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陪你走到生命尽头 下——紫藤络绎
紫藤络绎  发于:201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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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在河道中缓缓前行,像是穿梭在一个古老的故事中。相传是神仙下凡游历时留下的石桥,坐在船上看来,半圆形的桥洞竟像是环环相套,别有一番的深邃,似乎将河道拉得更长也更幽深,仿佛这个古老的故事,长得不会有尽头。

船老大带着他们在小镇里兜了两圈,又在原处让两个人上了岸,自己将船往木桩上一栓,就扬长而去,叶凌夙对他这份洒脱感到无比惊讶。

“嘴巴张这么大,小心苍蝇飞进去。”唐爵倚在廊柱上。

“我发现了,这里的人都太洒脱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吗?”

“没到那个地步,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熟悉的生活,这里要单纯得多。”唐爵的目光不知落到了什么地方,“当我觉得自己的心不再清净的时候,我会回到这里走走。”

叶凌夙也学着唐爵的样子,倚在廊柱上:“心灵的净土,灵魂深处最不愿割舍的地方。”

“今天成诗人了?”

“有感而发。人总要有个依托心灵的地方,不是吗?”

“行了,我们别在这文绉绉的了,走走吧。”

再次徜徉在廊桥之上,叶凌夙忽然有了和前一天不一样的感觉,仿佛在这里可以看见唐爵内心深处最干净最纯粹的一面,自然而然地就想起一句话——哪里有你,哪里就是我的故乡。叶凌夙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惊到了,耳朵尖悄悄地透出诱人的粉红色。

“想什么那么出神?”唐爵凑到叶凌夙耳朵边轻声说,看着那变得更加粉红可爱的耳朵尖,感到满意异常。

叶凌夙捂着耳朵,蹦蹦跳跳地躲开:“什么也没想。”

唐爵也不继续逗弄他,指着不远处的一间屋子:“那家好像是卖手工艺品的店,昨天我们逛的时候没开门,要不要进去看看。”

叶凌夙点点头,率先进了小店里去。

小店里有一排长长的玻璃柜台,柜台里打着浅黄色的灯光,映照在陈列的一排排戒指、耳环、项链上,显出点优雅和脆弱的气息。柜台对面的墙上是满满一面的木质挂钩,挂钩上挂着手工编织的手链和项链,还有一些钥匙扣、手机绳等等小玩意儿,显得古朴而可爱。

叶凌夙素来喜欢各式的首饰,一下子就被那些手工制品吸引住了,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有像是用小核桃刻成的项链坠子,有木头雕成各种小动物,有散发着香味的小珠子,都是不常见的样子,也许放在城市里就会被不小心忽略掉,但在这里,则恰到好处的散发出引人瞩目的魅力,就好像是,这样的饰物,就该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集天地之精华,展现出随着悠久历史积淀下来的底蕴。相较之下,放在柜台里的首饰就显得平凡得多,或许是因为,它们更具有城市的现代气息,和这古朴的小镇有些格格不入。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从柜台后面抬起了头:“客人,你想要什么样的首饰?”

因为女孩子一直埋头在柜台下面不知道在做着什么,叶凌夙从进门起就没有注意到她,她突然出声,倒把叶凌夙吓了一跳。

叶凌夙僵硬地回过头去,看见柜台后面一个模样清秀的女孩子,带着甜甜的笑容看着自己,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小说里常常会提到的神秘古朴的小镇里,有一间神秘的小店,漂亮的老板娘整日坐在店里,等待着自己的客人上门,诱惑他们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交换小店出售的商品。

由于叶凌夙在走神,不仅好半天都没有回答女孩子的问题,而且眼神看起来像是直勾勾地在盯着女孩子,女孩子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恼怒地跺跺脚:“你盯着我看什么看,不买东西就出去。”

唐爵将手伸到叶凌夙眼前晃了晃,叶凌夙依旧没有反应,唐爵无奈地摇摇头,向女孩子示意:“他走神了。”

女孩子扑哧一下就笑了:“那客人你想买什么呢?”

