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人吴嫂总在夜末睡觉的时候来工作,而云烯正醒着--当然,考虑到那本来就是正常的工作时间,所以并没有什么说头。只是那妇人,似乎是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在没有活物(活动的物体)的房子里打扫,每天都会自己开门进来,也不吭声,直到到了云烯的身边,才说:"云先生,你好。把脚抬一下,我要扫地了。"仿佛云烯只是这家里一件碍事的大型活动摆设。说她对云烯视若无睹吧,偏偏经常向他投来的满含探究意味的防范眼神,又让云烯不禁背上一阵恶寒。几回合斗法下来,云烯输得心服口服,无奈只有三十六计走为上,每日出门闲逛,顺便解决中午的温饱问题。
由主人的作息时间决定,夜家没有"午饭"一说。吴嫂总在下午出现,傍晚开始为夜末准备夜宵,放入焖锅炖着;夜末会在七八点醒来,带着云烯去赶晚场的晚餐--那也是云烯作为米虫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候;午夜时分,夜末拖着昏昏欲睡的云烯开始享受夜宵,习惯睡前不吃东西的云烯对着一桌美味,结果只能再傻坐一个多小时,等消化掉一点再睡;早晨八九点,夜末享受着热腾腾美味的外卖早餐的时候,云烯与周公下棋正酣,无暇顾及;待到收秤终局,时钟已经走到十一二点,早餐已冷,会煮饭的还没到,而稀里糊涂的夜末忙着打点准备睡觉。
下午六点半,云烯慨叹着回到夜家,米虫做到他这份上,委实可怜。吴嫂已经不在了,一个人醒着,从房间的这头走到那头,从那头走到这头,越发觉得无聊。于是,打开主卧的房门,走到夜末床边,说要养他却养得如此不负责任的家伙正睡着,火起来就恨不得把他揪起来,拖去祭拜自己的五脏菩萨。然而,手伸过去了,又作罢。
夜末的房间,刷着略显灰暗的橙色墙面漆,连窗帘都是同色。第一次见到,云烯大笑着说:"你是不是练过葵花宝典什么的?"现在,傍晚的夕阳透过厚质的窗帘,也是暖暖的暗橙色,与没有光线直射的房间混在一起,明明知道现在不该是睡觉的时候,但在这样的环境中,打搅他的睡眠却似乎是种罪过。
见过夜末半夜的样子,才知道初见时的病恹恹,不过是因为睡眠不足;而异于常人的苍白肤色,也大约是太少见到日光的缘故;至于褐色墨镜的存在意义,也在于不习惯阳光的直射而已。如今在一片昏暗的暖色的包围下,泛着血色的脸,有了修长的黑色睫毛衬托,还是显得白,却不那么让人厌了。浅色的唇微微翘起,不知是做了什么好梦,还是想到了什么好的情节,或者两者皆有。
相比于醒着,有点认真执着得傻气的夜末,云烯更喜欢睡着的他,有一种很平静的美,算不得出众,但会让人安心。云烯一直不明白,那些半路遇上的也就算了,和他一起住也有些日子了,为什么他还是认为自己是流氓混混一类?
可是,云烯也并不想解释,就这么赖在夜家不走。他告诉自己:我当然不能说!这个笨蛋是一心一意要找个流氓来当他的人物原型的。要是知道自己不是,还不把自己赶出去?到时候万一真的带了个流氓强盗回家怎么办?--当然,自己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个好地方可以继续安心地当米虫,干嘛要离开?
