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房间某些陈设起了细微的变化。电视机柜下的抽屉缝里露出一截纸角,抽出一看不过是抽屉里CD的歌词本。那座摆放着我从云南买来的玉器柜子的玻璃壁上,多出一个白呼呼的痕迹,好象有人把脸贴在上面,喷出的鼻息留下的口鼻轮廓。鞋柜里的拖鞋好象被人穿过,因为我记得原先它们是头向内摆放的,现在却反过来了。水族箱里的金鱼一反常态,听到我进门的响动并没有迫不及待的浮上来乞食,继续悠然自得。阳台上的鹦鹉似乎表情郁闷。
可这间房子还会有什么人来呢?我,一个单身男性,父母亲戚都在外地,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况且,我从未把钥匙交给任何外人。
想到这儿我不禁心中一凛,快步奔向存放存折的卧室。果然,衣柜被翻过了,锁着的抽屉被撬开过了。我拨开衣柜底层那些明显并未被翻动过的旧衣服,从最底下木板的一个巧妙不易被察觉的夹层里,翻出一个褐色的小盒子来,打开。存折,银行卡和一只外婆临终传给未来孙媳的和田玉坠子平平安安得躺在暗红色的缎子上面。我松一口气,幸亏,这些没被发现。
我仔细清理了被翻弄过的东西,发现自己竟然并没有丢失任何东西,包括客厅立柜里那些珍贵的玉器。
我似乎有些不相信,认定了小偷光临过的人家必定会被洗劫一空,于是又检查了一遍现场。这一来我终于发现了损失--那只从西双版纳带来的叶片做的哨子不见了。
我啼笑皆非。这个状况哪里像是被小偷入室偷窃?简直像是误入了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孩子。
我又检查了其它的房子,书房,厨房,餐厅,洗手间,更加纳闷的发现厨房的案板上丢着一只被咬过一口的苹果,洗手间的盥洗池周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着哩水气味。
我于是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开始发挥我身为一个作家的想象力,和推理能力,推测在我离开家的这十一个小时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
首先,即使我损失财物不多(只一个哨子而已,虽然它有一些特殊的意义),但未经主人允许擅自闯入他人的房间并拿走东西,这个唐突的来访者还是应该被称作小偷,不,我决定不用这个称呼。因为我不认为一个普通的小偷在行窃之时还能给自己头发定型,吃一口苹果,喂喂金鱼。这种自信和气度,简直是武侠小说中的那种江洋大盗才具备,于是我决定称这位客人为:大盗。并且,我直觉得认为这个大盗,是男性。
大盗的目的原本应该是金钱,但是照房间内的种种痕迹推断,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
大盗进入了我的房间(使用手段暂且不考虑),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换上了拖鞋(我不认为一个会留下如此多破绽的家伙为了不留下脚印而换拖鞋),他并没有直奔卧室,而是先在客厅里赏玩了一番。他观赏了我的玉器,翻了我收藏CD的抽屉,好心得帮我喂了金鱼(他可真有闲情逸致),看情况似乎也戏弄了那只鹦鹉。然后,按照一般人的生活习惯,他进入了卧室,打开了衣柜,但他似乎只是翻看了一下我挂起来的衣服,然后翻了那些锁起来的抽屉,发现了那只哨子,很喜欢,于是拿走了。之后,他进入了卧室同侧的洗手间,不知出于何种心理用着哩水摆弄了头发,大约还在镜子前自我陶醉了一阵。后来也许他饿了,进了厨房,发现了三天前我丢在壁橱里的那只苹果,显然那已经软掉的苹果让他很不满意。他就这样在我的房间消磨了若干时间,然后把拿出的东西原样放回,走了。
我开始对这个大盗产生一丝兴趣。我奇怪的有三件事:一。他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就只是参观房屋?二。他怎么就如此笃定我不会在他尚未离开的时候突然回来,还能如此的悠闲?三。他究竟是个马大哈还是刻意留下痕迹要我察觉?
更更出差回来以后同他说起这件事情,他不以为然。
"就是个没找到钱的小偷!"
我敲他的脑袋。
"傻瓜,你觉得一个普通小偷会留下这么多破绽吗?"
