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荒少年游[玄幻科幻]——BY:谢明妃
谢明妃  发于:2020年05月17日

关灯
护眼

  天云岚是将这惯例贯彻成了规矩的人。除了每年四月的时天府求学,他从未离开过神坛半步。日夜与祭文与风雪相伴,年纪轻轻就一头华发,天九荒时常传这位天云少主已进入臻境,只差坐地飞升。
  晋重华道:“他不会离开祭坛,也不会做这些无聊事。”
  他说的极为笃定。
  慕容醒和高枕风不在阮重笙当然知道——他本来就只是来测天云歌底细。可惜这一趟跑空了。
  阮重笙遗憾道:“那就叨扰了。”
  “哎!”罗夫人叫住他,“天云公子把这个留给了小女玩耍。”
  她摊开手掌,躺着一枚小小的铜钱。
  就是一文钱。
  阮重笙拿起来端详,只不过背后刻着一个小小的“天云”,像一个标记。
  罗夫人道:“这些仙家东西,小囡恐怕承不住。天云公子曾提过在金陵有个阮姓朋友,应该就是公子吧?那就由公子代为保管才好。”
  相当于把一个烫手山芋甩出去?
  阮重笙轻轻嗤了一声,看着罗夫人这张脸,觉得有点不舒服。
  大概是替浅朱不值。
  她提起女儿的时候,神情是做不了假的关切与爱护。就像无数普通母亲一样,把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当做珍宝,放在心尖尖上疼爱。
  可是这份疼爱没摊匀,不曾施舍给她第一个女儿。大概对于一个有如意郎君,有三个儿女,还有微弱灵息驻颜的贵夫人来说,一个抛夫弃子的证据,一个象征她不光彩过去的,已经沦落风尘多年的女儿,也是不值得认的了吧。
  糟蹋了那用来浇愁的酒。
  “夫人。”阮重笙也将一物交给她,“有人托我转交。”
  阮重笙有阮家人的身份,其实比这个信物不知好用多少。浅朱不是不知道,可能只是觉得,这东西留着是真的没有意义了,随手赠出,再被随手扔在哪个犄角旮沓就是最好不过的结局。
  只是阮重笙觉得,还是要物归原主。
  为何把一个小荷包当做信物?
  因为这是当时京都富贵梦里,美丽温婉的母亲一针一线绣给小女儿的东西。
  “这是给囡囡的。”母亲抚摸着女儿的垂髫,“我们囡囡已经七岁啦。”
  哪怕九岁开始的流离坎坷,哪怕后来得知母亲离开真相,浅朱从来没有抛下过这个小小的,绣工拙劣简陋的荷包。
  罗夫人颤抖着嘴唇。终成痛哭:“我……对不起她。”
  阮重笙点头,“夫人知道就好。”


第46章 姑姑
  出了罗府大门,阮重笙脚步晃了一晃。
  他无法对罗夫人全然平静,大抵同样是被父母遗弃,总有些兔死狐悲之感。
  他太明白那种感觉,大概就是心口在上被划一刀,为了保持鲜血淋漓,还不停换着角度捅,最可恶的这些伤都不致命,就是让你疼,空落落地疼。
  冰凉的手被温热覆盖。
  “没有人失去谁就不能活。”
  晋重华的声音很低,认恍惚叫人听出几分温柔:“你的父母其实很爱你。”
  不知是手太暖,还是北风太寒,阮重笙脑子一抽,带着鼻音软软叫了句:“师兄……”
  晋重华抽身得干脆利落:“嗯,回去了。”
  天云歌到底什么意思?
  之前又有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做给旁人看?
  经过这个插曲,阮重笙满脑子都成了那个缺心眼的玩意,一枚铜钱在手里翻转了几百回,也没看出好歹。
  阮重笙推测:“难道刻上姓氏就能值钱些?”
  这是个事实。比如一块磨脚石,沾上哪位名人——比方说它曾经在某位大诗人脚下踩了几回,有幸跟那位的脚上茧子亲密接触过,那它……那它还是个磨脚石,但却会成个被别人一掷千金买回家当传家宝供起来的磨脚石。
  但是天云氏是天九荒的北荒之主,刻着家主姓氏的铜钱搁凡界也没多大用,你不能指望一个以温饱为终生目标的小贩知道什么叫天九荒什么叫苍茫天云氏,该买得起一个馒头,它也买不了两个。
  晋重华忽而道:“你在罗家手里吃过亏?”
