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 上——尼罗
尼罗  发于:201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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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雪征现在倒是还就看他顺眼一点。沉着一张面孔走出房间,他在门口抬手搂住李纯的肩膀,而后目不斜视的望向前方,心事重重的直奔餐厅。

李纯弯腰低头,怪别扭的跟着他往前走,一时怕自己走快了,一时怕自己走慢了,步伐调整了个乱七八糟,怎么着都是不对劲,一路颠颠倒倒,跳舞似的进了餐厅。

第三十二章:雨过天晴

午夜时分,金小丰跪在客厅地板上,一整天水米没沾牙,并且还挨了一顿伤筋动骨的暴打。

春日的夜晚,有时还会相当的凉。公馆内的暖气早停了,所以他的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鸡皮疙瘩不显眼,显眼的是那一道道血痂。

抬手捂住腹部,肠胃中传出了叽里咕噜的鸣叫声音——他饿了。

他很怕饿,小时候总挨饿,饿怕了。可是不很怕打,小时候总挨打,习惯了。

这时,陆雪征缓步走了进来。

陆雪征停在金小丰面前,伸手搭上了他的头顶。干燥的手掌温柔的抚摩过头皮,那一瞬间的酥麻让金小丰闭上眼睛,周身斑斓血腥的皮肤上,闪烁过了洁净美丽的蓝色火花。

一个声音在他心中回荡起来:“我爱你啊!”

金小丰的出身不算坏。他生在乡下,家里有房有地,农忙的时候还能雇得起一名长工,虽然做不成地主少爷,但是总能吃饱喝足的填上肚皮。可惜他命不好,亲娘死得早。后娘过门后又接连生下几个结结实实的好孩子,便容不得他,不但对他朝打暮骂,而且还撺掇夫君把他送去了天津城内的一家饭馆子里,做那没有工钱的学徒。

金小丰那时才七八岁,个子不大,心眼更少。老板、厨子、伙计都不拿他当个人,轮番上阵虐待殴打他,他实在是受不得了,索性逃出去做了一名流浪儿。陆雪征把他从脏土堆旁捡回家时,他已经满了十三岁,生的又高又瘦,一头瘌痢脓疮,比狗屎还要招苍蝇,比野狗还要凶恶。

进入陆家不到一个小时,他就被戴国章狠揍了一顿,那时候戴国章年纪还小,不懂厚道。痛揍金小丰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金小丰“看起来真恶心”。

有了戴国章开头,单薄一些的苏清顺和杜小东等人也跃跃欲试的围上来了——还有韩棠。韩棠个子小,抡着木棍往他的头上猛敲。敲的正开心时,陆雪征不声不响的走过来抱起韩棠,把这个白脸男孩扔出了三米多远。苏清顺等人见状,立刻丢下武器,作鸟兽散。

只有陆雪征不嫌他的瘌痢头恶心。

陆雪征买来了消炎药片与外用药膏,不但每天看管他服药,而且亲手给他涂药。药膏是黄色透明的,黏糊糊的抹了他满脑袋,他看起来更让人作呕了。

于是他自惭形秽的躲藏起来,同时对一切挑衅作出几乎残忍的反击。半年过后,他的头皮恢复了健康的肤色与光泽,戴国章和苏清顺等人也被他逐一打翻在地,狠捶了一通。

可是也有美中不足之处,就是他失去了陆雪征的特殊关怀,以及头发。而和前者相比,后者似乎还不足以让他感到忧伤——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生出过头发了,他本以为自己的头皮会一直腐烂到露出骨头。

此刻,他在陆雪征的抚摸下,静静的睁开眼睛仰起了头。

陆雪征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就见他那脸上还算干净,只在右眼的内眼角处受了伤,是被自己用鞭柄杵破了皮肤。灯光昏暗,他那轮廓清晰的面孔越发光影分明,一双眼睛陷在微凹的眼窝里,射出了柔软而又迷茫的目光。

陆雪征忽然笑了一下,感觉罗汉的躯壳里住着一个小男孩的灵魂。

金小丰忽然向前扑去,伸出双臂搂住了他的大腿。像在茫茫大海中抱住了一根浮木似的,他可怜兮兮的侧过脸去,把面颊贴向了对方的下腹部。

陆雪征垂下眼帘,不为所动的继续抚摸他的光头。黯淡光线流过了金小丰的虎背熊腰,紧绷的皮肤被映照成了古铜色;背部的肌肉线条在明暗中起起伏伏,向上一直延伸到了异常粗壮的手臂。

两人一站一跪,将这样的姿态保持了许久。

最后,陆雪征在他的后脑勺上轻轻一拍,低声说道:“自己去找点东西吃,然后回房睡觉!”