"也许这人就么蠢呢!"他撇撇嘴,表示不屑。我知道他对大盗十分怨恨,因为那只丢失的哨子,是他送给我的。
那时候去云南旅游,我们在同一个旅行团,第二天去的是西双版纳的原始森林。在潮湿而坚实的吊桥上,我们遇到一个兜售哨子的小贩,只剩最后几个,团里的游客一哄而上抢购一空。我没有买到,有几分懊恼,于是他把自己买的哨子送给了我。浓绿的森林里,他白色的T恤和同T恤一样洁白的牙齿组合成一副色泽鲜亮的拼图。那一刻我就下定决心要把他变成自己的东西。直到后来他来到了我的城市,才狡猾的对我说其实他早看上我了,哨子不过是一次试探。这个时候我就会把得意洋洋的他按倒在床上,一边咬他笑着的唇一边说,你成功了坏蛋。
没错,我们是一对幸福的GAY,现在正过着幸福的同居生活。在外人眼里我不过是个性格孤僻的独身男子,有一个性格开朗的房客。我从不把钥匙交给外人,因为这房间的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属于我,一把属于更更,我最亲密的爱人。
很快,我就把大盗的事抛在了脑后。
最近更更开始迷上电影,他把大把的薪水花在了购置家庭影院和淘碟上头。我对此显得无可奈何,因为他实在已经任性惯了。况且,我认为看好电影的确是一种很好的享受,也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话题和乐趣。比如,周末的时候我们就会在晚饭后坐在电视屏幕前,关掉房间里所有的灯,把自己置于完全的黑暗和完全的寂静之中。更更喜欢在这时靠在我怀里,抱住我的一条胳臂。我知道他一是觉得这样很舒服,二是当他看电影到落泪的时候,我不会看见。更更平常很容易给人留下大大咧咧毛毛躁躁的印象,我却明白他其实还是一个很孩子气,心思细腻的人。但他又是那么的自尊和倔强,从不愿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在我面前,我深知这一点,所以他流泪的时候我虽然察觉得到,但从不说出来,也不会替他擦拭,只在电影结束,泪迹干后轻轻吻他的眼角。
我是个生活散漫的作家。因为这个职业相对自由,所以通常我还是比较清闲。更更去上班的时候,我就在书房里看书,灵感来了在计算机上敲出密密麻麻的字符。这样我每天能敲出两三千字,多的时候四五千,算是比较高产的了。所以我在编辑那里信誉良好,很少拖稿。但写作这一行的缺陷就是不能一劳永逸,你必须得时时创新,跟上时代的潮流,如果不想冒风险就最好选择快餐文学,抓住现代人心理,才能畅销。所以我通常都写一些耍耍小聪明,娱乐性强的文字,不悲情,不吃力又讨好。我是由网络发迹的,最初的一段时间我的作品并不被出版社看好,一直处于低潮,有好几次都想要退出,更更却总是会跳出来生气地说,你别怕写的东西赚不到钱,我养你,我就去种田也会养你!这个时候我本来应该恼怒于他伤害了一个男人的自尊吧?而我却只是甜蜜而又酸楚的笑着,把他紧紧搂在怀里。
2.
最近我有一本新书要发售,要在上海举行签售会,去一个星期。把更更一个人留在家里我很歉疚,但这些短暂的分离我们彼此又都必须熟悉。所以更更只是闹了一点小情绪,还是以大局为重了。
到上海的第一天天气很好,下飞机的时候晴空万里。到了酒店,给更更打电话,他似乎还在睡懒觉,声音有些迷迷糊糊,不过一听到我的声音,他就清醒过来,高兴的问我感觉如何。我一边向他描绘上海的繁华一边敦促他起床吃早饭,不要因为是周末就偷懒。他不情愿得咕哝着,窸窸索索开始穿衣服。
接待我的杂志编辑很是热情,坐在杂志社的专车里在上海宽阔却拥挤的街道上走马观花的看过去。司机水平实在是高,一看就是在上海这种交通拥挤的地方磨练出来的,见缝插针,百折不挠。我透过低低的车窗看高耸入云的大楼,不时在人行道上掠过的摩登男女,想这就是上海,忙碌,前卫,浪漫,她有现代人需要的一切。很巧,那一天在浦东陆家咀正遇上嘉年华会,我们一行人从步行街走过的时候觉得自己仿佛身在美利坚。有轮滑队从街道上悠然掠过,更有成群结队的少男少女举着充气的锤子,在街角打闹作一团。满目都是张扬的生命力,逼人的青春。我想自己已经二十六岁,不算老但也过了这样肆意玩闹的年纪。二十六岁的我有了自己的事业,有爱人在身边陪我,我想这足矣。
在淮海路的一家装饰奇幻的店里为更更买了一副耳钉。更更比我小四岁,也比我这个习惯了朴素的人更追求时尚,他左耳有一个大学时穿的耳洞,因为怕我嫌那流里流气他一直没戴过耳钉或耳环,就那样晾着。但他没想到其实我并没有外表看上去的那么古板,我对服装,装饰物的品位绝对是走在时代前沿的,所以我一看到那副绿豆般大小,熟透的石榴籽般红得鲜亮的耳钉就断定它一定适合更更洁白细腻的皮肤,会给他增添某种迷人的阴柔气质。
上海真是梦幻般的城市,但是我知道我不会爱上她,因为我的爱人不在这里,他在另一个城市等我回去。
签售进行的很顺利,我自己都没有料到自己那么受读者欢迎,许多人据说还是专程赶来上海参加签售的,让我多少有些受宠若惊。我自认是完全无法同那些学者文豪相提并论的,我虽然喜爱文学,然而它现在已经多多少少成了我谋生的一种手段。读者们的热情让我感觉幸福却也有些惭愧。抱着这样的心情,我很是认真的在一双双眼睛殷切的期盼下,一双双急切的手递上来的我的新书扉页上,潇洒而有力的签上我的名字。