  “啊?师兄怎么知道?也不算,就是以前去罗家乞讨的时候,罗家有几个小孩子讽刺了几句。我都记不得是哪些人了。”
  他那时听说罗家收小童,就借着乞讨去碰运气,十年一晃而过,已经不记得当年到底见了什么人,有没有罗公子罗夫人,但是仍然记得这件事的原因就是,那里头一个孩童说过:“我们罗家是修仙的,你这种没根骨的废物怎么可能入我们家门。”
  那几个好像也是什么旁支抱过来的孩子,资质如何不知道,语气却是相当高高在上,仿佛一个眼神就是恩惠,跟你说话就是仙人对蝼蚁的施舍。
  阮重笙想着想着就笑起来:“后来好像没听说罗家出什么天才了。”
  莫欺少年穷呀。
  晋重华道:“丢人。”
  “啊?”
  “你天赋不在我之下。”晋重华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出与外表不符的话:“旁人比不得。”
  阮重笙乐得前仰后合。
  “师兄,”他一只手搭在晋重华肩上,这次没有被拍开,“我要是那时候遇见你就好了,你一定会好好保护你柔弱的师弟我的。”
  后头那句是三句不离的嘴贫,第一句,其实说的是真心。
  如果那时候就遇见这么个师兄,他从前不必受那么多苦,怀那么多心思,长达三年的自我厌弃。
  晋重华好像比裴回铮和落灵心更懂他心思,也更让他安心。
  阮重笙笑眯眯又去扯他袖子,“师兄师兄,风大,我冷。”
  “姑姑……”回去时正好撞上高凤凤眼眶泛红,抱着落灵心的画面。
  阮重笙:“呃……我要不要回避一下?”
  “臭小子,滚过来。”落灵心一抹泪珠,把两个侄儿一起按在跟前,“你们两个见过,我就不多说废话了。凤凤,这就是裴回铮那老王八蛋的徒弟,也算我半个儿子半个徒弟,是你师兄。”
  高枕风表情有点扭曲,变了几变,最后在慕容醒看热闹的眼光下憋出来一句“师兄。”
  横川的规矩,不论年纪,先入门的就是师兄。
  高掌门为人一板一眼,对亲儿子尤其苛刻,故堂堂一个横川少主,硬生生在近弱冠之年才正式拜进门派,受亲传礼。这早就入门的阮重笙这样算来还真是他师兄。
  高枕风显然也觉得这说起来不大好听,何况是还要对跟他有点不对付的人叫师兄,牙缝里憋出来一句称呼让阮重笙觉得他喊的不是“师兄”,是“还我命来”。
  这个便宜可能还是别占的好。
  阮重笙义正言辞道:“嗯,我也只是入了姑姑半个门,怎么能担少主一句师兄。哈哈,还是做师弟好,师弟好。”
  “乖笙笙,真是姑姑的好宝贝,善解人意。”落灵心抱着他□□,“成,你们自己看着办就行。凤凤,笙笙日后要你多照拂了。”
  高枕风:“……姑姑!”
  这一碗水端的实在忒不平了。
  想着想着就更气了,但对上阮重笙的脸,伸手还是没能打笑脸人,把话在肚子里滚了几滚,最后别过头,“礼、礼不可废……你也别想我叫你师兄!就、就阮三吧。”
  勉为其难的模样配通红的耳垂,阮重笙努力克制上去揉一把的冲动。
  真可爱。
  后来阮重笙又问过他为什么不占这个便宜,高凤凤瞪着眼睛答:“你当谁都跟你一样!你……你上头两个师兄,一个是厉掌门,一个是引阳上君,谁敢跟他们拢一块?”
  话说回来,落灵心对两个侄儿其实是一样的疼爱。这些年她从未回去过,从前对阮重笙的好,何尝不是想着自己远在天边的亲侄儿?
  阮重笙拍拍她肩膀,低声道:“姑姑,松开松开,高少主要吃醋啦。”
  这样偏爱他,还不是为了不让他多心。
  阮重笙觉得心里突然涌进一股暖流,照得一颗心窝子都泛起灼热温度,流到嘴边就是:“姑姑永远是我姑姑。”
  高枕风和慕容醒就这样留了下来。


第47章 临别
  对于阮重笙问的要不要跟罗家递信这个问题,慕容醒施施然道:“来前已经留过书信。晚些他们就知道了 ”
  高枕风侧首看好友,眼睛有些迷茫神色。
  所谓旁观者清,阮重笙一眼看出来慕容醒的用意,感叹:“慕容少主玲珑心思啊。”
  折扇一开,“谬赞。”
  当然,这可能只是太熟悉对方而已。
  今早慕容醒撺掇高枕风来时,就知道罗府怕是回不去了。
  阮重笙觉得这个慕容少主虽然是个有点倒霉催的主,七窍玲珑心还真是不打折扣。
  于是夸赞:“两位不愧为挚友啊。”真是互补。
  聊着聊着,慕容醒提了一下晋重华:“引阳上君为何在凡界逗留如此之久?”
