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将军偏要嫁我为妻——山河不倦
山河不倦  发于:2023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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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突然想起在四水城初见燕暮寒的时候。  千钧弓射出的箭从他的身侧穿过,强劲的力道差点将他带倒,那时祝珩做梦都想不到,有朝一日,射出这一箭的人会小心翼翼地握住他的头发,轻轻梳理。  燕暮寒对他很好,可世间情爱比琉璃脆,比彩云易散,比人心变的还快……这份喜欢又能持续多久。  想前些日子燕暮寒还性格羞怯,逗弄一句就红到了耳根子,而今耍酒疯表明心意了,却又装出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  是想反悔吗?  亲了抱了,如今又把告白咽了回去,哪里有这种道理。  祝珩摩挲着手腕上的珠串,心里泛起一片冷意,他不在意燕暮寒的喜欢,但不愿意吃这个亏。  “将军的手真巧,文能编发,武能拉弓,你我在四水城初见,你那一箭冲上城墙,差点……”祝珩点了点左胸口,在铜镜里和燕暮寒对上视线,含笑道,“差点从这儿穿过去,将我钉死在四水城城墙之上。”  头发被扯了一下,逐渐成型的辫子散开,燕暮寒失了血色的脸映在镜中,有种模糊的脆弱感。  心里堵着的气散了些许,祝珩移开视线,暗自在心里腹诽:活该,谁让你惹我不痛快。  明隐寺方圆十里以内的人畜都知道,祝珩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主儿,惹谁都别惹他不痛快。他会因为山下的小孩打折了狸花猫的腿,半夜不睡觉,装成鬼去吓孩子;也会因为大皇兄将他推下水,暗中帮其他皇子出谋划策,争宠抢风头……  打小是佛祖看着长大的,却养出了一副恶鬼心肠。  燕暮寒的手很巧,重新编好了头发,他按住祝珩的肩膀,自上而下地看着他,颤抖的嗓音里带着后怕:“那一箭,我不知是你。”  他踏过南秦的十二座城池,以为要在大都才能见到祝珩,大概是上苍垂怜他,祝珩被送到了他的面前。  惦念了多年的人,哪里舍得伤害分毫,哪里舍得……让他误会。  尽管燕暮寒可以确定那一箭没有瞄准人,也不会伤到祝珩,但他仍然为此事自责:“对不起,是我错了。”  除了那一箭,还有当众掳人的事。  如果重新来过,他一定会用最温柔的方式接走祝珩,而不是像这样,害得祝珩被无数人耻笑,在南秦沦为了笑柄。  他命人送信给祝子熹,那人回来时捎了大都的消息,南秦的人都在欢庆北域的退兵,没有人关心祝珩的死活。  甚至于觉得是祝珩这个不祥的灾星走了,南秦的危难才得以解除。  燕暮寒知道消息后气炸了,恨不得命令大军掉头回去,踏破大都,把所有人都杀了,割下舌头,丢去喂狼。  “你……”  祝珩没想过他会道歉。  两国交战,他们是相对阵营的敌人,就算燕暮寒一箭射杀了他也合情合理,但燕暮寒道了歉。  莫不是真的喜欢他喜欢到无可救药,将家国置于儿女私情之后?  祝珩没兴趣猜测燕暮寒的想法,但他确定自己永远不会为情所困。  “没关系,这也不能怪你。”祝珩抿出一个温柔的笑,“不说这些了,将军想好推荐我去逛的地方了吗?”  他站起身,瞬间抹平了视线的差距。  祝珩的视线往下一扫,心下了然,燕暮寒今日穿了厚底的马靴,不然会比他低上几公分。  “你想去延塔雪山看看吗?”  他在裴聆的口中得知,祝珩很向往延塔雪山的风光:“雪后初霁,幸运的话能看到彩虹,我们可以在山脚下走走,累了就租一架雪橇……”  祝珩静静地听着,小将军大概还没有发现,他又在说北域话了。  “你觉得怎么样?”燕暮寒期待地看着祝珩。  这是他在心里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这些年里,他每每发现了有趣的事物、靓丽的风景,都会记下来,想着以后可以带祝珩去玩去看。  包括这间屋子,也是按照祝珩喜欢的格局布置的。  祝珩听懂了六七分,想来不会太差:“很好,只是……”  燕暮寒的表情立马紧张起来,祝珩没有继续逗他,问道:“将军事务繁忙,也要与我同去吗?”  