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 上——尼罗
尼罗  发于:201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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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雪征一愣,侧过脸来问道:“干什么?”

金小丰喃喃的答道:“我……我一直在担心干爹……”

陆雪征听了这话,又知道金小丰是个闷葫芦,也许不善表达感情,故而释然一笑,扬手向后拍打了对方的光头:“我的罗汉,你怕什么?我们是好日子过得太久,有些疏忽大意。这也没什么关系,吃一堑长一智,得到教训就是了!”

陆雪征的手是湿淋淋的,金小丰的头脸也是一样的湿淋淋,所以巴掌拍上去,声音分外响亮。金小丰弓腰紧抱着陆雪征,下身那里已经鼓胀到了惊人的程度。

他个子大,胯间的家伙也大,如果略一挺身,就会突破浴巾,触碰到陆雪征的身体。他不敢妄动,因为眼下绝不是最好的时机,而他由于了解陆雪征,所以也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他需要留下性命与身份,等待将来更合适的那一天。

陆雪征死里逃生,心情愉快,并不介意干儿子这样亲近自己。在氤氲水雾中闭了眼睛,他昏昏欲睡的低声说道:“我怕什么?我在天津卫没有老婆没有孩子,没有工厂没有店铺。就这么几处房产算是值钱的,其它还有什么?如果巡捕房敢再来这么一次,我就跟他们斗一斗,倒要看看是谁先死!”

然后他侧过脸来枕上了金小丰的肩膀,在热水蒸出的满面红光之下,显出了几丝疲惫神情:“今天要处理一下叶家。那个疯子太不懂事,我也没有办法了。说起来,这次真是要感谢唐安琪。要不是他疏通了巡捕房的关系,派人对我多加保护,我恐怕会被疯子弄死在里面。”

金小丰低低的答应一声,随后一手扶住陆雪征,一边转身尽量靠近池边,伸长手臂拽下了方才备好的毛巾。重归原位之后,他浸湿毛巾,开始慢慢的为陆雪征擦洗后背。陆雪征受了十几天的折磨,又刚刚辛苦了一夜,如今坐在这热水之中,身心放松,不由得便是昏昏欲睡。金小丰见他在水里快要坐不住,便搀着他起身出水,走进了隔壁的小屋子里。

屋内温暖湿热,摆着一张小床,算是这澡堂里的雅间。陆雪征趴到床上,闭着眼睛一声不响。而金小丰站在一旁继续为他按摩身体,也觉察不出他是否入睡。双手捏过结实的腰身,他张开五指抓住了陆雪征的屁股蛋儿,状似无意的用力抓揉了两下。臀间密处因此显露了一瞬,在雾气蒸腾的昏暗灯光下,金小丰一眼看清,就见那一处颜色洁净,紧揪揪的闭着,正是一副未曾开封的模样。

继续向下敲打了两条大腿,金小丰无声的咽下了一口唾沫。

陆雪征小睡片刻,醒来后便是精神焕发。穿好衣裳走出门去,他见外面晨光明媚,正是一派生机勃勃的大好气象,便颇为自得,感觉自己是又活回人样了。

第三十八章:好好活着

午夜时分,叶崇义坐在车内,眼看着一具尸体从天而降,血水四溅的砸在了前方挡风玻璃上!

汽车夫吓的大叫一声,猛踩刹车。叶崇义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前一仆,随后挺身坐正,不为所动。

一帮黑衣青年围拢过来,将另外两具骨断筋折的尸首扔到了发动机盖上——三人都是叶家的随从,跟着叶崇义去过巡捕房的。

叶崇义是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按理说,应该娇嫩怯弱,可是他茫然的盯着前方三具狼藉尸体,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丝毫没有畏惧情绪。

叶家一家染厂、一家丝厂,在入夜之后同时起火。火光冲天,现在救火队员还在那里架着水龙奋力扑救,当然只是死马当成活马医。坯布原料必然是要化为灰烬了,机器受了烈焰烧炙,恐怕也是再用不得。

损失太巨大了,一时间也无法统计。叶崇义站在火场之前,裸露出来的手脸皮肤被烘烤到了疼痛的程度——然而也没有心痛欲裂,仿佛头脑已经麻木到底了。

叶崇义从不可救药的染厂跑到了火势稍逊的丝厂,再眼看着丝厂在烈焰中坍为废墟。几位经理闻讯赶来,见了这幅惨景,痛心疾首之余无计可施,只得是劝着四少爷先回家去,等到大火熄灭再说。

