早点回去吧,本来就是万圣节假期,游客多,罢工一两天也停不了,太晚不安全。”
卓成云并没听她的话先上车,只是换了个站位,走到路边,距冬宁半步远。
听完这段话,心中更加对面前这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只是“问路的游客”的真实性打个大大的问号。
盛誉的个子高,他看大多数人,都习惯性俯视,这眼光在微垂的薄眼皮下望过来,会自然给人一种微妙的压迫。
即使他的交谈语气正常:“万圣节,学校还上课?”
“不上。”冬宁说,“要去同学的生日聚会。”
盛誉眸光轻移,瞥了眼认为自己被话题带到所以又一次准备上前的卓成云,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聚会这会儿开始还早吧,才十一点。”
是还早。
卓成云在身后说:“Mia,快走吧,街上人越来越多,可能大巴全都停了,待会儿怕把咱们堵在这儿。”
冬宁本来已经准备转身走了,对盛誉她没什么可不好意思拒绝的。
她跟盛誉吃不着饭,她没脸吃盛誉的饭,她也请不起盛誉吃饭——她现在完完全全地失业了,即便拍摄组按照合同赔偿,那点钱也是杯水车薪,自己未来的温饱还是个很大的问题。
可卓成云这么说,才让她因为突然冒出来的盛誉乱了的心静了静。
她看了眼从轻轨站继续涌出来的人潮,心知枫丹白露的公共交通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
这么多人被留在这儿,盛誉浑身的名牌,天一黑,谁都不知道他身上这件薄羊绒大衣要换哪个主人去温暖,那块锃亮的白金镶钻腕表要换哪个主人去读秒走针。
卓成云反复跟冬宁确认了四五遍,最后提出自己可以捎她的熟人回巴黎,却还是被对方婉拒。
那烦人的游客说还在等人,有事情要办,白天无法离开枫丹白露。
最重要的是,冬宁也没有要卓成云等的意思。
卓成云只能先走,开车之前,又降下车窗,万般耐心地叮嘱冬宁,要是没车回巴黎,随时给他打电话。
这回,他讲的也是中文,把冬宁叫“宁宁”。
路虎启动的声音不小,冬宁在后视镜里跟车里的人挥了挥手,跟再一次探出头来的卓成云说再见,盛誉在一边道:“男朋友?”
冬宁说:“不是。”
盛誉笑了一下。
这回,他脸上的笑意比较明显,亲切中沁着冰凉,又真心实意地建议:“我看他好像不太清楚,跟我以前差不多,或许你应该提醒他一下。”
冬宁想,她的确没对盛誉进行错误解读,他们做朋友的时间本就太短,她又行始乱终弃之实,他对她哪有可能还剩下朋友的情分。
作者有话说:
晚安~明天见
感谢核兑兑宝宝的50瓶营养液;感谢闪闪惹人爱大宝贝的7瓶营养液;感谢张弋弋宝贝的1瓶营养液,挨个亲亲~
第32章
◎公主病◎
卓成云的车子走远后,冬宁把两只手揣进薄棉衣的兜里,用胳膊紧紧夹住自己的托特包,让整个包身的大部分都保持在她身前,防止被偷,经过盛誉时招呼他:“走吧。”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冬宁在前,盛誉在后。
为了配合盛誉的长腿,冬宁的脚步不算慢,但还是比大街上到处想办法找车的多数人都悠闲一些。
过了会儿,冬宁整理好大半情绪,回头问:“你买票了吗?”
