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了半天,余光瞥见远处正在扒垃圾的黄狗,脑子一抽,嘴里就不受控制地冒出一句:“阿狗啊。”
少年:“……”
沐央:“……”
阴差:“……”
浮黎真是好绝一男人。
闻言,少年面色微僵,却反常得没有说出驳斥的话来,而是定定地注视着浮黎一行人,目光在阴差身上停留地格外久些。
就在沐央以为少年不打算配合执法的时候,少年终于让开门,淡淡道:“算了,进来吧。”
车厢顶很低,众人只好低头走进去,狭小的空间里骤然容纳四人,空气便陡然压抑起来。
关上门后,少年却没有理会浮黎一行,而是兀自坐回地上,盯着床上的男人看,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喷薄欲出。
几分钟过去了,少年还是没有动静。
沐央性子急,赶着回去交差,忍不住说:“喂!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的。”少年打断道,没有回头,“我会跟你们走。”
如此乖顺,沐央反而愣了:“啊……你不反抗?”
“我知道你们很快就会来的,反抗可以,但没有必要。”少年用手背探了探男人的额头,触感僵硬冰冷,皱眉道,“我只是想等一等,再等一等。”
浮黎有点犯懵,这阿狗说的什么话?
意思是打不过他们不反抗了,还是世间再无留恋的东西,所以没有反抗的必要了呢?
“你既然心里门儿清的,干嘛要犯事儿?”沐央指着缩在角落不敢靠近的阴差,不解道,“你说你光是抢了魂魄就跑,也就是关个几十年。凭你现在良好的认错态度,说不定还会减刑。可你不该殴打公职人员啊!这个罪名加在头上,很严重的!”
“无所谓。”少年瞥了一眼阴差就转回视线,“是几十年,还是几百年,我都无所谓。”
少年很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气势,沐央认定少年铁了心要和他们作对,正准备发飙。
少年却突然牛头不对马嘴地说了一句:“你们听说了吗?有个富商要来收购这块地了。”
浮黎不知道这事,沐央倒是知道,但不理解少年问这句话的意图,于是一时间无人应声。
少年并不觉得尴尬,继续说:“其实十几年前,也有人想要买下这里。还说,会给这里的每个人都带来希望。可惜——那个人太倒霉,在大好年华遇上一个丧门星,到头来自顾不暇,自己倒成了最没有希望的那个。”
“很蠢吧?”少年语气嘲弄,眼里却带着怀恋的笑意,自顾自地接话,“我也觉得很蠢。”
“简直蠢透了。”
“那个——”一直装鹌鹑的阴差适时举手,很怕死地躲在浮黎身后插嘴:“小人,小人打扰一下。冥君规定了时辰,让小人必须在酉时前把亡者魂魄带回去,现在都申时了……时间不多了。”
少年沉下脸,攥紧牛仔裤面的手显露了他的无措,但他依旧执拗地盯着男人道:“求你们……再等等。”
少年的眼睛有一种东西。
这种东西,浮黎曾见过的。
它藏在梦境中人那俊秀的眉眼里。躲在初见时,白面团子唇畔酿出的酒窝里。也隐匿在白玉门后,等一人归的许诺里。
好亮啊,阿狗的眼睛真是亮得吓人。
不知道触动了哪根神经,向来觉得自己是个冷酷无情浮小黎的他,居然破天荒地想放点水,便说:“阿狗,你为什么要等他?”
“……”少年想说自己真不叫阿狗,但他明白浮黎是在帮他拖延时间,还是感激地冲浮黎点了点头,嘴角泛起一抹怀恋的笑意:
“因为,他是照亮我漫长生命的唯一光束啊。”
付丧神活了很久,也死过很多次。
第一世,他在一场席卷洛城的瘟疫中诞生。
每天都有人染病,每天,都有一车一车的尸体运往城外。十里稻田无人耕作,渐渐就成了抛尸地。
百姓们的绝望让付丧神拥有无穷的力量,他越来越强大,可他并不开心。
终于有一日,城中来了个云游神医,一支丹方解救苍生黎民,人称‘挽魂圣手’。久日的祈盼,在这一天迎来了希望。
百姓们不再了无生趣地等死,户枢别新枝,城巷洒清露。
而付丧神坐在城外腐烂的尸堆上,渐渐化作一缕青烟。
第二世,他生在皇城的深宫别院。
夜里,所有的阴私都被无情揭开,露出底下爬着蛆的,血淋淋的伤疤。付丧神捂住眼睛,可那些声音却化作嘶叫的毒蛇,一条一条地攀到他身上。
原来,好几个后妃都和侍卫私通,荣宠正盛的贵嫔是假怀孕,三皇子不是皇帝的亲生儿子,皇后怀孕时是皇帝亲自灌的堕胎药……
巨轮滚到皇帝让青壮男子充公,建起摘星楼的节点,付丧神明白,这个国家的寿数到头了。
果然,在皇帝携着新宠登楼赏月时,义军攻破了皇城。
付丧神微笑着站在摘星楼的穹顶上,和冒着烈火的楼宇,一起燃成灰烬。
……
这一世,付丧神醒来时,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垃圾堆里。
这个地方又脏又臭,到处都是乱爬的老鼠和蟑螂。付丧神要骂人了,谁把他丢在这种地方的!
