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轻步伐,每一步台阶都踏得很谨慎,楼梯的尽头,灯光晦暗,一张圆桌上堆叠着白色的桌布和餐巾,有巨大的绿植掩映着露台的推拉门。
或许是因为带得太急,门边留下一道极窄的缝隙,透过那里可以隐约窥视内里的情形。
环顾四周,没有发现监控设备,任喻蹑手蹑脚地接近,将耳朵抵在缝隙外。
“来找我干什么?”廖修明坐在露台上白色的园艺椅上,表情冷漠,张响垂头立着,任喻只能看得见他颓败的背影。
“廖总,您总不能这时候跟我撇清关系。”
廖修明掉梢起眼皮,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忽而抬脚将张响一脚踹翻在地,他俯身,肘部撑在膝盖上,下眼睑微微提起,露出危险的神情:“张响,注意你的言辞,我们有什么关系?嗯?”
他说着又发狠踢一脚,正中张响的胸口,在他的白衬衣上留下一道脚印。
“你他妈这点事都办不好。你那个猪脑子,办公司办不好,无声无息地破产也不会吗?”
任喻瞳仁一震,极力将胸前的胸针离门边更近一些,那是一块正在运作的微型录音设备。
“廖总,那些买了房的闹事啊我压不住……”张响跪在地上,声带发颤,虽是一袭西装,但一点人前风光的派头都没了,很是狼狈。
“让人闭嘴的法子有很多,你能不能动动脑子。”廖修明用指尖重重叩着张响的脑袋,最后懈了力,重新倚进椅背里,“我早就说你们高材生矫情,这个法子嫌脏,那个法子不体面……等横幅拉到你家楼下了,现在体面了?”
张响正要开口,又倏地停住。
在突如其来的静谧之中,任喻脊背上的毛孔骤然舒张,他清晰地听见有人上楼的声音。步子迈得很重,没有要隐藏的意思,他一时无法判断究竟是无知的路人,还是廖修明的人。
露台内张响快步朝门边走来,任喻环顾四面,缓步往后退,身侧恰有一堵颓破的花墙,但墙面上有镂空的格子,没办法完全遮住人,躲藏毫无意义,进是张响和廖修明,退是敌我未知,腹背受敌之间他一时有些犹豫。
就在张响推开门之前,一道力量杀来将任喻重重抵在了花墙之上。
一只手撑在他的脸侧拦住去路,另一只手如同捕获猎物一般死死攥紧他的手腕。眼神聚焦的那一刻,任喻看清那只手背上结痂的伤口,以及面前的人,山根英挺,眉眼冽然,竟然是个再熟悉不过的人。
方应理微微眯起眼,压低嗓音问他:“任老板,在这里做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也可同样回敬给方应理。
但台阶上的脚步声未歇,显然来者另有其人。任喻顾不得多想,立刻用不容置喙的语气急促地对方应理说道:“借我亲一下。”
第11章 螳螂
这是一句不留余地的通知。
最后一个字被压得只剩下气音,在那点被压抑的气息结束之前,任喻握紧方应理的腰,仰起头吻了过去。怕为对方所拒绝,因此力道暴烈地如同一场镇压,一点血腥气在舌苔上爆开,他的牙齿磕破了方应理的嘴唇。
方应理瞳仁震了震,但很快不甘被动,立刻重重吻了回去,任喻的后脑勺磕在花墙上,发出短暂的闷响。方应理没有任何温柔给予,只是更用力地后抵,用整具身躯将任喻罩进了花墙下光线不明的阴影里,显然是要任喻承受主动侵犯他的代价。
墙上攀援的牵牛花坠在肩头,枝叶轻扫过皮肤,带来令人感到麻痹的酥痒,在两人的脸颊上染出红潮。
感受到舌尖的绞缠,任喻瞪大双眼,锁定方应理的面孔,他眉心微拧,却没有睁眼,似乎真的在享受亲吻。
推拉门因为年久生锈,被推开时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任喻听到张响走了出来,和台阶上的来人对上目光。
“您……您好,我来拿几块干净的餐布。”是服务生。大约是楼下餐布不够用,被人差使上来拿刚晾干的。
张响揉了揉眉心,摆了个手势让人赶紧走,又错眼看向花墙。
任喻浑身紧绷,用汗湿的掌心攥紧了方应理的衣领。他似乎听到张响往这边的方向迈了两步,这时候,方应理的手向上扯开他压在西裤里的衬衣,将滚烫的掌心搭上他赤裸的腰部。
什么都可以,接吻可以,噬咬可以,对他冷淡可以,拒绝也可以,但不可以触摸、掌控、反制、收紧,不可以用这只撩拨他欲望的手。
尤其是,在这种被人观看的情形下。
任喻的身体开始痉挛,他重重闷哼一声,张响的步子滞住了,他重新往露台而去,俯身对廖修明说:“一对打炮的和一个侍应生。”
廖修明点了点头,却不打算再聊下去,他走出来,亦往任喻的方向看一眼,透过花墙上镂空的隔断,可以依稀看见白色衬衣下露出的一小部分劲瘦的腰腹,听见若有似无的浑浊喘息。
廖修明按着唇角,递给张响一个别有深意的阴恻恻的眼神:“呵,挺辣的。”
张响跟着陪笑,两人一起向下走去。
脚步声消失了。
什么时候消失的,不知道。
这个吻直到竭尽呼吸才完成,并没有因廖修明的离去而过早结束。
最后两个人嘴唇自然而然地分开,分享狭小空间里告急的氧气。方应理舌尖勾了一下唇角的破处,抿出一点铁锈味,他垂目审视任喻,看他喘着气,眼底带着缺氧后的迷离感,抬头接他的目光,磕碰着刚刚被他抵死噬咬过的两瓣嘴唇,坦然抱怨:“刚刚你顶到我了。”
要说反应,两个人都有,没有反倒不合情理。方应理毫不局促,只是逼问:“任老板,不给个解释?”