话问出口,她就知道盛誉没买。
他看上去实在是不像来旅游的,除了他刚才确实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游客导览地图来。
冬宁也想不到能说什么,没必要追究他为什么毫无目的就出行,更没立场担心他后面的旅游计划。
她继续在前面带路,一直走到城堡入口,找到售票厅买了两张票,顺带租了一个中文讲解器,共花费三十四欧。
盛誉两手揣兜,站在几米远之外,冬宁仔细地整理好硬币,把钱包收好,讲解器调试好递过去,他才伸手来接。
还是一前一后地走,但想到盛誉耳朵里有了声音,沉默对冬宁来说就不再显得尴尬和压抑。
盛誉走得快,导致两个人没在第一站荣誉大厅待太长时间,但到了弗朗索瓦一世画廊,冬宁就没忍住落后了许多。
逛到舞会大厅时,冬宁的眼睛被整墙通顶的壁画吸引,几乎走不动路。
刚过来巴黎读硕士的期间,是她人生中最穷的阶段,除了没日没夜的学习,就是接连不断地打工。
今年拿了全奖读博,如果不是把其中的一部分拿去还贷款,其实她的生活可以比前几年轻松一些。
今天第一次来枫丹白露,同样是为了打工,所以,对枫丹白露,冬宁并不比游客盛誉更熟悉多少。
游览不是她本来的目的,但票都买了,她很珍惜这次机会。
如果利用得当,十七欧能换来的生活用品不少,她哪舍得浪费,脚步越来越慢,看得极其认真。
等冬宁终于把自己的注意力从不远处旅游团的导游讲解和墙上的壁画中扯出来,她愿意承认,她比盛誉更像一个观光客。
冬宁观察了会儿他脸上的表情,没能看出到底是不是兴趣缺缺,只能开口问:“是不是饿了?你早上吃过饭吗?”
“现在是中午一点半。”
早饭时间早就过了。
甚至午饭时间也要过了。
“哦哦。”冬宁有些尴尬,她确实看得有些入迷了,而且这入迷很不合时宜,“不好意思我没注意看了这么久……我们现在去吃饭,稍微等一下,我查查看哪家比较好吃。”
比较好吃的同时,人均还不能太高。
今天买票的这三十四欧,已经是相当意外的支出,加上两个人去餐厅吃饭,冬宁估计,别说打折沙琪玛,她这个月都别想再去台湾人开的超市买相对来说没那么贵的蔬菜了——冬宁的包里倒是有为了今天一整天的兼职准备的鸡肉三明治,可她总不可能去餐厅帮盛誉点完餐以后,自己吃鸡肉三明治,然后再帮盛誉付账。
那不是寒碜她自己,更多是在让盛誉不自在。
所以,这注定是一个要靠玉米粒罐头来保持维生素摄入的深秋。
匆匆忙忙选了一会儿,怕盛誉等得不耐烦,冬宁选定一家价格没那么离谱的,把手机递到他面前:“你看一下,吃这个行吗。”
盛誉不置可否,冬宁就又重新设置了导航路线,两个人去找饭店。
一路上,冬宁建议了盛誉两次,让他暂时把手腕上那块表摘下来。
盛誉没理她。
冬宁只好走在他的左手边,试图用身体挡住他那个随着走动会偶尔反射亮光的手腕,生怕找来飞来横祸。
可能是游客滞留的原因,餐厅人满为患,等了半个多小时,才终于有了位子。
位置当然不好,远离窗口,前后左右都有桌子,好在头顶是一盏吊灯,光线还可以,只有些吵。
此时此刻,对于冬宁来说,吵算一个优点。
要是让她在一个私密性强的位置,面对阴晴不定的盛誉,实在太强人所难。
吊灯的光打在盛誉的脸上,平白直叙地叫人体会到造物主对他的偏爱,他的眼窝和眉骨构建出上半张脸的距离感,高挺的鼻梁则完全为他的英俊服务。
冬宁只看了两眼,未免尴尬,就把眼光移向别处。
人是多的,但上菜的速度还可以。
冬宁虽然事先心疼,但实际点菜还算大方,除了主食,前菜、汤和甜品都点得很齐全。
服务生问她要不要酒,都来吃西餐了,好像不点才有点奇怪,而且饭都请了,没必要抠一杯酒。
冬宁先问盛誉有没有开车,盛誉说没有,她就要了两杯伯恩丘的新酒。
服务生说她选得很好,这个酒偏草木风味,可惜冬宁不怎么会喝,只觉得涩。
涩,但没那么苦,真要喝的话,肯定比白酒好入口。
冬宁又抿了两口,想从中品出服务生说的草木味,坐在她对面的盛誉道:“你就算打算喝醉来推导游的工作,也该等回巴黎以后。”
冬宁忙说:“只有一杯,不会醉的。”
“经常喝?”