夜末在电脑前发呆,一呆就呆了一两个小时,也还没有要做什么的样子。
前两天,朋友打电话来,说已经写完的那部分有个导演看中了,但是要知道后面的大概情节,长度是多少集,什么时候能写完,这样才能去找投资方谈。所以,朋友特地来催他,说:你写不完,起码把大纲列了吧,机不可失啊。
可是,夜末现在连大纲都列不了。当然,夜末不是那种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到后来发现情节无论如何发展都不能自圆其说了的某些人(譬如某牛)。在动笔之前,他的确有过大纲,动笔之后,也一直按计划进行──直到某人的出现。
剧本里有个流氓头目,戏份不算多,但好歹也算个BOSS级的人物,不少情节有他串场。起初就是因为写不下来,才会难得的大白天出门,才会在街上盯了云烯很久,才会把他拐回来。现在来看,云烯的功用是不错的,甚至应该说有点好得过头了。于是,头目的戏份越来越多,性格也向光明正义一方靠拢,那些为非作歹的行为都有了不得已的苦衷,自然整个故事便也脱离计划,不受控制起来。只是,他真的没有办法想着云烯,把那个人物写得不堪。
"啊~~~"夜末大吼一声,赌气地关上电脑,离开书房。
就像他不知道云烯总会在他床边守着他的睡颜,云烯可知道自己睡后也会同样地被参观?
夜末轻轻打开客房的门,里面的景象让他忍不住皱紧了眉。云烯实在是个破坏王,就算每天吴嫂都会来把他的房间彻底清理一遍,他仍有办法在几个小时内制造出一个入室盗窃现场来。有时候觉得他的家教很好,餐桌礼仪,各国习俗,他都很清楚,但看到他的房间又仿佛是从什么没有家具的原始部落里出来的。啊!不是!人家原始部落还是会很认真打理房间的吧。=.=|||
从满地的衣物间走过去,用食指挑起一件散发着奇怪气味的外套,往门口的方向扔过去:记得要叮嘱吴嫂把这件褐色的外套给洗了,最好再加点芳香剂什么的。相当勉强地在床边扒拉出一个空位,坐下来,看着熟睡的云烯,继续发呆。
夜末不太清楚自己是不是GAY,因为家教严,从小到大深交的人不多。至于大学毕业后,一心要坚持理想,不顾别人怎么看,窝在家里当起了米虫,能见到的人就更少了。然而,现在,他似乎是真的喜欢上这个人了,不,也许应该说是爱,他夜末爱上云烯了。
这种感情真得让人很费解,相识不过十几天,对他的认识仅限于:他嘴虽坏,但人其实很好。第一感觉以为是个流氓小混混,相处久了,又觉得不像,可看他心安理得地做着全职米虫,又似乎......仔细想,他身上并没有什么值得自己去喜欢的特质。唯一,也就是第一眼注意到他时。当时他吓退了一个扒手,而险些被偷的女孩却误以为自己被他跟踪,嘴里说了些不好听的。夜末以为他一定会回骂过去,至少是发火,他却只苦笑着耸耸肩走开了。下意识里就这么认定他是个良心未泯,误入歧途的不良青年,觉得就算带他回家,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也就如此了!现在却觉得自己爱上他了,究竟是为什么呢?
还有,云烯呢?他的态度是什么?想问又不敢,觉得两个人随便聊聊天也很好,或许就可以旁敲侧击出一些自己想要的答案。偏偏自己是少爷脾气,他的嘴又臭过苏州河,想来想去,除了无聊的斗嘴,他们似乎也没再说过什么。
要是云烯醒着的时候,也能这样安静该多好!这样想,正睡着的某人忽然皱起眉头,极快地用似乎是法语骂了一句,然后伸手挠了挠因为被刻意忽视而见长的乱发,翻身继续睡。夜末一秒错愕,之后又忍俊不禁,轻声对他说:是!是!是!我错了。你睡着的时候也安静不到哪里去。不过,你若真的静下来了,就不是你云烯了吧。
这样的气氛,很舒服,却就是会被破坏。
客厅里的电话突然催命似的响起来,夜末一看时锺,只是凌晨五点。哪个变态一大早打别人家里电话,打扰人家休息!他忿忿地出去接起电话,没好气地问:"哪个?"
半分锺后,他一脸慌张地冲进客房,死命地把云烯推醒:"快醒醒!快点!快醒醒!"