任喻抬起手臂,将手腕内侧的袖口展示出来:“沾上酒渍了,想找洗手间,结果不小心听到廖总和张总的谈话,感觉自己挺不合时宜的,就借你打个幌子。”
任喻自觉解释地很自然:“确实没想到,方先生也会在这。”
看来刚刚接吻的时候完全没投入,脑子里这番计算,一套话术酬应如流。
方应理短促地冷哼一声,似乎是接受了,他向后退开一步,抬手慢条斯理地整理刚刚被任喻揪皱的衣领,用棱角分明的手指控住领结向里系紧。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让任喻小腹的火不灭反烈,他勉力移开目光,低头塞回自己的衬衫。
明明也没来得及做什么,但这幅场景莫名有一种事后穿衣的既视感。而且显然,任喻是更狼狈的一方。
这一瞬间,他似乎觉得,并不是他利用方应理躲避了一场灾难。而是他作为要捕蝉的螳螂,却被后来的黄雀捕获了。
这种想法,让他很不痛快。
但活还是要干,尾款在朝他招手,既然偶遇,不如他再张网捕个雀。
任喻也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想完成任务,还是气氛到这了,他看一眼腕表说:“走,再去喝一杯?”
方应理意外地没有拒绝。两个人找了代驾离场,跑到千夜酒吧续摊。
楚惟一正在调酒,见到任喻领着方应理进来,立刻会意,挺给面子地喊他一声任老板,手上动作没停,又加冰块、可食用闪粉,基酒用威士忌,挤入柠檬汁,用盎司杯放进调酒器,冰块在里面叮铃咣当响,楚惟一shake了一阵子,倒进两盏高脚杯里,推到二人面前。
“新调的,尝尝。”
经过一夜高度紧张,任喻此时整个人放松下来,眉目间似有倦意,懒懒地用手拨着插在杯中的薄荷叶,亮紫色的液体旋转不休,像浩瀚的玫瑰色宇宙。
“这款叫什么?”
楚惟一别有深意地一笑:“Stealer.”
偷个屁。
任喻眼皮一跳,给楚惟一使眼色。楚惟一乐不可支,摁捺笑意端着空杯离开:“你们慢用。”
再抬眼看方应理,用审视猎物的眼神,半眯着眼觑他。这个人就是这样,瞳仁深黑,聚焦的时候就会显得极为锐利。
任喻有点头皮发麻,端起酒杯闷了一大口,酒味的辛辣和柠檬的酸刺入咽喉,他狠狠闭了闭眼。
“尝尝,还不错。”任喻端起杯示意,又觉得酒的热度上来了,将西服外套脱下搭在椅背上,刻意让胸针那面朝上,又顺手解开领口的两颗纽扣。锁骨被斑斓的灯光拉出立体的轮廓,连阴影都带着暧昧。
方应理抿了一口酒,微微垂目,敛住眼底锋芒:“任老板很适合穿正装。”
从任喻一进场,他就看到了他。比在小区见过的那种吊儿郎当的样子规矩不少,懒懒散散的气质悉数收敛,凸显出骨相的漂亮。不知道怎么形容,方应理觉得任喻有一种很天然的文人气,再市井,也难掩骨子里的脱俗。
任喻笑了笑:“这种场合也不常去,只是听说可以找点生意做做,朋友介绍就去了。果然还是不适合,差点得罪廖修明这号人物。”
又摆了摆手说:“还有,我们都这种关系了,叫我任喻吧,别老板老板的了。”
“哦?我们什么关系?”方应理觉得有趣。
“在一张桌上喝酒的关系。”任喻再次扬杯,顺势仰头,一杯Stealer喝完,烧得胸腔都是烫的,又要了一杯冰龙舌兰降降温。
两杯下肚,脸上开始发热,连鼻梁右侧的小痣周围都泛起红晕。
“你A大毕业?”方应理突然问。
“嗯。”任喻答,“A大中文。挺有意思但又挺穷一专业。”
“怎么个有意思法?”
