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是我。”令人安心的雪松味送了过来,江焕在他耳边反复安抚着,用手轻轻地顺着他的背。
“做噩梦了吗?”
路鹤里急促地喘息,推开他,哆哆嗦嗦地下床,从自己外套口袋里掏出一盒烟,却怎么也握不稳打火机,打了几次都没有打着火。
江焕把打火机从他手里拿过来,打着,送到他嘴边。路鹤里就着他的手点上烟,吸了几口,在尼古丁的镇定作用下,才渐渐平复下来。
“怎么了?”江焕打开房间的灯,拧开一瓶水递给他,路鹤里没接。
“陈明远是个坏人吧?”路鹤里喃喃道。
江焕皱了皱眉头,因为路鹤里的语气里居然有一丝不确定。
“但他也挺可怜的,不是吗?”路鹤里仿佛急切地想从江焕这里寻找一些认同,“他被父母遗弃,被欺负……”
“注意你的立场,路队。”江焕的语气重了一点。他不明白路鹤里为什么会和一个罪犯共情。
“你从小是不是挺幸福的?”路鹤里抬眼瞥了瞥他,吸了一口烟,“你不懂这种感觉。”
江焕倏地抬眼,目光一凝:“什么感觉?”
“被父母遗弃。”路鹤里低声笑了笑,“我也是。不是有句话吗,幸福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所以我好像能懂陈明远的心情。”
江焕猝然一滞,定定地看着路鹤里的棱角分明的侧脸。
被父母遗弃。他……被父母遗弃?
这样优秀、这样骄傲、这样光芒四射,这样一个他恨不得当宝贝捧在心尖尖上的人,被父母遗弃?
江焕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但是千言万语都凝涩在了嘴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在绝对的悲剧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而路鹤里低头看着无声燃烧的烟头,沉默地抽了几口,才说,
“我是在福利院长大的,我父母遗弃了我,因为我是个Omega。”
江焕的心倏地抽紧。这短短一句话里,每一个字,都是一个人一生巨大的伤痛。
“顾梦生也是,我在福利院认识的他。可以算是相依为命吧,但是他乖巧听话,讨人喜欢,后来就被领养走了。”
路鹤里侧头看了看窗外的夜色,苦涩地笑了笑,“我在福利院生活到十二岁,然后一个人离开了。这些年,活的……挺难。”
路鹤里还没怎么样,江焕的眼圈先红了,他握紧了路鹤里的手,指尖比他还凉。这么多年的浮沉挣扎,夹缝求生,岂是一句轻飘飘的「挺难」就能一笔带过。
“你能想象的到吧,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无数次差点变成陈明远,无数次。”路鹤里吸着烟,垂下头来,“如果我没能成为一个警察,现在应该是和他一样,是一个具有反社会人格的罪犯。我想也是出于这个原因,齐校长才肯收留了我,让我进警校。他怕我会走上歪路。”
路鹤里把烟头丢进喝剩的水瓶里,又点了一根,缓缓道,“所以陈明远才这么笃定,他能策反我,让我成为另一个他。因为我们原本就是一样的人。”
“不是的。”良久,江焕把脸埋在他的手背上,“谢谢你。”
谢谢你承受了这么多来自世界的恶意,还成为了现在的你。
他悄悄地注视了这个人七年,自以为知道每一样他爱吃的东西,知道他抽的烟的牌子,知道他的每一句口头禅,每一个小习惯,他以为自己是全世界最了解他的人。然而这一刻他才恍然发觉,他对这个自己爱了整整七年的人,居然一无所知。
但是怎么办,好像……更爱他了。
“路队,我想常上将一定后悔了。当他看到陈明远出落得这么优秀,一定很后悔当初的错误。”江焕低声说,“不然他也不会把陈明远接回来,带在身边当私人秘书。”
“你的父母如果看到今天的你,一定也很后悔。”江焕蹲在他腿边,把手覆在路鹤里的小臂上,用力握了握,仰脸看着他,“路队,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人。”
江焕这人冷淡、骄傲,从来不肯向谁低头服气,过去的他,绝不可能当着路鹤里的面说过这种话。路鹤里微微一怔,有点难以置信地抬头。
“在所有的Alpha、Beta、Omega中,你都是最优秀的。”江焕说出口的每个字都很坚定,“从我在警校认识的你的时候,我就这么觉得了。学长。”
许久,路鹤里哑声道:“如果我变成了另一个陈明远呢?”
江焕神色微变,愈发用力地握紧了他的手臂:“不会的,你跟陈明远不一样。既然你过去经历的一切使你成为了今天的路鹤里,那么它就不会把你变成陈明远。”
路鹤里笑了笑,目光苍凉:“如果呢?”
