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重生] 田螺夫郎他好宠我—— by作者:山野嘉树 完结
佚名  发于:2023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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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笑、笑什么?!”陈氏以为郑秋实是在嘲讽他,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拽了一下张翠芬的袖子,小声提醒道,“张娘子,你倒是说句话吓吓他们啊!”
  “好好好!”张翠芬嘴上答应得好,身体却是十分诚实,脸皮颇厚地想往堂屋里钻去,“是不是红烧肉啊?好香啊!”
  陈氏又气又急,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郑秋实现在只想吃饭,巴不得快把这两个瘟神送走,他拿过凌难手里的一两银子,还给陈氏:“伯娘掂量掂量,看够不够!”
  陈氏拿到钱,两眼放光,掂量了好久,才小心翼翼地揣进内兜里。
  “哇!好香啊!真的是红烧肉!”
  此时张翠芬已经成功钻进堂屋,一来便直冲桌前。好在阿李叔在,张翠芬才收敛几分贪嘴村妇的模样,打了几句招呼话。
  郑秋实心中大叫不妙,恐怕这次红烧肉不能吃得痛快了!
  凌难刚才直接被张翠芬粗鲁地推开,人都还没站稳,郑秋实伸手扶了一把,阴阳怪气地对张翠芬道:“张婶可真是放开得很啊!”
  在美食面前,一切都不值一提。张翠芬脸皮够厚:“这猪肉是阿李拿来的吧!还是我家那口子杀的猪,我来尝一口!”
  陈氏之前也是吃过凌难做的生煎包,她也嘴馋,跟着进了堂屋。
  又多了一个抢肉吃的人……
  郑秋实在心里叫苦不迭。
  看架势,这几个人是非吃不可了。
  郑秋实虽然有些不高兴,但还是十分乐意,作为一名美食博主,没有什么比别人的赞同更值得高兴的事了。
  虽然和张婶、伯娘有些过节,但毕竟是长辈,还是食客,郑秋实也没那么计较,决定请他们吃一顿。
  但郑秋实心里还是有些不甘,毕竟这是他和凌难一起完成的第一道菜,本来应该两个人一起吃,眼下却冒出三个人……
  郑秋实还没招呼上,张翠芬已经拿起碗筷夹了一大块红烧肉。
  就连一旁的阿李叔和陈氏都两脸震惊。
  陈氏虽然嘴馋,但还是端着架子,没有主人家的同意,不敢随便拿碗吃饭。
  郑秋实洋洋得意道:“伯娘也来一起吃吧!”
  陈氏这才扭捏地来到桌边吃饭。
  张翠芬用力扒拉了几口饭,一边嚼一边赞道:“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
  陈氏和阿李叔见张翠芬吃得快,害怕自己的那份被抢光,再也顾不上礼数,连忙夹菜吃饭。
  五个人围着一张破烂桌子,桌上只摆了一道菜,却让五个人都停不下嘴。
  凌难倒是不怎么吃,一直给郑秋实夹菜,好像生怕其他人把郑秋实那份吃了。
  郑秋实只吃了一口肉,便感觉惊艳无比。
  肥肉软烂,瘦肉柔糯,肥瘦得当,皮肥肉厚。
  细细一品,酱汁的滋味裹上舌尖,泛着清甜,漫起油香,品出鲜咸。
  一口肉,一口饭,回味无穷!
  “我的娘啊!太好吃了!”阿李叔说不出形容词,只道,“比我在凤凰楼吃的还要好吃!”
  “还惦记着上次的凤凰楼的席啊,”张翠芬撇撇嘴道,“那也是,凤凰楼的吃席,像你这样的估计这辈子吃不上第二次。”
  若是放在平时,阿李叔绝对会回怼张翠芬,但是这次他却没有,完全没把话放在心上,只是低头扒拉了几口饭。
  “不过这红烧肉确实好吃!”陈氏实话实说,赞美道,“要肉和料都要非常讲究才好吃。”
  张翠芬立马高兴起来:“那肯定了,毕竟这猪是我家老张宰的,能不好吃吗!”
  提到这,郑秋实不爽,承认别人做菜好吃就那么难吗?
  郑秋实刚想反驳她几句,张翠芬反应倒是快,生怕郑秋实不给她吃肉,对凌难谄媚笑道:“那、那做法也是很重要的,凌难的厨艺比凤凰楼的厨子还要好呢!”
  这还差不多。郑秋实心里平衡了。
  这时凌难却连连摆手,用手势比划了一阵,指了指郑秋实。
  张翠芬睁大眼睛,半天才确认道:“是、是郑、郑哥儿做的?”
  郑秋实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
  “不、不是,其实也是……”
  张翠芬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没再多说话,低头吃肉。


第22章 桃花酒
  阿李叔嗜酒如命,特别是遇到像红烧肉这样的下酒硬菜。
  阿李叔问郑秋实:“家里有酒吗?”