云烯正睡到好处,硬生生地被叫醒,一看天只是微亮,就愈发恼火了:"晚也不让我睡,早也不让我睡。你家死人了还是怎么?一大早吵什么吵!"话音未落,已经团起被子,准备下半场了。
夜末只好生拉硬拽地把他从被窝里拖出来,顾不得他上身赤裸的大好风景,拾起地上的衣服就往他身上扔:"你快点收拾了东西,到外面去逛一天。要是被她知道我还在家里养了一条米虫,事情就大条了。"
云烯被凌晨的风一吹,醒了大半,听了他的话,更是彻底清醒了。"会怎么样?"他冷笑着看夜末忙乱地把自己的东西往包里塞。原来是金主要回来啊!住得太舒服,都快忘了两个人都是米虫了。要是被知道他用金主给的钱又养了一个,只怕......"她(他)会不给钱了吗?"
"知道就快点帮忙嘛!"夜末头也不抬地回答,"我也不知道她会呆到几点,你就在外面多晃荡一会儿好了。反正我会等你回来的──"话一出口,发现自己像是等门的妻子似的,耳根一热,头低得更深了。
若是往常,云烯少不了一番揶揄,可现在心情恶劣,哪有空注意这些细节?
凌晨五点,云烯背着包站在公寓前的街道上。远远有一辆出租车,打着"空车"的灯往这个方向来。他伸出一只手,举到有点酸了,车才到面前停下。"往闹市里开。"这个时候,能去哪里呢?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该死!
两个小时后,夜末打开门,把亮闪闪的干净房间展示在门外的华服少妇眼前,"姐姐,请你下次回国看我时,考虑一下时差好吗?"
话说某条姓云名烯的米虫,于X年X月X日的凌晨3点睡下,又不幸地于同日凌晨5时许被踢出门,上了一辆出租车,扔下一句"往闹市里开",便倒头睡在后排座位上--
"往闹市里开?哪里闹市?"司机一头雾水地往回看,见他没有动静,便使劲推了两把:"喂!你到底去哪里?"
云烯才迷糊着要睡过去,又被吵醒,心头火苗直往上窜,心想:该死!米虫居然当到连个安稳觉都没得睡,这还有天理吗?他勉强睁开眼,努力对焦住那个司机,翻掌打掉他的手,没好气地说:"推什么推!没见过人睡觉啊?我让你开,你就开,话那么多找死啊!"说着,伸手到怀里想掏钱包:以为我没钱?哼!无奈各项机能都停得七七八八了,摸了一会儿没摸到,翻了个身又睡过去。
而那司机看到的,便是一个衣着随便,面目凶恶,怎么看都属于公安系统严打对象的人物,恶狠狠地眯眼看他,用行动(打手)和语言("......找死啊!")对他进行了双重威胁,并且根据最后的那个动作来推测,说不定还有什么武器放在怀里。
在这种时候,一个爱人民爱社会的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一定会巧施计谋,将该名歹徒擒获,扭送公安机关(其实也就是直接把车子开到公安局去),说不定还能顺藤摸瓜侦破一两个大案,拿个奖状,通报表扬一下。不幸的是,这个司机只是个安分守己,胆小怕事的普通人,明明已经快要交班了,巧遇一单生意,原想可以得个便宜,没想到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哪还敢横生枝节?好在去的是闹市,不是荒郊野外,大概是才犯了什幺事,恐怕作案太过嚣张被抓吧。不管了,找个近一点的商业中心,把这尊瘟神请下去再说。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偷眼向后瞄,就担心云烯什么时候会猛地掏出一把刀或者枪什么的。
这样开了大概一刻锺,出租车停在一个地铁站前:"那个......先生,到了。"
云烯慢慢地坐起来:"噢......我给你钱,多少?"
司机扫了一眼计价器:24.70,刚想开口,瞄到云烯刚从怀里掏出的一把瑞士军刀,咽了咽口水,僵笑道:"没......没多少,就当我请的好了。"
真是怪了!钱包去哪儿了?"你等一下。"云烯返身打开旅行背包,一阵狂翻,连被压在最下面的一把错金银装饰的匕首都挖了出来,闪亮的金属光泽看得司机一阵心惊肉跳。"咦?我的钱包呢?"两道剑眉又拧到了一起。
"找......找不到就算了。"司机一脸心痛地递上两张百元大钞,"这点小意思,就当兄弟我请大哥喝茶,我家里还有事,急着赶回去,您看您是不是......?"