任喻眼神有点放空,一半因为醉意,一半因为陷入回忆。
“大一大二写歪诗,混文学社。专业课也挺有意思的。”他撑着下颌,盯着方应理的眼睛,“你知不知道,《西游记》的作者不是吴承恩。我那时候觉得,靠,被骗了好多年。”
“后来,大三大四跟哲学、历史和新传的同学厮混,什么都学一点。”任喻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对了,我大四还搞过行为艺术,照片挂校网上轰动一时,但没活过48小时就404了,好不好笑?”
方应理微妙地眯了眯眼。
那是一组海洋保护主题的照片,他还真看过。
任喻立在一块礁石上,一个巨大的透明玻璃罩将他罩在里面,背景是海天一线的灰蔼暮色,他没穿衣服,浑身赤裸,潮湿的躯体上缠绕着深绿色的海藻,掩盖肌肤上用画笔涂抹出的血色伤痕。
那时候的任喻身处象牙塔,还不曾遭遇世事变迁,浪漫而恣意,留一头半长的发,散在颈上。他屈着一条腿,用环抱的手臂掩藏胸部和关键部位,但无法完全遮盖,从赤裸的腹肌往下看还是隐约能看到非常漂亮的器官。
他丝毫没有躲避镜头的意思,在身后海浪的倾覆下直直看过来,眼神太独特了——如果仅仅是很空的虚无,那太俗气,而他的眼神里疯长着欲望。
就是那种他知道自己裸体的美貌,且炫耀那种美貌,挑衅别人来侵占的眼神。
太野了。方应理第一次看这张照片时,就这样想。
甚至用“敢”这个字都不对,“敢”是在战胜自己,是有目标,是刻意的。而“野”是无需战胜,他就是凌驾于道德与规则之上的自然本身。
这组照片很快被删除,原版已经难觅踪迹,但录屏或截图的版本还偷偷在每届学生间传播。方应理通过不甚清晰的画质,只知道这位主演是个已经毕业的学长。
只是直到这一刻,方应理才确认,原来这位学长真的就衣冠楚楚地坐在自己的面前,睁着一双微醺动人的眼睛,丝毫不知,他早就透过他的衣衫,看过他的裸体。
作者有话说:
方应理:原来是野0
*关于《西游记》的作者有不少相关论文,这里不展开解释啦
第12章 Theta
“后来呢?既然这么有意思,怎么没有深造?”方应理问。
“害。”任喻嘴角潦草勾了勾,仰头又灌一杯,这么烈的酒跟喝水似的往下咽,辣得眼尾通红,“后来我爸妈出车祸,我爸去世,我妈植物人,得用机器续命,我得赚钱啊,就跑出来了,现在攒了点钱就自己做些小生意。”
十年的时间,足够他轻描淡写地说出来。但也只够说出来。再多想,就没办法释怀。
为什么遇到这种事的是自己,又为什么不能是自己。
所有的悲剧都可以用这两句,对自我反复折磨。
方应理眼底的光沉了沉,任喻有点儿烦,捏着杯子伸出一根食指剑拔弩张地指着他,语气却是笑的:“别啊,别露出惋惜同情的表情,说天将降大任,以后会好的之类的,这茬我不会接。”
“没有,我没想说那些。”方应理往后靠了靠,“苦难不值得歌颂。”
这话一出来,任喻舒服了。
不知道为什么,方应理看起来生人勿近,但他的一言一行就是让任喻觉得满意,无论是冷漠的沉默,还是暴力的镇压,都似乎窥视到他心脏最深处,将他用于自卫的锐利尖刺,全踩回去,熨得平平贴贴的。
他好脆弱啊。
方应理一点理解,他就感动地要命。任喻唾弃自己。
两个人一并哑声喝酒,中间方应理的手机响,他看了一眼没接,随后又追来微信,他解锁划开,还是只扫过一眼就放下。随后两人默了几秒,任喻又主动打破僵局:“不过毕业以后到处跑,也是好玩的。”
“印度有那种突突你知道吗,怎么形容呢……”他颇为苦恼地揉一把额上的散发,“有点像咱们这的摩的,黄色的棚,车身是绿色的,那么大点地方一趟能载七八个人,又挤又颠,还有其他人身上的异味,我当时觉得地狱不在脚下,就在这辆突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