唐爵看着女孩子手上正在编织的手链,问:“你可以教我编手链吗?我想亲手编一条送给我的朋友。”

“你一个大男人居然要学编织?肯定笨手笨脚学不会。”

唐爵挑挑眉:“不试试怎么知道我不可以?”

叶凌夙走完神,居然又回过头,继续看墙上挂着的手工制品。

女孩子看看叶凌夙,突然凑到唐爵身边:“想讨小帅哥的欢心?”

唐爵诡异地看了女孩子一眼,现在的女孩子怎么什么都敢说?表面上依旧很严肃的样子:“你教不教就直接说,哪来那么多话。”

女孩子撇撇嘴,怎么这么不诚实,你以为你不承认我就看不出来?看我一会儿不把真相给诈出来。这么想着,立刻就露出甜美的笑容:“教你就是了,凶什么凶,只要你不要太笨学不会就行了。”

因为考虑到是初学,唐爵又是个男人,女孩子还是选择了比较简单的来教他,黑色的丝线编织,穿上蓝色的珠子,十分的简洁大方,也适合男生佩戴。

唐爵的手链刚编了一半,叶凌夙也挑好了十几条手链、项链、挂绳之类的东西,先是好奇地看唐爵编了会手链,随后又不争气地被柜台里的首饰吸引了过去。虽然回去不是买不到,可是叶凌夙就是喜欢那些有着漂亮花纹和造型的亮闪闪的东西,这怪得了谁呢?

女孩子看唐爵已经掌握了技巧,不需要自己在一旁指导了,就过去招呼叶凌夙。

女孩子一边拿叶凌夙看中的饰品给他试,一边和他搭话:“你们到这里来是做什么的?”

“旅游啊。你们这里挺好的。”

“很少有人到我们这里玩呢,主要这里交通不方便,周围也没有别的什么景点。”

“他小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要不我也不知道要到这里来的。”

“是嘛,我没什么印象了,我前年才回这里的。”

“这里没什么游客,有人来买你的东西吗?”

“基本上没什么人,不过我开网店的,网上订我的手工品的人还是挺多的。”

“那很好啊,你做的东西很漂亮。”

“那是,要不然也不会吸引那个帅哥和我学编手链。你知道他要送给谁吗?”女孩子明知故问。

“肯定是他女朋友呗。”叶凌夙毫不在意地接口。

“哎?不是送给你的吗?”女孩子有点失望。

“你开什么玩笑。”叶凌夙又指着一条项链,“把那个拿给我看看。”

“这是女款的呀。”

“我要送我女朋友的。”叶凌夙仔细打量项坠的花纹,点点头,对自己的品味很满意,“这条给我包得漂亮点啊。”

女孩子带着受了打击的表情,给叶凌夙包装了礼品盒。

结果,喜欢闪光事物的叶凌夙又挑了三条项链,五个戒指,一条手链。叶凌夙在买东西方面的大方,安抚了女孩子八卦不成的失落的心情。

女孩子将叶凌夙买的东西都包好给了他,叶凌夙终于安下心来看唐爵编手链。相对于男人而言仍略显粗大的指节竟是异常地灵活,细细的丝线在他的驯服下异常地乖顺。叶凌夙忍不住赞叹:“爵爷,你真是心灵手巧啊,和小姑娘似的。”

唐爵头也不抬:“我可没觉得这是夸奖。”

叶凌夙嘻嘻笑,趴在柜台上看唐爵编手链。唐爵编好了手链,就一把抓过叶凌夙的右手,将手链系在了叶凌夙的手腕上。黑蓝相见的手链在洁白皮肤的映衬下,显得大气又好看。

“喂,”叶凌夙小小声地说,“我刚刚和老板娘说了,你是编给你女朋友的。”

“你难道不是我女朋友吗?”

