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不到活人,再聪明也没办法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罗德里安离开他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很快就回来了。他匆忙把那副护膝塞进了床底下,坐在地上假装无事发生。
这次外面来的人给他带了一副乐高积木,这种玩具在丧尸潮之后早就停产了,找到一副完整的积木恐怕比找同体积的黄金还要困难。
明越觉得他在这里养着自己就好像在养着心爱的宠物。但是这副积木给了他一点启示,他想起了自己在喀布拉丢失的那只小小的机械收音机。
“罗德,我在喀布拉丢了一个收音机,是我最喜欢的,”他把积木盒子放在一边,抬头看着他的绿眼睛说,“我想要一个新的,可以放磁带听歌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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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越走进了死胡同,他在道德高地上是对的,可是爱情是不讲理的,罗德想要他全部的,无条件的偏爱
第100章 被锁住的猫
同样的错误罗德里安不会再犯第二次,明越没有得到收音机,不过拿到了一台手持游戏机,还有一个大的显示屏。古堡里本来就有一台小型发电机,但是不怎么用,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明越不爱玩游戏,拿到游戏机的第一天什么也不想玩,翻了很久还是找到古老的《我的世界》玩了几个小时。罗德里安把他的晚餐带到了房间里,喂他吃了半个三明治之后,发现他吃饭的时候注意力也在屏幕上,忍不住把他按在了地毯上。明越被吓了一跳,以为他又要发疯了,手里的游戏机都摔了出去,但是发现他只是脱下了自己裤子,松了一口气。
罗德里安只用了一只手按住他的后颈,另一只手解开他胸前的扣子,伸进去抚摸他的平坦的胸部,他瘦了好多,好不容易练出来的一层薄薄的胸肌都已经瘦没了。屏幕上的方块小人失去了控制,呆呆地站在草地上,游戏配乐还在房间里继续,而明越已经听不到音乐了,他被捏住乳首揉了几下就红透了耳朵,闭上眼睛任他捉弄。
他感觉到抵在他赤裸的臀间的那根东西勃起了,有些难堪地用胳膊挡住了自己的脸。罗德里安却不着急上他,只是握住了他软软垂下的性器撸动,高超的技巧很快就让他硬了起来。明越的喘息声粗了起来,依旧不愿意露出脸,一声也不肯吭出来。
天色已经晚了,太阳落山,只有一片微红的光象征着白天已经过去,晚风穿过开了一半的窗户吹进屋来,吹拂在过热的皮肤上,带来一丝凉意。
被风吹到屁股让明越更加羞耻了,紧紧地用胳膊遮住脸,任他摆弄,直到堆积在体内的快感再也压制不住,下面那根性器顶端渗出了一些液体,才终于溢出了几丝呻吟。罗德里安却坏心眼地用食指按住了顶端的小孔,压在他光裸的背上,贴在他红彤彤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说:“宝贝,叫给我听就让你出来。”
快感嘎然而止,被堵在了宣泄口,明越红透了脸,猛地露出脸来,鸦黑色的眼睛湿漉漉的,闪烁着浓浓的情欲和怒火。
看到这样诱人的小猫,罗德里安克制不住自己,捏住他的下巴强行让他转过头来,吻住了他的唇,性器从拉开的裤子里跳了出来,弹到明越的两腿之间。
“夹住,”他把明越白皙的脸蛋都掐出了几道红印,高高在上地命令道,“把你操射。”
明越过了好久也没动,罗德里安狠狠地朝他圆圆的小屁股拍了两下,打的下面红了一片,他才不情不愿地趴好,在腿根处夹好他的性器。他本就在高潮的临界点,罗德里安在他稚嫩的大腿内侧肏干了十几下,居然就这么把他操射了。
他有些不敢置信,睁大了眼睛低头去看自己的下身,罗德里安那根常人难以媲美的性器还夹在他的双腿之间,甚至在他前面露了一小截,自己那根性器刚射完,还有白色的液体滴落下来。他还没从极度羞耻中走出来,罗德里安就把他抱了起来,就着他自己的精液润滑插了进去。明越背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上,后穴里插着他的性器,一抬头就是大屏幕上一动不动的小人,余光看到爬上墙头的月季叶子婆娑,心里不知怎么的很难过,有水滴落在他的手背上,他抬手擦了下自己的眼睛,才发现有眼泪掉下来。
罗德里安长臂一伸,轻松将掉在一边的游戏机捡了回来,重新塞到他的手里,亲了亲他滚烫的耳朵,闻到他今天刚洗过的头发里散发着茉莉的清香,心情好极了,说:“宝贝,玩给我看看。”
明越有点低落,吸了下鼻子才忍住了喉咙里的酸,冷淡地说:“玩我还是玩游戏?”