  离骄儿林之事,也有些时日了。
  阮重笙不知道晋重华是不是因为身份还有些别的限制,反问:“他不能离开这么久?”
  慕容醒:“阿笙不知,引阳上君掌着东仪印?”
  不错,一个没脸没皮和一个圆滑通透的人之间结交友谊不过几句话的功夫。
  阮重笙还真不知道:“那是什么?”
  天九荒的灵气旺盛,乃修仙之人的天堂,但再旺盛的灵力,却并非就不会流逝。
  东仪印就是一个维持天九荒灵气的东西。
  “按如今来看,蓬莱应是九荒中最为兴盛的门派,也是唯一一个将家族与门派几乎完全隔离的地方。”而其他的,包括横川上阳,其实这几代已经是族压过门了,如若掌门人一脉没有合适的人,那就是将门中优秀的天才收养在膝下冠以己姓,譬如当年落风谷的落潇潇,九州门下木摇霜。
  “但其实也算门衰祚薄的引阳与苍茫,最让人敬畏。”
  为什么?仅仅因为这两家,几乎在维持天九荒的命数。
  天九荒这种地方,与其说是洞天福地,不如说是一个以结界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
  没有凡尘浑浊,故有九荒灵气。
  可随着越来越多“开荒者”的涌入,灵气开始加速流逝,开始于凡界混杂。
  结界是需要人支撑的。引阳和苍茫就扮演着这样的绝色。
  慕容醒道:“苍茫有个神坛,就是为了祭天,为了索取更多的源源不断的灵气。而引阳上君……”他语气微沉,“就是为了结印,留住这些灵气。”
  苍茫和引阳是世世代代用命维持天九荒兴盛的门派。
  “当年莲真仙子羽化,引阳上君尚在襁褓之中,被封在早晴洲下温养。本以为无人结印会有场浩劫,但婴儿之身的引阳上君竟然已经在无意识之下拥有了结印能力,蓬莱老掌门受托将上君带回蓬莱抚养,引导他运灵结印,竟然也就成了。”
  说到此处,慕容醒也不由带了几分崇敬:“抛开圣君与莲真仙子之子的身份,引阳上君也是真的天之骄子。”
  何止天骄,是逆天的存在啊。
  生而可结印,那便是天生灵体。还是天生灵体里最顶尖的那种。
  阮重笙:“原来师兄……这么厉害。”
  高枕风道:“不然为何晋重华与天云岚能在天九荒起名那么多年?这两个都是天生灵体,久负盛名,怎么可能是空穴来风。”
  连高枕风都能说出夸赞的话,那他这位师兄还真比他想象的要厉害得多啊。
  阮重笙:“我从前以为他是年长和身份贵重呢。”
  当然,也有实力强。
  “引阳上君值得尊敬。”慕容醒道。
  说完题外话,阮重笙扒拉着面前一碟瓜子,趴在烛台前,拖着嗓子问:“两位也是要去阮家的?”
  对面两个人齐齐沉默了。
  “怎么了?”
  慕容醒迟疑道:“……这次阮家的事,可能比我们想象得复杂。”
  “什么意思?”
  高枕风沉声:“你先告诉我们,你到底是不是阮家人?”
  阮重笙被他这正经模样给震了,咧着嘴:“我也想知道。”
  他是真不知道。
  阮家阮家,大名鼎鼎的阮家。他从前就是一个金陵城的乞儿,有幸在幼年被师父拐回去踏上漫漫修仙路,对珩泽阮家早有耳闻,素未谋面。
  他无意识按紧胸口。
  “……既然阮老爷子说了,那你不是也得是了。”慕容醒叹气:“这里面牵扯了一些阮家辛秘,我们也是道听途说。”
  阮重笙摆出听故事的姿态。如他所料,这两个一路倒霉过来的少主,还真知道不少东西。
  “听闻阮家长子,即那位时公子,跟一个魔女有些孽缘。”
  阮重笙:“……啊?”
  慕容醒顿了顿,不知道是组织语言还是有点难以启齿:“听说他与崖因宫的女主人有些纠缠,因爱生恨。”
  阮卿时跟这些同辈其实接触不多,提起他,慕容醒口吻带着陌生:“毕竟正邪殊途,阮公子不是那么糊涂的人。所以……就成了仇。”
  阮重笙:“女……女主人?”
  难道秦妃寂说的跟阮卿时有纠缠的不是易山岁,而是易山岁的妻子?
  这……这就很有意思了!
  阮重笙顿时来了精神。
  慕容醒点头,“据说如此。”
  阮重笙:“……”
  怎么说呢,有点……微妙的感觉。
  多少年没看到这种桥段了。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