“滚,我是你男朋友。”叶凌夙轻轻踢了唐爵一脚。

女孩子虽然没听清两个人究竟说了什么,但看他们的动作倒也猜到了一二,尽力收敛了自己八卦的笑容:“这条链子就不算你们的钱了,毕竟是你们自己编的。”

唐爵也不和他客气:“那就谢谢你了。”

叶凌夙尴尬地和她挥挥手,哪知更明显地将蓝珠手链暴露在对方的视线中,女孩子又意味深长地一笑,叶凌夙嘿嘿笑了两声,急匆匆跑出店去。

唐爵跟在叶凌夙的身后:“刚刚你说买项链是送给女朋友的,你哪来的女朋友啊?”

“没有没有,送给云络的。她以前出去玩还给我们带礼物了,不是吗?”

“那你也不能说是你女朋友。”

“女性朋友也是女朋友。”叶凌夙强词夺理。

“那你说你是我男朋友,也是指你是我男性朋友吗?”

“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厌,非要和我咬文嚼字吗?”

“这么快就觉得我讨厌了?”

“好啦,我知道你吃醋了好不好?”叶凌夙笑嘻嘻地从装饰品的袋子里掏出一条手机挂绳,红色绳子编的链子上拴着一只木雕的小猴子,木料上刷了一层清漆,显得十分有光泽,高高举起到唐爵的眼前,“是不是很可爱?我特地给你挑的哦。”

唐爵努力压抑住脸上的笑意,将小猴子捏在掌心里:“还算你有良心。”

“哼,你这个别扭脾气的家伙。”叶凌夙咯咯笑着往前跑。

“你说谁呢。”唐爵在后面作势要抓他。

这一刻,两个大男人玩闹起来,像是两个孩子。

第三十章

两个人闹了一会,终于觉得自己幼稚,气喘吁吁地停下追逐的脚步,先找了家小店吃了午餐。出来的时候发现原本晴朗的天空竟然飘起了小雨,细细密密的,仿佛给天空蒙上了一层薄纱,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先回旅店。

大嗓门的老板午睡去了,旅店里静悄悄的,唐爵进屋搬了张小桌子到店门口,又拿了两只小凳子。砌了一壶茶,又不知从哪变出了一碟小糕点。

“这样不太好吧?”叶凌夙看着唐爵熟门熟路地样子,不由满头黑线,这里虽然民风淳朴,但也不能不问自取吧。

“我和他很熟的,每次来都住他这里不说,还得按他给的购物单给他买东西,喝他两杯茶算什么。”唐爵给叶凌夙倒了一小盅茶,“尝尝看这茶香不香。”

叶凌夙小小地抿了一口,一股淡淡的清香溢满唇齿之间,不由点点头:“确实好喝。”又喝了两口,疑惑地道,“不会是老板珍藏的吧,被你偷拿了,他不得和你吵架?”

唐爵摇摇头:“他哪喝茶呀。这是我带来的,省得放家里被云络糟蹋了。”

叶凌夙捏着杯子,满眼奇怪地看着唐爵:“你和云络到底有什么矛盾,她喝你杯茶都被说成是糟蹋。”

唐爵磨磨牙,半是愤怒,半是无奈地说:“对于云络而言,茶叶的用途就是煮茶叶蛋,我实在不想再目睹她把龙井和碧螺春混在一起煮鸡蛋的悲惨场景。”

叶凌夙静默了一会儿:“你确定不是因为你得罪了她,然后她故意的?”

“我和她那么容易吵架吗?”

叶凌夙沉吟了一下:“我发现她看你的眼神,有时有点像妈妈看儿子的那种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唐爵默默地将头扭到了一边。

雨越下越大,在河面上砸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水洼,一片片的绵延下去,像是看不见尽头的愁绪。雨水汇集在廊桥顶上,又顺着廊檐流下,汇成一条条晶莹的水柱,放眼看去,好似连成了一片珠帘,将廊桥外面和廊桥下面,隔成两个世界。

