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个坏日子,但也许是个好日子,她的笑容灿烂如少女,“我叫桑妮,你叫什么名字?”
庄烨双眼变得潮湿,却轻柔地在她身边坐下,白皙的手碰触她的手指,“你好,桑妮。我是庄烨,很高兴认识你。”
“你看上去很难过。”她歪着头,“要不要说出来?我觉得说出来会好很多。”
居然对面而不相识,“我的妈妈不要我了。”他很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保持镇定和冷静,但是在妈妈面前哭有什么错?无论多少岁,都应该可以在妈妈面前哭,即使妈妈不认识他了。“我还失去了一个我很喜欢的人。”
他咬着牙齿,握紧手,却被一双柔软的手遮住眼睛。那双手瘦而冷,他却从心底感到温暖。隔着薄薄的眼皮,眼球酸涩,一滴泪水就这么溢出。
“我以为他是别人。我希望他是另一个人。我最近遇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重遇,但那不是重点。这两个人,一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控制着我的热情,另一个是我很尊敬的人。我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却嫌他们不能同时满足我肉体和精神的需求,希望他们能变成一个人,这是对那两个人的侮辱。”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子,”他的妈妈即使不再认识他,仍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你的妈妈不会不要你的,你一定是个很乖很乖的好儿子。你喜欢的人也不会不要你的。”
第二十二章
午后时分,阳光在花园里流淌,流过修剪成迷宫的苍翠灌木丛,在石板小径投下一道又一道阴影。迷宫中央的花坛种植各种花卉, 鲜花的缤纷娇艳比阳光更耀眼。
离开的路上,庄烨经过花园,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熟悉是因为像沈汉,他能确定那不是沈汉。
“沈长官。”
沈霄冷冷打量他,“庄公子。”
不欢迎的情绪从他身上直白发散出来,激起庄烨背后皮肤的战栗。他忍不住思索,为什么同样是经过战火和鲜血的洗礼,这对兄弟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差异之大简直如日与夜,冬与春,庄烨在这一刹那非常想念沈汉的温柔。
想起沈汉,庄烨心定下来,有了底气。
修长却低着的颈项挺直,“您该叫我庄上校。”
那个年轻人舒展开来,不卑不亢,沈霄嗤笑,“我弟弟对你赞不绝口。”眉骨比沈汉高,更深的眼珠像猛禽盯着庄烨的瞳孔,“尽管我和其他人一样没看出你有特别过人之处。”
他在侮辱庄烨,又紧紧关注他的反应。
“我会尽力不辜负监察官对我的期望。”以为他笨拙怯懦,这个年轻人居然轻巧地避开挑衅,甚至还分神寒暄,“您是来探望朋友吗?”
沈霄推着的轮椅上坐着一个年纪比他略小的青年,二十七八岁,长得斯文俊秀。却像个年纪很小,住在寄宿学校的男孩,被精心照料也严格管制。头发修剪得整整齐齐,蓝白色的病人服洗得干干净净。恬静得怪异,如同有一个无形的隔音玻璃罩子罩住他。沈霄和庄烨说了不少话,他却看也没有看过庄烨,目光没有焦点地投向远处。
“朋友?”沈霄嘲讽地低念,弯下腰去把那青年腿上滑落的驼色格纹羊绒毯拉起。那青年缺乏生机的脸上猛然绽出一抹笑容,单纯的喜悦像冻土上突如其来的花开,十分震撼旁人。
庄烨难以自制地推测他们间的关系,能进入军部直属疗养院,这青年曾是军人,事实上他的长相也有些眼熟。
“他是您的同僚?”
沈霄反感的表情像他说了一个无比荒谬的笑话,“他是我的丈夫。”
庄烨惊得像耳边响起巨大声音,这青年的脸他在军校见过!
对了,军校第三年,被邀请来的嘉宾。
联邦需要人去执行秘密任务,也需要人去执行明面上的任务。联邦需要明面上的英雄,百战百胜,从不失利,沈霄是那个孤胆英雄,曾有过独自击落帝国飞舰十三架的战绩,被称为“联邦的利刃”。而当时被邀请来的嘉宾是他的僚机,好像姓陈,陈睿还是陈锐?
作为北方系成员,陈锐在中央军校给未来的南方系精锐讲过话。庄烨记得他是一个心细如尘且意志坚定的军人,显然经过严格训练。战争末期,当他销声匿迹音信全无时庄烨还听人提起过他,只是派系不同,消息不通,提起他的人也只是提一嘴而不能查访。要经历什么,才会让一个这样的军人精神崩溃?
又是为什么,沈霄会秘而不宣地和他昔日的搭档结婚?
他们结婚在陈锐精神崩溃前还是后?