于是叶崇义就这么面无表情的上了汽车回家。汽车开到半路,却是被活人死人一起拦住了道路。

一辆汽车缓缓停到了前方路上,车门开处,陆雪征跳了下来。

叶崇义一动不动的向前望去,就见车灯璀璨,陆雪征逆光而来,还是往昔那个模样,干净利落,一脸和气。忽然抽泣似的一咧嘴,他的眼中却是没有泪水,泪水被大火烧干了。

这时,陆雪征已经走到了近前。

陆雪征拉开车门,弯腰望向了车内的叶崇义。

叶崇义扭过头来凝视了他,呆呆的开口发出了声音:“你要杀了我吗?”

陆雪征淡淡一笑:“一夜夫妻百日恩,我不杀你。”

叶崇义紧盯着他,眼睛忽然一眨,便眨出了一颗晶莹的大泪珠子。

陆雪征知道他疯——其实早就看出端倪了,只是当初叶家有人压制着他,他装模作样,勉强算作骄矜任性;现在父亲大哥都没了,他无所忌惮,就一天不如一天的神经质起来。

伸手摸了摸叶崇义的短头发,陆雪征低头摘下了腕上的手表。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他把手表放到了对方的掌心中,然后轻声说道:“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叶崇义听到这里,忽然战栗了一下,带着哭腔唤道:“雪哥——”

陆雪征安抚似的拍了拍他的手臂,最后柔声说道:“把吗啡戒掉,好好活着。”

随即他挺起腰背,毫无留恋的转身离去了。

叶崇义紧紧握着那只手表,身体哆嗦成了一片风中枯叶。他不知道事态为什么会发展到这般地步,他只是爱陆雪征。在此之前他从没这样深刻的爱过一个人——他承认自己脾气暴躁、性情乖戾,可他没有坏心,他只是爱陆雪征。

从这夜起,叶崇义果然是在陆雪征的生活中消失了。

陆雪征偶尔会想起他——想想而已。他和叶崇义纠缠太久了,除非无情无义没心没肺,否则不可能转眼便把对方忘得一干二净。

想到这么一个颠三倒四的东西竟然也能全须全尾的活到了二十几岁,他就忍不住要苦笑。苦笑归苦笑,他绝不敢再去招惹对方。疯子就是疯子,和疯子在一起,能混出什么好下场来?

一只小野狗跑来了金公馆门前,一天一顿的吃那残羹剩饭。扫院子的小仆人看它小的可怜,像个毛球,就从厨房找出各样零碎饮食喂给它。小野狗得寸进尺,试试探探的进了院子,想要取得家狗身份。结果小灰猫偶然在院内发现了它的存在,气的毛发倒竖,尾巴翘起老高,上前就向那小野狗拍出了一爪。小野狗受到袭击,立刻龇牙狂吠,作出反抗。一猫一狗就此咬做一团,末了还是陆雪征闻声赶来,一脚踢开小野狗,又弯腰抱起小灰猫。

小灰猫这回猫仗人势,击退劲敌,越发得意的喵喵大叫,露出口中几颗尖牙。陆雪征像抱孩子似的抱着它,一路颠颠跑回楼内,因为已经把猫当成了人,所以还煞有介事的做出了训导:“小灰灰,人家也碍不到你什么,你怎么这样霸道?”

小灰猫实在是不会说人话,只得高一声低一声的乱吵了一通,想必也是发表了许多见解,可惜无人聆听——陆雪征把它放回地上之后,便心不在焉的上楼回到了书房。

在书房内,陆雪征和金小丰商议正事。

正事一共有两件。第一件是盛国纲那边不忘旧仇,还是想要置金光耀于死地;第二件是金光耀手下的二老板派人前来联络,想要干掉法租界内的一位对头——可笑的是,这位对头又并非盛国纲。

这样两件正事,单拿出哪一件都是平常无奇,然而如今凑在一起,就凭空生出了一点“造化弄人”的趣味。金光耀这人现在深居简出,很是难杀,所以着急不得,可以让金小丰先去观察留意着,慢慢再找破绽动手;至于金家二老板这边,陆雪征因为情绪不错,所以起了闲心,愿意亲自去接这一单生意。

