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白月光的剑打起来了 完结+番外[玄幻科幻]——BY:四字说文
四字说文  发于:2021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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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裘之语听罢也不得不承认:“你很有几分道理。”
  醒霜便问:“那如今你作何想法?”
  裘之语沉思片晌,还是轻叹:“朋友,实不相瞒,我刚刚踹烂了一扇门。”
  “这又怎么了,”醒霜摆手表示不必在意,“门坏了修好便是,心坏了又如何能修?”
  这般哲理,闻者落泪,听者感慨。
  裘之语也就回答:“我踹烂的是衡兄的房门。”
  醒霜迷茫看去。
  裘之语沉默片晌,道:“当那扇门被踹开的时候,我见到谌兄和衡兄……”
  醒霜抬起了手。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他悟了。
  95.
  如今天地不分白昼。
  对于心虚的裘之语而言,不过是一眨眼,他就被人找上门来。
  但好在找他的不止有谌引。
  还有个很明显不会计较这等事情的衡瑶光。
  裘之语略有了几分底气。
  他也算气定神闲。
  他问:“你们找我想说什么?”
  一句话问出了口,谌引先就冷哼一声。
  还是衡瑶光应道:“我是想问,魔修失踪具体是在什么时候?”
  裘之语安下心来。
  能这么问,必然不是为了兴师问罪。
  他也便静心想了片刻。
  据他回忆,当时的情形也不算复杂。不过是天色昏沉时,魔修与他谈天说地,聊得很是畅快。两人一合计,还想着爬山上去喝酒吹风,抓紧时间再逍遥自在一番。
  之后两人就在山上吹风饮酒,从百年前说到百年后,意犹未尽了,还讲了二三句感情故事。
  待分别时,魔修提到自己腹中空空,想去寻些吃的。
  裘之语便为他指了个路,告诉魔修厨房里还有没有吃完的鸡腿。
  魔修欣然而去。
  裘之语原本也没太在意,只是馋意上头,到底也跟了过去。
  分明是一前一后进的厨房,偏偏裘之语一去,却没能看到魔修的身影。
  情急之下。
  裘之语转身就奔向了离厨房最近的竹屋。
  当即就是一脚。
  哐当就把门给踹开了,正正撞破别人的好事。
  裘之语道:“这都是我的错,我应该再仔细找找。多找两个时辰,应该就够了。”
  谌引听罢,冷冷笑道:“两个时辰怎么够,两天都算少的。”
  裘之语:?
  有的人抬了头,看着谌引,面露震惊。
  裘之语看了看谌引的神情,又惊恐地看向衡瑶光。
  良久。
  裘之语打从心底里发出一声感叹:“……你身体真好。”
  96.
  魔修的失踪的确突然。
  众人在山上山下搜寻数次,皆是无功而返。
  与魔修相处时日最久的纪孟时,更是整夜不曾休息,山上山下来回搜寻,甚至到了醒霜都听不到他喘气儿的地步。
  醒霜觉得这拼了命的背后必然另有隐情。
  它思来想去,换位思考了好几回。
  也就品出魔修和纪孟时关系很好,值得让纪孟时为此担忧发愁。
  这般想着,醒霜点了点头,它行了两步,准备跟着纪孟时的脚步继续去寻人。
  结果正好踩到一柄长剑。
  那剑还在惊呼:“我的腰!”
  醒霜往后退了一步,低头细看,也震惊了。
  醒霜问:“栖梧,你怎么在这儿?”
  97.
  栖梧躺在桌上。
  它是把好剑,它好就好在还能为魔修讲讲,那夜惊心动魄的过往。
  当时的夜色深沉,魔修握着剑,推开了厨房的大门。
  他进门就找到了最香的那条鸡腿。
  将将拿到手上。
  栖梧突然大喝:“说时迟那时快!我们耳边齐齐响起一个声音!那声音,闻所未闻的难听!它说它叫混沌,看主人天赋异禀,想要收他为徒。可我主人对仙君,那可是忠心耿耿,绝无二心。他当场就拒绝了,还打算逃跑。”
  “但混沌有多强大家都明白的,我主人又怎能是混沌的对手。情急之下,他啪就把我扔出去想让我砸死混沌,结果用力太猛,我从窗户飞出去掉在地上……然后就这样了。”
  醒霜听了直摇头。
  纪孟时眉心紧蹙:“那依照你的说法,现在他是在混沌的手上?”
