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忧郁的大盗————墓园
墓园  发于:2008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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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难以形容的混杂着紧张和兴奋的感觉开始在心里蔓延开来。我揉搓着双手,努力想要镇静下来,理清整件事情的脉络。大盗的目的始终是这个事件的中心问题,他的两次行动都不加掩饰,成竹在胸,且计划周密。他所偷窃的东西,也并不像是事先决定好的,而更像是随兴所拿。他对我和更更作息时间的了解说明......他可能是我们认识的人或者认识我们的人。


既然此人认识我们,又为何对我们的私生活充满如此浓厚的兴趣?难道......他发现了我们其实是恋人的秘密?


这个想法令我出了一身冷汗。跟更更一说,他也有些慌起来。要知道我和更更现在的地位,是绝对经不得外界的曝光的。更更的单位是外企,那洋老板本来就对更更吹毛求疵,我们的关系暴露定会给他安下刁难更更的借口。我就更不必说,虽然现在只是小有名气,然而对那些鼻子比狗还灵敏的记者来说,爆出一位同性恋作家依然够他们炒作一阵子了。


我们很是为这个想法惶恐了一阵。后来更更安慰我,说也可能就只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小偷而已。在事实未澄清之前,不要被自己的推论弄得疑神疑鬼。他说得没错,这种时候我们的确不能慌乱,如果大盗真的有什么不利于我们的目的,我们也应该保持冷静和清醒,以静制动。


当天我们讨论决定,更更要开始留意他们单位的同事,有没有比较可疑的,而我要减少出门的次数和时间,在家里蹲点。


这样一说我们都感到自己简直回到了文化大革命人人自危的年代,禁不住自嘲起来。更更模拟着电视上那些被批斗的"牛鬼蛇神",反捆着双手,弓着腰,顶着一只锅表情悲戚得从我面前走过,嘴里念念有词:"我是牛鬼神--我是人民的罪人--"


我笑得直不起腰来,一掌把那只锅打下来,把他摁倒在床上棉花包似的的棉被里,挠他痒痒。我们俩就那样在被窝里打闹作一团,互相踹对方的胸膛和肚子,后来发展到像动物一样互咬,笑得几乎脱力。中途我被更更一脚踹下床,蜷在床脚捂着肚子哼哼。更更忙跳下床来一边道歉一边要扳过我的身子,我却猛然回身抓住他手一把把他拽进怀里,再一个翻身把他压在身下。


"你这个坏家伙,对老公下这么狠的手,嗯?"


我满意得看着他的脸由红变紫,身子不断得扭动想要摆脱我的钳制,却被紧紧制住双手挪动不了一分。


我忽然止住笑,腾出一只手扳过他的脸,紧紧盯住他漆黑的瞳仁,在微微的喘息和汗水蒸发的热气当中,严肃的对他说:"更更,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他停下挣扎,静静的看着我,仿佛要从我眼中找出自己的影子。


"谁也不能。"半晌,他说,眼睛像天神一样清澈。


我松开手,俯下身去吻他的嘴唇,他伸开双臂环住我的脖子,把我的舌头吞进口腔里。


口舌接触的一瞬,仿佛晴空中掠过的大鸟翼翅投下的阴影般,一个影像在脑中一晃而过,依稀是一双忧郁的眼,漆黑如两粒矿石,长长的睫毛一眨,从那晶莹的眸子中掉下两颗滚圆的泪珠来。我只觉心里一紧,那影像却早已呼啸而去,只余下更更湿润嘴唇的质感,是无比真实的。



4



这样按照之前的计划我们小心翼翼得过了两个星期,大盗却再没有光顾过我们家的迹象。他很狡猾,也十分谨慎,只是,他是如何知道我改变了作息时间的呢?


更更那边也毫无进展。他在公司也的确有几个交情不错的朋友,但他与他们的交往仅限于酒吧,迪吧之类,也从未跟他们说过自己住的地方,所以对他们的怀疑也就排除了。


好在这两周里,并没有什么异常,更更同事们对他一如往常,老板对他的刁难也还是那几个老路数。我们也就逐渐松懈下来。


第三周起我们又恢复了自己的生活习惯,我和更更习惯在周五晚上到外面去吃饭,然后泡BAR,周六很早起来去郊外爬山。直到下午六点钟,才满身臭汗得回来。晚上本来要去麦当劳吃快餐,可我实在太累了,硬是拉着更更要先回家去。


"青彦,饿着肚子怎么行?"他责备地说,不肯跟我走。


"求你啦,今天实在太累,回家睡一会儿再说,反正不晚。"我说着,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硬是把他塞了进去,他很是抵触,最终却也没办法。


一进家门我就直奔卧室,一头栽在柔软的床上不愿起来。可眼皮合上的一刹,有某种陌生气味从鼻孔一闪而过,好象一只小手在神经上轻捏一把,令我不得不追究起这气味的性质和来源来。


那是香水,我仔细得嗅着,一种不曾闻到过的香水。绝对不是更更,他只用CK,而我是从不用任何香水的。我一个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声得叫着更更,他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儿,慌慌张张的跑进来。我看着他,好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大盗又来了......"


