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宁面前的怪物,不知何时也被一袭业火烧成飞灰,待面前浓烟散去,寂宁终是看清了来人的面目。
肤色白皙,火红长袍烈烈生风,银色长靴勾勒出踩着马鞍的笔直的小腿轮廓。墨色长发仅用一根细细的红绳斜系在白如石膏的颈测,额前留了一缕散着的斜斜碎发,额中有一缕血红的火焰图案。再往下,那双摄入心魄的桃花眼依然明朗清丽,上挑的弧度令人莫不动心,只是此刻平添了几分怒气。
任由谷内黑烟阵阵,浓雾滚滚,哀声遍野,可寂宁眼中,却只看见了来人的容颜。脚踏业火,红衣潋滟,像是忘川之上鲜红的彼岸花,是天地间他最后的救赎。
也不知为何,竟不知不觉地落下泪来。
白马停在寂宁面前,所有怪物都不敢轻易靠近如此危险之人,靠近即被火球吞噬。
只见那人伸出一只手,道:“你答应过我的,不会再以身涉险了。”随即一只手便将寂宁拉上了马,让他坐在自己身前。整个过程不过半柱香,在寂宁看来却仿若时间静止般漫长。
寂宁靠在谢随晔的胸口,见谢随晔双手将自己紧紧揽住,一路驾着白马逃离那幽黑的谷底和箭雨,问道:“你……”
“你是想问,我是谢随晔,还是谢韶,或是子归木,对吧?”那人拉着缰绳,一路飞驰奔波,也不知去向何处,不知是正是邪,但寂宁却一点都不慌张 。
因为这个人同梦中的那个红衣男子,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的地方,比如深褐色的瞳孔和血红色的火焰纹路,梦里的那个人不曾有过。
虽然寂宁不知道他说的前两个人是谁,但是,却还是像被荆棘刺痛一般,胸口突然一窒。
“是谁都好。”
“无论是谢韶还是谢随晔,都会保护你。”说罢,那人便侧过头来,轻轻吻去寂宁眼角的泪。
寂宁的眼泪来得更是汹涌,不受控制,整张昳丽的脸顿时湿漉漉,本就白皙的脸庞更是明亮,像是一块融化的冰,泪水不停地往下淌。
那人好生心疼,伸出手去捧住寂宁冰冷的脸,道:“别哭,我回来了。”
“你还会走吗?是不是,我做完这个梦,你就要离开了?”
那人伏在在他左侧肩膀上,轻轻一凑,吻了一下他的左脸颊。
“我发誓,再也不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撒花~
下面是后记
——
自娱自乐纯粹为了自己爽的碎碎念后记
首先声明,作者对自己的定位十分很清楚,不是什么大神,写后记纯粹是为了满足作者本人的恶趣味,谈谈这篇文,以及自己的感想与初衷。然后你们被虐到了或者被雷到了的话我先道个歉,别骂我(逃
接下来就是小透明作者神经质的碎碎念了。不喜便退,感谢。
[以下有剧透,怕剧透的小朋友可以退啦~]
●篇幅
一开始,我没有想到,这篇文竟然会有十六万多字。因为我最初的想法,只是想写一个拿来练练手的小短篇,最多就10w字。
所以,也抱着扑街的决心,没有什么宏大的世界观设定,简单来说就是“雪山之上为天宫,雪山之下为古镇”三个地方来回转。更没有没有精细的人物小传,纯粹是在写作的过程中,才与两位主人公开始熟稔。大家应该也看得出来,后半部分才是真正的精髓所在,也是我想表达的内容。
一开始与人物不熟,真的十分劝退读者,这个我也很清楚。但是要再修改,也不知道往哪个方向改比较好,总觉得会少了点什么。后来想想,不论怎样,也算是写作路上的印记,留在那也未必不可。
现在看来,和我当初的构想真的有很大的不同,没有这么多人物和复杂的剧情。我当初想的很简单,just 一个因爱生恨的小故事。但作者热爱狗血,无药可救。所以中间各种偏大纲放飞自我(大纲其实算不上,就10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最后和基友哭诉写不完……其实作者是个语文废,一到大场面和设定描写,就头疼。前前后后,加情节,改词语,修改了很多遍,苦水就不吐给你们了。
●初衷
我觉得身为一个作者,最开始的热情往往是源自于一时脑海中的画面,继而想为这个画面加骨补肉,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然后希望有更多人来加入这个故事的讨论中。当时写的时候,想得很简单,完全没有去care什么热门题材,什么榜单,什么积分等等。后知后觉才发现,哇,原来古风仙侠在jj这么扑,只有我五分之一字数的快穿文新晋都排我前面!当然,写都写完了,就算糊穿地心也要发,不发白不发,只要有一个人看也OK啊!
