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向行的头皮一阵阵发紧,就像孙悟空把紧箍咒转套在他的头上。
嘎吱——老宅的两扇木门自动打开了,似乎在欢迎易向行的进入,他便一脚踏了进去。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思考现在对他来说已经成了多余的事情了,因为总会有意外来推翻思考后得出的结论。
更重要的是,这座大宅让易向行越看越眼熟,就像他曾经来过似的。
进门之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面巨大的照壁,壁中央有一幅大型的浮雕,看样子应该是麒麟,威风凛凛,好不得意。
绕过照壁后,易向行又经过一个不大的院落。
院子里杂草丛生,一看就知道无人打理。
再往里走便是堂屋,宅子以它为中心,向后扩展出许多的房间。易向行没有丝毫停顿,直接往最里面的那间走去。
他觉得那里有什么东西在勾着他。不过,期待越高,失望也会越高。
那只是一间普通的书房而已,最大的特色仅仅是没有窗户。
不对,最大的特色应该是那些做工精巧的古董书柜。
也不对,最大的特色应该是屋子中央那张巨大的红紫色花梨木书桌。
真的很大呀!“堆古籍放在上面,也只占了一个小角而已。
易向行走近桌子,摸了摸它坚硬的表面,最后将视线落在那些古籍上。
整整七本,一样的大小,一样的厚薄,一样的装订形式,只是新旧略有不同。所有书的封面只都落了一个古体的“萧”宇,怎么看都不像书名。
“萧……”
易向行不经意间吐出了声音,结果书房里立刻开始嗡嗡作响。人在里面,感觉就像被罩在了一口古钟下,偏偏又遇上无聊人士,在外面拍打锤体。
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易向行下意识地翻开书页。没等他看清上面写了什么,一束白光就带着巨大的冲击力,将他硬生生地撞飞出去。
眼睛似乎被刺瞎了,完全没办法睁开。胀痛的脑袋也在瞬间膨胀到顶点,连大脑皮层上的褶子都要被撑平了。
“啊——”
尖叫是一种本能,尽管易向行不暮欢它,却不能完全杜绝它的出现。
还好,放纵地嘶吼之后,他的眼睛又能睁开了。只是白天变成了黑夜,他连自己的五指都看不太清楚。
翻了个身,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软硬适中的……床垫上?
刚才的一切,果然是在梦游吗?
“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笑似乎猛烈了些,连床垫都跟着晃动起来。不过易向行不在乎,他正忙着放松身体,打算藉此笑个够本,谁知,身旁突然冒出一手一脚,压在了他的身上。
之所有可以确定是人的手脚,是因为他触到了人的皮肤。凉凉的触感,应该属于他亲近的某个人。
“从恩?”
“嗯……”又软又糯的女声,睡眠被打断后略微有些嗔怪,一你好吵,又是叫又是笑的,疯了吗?“
听到这句,易向行立刻弹身而起,手忙脚乱地把灯打开。他不在乎师从恩骂他是疯子,他在乎的是这个女人的声音,听上去一点也不像师从恩。
果然,灯亮之后,躺在床上的是一名双唇艳红,五官妖媚的年轻女人。她穿着一袭黑色的纱质睡衣,半透明的衣料让她姣好的身材若隐若现。
“你是谁?”易向行质问她。
女人眯起眼,单手撑起身子,任头上黑如浓墨的长发像瀑布一样垂下来,覆盖了大半张床单。
“你睡胡涂了吗?我是从恩呀!”
第十章
有一个女人声称她是师从恩,但易向行坚信她不是。因为师从恩不会留着长长的指甲,还把它们涂成血一样的红色,她也不会不戴眼镜,更不会让头发长过自己的肩膀。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现在这个女人的脸是完整的。易向行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五官,而且总觉得她笑起来有一股阴险的味道。
“你还需要多少证据,才肯相信我就是你老婆?”
当易向行翻遍家中所有的相册,看完婚礼现场拍摄的DV,并再三询问自己与师从恩之间的种种细节之后,那个突然冒出来的长发女人终于忍无可忍了。
“如果这些都不能说服你的话,那就去把你妹妹叫过来!让她来认认我是谁!”
“好!”
易向行非常爽快就答应了,甚至马上抓起了电话。事实上,他不过是方寸大乱,不得不藉此来掩饰。
女人说他们两年前就完成了婚礼,婚后生活也一直幸福美满,这间房子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在印证她的说辞。可易向行却完全没有印象,而且说什么都不愿意相信。
“你疯了吗?也不看看现在几点钟了!向心肯定已经睡了,你就不能等一个晚上,非要现在把她吵醒吗?”
