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李纯大概是听不下去了,跑到院内抱回了灰头土脸的小灰猫。
回到客厅蹲在陆雪征面前,他用湿毛巾给小灰猫擦了猫脸猫嘴,又把那四只爪子撸了一遍。陆雪征抬眼望向他,就见他全神贯注的伺候小灰猫,满脸男童似的稚气,丝毫不像十七岁少年的模样。
“李纯。”他忽然唤道。
李纯放开小灰猫,攥着毛巾抬起头来:“干爹?”
陆雪征和他对视了一瞬,就见他本是个浓眉大眼的坯子,然而皮肤细腻,小鼻子小嘴,脸蛋子圆滚滚的鼓着,仿佛还没有退净婴儿肥一般。
对于半大孩子似的李纯,他其实不是很有兴趣,总觉得对方发育未全,是个黄嘴丫子的小雀仔。但是幼小归幼小,毕竟“聊胜于无”,况且是身边知根知底的孩子,用起来也更放心。
思及至此,陆雪征淡淡的继续说道:“今晚到我房里睡。”
李纯愣了一下,眨巴着他那双乌溜溜的大黑眼睛:“啊……啊?”
陆雪征看他一脸傻气,忍不住笑了一下:“明白干爹的意思吗?”
李纯还攥着那条脏兮兮的大毛巾,试试探探、断断续续的做出了回应:“干爹是要……我?”
陆雪征笑着一皱眉头:“是的。干爹怕你到时害怕,所以早早告诉你。”
李纯愣头愣脑的点点头,傻乎乎的答应了一声:“哦,知道了。”
然后他垂下头来,把小灰猫尾巴上沾着的一小团泥土揪了去。
第四十章:好孩子
李纯是在大杂院里长大的孩子。
他那个大杂院与众不同,里面住着的全是耍把式卖艺之徒,而且还大多上不得台面,偶尔有那技艺惊人熬出头的,自然会立刻搬走,不在这泥涂一般的地方鬼混。
童年时代的李纯,虽然一贯破衣烂衫,然而比现在还要明艳可爱,脸蛋粉白水嫩的好像桃花瓣儿,只是矮小,如同幼儿。他那个娘养他养的不耐烦,几次三番的想要把他卖到戏班子里去,同时又奇货可居,偏要卖个大价钱。大杂院内倒是住着一个小戏班,从上到下全穷的快要挨饿,哪有余钱再去买人?于是李纯糊里糊涂的,倒也把日子暂且混了下来。
因为身边都是“唱玩意儿”的,所以他从小就知道了“要想会、陪师傅睡”的道理,而且见惯了身边那些小戏子、小理发匠们终日互相抠抠摸摸的嬉闹。也有那不学好的半大孩子打过他的主意,他个子小,吃不饱,打不过人家,所以隔三差五的,就得让人家抱住乱摸一通。还有那坏小子不但抱着他胡亲,甚至退了裤子,挺着梆硬的命根子在他腿间乱戳,他紧紧抓住破烂裤腰,低头撅着小嘴,仍然是得受着。
再后来,他略略长成少年模样、身体也有几分力气了,便跑出大杂院,再也不曾回去过。
这天晚上,他提前喂好了猫,又顺手洗了一盘水果端到了陆雪征面前。趁着空闲回了房,他翻出一身较为崭新的洁净衣裤,掩人耳目的溜进了浴室。
他认认真真的洗了澡,刷了牙,把衣裳穿的整整齐齐。回到房内站在床前,他平静的思考:“要不要带枕头上去呢?”
思考的结果是不带——因为也许做完就会回来,干爹未必会让他留宿整夜。
于是他转身开门,上楼去了。
李纯进门时,陆雪征也刚洗了澡,赤条条的站在地上,只在腰间围了一条浴巾。李纯低着头,自动自觉的先是走去铺床,随后又问:“干爹,要不要点蚊香啊?”
陆雪征走到床边,一屁股坐了下来:“不用,今晚没什么蚊子。”
既然不点蚊香,那李纯也就无事可做了。他手足无措的站在陆雪征身边,本来自以为见多识广、无需紧张,可是事到临头,他就觉着自己脸上一阵阵的发烧,想必已经是面红耳赤了。
陆雪征看了他这个羞涩茫然的模样,不禁发笑。起身站到李纯面前,他伸出双手握住了对方的肩膀,又微微俯身,逗小孩子似的歪着脑袋问道:“是第一次吗?”