《寻梅处》是我写的第一篇耽美文,原名《重囿》,为什么叫《重囿》微博上有写,在此不赘述。改名的原因很简单,第一,此名太过高深莫测,会让很多人不明觉厉,《寻梅处》虽然我依旧不是特别满意,但我想表达一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千帆过尽终于等到你”的圆满感和归宿感,而且“梅”这个意象贯穿全文,自带颜色,也是寂宁最喜欢的事物。第二,就是我家人朋友已经知道《重囿》这篇文是我写的了,我害怕被挖到马甲呜呜呜(卑微,其实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这篇文的灵感在高中时就有了,当时脑海中浮现的是两幅画面:一红一白二人在银装素裹的雪山上,红衣人舞剑,白衣人煮酒,梅花在他们身后簌簌飘落,在雪地上铺了一地。此是其一。
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是男是女,但我很想知道,凛冽与热烈,能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第二个在我脑海中的画面,就比较血腥悲情——关于剖心——以及,双手递上心脏。
我想知道,白衣人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刺进红衣人的胸口,而红衣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甚至主动献上自己的心脏。为什么呢?明明是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现在看来,脑海中的画面俗套且狗血,但这是我高中时的脑洞,写完一整个故事,也算是给年少幼稚无知的自己一个交代吧。
总之,人不会无缘无故爱一个人,更不会无缘无故去恨一个人。作者在画面的交叠间,只是其中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这个画面,虽说狗血,但是足以撼动人心,由此,我也有了动笔欲。于是两个画面交织起来,便有了现在的《寻梅处》,有了小谢和寂宁。
●人物
人物刻画方面,本来我是想把谢随晔刻画成那种邪魅妖娆(?)的风流魔头,结果……好吧,就是“心怀正气の天真骚年”进化为“为爱腹黑心机深藏不露的艳丽の神官”的过程。至于寂宁,我个人看来算不上高冷吧,只是略微清冷、性子淡了些,情感缺失。不重要的人关他peace,但是对于重要的人又会立马ooc。在他还是苏载玉的时候,他也没有真正意义上害过他人,纯粹靠自己的实力被父亲重视。爱恨情仇也都很简单,所以后面才会被顾宴祈各种利用。到后面的寂宁,各种犹豫不定,当然也因为被顾宴祈欺骗。两个人都是我的亲儿子,嗯,我都很喜欢!
对于顾宴祈,最终大boss,我没什么好说的。一手操控这一切,在我看来他也挺可怜的,辛辛苦苦谋划那么多,最后还被谢同学为爱一击反杀(。顾宴祈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谢随晔死,子归木合一,再救回青沅。问题呢,他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融合,毕竟一个活生生的人和站在你面前,你能想到怎么让他变成一块木头吗?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顾与青沅的故事是bg,以后有机会会写,不过在这篇文里不重要啦。
还有一个让我心情比较复杂的角色,南懿。因为她自己被人背叛,所以十分同情寂宁的遭遇,并没有其他感情,可能就是单方面一厢情愿的“惺惺相惜”。但最后她发现谢随晔没有她想象中那么渣,甚至还对寂宁好得不能再好,内心就开始复杂起来。她可能想他们相恋,但又不想,十分矛盾,总之这个情绪很难说清,每个人都理解可能不同,各位可自行揣摩一下。
可能中间某些情节有些牵强,但是我认为,既然是一个编造的故事,浪漫,打动人心,足矣。逻辑太束缚人的想象力,天马行空挥笔而就本身就不需要逻辑的框架。我猜可能有人会说顾宴祈金手指开得太过,其实就这篇文,反派吧,是谁都行。寂宁主要是对前尘往事的阴影太重,对谢随晔还谈不上完全信任,又什么事情都憋在心里,才会被别人利用。so,沟通还是很重要的,多少be都是因为缺乏有效沟通啊!(逃走)。
●结局
一开始,并没有番外,文案的he也是后期添的。也就意味着,谢随晔永生永世都是一块顽木,不会醒来。他曾诅咒寂宁一个人在雪山孤独至死,诅咒生效,对两个人来说都痛苦且无望。
但是后来写着写着,确实,嗯,狠不下心。谢随晔和寂宁这俩倒霉孩子已经这么苦了,这该死的作者竟然!(……)所以,由于怕被乱刀砍死,我还是决定做个亲妈,让他们在一起。至于其他番外,这个我有想法,想了个一起带娃的,但是最近时间可能太少,看你们的热情了!
