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恙——直立行走
直立行走  发于:2013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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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写给我的男孩。

很高兴,一路上我们的默契那么长。

认识是种缘分,心动是种缘分。

原本只是生活中无可无不可不经意的点点滴滴。

缘分到了,就水到渠成了。所谓缘分,就是天时地利人和。

然,心动了,不是万事大吉了。看着平凡故事里,断断续续却又欢欢喜喜。

不管对对错错,只愿与你相伴每个朝朝夕夕。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畅,林立

01.

在以前,一直我都认为,我不是个长情的人。我很容易动情,也很容易移情。我曾经细细盘算过,从学前班开始懵懂有过好感,有过冲动,有过渴望的人,手和脚加起来,我也数不完。可是每当下一个让我心动的人出现的时候,我会忘记前一个人我怎样纠结过,重复的投入到新一轮的各种幻想。

也许,是性格的原因。我不是一个自信的人。我会为各种人各种纠结,但是这只是我心里面的。说白了,我就是暗恋。我没有把自己摊开来的勇气。很多时候,话已经到了嘴边上了,我就是没有勇气去承认。不管是心酸还是痛苦,还是甜蜜,还是暗爽,我都放在心里面。

我是个早熟的孩子。会这样说是有原因的。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敢告诉别人。我怕别人说我。

那时候5岁有没有,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很小很小,连变形金刚都还看不懂的时候,我对男女之事就有过模糊的了解。没有任何人教育过我,也不会有人在那个时候对我进行性教育的。

我想,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一个非常好色的人。我有个姐姐。比我大2岁不到。在我们两个都还是豆芽菜发芽的年纪,就已经进行过初次的性的探试。当然,是不可能有插入的这种行为的,毕竟那时候生殖器还真的只能用小jj来形容的。只是在那样的年月里,不知道是本能还是其他的冲动,让我对性有种最原始的认知,我都还记得我和我的小姐姐,在大人都睡着的时候,躲在黑暗的被窝里,我们的下身紧紧贴在一起,我用手抚摸她的下身,感觉到那种粘黏,那种湿热。处于某种好奇,我舔舐她的肌肤,可惜那时我们还小,不知道什么是欢愉,只是某种好奇。我很慎重的问过我的姐姐,有什么感觉。她说,湿湿的,像在洗澡。我们接吻。深吻。(原谅我吧,这么小就没了初吻)舌头深入彼此口腔,吞食彼此的唾液。

这一切,都是在我们被窝深处进行的。很多年很多年过去,我都没有忘记这段记忆。记忆最深刻的时候,那种潮湿和闷热,呼吸不畅顺。我们埋在被子里,用不了多久就必须伸出头来呼吸新鲜的空气。

如果硬要说这么小的孩子有这样的心智和尝试由什么后遗症的话,我想,应该是我不喜欢接吻,非常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我讨厌口水的味道。

后来等到我上小学4年级左右,不小心偷看了我小叔收藏的各种第一个英文字母开头的电影以后,突然间就有种怅然,原来大人也要做这种事的。

在等到后来,我上了初中,高中,对男女,对生殖,对繁衍,已经有了正确全面的认识,明白了性交这种行为所代表的意义,我突然间发现,原来在我最懵懂的时候,我懂了这世上最原始的东西。虽然模糊,但是正确。

我说过,我是个好色的人。从小,我就对身体接触有种难言的渴望。小朋友在做各种游戏的时候,我都会想出各种以身体接触为前提的惩罚。当然,我不可能明目张胆的要求身体抚摸,但是我会把自己不可告人的渴望,掩藏在各种外衣之下。我妈曾经说,三岁看到老。所以,注定,长大以后的我,也只能别别扭扭的提出最想的要求,并且做好各种掩护,不能轻易被拆穿。

随着年纪的增长,我学会了自我控制。我在长,我周围的人也在长。男生和女生已经有了界限。我能看见女生微微挺起的胸部,我能看见,夏天因为衣服单薄而隐隐现出的内衣的带子。我也能看自己微微突出的喉结,早晨醒来,偶尔湿润的内裤。我不能再肆无忌惮想出那些惩罚手段。而且,那种年纪的我们,也再不会男生女生混在一块玩耍了。我只能把这种思慕,渴望放在心里。我暗恋过班长,学习委员,同桌,隔壁班的女孩。文静的,儒雅的,张扬的,跋扈的,瘦弱的,丰满的,各种各样,各种格式的女孩。

直到后来,一瞬间,好像被驴踢门挤一样的,心动了。

02.