被教训得很不舒服,易向行看了看表,发现时钟才指到“十一”的位置,于是二话不说,拔通了号码。
易向心果然已经睡了,不过听到哥哥的要求,还是立刻答应赶过来。
等待的过程中,易向行坐立难安。而那个再三强调自己是师从恩的女人,则点了一根烟,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
易向行不禁有些嫌恶,一从恩是不抽烟的。“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你就狡辩吧!”
女人讪笑,完全不把易向行的言语放在心上,她这样的态度让易向行难受非常,就像心上有无数蚂蚁爬过。易向行很想转开头,不去看她,却又像鸦片上瘾似的,心里憋着,就想再看她一眼,因为他好奇,这个女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她和师从恩一样,人很白净。不过从恩是那种自然健康的白皙,她却是久不见阳光的苍白。
还有,她的眼睛较狭长,垂下眠帘的时候,较师从恩的大圆眼睛似乎更有风情。
再来,她的双唇合拢时,不像师从恩那样有一个自然上穹的弧度,而是直直的一条线,完全没有半点亲切感。
细节对比之下,这个女人和师从恩之间的差别根本不是一星半点。易向行不禁纳闷了,她到底哪里来的底气,非说自己是师从恩不可?
又偷偷打量了一会儿,易向行才厌倦了这种“找不同”的游戏。他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怀疑这一切又是另一场梦游。
“不要在这里来走去,走得我眼都花了!”女人提出了抗议。
“你不会把眼睛闭上吗?你这又是何苦?不折腾自己不舒服吗?”
“不要你管!”
易向行觉得应该直接把她赶出家门,而不是在这里大费周章,等妹妹来分辨是非。
胸口有点发痒,他随手抓了抓,发现自己的脖子上戴了一条字母F花样的长项链。因为来回走动时身体摆动幅度较大,项链跟着晃来晃去,撞在皮肤上,就觉得痒了。
奇怪了,易向行一点也不记得自己买过一条这样的项链。更奇怪的是,冒充师从恩的女人,脖子上也有一条类似的项链,不过她的炼坠是以字母K为花样。
见易向行注意到项链的存在,女人笑了笑,故意将项链咬在嘴里,说:“情侣项链,喜欢吗?”
懒得跟她废话,易向行用力扯断链子,往地上一丢。
“你以为真的丢得掉吗?”女人咯咯地笑了起来。
果真如她所说,那条项链丢不掉。“分钟不到,易向行又在自己脖子上摸到了它。
“你在搞什么鬼!”
“冷静点,不要一出问题就怪别人。”把腿缩到沙发上,双手抱住膝盖,女人笑得像一只偷腥成功的猫。
讨厌她洋洋得意的模样,易向行粗声质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师从恩呀!”
“放屁!从恩长什么模样,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你早就认不出她的脸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女人对易向行非常了解,而易向行对她却一无所知。情势的优劣已经很明显了。易向行讨厌处在下风。
“你给我滚出去!现在就滚!”抓住女人的胳膊,易向行恨不得把她拖出去扔了。
谁知,女人的身手不错,抓住他的手腕一拧,差点弄得他骨折。
吃痛跪倒在地,易向行听见女人轻蔑地说了一句:“疯子!”
短短两个字,将他一下子刺激到了临界点。
目光扫过桌上的水果刀,易向行本能地伸出手,趁女人转身的瞬间,从她的身后扣住她的下巴,然后左手挥刀,算准角度一划。
下一秒,女人扑通倒在地上,喉咙里发出古怪的气声,却没有再吐出半个字来。
易向行站在一旁,看着汩汩冒出的鲜血一点点带走她的生命,神情略显麻木。此刻他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就是,用刀割断他人的喉管果然跟想象中一样容易。
不一会儿,门铃响了,易向行这才记起自己约了妹妹。
没有时间处理现场,他放下刀子,洗干净双手,从容地将门打开。
本以为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惊讶了,但在见到妹妹之后,他还是吃了一惊。
“你怀孕了?”
“是呀!已经七个月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骄傲地挺了挺肚子,易向心大摇大摆地往屋内走去。”大嫂呢?这么晚叫我过来,有什么重要的事……“
话还没说完,易向心就看到了地上的尸体。她张大嘴巴,却没有尖叫出声。
“你杀了她?”
“我杀了她。”
“为什么?”
“她说她是从恩,可她不是!”
“哥……”
“她不是从恩对吗?”
“哥……”
事情过于混乱,易向行已经完全没了头绪。易向心告诉他,她和陈实已经结婚两年了,而他和师从恩也一样,可易向行却对这两年完全没有印象。
不得已,他终于向妹妹说了自己荒诞的梦境,以及自己分不清真实与虚幻的苦恼。
“别担心,我会去自首的。”
现在,不管这个女人是不是师从恩,她都已经死了。易向行面前只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是进监狱,一是进精神病院,两者对他来说,其实没什么差别。
“不!不要自首!”听完哥哥的诉说,易向心出奇地镇定,“她不是从恩姐。我们找地方处理掉她的尸体,没有人会发现的。”
“她真的不是从恩吗?那她是谁?”
