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重生] 直播宠夫郎后我在异世暴富—— by作者:菇菇弗斯 完结
[db:作者]  发于:2023年03月26日

关灯
护眼

  “严老弟,我觉得这孩子没那么简单,你们真打算收留他?”
  他们走镖的是断不可能捎带一个孩子的,最后能带着孩子赶路的,只能是严之默夫夫。
  严之默看了一眼姚灼,两人此前已经商量过,意见一致。
  “我们考虑着,多带一个孩子也不难,他和元宝、如意年岁相仿,玩得到一起去,一路上也能帮忙做点事。相遇就是缘分,若能帮他找到家人是最好的,若是找不到,他若愿意,就随我们回双林县,给他在铺子里找个差事。”
  尤鹏海感慨道:“你们两人心善,老哥我也不说什么了,一个豆丁大的孩子,确实翻不出什么浪来。”
  小哥儿自称名字里有一个“明”字,于是大家也就管他叫明哥儿。
  如意是女孩,与他之间没什么避讳,便拿了一套哥哥的衣服给他换,收拾干净以后,遂再度启程。
  一路上明哥儿倒是十分乖巧,不声不响,但却有意地学着元宝和如意做事,拼命显示出自己存在的价值。
  因他还生着病,严之默和姚灼便让他也留在马车的车厢里歇息,一时间,茶杯空了,他抢着倒水,地毯上掉了点心屑,他抢着打扫。
  搞得如意哭笑不得,直言自己的活都被抢了。
  只是做的不如如意顺手,还是有些笨手笨脚的,看着像是以前从没做过照顾人的活。
  可他的年龄摆在那里,大家都觉得这般已经是很好了。
  赶路的日子消磨起来过得飞快,一路上,他们又遇见了不少永平府的难民。
  而且他们全部都与押镖的队伍有着共同的目的地,这副场景令严之默感到忧心忡忡。
  某日又过一处驿站,外面走过这条路线的镖师们尽数精神一振。
  尤鹏海也牵着马过来,对严之默道:“严老弟,咱们最早明日夜里,最晚后日一早,就能到淮江府了!”
  元宝和如意闻言一阵欢呼,严之默和姚灼也肩头一松。
  不得不说,这日日赶路,实在让人太怀念安居一隅的滋味了。
  等到了淮江府,开始忙碌之前,总也能好好地歇上一两日。
  尤鹏海经验老道,对赶路时间推断的可谓十分准确。
  隔日入夜,他们果然已经远远看见了淮江府城的城楼。
  淮江府的府城,亦名淮江,论九州繁华,除却京城,便是此处了。
  据说日日夜夜皆是车马如流,人声熙攘。
  戌时将过,城门处仍有人流进出,在他们之前,尚有一个小型商队在递交文书。
  等轮到宏明镖局时,尤鹏海也递上了证明身份的文牒,又给守城的士兵们塞了点好处。
  他们镖局在这方面一向大方,毕竟打点好了这些人,素日才好办事。
  守城的士兵果然以更快的速度检查了货物,本以为就此结束,结果他们又结伴走向了严之默与姚灼所在的马车。
  尤鹏海生怕他们找茬,一路跟着解释道:“官爷,这马车里是我们东家的亲戚,此番也是顺道来这边探亲,因而才和我们一道的。”
  士兵点点头,却没接话,看起来是执意要看一眼才罢休。
  尤鹏海不好再拦,而严之默听到了声响,已经提前一步掀开了车帘,朝两个士兵行了个礼。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又是收钱在先的,最终也只是例行询问了几个问题,很快挥手放行。
  伴随着元宝的吆喝与挥鞭,马车再度缓缓前行。
  靠窗的姚灼挑起一点布帘,借着月色好奇地朝外张望,却在看到什么后,低低地惊呼一声。
  严之默被他扯了扯衣袖,也凑过去向外瞧。
  只见目之所及,城楼之外的城墙下,竟密密麻麻地聚集着大批难民。
  严之默的神色,因而倏地一沉。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来,一百章以后就差不多进入最后一段剧情啦,本月应该能完结了
  ——
  预收求收藏~
  主攻种田文《夫郎赘婿又在硬饭软吃》一句话简介:国医圣手穿成盲眼小村医后
  主攻年代文《满级大佬重启1990》一句话简介:重生九零致富养家
  文案在专栏,欢迎戳戳!