我们开始检查屋子,看这次有没有少什么东西。检查的结果同前两次一样,没有丢任何财物。正当我们要松一口气时,我脑子里有某个场景飞快得闪过,心里一沉,向卧室跑回去。


我把枕头移开。下面是洁白平整的床单,像刚下完雪的空地,一片空白。


我只感到一股寒气由脚底慢慢往上攀升,脑子里顿时跟床单一样空白。


我最珍视的东西,连更更都不可以碰触的东西,平常一般都锁在柜子里,昨晚因为太疲倦随手放在枕头下面的那本日记,现在不见了。


我站在原地,瞠目结舌,一时间,我竟没办法有任何的动作。更更被我的样子吓坏了,一个劲儿在耳边唤我。


好半天,我才清醒过来。这一次,我没有像以前几次一样,仅仅把大盗的来访当作一个有趣的事件。这一次,他惹怒我了。


我烦躁得在房间里转来转去,甚至碰碎了一只杯子。更更缩在角落里,表情有些惶恐。


"青彦,你怎么了?丢了什么东西么?"


"他偷了我的日记!"我冲他大声叫道。


他表情迷惑。


"只是一本日记而已,你还可以再写......"


"那一本是十年前的东西了!我就只写过那一本日记!回不来了!"我恼怒得吼到,碰翻了一张椅子。


更更不说话了,他埂着脖子,像是强忍着什么,表情分外得委屈。


我顿时像给人敲了一棒,一下子平静下来。


真该死,我怎么向他撒气呢,这又不是他的错。


我尴尬得扶起椅子,向更更走过去,试图揽他的肩。他却狠狠一动,把我的手抖开了,转身把一个靠垫抱在怀里。我知道他生气了。


"更更,对不起啊,是我太冲动了......"我又向他凑近一点,试探着把手搭在他肩上。


他顿时触电一般弹起来,把靠垫冲我一丢。


"你至于吗你?!不就一本日记吗?干吗把气撒我头上?!"他冲我叫到。


我很少见更更生气的,他虽然任性,但大多时候脾气总是猫一样温顺,很少这样子大声叫嚷。而且他的话也问到了点子上,的确,那只是一本日记,即使它记载了我宝贵的少年时代,但它们只是一些文字,一些点点滴滴的小事情而已。而回忆是永远在我脑子里的,并不会因为它的丢掉就完全消失。


的确,我不至于为一本日记生这么大的气。


但我为什么又这样的在意?我不是一个怀旧的人,不会沉溺在已经逝去的美好里不可自拔。但是这本日记,我却没有像其它的旧东西一样锁在那口大箱子里任它们落满灰尘。每个星期我都会把它拿出来几次,反复得阅读里面的内容,更更有时想看,却被我避过,理由是虽然我们是恋人,却还是有各自的隐私。它于我的意义,的确有些非同寻常。可具体不同在哪里,我却也说不清楚。


但无论如何,到底我是理亏的。于是我只好拉下脸皮来跟更更赔不是,说尽了各种好话。他装了半天冷脸,终于还是被我的无赖相逗乐了。我趁机上前把他搂在怀里,夺走他一个吻。


"青彦,忘掉它吧,那只是一本日记。"更更在我怀里喃喃得说,表情有些落寞。


"嗯。"我应到,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



5



那天晚上我头一次失眠了。更更在身边早已入睡,呼吸沉稳而香甜。我却在黑暗中大睁着眼,全无睡意。我答应了更更忘掉那本日记,可偏偏,它却像纸张的幽灵一样在脑海里盘旋,挥之不去。同时让我耿耿于怀的是,大盗为什么要偷走这本日记?还是说,他只是偶然见到,然后拿走了?这本日记,跟之前他偷走的东西,又有什么联系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我转而开始回忆那本日记的内容。像夜空中出现的第一颗星斗一般,那本日记扉页上的一行字第一个清晰得飘入脑海,那是用黑色水笔写的,有些乱,粗重而张狂:此生为友,死不悔改!


那日记本,是我高中时最铁的哥们送给我的,我当然还记得他的名字。他有个很有气势的名字,叫司马旭坤。


司马旭坤人如其名,为人豪气,仗义,性子暴烈,属于那种天生具有领袖气质的人。大家一般敬称他坤哥。虽然他个儿不高,只有一米七几,没名字那么震撼,但体格很健壮,动作敏捷得像豹。他有一半蒙古血统,头发呈很小的卷,贴在头皮上,总被我们嘲笑像非洲人。他是我们高中三年的班长,校足球队队长,曾经因为屡次踢爆公家的足球而闻名全校。那时候学校一有球赛,轮到坤哥上场,对方就要抖三抖。因为他踢起球来太野了,跟他正面冲突受伤简直是不可避免的事。


回忆的龙头一旦打开,尘封已久的往事就源源不断地冒上来。在我的回忆中,坤哥的形象开始一点一点清晰起来。


我还记得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才子,帮我写一下那什么入团申请好吧?"