“她是……我不知道。”
妹妹欲言又止,易向行觉得她似乎隐瞒了什么。但此时并不是追究的好时机。
“我们动作快一点,天亮之前弄好就行了。”指挥哥哥用床单把尸体包往,易向心提出埋尸的地点:“去望麓山后山吧!那里够偏僻,地方也大。”
易向行看了看手表,发现它仍然停在“十—”的位置,明显是坏掉了。
“时间来得及吗? ” 窗外黑漆漆的一片,似乎离天亮还早。
“一定来得及!”易向心笃定地点点头。
就这样,两兄妹带着一具尸体,驱车赶到望麓山的后山。
易向心虽然大着肚子,但身手还算矫健,不但挑好了埋尸的地点,还亲自动手和哥哥一起挖坑埋人。越想越觉得这事荒唐,易向行为自己连累妹妹而感到内疚,同时见妹妹有条不紊的模样,又不禁有些疑惑。
当最后一铲泥土被填好,他终于提出了疑问:“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没告诉我?”
易向心怔了怔,神色略显古怪,“什么?”
“这里你以前来过吗?”这么偏僻的地方,她如此轻车熟路,实在有些说不通。
“怎么可能来过?没来过啦!”
“那这个女人是谁,你知道吗?”
“我都说了,我不知道。”
“可她跟我生活了两年,我看过照片了,你们合照了不止一次。她既然不是从恩,你为什么从前不告诉我?”
“我……”
“向心,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从没想过这种可能,但事实摆在眼前,逼得易向行不得不去怀疑。
“我没有。”
“向心!”
“我说了,没有!没有!”一手抱着自己的大肚子,一手扶着树干,易向心逃似地往山下疾走。
易向行追在她后面,说:“要是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告诉我的。我是你哥哥!”
“没有问题,什么都没有!”
因为走得太快,易向心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便失去平衡,往山下滚去。
因为隔得实在太远,易向行想拉她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好在山林里树木众多,易向心虽然慌张,但还是本能地抱住了一棵。
“你的肚子没事吧?”孕妇不比常人,易向行已经惊出了一身冷汗。
易向心庆幸地笑了笑,说:“没……”后面的“事”宇还没出口,她的头顶突然落下一个巨大的黑影,不偏不倚,正好压在她的身上。
“不——”山林里回荡着易向行的惨叫,要多凄凉有多凄凉……
萧慎言是一名警察,同时也是淮商萧家的最后一位传人。
说起淮南萧家,略知妖邪之事的人,必定如雷贯耳,因为萧家世代以降妖除邪为己任,曾经出过不少能人异士,行事低调却影口向甚广。不过,这个家族也没能逃过盛极必衰的定律,传到萧慎言这一代,已经是人才凋零,风光不再。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不得不靠卖弄玄虚、装神弄鬼才能养活自己。
其实,萧家也不能算是完全的山穷水尽。
毕竟萧慎言的外甥闻淼遗传到了极为出色的灵力。不过,灵力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一旦驾驭不了,就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年幼的闽淼正是如此。
为了保住儿子的性命,萧慎言的姐姐在临死前封印了他的力量。
而封印的代价,就是让闻淼变成傻傻的自闭儿。如今,这个小自闭儿已经是萧慎言唯一的亲人了,为了照顾他,萧慎言甚至不惜逆天还魂。
还魂的事说来话长,最重要的是萧慎言已经拥有了一具新的身体,同时还拥有了一个新的身分。在外人眼里,萧慎言已经不再是萧慎言,他从曾经的神棍摇身一变,成为了警察局重案组的组长,他现在的名字叫张锐。
“老大,博物馆的监视录像拿来了。”下属小丁兴冲冲地走进办公室。
正在打瞌睡的萧慎言被他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博物馆?”
“是!”
小丁忙着将录像带塞进机器,萧慎言则是一脸茫然。
所谓重案组,自然是侦办要案的小组,比如最近,萧慎言就带领同事们捣毁了一个为恶多年的杀手集团。可博物馆进了小偷这种事,按理说应该与重案组无关才是。
萧慎言知道小丁是热血的干探,不过有时候热血过了头,变成多管闲事就不好了。
“博物馆不是没丢东西吗?这种小事,我们就不要插手了。”
“东西是没丢,但那个闯进博物馆的家黟……嘱嘿,你看了就知道了!”
小丁故作神秘,萧慎言挤出一个假笑,勉强抑制住泼他冷水的冲动。
面面出来了,是由四个摄像头从不同的角度拍摄到的。
“看这里!”
在小丁所指的那一格画面中,一个身手矫健的男人正经过天花板上的通气管道,进入了博物馆内部的展览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