李纯不敢看他,红晕从脸蛋一直向下蔓延到了脖子上。惶恐不安的点了点头,他蚊子哼似的轻轻答道:“是。”
陆雪征直起腰来,把他搂到了胸前。抬手温柔的抚摸了他的后背,陆雪征低声安慰道:“别怕,干爹不会伤害你。”
两人一起上床,裸袒相对。李纯骨架子小,平时瞧着并不算胖;可是如今脱了衣裳,才显出他一身嫩嘟嘟的好肉,下身那里又没几根正经毛儿,看起来真是越发稚嫩。陆雪征知道他是个雏儿,所以不急着动手,只把他抱在怀里逗弄。而李纯本是心惊胆战的,如今被陆雪征搂住呵痒,不禁扭动如同活鱼一般,嘻嘻哈哈的大笑起来。
陆雪征看他笑容可爱,就低下头去,轻轻咬他的脸蛋肩膀,又把嘴唇缓缓移到胸前,噙住一点撩拨吮吸。李纯打了个冷战,心窝里细细痒痒的一阵酥麻,不由自主的就抬手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
“干爹……”他忽然叫出了声音。
陆雪征抬头望向他,很温和的问道:“怎么了?”
李纯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是感觉怪异,周身火烧火燎的难受。陆雪征见他哑口无言,单是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凝视自己,便低声笑道:“好孩子,听话。”
午夜时分,李纯衣衫不整的下楼回房。
他已经洗净了身体,所以脱下衣服直接就钻进了被窝。回想起方才那一幕幕旖旎画面,他忍不住又红了脸,且伸手摸向下身,在股间探了一探——那里有些红肿,触碰上去是滚热的,不过并没有流血受伤。
他死心塌地的跑去向干爹献身,而在献身的同时,也从干爹那里收获了许多轻怜蜜爱。陆雪征喊他“宝贝儿”,从头到脚的爱抚亲吻他,不肯让他受到丝毫苦楚。
李纯在被窝里蜷成一团,美滋滋的。在他十七年的人生中,还没有一下子得到过这么多宠爱。和这相比,屁股受苦又算得了什么?
反正他自认为从头到脚都不值钱,干爹要是喜欢,就全给干爹好了!
翌日清晨,李纯按时起床,照例是忙忙碌碌的做些杂事,又上楼进入陆雪征的卧室,为干爹叠被扫床。陆雪征若无其事的同他说了两句闲话,支使他预备热水给猫洗澡。李纯痛痛快快的答应下来,伶伶俐俐的出门唤猫。
陆雪征生怕李纯经过了昨夜一场,今日就要扭扭捏捏,做出失身的可怜模样;没想到他依然爽朗明快,活泼泼的东跑西颠,心中就是一喜,承认这孩子的确是招人疼。
两日之后的夜里,陆雪征兴致高昂,又把李纯叫进了房中。李纯这回褪去了羞涩,乖乖的任由干爹摆布,并且耳濡目染的学来了一点手段,也会凑趣似的对着陆雪征亲亲摸摸。陆雪征承认这是个好孩子,只是感觉双方不似情人合欢,倒像是一大一小在胡闹。其实李纯的年纪也不算很小,但是在这孩子面前,他真觉着自己是爹了。
如此过了半个多月,李纯夜里行踪异常,渐渐就引起了其他小仆人的注意。李纯觉得这事十分正常,“陪师傅睡”而已,算不得什么奇闻,故而满不在乎。而他既然洒脱,旁人就更不好多说什么——毕竟他是陆雪征的干儿子,身份高于一般仆人。
金小丰也听闻了此事,第一感觉便是:“终于轮到李纯了!”
当初陆雪征把李纯带回来之后,众人就觉得这个小崽子明眸皓齿,活该就是要让干爹留下来暖床的。哪知道陆雪征似乎对这小崽子并无兴趣,而小崽子吃了几年饱饭,不见成长,依旧是个小崽子。
金小丰知道陆雪征不会爱上李纯——陆雪征品味特殊,专爱那些别别扭扭的欠揍货色。而李纯这样一个好孩子,反倒未必会入他的眼。
第四十一章:开打
八月的一个傍晚,苏清顺来到了金公馆。
苏清顺人长的体面,穿戴的阔气,两只眼睛从瞳孔里往外放着光,精气神足的快要关不住。进门见到金小丰,他问道:“干爹呢?”