  “酒吗?”郑秋实挠挠头,想了想道,“桃花酒倒是有,不过才酿了几天,应该还不能喝吧。”
  阿李叔叹息,好像不喝一口酒就不心安。
  “那、那我回家去拿坛酒来!”阿李叔盯着半碟子红烧肉,交代道,“我马上就回来,你们不要吃完这红烧肉了!”
  他临走前还一直盯着红烧肉,生怕回来的时候再也看不见了。
  张翠芬鼓着腮帮子讲话:“快去吧,我们会留点给你的!”
  谁知阿李叔前脚刚走,张翠芬和陈氏便相视一笑,两人不约而同地夹了几块红烧肉放入碗内。
  “……”
  陈氏道:“桃花酒若放的是酒曲,三五日便可得到桃花酒了,这时的桃花酒性子淡,不醉人。”
  郑秋实掰手指算日子,算起来刚好三天了,他又惊又喜,起身准备去拿酒坛,凌难却先起身去帮忙。
  桃花酒坛一打开,一股淡淡的酒香味扑鼻而来,带着桃花独有的香味,直击灵魂,清香中混着酒的醇香,肆无忌惮地在空气中弥漫,让人口齿生津。
  就连低头大口吃肉的张翠芬都抬头,眼神一直往酒坛里瞟。
  陈氏吸了吸味道,道:“酒不算烈,正好适合我们女人和哥儿喝。”
  郑秋实酒性差的出奇,平时只敢喝一些果酒和鸡尾酒,像阿李叔家的那种烈性酒是丝毫不敢沾的。
  既然都开盖了,那必定是要喝的了。
  家里穷,没有专门的酒盅,凌难便取来几个小破碗,给每人盛了一碗桃花酒。
  桃花酒呈透明粉,如同新生婴儿肌肤般透嫩,抿上一小口,有些酸酸甜甜,口感顺滑,味道上没有酒的辛辣,反而有一种被桃花包裹的温柔。
  桃花酒的酸甜,中和掉了红烧肉的油腻,让口腔瞬间清爽起来,仿佛炎炎夏日刚冲了个冷水澡,爽快无比。
  有了桃花酒的洗涤和点缀,红烧肉被吃得更快了。
  张翠芬吃得最凶,像是一辈子都没吃过肉一般,吃得满嘴都是红红的酱汁。陈氏倒比她矜持太多,但是也看得出她是端着架子、耐住性子在吃。
  郑秋实连忙又夹了一点红烧肉,咽了几口饭。
  倘若不是凌难一直帮他夹菜,估计他也抢不过张翠芬。
  阿李叔不过才离开一会,一碗红烧肉已经完全见了底,只剩两点碎肉寒酸地躺在碗中。
  张翠芬终于放下了战斗的筷子,仰头一口闷下桃花酒,还不忘舔舔嘴唇,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
  一斤五花肉,做出来的红烧肉不过二十来点,一个人最多只能吃几块肉。好在红烧肉浓油赤酱,吃多了会腻,而且极为下饭,一锅糙米饭都见了底,才让张翠芬填饱肚子。
  陈氏矮小瘦黑,饭量却不小,也是吃了好几块红烧肉喝了好大几碗酒。
  凌难特别懂郑秋实,只是给他呈了小半碗,生怕他喝醉了似的。
  郑秋实摸了摸肚皮,不算太鼓,可能半夜还会饿呢。
  他心道:“如果再这样天天被人蹭吃蹭喝,估计家里都要破产了。”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1]”陈氏微眯着眼睛,头部微微晃动,悠悠念出一句诗来。
  郑秋实目瞪口呆,虽然说这句诗耳熟能详,没想到陈氏这样的乡野村妇也知道。在古代,能识字的女子哥儿可不多,还能念诗的估计更少了。
  郑秋实不禁对陈氏的身世好奇起来。
  “你念什么诗嘛,”张翠芬嘀咕道,“你还以为你是陈家的深闺大小姐啊……”
  “你也不看看,现在都变成什么邋遢模样了……”
  陈氏听到这些话,不像之前和郑秋实吵架那般气势汹汹,反而是自嘲般笑了一下,默默闷了一口桃花酒。
  郑秋实迟疑了一下,没想到大伯娘以前竟然是某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难怪吃饭的时候会端着架子,只是不知道为何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矮小瘦黑、泼辣凶悍。
  郑秋实莫名对她产生同情心,于是接了下句诗:“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2]”
  陈氏黯淡的双眸放出光来,和郑秋实对视良久才开口,结结巴巴道:“你、你会念诗?”
  “会啊,”郑秋实微笑道,“我不仅会读这句,还知道这首诗最出名的一句,‘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3]’呢!”