江焕突然把手挪了挪,覆上他的手心,坚定道:“我拉你回来。”
路鹤里怔怔地看着他。江焕沉默半晌,道:“用我的一生,来治愈你的童年。”
窗外风声呼啸,树影在月光下摇动,两人十指相扣,静静对视。
半晌,路鹤里跳起来,暴揍他的脑袋:“好好说话,别动不动一辈子的。小兔崽子!”
“烟,烟!烧到我头发了!”
“该,滚蛋!”
“不滚行吗……”
“卧槽,别亲我,找揍呢?”
“啊啊啊松手,我滚我滚。”
第53章 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路鹤里在这个宾馆的小房间里待了整整三天,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神志不清的时候要亲亲要抱抱要举高高,清醒过来又恼羞成怒、大发雷霆,总之就是一个喜怒无常。发热期的Omega比较暴躁易怒, 江焕也就不跟他计较, 尽量顺着。于是路鹤里坐实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至高地位,仿佛一个怀了金贵皇子被伺候着养胎的皇后娘娘,而江焕就是伴君如伴虎的小太监。
而江焕也发挥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后智商急剧降低的直A属性, 像一个辛勤筑巢的小燕子, 每天任劳任怨地给路鹤里买各种吃穿用具回房间, 恨不得把超市搬回来,唯独在吃饭问题上笨头笨脑, 每顿饭都能精准地给路鹤里买回同一种牛肉馅包子。
第一顿, 津津有味。
第二顿,勉为其难。
第三顿,已经开始摆臭脸。
第四顿又是包子的时候,路鹤里爆发了, “姓江的,你手上戴着80万的表, 喝一瓶酒都20万, 就天天给老子吃包子?有你这种Alpha吗,门口的喜鹊都比你大方, 没钱就把表给老子卖了……诶, 你表呢?”
“救你的时候撞碎了。”江焕亮了亮空空如也的手腕。
八、八十万。路鹤里咽了一口唾沫,低下头, 夹着尾巴咬了一口牛肉馅, “包子……包子挺好的。”
咬了几口, 又卑微地嘟囔:“明天能换成韭菜鸡蛋的吗?”
江焕疑惑地问:“你不喜欢包子?我看你每天早上都在办公室吃包子。”
“那是因为我家楼下只有卖包子的……卧槽, 你每天早上看我干嘛?”路鹤里惊道。
江焕一滞:“路过。”
路鹤里狐疑地打量他一番,他的办公室在走廊最里面,除非江焕每天从楼道尽头的窗户进出,否则不可能路过。
而且江焕并没有他办公室的进出权限,每天得路过多少次,才能正好遇到门开着?
江焕心虚地转移话题:“那你要出去吃吗?我看你现在精神挺好的。但这附近没有什么好的餐厅,就楼下有几家小餐馆。”
只要不再吃牛肉馅包子,吃地沟油都行。路鹤里立刻从床下跳下来,两天来第一次走出了房门,在路边找了家小餐馆解决晚饭。服务员递上菜单后,路鹤里扫了一眼,啪啪啪就点了红烧鱼、大虾、牛肉,还有一瓶冰可乐。
江焕看着桌上的菜,挑了挑眉:“你的口味,跟我家猫真像。”
路鹤里正愁找不到理由无理取闹,筷子一顿,“靠,骂谁呢,说老子是猫?”
“骂?”江焕不解地反问。在他的心中,他家的猫咪是地球上第二可爱的生物,仅次于路学长,能像他的猫咪,是他对一个人的最高赞美。
路鹤里心里有鬼,也不太敢在这个问题上跟他纠缠,闷头吃饭不说话。江焕吃了一会儿,突然夹了一大块鱼,用清水涮了涮,低下身去。
这家店就在街边,一只不知道从哪溜进来的流浪猫正蹲在江焕脚边。大概是因为他身上有养猫人士的气味,那只大橘很是亲近他。
江焕给他喂了一块鱼肉之后,大橘不肯走,江焕又夹了一大块鱼肚子上的肉,低头喂给猫咪。眼看那盘红烧鱼被江焕越夹越少,路鹤里不乐意了,猛地端起盘子挪到自己眼前,酸溜溜道:“小兔崽子,你家都有猫了,你怎么还在外面喂别的猫?”
江焕愣了愣:“我家猫会不高兴吗?”