金小丰坐在客厅沙发上,正在吃桃,听闻此言就抬头答道:“出门买西瓜去了。”
苏清顺迈步走到茶几前方,低下头从果盘里挑挑拣拣:“干爹自己出门去买西瓜?”
金小丰言简意赅的做了解释:“顺便散步。”
苏清顺拿起一只外表美丽的小脆梨,送到嘴边“咔嚓”一口,然后边嚼边道:“那我等他。”
金小丰低低的“嗯”了一声,默然无语的继续吃桃。苏清顺和他也没什么好谈的,故而一边吃梨,一边向外踱到院子里去了。
苏清顺在漫天晚霞中闲庭信步,而与此同时,陆雪征也正处在回家的路上。
他衣着简便,骑着一辆德国产的自行车,在晚风中悠然前行;李纯侧身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做短衣短裤的大号男童打扮,又怀抱了一只硕大无朋的绿皮西瓜。西瓜太重了,坠的他微微弓了腰。而一名妇人抱着孩子站在街边,这时就娇声嫩气的轻轻笑道:“宝宝,看,大西瓜!”
李纯把下巴抵在了西瓜上,也认为这西瓜大的出奇,不知道会是何等滋味。
自行车在前方路口拐了个弯,正好经过一家公馆的后门。一辆汽车静静停在门口,前排没有汽车夫,后排车窗上又垂下深蓝色的布帘,无声无息的,想必是辆空车。陆雪征没有留意,继续心旷神怡的往家行进。
而叶崇义的目光,就从窗帘缝隙中射出来,很缠绵的追逐了他的背影。
他思念陆雪征,思念到肝肠寸断了,所以一定要再看他一眼。
他得知陆雪征偶尔会从这条街上走过,于是就鬼魅一般的跑了来,整晚整晚的守候——不为别的,偷偷看一眼就好。
目送着陆雪征的背影渐行渐远,他一动不动的发了半天痴,最后如梦初醒的一哆嗦,心情的确是平静了许多。
陆雪征到家之后,先把自行车丢给守门的小仆人,然后一眼看到了正在院内徘徊的苏清顺。苏清顺终于把他等了回来,此刻便连忙迎上,口中笑道:“干爹遛弯儿回来了?”
李纯抱着大西瓜自行离去了,而陆雪征低头搓了搓双手,随即抬头望向苏清顺:“有事?”
苏清顺一咧嘴,挺不好意思的笑了。
在金公馆的客厅内,苏清顺将来意向陆雪征合盘托出。原来他虽是陆雪征的门徒,但是并未将自身事业拘泥于暗杀一途。他在外面大肆招揽帮众,抢地盘开赌局无所不为,和北平那位戴国章倒是遥相呼应。前些日子,他撺弄杜小东卖命,为一家轮船公司出头,在码头上大打一仗,全胜而归。轮船公司的总经理知道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虽然帮自己教训了仇家,但是既然沾上,便甩不脱,故而也不含糊,直接就将一艘轮船的使用权交给了苏清顺。
苏清顺洋洋得意,带人跑去接管轮船,哪知这艘轮船名义上的经理名叫马俊男,乃是法租界大佬马荣生的大公子。马俊男平日将此船交给手下打理,按时就可得到一大笔收益,所以如今尽管知道总经理已经发了话,可又怎肯轻易交出权力?