  栖梧答:“我和主人的感应仍在,他目前确实还活着……可能混沌的确看中他天赋异禀?”
  裘之语便道:“那天赋异禀也有很多利用之处。”
  然而比之这个,纪孟时道:“我却以为,混沌之所以对他下手,并非是因为看中他天赋异禀,更不是因为他能为混沌带来什么益处。”
  林其渭也深有所感。
  有的人之所以能成为天乐界界主,思想境界当非寻常。
  林其渭道:“我以为,混沌带走他的唯一目的,就是逼迫我们去见他。”
  98.
  若魔修只是普普通通一个魔修,那见不见混沌并不必要。
  但混沌聪明的地方也就在此处。
  魔修最易控制,绑走他并不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而且此人与纪孟时的关系,绝非简简单单的朋友兄弟。
  醒霜思来想去,就是没想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如果只是相处时日长久,那纪孟时绝不至于拼了命般去寻。
  君子知有所为有所不为。
  能让君子应为不应为全然不顾的,不过情之一字。
  若说是兄弟,也算合情合理。
  偏偏栖梧语不惊人死不休:“纪大侠,你可千万要救救我主人啊,他要是死了,你上哪儿找这么好的道侣。”
  醒霜:。
  醒霜:?
  有的剑,从前赫赫威名,受人敬仰。剑界称它为小谌引。
  它没想到,自己的主人居然背着自己,和别的剑修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醒霜震惊不已。
  他转过头,受伤至极地看着纪孟时。
  醒霜道:“你怎么不早说?”
  纪孟时也很是茫然。
  纪孟时答:“你原来不知道?”
  99.
  与混沌一见之事,已是迫在眉睫,也是不得不去。
  衡瑶光的侧脸落在阴影里。
  “既然混沌掳走的人是他,那追究前因,混沌真正想见的人,不过是纪兄与我,如此,便让我与纪兄一同去见混沌。林兄与裘兄,且都留在此处。”
  纪孟时应声颔首:“我亦是这般想法。”
  唯有谌引举手,发出了全然不同的声音。
  他说:“本座不许。”
  “混沌之浩瀚,非你们所想那般浅薄。若无本座从旁护阵,混沌要将你二人怎般折磨,都是轻而易举。你们若是想见混沌,必然要带上本座。”谌引慢声启口,“再者说,你二人从前之事,本座还未忘却。想要再做那双剑合璧、天生一对?哼。”
  有的上古凶剑,很是骄傲地仰起头,道:“这世上的任何事,只要本座不允许,就不会成真。”
  纪孟时听罢,说不出话。
  他被这三言两语震惊得脑袋嗡嗡直响。
  裘之语也是连连摇头。
  而漩涡中心,风暴正中的衡瑶光,倒是相当游刃有余。
  衡瑶光道:“我与纪兄从来都是清清白白,你若心存疑惑,对我这般猜忌。那我们之间……又有何信任可言。”
  “还是说……”衡瑶光偏头看去,轻声反问一句,“对你而言,我并不配得到你的信任?”
  谌引当场摇头否认。
  但是坚持之事,还是要坚持到底。
  谌引道:“无论你怎么说,本座心中所想如何,真相便是如何。同见混沌一事,本座绝不退步。”
  衡瑶光静了片晌。
  他终究轻声应了:“……随你罢。”
  作者有话说:
  凶剑:(自以为)本座很厉害,两个时辰不够!
  裘之语:(理解的)谌兄这般如狼似虎,衡兄真不容易!
  混沌:我终于要登场了吗,可为什么要特地强调我声音不好听?
  天道:因为我声音好听。
  混沌:?
  天道:我们是完全相反的,你声音难听,我就好听,你长得丑,我就长得好看。
  混沌:(塞钱给写剧本的)马上给我改了!写我帅得惊天动地,人看了想投胎,剑看了想重铸。
  混沌:为什么还给我的剧本上只写了《如何对付一个绿茶》?
  混沌:为什么翻开里面还只写了一句好自为之????


第67章 凶剑说,混沌你好狠
  100.