罗德里安好像没注意到他语气中的委屈,手指按住了他那颗挺立的乳首漫不经心地玩弄着:“你玩游戏,我玩你。”
明越突然用力将游戏机朝墙上扔了过去,塑料外壳被砸得稀烂,屏幕上的小人失去了控制开始一圈圈地沿着小岛转了起来。
“那你玩我吧,我什么也不想玩。”他闭上眼睛,负气道。
罗德里安一点反应也没有,现在明越做什么都在他的意料之中,被锁住的金丝雀有一点小脾气也在容忍范围之内。他咬住了他后颈上那个无用的腺体,牙齿深深地陷了进去,鲜血在他的齿间溢了出来,滑下明越光裸的后背,将他半褪下的睡衣都染成了花色。
明越痛到眼泪都要出来了,指甲将他手心的皮肉划破了,他想到了什么,怀着恶意道:“罗德,我可以怀孕,但是种子是死的,土地再肥沃也没有用——啊,混蛋!”他痛呼出声,罗德里安最后那一下咬得太狠了,让他以为自己的腺体要被他咬下来了。
罗德里安抱着他的两条大腿站了起来,走到窗边,粗大的性器随着他的动作进入得愈发深,他把明越放在了窗台上。窗户是开着的,明越知道他不会把自己扔下去,却依然无由来地害怕,抓住了他的手腕,骂道:“王八蛋,我讨厌你!”
“王八蛋在干你,”罗德里安说着,舔了舔他的耳朵,又狠狠咬了一口,将他的耳廓也咬出了血,“昨天还说爱我,今天就讨厌了,明越,你这个小谎话精。”说完,恶狠狠地撞了一下他的屁股。
外面的月季生长得十分茂盛,枝叶甚至都要延生到屋内了,明越露在外面的胳膊被枝叶刮得全是血痕,他的膝盖以下毫无知觉,无法站立,只能依靠插在后穴里的性器维持平衡。这样太过羞耻,他宁愿趴在窗台上被月季藤曼刮出一身伤。
罗德里安在窗台上操了明越几个小时,最后射在了他的生殖腔里,松开他的时候,他瘫软在地毯上,无用的小腿和它平时一样软绵绵的。膝盖被踢开了,罗德里安甚至没有屈尊弯下腰,只是用脚分开他的腿,脚尖轻轻挑起他软软垂下的性器,让他下面那个隐秘的小洞露出来,道:“明越,种子是死的,可是能让你爽到爬都爬不起。”
明越身上乱糟糟的,都是两人的体液,难堪极了,掰住窗台想要爬起来,被罗德里安踩住肚子摔了回去,如此往复三次,他再也忍不住委屈,把挂在自己身上的睡衣撕了下来扔到一边,大声道:“我本来就是个瘫子,爬也爬不起来,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你想让我当狗吗?来啊,把链子拴在我的脖子上,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玩腻了就吃掉我,一点也不会浪费!”
今天在崩溃的边缘徘徊了几次都憋回去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他说完就再也不说一个字,坐在那里无声流泪,顶多吸几下鼻子,用手背擦掉脸上多余的泪水。
罗德里安低头看到他陷下去的膝盖,脚踝上突兀的银色锁链,叹了口气,将他抱了起来,放到床上用被子包裹起来,将他整个人都搂在怀里。比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瘦了很多,抱在怀里小了一圈,让人很难相信怀里这个瘦弱的男孩是个一米八的成年beta。
明明他在亚裔beta也算健康强壮了。
明越没有像以前一样爬到他胸口趴着睡觉,罗德里安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他来求和,探了探他的呼吸,绵长平稳,他已经哭累睡着了。他想了想,把明越抱到自己身上,用被子盖住两个人,温柔地亲吻了一下他的额头,道:“晚安,我的小月亮。”
第二天明越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他在床上坐了一会儿,没有等到罗德里安来抱自己去浴室洗漱,于是自己爬下床,从床底摸出那副护膝。他不想让罗德里安知道自己能够在房子里行动自如,他一定会把链子剪短。他爬到角落里捡起昨天自己扔掉的游戏机,塑料外壳已经碎成了片,里面倒是还完好。但是他不准备修好它了。
他把外壳拆了,将里面的弹簧、电池、排线和主板都拆了下来。手头没有工具,他只能凑活用一块尖锐的塑料碎片当作螺丝起子。拆完数了数零件,还不够,他将目光投向了显示屏。
一个收发电报的简易电台,就算罗德里安不给他,他也可以想办法自己做。
他已经盘算过了,这里每个礼拜都有人过来送东西,肯定离人类社区不远,运气好的话,短波通讯或许有用。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明越赶紧把面前的东西一股脑儿塞进了窗帘后,随手抽出一本书,假装坐在地上看书。
罗德里安走了进来,看起来心情颇好,轻快地将他抱了起来往外走。明越面朝着他,只能搂住他的脖子,大腿努力夹住他的腰平衡身体,闷声闷气地问:“去哪里?”