金小丰一言不发的松开双臂,以手撑地想要站起身来——然而不行,他已经跪了整整一天,他的膝盖已经不是他的了。

于是陆雪征弯腰把他搀了起来。

他顺势用胳膊搂住了陆雪征的脖子。他高壮,比陆雪征大出了整整一个尺码。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搂住了陆雪征,还是挂住了陆雪征,反正在踉跄着向外走去之时,他在陆雪征的气息中,很奇妙的有了生理上的反应。

悄悄的斜过视线瞟向陆雪征的侧影,他发现干爹这些年来似乎总是一个模样,不见青春,也不显岁数。他找不出确切的词语来描绘对方的相貌,只是感觉陆雪征长得好,处处都好。

陆雪征把金小丰丢在了厨房里,然后就自顾自的回了卧室。

李纯已经为他把床铺好。他脱衣上床,回想这一天的经历,感觉悻悻的,也无从慨叹,只得是闭上眼睛,不甚甘心的睡觉了。

翌日上午,盛国纲来访。

盛国纲行为低调,身边只带了一名随从。在见到陆雪征后,他并不油嘴滑舌的胡乱寒暄,直接就从怀里摸出一只信封,双手放到了陆雪征前方的茶几上:“陆先生昨日派人给我送了半箱子钞票,我惶恐的一夜没睡好觉。今天实在是等不得了,所以早早就过来登门打扰。”

陆雪征不动声色的拿起信封打开封口,从中抽出了一张银行本票。低头看清了上面的数额,他随即把本票插回信封,然后探身把信封又送到了盛国纲面前:“盛师长,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份内的款子,我已经留下了。”

盛国纲笑了,把信封推回原位:“陆先生,你若是这样讲,那我今晚上又要失眠了。陆先生的所作所为,我都看在眼里。古人有句话,叫做‘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陆先生已经尽了本分,那边福大命大,死里逃生,和陆先生就没有关系了。陆先生务必要把钱收下,否则以后我没有面目再来找你。”

陆雪征垂目想了想,末了点头一笑:“好,来日方长,将来若有能用到我陆某人的地方,盛师长不要客气,开口便是。”

盛国纲听到这里,站起身来,又友好又正经的说道:“陆先生,我当你是个心交的朋友,不会讲那些虚套。我走了,不要送,再会。如果不嫌弃的话,闲时请到舍下坐坐。”

陆雪征走到楼门口,目送盛国纲穿过院子上了汽车。转身回到客厅坐下,他拿起信封扇了扇,对面前的金小丰和李纯说道:“姓盛的太会做人,我算是欠了他的情了!”

此事完结,雨过天晴。金小丰和苏清顺仿佛劫后余生一般,一齐松了一口气。当晚这两人结伴出去冶游,到那风月场所消遣取乐。两人来至翡翠别墅,只见此处美女如云,各有风情。苏清顺心花怒放,然而金小丰却是有个怪癖,只爱处女。翡翠别墅近来并没有新下海的雏儿,苏清顺只好满腹牢骚的随着金小丰转移阵地,连跑了几家,最后在秋香别墅各得其所,偿了心愿。

干儿子们是寻花问柳去了,干爹也没有闲着吃素的道理。陆雪征一个电话打出去,把叶崇义请了过来。

第三十三章:有情

陆雪征和叶崇义见面后,仿佛只交谈了三言两语,然后就亟不可待的上床去了。

陆雪征从冬天憋到了春天,如今终于有了这可心可意的对象来宣泄欲望,竟是激动的不能自已。昏天暗地的几轮大战过后,他那身心总算是畅快了些许,叶崇义却是犹未满足,抱着他不肯放手。陆雪征看他满面春色,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就忍不住笑道:“宝贝儿,春天都要过去了,你怎么还是发情?”