  混沌与天道,本就生而同源。
  他们相生相成,却也相视为敌。
  与天道不同的是。
  混沌挣开封印逃脱之时,便已有了化形之力。
  它虽不热衷如同凡人般生成怎般模样,但慑于天道之力,它到底也化为了一个凡人,在界内的凡间城池内躲藏。
  它当真是个不同凡响的存在。
  仅仅是为了躲避天道搜寻,它扮演的凡人,亦与旁人无甚区别。
  它与谌引记忆里的那个混沌完全不同。
  以至于他们阔别多年,再次重逢。
  本该是旧识相遇,皆觉怀念。
  谌引的第一句话却是:“你怎么化形成这个样子?”
  101.
  提及此事,混沌亦是惆怅非常。
  自它发现封印松动以来,便一直想着寻个机会出逃。
  只天道对它,可谓是执着,致使它的出逃计划一推再推。
  而它如今之所以能成功出逃。
  也并非全是它自己的功劳。
  真正能让它离开封印,放任它逃出天乐界的,唯有天道。
  癫狂痴迷的天道早已将自己的野心摆上了台面。
  可这份野心背后究竟是如何结果,左思右想,也不过是两败俱伤。
  混沌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
  但懂得道理,未必就要将这个道理。
  它顺着天道的意愿逃出封印,仅仅是因为,它已厌倦被困缚一隅。
  若论孤寂,千千万万年都走了过来。
  但混沌依旧想出去看一看。
  至于这万物是否要因此凋零枯萎,这世间是否会为此而生灵涂炭。
  混沌亦不在意。
  它扮作凡人,在城池里学着钱货两讫,也颇觉新奇。
  然而兜兜转转、颠来倒去。
  混沌依然对谌引说:“谌玉,昔年你我皆不懂得彼此的苦衷,如今再看,其实我们都是被天道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棋子。从前它如何控制你我,现在,我们就应该加倍回敬。”
  它到底是不死心的。
  厌倦是真的厌倦,但天道有的野心,混沌依然会有。
  它们彼此都知道,真正斗到最后,不过是两败俱伤。
  但不想退步,就只有往前。
  102.
  总而言之。
  混沌的所有凄惨心情、过往心境,它对旧情的怀念,对凶剑的和善。
  以及那桩桩件件过往云烟的细枝末节。
  追忆来追忆去,不过是为了说一句。
  ——“这凡间有何值得留恋?只要你相助于我,待我获得力量,取代天道,从此你的名声将响彻天下。”
  如此这般,凡是有一二野心的人,难免被说得动心。
  只可惜谌引不过是把剑。
  他也没有一二分的野心。
  是以谌引应他:“本座之名,难道还不够响彻天下?人人皆道本座嗜杀成性,无情无义,丧心病狂、不分是非,这样的名声本座都受得,你许诺的那些名声,又有何意趣?”
  混沌便问:“让世间万物皆知你的强大,臣服于你,对你而言,竟无半分吸引吗?”
  谌引也极配合地思考了两息时光。
  他颔首以答:“你说得不错。他们如此说,只因本座的确有嗜杀成性、丧心病狂的能力。这般,也算这世间万物已然知晓,本座究竟是如何强大。”
  逻辑,当真是无懈可击的逻辑。
  混沌也被他的这番话震住那么一瞬。
  混沌道:“你既不求名声,可又有什么别的想求?”
  这话正正敲在了谌引心头。
  他顿了顿,偏首侧身,目光静静落在了衡瑶光的身上。
  也许有千言万语想说。
  人皆有贪欲执着,也许剑也难免染上红尘。
  谌引忽而道:“还未问你,为何要劫走本座的爱徒?”
  103.
  于谌引心中,魔修虽说还未正式向衡瑶光拜师,但看衡瑶光的态度,这魔修必然是板上钉钉的首徒。
  为了拉近与美人之间的距离,谌引自不介意早些认下这个徒弟。
  他想得不错。
  只纪孟时站在衡瑶光身边,大受震撼。
  有的剑修。
  别的话语尚能听懂,可混沌口中“谌玉”两字一出,就满脸迷茫。
  纪孟时低声问:“混沌怎么也叫他谌玉?”
  “他苏醒之时不也如此称呼自己?”
  细细想来,倒也的确如此。
  但纪孟时也自有一番道理。
  纪孟时说:“……我没当真。我还当他对你情根深种,所以发疯了也还记得你。”
  一语落音,衡瑶光睫羽微颤,缓缓抬起了眼帘。
  衡瑶光笑道:“那承你吉言。”
  104.
  混沌劫走魔修的原因,远不是什么为了见到纪孟时,更不是为了要见衡瑶光。
  它之所以做出此等大事。
  不过是为了见到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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