阳光下,各种问题像沸水里的气泡涌现,庄烨却只是礼貌地道别离开。
这样一个时代里人们总有各式各样的秘密,那些秘密潜藏在时代平静的水面下,偶然撞破一个,不该掀起太大波澜。
三月末的基地夜晚带着丝丝寒意。
阳台上的冰雪好像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庄烨穿着睡衣,再一次推开阳台的落地窗。
他的心像被风吹起的细沙悬在半空中,直到听到另一声开窗声才尘埃落定。
夜色下更显得白皙纯洁的年轻人转身,“好久没在这里遇见您了。”那双明亮的眼睛小心看向沈汉的胸腹,看不穿衣服下的绷带,“我今天看见您去医疗长廊,您的伤怎么样了?”
“愈合的情况不理想。”医疗长廊那位女医生把他骂得很惨。
“……这能否归功于您近期饮酒的习惯。”激烈挣扎,还是说出口。
年轻人越来越有勇气,沈汉很有兴趣地看着他,“我承认,酒精不利于伤口愈合。”
一瞬间无数念头击中庄烨,“我今天碰巧见过您哥哥”,“您期待帝国访问团到来吗”,最终他说,“您开始喝酒,什么在困扰您?”
沈汉沉默,然后笑起来,“晚安。”
另一边门被关上,庄烨无所适从地站在阳台上,过几分钟,身影消失,进入房间。
正午时分,两列飞舰队如碧蓝天空中的两条宝石项链,一架接一架,依次盘旋降落在九号基地的停舰坪。
记者和电视台拍摄团队严阵以待,全程录像。军官们穿着笔挺的军礼服列队迎接,吴少将甚至别出心裁安排了医疗部门的白衣天使——少数在基地的年轻窈窕的女性军人——向同时到访的贝副总统和伦诺克斯公爵献上花束。
“我听到有人说我们是仪仗队。”莫少校从牙缝里挤出来。
庄烨侧目看向左后,他左边是沈汉,莫少校作为沈汉的副官,站在沈汉身后。
副总统和公爵走下飞舰,左边是一身黑色西装,笑呵呵的慈善先生贝副总统,右边是仍穿着简化的猩红长袍的伦诺克斯公爵。
联邦和帝国方面的人分别跟随他们,一边是西装或军装,一边是帝国贵族服饰。两列人从服装上就泾渭分明,正向吴少将走近。
现任监察官沈准将和蔼地踩了莫少校一脚让他闭嘴。
第二十三章
第九基地有许多用处,接待来访是其中之一。因为一年中总要接待几次访客,访客们当然不能进入军事机密区域,只是蜻蜓点水地参观几个公共区域。无论如何,第九基地的装修经费、服装经费等等经费都充沛得让其他基地眼红,被嘲讽为“仪仗队”也是难免的。
贝副总统和公爵在吴少将面前停下,桂冠宫的秘书适时介绍,“九号基地的舰队长,吴学林少将。”
依照帝国礼仪,眉目深刻的公爵略一颔首。
副总统亲切地握住吴少将的手,“吴少将,我记得你与我同龄,刚做了外公,是不是呀?”
秘书继续介绍,“九号基地参谋官,庄烨上校。”
“我总是很欣慰,看见我们的军队里有这么好的年轻人。”副总统感触良多地握住他的手。
“九号基地监察官,沈汉准将。”
“我记得这位准将在帝国的土地上出生。”不待副总统开腔,低沉的帝国腔标准语由公爵的方向传出。
“是的,阁下。”
比起“公爵大人”和“公爵殿下”,沈汉是少数称呼正确的人。
对于帝国平民而言,一位公爵是高不可攀的,公爵头衔对奴隶更是等同于半神。现在这位伟岸的半神用浅蓝的眼睛细细审视眼前人,眼角的细纹更增添成熟魅力。
“生在帝国,却为联邦效力的感觉如何?”