但他张开嘴时,发出的却是婴孩的啼哭。
“哟,哪家父母这么狠心,把小孩丢在垃圾堆里啊?”一名衣冠楚楚的青年走近,年轻的脸上有些局促,但还是抱起了婴儿,笨手笨脚地安慰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阿青。”少年说,“他给我取名,宋崇生。”
“我以为,从那天起,我真的能重获新生。”
宋青是个青年才俊,他白手起家,开创了属于自己的IT公司。
后来,公司招标,分股,入市,一切都水到渠成。
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商业天才。
天才总是吸引人的,更不要说这个天才有钱有颜,人品还好。
于是,当京城里的贵女们得知宋青捡回一个婴儿,还认他做了义子这个消息的时候,好多都哭成了水人,气地一顿只能吃下三碗饭。但还有一些不肯放弃的女人,削尖了脑袋,想往宋青床上钻。
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地要当宋崇生后妈。
宋青却是个榆木脑袋,女人再娇美,他也通通不予理会。每天除了赚钱,就是养儿子,堪称公司家庭二点一线的绝好男人。
不过好景不长,在宋青确定下城郊贫民区招标项目后的一个月,公司迎来了第一次大规模的职员跳槽。
一开始宋青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因为缺漏的职位,很快就被人才市场涌入的壮丁填补完整了,几乎没溅起一点水花。
可是——
第二年,公司董事会洗牌。
第三年,商业合作伙伴突然撤资。
第四年,商务报表被查出重大纰漏。
……
第十六年,公司宣告彻底破产。
今年是第十八年,宋青三十七岁,宋崇生十八岁。
他们搬来贫民区快一年了。自从宋青的公司倒闭后,就再也没有哪个富人关注过这里,贫民区和十几年前捡到宋崇生的时候一样,破败不堪。
明明这里也住着人,而不是住着臭水沟里的老鼠。
宋青债务累累,一天要打好几份工,服务员、外卖小哥、大堂迎宾……什么都做过,就是没忍心让宋崇生吃一点苦。
但日子还是一天不如一天。
两人之间的相互陪伴,算是伶仃苦日中的唯一慰藉。
直到——
“阿青病了,病得很重。”宋崇生又探了探宋青的额头,缩回手,看向冷白的车厢壁。那里没有窗户,但他似乎看到了外面飘零的红枫。
“我一直不敢出去,但为了买药,只能出去找工作……”
宋崇生先是来到了一家小饭馆洗盘子,走到后厨的时候,边上的碗柜却突然倒了,砸在了一旁帮厨的腿上,满地都是血。
宋崇生在急救室外待了三个小时,帮厨总算没有大碍,他才放下悬着的心,又马不停蹄地找了另一份工——搬砖。
工地虽然辛苦,但来钱快。
然而从天而降的一块砖却差点夺去工头的性命。幸好宋崇生眼疾手快地推了他一把,才不至于酿成不可挽回的祸事。
工头劫后余生,很感激宋崇生,给了他一百块钱。
宋崇生捏着红钞,觉得像捏着一块炭,烧地慌。
但他没有别的选择,阿青已经等不了那么久了。
宋崇生在夜色中狂奔,终于找到了一家没有关门的药店,进去买了一板最贵的退烧药,花掉了九十七块。
在回家途中,他路过街口的杂货店。漆黑的街道上,只有那里燃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几只飞虫旋踵扑入,很快就被火舌吞噬。
宋崇生的目光,便牢牢粘在了满壁橱鲜亮的福字上。
原来,新年快到了啊。
于是他摸了摸口袋,要了一张最普通的福,红底墨字,刚好三块钱。
宋崇生兴致冲冲地回到车厢房,推开了简陋的家门。
目光凝聚到床铺上的那一瞬间,手中的药和福字都滑落到了地上,轻轻的,没溅起一点声响。
就像那人走时一样,轻轻的,不留一声告别。
“也不是没想过,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还没有来得及和他说一声再见呢。”