“会。”路鹤里板着脸道,“你的身上沾到了别的猫的气味,如果被你家猫闻到了,他会认为你在外面沾花惹草,这叫脚踏两只猫,属于出轨……”
他及时打住了,低下头猛炫红烧鱼。
江焕狠了狠心,收起剩下的半块鱼,低头对大橘说:“对不起哦,我家里已经有猫了。”
那语气很认真,跟「对不起,我已经结婚了」差不多。大橘很伤心,眼泪汪汪地用尾巴扫着江焕的裤腿,绕来绕去不肯走,一直喵喵叫。这是他家那只臭脸猫咪从未表现出来的乖顺,江焕似乎又有点于心不忍,一直低头看它。
路鹤里瞥了一眼:“你怎么会喜欢这种猫?又胖又懒,毛色不纯,眼睛也不好看,啧啧,瞧它肚子肥的。”
大橘听懂了似的,不高兴冲他「嗷呜——」了一声。
“但是它脾气很好啊。”江焕还低着头,甚至忍不住要伸手去摸它,却被路鹤里一筷子敲中了手背。
“流浪猫很脏的!”路鹤里怒气冲冲,“不要用你摸过流浪猫的手摸我……摸我吃饭的桌子。”
大橘感受到了敌意,冲路鹤里一呲牙。
路鹤里凶巴巴地瞪眼。
大橘弓背竖起尾巴。
路鹤里猛一跺脚。
大橘最终在两只猫的争风吃醋的斗争中落了下风,灰溜溜地跑了。
“你不喜欢猫吗?”江焕有点失落,已经开始在内心盘算,如果能把路队娶回家,人猫不能共存的话该如何是好,“你可以试试。我以前也不喜欢猫,但是有了臭臭之后,看到猫我都很喜欢。”
路鹤里目光闪了闪,就听江焕颇有些落寞地说:“但是臭臭不怎么着家,我给它准备的猫粮也不吃,大概是在外面还有别人也在喂它吧。”
看着江焕一脸「它外面有人了」的幽怨,路鹤里咬了咬牙,自暴自弃地想:草,要不回去以后去吃几口猫粮吧。
吃完晚饭,已经是夜色降临,灯火阑珊。路鹤里闷了两天,颇为高兴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整个人都舒展了很多。沿着小城市烟火气满满的街道,两个人并肩慢慢地走,穿过来来往往的自行车,穿过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像是一对吃完饭出来散步的爱人。
一只蠢萌蠢萌的哈士奇拖着狗绳冲过来,啥也不看一头撞上了路鹤里,然后把自己吓了一跳,嗷地一声掉头跑了。江焕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路鹤里的肩膀,哈士奇的主人才气喘吁吁地追过来,忙不迭地跟路鹤里道歉。
“没事。”路鹤里笑了笑。
狗主人又很自然地看了一眼江焕,仿佛对于冲撞了他的Omega感到抱歉,在等着他也说些什么。
江焕怔了一下,点点头:“他说没事就没事。”
“谢谢啊,谢谢你们。”狗主人这才走了。哈士奇明明只撞上了路鹤里,他却认为需要取得两个人的谅解、需要跟两个人说谢谢,自然是误以为他们是一对,撞了一个,另一个也会生气。这种微妙的反应,路鹤里和江焕都觉察到了。
他们彼此有些尴尬,两人之间流动的空气便有些暧昧的气息。但江焕并没有说个什么话来缓解这种尴尬,反而突然低声问了一句:“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路鹤里怔了怔:“老子又不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手有什么好牵的。”
江焕抬起自己的手晃了晃,避开他的眼神,“没关系,我的手也皮糙肉厚的。”江焕的手指修长匀称,本来应该是一双很好看的手。如果长在跟他同样出身的公子哥儿身上,应该在弹钢琴,或者拈着水晶高脚杯。但是由于长期握枪、格斗,这只手有两个骨节微微变形,掌心布满枪茧,还有一些细小的疤痕,在苍白的皮肤上颇有一种反差的凌虐美。
路鹤里盯着那只手,心神莫名一晃,想替他抚一抚那道伤疤。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自己握了上去。
江焕的手很暖。但两个人都没有握紧,甚至有点僵硬。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宾馆房间的外面这样亲密。两个人的手上都有枪茧,江焕左手的枪茧在掌心,路鹤里右手的在虎口,轻轻摩擦着,谁都没说话。
两个已经接过吻的人,牵个手却是如此地紧张又怪异,就像两个情窦初开的高中生。也许是因为,意乱情迷之时在无人的房间接吻,可以把责任推给信息素和荷尔蒙,但头脑明明清醒却在大街上牵手,则完全是另一种形式的关系。
到了他们这个年龄,都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某种意义上,牵手的分量比做爱还重。这种在无爱的人之间毫无快感的行为,意味着一种情感的依恋和关系的认定。很多人也许会彼此亲吻和做爱,但不会拥抱和牵手,能够放纵肉体,却无法放纵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