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回头,表情冷淡,说出的话却十分贴心:
“不过我会尽量每天过来的,放心。”
“谢谢。”
殷嘉茗向女孩真诚地表达自己的谢意,“要不是有你,我怕是早被警察抓了。”
“哪里的话。”
乐乐依然没有笑,但说话的声音明显放软了。
“先前多亏了茗哥照顾我们姐弟俩,现在你有麻烦,换我帮你是应该的。”
第6章 2.别墅-04
乐乐看上去二十多岁的样子,细眉凤眼,粉面桃腮,身材玲珑,算得上是个清秀佳人。
可惜即便是在跟殷嘉茗说话,她脸上也没有半点表情,很容易给人一种冷漠孤高、难以亲近的印象。
乐乐是个孤儿,虽然她的身份证上有全名,但从不向其他人提起,于是别人也就只叫她乐乐了。
她和弟弟阿虎是在葡国人的教会育幼院长大的。
但这个年代的教会育幼院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待到年纪渐长,乐乐就待不下去了,带着比她小两岁的弟弟阿虎出走,躲进了棚屋林立的贫民区中。
本来两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少年,在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几乎是活不下去的,不是沦入风尘,就是不知被人打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不过乐乐这姑娘的手出奇的灵巧,人又机敏好学,硬是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分牌手艺被贫民区的一个地下赌场看中,招去做了荷官。
而她的弟弟阿虎脸上有一块很大的血管瘤,长得很丑也很凶悍。
他三岁时被他们的酒鬼父亲打伤了脑袋,智力一直不太行,又傻又憨,小小年纪却有一把子力气,拼起命来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怕。
就这样,姐弟俩互相扶持,勉强渡日。
后来她的弟弟阿虎因缘巧合认识了殷嘉茗。
这位少爷不嫌弃阿虎相貌丑陋,把人带在身边,又交代阿虎在酒店里给乐乐找了份正经工作,令他们脱离了贫民窟的那种朝不保夕的贫贱生活。
当然,因为殷嘉茗平日不近女色,乐乐又是个面冷寡言的,从不在人前提自己和阿虎的关系,是以除了极少数几个亲信之外,旁人都不晓得乐乐曾经受过殷少爷恩惠的事。
也多亏了没有人知道。
若非如此,乐乐也无法将殷嘉茗藏在这间密室里,再避开警察的监视,每天给他送吃送喝了。
殷嘉茗接过乐乐递过来的一个油纸包,拆开来,发现是两只酥皮包,入手还带着热气,当下不再客气,拿出一个就啃了起来。
“乐乐,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他一面吃一面问道:
“警察那边什么反应?”
“现在外面全世界都在找你。”
乐乐靠在柜子前,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眼神透着担忧:
“警察来了酒店好几次,你的经理办公室被他们翻了个底朝天。翠花和阿虎,还有几个兄弟都被他们带走了,说是协助调查。我刚才过来的时候,还注意到有不少便衣守在酒店附近,就等着你露面呢。”
殷嘉茗一听就觉得头疼。
按照普罗大众的认知,若一个人是无辜的,此时就应该主动自首,配合警方的调查,以求早日洗脱嫌疑才对。
但殷嘉茗自己知道自己的情况。
因为他老爸生意上的龃龉,他对金城的大盖帽们本就缺乏信任,又兼是这等惊天动地的大案,殷少爷毫不怀疑,若他没法拿出非常有力的不在场证明,这杀人抢劫的锅他怕是就背定了。
更加要命的是,殷嘉茗现在还真没法自证清白。
案发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7月20日,那晚有一场拳击比赛,红方正好是殷嘉茗很喜欢的一个选手,所以他当晚下班就回了自己在城西的小别墅,就着啤酒看完了比赛之后,早早就睡下了。
他这一睡就睡到了后半夜。
等他醒来时,已经变成了全城通缉的持械杀人嫌疑犯。
殷嘉茗平日从来不带女人在身边,家里的菲佣阿姨前些日子又因为摔伤腿而请了半个月的假,他一个人独居,连个能证明他没出门的人都没有。
也多亏了殷嘉茗交游甚广,有熟人提前收到了风声,在警察上门之前,对方先一步打电话通知了还在睡梦中的殷少爷,让他能提前跑路。
想到这里,殷嘉茗的表情愈发沉重了。
他现在只能寄望于金城警方靠谱一点,尽快找到真正的劫匪,还他一个清白了。
“哦对了。”
乐乐转身,从杂物架上取下了一个大塑料袋。
“我给你买了些报纸和杂志,你随便看看,就当解闷吧。”
姑娘低头瞥了眼手表,“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不然引人怀疑就麻烦了。”
语毕,乐乐便不再逗留,走出密室,上了楼梯,又替殷嘉茗关上了密室的机关。
…… ……
……
唯一的访客离开,地下室又只剩殷嘉茗一个人了。
密闭的空间再度安静了下来。
殷嘉茗仰面往后一倒,大字形靠在了椅背上。
“唉!”