苏清顺没有料到还有这么一场好戏,毫无准备,结果被马家手下赶出办公室,落得灰头土脸。他气疯了,又要联合杜小东帮忙,然而杜小东为他群殴一场,还因此在巡捕房睡了好几天水泥地,却是屁大的好处也没落着,生气还来不及呢,如何还肯管他?他转而又去寻找王凤臣,王凤臣手下人少,生怕实力受损,也不管他。四处碰了一圈墙壁,他求援无路,又不愿忍下这一口恶气,只得是向上来找干爹——当然,此事既然是惊动了陆雪征,那将来轮船的收益,就少不得要分出大头孝敬给他了。
苏清顺不争馒头争口气,如今也顾不得钱财。他是宁肯把轮船凿了沉了,也不留给马俊男。
陆雪征听苏清顺原原本本的讲述了一遍,最后感觉这事也不算个事。李纯用大托盘送上了西瓜,他拿起一块咬了两口,发现这西瓜居然很甜,就对旁边的苏清顺金小丰说道:“西瓜不错,吃吧。”
金小丰答应一声,老实不客气的开吃。而苏清顺向来争强好胜,这时气的心都满了。双手捧着一块西瓜,他只低头舔了一下,无论如何没有食欲。
陆雪征吭吭啃出一堆西瓜皮,回身从李纯那里接过湿毛巾擦了擦手嘴,他转向苏清顺,慢条斯理的说道:“马荣生,是吧?”
苏清顺还捧着那块西瓜:“对。”
陆雪征点了点头,将湿毛巾向后交还给了李纯:“找两个人,往他公馆里扔几颗炸弹。”
苏清顺迟疑了一下:“那然、然后呢?”
陆雪征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清茶:“然后?然后你就去接管轮船。”
苏清顺云里雾里的,还是不得要领:“那他们要是还不肯放手呢?”
陆雪征放下茶杯,向后一靠,颇为舒适的翘起了二郎腿:“还不放手,那就开打!”
苏清顺听闻此言,精神顿时为之一振,不过随即他又试探着问道:“干爹,如果我们偷偷的把马俊男干掉,岂不是更为省事?”
陆雪征扭头对他笑了笑:“我很少因为个人恩怨动手。怎么,你要雇我杀人吗?”
苏清顺立刻摇头赔笑,知道自己是多嘴了。
如此过了两三天,马公馆果然在午夜时分发生爆炸,后院一堵围墙被炸出了个大窟窿。那马荣生也是法租界内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岂能忍受这等威胁?他知道单凭一个小小的苏清顺,未必会有这等狗胆,必是有陆雪征做了后盾,对方才敢在老虎头上拔毛,将炸弹扔到了自家后院。而正在这气急败坏之时,马家大公子接到电话赶往码头,片刻之后又狼狈不堪的逃了回来:“爸爸,苏清顺带了一百多人杀到码头,把我的船员水手都从船上撵下来了!”
马荣生听到这里,气了个倒仰,背着双手在地上龙行虎步,口中怒道:“欺人太甚、欺人太甚!他妈的,开打!”
第四十二章:玫瑰
陆雪征有势力,马荣生也有势力;陆雪征有门徒,马荣生也有门徒。相比之下,两人之间唯一的差别便是——马荣生在明处,妇孺皆知名扬天下;陆雪征在暗处,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马公馆后院的院墙还没有被修砌起来,因为马荣生尚未挣回这个面子,而在大获全胜之前,他要保留住这一处豁口,仿佛是要将其当成警世的遗迹。与他身份相当的友人们听闻此事,纷纷前来做出安慰和劝阻,理由很简单:“就算你这一场打胜了,那将来怎么办?你还过不过太平日子了?”
还有那特别亲近的老友,直接就质问他:“怎么?你全家都指望着那条船吃饭不成?”
马荣生在江湖上纵横几十年,什么道理不懂?然而旁人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他却是一张老脸被人甩了泥巴,无论如何咽不下这口恶气!
况且他是堂堂正正打出来的天下,谁人不尊他一声马老板?他凭什么要畏惧陆雪征那种不见天日的邪祟?
没什么好说的,开打!
马荣生召集门徒五百,手持砍刀直奔码头,阳光下刀刃白光闪烁,直晃人眼,沿途引得无数市民围观,军警们都吓的远远躲开。然而还未等他们进入码头地界,迎面一声轰鸣呐喊,潮水一般的杀来了上千人。
无论是一千还是五百,成员们的身份很统一,都是亡命之徒。在短暂的互相砍杀之后,马家一方力不能支,在凌厉追杀下四散奔逃,宣告败退。
马荣生败而不馁,意图再战,然而巡捕房那里,在面子上却是撑不住了。
华人警官亲自登门拜访,愿意做一名说客,平息解决马陆二人之间的忿怨。马荣生气的直眉瞪眼的,也没有做出明确答复。而这名说客又去联络了陆雪征,结果苏清顺主动出面,只说此事与干爹无关,全在自己一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