我想事情有点大条。这超出了我的认识范围。这次我心动的对象,是个男生。居然。

尽管我一直认为自己早熟。但还不至于,到百科全书的地步。原谅我还不知世界上男人喜欢男人这件事。然后他发生了。很突然,措手不及。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反复思考,两个人彼此认识,这之前,得有多少的准备,如果出了那么一点点的差错,是不是就会彼此错过。或者,就像书里说的,如果有缘分,定然会相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不用强求。如果无缘,擦肩千次万次,仍是陌生人,相见不相识。

其实这注定是一个非常俗套的故事。

我所就读的学校,初中部和高中部是连在一块儿的。我中学的6年学习生涯都献给了这所学校。

他的名字叫周畅。和我一样,都是从初中部直升上来的。后来混熟了知道,初中的时候我是一班的,他是二班的。

只是那时候印象已经模糊,已经不知道,此前,是否见过他,知道他的名字。只是突然间,这个名字闯进来。然后如果不幸的话,会这心里某个地方,待一生。

我一直很恍惚。我认识他的时候,在这个学校已经待了5年,在我高二的时候,这个人才正式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中间有很多的不经意,我才注意到他,他才从一个名字,变成一个活生生的人,眉目清晰,表情生动。牵动我的心。在这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之前的同学已经分散深入到各个班级,细细算来,我们彼此之间应该有过交集,我们有共同的同学,共同的朋友,所以他在正式亮相之前,我们应该对彼此都有印象,或者应该算神交。可是,因为我辗转的心情,已经无法理出清晰脉络,我们在认识之前,有没有前世的等待,今生的期盼。从而变成了,我认识他之前的所有记忆全部面目模糊,我甚至无法定义我们的一次见面,所有记忆,只从蓦然回首那一刻开始。其他全部格式化。

之前说过,我们初中是一个学校的。我一班,他二班。我们高中也是一个学校的。高一的时候我七班,他三班,高二上学期的时候,我五班,他十班。如果永远这样,就不用有故事了。我们辛辛苦苦的为学业奋斗,各自考上大学,然后各奔东西,各自散落天涯。也许朋友的朋友,同学的同学,偶尔会说起这个名字,有个模糊的印象,然后为当年的趣事糗事会心一笑,再没有更多。

然而不是。高二上学期期末的时候,学校组织学力测试,对分班的情况作微小调整。其实很正常,每个学校都有的事情。

于是,有个叫周畅的人,踩着七彩祥云而来,我没猜到开始,更看不到结局。

于是,我们成了同班同学。

当然,如果他只是简单空降我的班级,我们到死也许也只是个同学关系。抵死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会在一个桌上吃饭,应付一样的举杯敬酒,然后依然是彼此的路人。

可是不是。他的座位在我的前面,然后又因缘际会坐到我的后面。然后总总,我心动了。

所以我常年纠结于,天时地利人和的概念。

我觉得这太曲折了。我在这个学校学习生活了5年,其中的各种曲折波折,只是为了在这个时候认识他,对他心动,不可抑制。真的。我太纠结于这个问题了,如果中间有任何一个环节不是这样,而是那样,我们就不是这样的关系了。至少我这儿单方面的,不是这样了。

03.