“我不难过,真的不难过。”
“阿青走了,是好的。比继续被我拖累好。”
“我真的很自私。阿青活着时,我为了自己,舍不得离开他。阿青走了后,我又为了自己,想让他睁开眼看看。我活该的……”
“可我!我就想让他看看门上的红福!想对他说,新年要到了,福气也快到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宋崇生一直低头掩面,不想让别人窥见他无谓盔甲下的懦弱,也就没发现床上的男人早就睁开了眼,正嘴角噙笑地望着他。
第35章 地狱观光一日游
这声再见, 我听见了呀。
没关系, 不怨你的。
别这么说自己,你是最好的。
宋青无声地嚅动了下双唇。
他是得了痨病,高烧咳血而亡的。淤血没能吐出来, 卡在嗓子里, 压着声带说不出话来。因为死去的时间实在太久啦,四肢也彻底冰冷僵硬,连抬起手摸摸少年的头都做不到。
浮黎注意到男人细微的动作, 瞄了一眼毫无所觉的宋崇生,就站到宋崇生身后,轻咳一声, 伸出右手点了点自己的喉结。
同时, 一直掐着诀帮助男人聚拢生机的左手蓄势待发,只要男人给他一个眼神,浮黎就能让他开口说话。
可男人接下来的动作却让浮黎彻底怔住了。
他只是抖了两下唇,看口型似乎是‘谢谢’,又深深地看了宋崇生一眼,就缓慢闭上了眼睛。
再也没有睁开过。
从男人最后的那个眼神里,浮黎能够读到, 他是不想让宋崇生发现自己醒来的。
可是……为什么啊。
明明想见的人就在眼前, 为什么不见?明明有他撑腰, 可以在生命的最后时光放肆,为什么还要克制?是死而复生不好玩,还是告别亲人不重要?
难搞哦。
浮黎想, 他是一辈子都搞不懂人类了。
“噗——”沐央刚才在屋里找半天,没找着哪怕半张纸巾,只好用衣摆擤了擤鼻涕,瓮声瓮气地说,“浮黎……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王母娘娘啊。”
“?”浮黎撤了诀,诡异地扫了一眼沐央的裆.部,说,“不,我觉得不太行。”
好好的男鹿不做,是搭错了哪根神经想去变性?嫌胯.下那二两肉累赘吗?
“像的!你不觉得很像乱拆CP的王母吗!我看电视的时候最讨厌她了……”沐央眼睛发红地说,“我本来还不觉得有什么,但听他一讲,就觉得他们好可怜!好心酸!而我们呢,工作需要必须把他们分开。唉,爱情呐……”
爱,爱情?
浮黎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他们不是养父子吗?不应该是父子情?哪来的爱情?沐央果然是到了妖兽发情期吧,不仅想变成女妖,还看什么都像爱情。
真是好惨一头单身鹿。
感叹之际,宋崇生突然抬起头,问:“时间快到了吧。”
阴差从角落里滚出来,把生死簿翻到了宋青那一页,说:“是,快到酉时了,也该……遣送亡灵了。”
“……”宋崇生的下颚绷得很紧,整个眼眶都漫上猩红,如同日色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缕残阳。
他握住男人冰凉的手,片刻后,再也维持不住坚硬的伪装,叹出一口又重又长的气:“果然啊,阿青的肉体早就困不住他的灵魂了。没有归魂之术,他又怎么可能会醒过来呢。”
“没事,你们把他带走,也把我带走吧。”宋崇生举平双手,双眸失神般淡淡地说。
人的魂魄一旦被勾出肉体,就成了没有灵智、没有记忆的死灵。死灵需要一路被阴差牵着,走过剔除罪恶的七重门,渡过象征轮回的三途河,跨过开满曼珠沙华的枯骨平原。再由十殿转轮王裁决生前善恶后,才能踏上此生的最后一段路——奈何桥。
喝下那碗孟婆汤,人生种种,无非爱恨,都如一盏走马灯囫囵而过,眨眼间便一忘前尘。
阴差急着押解宋青的魂魄回转轮殿,只好拜托浮黎二人把宋崇生送往阎罗殿,由冥君亲自处理。交代完后,便牵着魂魄,匆匆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