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偶+番外——蝙蝠草草
蝙蝠草草  发于:201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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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墨连看我一眼都没有,专心致志地吃早餐看报纸,倒是卓雅一直在询问我的安排。

“我还没找到工作,无业游民一个,还有前科,不知道怎么活呢?”我一脸哀容的看着卓雅,“没事,可以到子墨的公司上班啊,那么大的一个公司,养一俩个吃闲饭的也没关系。”卓雅突然出口的玩笑,“嫂子,你不能这么说,我会伤心的,要不我给你们做男保姆,咋样,还包三陪!”边说边很自然的帮卓雅拨开额间的乱发,卓雅顿时愣了一下,脸红着打了我一下说,“没大没小。”

他是任子墨爱的女人,是嫂子,可是,明明还是我比较大。

“子墨,要不我带童童去买点日用品,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在帮他看看房子怎么样?”卓雅一脸好心的问任子墨,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为什么以前我会觉得自己没有女人缘呢?卓雅认识我一天就那么喜欢我,我想,如果,她不是任子墨的老婆,我也会喜欢她,但也只是喜欢而已,至少不会像现在一样讨好她的时候,真想作呕。

“我会带他去公司,你去忙你的,那些事情我会让秘书做的。”任子墨不悦的说出口,卓雅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待童善似乎过分亲热了,不过能够看到一向冷若冰霜的老公吃醋,顿时又没心没肺的心花怒放起来,然后兴致勃勃的去工作了。

任子墨并没有去公司,而是把我带到一间装修华丽的公寓,我几乎以为这个是一向清心寡欲的任某人金屋藏娇的地方。

在我还没有来得及提出疑问的时候,一把钥匙扔到了我面前,“你住在这里,你的事,我会帮忙,仅此而已。”

我从口袋里抽出根烟,兀自抽起来。烟雾缭绕下,我模糊的几乎看不见任子墨的脸,“谢了!”钥匙拿起来揣着手里,手心被利物刺痛的感觉让我麻木的有些兴奋起来。

“其实我并不想上什么班,你也知道我,并没有什么能力,如果不介意再帮帮我的话,再给我一笔钱,我??????”话还没有说完,又一张支票,飘到了我面前,任子墨现在一定觉得我是在狮子大开口吧!不知道惹恼他会不会把我干掉。

“你不要再去我家了,不要找小雅,我会常来看你!”任子墨再一次留给我一个捕捉不到的背影,他留给我的台词,耳熟得像恶俗的八点档婚外情,而我就是那个万恶的小三,真是好笑。

原来想要这样打发我,我姿态坦然地坐在刚刚变成我的豪宅的真皮沙发上,丢掉了弄了我一手血的钥匙。

我的墨他早就忘记了他许过的今生今世,不过,我记得,并会一直缠着他,讨回我该得到的。

第6章

初见任子墨的时候,我才六岁,那一年的光景因为一个男孩的出现,使原本的惨淡无光透露出些许颇为温暖的感觉。

六岁那年,在大多数孩子还那样不通人事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从容的知道,自己是个没有爸爸的孩子,尽管我并不疑问这些,可是从小就像女孩子一样的男孩,每天被指着鼻子嘲笑是个娘娘腔的野种,无端的受到欺负,使我对父亲这个东西的存在产生出某种超乎我懦弱本质的憎恨。

尽管那时候,我妈总是告诉我,他们只是嫉妒我比较可爱,尽管多么不相信,我也渐渐开始学会不再作出无谓的反抗,因为,尽管只有六岁,我也知道,妈也会受到那些邻里的欺负,可是她从来就不哭,也不会像我那样抱怨。

我一直以为我的个性并不应该称为懦弱,我只是比别人更懂得忍耐,因为无力反抗,所以要学会忍耐。

又被打了,尽管那天我只是如一个正常的六岁孩子一样,嘴馋的看着吃包子的那群孩子,是又香又热的蒲肉包,散发着扑鼻的香味,我远远的看着,猜想或许过生日的时候,可以任性的让妈妈买一个,想着就觉得很开心。