叶崇义爱娇的一撅嘴,然后向他竖起四根白生生的修长手指:“四个月了。”

陆雪征没听明白,微笑反问:“什么意思?”

叶崇义顺手给了他一个嘴巴:“我已经憋了四个月啦!”

陆雪征惊讶的一挑眉毛:“为什么?”

叶崇义看他没心没肺,当即将两道长眉一拧,显出几丝凶相:“我们两个不是说好的吗?只和对方相好,不许出去再打野食儿!”然后他抓住了陆雪征的短头发,咄咄逼人的追问道:“我是说到做到了,你呢?”

陆雪征听到这里,忍无可忍的大笑着俯下身去,把脸贴在了他的胸膛上:“唉哟……我三贞九烈的宝贝儿啊!”

然后他忽然抬起头来,收敛笑容正色道:“我当然也是说到做到。”

叶崇义方才见他大笑,已经心生怒火,快要发作;然而随即又听到他这番肯定表白,便将怒火熄灭,立刻转怒为喜。推开陆雪征坐起来,他伸腿下床,单脚穿了一只拖鞋,蹦蹦跳跳的将自己脱下的长裤拿过来。伸手从裤兜里掏出一只镀金壳子的打火机,他对着陆雪征,“啪”的一声打出火来,又笑嘻嘻的问道:“这个好不好?”

陆雪征歪在床上,灵灵巧巧的伸手夺过了打火机,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好。”

叶崇义把长裤随手扔到地上,一翻身滚到了陆雪征面前:“送给你。”

陆雪征抬头对他一笑:“多谢。”

叶崇义向前搂抱住他,哼哼唧唧的前后摇晃。陆雪征也腾出一只手来,很温柔的轻拍了他的后背。如此撒娇片刻后,叶崇义放开陆雪征侧卧下来,望着对方的眼睛说道:“你能不能多陪陪我?我很想念你。”

陆雪征垂下眼帘,伸手拈住了他胸前一点,缓缓的搓弄:“崇义,我有时会很忙。”

叶崇义向他靠近了一点,蹙着眉头说道:“不就是为了钱吗?你要钱,我给你!”

陆雪征笑了:“小没廉耻的,想要贴钱养汉么?”

叶崇义听了这话,不禁也笑了:“要是用钱就能养住你,那倒好了!你这条不安分的野狗,我想打断你的狗腿呢!”

陆雪征没接这个话茬,只是向下抬起了对方的一条大腿,声音轻而温暖的问道:“宝贝儿,要不要再来一次?”

叶崇义将上半身趴伏在床上,其实是有些疲劳了,不过因为陆雪征想要,所以他便不忍心拒绝。雪白的屁股拱动了一下,他闭上眼睛,单是微笑。

翌日清晨,两人在床上相拥醒来,向窗外一望,正是个一碧如洗的大晴天,隐隐的几乎有了夏日风情。

这二位一前一后的下床洗漱更衣。一番忙乱过后,叶崇义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走出浴室,就见陆雪征穿着衬衫长裤,正站在窗前向外眺望,身姿十分的利落挺拔,很富有男子之美,就十分欢喜,扬手便把那水淋淋的大毛巾扔了过去。

他任性惯了,本意是要和陆雪征闹着玩儿,并没有考虑到这玩笑行为是否合适。陆雪征凌空抓住毛巾,因为知道叶崇义的性情,所以也不在意,只说:“疯子,别闹!”

叶崇义还是很高兴,在卧室内来回走动,又猴子似的蹦蹦跳跳。他穿了一双崭新的皮鞋,鞋底撞击在地板上,响动很是不小。陆雪征看他仿佛快要精神错乱,便走过去从后方一把抱住了他:“还闹?”

叶崇义向后一仰:“陆兄,你对我真好。”

随后他回过头去,极力的要去和陆雪征对视:“不对,我不该再称你陆兄了,这太生分。你说,我应该怎样改口才好?”

陆雪征拥着他向卧室门口走去:“随便。”

叶崇义身不由己的向前移动。而在一只脚迈出房门之际,他恍然大悟似的停住脚步,开始在陆雪征的怀抱里乱拱乱扭:“雪哥,雪哥,我叫你雪哥好不好?不要推我,你说好不好?”