军中事务的确繁忙,刚回到王廷,大把大把的事等着燕暮寒处理,他这次回来只是为了看一眼祝珩。  昨晚有了夫妻之实,他不好好陪着祝珩就罢了,一面都不见,过于无情。  见他面露犹豫之色,祝珩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你忙就好,我带着裴聆出去。”  “不行!”不提裴聆还好,一听祝珩要带裴聆出去,燕暮寒顿时把其他的事抛之脑后了,急吼吼地阻止,“不许带他,我没事,我陪你去!”  他一直对祝珩拍裴聆头的事耿耿于怀,万一两人独处处出感情来了,还有他什么事。  燕暮寒越想心越往下沉,拉着祝珩就往外走。  去他娘的军务,谁都拦不了他陪心上人。  延塔雪山在几十里之外,乘马车需要花费几个时辰,到达时天就黑了,没什么风景可看。  燕暮寒命人备了马:“路途太远,我们,骑马去。”
  下人牵来一匹通体雪白的高头大马,燕暮寒皱了下眉头:“怎么牵了踏云,赶紧去换一匹。”  “这匹马看起来挺不错的,为什么要换?”  管家解释道:“踏云是西梁进献的千里马,性子很烈,当初尥蹶子踹伤了很多人,唯有将军驯服了它,王上便将踏云赏赐给了将军。除了将军,踏云不让任何人骑,是下人疏忽了。”  踏云是燕暮寒的专属坐骑,燕暮寒方才吩咐只要一匹马,下人们以为他要独自外出,才将踏云牵了过来。  没成想是要与这位主子共骑。  包括管家在内,所有人都悄悄打量着祝珩。  燕暮寒从不与人骑一匹马,当初迦兰的王女三番五次请求,还搬出了圣上,都没让燕暮寒松口,现如今……  下人们将祝珩的地位又拔高了一截,正准备牵着马去换,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只骨节分明的手。  祝珩打量着踏云,眼睛发亮:“别换了,它看起来还挺乖的,就骑它吧。”  祝氏一族戎马倥偬,祝珩身上流着一半祝氏的血,虽体弱多病,但骑马也是一把好手。  “不行,万一踏云,失控,会受伤,害你。”  “可是它看上去和你一样乖。”  燕暮寒的脸轰地一声热了起来,他很想问祝珩一个问题:我也乖乖的,你想骑我吗?  祝珩挑了挑眉,说出口的话跟裹了蜜似的,每一句都甜在燕暮寒心口:“再说了,不是有你在吗?将军英勇无敌,我相信你一定能保护好我。”  燕暮寒斩钉截铁的决心动摇了,从下人手里接过缰绳:“……那好吧。”  比想象中还要好哄。  祝珩摩挲着手串,眼底荡开笑弧:“我想摸摸它,行吗?”  “行。”  燕暮寒已经做好了踏云尥蹶子的准备,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随时准备出手救下祝珩,可没过几秒他就呆住了。  他曾经亲眼目睹踏云尥蹶子将人踢得吐血,可这烈性子今日突然变得软弱可欺,不仅让祝珩摸头,还乖乖地蹭在祝珩身边,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确实挺乖的。”祝珩看向燕暮寒,心里痒起来,“我带着你骑如何?”  “不行,我——”  祝珩眸光潋滟,压低的声音带着一丝诱哄意味:“我抱着你,你靠在我怀里,我们共骑一匹马,不好吗?”  --------------------  作者有话要说:  《鸡同鸭讲》  小燕子:(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疼吗?  长安:(手)不疼了。  小燕子os:我睡了他!要快点成亲!!  长安os:他是不是后悔表白了?  第18章 刺杀  延塔雪山在北域王廷西侧,山巅的雪水蜿蜒向下,汇聚成穆尔勒河,穆尔勒河自西向东流经北域三十六部,沿途风光殊异。  浩荡的冬风一起,吹得马蹄下的雪片翩跹,淌着万里冰封的河流,越过融金而落的黄沙大漠,在天寒秋冻的城镇里落脚。  祝珩握着缰绳,思绪已随风远去,飘回了烟雨朦胧的南秦大都。  祝珩的骑术是祝子熹手把手教的,佛寺远居山中,无从取乐,祝子熹整日里对着奶娃娃祝珩,小舅舅当得跟小爹爹似的,在祝珩还没断奶的时候,他就写下了十几页的计划,势要将长姐留下的独苗苗培养得文武双全。  后来因为祝珩体弱多病,计划减了又减,武的方面只剩下骑术。  专而精,祝珩很少骑马,但骑术可圈可点。  祝珩双手绕过燕暮寒的腰身,绷直的肩背仿若绕丝琴弦,在马蹄声的映衬下弹出一曲铁骨铮铮。  恐怕没人会相信,这纵马踏过河川的不羁儿郎会是南秦病歪歪的六皇子。  