“偶尔。”冬宁认真道,“今天为了请你才买伯恩丘,毕竟都说伯恩丘没差酒,我自己一般都去超市买最多两欧一瓶那种。”
她晃了晃手里的杯子:“这个一杯估计能买最少五瓶。”
盛誉没接她的话,冬宁才后知后觉有些后悔。
她是准备请客的人,或许不应该跟被请客的人讨论酒水的价格。
她结束掉这个话题,殷勤道:“还要什么吗?我叫服务生来加。”
“不用了。”
盛誉看上去意兴阑珊,盘子里的牛排还剩下大半,但他放下了刀叉,看样子是不准备吃了。
冬宁已经想不起来自己上一次吃牛肉是什么时候,她只舍得买鸡肉,牛肉对她来说属于“可以吃一点但没必要”的食物。
但她总不可能对盛誉说“你不吃的话剩下的我来吃吧”,一则她也吃饱了,二则盛誉会觉得她有哭穷卖惨的嫌疑。
也不能强迫人家光盘,虽然爱惜食物的确是良好品德。
他们俩之间的氛围已经足够奇怪,多说多错。
刚才说酒的话题,她就后悔了,她的本意只是终于找到了能多说两句话的话题,用来打破持续几个小时的无言以对,但看盛誉的反应,他并没那样认为。
她也不想让他觉得她连一顿饭都不舍得请他,虽然她确实没有足够的实力,但克服一下,也是能捱过去的。
在京市分了手以后,读大四那一整年,两个人在同一所学校,都没见过面,现在在异国他乡竟然还能遇到,谁能说这不是天大的缘分呢。
暂时就不用去计较这种缘分是好是坏了。
走出餐厅,老天又跟冬宁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大风刮得像刀子,毫不夸张地讲,迎着风口是真会窒息。
时间才刚十一月,照冬宁的经验来看,巴黎不至于冷得这么早。
可这会儿天一变,不仅刮着大风,温度也陡然间降下来。
她低头看手机上的天气预报,显示体感温度还是8摄氏度,空气质量良,建议穿大衣,宜洗车,跟她今早出门前看的一样。
真让人怀疑整个气象局的人也都跟着罢工去了。
小组作业的群里有人发了句“Il fait très froid”,大家纷纷附和,说是要被冻死了,这种天气,不管大街上有什么活动,都根本不想出门。
冬宁确实要被冻死了。
她感觉,在这阵妖风面前,身上这件薄棉衣比一件衬衣好不了多少。
她带着盛誉挨着城墙走,走到一处拐角处,勉强能躲躲,但风实在太大,冬宁对盛誉说话还是用喊的:“你等的人什么时候来?”
“你们约在什么地方?”
盛誉的眼睛看着她,冬宁并没有注意到,她只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乱糟糟的,一边抵抗着大风,一边用手捂住因为她没扎起来此刻要在风中飞舞的头发,没等到回答,又大声问了一遍:“你们约在哪里?我送你过去。”
“取消了,改天再见。”
冬宁有些没反应过来:“啊?”
“约的一点钟,那时候,你在鲤鱼池看人划船。”
冬宁愣住了。
盛誉不是来观光的,他只是带了张地图,有一个找不到的地方。但他并不是游客。
他说让冬宁带他转转,应该就是指枫丹白露的大街上,消耗他一点钟之前的时间。
他怎么不早说?