第105章
  在严之默的眼中, 繁华的淮江城,恐怕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甚安定。
  他决定更改原本的计划,尽快办完正事, 尽早离开返程。
  多带了一个小孩子,住客栈多有不便。
  于是在客栈短暂歇息一晚后,第二日,严之默就带着元宝去寻城中牙行,租赁了一处小院。
  他们大约需要在此停留七到十日,小院却最短也要十五日起租,严之默懒得计较,直接付了十五日的租子。
  当日下午,元宝与如意带着明哥儿,将这里洒扫干净,几人便正式入住。
  尤鹏海等人,则落脚在淮江城这边的宏明镖局分号。
  他们来往不空手,故而会在这里等待一段时间,待有需要押回北方的货物后再行启程。
  返程若还能赶得上,仍可以一道走。
  来时路上麻烦镖局不少,等走时,少不得还要受人家照拂。
  于是初到淮江城,严之默就在城中酒楼设宴,摆了一大桌,请十几人吃了一顿饭。
  礼数到位,宾主尽欢。
  往后几日,严之默都带着元宝在城中忙碌,寻觅白蜡虫的供货商。
  在此人生地不熟, 姚灼又要照顾明哥儿, 故没跟着前往。
  但严之默答应姚灼,等事情办完,会空出几日,专门带着他好好游玩。
  姚灼也不贪图那点玩乐,但第一次来这南地,多少还是向往郊外景色的。
  听他这么说,心情难掩雀跃。
  再加上有如意和明哥儿陪伴,在小院里也不觉得寂寞。
  “明哥儿,过来试试新买的成衣,若是尺寸不合适,我再帮你改改。”
  四月的淮江已是春风和暖,姚灼换了随身带的轻薄春衫,款式和南地一比,并不够时兴了,胜在颜色亮丽,极衬肤色。
  他坐在院中招呼明哥儿,比量衣服大小,又将他领进屋里换好。
  “瞧咱们明哥儿打扮一番后多俊俏。”姚灼又拿了两根头花,帮小哥儿绑了个孩童常见的发髻,牵着他的手,令他在原地转了个圈圈。
  “腰身松了些,裤脚有些长,不过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替你往上缝一下,等长高了再放开,能穿上一两年。”
  姚灼端着针线筐,开始穿针引线,明哥儿在一旁替他整理线团。
  姚灼看他的动作,无端想到家里总在自己做针线活时,调皮拨弄线团的十六,顿时眼角盈满笑意。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明哥儿没有最初那么怕生了,嗓子也恢复了许多,已不影响日常交流。
  只是问他家人的事,还是含含糊糊,不肯明说。
  姚灼望着正专心致志研究针线的明哥儿,想及昨夜熄灯后,自己与严之默的夜话。
  “我觉得明哥儿的出身恐怕不甚简单,起码,断然不是乡野小哥儿 ,而且我觉得,他应当识字,却有意遮掩过去,怕是担心咱们看出他的秘密。”
  之所以发现明哥儿识字,是因为严之默一直保持着随手记笔记的习惯,攒够一定数量才装订成册。
  而一些不那么重要的,就直接扔进炭盆里烧掉。
  先前还未到达淮江城时,有一次在马车上,风吹乱了严之默的手稿,还有几页顺着窗户飞了出去。
  明哥儿和如意分头跑出去捡,明哥儿带回来的多些,足有四五页。
  而严之默注意到,明哥儿虽背对着马车这边,却有一个捡起纸张后下意识阅读、排序的动作,与至今大字不识几个的如意形成鲜明对比。
  但他后来在转身之前,又猛地意识到什么,快速改变了纸张的顺序。
  后来严之默又有意试探几次,可明哥儿又说自己并不识字了。
  “这么小的孩子,还是个哥儿,能将其送去开蒙识字的家庭,高低也要是个官宦人家,连出身商贾之家的可能性都不大。”
  姚灼沉吟半晌道:“或许是知道自己的身份会招致灾祸,所以才瞒着不说,却不知他要找的家人又是何人。”
  严之默知晓姚灼是真心亲近这孩子,也许是看到他,就想到了过去的自己。
  “既如今都带在身边了,就先照料着,等他哪日愿意全盘信任咱们了,或许就说了。我也会留意着各处的消息,看有没有谁家丢了孩子,正在四处寻找的。”
  “那若是在人前,咱们怎么说明哥儿的身份?他毕竟与元宝和如意不同,又没卖身给咱们家。”
  严之默想了想道:“说是咱俩的孩子,谁看了也是不信的,不妨就说成家中小弟。”
  兄弟这东西,可远可近,任由旁人理解。
  姚灼听了这话,故意道:“为何不能是咱俩的孩子?也不是没有小哥儿十三四就嫁人,十五六就生子的。”
  严之默轻笑道:“因你我成日黏在一起,一看就是新婚燕尔……何来这么大的孩子?”