  陈氏难得欣慰一笑,看着郑秋实,像是想起曾经的自己,道:“真好。”
  “世人笑我太疯癫……”她似是醉了,嘴里轻声念叨,“我笑他人看不穿……”
  “看不穿……我连自己都看不穿自己了……”陈氏摸了摸自己瘦黑的脸颊,苦笑道。
  她仰头喝下一碗酒,又满上一碗,悲愤道:“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4]”
  郑秋实看出来,陈氏是想起曾经的种种,一个能识字读诗的闺阁女子变成如今这副精明泼辣的乡野村妇,中间经历了什么,又有多少人知道?
  有多少岁月与容颜被柴米油盐、被公婆夫儿蹉跎了呢?
  人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不如借着这酒,将苦恼吐出。
  “文人喝酒要对诗,伯娘来不来呢?”郑秋实问道。
  在这穷山僻壤,能遇上一个会对诗的女人哥儿可不容易,陈氏心中竟生出一丝惺惺相惜的感觉,心中大快,道:“来!郑哥儿你说对什么诗。”
  “那就飞花令吧!”郑秋实想了想,悠悠念道,“我先来,‘花近高楼伤客心[5]’。”
  陈氏对得极快:“落花时节又逢君。[6]”
  没想到陈氏还挺厉害的,郑秋实又惊讶又害怕,脑子一时间想不起诗句来。
  好在这时阿李叔回来了,手上捧着酒坛子,上面还沾满了泥巴,应该是刚从地下挖出来的。
  阿李叔一看碗中的红烧肉,两块红烧肉孤零零地躺在赤酱中,越发寒酸,他悲愤道:“你们、你们才留两块红烧肉!”
  张翠芬抹了把嘴巴,打了个饱嗝,口齿含糊道:“留两块就不错了!我本来一块都不想留!”
  阿李叔忿忿不平:“这五花肉是我买的!”
  张翠芬拍桌大叫:“这五花肉是我卖的!”
  “你……!”阿李叔胀红着脸,一时找不出反驳的话,他愤然不平地将酒坛抱在怀里,小声嘀咕道,“还好没开盖,不然便宜你们了,我这可是陈年老酒!”
  张翠芬嗤了一声:“谁稀罕似的!我们有桃花酒喝,谁要你的破酒!”
  “我、我的酒不好?!我这可是……”阿李叔原本不想吵架,却因为张翠芬说他的酒不好,脸红脖子粗地要争论一番。
  郑秋实连忙出来化解矛盾:“阿李叔别生气!你这陈年老酒确实很好,还没开盖就酒香四溢了。”
  陈氏习惯性地道:“万事和为贵……”
  说到这句话,陈氏突然卡了一下,看了郑秋实一眼,两人对视。
  陈氏有些尴尬,大概是想起自己之前的算计,有些不好意思。
  郑秋实不记仇,友善地冲陈氏笑了笑,招呼阿李叔:“还有两块红烧肉,阿李叔都吃了吧!”
  阿李叔心中郁闷:“我阿母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呢,我拿回去给她吃。”
  郑秋实点点头。
  “等她吃完我再把碗还回来。”阿李叔没能吃饱肉,内心郁闷不已,连说话都有气无力起来,端着大碗回家去了。
  张翠芬嘟嘟囔囔道:“真是奇了怪了,两块肉都要给自家摊床老娘拿回去,就他那老娘,有口气活着就不错了,还吃得下这种好东西!”
  “要是我,我肯定自己吃!”张翠芬没心没肺地道。
  郑秋实觉得张翠芬说这样的话太无礼,为阿李叔鸣不平:“阿李叔那是孝顺!”
  陈氏也赞同他:“是啊,阿李一直以来都是村里出名的大孝子。”
  张翠芬见两人合伙怼她,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些口不择言,颇为尴尬,摸了摸发髻,道:“我、我的意思是、是……他老母都那样了,还浪费那肉做什么!”
  郑秋实得意地笑道:“阿李叔他老母现在身体好着呢,说不定过几天就可以出来串门了!”
  张翠芬闻言,眼珠子瞪得都要掉出来似的:“不可能!要是他老母能够好,我家壮壮都能一口气吃三个大馒头!”
  张翠芬生的哥儿张壮壮从小就身体虚弱,人又瘦又小,吃什么都吃不好。
  陈氏状似无意道:“张娘子,你应该更希望阿李多孝敬他阿母,不然你家的猪肉怎么在村里卖的出去。”
  话说到点子上了,张翠芬心虚起来,忙扯开话题:“你们、你们不是要、要对什么令吗?干嘛不对了……”
  她生怕这伯娘和侄媳妇合伙怼他,两张都是厉害的嘴,她站起身准备走:“快晚上了,我家壮壮还没吃上饭呢!我回去做饭给我家壮壮吃。”
  说完她就走了。家里瞬间就安静下来。
  郑秋实现在还没想好怎么对下句,可他又不想输,心里打起小算盘,于是说:“这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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