似乎雨天总有让人心情抑郁的魔力,又好像是因为雨水带走了更多的温度,叶凌夙缩了缩肩膀:“好像每次下雨的时候都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我们出道那天选择的是在露天体育场表演,结果突然下雨了,很多观众都提前离场,我们就在雨中对着人烟稀少的观众席唱了一个小时的歌,跳了一个小时的舞,后来因为那天的表演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效果,我们还被公司高层训了好长时间。我第一次被人说拖了DA的后腿,也是在下雨天。我被医生告知手上的伤不可能完全治愈的那天也在下雨。”

“我们捡到你的那天晚上也下雨。”唐爵捻了一块糕点递到叶凌夙手里。

“是啊,那天也下雨了呢。”

“遇到我们,不算是坏事吧。”

“当然不是。”

“那就是说下雨天也是会发生好事的,而且,以后每个下雨天,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叶凌夙低着头,抿起的嘴角扬起了一丝不易觉察的弧度,将糕点放进嘴里,甜腻糯软,入口即化。

“好像自从认识你以后,我就沦为一个吃货了。”

“多吃点才能长肉,你看你,现在还是那么瘦,和小猴子似的。”

“你见过这么帅的猴子吗?”叶凌夙托着自己的下巴,又侧了侧头,一副在照镜子的自恋样子,“而且我是怎么吃都很难长肉的。不过,你为什么那么喜欢猴子?”

唐爵伸直了长腿,身子半倚在门框上:“小的时候,我和父亲一起住在这里,他对我很好,总会给我买新衣服,也会给我做好吃的,我的厨艺很大一部分都是和他学的,我之所以只用砂锅煮饭,也是因为父亲教我,那样煮出来的饭更香、更糯软。父亲很沉默寡言,一天最多也就和我说几句话,不外乎‘吃饭了’、‘该睡觉了’、‘我出去一下’、‘不要乱跑’之类的。但我并不觉得寂寞或者是无聊,一方面是因为有小伙伴和我玩,一方面是因为父亲养了一只猴子。猴子很聪明的,会给我摘邻居家种的果子吃,我在外面玩它会遵照父亲的吩咐找我回家吃饭,它会给我开门,会叫我起床,我看小画书的时候它会在旁边陪着我,它就像是家里的另一个成员一样,但是,它渐渐地,它行动迟缓了,我叫它它也常常反应不过来,那时候,我才知道它老了,它活了二十几年,在那个品种的猴子当中算是很长寿的了,在我七岁的时候,它死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死亡。我和父亲将他葬在小镇东边那块地的一棵树下,那个时候,我才发现,我们居然没有给它起过名字,只是一直猴子猴子的叫它,因为小镇上就这么一只猴子,我们也没觉得那么叫它有什么不对,直到它死了之后我才后悔,我们居然连一个区别于别的猴子的名称都没有给它。也就在那一年,我和父亲离开了小镇,再回来的时候,那棵树被砍了,我再也不知道我把它葬在了哪里。”

“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一定知道你们是很喜欢它的。”

“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养宠物了。”

“后来你和你父亲搬去哪里了?”

“我们搬到市里住,他工作时间不固定,常常顾不了我,我一直读的是寄宿学校,放假的时候,他会叫我做菜,教我他工作上的知识,带我去见他的朋友,虽然他的话依旧很少,但我很珍惜和他相处的每分每秒。在我十六岁的时候,他工作时发生意外,去世了。那是我第二次知道什么是死亡,那时我就常常会想,没有什么人能陪我到最后,他们都会一个个离我而去,我的身边谁也不会剩下。”

“你母亲呢?”叶凌夙问得小心翼翼,他心里隐隐觉得,也许不问这个问题会更好。

哪知唐爵只是淡淡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点嘲讽,又有点心酸:“我不知道我母亲是谁,确切来说,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父亲只是我的养父,他是在路边上捡到我的,我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为什么抛弃我,我身体很健康,长得也不难看,也许他们只是养不起我,或者是因为一时冲动生下的我?不能对我负责,为什么要生下我?就因为这个原因,在学校里我几乎没有朋友,只有养父是我唯一的精神慰藉,是唯一会关心我的人。可他,最终还是离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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