多少年过去后,我一直在猜想是不是我当时的笑容太过满足才会让那群本和我无冤无仇的孩子打了我,才会那么不经意的让那个叫做任子墨的男孩开始注意我。

“这个给你!”我一直记得那个瞬间,空气中飘着淡淡皂角香的下午,阳光柔和的洒在男孩的侧脸,8岁的男孩,一头乌黑的发丝,邪长的双眼,并不高级却干净整洁的衣物,像天使一样伸出手,而浑身是伤痕和污渍的我,卑微地趴在地上,微微地昂着头,那时只有六岁的我,幻化出王子来拯救公主的想象。

可是事实上我是男的,所以这个想象带着鲜明的讽刺色彩。

尽管挨打的时候知道有一双眼睛在不远处冷静的观看着,可是即使只是等到被打后伸出一双手,递上一个想吃的包子,我就那样被轻易的虏获了,并万劫不复。

我开始知道有一个叫做墨墨的男孩,他有着漂亮的眼睛,漂亮的头发,不喜欢说话,总是很严肃的像个小大人,尽管和我一样也没有爸爸,可是也不会有孩子欺负他。他会在我被打了之后,出现给我擦擦伤痕,可以在我一个人的时候跑来和我玩,尽管他连话都不和我说;他会教我写字,那是他唯一和我说话的时候;他甚至会给我好吃的包子和葡萄,尽管我提出分着吃的时候,他摆出一副谁要和你分的样子很让人受伤。

我悲惨的童年突然被那种冷漠的关怀搞得鲜活起来,散发着某种叫做温情的感觉,恩,就这样,已经很幸福,很满足了。

有妈妈,有墨墨,就满足了。

第7章

我念初三的时候,任子墨也念高二了,他早就由那个清冷的小男孩长成了翩翩少年。即使穿的再破旧的衣服他依旧好看的不像话。

他依旧冷漠,只是更加好强的想要把任何事情做到最好,功课再多也会去打好几份工贴补家用。不用很努力就可以拿那么多奖。

我有时候都会和我妈说,都是单亲,任子墨那么能干,我是不是很没用。我妈总是说,还是快乐,比较重要。

是啊,快乐比较重要,那样优秀的任子墨居然也没有朋友。不知道他活得有多么辛苦。

尽管,我也没有朋友,可是,我有他就够了。他连我都没有,不是我不给,我知道,他不要。

青蛙王子和灰姑娘的童话,他是将来会变成王子的青蛙,而我,只是个真正的男仆。

连读的高中对功课一直很好任子墨并没有什么压力,其实他可以念更好的高中,可是和我一样没有爸爸的清贫家庭,又哪来那么多选择。不过我却邪恶的开心着,这样功课平凡的我就可以和他念同一所中学。

“长大了的他比小时候更加冷漠和英俊,那样优秀的男孩,有着大卫一样的体格,神坻一样的气质,完美无缺的五官,让人有被他拥入怀中的冲动。”15岁的我在日记里写到。

青春期的孩子像突然抽枝的树苗,都开始疯长起来,连一向被笑话像女孩子的我也开始长个子,还是一样细嫩的手臂和腿也被拉得好长,每天都在身体成长的疼痛中睡去。

初三统考的前一天任子墨给我做了最后一次辅导,那晚,我做了奇怪的梦,梦到他教我功课时露出的光洁的脖子,修长的手指指在我考卷上,牛仔裤下紧实的长腿,薄薄的红唇贴在我的耳边的样子,然后像电视剧里王子亲吻公主那边亲吻了我。当然,不止这些。

隔天起来,我的裤子不争气的湿了,那种年纪的我也清楚的知道,这种事情并不应该发生在同样构造的俩个人身上。

“我想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可是我们都是是男的。”那一天我在日记里写道。

由于前一天任子墨给我的提点,考试考得出奇的好,我想我会一帆风顺的呆到升入高中,在任子墨身边过着貌似幸福的生活。

尽管任子墨和我在一起骂我的时候比聊天的时候多,尽管他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从不在别人面前承认我们是朋友,只会偷偷地给我一些小恩小惠,连见到我也不会打招呼,可是我知道他在乎我,那时候的我不知道哪来的自信,就是知道任子墨在乎我。