正事商议至此,也就得出结论、告一段落。金小丰起身离去,而陆雪征把两只脚架在写字台上,一手攥着份三流小报,一手拿着只大白梨,一边吃梨一边看报。报上登载了一篇桃色艳闻,将那细节描述的绘声绘色、活灵活现,陆雪征把这条新闻反复阅读三遍,裤裆那里就支起了帐篷。

他年纪轻、身体棒,欲望其实偏于强烈。先前虽然也时常憋的难熬,但是隔三差五的,毕竟总还有个解馋的机会。如今可好,茹素到底,下身那条命根子日夜孤独,已然是许久没有尝过肉味了。

丢开小报站起来,他接连几口吃掉白梨,而后扔下梨核走到书架前,想要找本佛经出来修身养性。鬼使神差的抽出一本《红楼梦》,他随手翻开,却是正看到贾琏“将小厮内有清俊的选来出火”。若有所思的合上书本,他忽然想到:“李纯这孩子半大不小的,模样也很好,倒是可以一用。”

李纯是他的私有财产,可以由他任意处置。于是他走过去拉开房门,对着走廊就大喊了一声:“李纯!”

一名正在扫地的小仆人闻声跑来,语气天真的告诉他:“李纯开车出门买西瓜去啦!您有什么吩咐吗?我来做。”

陆雪征并非饥不择食的人。看了小仆人一眼,他一挥手:“没事,你下去吧。”

小仆人答应了一声,拎着笤帚乖乖跑开了。

第三十九章:切磋

陆雪征颇想拿李纯“出火”,然而李纯显然是更爱游玩,竟是一直流连到傍晚时分方归,且用汽车载回六七个奇长的大西瓜。指挥仆人将西瓜逐个搬运进楼,他一派天真的跑到陆雪征面前,笑嘻嘻的说道:“干爹,今年的西瓜好,很甜呢!”

陆雪征今晚和那金家二老板有约,故而此刻无暇去品尝西瓜。将一只早预备好的皮箱递到李纯手中,他一马当先的向外走去:“开车,去小白楼。”

李纯答应一声,不假思索的立刻跟上。

在小白楼附近的一家俄国馆子里,陆雪征见到了等候已久的金家二老板。

二老板年纪轻轻,面色苍白,是个病歪歪的美男子,弱柳扶风的向陆雪征做出寒暄,居然也能有说有笑。陆雪征先前和此人并不相识,如今也无意东拉西扯的去攀交情,故而有一说一,直奔主题。

二老板显然是杀敌心切,所以很是大方,直接就命随从奉上一半报酬作为定金,又请陆雪征站到窗前,亲自将那仇人指给他瞧——仇人是位花花公子,乘着汽车前来道路对面的秋香别墅消遣,而陆雪征等人站在二楼雅间窗前,借着下方路灯光芒,正是能将对方面貌看个一清二楚。

花花公子生的方面大耳,十分富态,胖墩墩的站在街边,与身边随从交谈不止。陆雪征今晚本是前来收取定金和确定目标,然而此刻见对方身躯庞大,戒备全无,实在是个最好不过的下手时机,便心中一动,迅速扫视了楼下前后的道路情况。

一手从李纯那里接过手枪,他也没和那二老板打招呼,本能似的便扭头冲出雅间跑下楼梯,离弦之箭一样冲出了馆子大门。

脚步不停的抬起手来,他也不加瞄准,下意识的就扣动了扳机。而在枪声响起的同时,他仿佛鬼影一般,已经瞬间掠过平坦马路,消失在了前方的阴暗小巷之中。

陆雪征知道自己准确无误的打爆了对方的头颅。

他并没有后怕的感觉,步伐轻松的只是奔跑。伶伶俐俐的绕开小胡同中的垃圾堆与臭水沟,他像一个大顽童似的,蹦蹦跳跳的窜上了另一条繁华大街。

叫来一辆黄包车坐上去,他回家了。

四十分钟后,李纯也开车回来了,拎着满满登登一皮箱钞票。他依然惦记着自己挑选回来的西瓜。跑去厨房切开了一个一瞧,果然是红瓤多汁,味道甜美。他自己先吭哧吭哧的吃了个过瘾,然后将精选出来的几块西瓜放到托盘上,特地端着送到了陆雪征面前。