陆雪征把他直接抱过了门槛:“好,好,什么都好,现在跟我吃饭去!”

叶崇义摇头摆尾的进入走廊:“好,好,我也觉得很好。雪哥,你想要什么玩意儿吗?你说出来,我买给你!”

陆雪征俯身托起了他的双腿,拦腰抱起他走下楼梯:“我想要你滚蛋,你吵死了!”

叶崇义不吃饭,只用白开水送服下了自带的一小包红丸。

片刻之后,他沉静起来,言谈举止也变得有条有理。举止优雅的喝了一小碗米粥,他向后仰靠到椅背上,翘着二郎腿转向陆雪征:“今天忙吗?”

陆雪征犹豫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不忙。”

叶崇义笑眯眯的问道:“陪我出去逛逛吧,好不好?我知道你的脾气,不会逼着你去凑热闹。”

陆雪征望着饭碗沉默半晌,最后抬头面对了叶崇义:“好是好,不过你要保证不闹。”

叶崇义一耸肩膀,摆出了西洋化的做派:“我保证!”

叶崇义相貌漂亮,衣着摩登,一举一动都潇洒倜傥。带着陆雪征在中山公园里走了一圈,他沿途从暗娼那里接收到了无数个媚眼儿,连青春妙龄的女学生们,都忍不住偷眼打量这美男子。

陆雪征含笑跟在他身边,知道自己是彻头彻尾的沦为跟班了。

今日天气晴朗和暖,公园这种花红柳绿的地方,自然最是吸引青年男女们前来游玩。叶崇义如此散步片刻,忽然转身对着陆雪征一笑,压低声音说道:“你不要辜负我啊。”

陆雪征看着他的眼睛,脸上也是带着笑意,然而却是答非所问:“把吗啡戒了吧!”

叶崇义辩解道:“我用的少。”

陆雪征望向前方,不再说话。

叶崇义盯着他,片刻之后,迈步继续向前走去:“我……我想一想。”

陆雪征拔腿跟上。其实他无意去管人家的嗜好,不过叶崇义在不发疯的时候,还是很有几分可爱;想到这家伙对自己真动了感情,他不禁左右为难——叶崇义美则美矣,但是有着火药般的性格,又颇有几分势力,实在不是个好伺候的人物。陆雪征陪他久了,总会觉得心力交瘁。

东游西逛的到了下午四五点钟,叶崇义在红丸的支撑下,兴致依旧高昂,引着陆雪征去小白楼附近一处小小的、连正经招牌都没有的俄国馆子里吃晚饭。两人占据了一间用屏风隔出来的小小雅座,略有响动,便会被外间听得清清楚楚。在这种情形下,气氛反倒别有了一种隐秘与甜美,叶崇义不再高谈阔论,但是紧紧挨着陆雪征坐了,用那勺子舀起汤中肉块喂到陆雪征嘴边,又满怀爱意的看着对方微笑。

待到陆雪征吃掉了那一块肉,他低声耳语问道:“味道怎么样?”

陆雪征抬手搂住他的肩膀,也轻声答道:“好极了。”

叶崇义得意的笑道:“一般的人,未必知道这地方会有好手艺。”

陆雪征探头过去,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下:“你是馋嘴猫,所以知道。”

叶崇义不服气:“我哪里馋了?”

陆雪征盯着他的眼睛笑问:“你说你哪里馋?我看你上下都很馋。”

叶崇义红了脸,正要找出两句犀利的趣话来反驳,不想陆雪征对他竖起一根手指,“嘘”了一声,他这才意识到外面有人,只好咽下那话,颇为不忿的瞪了陆雪征一眼。

陆雪征见他“即嗔视而有情”,当然不会生气。事实上,叶崇义这么一个坏种能在他面前乖到这般地步,他真是深觉荣幸了。

人无完人,叶崇义虽然五毒俱全,可是倒也具有几分天真的痴气,而且是真漂亮呢!

第三十四章:疯子

吃饱喝足后,叶崇义要陆雪征陪他去看电影。

陆雪征自己琢磨着,今日两人已经游了公园,逛了大街,吃了西餐,按照一般摩登情侣的活动规律,接下来的确是该走一趟电影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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