然后,这篇文的不足之处。我自己也知道,毕竟新人作者嘛,没有毛病是不可能的,比如很多场景描写卡到不行啊,逻辑废啊,词穷啊,还有格局剧情节奏方面,等等。但人总要有进步的,若干年后再看这篇文可能就是黑历史了,但也不妨碍我依旧觉得它很可爱呀~
我对我自己的作品的评判标准就是,我尽力去写,等到我自己觉得满意时,就毫不犹豫地按下发表键,只是这个满意的标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
渐拔高。如何评价是读者的事情,改变不了作者创造的作品。希望在下一篇文中,我能找到自己的写作风格,越写越顺,越写越进步,也希望各位看官老爷越来越满意!
最后呢,感谢各位大大支持萌新作者,能看到我这么扑街的文都是缘分啊!
最后的最后,我来为其他文打个广告!戳专栏即可看到连载中的重生古言《重生之魔尊嫁到》,讲的就是聪明伶俐小魔头重生后和有钱又有颜的山庄少主携手破悬案共创幸福生活(?)的故事!主剧情,人物比较多。第一次挑战大长篇大布局的故事,故事线也比这本复杂多了,但是糖也多!也希望各位大大还能继续赏口饭吃哈!当然只看耽美的同学也可以收藏一下作者哈~说不定我哪天就开耽美了呢对吧~
爱你萌!= ̄ω ̄=
—Libraaa
☆、番外二 团子(上)
自温萦成为温家主母之后,整个温府,从内而外翻修了一通,不论是住房,后|庭院,人工湖,还是整个温府的布局,都焕然一新。温萦将整个温府打理地井井有条,大事琐事全都处理得熨熨帖帖,令人叹服。
临暮镇随着外来人的逐渐增多,逐渐繁荣壮大起来。许多谣言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攻自破,温家也成为了当地最有声望的大户人家。
而寂宁自从与谢随晔成婚之后,便一直随着他住在一处南方水乡的小镇上。谢随晔心想,寂宁虽说不喜太多人待在一起,但是终究还是喜欢热闹和新奇玩意,若是隔得近些,寂宁若是想出去溜达也更为方便,自己陪同他一起溜达,也方便。
于是二人找了一方僻静的森林,大手一挥,便造了一栋青瓦房屋。从此过着神仙眷侣闲云野鹤与世无争的生活,便很少去探望温家人了。
本以为,二人会这么相安无事白头偕老地度过一生。
可,天有不测风云。
不知名的一日,谢随晔居然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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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三日前说起。
那日,谢随晔说去镇上买了些菜,想着前日晚上寂宁同他说想吃点清淡的点心,他便特意御剑去了城内生意最红火的店铺,排了快一个下午的队,终于买到了心心念念的桂花糕和绿豆糕点。
转念一想,要不再去买些晒干的莲子给寂宁煮粥喝?况且,寂宁同他在一起时,吃多了山珍海味,还没有吃过莲子,摘几个莲蓬回去让他尝尝鲜也不错。
又折腾一番后,御剑去了一处莲塘。好巧不巧,莲塘的主人已经打烊了,谢随晔便只得自己坐船去摘,摘了一大|麻布袋,完事之后满头大汗。
等他赶到家的时候,房内已经熄了灯,漆黑一片。寂宁已经在床榻上歇息了,手上还拿着一本不知道是谁给的话本。
当年他俩在人界成亲,诸多神仙都特意下凡恭贺,礼品随了不少,但却让谢随晔目瞪口呆。什么枣生桂子汤,送子观音图,等等等等。
谢随晔表面是万分感谢笑意盈盈,实则背地里将那些东西全部扔了,一个都不想让寂宁瞧见,只留下了一些好玩有趣的东西。这话本便是其中之一。
这群神仙能不能稍微动动脑子想想!他俩都是男子啊!怎么可能生出孩子?!
寂宁十分热衷看人间的话本。他不仅能看兵法书,并将之运用到战场上,也能为话本中人的恩怨是非所沉醉打动。如果看到一些令人扼腕叹息的故事,还会闷闷不乐一整天。谢随晔未曾想过,九天战神竟然也有如此细腻心思的一面,想来想去,只觉甚是可爱,更令人心念得紧。
当然,可爱归可爱,最后还得他谢随晔硬着头皮亲自上阵,将这位供着的活菩萨哄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