“带你去厨房,我做饭的时候想让你看着我。”他回答,语气里说不出的愉悦。
明越被放在了一张特制的高脚凳上,古堡的厨房很大,他还是第一次来。料理台上放了一只带皮的羊腿,看起来刚刚宰杀,还血淋淋的。
罗德里安用尖刀剃下一小条肉塞到嘴里,羊血从他的嘴角淌了下来。他撕下指甲盖那么大的一小片肉,用深邃的绿眼睛看着明越,递给他道:“尝一尝,甜的。”
明越鬼使神差地张开了嘴,让他喂了进去,血腥味和未经处理的粘腻口感顿时让他恶心上头,吐了出来。罗德里安笑了起来,用刀背拍了拍他的脸蛋,留下两道血痕,低头继续处理羊腿,道:“今天给你做烤羊腿,我们吃同一只,只不过你吃熟的,我吃生的。”
他昨天晚上抱着小猫温软的身体想了很久,发现他们才认识了不到一年,才一年而已,他已经回想不起没有他的过去是什么样的了。他们相处的时间还太少,就算是南夏也和他朝夕相处了十二年,用时间换算,他在他的生命里所占的比重太小了。
时间可以掩盖很多东西,他想让他明白两人的隔阂并不多,就像这条羊腿,他们可以吃同一种食物。
明越坐在高脚凳上看他用剔骨刀剔羊肉,刀子刮在骨头上发出刮擦声。
骨头,鲜血和肉。
他失去过很多亲人和朋友,离他最近的一次是斯派罗的离去。很多人都觉得他对亲友的离去太过冷血,总是没过多久就能走出阴影,仿佛悲伤从未发生在他身上。其实他父母遇难之后,他曾在无数个夜晚梦到他们血淋淋的呼救,白天却还要强装若无其事,因为南夏需要他,考文垂也需要他。
再后来,南夏也走了,他觉得生活已经了无情趣,罗德里安让他燃起了新的希望。
每次他以为命运已经触底的时候,现实告诉他,不,还可以更差。
但是无论如何,他必须站起来往前走,带着死去的人的期盼。
罗德里安处理完羊肉,静置在一边,洗干净剔骨刀,替明越切了一小块蜜瓜,含在嘴里走过来渡给他。明越乖乖地张开嘴接了过去,囫囵吞下了蜜瓜,然后是舌头和热吻。
厨房的窗户开着,外面阳光正好,一只羽毛鲜艳的鸟落在窗台上,试探着叼走了一块掉在桌面上的碎羊肉。它拍拍翅膀准备飞走,藏在墙角的浣熊一跃而起咬死了它,叼着尸体慢慢吃了起来。阳光洒在浣熊身上,它的皮肤就像一个破烂的袋子,腐烂的皮毛下可以看到胸腔内的所有脏器,脑袋已经碎裂,里面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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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越是不掺水的赤脚量的一米八,他自己很强调这点
第101章 傻猫猫
自从他的石膏拆掉之后,医生再也没有上门过,每周只有送食物的人会过来一次,但是明越从来没有见过他。罗德里安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他身边,让他什么都做不了。小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是个乖宝宝,很少哭,很听话,早上保姆把他放在沙发上,给一个玩具,他可以乖乖坐到晚上等妈妈回来。
现在他恨透了乖这个单词。
他掰着手指头数到第七天的时候,一觉醒来,罗德里安不在枕边,喜悦涌上了心头,他连滚带爬地爬到床边,趴在窗台上往下望,花园大门到古堡的小路上有两道新鲜的车辙。
罗德里安起码得有一个小时才能回来。
他从床底下找出护膝和已经组装好的简易电台,尝试着接通电源,熟悉的沙沙声传来。调整了几分钟之后,温和的沙沙声中突然掺杂着一丝尖锐的杂音,他连忙在这个波段反复调频,但是声音始终没有再出现。想了想,他觉得可能是因为信号太差了,于是叼着自己组装的简易电台爬了出去,路过楼梯口的时候,他听到楼下传来数人走动的声音。有别的活人来这里,他很想下去见见对方,不论是谁都行,犹豫了片刻之后,还是决定往上走。
古堡的楼梯都是由整块岩石砌成,比现代建筑的楼梯陡峭好多,他自从来这里之后从未自己爬过楼梯,罗德里安会将他抱到他想去的地方。现在他得自己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