陆雪征今天要了一条人命,挣来一箱金钱,又做了一番长跑;痛快淋漓,兴致高昂,早把“出火”一事抛到了脑后。心不在焉的吃了一块西瓜,他把金小丰叫到楼下一间宽敞空房内,让对方陪自己“松松筋骨”。

金小丰十分乐意——他早就想和陆雪征比试一番了。

金小丰光着膀子打了赤脚,摆出一副要和陆雪征拼命的架势。陆雪征很喜欢他这个认真的态度,故而不肯含糊,也解开衬衫脱了鞋袜。

两人在房内相持片刻,陆雪征知道金小丰在自己面前是个讲礼数的,不敢率先动手,便不客气,迎头挥出一拳。

金小丰轻轻易易的侧身躲开,顺势出掌劈向对方肋下,速度快如闪电。陆雪征险伶伶的弓腰一避,皮肤已被对方的指尖扫过。这让他心中一凛,知道金小丰不是善茬,于是立刻收起拳头,猛然抬腿扫向了对方的脖子。

金小丰不怕他动手,只怕他动腿。竭尽全力的抬手一挡,他就觉臂骨震痛,仿佛承接了千斤重量一般。而还未等他防守完毕,陆雪征纵身一跃,一脚又踢向了他的胸口。他双臂交叉勉强再挡,这回就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陆雪征见状一笑,踢出去的腿还未落地,已经行云流水一般转身跳起,狠狠的做出了一记回旋踢。而金小丰大惊失色,这回就不知道应该怎样抵挡了!

幸好,陆雪征的那条腿在扫到他那肩膀处时,骤然刹住力道,停了动作。

眼看金小丰已经吓的变脸失色,陆雪征无可奈何的露出苦笑,顺势将那只赤脚架在了对方的肩膀上:“你怎么不还手?”

金小丰垂下眼帘,发现陆雪征虽然力大无穷,关节却十分柔软,能把一条腿向上压到这般高度,而且毫不痛苦为难。

“干爹速度太快了,我来不及。”他老老实实的答道。

陆雪征笑起来,同时晃动那只赤脚,在金小丰的光头上轻轻一磕:“难道你没本事进攻,就有本事防守了?”

随即他轻轻巧巧的收腿落地,玩笑似的在对方胸前杵了一拳:“你反正也不是我的对手,还不如放手一搏、险中求胜。我的罗汉,战斗的时候不要只考虑武力,那不全面。比如刚才,你虽然没有进攻的底气,但是你该知道干爹总不会要你的命,既然如此,你还怕什么?”

金小丰用心记下了陆雪征的这番话——陆雪征偶尔会有感而发的教训门徒,此刻所讲也不过是无心之言,但是金小丰听见了,心动了,记住了!

的确,人是有感情的,征服的时候单单只考虑武力,那不全面,太不全面。

在第二回合的较量中,金小丰在陆雪征故技重施之时,一把抓住对方的脚踝,顺着那踢来的力道猛然一扯。而陆雪征力道落空,重心不稳,连忙顺势一窜跳到了金小丰的身上,搂住他的脖子张嘴就咬——当然,依旧只是作势而已。

牙齿在对方的耳朵上轻轻合了一下,他向后一跃站回地面,颇感好笑的将双臂抱在了胸前:“耳朵掉了。”

金小丰也笑了,抬手摸了摸那只耳朵——刚才陆雪征把嘴唇凑过来时,呼出的热气扑到他的耳中,暖暖的,痒痒的,让他立刻就散了心神。将个光头晃了几晃,他低声说道:“干爹,再来。”

陆雪征与金小丰切磋打斗良久,身心俱疲,故而这晚早早上床,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起床之后他洗漱、更衣、吃饭、逗猫。小灰猫从他的大腿上跳下去,跑到院门口去和小野狗打架,打输了,被小野狗咬的乱窜,气的怪叫不止。陆雪征坐在客厅里,分明是听到了,然而不为所动,因为实在是小灰猫错。

他总是不由自主的要把小灰猫当成人来看待,所以对于小灰猫的跋扈行径,他也是很不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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