好吧,故事就从这一刻说起。

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周畅的。虽然他坐在我前面。是抬头也见低头也见就算平视也看得见。我每天看他后脑勺的时间比看我妈的时间都还长久。

当然,这时候的我是不会对着一个后脑勺发情的。而且他又不是李老师(注:李老师是四川笑星,说评书的,挺逗的),后脑勺也没什么看头,除了头发,没什么特别。周畅的唯一特点就是懒洋洋的。每天上课就把一只手撑在桌上,头靠着,感觉漫不经心的在听课。一只手累了,就换一只手,再累了就再换一只,如此往复。很长一段时间,我没见过他除了这个姿势以外的其他任何造型。他不常说话。偶尔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也是慢吞吞的站起来,声音不大,甚至有点吞吞吐吐,好像突然被曝晒在大众的目光下,异样的不习惯。我可以从后面看见他慢慢红起来的耳朵。偶尔我从外面回座位的时候,可以看见周畅仍然是一只手撑住头,眼睛半眯着,好像没有睡醒,没什么精神,对人爱理不理的。也没什么特别深刻的印象。

转折是这样发生的。

那天是生物课。和蔼可亲的生物老师不遗余力的在讲解,伴性遗传。他说,外耳道多毛症是伴Y遗传。传男不传女。仿佛武功秘籍。

周畅仍然招牌动作在听课。一阵吹过。吹乱了他的头发,露出了他的左边耳朵。

也不知道存了什么样的心思。我突然探出半个身体。去看他的耳朵。很正常的一个耳朵。没有任何奇异的地方。耳廓后面有细细的绒毛,很短,颜色几乎透明。我们当时的座位在靠墙的窗户边上,有午后的阳光铺洒进来,照耀在脸上,我只能看见他侧脸的后半部分,有一圈金边。于是鬼使神差的,我冲着他的耳朵后面轻轻吹了一口气。

所以我说天时地利人和。彼时生物老师恰好回头去写板书,周畅猛然回头看我。

……

瞬间,我被定住。周畅眨眼看我。他睫毛很长,他离我很近,我觉得甚至能感觉到,他小扇子一样的睫毛因为眨眼带来的小小微风。

佛说,风吹幡动。其实不然。

我想当时的我们应该都是相当无辜,相当的不知所措,完全理解不到前因后果。

只能在那个时候,呆愣的看着彼此,大眼瞪小眼。完全忘记了反应。

生物老师写完了板书,转身可能看见了我们这诡异的造型。他说,你们俩,在干什么?

于是定身术解除。

我讪讪笑到,坐回自己的位置。老师,我看他耳朵有没有长毛。

老师接着讲课,我心不在焉。我坐在周畅的后面,看不见他的表情。

可是,刚才,亲,亲到了吧。

虽然只是轻轻的擦过。但是绝对有真切的触感。柔软,干燥。

依稀仿佛看到了他脸红。

初,初吻啊!

小时候那啥不算啊。

那是我性别意识觉醒后的第一个吻啊。虽然小的时候做过更深入的探讨。可那毕竟是探讨性质了,不具备任何意义。

这是我具备感性认识,懂得了人类伟大感情情操后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我暗恋过很多的女孩。动过心,动过情。可是这些,都处于空想阶段。还没有实践过。

于是,我羞涩了。我紧张了。

这是课堂上啊!

被,被人看见了吗?

虽然我们在最靠墙的一个小组,虽然我们的位置不算靠前。虽然我们动作的幅度并不算大。

虽然这不具备任何深意,这只是一个巧合。还不具备表达两个人亲密的那层含义。

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

如果有其他人正好看见,就算我解释清楚了,也害怕他们无意的玩笑。

我想我定无法坦然。我会觉得羞耻。

04.

好吧,我们没有大动干戈。但后遗症还是有的。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早晨我到教室的时候,都能看到周畅半眯着眼睛,目送我一步一步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嘴角微扬的弧度,笑的很暧昧。

我道过歉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你回头了,没想到角度就这么合适了。真的,真的,我不是有意的。而且,而且,当时速度太快了,我也不确定,有没有挨到。

好吧,我说谎了,我知道,其实有碰到,短短的零点零几秒,很微妙。但是我不能说。

周畅只是暧昧的笑,他说,我知道,没关系,我不介意。

可是他笑得很暧昧,于是我很瑟缩。

我觉得他很猥琐。尤其半眯着眼睛。

他老是看着我很暧昧的笑。从半眯着的眼睛里,我都能感觉到他满溢的笑意。

这厮笑什么呢?