高中的时候,我的确曾因为会写几篇看似高深莫测的文章而受到老师赏识,同学的艳羡,也少不了频频撞桃花。那时候我的性向似乎还正常,收到女孩子的情书还是有感觉的。也曾经和几个不错的女孩发展几段短暂但也还颇真挚的恋情。那时候我很精明,懂得用一些代笔工作赚人情或者赚一餐饭,所以对坤哥这类的要求,我基本上是来者不拒的。当时我便应承下来,回家找了一份自己从前的入团申请书样本原样拷贝一份,轻轻松松让坤哥拿到了入团资格。就从那一天起他对我的称呼由"才子"到了"哥们",交往得多了,彼此也觉得颇投缘,索性还学桃园结义拜了兄弟。


坤哥的生活圈子很广,从街上的小混混到名牌大学的优等生,从十一二岁的小屁孩到四五十岁的中年人,街上卖艺的混日子的学校里念书的教书的,三教九流,都能够神奇得跟他谈得来。记忆中,他的身边总是有一群一群的人,似乎就从未见他形单影只过。跟他一起久了,也逐渐会跟他周围的人熟起来。


有时候坤哥会带我到酒吧小饭馆街边的露天酒桌乃至公园的亭子里和他的那些个老老少少的兄弟们拼酒。坤哥比我们这些同级的男生大一岁,但他的酒量却远远大于普通成年人。据说这跟他那广泛异常的朋友圈子一样,都是源自于他那个曾是老家的小城传说中一个黑帮组织(说穿了就是混混团体)老大的父亲。有不少人跟我绘声绘色的描述过城里的某某酒店,某某酒吧就是他老爸开的,他老爸曾经多么的财大气粗一手遮天,甚至曾经利用自己的权势半强迫得把一个有夫之妇弄到了手云云。我对这些半信半疑,又不好去问坤哥,因为对于自己的家世他一向口风很紧,也并不乐意提起的样子。


记得有一回酒至半酣,有个家伙有点喝高了,大着舌头问:"坤哥,怎么不把你弟带来,你们哥俩搭档,天下无敌呀!"


本来心情颇佳的坤哥却突然脸色一沉,"啪"得把酒杯一放,僵硬得说:"别提了。"


旁边有人凑在那人耳边说了些什么,那人顿时脸色一青,酒也醒了,忙不迭得跟他道歉。


这一个片断的记忆非常清晰,尤其,当时坤哥脸上那种复杂难以表达的神情,此刻也栩栩如生。我开始努力得回忆究竟是什么刺激到了他,却脑袋发沉,思绪逐渐不清起来。眼皮开始频频打架,我意识到,自己终于困了。于是服从得闭上了眼,让睡眠把我带走。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头微微有些痛,于是在床上多赖了一会儿。更更见时间还早,便陪我躺着。迷迷糊糊中我突然喊出一句:"坤哥!"


更更吓了一跳,转而质问我在叫什么人的名字,我考虑再三,终于还是把昨晚失眠的情况告诉了他。


更更听完,瞪着我好半天,长叹一口气,说:"看来这还真成你一块心病了呀。"


我轻吻他的耳垂,给自己找着借口:"可是这事儿实在蹊跷,而且之前我们也担心过的,那人也有可能是什么对我们私生活感兴趣的无聊家伙,日记也被他偷走,就更值得怀疑了。说起来,我们还是没有脱离险境。"


更更一笑:"我本来也那么觉得,还后怕了一阵子,但是现在依我看,大盗最有可能是两种人--"


"什么人?"我饶有兴趣得看着他。


他狡黠得看我一眼,把下巴搭在我肩膀上,凑在我耳边说:"第一种是,你的书迷。你想想,三次丢的东西,不都是你的一些私人物品么?"


我头皮一麻。


是呀,我怎么就从来没想过呢?大盗三次来访,除了我的一些小东西没有拿走任何钱财,甚至是带着一种好奇的游客的态度参观了我的房子。这种行为,倒的确是有点像我的书迷干出来的。可是,即使书迷能从我的文中了解一星半点我的生活习惯,但对于我的具体作息时间,是不可能掌握得这么详细的。而且,因为和更更同居的关系,我的住址一直是对外保密的,除了编辑和出版商,是没有人知道我的住所的。


"那么第二种呢?"我就势把他往怀中一搂,柔声问。


我的更更忽然脸色一沉,冰冷得丢出一句:"就是有人暗恋你呗。"


我哭笑不得。


"你怎么就联想到那里去了呢?"


怀中的人更不高兴了。


"上次和你看的那部王家卫的片子,还记得不?"


我稍作回忆,很快得答道:"记得啊,重庆森林,怎么了?"


"那里面王菲暗恋梁朝伟,就趁他上班的时候偷偷溜到他家里去,翻他的东西,用他的唱机听歌。"


我一怔,继而大笑起来。笑得在床上直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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