他颓靡地叹了一口气,伸长胳膊敲了敲桌板,用金城方言问道:
“喂,鬼仔,你回来了没有啊?”
四周毫无动静。
他又不死心的用手指蘸了蘸杯子里的水,在桌上写下了【係度嗎?(在吗?)】三个字。
直到桌上的水渍干透,殷嘉茗依然没能收到回复。
他终于放弃了。
殷嘉茗伸手拿过一本乐乐带来的杂志,一看封面,是新一期的《正报》周刊。
他随便一翻,立刻就在头版头条看到了一个醒目的大标题——《殷嘉茗械劫杀人》。
“!!!”
殷少爷何曾受过此等委屈,当场就气得想撕书。
但他同时又清醒的知道,以自己目前的处境,就算他将整本周刊撕成一百八十片也无济于事。
于是殷嘉茗到底只是抓过钢笔,狠狠地在标题下划了几道横线,并在旁边写上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
【我唔係兇手!!】
&&& &&& &&&
7月26日,星期一,中午十二点十五分。
金城司法警察局司法鉴定化验所,病理鉴定科。
“叩叩。”
门口传来了敲门声,没等有人应声,敲门的人就自己开了门。
“阿睿,你怎么还在这里?”
一个男人推门而入,一眼就看到了还坐在工作台前的叶怀睿。
“到点吃饭了,要不要一起啊?”
说话的男人长相很有特点。
他身材高大,比身高182公分的叶怀睿还要高出小半个头,眼看直奔190公分去了。
除了长得高大之外,这人还有一头自带天然卷的栗色头发,发尾有些长,耷拉到肩膀上,在脑后扎成一束,颇有风流浪荡子的气质。
男人名叫章明明,绰号“二明”,中葡混血儿,是所里的法医摄影师,跟叶怀睿同组,两人关系不错,也是叶法医在金城少有的几个朋友之一。
叶怀睿听声音就知道是章明明来了。
“不去。”
他头也不回,“我带了三明治。”
“别啊。”
章明明一点都不见外,拖了把椅子坐到叶怀睿身边,“隔壁街新开了间茶餐厅,烧鹅濑跟猪扒包做得很地道,这不比你的7仔三明治强?”
叶怀睿依然不为所动:“不去,忙着呢。”
“唉,好吧!”
章明明装模作样地叹一口气,然后垂在身旁的手提了起来,将几个饭盒搁到了桌子上。
“我就知道你懒得动,所以呢,烧鹅濑和猪扒包我都打包来了。”
他顿了顿,“还有刚出炉的葡挞呢。”
叶怀睿一听有葡挞,终于舍得抬头,“那就先吃饭吧。”
两人转移阵地,挪到房间的角落里。
那儿有一张小圆桌,挤一挤能坐四个人,平常都被众人当成餐桌。
“话说,你这几天到底在干嘛?”
章明明熟练的夹起一筷子濑粉,出溜进嘴里。
“神神秘秘的,整天往档案室跑……你是不是在查什么东西?”
“嗯。”
叶怀睿倒是没有否认,“我最近对82年那桩劫案有点兴趣,想再研究研究。”
“《金城大劫案》?”
章明明一挑眉:
“我记得你上个月去看了电影吧?怎么,有那么精彩吗?让你都沉迷了?”
他翻过筷子,用筷子尾戳了戳叶怀睿的肩膀,朝他促狭地眨了眨眼:
“我记得主演是那个谁……唐堂?他好像是你喜欢的类型吧,怎么,打算追星了?”
“胡说啥呢?”