他要是说了,她就不用花三十四欧买那两张票了。
她还给他租了中文讲解器。他根本没兴趣,肯定也没怎么听吧。
反而是她,一路上蹭别人的导游,都听得津津有味,好险跟着人家去了下一站。
大风像是疯了似的刮,那声音快要顶得上京市的雷暴了。
想到雷暴,冬宁心里咯噔一声,抬起头没观察两秒钟,豆子大的雨点就下来了。
两个人站的地方没有任何一块凸出的遮挡物,因为盛誉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撑在两个人的头顶,冬宁的棉衣才没吸饱水。
吸了个半饱。
开始下雨以后,她就被盛誉揽着肩膀几乎是半拖半抱着往前走。
在街边上了车好几分钟,冬宁还是懵的,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风雨。
半晌,她才逐渐意识到,这是一辆加长的房车,除了司机,副驾还坐了个年轻男人。
不过紧接着,前座与后座之间的挡板的升了起来,期间谁都没说话。
盛誉坐在她的斜对面,两个人的膝盖都离了两拳的距离,十分得泾渭分明。
冬宁看不到自己被雨浇得脸色苍白,但知道她好不到哪去,因为她的牙齿就没停止过哆嗦,水珠一颗颗从发梢滚下来,舌头僵着说不出话。
实在是太冷了。
她紧紧裹着盛誉的大衣,手指依然冰凉,无法回温。
冬宁慢慢回忆起来,刚才在街上,那件大衣基本都挡在她的头上,盛誉的衣服只会比她湿得更厉害,但因为他的衬衣和裤子本身就是深色,所以并不明显。
她拿起盛誉扔过来的毛巾,一下下擦着淌水的头发,因为被冻得发僵,所以动作缓慢。
好一会儿,冬宁努力克制着自己的牙关别再打架,把身上的大衣拿下来,递给盛誉:“你穿吧,我还有外套,没那么冷,你别感冒了。”
盛誉却依然把她当成空气,脸色也并不好看,不动也不说话。
等了会儿,冬宁自己收回了手。
其实冬宁自己也觉得尴尬和后悔。
要不是她自作主张把他带进景点,就不会误了他本来要办的事,更不会害他淋这场雨——人家有车接,不知道冬宁之前怎么想的,才会认为盛誉会被困在枫丹白露。
宅男聚集的论坛里,因为楼主一句“盛总是不是不打算在A股上市啊,最近老出国”,底下能吵两个多月。
他的身家网上到处都有人传,小时候误会他捡垃圾误会了那么久就算了,冬宁不知道刚才的自己为什么会脑子短路到这种地步。
盛誉刚刚飞黄腾达那年,冬宁刚度过在巴黎读研的第一年,整天窝在图书馆蹭暖气,回家睡觉的频率跟流浪汉差不多。
林佳乐为冬宁后悔得咬牙切齿,比自己帮别人买彩票中了一个亿还难受,简直是五脏六腑都绞着痛。
不过,她看冬宁“自己的选择是好是坏都认了”的态度,慢慢也跟着想开了。
不想开也不行。
就算是无原则站朋友的林佳乐,也没脸产生再鼓励冬宁回头找盛誉的念头。
毕竟冬宁甩他的时候够狠的。
盛誉那种人,连“求你”这种话都说了,冬宁都不为所动,现在怎么回头?
总不能说他发达了,她突然又爱他了吧。
他是发达了,冬宁想,但性格真是丁点没变。
他以前就有别扭的毛病,做普通同学的时候不明显,甚至表现得还挺成熟,谈恋爱之后才肆无忌惮地暴露出来。
虽然这种性格被林佳乐称为“高岭之花”,沉默的男人自带魅力光环,但冬宁认为自己的评价才是一针见血:公主病。
心里想十句,嘴上不说一句。
说出来的那一句,很大概率还是反话。
在一起的时候,冬宁哄他哄习惯了,此时此刻,也没怎么认真怪他有话不直说。
在枫丹白露的车站外,他可能就是猛然碰面以后不想让她那么舒服地走,但真把人留下来,也是真心反感,多说一个字都觉得烦。
冬宁能体谅他。
车里维持着沉默,过了会儿,房车靠边停下,冬宁听见副驾的人下了车,几分钟后,再听见车门的开关,隔板紧接着被人敲了敲。
隔板降下来后,副驾的年轻男人递过来一摞看上去就干燥温暖的毯子。
他嘴上叫的是“老板”,但盛誉坐着不动,冬宁只能起身接过,连声说谢谢。
男人比她还客气,慌忙说“没事没事”。
隔板再次升起。
大小毯子各两块,冬宁把大的披在肩头,小的准备拿来擦头发,另外两块给了盛誉。
这回她没说话,半起身把大的那块直接盖在盛誉的腿上,小的塞进他手里,催他:“擦擦头发,不然真要感冒了。”
这会儿,车里的温度也起来了,冬宁抖得没那么厉害,讲话时的大舌头也好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