帝国贵族和若干联邦军官鄙夷的目光像聚光灯集中在他脸上,记住这张无耻的脸,他瞬间成为一个背叛出生的国家换取荣耀的人,连基本的忠诚都没有!沈汉想要反驳就只能自揭伤疤:帝国没有理由要我献上忠诚,我和我的家人在帝国是奴隶,是货物,是贵族可以支配的财产。
他的童年岁月里,夜晚做噩梦畏惧和家人分离,所以白天尽可能守在仆人房门口听管家或是贴身男仆差遣,尽量察言观色让自己变得有用以免被卖掉,更痛苦的是和沈霄躲在暗处亲眼见证,他们的妈妈被管家和贴身男仆不怀好意的觊觎,还为了他们忍耐周旋。
全身血液一瞬间冰冻,又一瞬间沸腾。
沈汉是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当然不能在这里哭嚎,不能控诉,不能妨碍大局,不能把帝国使团的到访变成一场闹剧。
庄烨敏感地察觉沈汉身体僵直,但这微小的异常恢复得太快,他几乎不确定沈汉是不是真的有一瞬间僵止。年轻人的脸情不自禁地侧转,穿着军礼服佩仪仗剑的英俊准将点头致意。
“为联邦效力的感觉很好,阁下。我很庆幸我来到了联邦。”
公爵身后跟随的是金发碧眼的惠灵特伯爵,年轻伯爵停驻脚步,深深看向沈汉。脸上是明显的厌恶和刻骨的仇恨,简直愿意花十万马克的高昂价格把他的眼神变成匕首,刺进沈汉心脏。
“他想杀了您。”列队散开,莫如兰也不由得打了个冷战,露出警惕神色。
庄烨更谨慎地向那个背影投去一瞥,声音中含着关切,“您与惠灵特伯爵有仇怨?”
沈汉在帝国度过的童年一幕幕闪现在眼前,如雾一般阴冷,但那阴冷中有过几星灯火的温暖。
其中一点烛光来自惠灵特伯爵——已故的而不是年轻的。儿子在父亲死后才能承袭爵位,年轻的惠灵特伯爵不像他的父亲,在沈汉的记忆里,已故的惠灵特伯爵是个正直慈爱的人,曾经称赞他和沈霄的学习能力,“如果你们是贵族出身,会有资格进入帝国学院进修”。在一个落雪的冬夜给他们遮头的屋檐,一张床和被褥,让仆人端给他们晚餐剩下的牛肉派和汤。对七岁的男孩来说,有布料遮蔽身体维持温暖,躺在平整的床上摸着满足的胃,是极大的享受。他单纯地想,要是他们的国家能多一些这样的贵族该多好。
但成年后,因为联邦和帝国的战事,为了捍卫联邦,他不得不和童年时代的恩人在战场上敌对。
“您和惠灵特伯爵?”沈汉罕见的陷入愣怔,庄烨忍不住再问。
成熟的男人嘴角上扬,试图笑却没笑出来,流露出几不可见的内疚。
“可以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庄烨和莫如兰沉默地闭上嘴。
那么惠灵特伯爵一定会针对沈准将,庄烨脑袋里这个念头飞快旋转,不,我不能让他这么做。
走马观花的所谓参观最后一站是演练场。
演练场被大肆装饰过,旗帜飘扬,彩带招展,待双方分左右坐下,眼尖的联邦人员便发现帝国贵族们的衣着不一样了。
袖口如烟雾细腻的多层雕花蕾丝消失,至少半寸的金线花边不见,熠熠生辉满镶宝石的顶端纽扣被丝巾掩盖,衣领缀的珍珠被连夜剪下。
一夜之间,简朴之风吹进王公贵族的衣橱,贵族们无所不用其极地模仿伦诺克斯公爵的着装。
公爵选择在访问联邦之日换上前所未有的简易长袍,这是一场不动声色又盛大的权力展示展示。沈汉扫视帝国一侧坐席,公爵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控制力也像无声惊雷冲击他的认知:
所有贵族对他亦步亦趋,追随他的脚印。在服饰上如此,在其他事上难道还会例外?
“这是帝国最新流行的着装风潮吗?”贝副总统故作迷茫。
未来女皇的保护者,成熟伟岸的公爵谈笑风生,“当我回到帝都之时,这就会成为帝国的最新风尚。”
公爵和贝副总统交流外交的重要性,突然传出一声轻咳。
一阵长袍上宝石碰撞的细碎声响,惠灵特伯爵起身,环顾四周,对贵族们傲然一点头,再向公爵优雅地行礼。
“尊敬的大人,以及联邦的副总统,”他致意,“既然来到了联邦军人的竞技场,我恳请两位准许帝国的精锐与联邦军人进行一场比赛。”
“这——”帝国使团访问,重头戏当然不是参观,而是联邦与帝国双方军人的较量。明知无可避免,吴少将还是面露难色,“为了两国的亲睦邦交,实在要比赛,也比一些无害美观的项目吧。”
惠灵特第一次真正扬起嘴角,一双蓝色的眼睛在联邦军官里准确找到沈汉,“我相信击剑正是这样的项目。”
第二十四章
老规矩,三局两胜。
钱宁立刻站出,军靴一碰,秀丽的面容仍冷淡,语气却激烈,“上尉副舰长钱宁请求出战。请让我上场,”女上尉胸有成竹地扫过帝国坐席,变本加厉点燃一把火,“除非英勇的帝国战士里没有人敢面对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