云烯觉得自己有点睡迷糊了,自己乘车,那么也应该是自己付钱吧,怎么变成司机付钱了呢?而且一给就给两百。可是......好象也没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嘛,依据米虫的本能,云烯收下了两张百元钞票,下了车。未等云烯站稳,自语着"破财消灾,破财消灾"的司机,深吸一口气,飞快地启动了车子。等只能看到车牌的形状的时候,云烯终于恍然大悟,向着车子的方向,破口大骂:"妈的!你哪只眼看到老子是流氓了?再说,就算是流氓,老子是两百块钱就能摆平的那种吗?"
不过,鉴于某人匆忙把自己赶出来的时候,似乎忘记把钱包放进包里,今天怕就要靠这两百元"赃款"度日了。唉!出门时还想索性就趁机和夜末一刀两断算了,反正只要自己不去找他,他也找不到自己,然而为了他可怜的钱包......还是要回去一次啊。
就算转个弯便是商业中心,就算半径百米之内有十几条公交线路外加身后的地铁站,现在这时候也还是早得过头了,只有地铁隧道里无家可归的盲流,拥着破烂的单被,警惕地盯着他看。
云烯握紧拳头,忍住想打人的冲动,大步走开。绕过拐弯,有一家24小时便利店,店里只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店员,手里捧着一本什么东西,一门心思地开小差。云烯拿了份微波食品,一罐咖啡在店里的小桌子上解决他的早饭问题。其间,不时感到有奇怪的声音和奇怪的视线,可他一扭头,那女店员还在低头看书。是可忍,孰不可忍!何况他也算是一忍再忍,忍无可忍了!云烯把手中的饭盒往垃圾箱里一扔,"铿铿铿"地踩到柜台前,"小姐!"
"啊?"那店员心虚地抬起头,"先生,还要买什么吗?"
"我知道我长得的确不慈眉善目,但你们有必要每个人都把我当流氓看吗?"云烯猛地一拍桌子,那女店员一惊,手上的书落在柜台上,是本漫画,翻开那一页,两个男人在做爱。"......"
"......"
"......"
"啊!那个......哈!您不要误会,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女店员收起漫画,陪着笑地送面容僵滞的云烯出门。转身发了条短信:"啊~~~遇到了一个极品小攻啊!超级有气势!似乎还是混道上的!大心^^偷拍了很多照片下来,赚到了!赚到了!羡慕我吧~~~哇哈哈哈!"
虽然很想逃避现实,不回家面对那些可能已经长出了绿毛,细菌都已经繁殖到十七八代了的碗筷之属,可以大清早漫无目的地在无人的马路上走来走去委实无聊,更担心又会莫名其妙出现什么让他暴走的事情。安全起见,云烯还是决定用那两百块"赃款"叫车回家。
一个多月没回的家,出人意料地干净。要不是家里都没有养小动物的习惯,更不要说海螺、田螺什么的就算养在家里,也会因为没有人换水早早死掉,真要怀疑是不是哪家小仙女借住他家,日日打扫了。云烯问候过远在天国的老妈,兀自言语道:"早知道有人来打扫过了,我还可怜巴巴地窝在那个混蛋家里看人脸色干吗?"走进房间,看见几乎已经不记得长什么样的书桌,终于重见天日,上面放着一张白色字条,心中一跳,走过去看,果然是小弟云浮的笔迹。照例是嘱咐回来了就和他联系,自己要稍微懂得照顾自己一点,还是买只手机联系起来方便些,诸如此类的废话。一想到有的人在旁边拼命教导小弟对自家哥哥"忘恩负义"未果,心里就很爽。"果然求人不如求己,自家宝宝就是好用。"一边感叹,一边扑向久别的床褥,"啊!这会儿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大头觉一睡睡到下午三四点,想起还要去夜末家拿钱包,索性跑出去,找了家pub混到凌晨。
到了夜末家,已经是凌晨2点,依据惯例,正是某夜姓米虫的活动期。云烯一边感叹着夜末这样对他,他竟还能做到如此体贴,一边敲门。却无人应答。又敲门。还是没反应。云烯火了,连踹几脚,踹醒了同层的邻居,有人开门询问,有人骂骂咧咧。开玩笑!比吵架?谁怕谁!你火我不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