一无所有的傻气。

我开始进入所谓的青春期,几乎每晚都会做和任子墨在一起亲热的梦,会在想着任子墨的时候羞耻的勃起,这样短暂虚幻美好让我在面对任子墨的时候总是有些隐忍的如偷情般的快乐。就算终于在认知到自己喜欢的是同性,自己是个可耻的同性恋的时候,也毫无挣扎的接受了。

我只是喜欢任子墨,好喜欢,好喜欢,是同性也没关系。

本以为会带着对任子墨的爱到棺材里,我知道我这样的男孩,单亲,懦弱,成绩并不出众,姿色也只能勉强称为可爱,还带着让人鄙视的女气,从不会主动争取什么,所以更不会喜欢女孩,也没有想要结婚,我会想呆在任子墨看得见的角落,看着他幸福的结婚过日子,永远也不要让他知道我喜欢他,只要偶尔回头看看我就行了,以一个儿时玩伴的姿态就可以了。可是,那年夏天,我那本珍藏的日记本的遗失,让我的这个想法变得如我其实是女办男装的一样可笑起来。

“我想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可是我是男的。”这段被醒目的圈出贴在公告栏里,值得讽刺的是,旁边贴着“热烈庆祝高年级部任子墨同学获得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

命运邪恶的转动着巨大的齿轮,让那年的我始料不及。

第8章

“靠,我就说嘛,妈逼的那个E班的娘娘腔是个死同性恋!”

“是啊,你没看他那个胳膊腿吗,真的是比女人还细嫩?”

“朱哥,你别被那个死同性恋给带坏了,那个小野种,从小就被我们骑着揍都不哼声!靠,原来就是喜欢被男人骑。”

“你妈的说什么鸟话,不想活了,谁被他带坏了,老子喜欢女人,妈的,老子有病上男人,老子最讨厌同性恋,他妈不知道有没有什么A字开头的病。”

身体被推到在地,接着是无数的拳脚迎上来,可是我居然没有感到在疼,怎么办,万一他们知道我喜欢的人是任子墨怎么办,他那么骄傲,即使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单相思也会让他感到羞辱,同性恋在他眼中一定恶心的不行。

再或者即使不知道那个很喜欢很喜欢的对象就是他,他那样一个正直冷酷的人,知道自己一直爱护的那个玩伴居然欺骗他的友好,对他抱有那样自作多情的幻想,居然是个有病的同性恋,他会多么生气,会多么讨厌我。

不能讨厌我,不要抛弃我。

终于打完了,他们也骂骂咧咧的跑开了。这一次真的伤得很重,我躺在地上,左腿的小腿整个都痛得没有知觉,肚子上不知道被踩了几脚,真的好难过,肠子就像纠起来一样。本来还想要挣扎着起身,远远的看见天边落下的夕阳,突然就毫无预警的绝望起来,就这么躺着,也许就不会活得那么,那么累。

我也是很用心的很用心的爱一个人,为什么我的爱要被不屑一顾。

直到很后来很后来的我,才发现,我深爱的那个叫做任子墨的男孩,总是喜欢在我遍体鳞伤的时候,用一种救世主的姿态去给我一点活下去的可能。

没有这样残忍的童话,王子也不会不救落难的公主,所以,有关我的梦只是一个残忍的笑话而已。

被打成这样的我那晚也没敢回家,可是顶着猪头三一样的脸我居然还是开心得由于能去任子墨的家忘了浑身的疼痛。以前他心情好的时候也总是会让我去他家,送我书,帮我补习功课,像一个敬业的学长一样爱护我,尽管他吝啬任何多余的语言来和我这个儿时玩伴进行该有的互动。

尽管他最常和我说的话是,你蠢啊!