马背上的祝珩神采飞扬,是燕暮寒没有见过的模样,他心如擂鼓,为发现了祝珩新的一面而感到窃喜。  “将军觉得我的骑术如何?”  对他,燕暮寒向来不吝夸奖:“精湛。”  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多谢。”祝珩拉住缰绳,放慢速度,“我的骑术是舅舅教的,他是位好师父,我当时不喜欢学,他便千方百计地哄着我,为此还说过很多荒唐的话。”  燕暮寒来了兴趣,关于祝珩的一切他都不想错过:“什么话?”  金色的头发扑在脸上,痒痒的,祝珩眯着眼笑了声:“他说学会了骑马,日后才能带心爱的人私奔。”  沿着穆尔勒河骑行,气流裹挟着冰面上的寒气扑来,刮得燕暮寒耳根都红了:“你,你带过,别人吗?”  祝珩偏了偏头,越过燕暮寒的肩膀,看着远处巍峨连绵的雪山,恍然间有种他真的和燕暮寒私奔了的错觉。  不过南秦皇子与北域将军是家国仇敌,如若相恋,恐怕比男子与男子还要招人口舌。  燕暮寒久等不到答案,急切追问:“有吗?”  “这是我第一次带人同骑。”祝珩单手握住缰绳,揽住他的腰往后一按,“坐好,我们要快点赶路了,驾!”  从侧面看,祝珩将燕暮寒紧紧抱在怀里,胸膛贴着后背。  要想统帅大军,除了要有手腕,还要有一副强健的体魄。燕暮寒不是狼崽子,是一头成熟的狼,浑身上下充满了爆发力,比想象中还要危险。  祝珩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无暇顾及,他正在想一件无关紧要的事——燕暮寒的腰很细。  北域的武将身高体壮,将士们崇尚穆尔坎那样的虎背熊腰,而燕暮寒肩宽腰窄腿长,更符合南秦与东昭、迦兰等国的审美,也无怪迦兰王女会在一众儿郎里挑中他。  祝珩借着揽缰绳的的名义丈量了一下,他一条胳膊就能揽过燕暮寒的腰。  因为他的触碰,燕暮寒的身体瞬间僵硬起来,祝珩无声地勾了勾唇,故意往回收了收胳膊,正好将人圈在怀里。  “我……”  祝珩低下头,靠在燕暮寒的肩膀上,几乎能听到他狂躁的心跳声:“嗯?你说什么?”  燕暮寒面色迟疑,行房之后要注意休息,骑马耗费心力,他怕祝珩的身体受不住。  可让他离开祝珩的怀抱,他又不舍得。  这样近的距离,祝珩清楚地看到了他脸上一闪而过的挣扎。  是不愿意被抱着吗?  原本也只是想逗逗燕暮寒,祝珩不想强人所难,往后仰了仰身子,拉开距离。  身后的呼吸热气被疾风取代,燕暮寒满心苦闷。  怎么不抱了?  神明要放在遥远的地方供奉,再加上延塔雪山上时常有狼群出没,是故山下没有人居住,昨天下了一夜的雪,放眼望去尽是苍茫的白色。  “吁——”  燕暮寒手臂一展,揽着祝珩的腰,直接将他抱到了身前:“上山,我来。”  祝珩吓了一跳:“要上山吗?”  “上面,更好看,你会喜欢。”无意中碰到祝珩冰冷的指尖,燕暮寒皱了皱眉头,“你,冷吗?”  南秦一年到头也下不了几场雪,祝珩的身体又差,肯定是受不住的。  燕暮寒暗自懊恼自己考虑不周,将祝珩的手包裹在掌心中:“回去准备,手套,给你。”  冷倒是不冷的,只是祝珩从小体寒,稍一见风手脚就没有热乎气,用他那群相看两厌的兄弟姐妹的话来形容,就跟死人尸体似的。  没有人愿意触碰尸体,即使亲近如祝子熹和明心,也只是嘱咐他注意保暖。  祝珩活了二十年,会握住他的手一点点焐热的人只有燕暮寒。  说不感动是假的,但感动是会要人命的大忌。  祝珩试着往后抽出手:“我不冷,手一直是凉的,暖和不过来。”  按照燕暮寒羞怯的个性,应该顺着台阶松开手,祝珩是这样以为的,可燕暮寒真的这样做后,不知为何,他又有一丝失落。  “转过来。”  燕暮寒也不废话,直接去抬祝珩的腿,将他转了个面,两人面对面,然后解开外袍,用衣服裹住祝珩:“这样,没有风,暖和。”  燕暮寒火旺体热,从小在雪山上摸爬滚打,昨天还被罚了百盏请罪酒,要是常人早就病倒了,他却什么事都没有。  薄薄的里衣被扯开了一点,祝珩的脸直接贴到了温热的皮肤上,他思绪大乱,满脑子只剩下两个字:好烫。  如同抱了一个会持续发热的人形汤婆子,烫得他脸和脖颈都热起来,只不过这个汤婆子一点都不香,反而散发出冰冷尖锐的血腥味道。  ……血?  祝珩又嗅了两下,确认是血腥气无疑,燕暮寒昨晚还好好的,一大早去哪里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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