这只是个不经意美丽的错误。

我为了这个美丽的错误惶恐过,但是,这也只是出于我的不好意思,些微的尴尬。

当周畅终于舍得不再看我的时候,我们都恢复了正常。

班里风平浪静,仿佛没有人察觉。万幸。

从那之后,这个从其他班转来的同学,开始转变成一个有名有姓的人。姓周名畅。

当然,这也绝不意味着说,我们开始变得无话不谈。这个小小的插曲并不能算做我们共同的秘密。在当时的我看来,这只能算成一出丑闻。最好永不被揭发。

依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他懒洋洋的听课,我看他懒洋洋的听课。偶尔传传作业,递递卷子。来不及了偶尔相互抄抄作业,给个小抄。很平常而正经的同学关系。不需要更多交集。

好吧,我承认,或多或少的时候,我会注意到他。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也不带任何有色眼光。我发现这人的思考模式很大程度上和比人是有点不一样的。委婉一点说,有一点二。小二小二的。

那时候周畅的同桌是一个非常喜欢惹是生非的小霸王。这个特性的直接后果,估计就是和班上的其他男生三天会打一小架,五天会打一大架。而且非熟人,非好友这架还打不起来。除了周畅之外,所有人对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了。这小霸王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通常,是架打到一半,就自己和好了。虽然这会导致我们大家的桌子椅子歪倒一大片,但是大家基本已经属于疲软状态。你爱干嘛干嘛。

不过这小霸王打架有一特点。他是近视眼。平时都带着眼镜。关键是他脾气一上来,要打架之前,都特顺手的把眼镜顺势这么一摘,然后特有气势这么往地上一摔。好么。所有同学几乎没见过他带过一幅完好的眼镜。

这偏偏就遇上了周畅。他第一次看到他同桌打起来的时候,还特见义勇为的冲上去。就他内小身板,我们大家都还没怎么看清呢,就被俩肇事者给裹到怀里去了。推攘间,就看他被挤在中间,饼干夹心一样,小脸通红通红的。

后来不知道是这周畅认清形势了还是怎么的,后来也不劝了。他同桌一冲动的时候,眼镜刚一摘下来。他就特狗腿特卑躬屈膝的跑过去,捧着双手递上去,哥,您别激动,慢慢来。您这宝贝小的先帮您收着?

那惟妙惟肖的语气,特奴才。

后来,我想,这也许是种天分。亲和力和感染力。就这么一次两次的,小霸王就不打架了。伸手把周畅肩膀上一搂一抱。恩,够哥们儿。

那时候,其实班级里几乎已经有了自己的小团体。一起吃饭的,一起聊天的,一起上厕所的。虽然没有特意的孤立周畅,但是却也不会太热络。但是,就这么无形的,周畅走入了我们的集体。打球会去询问他,课间放风会可以叫上他。他还是不多话,只是偶尔插上两句。

05.

我有一只钢笔。

这不稀奇。但是这是一只有问题的钢笔,但同时这又是一只我用的非常顺手的钢笔(我废话好多)。所以,我明知这是一有问题的钢笔,我还是舍不得换掉它。其实他平时是看不问题来的,只有在没墨水儿,需要加墨水儿的时候,这问题,才能明确的体现出来。这钢笔的胶管密封不严,每次我加墨的时候,都必须要胶管外面的铝套(其实我也不知道是神马材料的。也许是铁的也不一定,反正是套套)取下来,直接挤压才能把墨水儿给灌进去。这都还好。最大的问题是,墨水会从密封不严的地方喷出来。而且无论我怎么旋转,这墨水都笔直的冲着前方澎博而出。为了能让我矛盾的钢笔能够正常使用,我每次加墨水的时候,都是下死劲去挤。于是。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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