是啊,我好蠢,只是进到他的房间,看着他睡过的床,用过的台灯,坐过的椅子就整个人像喝醉一样,脸也像发烧一样发烫。关于他的任何东西,都好喜欢。

“你蠢啊,站着干嘛,我去给你拿药膏。”任子墨看着一身狼狈的我,眉头紧皱着,乌黑的瞳孔看着我的时候似乎带着点濒临爆发的表情,我想他在生气。

好吧,也许,这又是我的幻觉。

我按照任子墨的吩咐乖乖的坐在他的床边,房间很小,除了书桌和床之间的一把破旧的椅子,也只有床边可以坐。

任子墨拿了药膏就走过来,很自然的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开始给我涂药。他的指尖带着淡淡的薄荷香,手指微凉,被他触碰到的每一处肌肤都像火烧一样炙热起来。

看着一丝不苟的给我擦药的任子墨,我突然发昏一样觉得也许他也喜欢我,所以才会即使冷漠也会无端的在意我,也许不屑却情不自禁的想要关怀我,也许他只是只是太骄傲了,所以才不愿表露自己的想法,没办法相信自己居然会喜欢我。也许和卑微的我一样,即使很想要,也不敢表现出任何奢望的模样。他只是不敢承认而已,肯定是的。

这个美好虚幻的想法,让我无端的兴奋起来。我甚至在任子墨的触碰下想起了一直做到的那个梦,那个和任子墨接吻的梦。

男性和男性也会有美好的肢体接触的梦。

“你??????”任子墨像触电一样,丢掉药膏,站起来,而我也从我那荒唐的神游中惊醒,任子墨的眼睛里都是火焰,这一次,不是我的幻觉,他生气了,我知道。

我连忙手忙脚乱的站起身来,用手遮住已经勃起的下体,任子墨愤怒的眼神早就刺痛了我,我心里那个一贯的懦弱小人终于很自然的留下了晶莹的泪水。

“对不起,我??????”即使这样,就会被讨厌,不是我早就知道的事情吗,为什么还是会那么痛。

墨,不要那么看我,不要。

第9章

任子墨就那样带着隐忍与愤怒的眼神定定的看着我,我羞愧的手足无措。

“难道不知道羞耻吗?都这么大了,难道不知道男的喜欢男的是不对的吗?”任子墨一字一句的说出口,他一贯冷酷的语调,带着强烈不屑。

那一刻的我卑微的无所遁形,只是被他知道喜欢男生,就会被毫无犹豫的丢弃,如果知道那个喜欢的人是他怎么办,怎么办?

连他不经意间的触碰都会勃起的我,要怎么忍受他对我的爱的厌恶与鄙视。

以前的我不管任子墨说什么都会乖乖的去做,他要我离他远一点,我说好;他要我变成一个功课好的孩子,我就会努力念书;他说,不喜欢我夏天穿短袖,我即使热得中暑也会穿着长裤长袖。他说???????

“不要,喜欢男生也并没有什么不对!”任子墨让我不要喜欢男生,可是这一次我真的不能听他的,我没办法,何况,那个人还是他。

“你给我改掉,改掉,知道吗?你不觉得恶心,喜欢男生是变态你知道吗,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那样淡漠冷酷的任子墨,听到我说的不要之后,大步走到我面前,双手用力的扣住我的肩,大声的嘶吼起来。

“为什么,你也要这样,难道你们都没有心吗,都不知道廉耻吗,你对得起你妈,对得起我吗,我??????”任子墨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大脑中混乱的想要死掉。

******

泪水像开闸一样往下掉,我不知道,即使喜欢男生,我也是个真正的男孩,为什么总是那么爱哭,这样的我连自己都讨厌,怪不得任子墨会骂我是变态。

是啊,我就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没错。

任子墨还是抓着我的肩膀,脸上愤怒的表情平复后,更加让人可怕起来,有着浓烈的绝望的味道,接着露出淡淡的苦笑,松开手,看都不看我。

哀莫大于心死,这句话也许太重了,可是我就是知道,任子墨不要我了,就是因为我喜欢男生,就放弃了,再也不要我了。

“你给我滚,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如果让我见到你一次,就打你一次,童善,我一向说话算数。”任子墨背对着泪流满面的我,无情的说出这样的话。

他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叫我的名字,却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样就是要抛弃我了吗?再也不管我了吗?即使施舍一点无关紧要的爱都不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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