叶怀睿抬脚,在桌下踹了损友一下,“我只是对案子有点兴趣罢了。”
他在心中补充道:
而且,殷嘉茗本尊,可比唐堂帅多了。
周六那天,叶法医请了警局的专家帮忙,将自己的别墅里里外外检查了个遍。
他们没有在别墅中找到任何摄像头或是窃听装置,也没在那张平平无奇的旧桌子里发现机关或是暗格。
这个结果令叶怀睿不得不接受了唯一一个可能性——上周五那晚,他确实在自家的地下室里,和一个看不见的“透明人”用水在桌上对话。
叶怀睿花了一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仔细地琢磨了许久,依然没能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之后,他好几次试着在桌上写字,想与那个貌似“殷嘉茗”鬼魂的“透明人”重新取得联系,但每一次都没能收到回音。
就仿佛当晚那几句对答只是叶法医的一场白日梦一般。
虽然没能联系上“透明人”,但叶怀睿原本已经平息了的好奇心又重燃了起来。
今天他回到所里,便又去借阅了当年金城大劫案的卷宗,仔仔细细、逐字逐句地看了三遍,几乎将它们一字不落地背了下来。
第7章 2.别墅-05
“说说看呗?”
章明明美美地啃完一块烧鹅,端起桌上的冻奶茶啜了两口,“你为什么对那桩旧案那么感兴趣啊?”
“只是单纯的觉得这案子挺有意思罢了。”
叶怀睿是绝对不会向章明明提起自己的“见鬼”经历的,毕竟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他吃完一份烧鹅濑已经觉得饱了,就没动猪扒包,“而且,那案子,确实有些蹊跷。”
“哦?怎么个蹊跷法?”
章明明很好奇,“总不可能真跟电影一样,殷嘉茗是被人冒名顶替了吧?”
叶怀睿瞥了损友一眼,心说你先前还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结果其实也看过《金城大劫案》嘛。
“是不是顶替的还不好说……”
叶怀睿打开餐盒,拿出一只葡挞。
这家茶餐厅的葡挞做得不错,挞皮酥脆,馅料金黄,一口下去,奶香味与焦糖的甜香交织,当真是甜而不腻,软滑香浓。
叶怀睿满足地眯了眯眼,才把后半句说完:
“但是,你不觉得,这案子死了太多人了吗?”
“对啊,死了九个嘛。”
章明明觉得十分莫名其妙:“这不正好说明那几个匪徒太凶残了吗?”
“其实不止那九个人。”
叶怀睿将剩下小半只葡挞塞进嘴里,一把抓住好友的衣袖:
“二明,走吧,跟我去档案室,我们再看一次卷宗!”
“什么,你说现在??”
章明明简直要疯了:
“可是现在是午休时间啊!”
但叶怀睿已经不由分说,拉着他就要出门。
章明明只能叼着半个猪扒包,硬生生被好友拽到了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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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叶法医,你又要借这份啊?”
档案室的警官从架子上抽出了“金城大劫案”的卷宗,递给叶怀睿,笑着打趣道:
“你都看得会背了吧?”
叶怀睿在借阅本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朝警官笑了笑,“背是会背了,不过还想再看看图。”
说罢,他取过卷宗,快步走到阅览区,将卷宗摊开在了章明明面前。
“应该怎么跟你说呢?”
叶怀睿组织了一下语言,决定从头说起,“当天晚上,大新银行福寿支行的金库,是支行的行长打开的,这事你知道吧?”
章明明点了点头。
只要是对案情稍微有点儿了解的人都晓得,1982年7月21日午夜十二点左右,三名持枪劫匪撬开了时任大新银行福寿支行行长的佘方的屋门,闯入他的家中。
匪徒杀死了佘方的妻子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然后挟持佘方,从下水道系统侵入到银行内部,并命令经理打开金库大门。
其后,已经失去了用处的佘方被歹徒枪杀。
警方赶到时,在金库的角落发现了佘方的尸体,身中两枪,早就死得透透的了。
事后,金城警方推测,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老虎绑架”。
凶徒像狩猎的老虎一样,花了很长的时间调查和跟踪他们的猎物,然后瞅准机会下手,一击即中,冷血无情,手段相当专业。
“对,就是这样。”
叶怀睿熟门熟路地将卷宗翻到有关佘方的那几页。
章明明也好奇的翻了翻。
身为一个法医摄影师,他第一反应就是去看照片。
照片中,佘方身材略有些肥胖,穿一件蓝灰色的睡衣,以半坐卧的姿势斜靠在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