读者的队伍似乎长得看不到头,这样久了我开始觉得疲倦,手指有些酸麻,字迹也开始有些歪歪扭扭起来。一张张白晃晃的纸页从眼前掠过,带着未干的油墨气味,闻得多了会像站在新装修的房子里太久而感觉头晕,甚至胃里都有些不适。厌烦的情绪开始在心里滋生,我机械化的一本一本签着,职业性得微笑,心里却暗暗祈祷能赶紧结束。
这样队伍终于一点点缩短,我只感到头昏脑胀,甚至不再有心情看来人的脸。
啪。又一本书递上来,一双十指奇长的手动作利落得翻开了书页。我一怔,觉得好象有什么吸引了自己的注意,细想,是那翻书的动作,那手指,实在灵巧得惊人。定睛一看,发现眼前的扉页上分明已有一行小字,是用黑色钢笔写的--
我们站在高楼上面,望着天空。
仿佛一支暗箭射中神经中枢,我瞬间清醒过来,下意识得抬头看向面前的人--
我呆住了。
一双那么,那么忧郁的眼睛。带着一种似曾相识的黯然,令我想起悲伤的热带。
一时我竟看不见眼前这个人的样貌,而只是呆在这双眼睛里。
眼睛的主人不说话,只是静静盯着我,骄阳当空,我却仿佛身处雨林投下的荫翳。
半晌,我回过神来,为自己的失态羞愧不已。我在那行字下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突然意识到那有些不妥,刚准备重签,那眼睛的主人却已经悄然收起书页,走下去了。我只感到薄而犀利的书页擦过手指,微微一痛,食指的指尖,一颗石榴籽般的血滴涌出来,又沾在了纸张上,随着那人动作掠起的清风一同消失了。
那之后我一直有些怅然若失,晚餐,观赏上海夜景也心不在焉。深夜回酒店,给更更打电话,本想告诉他这件事情,却欲言又止,最终没有提起,只是漫无边际得闲扯着。
"青彦,你有心事吗?"放下电话前更更终于问我。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没有,只是已经两天没见你,有些郁闷。"
更更在电话那一端轻轻笑了,他说:"青彦,我很想你。"
我顿时把有关那眼睛的一切忘了,那一刻我突然强烈的意识到自己正在深深得爱着,我吻着电话,想象自己正吻着他柔软的耳朵。
"更更,我也想你。"
3.
在上海待到第六天,我已经不可抑制的想要见到更更,甚至在街上把一个男孩错认作他,追着人家跑了一路。
在电话里把这件事讲给他时他哈哈大笑,笑声里还有一丝得意,同时他也神秘兮兮得告诉我,家里出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我一阵紧张,问他是不是有匪徒深夜入室抢劫,他笑得更开心:
"我们住的可是七楼,连根能攀上来的水管都没有,除非有人空降!"
我放下心来。
"那你说得奇怪的事是什幺?"
他却一个劲儿卖关子。
"你回来就知道了。"
我颇不以为然,忽然心里一动,一件已经被扔在记忆角落里很久的事情挤开一角,一下子蹦了出来。
"是不是......大盗又来了?"我发现自己的声音竟有些兴奋。
"你猜到了啊......"更更顿时有些失望,我甚至想象得出他兴高采烈的脸一下子无精打采的样子,心里涌起一阵爱怜。
"更更,明天我就能见到你。"我低声说,全身的血液都在欢快的奔涌。
"嗯。"他在那端应到,微微的甜。
下飞机的时候我又穿上了来时的厚呢子大衣,这座北方的城市还沉睡在早春的夜色里。我孤身一人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走着,心里却很温暖。我知道有一个人一定会在出口那里,远远的翘首企盼着。
"青彦--"
果然,刚走出大厅他就欢快的飞奔过来,像颗子弹一样冲在我怀里,抱住我的腰。我把行李箱丢在一旁,将他清瘦的身体裹在大衣里,紧紧把他的脑袋按在胸前,脚一寸一寸的挪动,在原地打着圈儿。我知道周围肯定会有人诧异得看过来,但那又如何,就让他们看吧,看看什么是恋爱,什么是恋爱中的人。
这样等到他闷闷得在我胸口叫,青彦,我喘不过气啦,我才放开他,两人相视一笑,提了行李去打车。
刚进家门我就闻到了扑鼻的香气,餐厅里摆了色彩丰富的一桌,还微微冒着热气。更更在一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想你坐飞机一定饿了,我又不会做饭,所以只好叫外卖来......"
话音未落我已经狠狠吻住了他的唇,要不是他极力推拒,要我先吃饭,被吃掉的可能会是另外一样东西。
酒足饭饱之后更更开始跟我汇报那个"奇怪事件"。
"大概是你走后的第五天吧,我下班回到家,发现有些东西好象被谁翻过了,拖鞋被穿过,柜子被翻弄过......"
"有没有丢什么东西?"我打断他问。
"没,我看了一下,卡和折子都在。"他顿了一下,突然想起什么:"哦对了,我买给你的那条酒红色的领带不见了。"
我眉头微微一皱。
更更下班的时间大概是下午六点,而上次大盗潜入家里的时间是晚上,九点钟左右,他是如何掌握了我和更更的作息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