  都成亲大半年了,似乎也称不上新婚燕尔了,但严之默这么一说,姚灼的心还是多跳了两下。
  ……
  思绪回笼,姚灼快速几针收好了裤脚,递给坐在眼前的明哥儿。
  “把新衣服换上吧。”
  又转而叫来如意,“瞧瞧灶房有什么昨儿买了没吃完的食材,一会儿我过去,咱们一起准备晚饭,等老爷他们晚些回来,正好能吃上热乎的。”
  严之默今日却要回去的晚些,因为他已经出了府城,到了附近的村落里寻访。
  其实他前两日,就已经根据戚灯晓传递的信息,来这里见到了专门养白蜡虫的蜡农。
  淮江府的白蜡虫,也是早些年从其它地区传来的,最近十几年才成了规模。
  借由这里四通八达的陆路、水路交通,将白蜡原料销往各地,反而后来居上,成了规模最大的白蜡原料产地。
  这里许多村落,都在山上广泛种植女贞树和白蜡树,到了八九月的时候,放眼望去,一片“银装素裹”,似北地雪后的雾凇一般令人惊叹。
  但蜡农虽多,找到一家愿意出售种虫的却非常难。
  其一,无人相信淮江以北可以养活白蜡虫,都疑心严之默是不是来招摇撞骗的。
  其二,若北地真的能养活白蜡虫,事情岂不更严重了,以后北地的白蜡虫自产自销,再无需从南方收购,从此蜡农便断了一部分财路。
  这生意,是没人会同严之默做的。
  谁要是做了,怕还要被同行戳脊梁骨的。
  其中道理,严之默最初就明白,故而也没盲目地四处打听。
  在最初问了几家,了解到蜡农的态度与想法后,便转变了策略。
  今日,是他到附近村子里打听走访的第二日,幸而得到了新的消息,终于锁定了一户人家。
  这家也是村中普通的蜡农之一,现今家中男人却都遭遇意外身故了,只剩一个病了的寡妇,膝下有一子,尚未成年。
  如此一对母子,在村子里是极难守住家业的。
  果不其然,家里男人刚下葬,宗族亲戚就都上了门,各执一词,都想多瓜分一部分蜡园。
  此时已经是虫种将要成熟的时节,再过几日,蜡农们便会开始采虫种、作虫包,最后再将虫包挂在白蜡树上,坐等数月之后收集蜡花。
  也就是说,现在能抢到的,再过几个月,全都能妥妥变成银子,流进自家口袋。
  可是这家的儿子,虽只有十六岁,却是个硬气的。
  在一众亲戚以他尚未成年为由,想要瓜分其家产时,始终半分也不退让。
  可惜村长是个爱和稀泥的,其实这般抢夺财产,于情于法皆是不合,少年便想去县城报官,奈何没有能力,就算能走到县城,也请不起讼师写诉状,更没钱和门路,打点县衙上下。
  严之默便选择在这个时机出现,向少年表达了自己的合作意向。
  他可以帮少年疏通关系,聘请讼师,守住父亲遗产,乃至资助他母亲的药费。
  唯一的条件就是,事成之后,想要采购一些白蜡虫的种虫。
  少年第一反应,是严之默这样做似乎得不到任何好处。
  从未听说过北地可以养活白蜡虫,他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若是带回去将虫养死了怎么办?
  可见严之默态度诚恳坚定,且愿意签订契书,在县衙过明路,少年一咬牙,最终答应了。
  严之默暗中与他达成一致,签了一份各自都按了手印的契书,一式两份。
  拿走后,便答应少年会回城聘请讼师,又留下一些银两供他买药给母亲治病。
  少年拿到真金白银,对严之默只余感激与信任。
  当即表示自己会继续和家中亲戚斡旋,为严之默争取时间。
  搞定了白蜡虫的购买渠道,严之默回到小院时,嘴角依旧是上扬的。
  姚灼见他这副模样,就知今日生意上的事应当是有了进展,趁着如意和明哥儿在里面布菜,严之默便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简单向姚灼说明。
  姚灼听罢,不禁为这少年的身世叹了两口气。
  转而又建议道:“既然如今种虫有了,不如也给戚掌柜写一封信,顺道也报个平安。”
  建设蜡园这事,是他们临走前与戚灯晓商议的事项之一。
  西窗阁愿意投资蜡园,与严之默分担风险,自然也共享收益。
  养殖白蜡虫需要的女贞树和梣树,在北地也广有分布,无需从这边移栽。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